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萨,秘鲁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略萨现在真的很痛苦,他说,自己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为现在很多人来采访他,特别是新闻界,采访是无休止的,不让我好好地安静地生活,不让我好好地工作,总是有记者来问那些我不想回答的问题。有时候我想逃到岛上去生活,在没有记者的地方生活。略萨说,他也当过记者,所以理解他们。但诺贝尔文学奖使得一个作者成了一个受难者。
名气,是一件不可逆的事,你一旦拥有了,想抛弃它,比登天还难。报纸上有你的名字,口碑里传颂着你的故事,人人以你的成功作为自己的榜样。想让“自己变得没有名气”与“让自己变得有名气”相比,后者反而容易得多。因为让“自己变得有名气”的途径实在太多了,写本书炒作,拍部电影加点绯闻,玩玩“不雅照”“车震门”,与名人打场笔墨官司等等,甚至学学“郭美美”和“把微博当QQ的局长”,大无畏地“无知”,自己就有名气了。
但是,成了名人后想让自己没有名气,那就难了。只能依靠时间磨灭一切。
一个人要让自己的名气变得小些,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臭名,当然让人避之不及;一种是心灵英雄,他只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无欲无求,自成一体,自得其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那么“名利”便是浮云。
略萨说,他第一次来中国,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也没有记者来报道他,他以一个纯粹的旅游观光者的身份细细品味中国古老文明的风情韵致,那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但后,他再来中国,发现一切都变了,这件事变得那么的'不好玩了。对于一个不喜欢名气的人来说,名气何来美妙,反而成了一场灾难。
麦家也是。他是我的同乡。四年前,我从杭州去四川九寨沟,路过成都,拜访了麦家。他住在一个旧旧的生活小区里,把自己关在一个阁楼里写作,写作对于他来说非常快乐。那时他的名气并不大,也没有想过以后会得茅盾文学奖,也不知道以后自己的小说版权可以卖到一千万元。但是现在,一切都变了。他说自己是一个不善于交际的人,口才不好,甚至还有些羞怯,他更愿意在家里睡觉、阅读和写作。但麦家怎么可能再回去呢?麦家说:“生活正在以各种向度枷锁我。”他要付出更大的气力,才能挣脱越来越多的荣誉和枷锁。
对于一个不需要名气的人来说,有名气的痛苦更为深重。因为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但现实像一位债主一样逼着他要去迎合,这就成了一种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灾难。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这是尘世大道,反其道而行之者,古往今来屈指可数。凡能在大名囊取之时,有反思和逃避,无疑是人性之英雄,非常人所能为。臧克家说:有的人,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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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学来京出差,同学们凑了个饭局。
在酒席间大家聊起各自公司的近况,想起最近关于一位知名企业家的传闻,正好有位同学在那家公司担任高管,就向他求证媒体的一些揣测。
“都是无稽之谈。”这位同学断然否定了那些传言,然后把老板的打算和做法、公司董事会的安排娓娓道来,一下子将我的疑问解释得清清楚楚。
不仅如此,不论在什么场合,他都用坚定的不容置疑的态度维护他的上司。作为知名企业家,他的上司异常低调,社会上难免有些不同的声音。
由于从事管理工作,我养成了从细节观察人的习惯。我很欣赏这位同学。私下里,我认为他的'前途无量。因为他无意中的这些表现恰恰是一个优秀职业经理人最难得的特质。
