⒈ 小罪罚。佛教语。大乘称小乘之法。
⒈ 小罪罚。
引《史记·汲郑列传》:“后数月, 黯 坐小法,会赦,免官。”宋 李清臣 《明责》:“今则不然。罢退宰相皆攻其疵瑕,而未尝指天下之不治为宰相罪,纠劾守令者,皆以小法,而未尝指郡邑之不治为守令之罪。”
⒉ 佛教语。大乘称小乘之法。
引《法华经·方便品》:“钝根乐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