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

童年乐趣的散文随笔

童年乐趣的散文随笔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童年乐趣的散文随笔,本文共12篇,供大家参考。

篇1:童年乐趣的散文随笔

时光似流水,转瞬间我已由天真稚嫩的孩童成长为金色烂漫的少年,成长的日历一页页翻过,金色的年华一去不复返。如今,不少儿时之事已渐渐淡忘,但,耐人寻味的仍有那么几件奇趣的事历历在目,仿佛发生在昨天一样,回忆起来其乐无穷。

小时候,我喜欢读书。那时我识字不多,对字义也不很理解,却喜欢表现自己,有时往往是张冠李戴。一次在吃饭时,妈妈问我“怀旧”是什么意思,我思索片刻,骄傲的仰着头说:“这都不知道,怀旧就是怀念舅舅的意思嘛!”大家听后捧腹大笑。才知道,原来是自己闹笑话了。面红耳赤的我直觉得羞愧不已。从那以后,在学习中我努力认字,并熟练掌握了许多字的写法和用法。

渐渐长大后,我熟悉了更多的汉字,并学会了许多的古诗名句。杜甫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对春雨的描写生动形象;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让我学会了如何用诗句表达对故乡的思念;“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使我感到李白被赦后轻松快乐的心情;“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更是让我体会到了苏轼在面对人生悲苦时的豁达乐观……这些诗句深深地镌刻在我的心中,让我对古诗词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丰富了我的学识,更提高了我的素养。

长大后,我又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便买了许多历史书籍。看到他们,我就像饥饿的孩子见到面包一样,如饥似渴吸收书中的养份。书中人物的命运、他们的悲欢离合往往使我牵肠挂肚,仿佛身临其境。对他们的喜怒哀乐感同身受。当我读到《三国志》中诸葛亮出师北伐的情节时,眼前仿佛看到了这个神机妙算、忠心不二的丞相伏案疾书《出师表》的情景。阅读历史书籍不仅使我了解了一个民族发展的历程,更使我对阅读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初中生了,但儿时这些美好的趣事却像潺潺流水一样淌过我的心田,浇灌着我这颗正在成长的嫩芽。无论何时何地,童年的美好记忆总能唤起我对生活的热爱,激起我对灿烂人生的追求。

篇2:童年乐趣的散文随笔

童年是每一个人的初生之地,是童话和梦幻色彩编制的摇篮。在那里有成人后无法找回的所有快乐和童真,是灵魂的归属和依附。如果一个人没有童年那将注定他的人生没有色彩,就像一只没有贝壳的寄居蟹一样。

梦想潜行,晚风亦如影随行。背起行囊,前途已在脚下。人生的旅途,漫长而又跌跌撞撞,累了不妨歇一歇。看看旅途的风景,回忆下童年的背影,让心灵享受一次自由呼吸的感觉。

记忆中的夏天是阿土童年的颜色,初熟的西瓜,火热炙烤下的泥土被大雨浇灌后散发出的土腥味,知了声声的叫声还有夜晚栩栩的凉爽之风都会让啊土一阵的陶醉。他们是永不散场的乐队,是童话故事的缩影。

夜空中明亮的星星,像数万颗宝石一样,迸发出璀璨的光芒。纷飞的萤火虫,在光芒万丈中自由的穿梭,忽明忽暗的尾灯似乎在为这个夜晚点缀着什么。迷幻中,阿土仿佛觉得自己轻飞起来,身体渐渐的开始高过了山峰,飞身轻浮的感觉虚无缥缈,高度让他感觉到了此刻自由的心。

飞旋的阿土越升越高,回身往下俯瞰,漆黑一片,只有微弱的光点在那里闪现。似乎间身体已经到达了云层的顶端,眼睛被光源吸引着,还是如钻石般的光芒,那么美,那么的奇幻。只是不管怎么升高,都到达不了那个地方。点点星光,扑朔迷离,通透而明亮,吸引着阿土不断的向前,也似乎在此时他已不在乎这漫长的距离了。

