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西汉于定国父于公为县狱吏,治狱公平,自谓有阴德,子孙必有兴者。因高大其门,令能容高车驷马。见《汉书·于定国传》。后因以指为官贤明而子孙显贵的人。
⒈ 西汉 于定国 父 于公 为县狱吏,治狱公平,自谓有阴德,子孙必有兴者。因高大其门,令能容高车驷马。见《汉书·于定国传》。后因以指为官贤明而子孙显贵的人。
引唐 刘禹锡 《苏州白舍人寄新诗有早白无儿之句因以赠之》:“于公 必有高门庆, 谢 守何烦晓镜悲。”
清 钱谦益 《祖忠臣先赠中大夫制》:“于公 之门已高,岿然绰楔; 毕万 之后必大,蔚矣云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