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忘记别人对自己的恩德和好处,做出对不起别人的事。
引《新唐书·列女传·杨庆妻王氏》:“太宗 攻 洛阳,庆 谋与 王 归 唐,谢曰:‘ 郑 以我奉箕箒者,缀公之心。今负恩背义,自为身谋,可若何?至 长安,则公家婢耳,愿送我还 东都。’”明 宋濂 《燕书》之十六:“君子曰:‘负恩背义,人弗戮,鬼斯戮之矣。’”亦作“负恩忘义”。 元 施惠 《幽闺记·虎头遇旧》:“紧降堦,释缚扶将起,是兄弟负恩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