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府所有的财货。
引《逸周书·允文》:“公货少多,振赐穷士。救瘠补病,赋均田布。”朱右曾 校释:“公货,在公之货,如鹿臺之钱,鉅桥之粟是也。”《国语·楚语下》:“国马足以行军,公马足以称赋,不是过也;公货足以宾献,家货足以共用,不是过也。”韦昭 注:“货,珠玉之属,自然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