杰克·韦尔奇从价值观和能力两个维度出发,把员工分成四类:第一类是不认同公司价值观又没能力的人,第二类是认同公司价值观但能力不够的人,第三类是不认同公司价值观但有能力的人,第四类是认同公司价值观又有能力的人。
韦尔奇认为,第一类人对公司没有任何价值,应该毫不犹豫地让他们离开公司。第二类人虽然能力不足,但他们对公司拥有忠诚度。这是应该珍视的,可以考虑调整其岗位或对其培训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能力。第三类人有完成工作的能力,但由于不认同公司的核心价值,缺乏忠诚度。这种人在公司能够给他提供激励机制时,可以和公司产生互相利用的关系,即所谓“合作”。第四种人认同公司的核心价值,又有能力,他们是公司的中流砥柱,是公司依靠的基本力量。公司里一旦发现了这种人就要大胆提拔使用,把公司的权力和资源都交给他,让他成为公司领导团队的核心成员。
很明显,我的这位同学属于第四种人,精明强干,朝气蓬勃,怀着阳光明媚的心态,积极向上。作为公司管理团队的一员,对自己的上司充满崇敬的信心,完全认同上司的理念。更可贵的是,他能够透彻、准确地了解上司为公司确立的核心价值和战略意图,并且毫不迟疑地执行。遇有外界对上司有误解时他能挺身而出,并且有能力消除之。这样的人,一定应该是被上司引为心腹、得到重用的。
我同时对他的上司多了一份敬意:能把自己的部下锻炼成这个样子,肯定是高手。有部下如此,加上他们公司在市场上优异的表现,可以判断他的管理团队整体质量很高。
生活中我们会见到许多怀才不遇、牢骚满腹的人,他们实际上就是那些不认同组织价值体系的人。他们其中有能力的是所谓“社会贤达”,会成为组织拉拢、利用的对象,但永远不会被信任和重用。
没能力的是所谓“志大才疏”的那部分人,他们的特点是眼高手低,对什么都看不惯,又没有真本事。正因为如此,他们备受冷落,沦为底层,成为最潦倒的那部分人。
要做哪一种人,你作好打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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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手机上那个陌生的号码时,我接通,对方是一个沉稳的女声:“你好,我们这里是省血液病防治中心……”
其实我自己都忘了有这么一回事了:那年血液中心正在学校搞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活动,好多同学当时都填了表,表示同意参加活动,我也不例外——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
挂上电话,我的脑子里还回荡着电话里的声音:“是这样的,您的血液和我们的一个患者初步配型成功,能请您抽空到我们血液中心来一趟,作个进一步的检查吗?”
白血病,除了很多年前看的《蓝色生死恋》之外,我几乎对这个名词没有概念。一整天我的脑袋里都盘旋着这件事。
那天晚上我查了大半晚的资料,简单地说,捐献造血干细胞要通过一个特殊仪器,把全身的血从这个仪器里过一遍,提取出干细胞,再把提取出来的干细胞移植给配型成功的白血病人使用。
可话说起来简单,看完这些资料,我只觉得非常后悔,后悔干吗签那个意见。全身的血都出来过一遍,过程中万一哪里出了纰漏怎么办?我为什么要冒这样的风险,为了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关上电脑后我已经作了决定,就当这事没发生过。我关了手机,努力把脑海里乱七八糟的思绪和一点点的杂音清除掉,让自己快一点睡着。
后来的两个星期,我的手机又显示过那个号码,可每次看到,我都由着它不断地闪啊闪,把声音关掉,直到它变成一个未接来电。路过电信营业厅时看到里面正在搞优惠活动,我办了新的'卡。
把手机卡从电话里拔出来时,我有一种轻松的感觉,是的,现在这个电话再也找不到我了。
春天开始,我常常感到耳鸣、头晕,去医院检查时,医生告诉我,我得了听神经瘤,手术切除就可以了,但是可能会有短暂的耳聋现象。
我在医院里住了3个星期,手术刚结束时只能把没开刀的一边耳朵转向说话的人努力听他们的声音。手术前的极端惶恐、手术后的痛楚、等待时的寂寞,我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才深深理解。而我好歹还在痊愈的过程中,那些不那么幸运的人呢?
