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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狼的联想——读《怀念狼》

关于狼的联想——读《怀念狼》


  关于狼的联想

  ——读《怀念狼》

  安玉琦

  (一)

  在我的记忆中,狼与狗并无多大区别,只不过狼的尾巴耷拉着的时候多,狗的尾巴撅翘着的时候多;狼叫起来“呜呜”的声音,狗叫起来“汪汪”的声音。至于其他,如长相、皮毛、嘴脸什么的就很难辨认了。狗可以驯化成“忠实走卒”,狼也可以驯化城“马戏高手”。但贾平凹先生写的15只狼,却非同一般。由这15只狼幻化出许多美丽的神话,引申出许多的民间传说,还有很多狼变人、人变狼等等人兽轮回的故事,让人读来扑朔迷离,神神忽忽的。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我真的没有读懂读透,但引发我许多关于狼的联想……

  “西北部的人就被称为西北驴,南部的人就叫南山狼了。”(p3)在那时的商州,南山狼被人格化了。

  在我们这里,对于狼却是恨之入骨的。尤其对那些昧着良心作坏事,或者忘恩负义、恩将仇报,或者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的——人物,称之为狼,或者是狼心狗肺的东西。

  (二)

  “捕狼队最多是上百人,……地方政府从未投资给过捕狼队,捕狼队却有吃有喝,各个富有,且应运出现了许多皮货店,养活了众多的人,甚至于商州城里还开办了一家狼毫笔厂。”(p3)

  我们这个地方,说有狼但很少见到。然而,黄鼠狼却多得很,有时一群一群的,就像过境的队伍,很从容,很威武。记得有天傍晚,有支队伍来到我家,把我家的一窝20多只鸡鸭鹅,统统掠走了。我们一家人却不敢吭一声,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越墙而去。据老人说,这些“黄大仙”惹不得。如果冒犯它们,它们就施展妖法,会把你弄得神经错乱,整天说胡话。

  但后来,镇上有了收购皮货站,黄鼠狼皮价格特高。于是,馋坏了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光棍汉,他们寻着黄鼠狼的洞穴下铁夹子,一冬下来,能捉个十只八只的,赚来不少可观的钱,晚上便到白寡妇家里献殷勤。这样一来二去,光棍汉也没叫黄鼠狼缠着。于是,会下铁夹子的人都行动起来了,没几年功夫,据说只剩下一只白了毛的“黄大仙”。类似书中编号的那“第十五只狼”。

  再后来,据说这只“黄大仙”成精了。邻村有个号称“铁夹子”的人物,最后还是败在了“黄大仙”口下。那年冬天,“铁夹子”瞅准了“黄大仙”的活动路线,在西河崖布下10只铁夹子,不知“黄大仙”麻痹大意呢,还是行使“苦肉计”,反正它被夹住了,而且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真像死了一模一样。“铁夹子”猫在荆棘棵里,老远望见捉住了“黄大仙”,便狂喜不已、顶着风飞快跑过去,但快到“黄大仙”跟前时,“黄大仙”一个鹞子翻身,站立起来,翘起屁股,朝着“铁夹子”放出一阵臭屁,“铁夹子”立马晕倒在地,“黄大仙”乘机过去,一口咬断了“铁夹子”的喉管,便一命呜呼了。“黄大仙”又狠狠心,一口咬断被铁夹子夹住的腿,舔舔伤口,很快就痊愈了。据目击者说,“黄大仙”化作一条金线飞上了蓝天……

  (三)

  “据报载,在这个地球上,每年有数百个的生物品种在灭绝着,若以此速度下去,人类将面临的是多么可怕的境地。”(p23)

  在我的家乡,看到最多的是麻雀、野兔,再就是大雁。但大雁,那是年少时的记忆,现在却很难见到它们那绅士般的身影了。曾记得,在小学课本上有篇赞美大雁的课文:一群大雁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个“一”字,一会儿排成个“人”字。上完课,我们跑到田野里看雁群,真像课文上说的那样,于是我们对大雁更加热爱了。冬天,我们常到麦田里拾雁屎喂猪。因读了课文之后,再捡拾雁屎就如同捡拾油炸果子一样快乐无比。当看到猎人要偷杀它们时,我们就一齐跑向雁群,嗷嗷嚷叫着让它们快快起飞。大雁很通人性,仿佛与我们结成了朋友。我们捡拾雁屎,近在咫尺,但它们一点也不害怕,仍然悠然自得地吃着麦苗。大雁也很聪明。当它们占领一片麦田后,便派出站岗放哨的“士兵”,警惕地守卫着“边疆”。尽管猎人们伪装得天衣无缝,但恪守职责的“士兵”照样能识破他们的伎俩。我们哪儿的猎人,一般打扮成推车的样子。车用席子、茅草之类的东西遮掩起来,猎人藏在车里面,推着棚子车慢慢朝着雁群移动,到了杀伤范围内,便停下车,将黑洞洞的枪口伸出棚外,然后狼嚎般地吆喝几声,放松警惕的雁群被惊吓,于是慌忙起飞,正好中了猎人的诡计,沙子枪一响,如天女散花一般在雁群里炸开,总有几只陨落大地的悲雁。然而,明枪明弹并未吓跑它们,而那些软刀子——种种药物却使雁们逃之夭夭。可惜啊,如今再也看不到那雄壮的雁阵和华丽的飞翔了。

