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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的年轮美文(血染的回忆)(时光的年轮美文)

血染的年轮美文(血染的回忆)(时光的年轮美文)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4篇血染的年轮美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 血染的年轮美文

血染的年轮美文

直到撞上路边拐弯处那棵通天杨之前,阿龙一直是我们公司里摩托车技术最棒的小伙子。那时,我是一家矿业公司的矿长,阿龙在公司选厂的锅炉房烧锅炉。业务上没有什么往来,但阿龙的飞车技术在我是久有耳闻:在好多成年人看来是“吃苦头”少的过,在好多少男少女们看来是很有血性的男人味。为此,在公司的安全例会上我特别强调过飞车的危险,但阿龙好像没有听进去。出事后我才知道就是开会那天坐在某个地方摇头晃脑很不想听的那个男孩子。挺英俊的,但那天当头盔很无奈地四散而逃,留下一个英俊的面孔去考验那棵通天杨的耐力时,所有的.一切只在树干上留下一个血染的年轮。当然,还有父母亲撕心裂肺的号哭。

逞能意识是飞车的原动力。少年人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但我们知道,小牛不怕虎的原因是“无知者无畏”而不是进化到了能抵抗老虎的程度。阿龙新买了摩托车以后的得意与兴奋劲局外人是无法想象的。尤其是喜欢在女孩儿们面前卖弄他的车技如何好,要是有谁不以为然,阿龙就有点不悦。听说有一次为了证明自己的车技,阿龙当着好多人的面在公司大院里着实露了一手:坐在摩托车上提起前车把来,后轮着地绕公司院里的大荷花池一周。在众人的叫好声中阿龙得意地表示:这还不算绝的,高兴了完全可以双手脱把甚至站立在摩托车后座上任摩托车飞驰。

自以为是是飞车的心理保护伞。武侠中常有“艺高人胆大”的英雄人物不仅能绝处逢生、反败为胜,往往还能赢得美人归。据说阿龙很聪明,但初中没念完就说啥也不念了。理由是父母不理解他,而他要在现实生活中证明给父母自己是一个了不起的男子汉,因为他读过了几乎所有的侠义小说、玄幻小说,他觉得不比小说中的任何一位主人公差。事实上,当阿龙一头扎进现实中的时候才发现他没有小说中英雄人物那么幸运。他所想象的一切都不能在作为一个普通农民的父母那里得来。于是十八岁的阿龙说服父母跟一个马戏团走了,不幸的是一年后在表演“飞车走壁”时掉了下来,好在抢救及时保住了小命。二年后,大难不死的阿龙重新站了起来,但不仅没有“吃一堑长一智”而是仍以侠义道自居:书中的英雄哪个不是九死一生呢?那年秋天,所有的农民都丰收了。在有着瓜果之乡美称的那个山沟沟里,玉米、土豆、苹果、梨收成都不错。在阿龙的软硬兼施下,父母总算狠下心来给阿龙买了一辆崭新的125。因为在阿龙父亲的求情下公司领导同意了他们父子二人烧锅炉的请求。有了摩托车,阿龙可以用车驮着父亲到五公里外的公司上班,再说,阿龙到了谈对象的年龄。

谁也没有想到新车还不到一个月就把阿龙送进了鬼门关。迎面一辆大货车驶来的时候,阿龙反应迅速地校正了一下车把,但一棵水桶粗的通天杨及时拦住了他的去路。阿龙父母哭得死去活来,但阿龙没有醒来。那天,超速成了他的超度。

篇2:时间年轮美文

时间年轮美文

故事,总在经意与不经意之间发生,对与错,喜与悲,偶然与必然,匆匆时光渲染,不经回忆,却刻满经纶。

——题记

时间如歌,划过你我,如璀璨繁星般,却又白驹过隙。

此时此刻,上海的夜空,一片安静。一个人,一支笔,一颗孤独的心,能否勇敢的说,我害怕安静。

习惯了过去一群人有说有笑的入眠,习惯了过去和大家一起互相调侃,习惯了我们一起奋斗过的青春,习惯了过去的曾经…… 陪伴我青春的,那个发小、我追过的女生、以及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此时此刻,你们可还安好。