随着不断的升高,啊土觉得周身好像被罩住了一样,那股压力让他有点喘不过气来,头上像是顶着一座泰山。感觉自己的身体好像要炸开了,可是前进的动力让他无从选择,那片光源成了他心目中的圣地。

到达了大气层的顶端,障碍和危险一并的存在。那股强烈的压迫感让他无所适从,冲击着他此刻的头颅。阿土强忍着,身体已无法控制。高处不胜寒的感觉给了他从未有过的快意,竟然让他忘情的继续冲击着。

身心的自由已经超过了所有的限制,当冲破气压的那一刹那,阿土觉得整个人已经完全没有了负重,身轻如燕的感觉在此刻尽显淋漓。畅爽的凉风亦如阵阵涟漪,浸透着整个人的心灵。

他忘情的享受着这一切,对天空的向往是阿土一直的梦想。在浩瀚的宇宙里有无限的奇妙和惊奇,越来越觉得造物主的奇妙。那一片片星河,一个个太阳系是那么的宏伟壮观,而自己又是那么的渺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额头的萤火虫忽明忽暗的,像是黎明中的灯塔。他只觉得眼前亮亮的,伴随着一阵的瘙痒突然的被惊醒了。恍惚间才觉得自己还在溪水边的磐石上,原来刚才只是个梦境。溪中的水光映衬着夜空的星光

伴随着萤火虫的嘹亮让阿土产生了幻觉,这也是他所向往的。直到此时仍然是意犹未尽,脑海中还是不断的浮现着刚才的画面。置身其中,却让人无法自拔,那种眷恋是他从来不曾有过的。为什么飞蛾面对火光能够奋不顾身?

为什么有的艺术家为了完成一幅作品而宁愿献出自己的生命?对美的向往是人自古以来就存在于内心深处的。啊土也不能例外,这是他对自由的渴望,也是对自由的一种诠释。

篇3:童年乐趣的散文随笔

星火,曲径通幽处是一片黯淡。啊土静静的躺在石头上,头仰望着星空。随着,阵阵凉风的惬意,他静静的入睡了。

记忆中还是那一幅图画,一片青山怀抱深处便是一座水库。碧蓝的水映衬着山体的颜色,像一幅油彩画。细看水中,显得是那么的空洞,隐约中有一股幽暗之灵直通人的心底。放眼望去则是一片开阔,细细观望也只能看到几只水鸟在对岸浅水区觅食玩耍。

这一天阿土和弟弟一起在水库边摸螺丝,弟弟是他童年时最好的玩伴,从小就比阿土野。每到夏天黝黑的皮肤总是会脱掉一层皮。因为老是东奔西跑的没少被挨打,然而每次打完以后的第二天他都会忘的一干二净的。甚至会露出一副狡黠的面容,让人既恨又好笑。

晌午过后,天热的不行,螺丝也早已经摸了一箩筐了。在这骄阳似火的日子里,在水中的感觉就显得特别的畅快。在这关键时刻,弟弟提议一起下水洗个澡吧。此时阿土和弟弟相视了一下,从眼神中似乎都读懂了对方。“弟弟,你害怕吗?那里可是死过人的。”阿土担心的说道。作为哥哥,他有义务保证弟弟的安全,如果万一出了事父母非打死他不可。

而弟弟的眼神则让他有点彷徨,那种笃定是他很少看到的。水库总长超过五百米,纵深还无法预测。水面由于长时间的照射显得特别的烫,而水底的却由于纵深的不断跨越变得越来越冷。啊土心里明白这些,年少的他也没少曾听父母的告诫,没有大人的陪同是不能去水里洗澡游泳的,否则即使神仙在世也难相救啊。

他心里想着,但还是决定冒一次险,对于未知的新奇他总是充满着无限的乐趣。也许是弟弟笃定的眼神让他感觉放心了那么一点,也许是勇气占领了高地,困难便无处藏身了。他喜欢和弟弟一起并肩作战,他希望他们能战胜自己的恐惧游到对岸。