  真的,我怀念大雁。

  (四)

  “猎人们普遍患了软脚病,他们认作是没有了狼之后的灾难的降临,狼和他们是对应的,有了狼就有了他们,有了他们必是要有着狼的,狼作为人类的恐惧象征,人却在世世代代的恐怕中生存繁衍下来,如今与人相斗相争了几千年的狼突然要灭绝,天上的星星也在这时候雨一样落下,预示着一种什么灾难呢?”(p52)

  类似“没有了狼之后的灾难”的体验,在我们这个现代化的时代是越来越多了。曾记得在中央电视台《正大综艺》里看到两个人物:

  某国有个蜜蜂人——浑身上下沾满了蜜蜂,或者说是蜜蜂聚集的人形体。据说此人只穿短裤,其他方面都赤裸裸的,而且这些蜜蜂之中还有很多毒蜂,但于他平安无事。

  某国有个企鹅人——已经60多岁了,一辈子学着企鹅的样子走路,在大街上摆来摆去,很滑稽,很逗人。特别是他的穿着,与企鹅的形象惟妙惟肖,而且60年一以贯之。

  在我国,也有人创造过“没有了狼之后的灾难”的吉尼斯纪录:有两个叫大燕和小龙的人与188条蛇同居一室吃喝玩乐睡,打破了王爱文先生与88条蛇同居一室的世界纪录。更有甚者,四川有个少妇叫汪水莲的,她与200条蛇同居了一年。

  看来,热爱动物就是热爱我们人类自己。

  (五)

  “狼是把婴儿和他的母亲一块叼进窟去的吗?它们怎么没吃婴儿?”(p77)

  我们邻村有个叫狗剩的,也曾被狼叼过。那为什么叫狗剩,而不叫狼剩呢?因为我们哪儿谈狼色变,所以管狼也叫狗。大概是自我安慰吧,这样或许对狼可以减少一些恐惧感。那年夏天,升子5岁,跟娘在大门口蓑衣上乘凉,娘讲故事,升子听着。讲着,听着,不知不觉娘俩儿甜蜜地睡着了。这时,一只大灰狼从村东头的高粱地里悄悄爬出来,伺机偷食猎物。这是一只十分狡猾的狼。它发现猎物后,不是直立行走,而是身子紧贴地面,往前趋爬着,而趋爬一下就有好几米,速度之快叫人防备不及。升子就是这样被大灰狼叼走了。全村的民兵与大灰狼较量了半宿,好不容易救下了升子。这,是大灰狼通人性呢,还是升子命大?升子在大灰狼嘴里好几个小时,但皮毛一点也没伤着。过后,白胡子老爷爷神秘地说,升子与“神狗”(即神狼)有缘啊,恐怕不是凡人哪!于是,升子改名为狗剩。

  (六)

  “他王生是猪变的,哪有一个男人长得白白胖胖——他原来就是狼的一道菜嘛!”(p83)

  没读《怀念狼》之前,我曾让央视《佳艺新视点》一则报道感动过:外国有个潜水员被白鲨咬掉一条腿,他不仅不仇视它,而且还大声疾呼不要伤害它。

  而我们的王生,“狼是先咬断了他的喉咙,就挖着吃他的肚子,大肠小肠流了一地……”

  “狼把新郎吃了?!”

  “可不就吃了。”

  听听,说的多么轻松,又是多么地坦然啊!“可不就吃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由此可见,那个外国人被白鲨咬掉一条腿,比之王生被狼吃了,那才是小巫见大巫呢?!

  哦!读完《怀念狼》,掩卷沉思,确实有种“与舅舅神话般的相遇又要神话般的离开了”(p259)的感受。

  (2001.09.07读记,2023.09.15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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