爱文字的人,都是容易感伤的孩子,凝视不了夜空,回忆不起流年。漫漫青春,都是我与我们的故事,离开了,眼前泛起的却常是你们的笑脸,沾惹了思念。

曾经喜欢让我站在讲台上读文章的老师,我感谢您的欣赏。您让我喜欢上了文字,学会了用丰富的情感渲染多彩的人生,虽然直到现在我笨拙的口吻还是没有文字那么生动自然。

曾经陪伴我一起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的兄弟,我感谢你的信任。让我过剩的荷尔蒙,在汗水与汗水间碰撞出炽热的火花;让我那不是很准的投篮,能够挥洒自如;让我笨拙的三大步,能够一直陪伴我,踏到现在。

曾经打过我的和我打过的同学们,我也感谢你给我的青春留下了灿烂的一笔。你们是我的青春,你们是我的热血沸腾,你们都是我的历史曾经,你们也是最生动的一群人。

还有那曾经我追过的女生,我也感谢你让我感受过情窦初开,羞涩难耐。让我直到现在还保留着对爱情的纯情与怅惘。你的婀娜多姿,留给我过多怀念,她将踏过我的青春,直到老去。

时间是一个贼,等你发现时,他已偷光了你的`全部,只留下那斑驳的年轮,一圈圈晕开,述说着或深或浅的故事。里面的对与错,喜与悲,偶然与必然,都是那么平淡。

留在经纶里的却是最真诚的一群人,是最炽热的一群人,是伴我一起挥洒热血的一群人,你们是我的青春,你们是我此时此刻的最怀念的人。

时间,感谢你在我最美丽的年华,让我认识了一群最可爱的人。

篇3:美文:岁月的年轮

美文:岁月的年轮

今天中午,在大学饭堂用餐。坐我对面的是一个男生,眼睛不大,斯文,还有点帅气。嗯,有我当年的影子。他点了一大碟面条,边看手机边吃,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邻座有几个外国女孩在用英语交谈,想必是大学里的留学生。我在想,时代真的变了。饭堂的菜式变得琳琅满目,饭堂的氛围似乎变得有国际化的味道。

人生如梦,岁月如梭。此刻,我生活在大学的光影片段,油然在脑海里重放。

我记得,1980年夏入读大学的第一天,110人被挤进一间超大的平房里,乱哄哄的一堆人,甚是恐怖。后来才知道,这平房原是饭堂,改作学生宿舍之用。没几天,小偷就来光顾。结果,唯独我的皮箱不翼而飞。看来,我很不走运,也许我的床靠近门口的缘故。110,一个与盗警话号完全吻合的数字,竟也不能震住盗贼的鼠行。

大学的生活真是快乐之至。拿着饭盆在饭堂排队吃饭,从图书馆窗口扔本旧书进去霸位,周末拎张凳子去看露天电影,无不充满乐趣。饭堂那一毛五分的大众菜,吃的津津有味。夜晚在图书馆读书,更是增添一份浪漫。我常常遇到靓女同学就坐在同一桌的对面。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声再见,全都化作读书的动力。电影《庐山恋》“I love you,and do you love me?”这句经典台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眨眼,毕业了,我留在学校工作。青春的热血是滚烫的`。1986年寒假。一天中午,我在饭堂吃饭,一美女飘然而至,语轻声柔:“请问同学,越秀山怎么去?”“你是问我吗?”我疑惑说。

“嗯。”她点点头。

“很简单,我带你去。”

“真的?”

