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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文摘精选100篇读者里的文章(读者文摘精选100篇读后感受)

读者文摘精选100篇读者里的文章(读者文摘精选100篇读后感受)


读者文摘精选人生哲理

1、我们习惯于把发觉自己渺小支出作为一个谦逊的美德。其实善于寻求自己的伟大之处是弥足珍贵的人生态度。

  2、梦想的力量应该给我们动力,而不是压力——对于登山者来说,脚下的山顶就是梦想,而不是某一天去爬珠峰。

  3、在逆光的日子里,只要调整一下角度,一样能够将阴霾丢掉,迎面而来的,就会是那怡人的明媚,生命的美好。

  4、风是调皮的,一会把那朵悠闲的云赶得满天跑,还不停改变她的面具,一会儿卷起地上的落叶,让她们打着旋舞蹈。

  

《读者文摘》的起源是什么

这本杂志起源美国,在美国家喻户晓,是美国莱华夫妇在1922年创办。

读者和读者文摘是一样的吗

没有区别。《读者》,原名《读者文摘》,是由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办的中文版半月刊物。

发展过程:

1922年创刊,月刊。是一本能引起大众广泛兴趣的内容丰富的家庭杂志。它所涉及的故事文章涵盖了健康、生态、政府、国际事务、体育、旅游、科学、商业、教育以及幽默笑话等多个领域。

1938年《读者文摘》开始发行英国版。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又增添了拉丁美洲版及瑞典版。

其后《读者文摘》更进一步扩展至澳洲、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挪威、南非及瑞士等。

《读者文摘》国际中文版于1965年3月创刊,首位总编辑由文坛大师林语堂先生的女儿林太乙女士出任,繁体字版在香港及台湾销售。简体字版本在马来西亚及新加坡发行。

1998年开始,读者文摘公司积极探讨在中国出版的可行性。

2004年11月,《读者文摘》公司与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宣布建立长期出版合作关系。

2008年1月,首期《读者文摘》在中国上市,由于杂志控制权属上海新闻出版发展公司所有,杂志名称改为《普知》。

《读者文摘》是哪一年改名为《读者》的

 1993年7月号,《读者文摘》杂志正式启用新刊名。  《读者》杂志正式诞生。  那期的《读者》上刊发了一则别致的卷首语:《读者》,您好!  从本期开始,《读者文摘》正式更名为《读者》。  《读者文摘》的事业,在出刊143期后,将由《读者》来继续。详情见“中国《读者文摘》被迫易名内幕”

朗读者中的文章

陆川 王宗仁《藏羚羊的跪拜》

这是听来的一个西藏故事.发生故事的年代距今有好些年了.

那时候,枪杀,乱逮野生动物是不受法律惩罚的.就是在今天,可可西里的枪声仍然带着罪恶的余音低回在自然保护区巡视卫士们的脚步难以到达的角落.

当时,经常跑藏北的人总能看见一个肩披长发,留着浓密大胡子,脚穿长统藏靴的老猎人在青藏公路附近活动.

那天是他很有福气的日子.大清早,他从帐篷里出来,伸伸懒腰,正准备要喝一铜碗酥油茶时,突然瞅见两步之遥对面的草坡上站立着一只肥肥壮壮的藏羚羊.沉睡了一夜的他浑身立即涌上来一股清爽的劲头.丝毫没有犹豫,就转身回到帐篷拿来了杈子枪.他举枪瞄了起来,奇怪的是,那只肥壮的藏羚羊并没有逃走,只是用乞求的眼神望着他,然后冲着他前行两步,两条前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与此同时,只见两行长泪从它眼里流了出来,老猎人的心头一软,抠扳机的手不由得松了一下,

藏区流行着一句老幼皆知的俗语:"天上飞的鸟,地上跑的鼠,都是通人性的."此时藏羚羊给他下跪自然是求他饶命了.

他是个猎人,不被藏羚羊打动是情理之中的事.他双眼一闭,扳机在手指下一动,枪声响起,那只藏羚羊便栽倒在地.它倒地后仍是跪卧的姿势,眼里的两行泪迹也清晰地留着.

次日,老猎人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对那只藏羚羊开膛扒皮,他的手仍在颤抖.腹腔在刀刃下打开了,他吃惊得叫出了声,手中的屠刀咣当一声掉在地上……原来在藏羚羊的子宫里,静静卧着一只小藏羚羊,它已经成形,自然是死了.这时候,老猎人才明白为什么那只藏羚羊的身体肥肥壮壮,也才明白它为什么要弯下笨重的身子为自己下跪.它是在求猎人留下自己的孩子的一条命呀!

