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普通法律”的对称。宪法和起宪法作用的法律文件的总称。如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因起临时宪法作用,即属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代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权力的机构依特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