“走吧,弟弟,下了水就拼命往前游,千万不要回头看。”“知道了,哥,我们一定会游到对面的。”

一阵扑通过后,弟弟和啊土一同消失在了水域,随着一阵浪花过后,海底两万里的进程便开始了。两条黝黑的“泥鳅”潜行在水底下超出了五十米之后,抬头起身。两只手像行船的螺旋桨一样滑行着,而两只脚则尽力的向上抬着,尽量和水表的温度保持一致。两人相隔数米,却从没有看向对方。

目光始终注视着前方,看着对岸的几只水鸟离自己越来越近。行程在一点点的靠近,阿土隐约觉得周围的山体和树木在向后倒退着,也随着离始发地越来越远,心中的恐惧也在不断的剧增着。水域将他们包围在了一起,然而水下的情况是无法预测的。他们只有尽力的向前滑行着,尽量的节省着自己的体力。因为他们从来都没有游过这段距离,这段生与死的距离。

水中的寒意越来越浓,阿土只能听到自己和弟弟拨开水花时发出的声音,还有水鸟的嬉戏声。水花不停的冲击着耳膜,偶尔间还能听到一阵嗡嗡声。除了这些再也没有其它的声响了,水库的中央显得是那么的安静。回头看了一眼弟弟,才发现他们已经游到了行程的一半。浪花一阵盖过一阵,距离越缩越短。他们已经没有退路了,只有拼命的向前游着。

篇4:童年乐趣的散文随笔

“弟弟,你还好吗?”阿土叫了一声,一口水呛进了喉咙里。“哥,我没事,你感觉怎么样?”“我还行,坚持住啊,我们快到了,往前面看。”

啊土觉得自己此时只剩下意念了,意志已战胜了心里的疲惫。他知道,此刻的弟弟一定和他一样,肯定感觉有点累了。可是在这个时候,如果退缩或者懈怠了,那将意味着什么?就凭他和弟弟,如有一人不幸沉下去而另一个人为了救对方也一定会沉下去的。只有不停的向前,给对方希望和鼓励,才能坚持的更加持久些。

他已经顾不得这些了,过了临界点的水温下降的很厉害,必须尽快的到底对岸。“弟弟,快吸一口气,最后一段路了,咱们潜过去,那不是你最喜欢的吗?”还没等说完,只见弟弟又消失在了水面,一阵水泡过后就不见踪影了。啊土也只能紧跟弟弟的节奏,此时的他也已经别无选择了。

不知道的百米冲刺会不会快过此时他们的速度,水面早已不见了他们的踪影。波光粼粼中只见几条翻腾的草鱼,闪着夺目的银光。水底依然翻江倒海,水泡暴露着他们此刻的行踪。突然间,有个身影只身冲上了水岸,一口长长的吸气好像河马换气时发出的声音一样,惊走了旁边的水鸟。原来是阿土的身影,那个熟悉的背影。“弟弟,”阿土还没回头就叫唤了起来。见没有回应,急忙转过身去,只见湖面平静如初没有他的身影。“弟弟,快上来。”他奔跑着冲向水去,第一次觉得那种担心是从心底里出来的。

“我……在这里……”阿土朝着声音方向望去,只见弟弟已沉没在了不远处。唯一留下水泡的踪影成了此时能够找到他的坐标。只见他一个潜龙,很快也消失了。

水面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青葱的山野又暴露在了大山的怀抱。一缕缕青烟还在山顶缭绕,恍如隔世般的仙境。这等壮观和美妙却是少有的,云山雾绕的感觉不免让人有种升腾后的轻浮。

“呼……”一阵翻腾过后又听到了长长的吸气声,啊土翻转着,把弟弟拖向了岸边。只见弟弟咳嗽者,吐着水,土黑的脸色顿时变得紫红了。把弟弟拖上岸后,便轻轻拍打着他的背部,尽量的能让水出来些。自由的空气无休止的填充着此刻的他,渐渐的缓过神来了。这一幕,弟弟紧紧的抱住哥哥,两人都已经泣不成声了。“哥,我刚才以为我可能再也上不来了,下面好冰,好冷啊。”他看着此刻的弟弟,心里突然的一阵酸楚。还好是上来了,要不然天知道会发生什么?