“真的。”我以坚定的口吻说。

原来,她是武汉大学大三学生,寒假跟随同学来到了广州。她,1.68的个头,亭亭玉立,白皙红润,面容姣好,眼睛忽闪忽闪的。眉目表意,一见生情,一段美好的爱情就这样萌发了。我放弃了回乡过年的计划,陪她观山走水。世界大观园、深圳蛇口海边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快乐的时光好短暂,假期马上就要结束,她无奈准备着她的归程。那天,天空一直飘着小雨,我用单车载着她,从学校到火车站,不知疲倦一路飞奔,任由细雨打湿我们的衣裳。虽说是冬日,但我们毫无寒意,完全沉浸在暖暖的爱情之中。站台上,我从口袋掏出那枝早已准备好的玫瑰,深情地望着她,说:“我爱你!”她没有言语,只是接过玫瑰的那一刻,但见两颗晶莹的泪珠夺眶而出。剪票开始了,我们依依惜别。火车徐徐启动,突然,她打开窗,身子伸出窗外向我招手。我两脚生风,飘了过去。我紧紧的拥抱着她,她却任性的亲吻着我。脸贴着脸,交融的泪水伴着雨水流进了我的心窝。这时,一猛汉把我拽开,恶狠狠地说:“你这个小子,找死咩!”我,望着她渐渐远去的身影,茫然,木然,心如刀割,泪如泉涌。因为,我不知道,火车究竟把我的爱带向何方。

旧日都是破平房的学生饭堂、教工饭堂,早已没有了踪影。宽敞明亮的陶园、沁园、雅园取而代之。斗转星移,如今大学的校园也益发漂亮。

秋月春风,岁月的年轮在默默地勾勒着它本色的图案,一圈复一圈,走向无限。犹如一帆小船,在流淌的河上,静静地飘向远方。在记忆的年轮里,有着岁月太多的印痕,而这些印痕又饱含着太多的无奈、泪水和欢乐。正是每一次的遇见,每一次的邂逅,芬芳着我们的年华。美文

岁月沉香,这段唯美的忧伤,时常叩击着我的灵魂。我想,也许我们懂得惜昔,吟今,味未,岁月的年轮就会绽放出更加美丽的光芒。

篇4: 血染千山夕阳红美文

血染千山夕阳红美文

树树皆秋景,山山落余晖。

秋日,浓烈的午后,千山山顶。

残阳如血,照着万物,又是一片血红,景是好景,天是好天,衣袂翩翩,却没有瑟瑟风声。只有两人的衣角在无形罡气的鼓动下猎猎作响。两人狞目圆睁,双眼迸发出仇恨的火花,但是谁也没有动,都在等待一个稍纵既逝的机会,致对手与死地,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啊!俩人都是相互景仰,早有切磋之心,但是没有想到竟是为了徒弟。高手过招,生死悬于一线。

金庸在想:一匹好的千里马,如果没有令一匹马的紧紧的追赶,就不会飞奔驰骋。

古龙在想:一个英雄最大的悲哀不是被对手击倒,而是在战场上找不到一个可以一试高低的对手。

就像是古龙写的《风云第一刀》里说的那样: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是江湖中最古老的法则。

金庸开口说到,声音像喃喃私语,柔和而动听,却有一中无形的穿透力,在身体里的各个穴脉之间任意的游走。

“我寻觅了数十载,今日得一徒弟,你为何要和我争抢。”

“哼!”谁不是为徒弟而来,想我一身绝学,旷古绝今,冠通寰宇,不找个衣钵传人,能行吗?

声音干脆而响亮,隐隐有杀伐之气,显然内家功力已运至颠峰。

四目交接,空气凝滞如水,仿佛是谁要一动,就要震天破冰。只见金庸手指遥空一动,似有千斤重物。

古龙刹那间脸色为之一变,瞳孔急剧的收缩,全身神经紧绷,呼吸急促有力,知道这一平凡的指力中暗含“一阳指”和“黯然消魂掌”中“拖泥带水”两式,实力非同小可,于是也是手指一动,一蓝光如闪电,如流星般指向风中。

金庸也是全身警戒,形成一种无形结界,照住全身。指风破,飞刀落,空气猎,喀喀做响,但是落地的不是刀,而是一片衣帛。武林中人称“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可是又有几人知道李寻欢师承古龙,而刚才那一手就是小李飞刀中的`最诡异的地方。如今古龙已练至了小李飞刀的最高境界“看刀是刀,万物皆是刀。”

空气再次凝结,但马上又裂开,两道闪光相交,古龙连攻出八八六十四掌,但都为金庸一一化解。

每招每式都暗藏玄机,曲微中含有精义,纳天地于须臾,笼杳远于形内,风吹草动,飘灵悠远,然而斗室空寂,知音难寻,雨打芭蕉不成梦,剑飞穗舞有谁怜!