我的病房楼上就是血液病房。有一次我绕过那里,看到那么多病人,尤其是孩子,沉默地躺在床上,而他们的家人一语不发地坐在旁边,空气里滞涩的绝望足够把人击倒。护士们告诉我,内地往往没有完善的干细胞储备,等待台湾或是海外的配对希望则非常渺茫,而前几年开展的普及干细胞库的工作又不顺利。
听到这些话时,我沉默之余感觉无比惭愧。干细胞捐献者其实是很安全的,我却惊慌失措地逃跑了。那个当时也许有一线生机的人,他的希望,是在我手上被掐断的吗?
办完出院手续那一天,我打听了血液病防治中心的地址,准备用最快的时间重新去登记我的资料。这一次如果需要,我不会再有任何退缩。
人活在世上,永远不要吝啬对人的帮助,让自己安心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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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演说现场,一位职场新人对周杰伦说,你曾是一个时代的偶像,一个时代的记忆,我们从小学到初中高中,追你追得真可以用疯狂来形容。但是,随着时光的慢慢流逝,我们这一批人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在拼自己的学业,接着又奔自己的事业,我们从爱你变成了爱过你,所以有人就总结说,周杰伦的偶像时代已经过去了。
听说自己的“偶像时代已经过去”,周杰伦没有丝毫的不淡定,而是从容浅笑着对那位职场人士说:“有一次的演唱会刚结束,一位老奶奶挤了过来说,‘哎呀,杰伦啊,我最喜欢听你的《菊花台》了!’听了奶奶的话,我真的很惊讶,原来,我的粉丝不只限于年青人,还有老年新人加入呢。你知道吗,粉丝的.世界就是这样,有人加入有人退出,但你曾经加入,我很感谢你。如果说,听我歌的这些歌迷,到哪一天,真的退出到只剩下一位或两位,但是,我还会唱下去,我觉得这是我唱歌的初衷。所以,不管未来路如何,我觉得我还可以唱的话,只要还有一个歌迷在听,我都会一直唱下去。那最后呢,真的不能唱了,我也想过退路,因为我是一个唱片公司的老板,我会签很多歌迷朋友们喜欢的小朋友,歌迷喜欢的小朋友是我签的人,所以等于喜欢我,是一样的道理;我到时候跳不动了,唱不动了,就写歌给小朋友们唱,小朋友们出去唱着我写的歌,一样代表着我出去,所以我的时代不会过去。”
有人一旦听说自己成为了“过去”,就会垂头丧气,无意进取,甚至是破罐子破摔。而这方面,周杰伦给我们做出了好榜样:敢于面对、正视“过去”;积极进取,发挥所长,换个新角度,开辟新领域,让自己永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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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和卖豆腐的老板约定,要买二十斤豆腐做腌豆腐,过三天后到摊位上去拿。
恰巧,到了拿豆腐那天,天公不作美,天亮了一直就下大雨,天灰蒙蒙的',一时半会儿也不会晴。朋友穿着雨衣雨鞋冒着瓢泼大雨赶到菜市场,一看,那个卖豆腐的老板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出现在那里,他的摊位上空空如也,身上淋湿了好几处的朋友等了半个小时后,雨还没有要晴的迹象,估计那个卖豆腐的老板也不会来了,这么大的雨,谁还会买豆腐呢,朋友悻悻离去。
我问他:“难道你就一点也不沮丧?”
他坦然回答:“怎么不沮丧,下那么大的雨,乘兴而去,败兴而归,换做是谁,心里都不舒服的。”
我打破砂锅问到底:“那当时为什么还要去呢?怨不怨人家?”
他的回答是:“当然沮丧了,在抱怨之余,同时也为自己没有违约而感到心里踏实,安心回家。在出门之前,心里想的是,既然和人家约好了,就要履约,不能失信于人,这样自己也感到心安。要是那天不去的话,心里总会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今后怎么好意思去见人家呢?”
说得真好。宁肯委屈自己,让自己白跑一趟,也不愿意有负于人。自己委屈点没啥,只为让自己心安,踏实一些,对得起别人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