原来就在刚才,当弟弟快要冲上岸的时候,突然有什么东西一把抓住了他的脚。一时间,整个身体很快被拽拉了下去,急忙用手去解救,才发现无数的水草已经深深的把他缠住了。于是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冲出水面,在露头的那一刻他拼力一喊。也就那么几秒钟,身体又被拽拉下去了。

当他们还沉静在刚才的那一刻时,突然听到有个老头在喊:“这里是水库,是饮用水,不能在这里游泳,赶快回到对岸。随着话音刚落,阿土和弟弟一阵惶恐,但很快他们便达成了共识。这个管水库的老头是认识他们的,如果被知道的话肯定会告诉奶奶的。如果听他话,乖乖游回去,兴许就没事了。阿土心里这样想着,弟弟已经率先下水了。浪花一浪盖过一浪,游到中间的时候他告诉弟弟,如果觉得没力气了的就用背式游法。这是逃生方式,不但可以节省体力还能增加速度。

水面上似乎有两只小船平行着,两双小脚就成了两副船桨,马力全开的驶向对岸,很快就到达了岸上。回望着刚才的行程,阿土不禁打了个冷颤。那种骄傲和欣喜感油然而生,勇气成了他们的支柱,他们很享受刚才的环境和冒险。这次他们第一次,用生命作了自己的赌注,体验了那种面对死亡的恐惧。也许在很多年以后,他们都不可能再像那天一样了,美好的记忆也永远的留在了那个时刻,那个永恒!

篇5:童年的乐趣散文随笔

童年的乐趣散文随笔

童年的乐趣散文随笔

在故乡的这两日,时间虽急促,却也回味了不少童年的乐趣。

到达的当天,贤侄清刚便告诉我,上小学的发小听说我这次回乡,一定要来与我见面。我当然记不起他的名字。但印象最深的一位,却是常与之打架的同桌邹海军,他比我低两个辈分,个子却比我高出许多,身板也比我健壮得多。但我常常以爷爷自居去欺负他。为此,我没少挨先生的批评。

此次特别想与海军见面,想与他共享“久怨新解,久别新聚”的惬意和快乐。但贤侄清刚说村里没有此人。我想,并非我记忆出现差错,一定是海军少小离家,在外工作,或是出国定居等。对此虽有遗憾,但酒席间与能见面的老同学其乐融融地叙旧,还是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欣然和愉悦――我与这位发小说到当初谁的成绩好,谁的脑瓜灵,谁是留级生,谁是捣蛋鬼等等。想想当年,再端详彼此,我们现在都变老了,脸上都出现许多横横竖竖的折子,但儿时的恩也好,怨也罢,现在想起来,都是可爱的趣事,都让人留恋和怀念。而眼前的这位岁月里的发小,早就成为领着大伙干工程的头头,成为沉静而谦逊的纯爷们。他的声调表情让我感到,唯有小时候的童趣,才能圆我明月如水的发小梦。因为他的话语,仿佛让我又回到了少小调皮淘气、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更感到人生最美好的时光,莫过于童年的相知,以及童年那种乡土之情的丰盈与可贵。这些可贵留下的印迹,回忆时总是夹杂着多种温情。