古金二人都是集天敌精华于一身,吸纳百川能量为个体,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武林高手,无人能形容这一战况的激烈和悲壮。

古龙的全身突然变得红如碳火,全身似火焚烧一样,原来是他运起了失传已久的“血玉神功”。练此功者,周身似烈火焚烧,方圆百里都受到掌力影响,无一人能够幸免,能吸人神功,和“北暝神功”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金庸一见,也是使出浑身解数,用自创的“乾坤大挪移”与“九阳神功”与之抗衡。紧接着,右手一动,一股无形的剑气破空而出,终于使出了杀手锏。

古龙也是心里一惊想到:这厮竟使用了“六脉神剑”,这是一种无形的剑气,以指发出,令人是防不胜防,今日我若不是放手一博,定是身首异处。于是,手一动,一把长剑带着嘶鸣破鞘而出。

那时江湖中盛传说是最厉害的剑客,也经不起大侠燕南天的一剑,可是谁又知道燕南天重创于恶人谷,并非是“十大恶人”所为,而是与古龙决斗于少室山时,被古龙“海渊剑法”中的“摧心剑”所伤,重伤后才去恶人谷去救“小鱼儿”时被“十大恶人”围攻,而“十大恶人”为了在江湖中邀功,便大放厥词,说是被他们所打败。

时间似乎在那一时刻已经停止,因为二人的速度已经超越了时空。

海渊剑法和六脉神剑是势均力敌,二者都已是练到如火纯青,登峰造极的境界了。

古龙一时间用了九九八十一种剑法,第八十二种时用了大禹治水时用的“洪荒神剑”险有胜机,这时的金庸是险象生环,凶险万分,情急时使出了自创的“独孤九剑“,再次化解。

空气中一片白蒙蒙的云雾,而人又拼起了内力,十丈之内树叶尽落,夕阳斜照之下,如关河跳日,血红中带着一点点的凄惨,决斗进行了三天三夜。

山色浅深随雨丝,江流日夜夏秋事。

第二天的太阳升起,千山是一片祥和,两位高手是一动不动,万物寂静,一切归于平静,二人金属战袍碎为数片,面如白纸,两眼的光彩暗淡,力耗过巨,嘴角隐隐的溢出血丝,场面异常悲惨而雄壮,令人不寒而栗。

人装点着自然,自然容纳着人。

天刚放晓,熹微的晨光中跑来一少年,脚步虽是踉跄,但是依然能看出功底扎实。少年面容略带凄惨之色,跑到二老面前,双膝跪倒说:“若不是因为我,二老也不会大打出手,我是个罪人,我要是不出现,一切都会好起来了。”

原来这就是古,金二人不惜浪费真气拼命想要争夺的徒儿,名曰“温瑞安。”

此人是少年得志,生得俊美绝伦,更有侠骨柔情,风流倜傥,却不始乱终弃,天生奇骨,资质甚高,惊鸿一剑震江湖,侠肝义胆照九州,武学奇葩傲立于天地只间。

古金二人本也无心争斗,风烛残年,都是土埋勃颈的人了,早想退出江湖,金盆洗手,过几天安宁的日子的,江湖上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干戈早已厌弃,只是想做个侠之义者,风流浪子,笑傲江湖,纵横天下的日子早已如白驹过隙般流逝了。趁着夕阳恋一把是古金心中不言而喻的心声。

一向以武学上的泰山北斗闻名的金庸果然是心胸坦荡,爽朗的笑着说道:“哎,造物弄人,古兄,不如我们共教安儿如何!”

古龙本也是放浪不羁的,古龙说,生命中只要有酒,有女人,有笔就可以无人与之争风。这时也是哈哈笑着说:“正有此意。”此二人心照不宣,三人于是开怀大笑,手牵手,向密林更深处走去,留下一片温和的霞光。

千古幽幽,红尘滚滚,多少剑客淋漓意,几许通天尽人杯。

不过数十载,温瑞安踏上江湖,继承两位恩师遗志,自创“惊天一剑”为武林除魔卫道,晚年喜得一徒儿,他大战李沉舟,重创燕狂徒,在长江龙门打败“血踪万里”卫悲回,独战唐家堡,他就是几百年间古今第一奇侠――大侠萧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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