天下所有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

老猎人的开膛破腹半途而停.

当天,他没有出猎,在山坡上挖了个坑,将那只藏羚羊连同它那没有出世的孩子掩埋了.同时埋掉的还有他猎枪……

读者文摘的诞生属于什么创新思维方式

属于加法思维——组合就是创新 以下内容引用自 《公务员创新思维能力的提升路径》-李喜童 加法思维——组合就是创新 例如:美国的《读者文摘》的诞生来自创始人德惠特·华莱士的一个创意。

他“把最佳文章组合精编成袖珍型的非小说刊物”是一个伟大的创意。加法思维就是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学说、技术、产品的一部分或全部进行适当叠加或组合,用以形成新学说、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新方法。正如美国创造学家奥斯本所说:“新的发明几乎都是通过对老发明的组合或改进产生的

读者文摘精华感恩卷的读后感,600字

《读者》是本感人至深的杂志,也是本能给人深刻教训的杂志。

这是我仔仔细细地读完《读者》第23期后的第一个想法。的确,《读者》里的每一篇短文﹑故事都值得让人深思,其中《盲人的镜子》就是一篇。这片短文讲的是一位朋友患了白血病,需要治疗,但他不想忍受痛苦,而逃出了医院。幸亏他遇到了一位双目失明却又带着明镜的老人。他从老人那儿明白了生命是多么宝贵,从而捡回了一条命。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生命”——一个对我们来说既陌生有熟悉的词,一段既漫长又短暂的时光。在这段时间里,有人成了明星,赚了许多钱;有人当了科学家,为人类做出了贡献;有人什么也没做成,整个一生都是平平淡淡,还有的人,很不幸的变成了残疾人。但是,不管是哪种人,他(她)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对于前三者来讲,他(她)们过得还算好,不太会“扔掉”自己的生命,但对于残疾人来说,活着,要忍受很大的痛楚,因此常常会有“一走了之”的想法。这时候,他(她)就像那个朋友一样,需要一位热爱生命的人来为他(她)指点迷津,找回自己的生命。当然,找回自己的生命并非易事,但也不难,只要有这个想法就行。正如那个朋友所说:“我现在拥有了人生米足珍贵的两件宝:一是乐观积极的心态,另一个便是屹立不倒的信念。是啊,我们只要有了良好的心态,坚定的信念,不管是否残疾,是否快乐,都能够顽强地活下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各位,行动起来吧!让我们每天都保持微笑,每天都充满自信吧,让我们一起来保护生命吧!

文章怎样体现激发读者的兴趣

这个问题问得有些空泛,这要分哪类文章了。从大的分类讲,有政论性文章、文学类文章,实用性文章。我试答一二:

第一,实用性文章,如报告、总结、论文、说明文等,无所谓激发读者兴趣,只要把事情说清楚就行了,关键要注意条理性,另外,尽量用科学语言,准确表达意思,不浮夸。

第二,对政论性文章,本人认为要旗帜鲜明地亮明观点,不是有演绎法和归纳法么。我赞成演绎法,围绕观点,用大量生动的事例作为论据说明观点,层层深入,才能引起人们的阅读兴趣。

第三,文学类的就比较复杂了,如果写散文,先确定你是抒惜为主还是叙事为主,不管什么为主,都离不开人的感情,人物形象,所以一定要写出真情实感,仅举两篇经典说明,一是茅盾先生的《白杨礼赞》,表面写杨树,实质还是写的人,写的人的精神,人的气质;二是徐迟先生的《哥德巴赫猜想》,写的是数学家陈景润的故事,人物的命运,艰辛苦难,让人读起来潸然泪下。

至于小说类,我想应该是围绕人物,多设计悬念,让人意想不到,又在情理之中。另外要注意人物的心理刻画,这也是读者感兴趣的。

第四,要起一个好标题,正如一个人,名字漂亮,才会引人注意。

《读者文摘》第一期是哪年哪月创刊发行的

《读者》杂志创刊于1981年3月,是甘肃人民出版社主办的一份综合类文摘杂志。原名《读者文摘》,1981年创刊时的《读者文摘》只有48页,而且是双月刊,新闻纸黑白印刷,售价三角。