那天,在村庄街心出口处,还遇到我二弟的发小,他问清我是二弟的哥哥,面便露出遗憾的表情。我能感觉到他对久别发小晤谈叙旧的期望。我们的闲聊中,似乎没有涉及到小时候生活的贫困,攀谈的都是些开心事。事后,我思考悟出,我们之所以对半个多世纪前的穷苦生活不以为然,是因为我们年幼不明事理,是因为我们懵懂顽皮惹祸,是因为经历再大的苦难也未想到称其为苦,是因为我们自己的浑然不觉,甚至在记忆中一些痕迹也已淡去,但那时真正的苦难,应该是大人们在承担着。

想到此,心头不禁一颤,祖辈的苦难我们不该忘却。于是又打听我们村庄祖祖辈辈延续的历史。贤侄清刚又请来一位老者续谈我们邹姓的家谱及我们村庄名称的来历。

第二天,我与小弟邹锐特地到村头路边去观摩名为“儒林庄”村碑,并与之留影。尤其有意思的是,这“儒林庄”的故事与明朝的科举相关联,而当今我们兄弟三人的工作均与“儒林”之书有着联系:二弟邹化跃在出版社工作,小弟邹锐在新华书店工作,我在学校工作。如是,一本书从出版到销售再到使用,在我们兄弟手里的历程也算是齐全了。如是,我觉得我们兄弟的平凡工作又为此村名增添了情趣。

其实,在这次返乡中,还有许多与童年快乐相关的趣事。如我把玩一位老者的旱烟袋,想到了我祖母当年劳累偷闲时一边吸着旱烟,一边讲着故事给我听;如看到小油灯,想到当年正月十五夜晚街心闹着花灯;再如在贤侄清刚家赏玩"七月七"家家做火烧用的模板,想到当年吃火烧的幸福……

但是,要说此次在故乡最能引起我回味的童趣,还是在贤侄清刚家每顿饭所吃的`美味。那真是小时候最大乐趣的回归和享受。

清刚的媳妇是位异常贤惠和能干且会动脑筋的女性。为了品尝口福,我常侧面地与她交流我小时候喜爱的食肴,没想到她便想着法子做给我们吃,让我们每顿均吃得肚子滚圆,走路都由不得撇开了八字步。

我们还品尝了苹果干,其口感特别好。但其工序特别琐细,须两次煮熘,两次晾晒。还有那一层层薄如纸的千层油饼,配着大葱蘸黄酱,那真是家乡最地道的美味,比起我小时候的除夕年夜饭也不知甚了多少畴。

最令我惊羡的是那苦菜掺豆渣,那是我梦想多少年的佳肴。那天,让我过足此瘾,堆如山峰的一大盘,被我风卷残云般吃了一大半。这苦香的美味,是多少代家乡人积淀在我们血液里的情感,它扇起我郁积在心中许久的童年兴味与情思。

那两天,似乎每餐均嫌自己肚子小,甚至不知去吃那样才最得意。仿佛每一样都盼着能吃尽,都想记住此中的特殊美味,都能让我留连长久;仿佛每一样都有世间真正的温煦,都能熨帖出心田的情调,都能让心田有了童年的和暖,都并蔚着清刚媳妇的巧手;仿佛每一样都在呼吸,有博动,都被清刚媳妇赋予了立体的生命,都连着我童年快乐的命脉,都会变成我今后生活的向往。

我特别想感谢清刚媳妇,给了我这么多值得回味的童年乐趣,但又担心说出的谢语过于俗套。思考良久,终于想出一得意的方式。

临别前的中餐,我借着小弟邹锐以千层油饼就大葱吃得满头大汗,对贤侄清刚说:“如果我当上副省长,就可能过上这样的美食生活。”停了一会,见大家没有反应,我又说:“清刚你现在过的就是副省长的生活。”此话一出,大家哄然大笑,也圆了我内心对清刚媳妇的谢意。

四、结尾

临别了,想起来回火车上的漫长时间,不由的想到白居易的诗句:“思乡犹恨马行迟,归去只愁红日短。”

