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王士禛的论诗主张。
⒈ 清 王士禛 的论诗主张。 明 代前后七子于诗,言必称 汉、魏 、盛 唐,其弊流于肤廓;公安派以 宋 人矫七子之失,其弊又流于浅率。 士禛 为了纠正两派的偏差,吸取 唐 司空图 《二十四诗品》和 宋 严羽 《沧浪诗话》的理论,创为神韵说。强调“兴会神到”,追求“得意忘言”,主张以清淡闲远的风神韵致为诗歌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