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交纳谷帛的税制。
⒈ 古代交纳谷帛的税制。参见“租庸调”。
引唐 杜甫 《岁晏行》之三:“况闻处处鬻男女,割慈忍爱还租庸。”元 揭傒斯 《寄题九江义门陈氏寿安堂》诗:“詔书十度復租庸,每岁朝廷仍贷米。”章炳麟 《中华民国解》:“高张筹筴而不能平一租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