回程中我想着此次返乡的所有经历,觉得最令我欣佩的是贤侄清刚夫妇。

对于清刚媳妇,家就是她的舞台,就是她的怀抱,就是她的梦想。我看到她的身影,没有春宵苦短的贪睡,只有借灯忙碌的晨炊,从太阳还未东升,一直忙到红日已经西下。我觉得在她身上膨胀着一种内力,一种沉着、宁静、真诚且豁达的力量,她用这种力量支撑起这个家的一半天。

由此,我心底盘旋着的一种渴望,即透视她的朴实,来抹去自己身上尘世的孤寂和清高,袒露出自己应有如她一样的真诚与豁达。

另外,在此文中我一直称清刚为贤侄,也是有原因的。他身上也有许多值得我欣佩的东西。他年龄不大时,因父母多病而辍学干活,挣钱供弟弟读书考上大学。随后又面临父母病逝,自己担负起家中爷们的重担。他还很聪明,家中盖房的设计施工,全是自己凭头脑构思。我在他家卫生间就看到他设计的那个下水孔,可以自动将便池冲洗干净。由此可见他的聪慧.

在我的想象中,他像一粒种子,在霜雪里抽枝,在风雨中展叶,铸就了他伟岸的身躯,春来秋去,也扩大了他饱含沧桑的年轮。

清刚夫妇平凡且朴实的农民生活,让我真切的感觉到夫妻相爱的质朴与神圣,质朴是指我能见到他们家庭中的琐碎与庸常,而神圣却使我思考到平淡深处的形而上之哲理――梁祝只是神话,西厢只是传说,红楼也只是梦,清刚夫妇之类的爱情才是真爱。这种接地气的爱是现实渴饥中的粗茶淡饭,是劳累热汗后的凉水毛巾,是疲惫入睡前的暖温热炕……它有质有量,无所不在。

这样想着,见车窗外有农夫们在忙碌着。他们如贤侄清刚夫妇们一样,他们的生命从厚厚的土层中钻出来,荒芜的山坡就会布满了绿意,很快便会果实累累,很快就变成了餐桌上农家美味,那是我一生中都抗御不了诱惑――又想到了美味,就怨车速太慢,心想到家后,就蒸热清刚媳妇给我带的苦菜掺豆渣,我又能饱尝口福了。

篇6:童年乐趣

童年,记录着成长的点点滴滴。如同天上闪烁着的星星,每一颗都那么耀眼,而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我通过不懈努力,饱尝艰辛得来的快乐。

小学三年级时,每回上学都能看到上初中的哥哥姐姐们能自己骑自行车来上学。从那时起我也盼望能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经过我长期软磨硬泡,妈妈终于同意给我买一辆自行车了。但有了自行车,我得先学会骑呀,于是,我便开始了艰苦的训练。

我先让爸爸妈妈扶着我骑,我坐在后面,双脚用力地蹬,但不一会儿就倒了。我继续练习,结果仍然令我失望,我又提倡让我自己试一下,我鼓起勇气,把握住平衡,一步、两步……“啊”我一不小心就摔了下来,疼的我龇牙咧嘴。爸爸妈妈急忙扶起我,心疼地对我说:“小羽,要不先让我们扶着你吧。”我仍坚持自己骑:“上次是因为不平衡,这回我一定能骑好。”我坚持不懈地练习着,一步、二步、三步,“咚”“啊”……我不知经过多少次摔倒,多少次练习,我终于能骑一小段路程了。虽然我还没有完全会骑,但总比开始骑得稳啦,我的脸上洋溢出快乐的笑容,在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饱尝艰辛的快乐时,那何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

童年像小船,上面载满了欢声笑语和辛苦的汗水,体会童年的乐趣,我相信,这也是成长的一种回忆。

篇7:童年乐趣

走了一会儿,我偷偷的把手帕丢到姐姐身后,又装着如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往前走。我怎么也掩饰不住心里的紧张生怕被她发现。谁知,我脸上露出不自然的表情,偏偏被姐姐察觉到了,她立刻抓起手帕,飞快的追上来,我虽然拼命奔跑,但还是被姐姐抓住了。

