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配合主导工业部门生产的工业部门。主要有:(1)为主导工业服务的部门,如动力、机修等;(2)与主导工业协作的部门,如加工零部件等;(3)利用主导工业的副产品及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的部门,如利用钢铁厂的废渣建的水泥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