刘若英在读者上刊登过的文章

我怕会忘记他 刘若英   他就住在我家前院的那间小房间里,一进大门,穿过院子,进来的第一间。

什么人来来去去、进出我家,都必须经过他的窗口。易副官很瘦,又黑,三分头,却掩不住灰白交错的发色,小时候我说他像猿人。他常常就是叼根烟坐在他那小房间的窗口,竖着耳朵等着我公公的指令。  人们喜欢说小孩子单纯,但我从来不这样认为,因为我就是一个不单纯的例子。我从小就知道,易,是可以欺负的。既然可以欺负,我就不会放过他。他不会去告状,也不会生气,不会报复,更不会记恨。甚至可以说,我想要什么,他都尽量满足我。以至于我闯了祸,他的任务就是尽量帮我隐瞒。  易走了以后,我常常很怕自己会忘记他,毕竟,我懂事的时候,他已经是很老很老的人了。我能知道多少他的心情我能记得他多少但后来发现,我越往下活,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越鲜明。  他跟着公公多久了,没有人算得清楚。传说曾祖父时代,还不到“民国”的时候,他十三岁就在湖南老家担任所谓“家仆”。而后我公公去上学,他的职务就变成书童,每天跟着公公去学堂,旁边一站就是一上午,等着公公放学,然后再安全地把公公送回家。黄埔军校开办,公公在“十万青年十万军”的感召下,决定从军。那年,祖父只有十四岁,根本不符合从军的最低年纪,但公公还是谎报年龄上了黄埔。于是,易,就也跟着去从军。即使“少爷”起了爱国心,热血沸腾的要报效国家,“易副官”的责任还是没有变。公公报效国家,易副官报效的是我公公。  离开黄埔后,公公去了俄国念书,易无法跟去,就在家乡等他回来。公公留学回国,生了我爸爸,他就成了我爸爸的保姆,我叔叔诞生,他就变成了我叔叔的保姆;后来公公撤退到台湾,家里有了姑姑,当然他就是我姑姑的保姆。一直到连孙少爷孙小姐都长大了,易,摇身一变,又成了家里掌厨的。这倒不奇怪,因为只有他能做出一手地道的湖南家乡菜。从小,我便当里的菜都是他给准备的。他的晒腊肉、他的糖醋排骨,都是一绝,也都是我自此没有再品尝过的味道。  我搬来跟祖父母住的时候,我三岁,他六十八岁。从那一天起,他的新任务,就是当我的保姆。  小时候,可能因为安全的考虑,家里几乎不让我跟附近的小朋友玩。也因为自己家有院子,所以我的游乐场就是完全建立在这个当时觉得很大的前院里。而我最重要的玩伴,就是这位已经七十好几的“易”。  记得第一次打羽毛球就是他陪着我,他穿着拖鞋,我因为他没能把球打到我面前而生气地摔球拍,过去踩他的脚,然后骂他说:“你根本就不会打球。”他的桌上永远有一个装满糖果跟零钱的透明玻璃罐。我会爬上他那张破旧的藤椅,望着那个罐子,然后他就会打开,给我两颗糖。等我吃完,他就把包糖的纸仔细地折起来,中间打一个结,做成一个个穿蓬蓬裙的小公主,然后逗我说,那就是我。我当时觉得他无聊透了,这个招数用了那么多年也不换一下。就像他每次都用两根大拇指各自弯曲,然后接起来,跟我说他的大拇指可以分开——鬼才相信。  另外一个第一次,就是我从那个糖罐子里偷钱,原因是我想跟同学去学校巷口的那家杂货店抽奖,另外,我还想吃一种会弄得满嘴红红的芒果干。后来听姑姑说,家里所有的小朋友都是从那糖果罐下手。也许,易,是故意把钱放在那里的。  我的公主床头后头是一个小小窗户,每天早上我不需要闹钟,易,会在那个窗口后头问我,今天想吃什么早餐啊咸面包菠萝的还是肉松的还是稀饭烧饼通常他还没有念完,隔壁的窗口就会出现一个声音——我婆婆,“易副官,不准那么宠她,哪有每天问的!”即便如此,他还是每天都这样问,然后我才起床。  家里不准我们吃摊子上的小吃,嫌不卫生,我总是羡慕同学可以随意坐在路边吃蚵仔面线跟刨冰。有天趁婆婆不在家,我就叫他在巷口把关,大剌剌地坐在摊子上吃起面线。事后证明这是一个很不到位的安排。  我看着老板用着浅浅的碗,舀进稠稠的面线,撒上香菜跟大蒜,然后抖着手端给我,确实,老板的大拇指都伸进面线里了。但卫生不重要,可以突破禁忌才是重点。就是这么巧,婆婆搭着车进巷口回家了。易副官见到了,但他的行进速度怎么比得上汽车我才刚想说再来一碗时,一只涂着蔻丹的手已经把我拎上车了。我回头找易,只见他追着车子跑,满头大汗。  我的小学就在我家后头,走路十五分钟的距离。他每天接送我上下学,就像他当年陪公公去学堂一样。因为他为我所做的事是如此地理所当然,我从来不会珍惜,只抱怨为什么我不能像其他小朋友自己背书包,而是他帮我提着。有几次,我都故意一放学,在校门口,把书包一丢给他,跑着回家。以他的年纪,再加上脚上那双黄色的塑胶拖鞋,理当我会比他先到家。接着公公听到门铃声就会说:“易副官没去接你吗”我就会说:“不知道,没看到。”小孩子事实上是不单纯的。真想用一下小叮当的任意门,回到那个时候,把当时的我毒打一顿消消气。  我现在脸上留有的疤,也跟易有关。那年我七岁,跟着婆婆去朋友家打麻将,因为婆婆盘算着我三点的钢琴课就在牌友家的正对面,走路两分钟距离。眼看着三点就到了,公公一通电话过来说,已经叫易过来带我走过去。婆婆说,才两分钟的路,英英应该可以自己过去。但是爱孙心切的祖父说什么也不肯。于是我坐在院子里等易,手上拿着点心,动弹不得。婆婆的朋友家有一条狗大概是看中了我手上的点心,一口扑了上来。只听见我一声惨叫,左边眼睛正下方被狗狠狠地亲了一下——缝了二十八针。据说,当我惨叫声起时,挂钟正当当报时三点整,而门外站着的易,正准备按铃。  爸爸是船长,跑远洋的,两三年才回来一次。我嘴上从来不提爸爸,因为他实在太遥远了。我对他的印象有时不是脑海里的,而是照片上的。但是每每听说他要回来,我就会穿上我最喜欢的衣服坐在院子里,呆呆往门口望着。易,总会走过来无声地拍拍我的衣服,帮我把皱褶拉平,像是能看穿我的心意。  终于,那帅气的船长爸爸回来了,全家围坐在餐桌前,听他说着国外的奇闻轶事,虽然我完全听不懂,灯光还是显得出奇温暖。婆婆告诉他说,易帮我买了辆自行车。瞬息间,爸爸突然翻脸,像是忽然想到要行使他做父亲的责任,说不可以。他的说词是:“第一,危险;第二,不可以宠我。怎么可以小孩要什么就给什么。第三,就算要买也不能是易买。”他立刻叫家里佣人把车丢出去。我突然吓坏,使出全身的力气大哭了起来。是因为我将失去得来不易的自行车,或是爸爸终究破坏了我对他的美好等待,我现在已不复记忆。  就在爸爸无休止大发雷霆的时候,突然易的声音从屋外出现了。他隔着纱窗大怒说:“你小时候就多乖啊还不是成天跟人打架你就会骂,孩子你带过几天”   爸爸住口了,因为他知道,易说的都是事实,毕竟易也是他的保姆。  没几天,爸爸又离开了,我的自行车也被偷了。  我想易应该知道我是叛逆的。小时候我除了整他,不太爱说话,常常对着窗外发呆,他也从来不问我在想什么,只是搬张凳子也陪着我坐在那里,安静无话。最多抽根烟,然后咳嗽。  我一直不知道易的身体不好,我只记得他老咳嗽。大家说他是抽烟抽太多。有天早上他送我去学校后,说去看病,就再也没有回来。我当时以为他只是需要休息几天。然后,婆婆带着我去一个肺结核的医院,她说易住在里面,但不让我进去,说怕传染。那个下午,我等在外头,踢了好久的石头,很想哭。  再两个月,一个暑假天,我躺在易副官那张铺着凉席的床上,光着脚丫。糖罐子里的糖都快吃完了,他还没有回来。他是那个下午走的。  他的桌上,除了糖罐,还有一样东西,易常常望着它发呆。那是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留着长发。我问过他,他说是家乡的媳妇。两个人似乎没有见过几次面就结婚了。然后,他就来了台湾。他说得很平静,然后转过身去把床垫翻过来给我看,藏着一叠叠扎好的十元大钞。他说很快他就会回去,到时再和她过好日子……对当时的我,这种话题没多大意思。多年后,我常在香港机场转机时,看见那些老荣民身上背着一包包的东西准备回乡,脸上有着疲惫和期盼。我会很感伤,感伤“易”没能等到这一天。  易在我家服务了四代人。我不能替他说他是“无怨无悔”,但牺牲奉献的概念是他教给我的。时代耽误了他,甚至可能糟蹋了他,但也许惟有这种阴差阳错,能向我们展示极致的忠诚和美。易出殡的那一天,我们全家带孝,我公公带着全体老老小小,下跪向他磕头。他是家仆、是书童、是副官、是管家、是保姆、是大厨,是我永远的亲人和老师。也许我有幸,哪辈子也能当上他的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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