这个游戏使大家又紧张又刺激。

篇8:生活的乐趣散文随笔

生活的乐趣散文随笔

打工生活,是一段让我一生值得庆幸和难忘的生活。也许我们当中的一些朋友,为了家庭的幸福,儿女的幸福,一辈子要加入到打工的行列中,风风雨雨,忙忙碌碌,四处奔波。但是,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总是藏着一颗温暖、火热的心,一片付出真诚和汗水,去希望、渴求、改变生活的信心和愿望。他们,都是我们这个社会中,最为值得赞美和尊敬的人。

盆子里的鱼

盆子里的鱼,死了一条又一条。

盆子里的鱼,是我从公司后面的一条小河里捉来的。他们也是从村子里养鱼的池塘,趁着自己是小苗子的时候,溜出来逐渐长大的。

他们的逃出,也许是为的获取自身更为广阔的生活空间;也许,更是为了放纵自己无限的自由,结局却是被我无端的捉走。

然而,我的捕捉却没有任何的借口和理由,我的行为纯粹是为了好玩,抑或更是为了工作闲暇之余的消磨。

命运,为他们安排了一次放纵自由的机会,同时,命运又为他们定格了最终的归宿。而我,最终却成了上帝惩罚他们的“刽子手”,血淋淋地,我残害了一条又一条的生灵。

我是一个罪人。

盆子里的鱼,命运为何对你们如此的不公。

盆子里的鱼,离开了自由,你们还否再次放纵。

捉蚂蚁的.人

捉蚂蚁的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捉蚂蚁,捉蚂蚁的人是为了哄小孩才去捉蚂蚁。

小孩是公司唯一的希望,唯一的春天,哄小孩自然便成了同事们,饭后聚在一起闲聊的唯一话题。

小孩最喜欢看的便是蚂蚁走路,每次一看到小蚂蚁,他的小脸变乐开了一朵花。

小孩今年刚满一岁,是我们副总的宝贝,副总今年快五十了,诺大的公司孩子是他的第二希望,也是我们所有人开心的快乐宝贝。

小孩很爱跟我玩,一下班老远看见我,就提着嗓门就喊我“蚂蚁哥哥”,因为我是唯一敢给他捉蚂蚁的人。龙南的蚂蚁很大,比我们北方的大几倍,大家总是用树叶子给小孩拨,而我却敢捉在手心让它爬,时间长了,自然我便成了孩子心中的英雄,同事眼里的高手。

大的,小的,雌的,雄的,不管是黑是紫,只要它是蚂蚁,只要是孩子高兴,我就决不“手软留情”。

捉蚂蚁的人成了蚂蚁的克星。捉蚂蚁的人因为能捉蚂蚁,便成了孩子眼里的“蚂蚁哥哥”。

捉蚂蚁的人吆,你可曾想过生命的可敬。

捉蚂蚁的人吆,难道你就真的为了换回那一声嫩嫩的“蚂蚁哥哥”,而忍心下的了“黑手”。

生活是美好的,他给予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存空间,都是一份幸福、安谧、祥和地栖息地,我们之所以时常对生活感到十分地困惑,是因为我们始终都没有挖掘出自己生活的快乐和周围的美好,总是把自己紧紧地包裹在内心狭小的范围之内,久久地、久久地不能释放自我,摆脱忧伤,感受快乐,寻找幸福。

我出生的那年是羊年(古历已未年),我出生的那天,恰好是农历的六月初六。

按照村里老人的说法:六月六的羊没商量,命里注定丰衣足食,大富大贵。可是自打我上学起,我的成长道路就一直没有平坦过,直至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我都一直从漂泊、浪迹中走来。

小时候,农村大环境不好,家家户户都过得比较穷,每天我背着一块巴掌大的馍馍去上学,冬天一到,两只耳朵便冻的红肿出脓,天一热稍一碰便疼痛难忍,流出鲜红的血渍,如今虽说不像以前那么的恐怖,但干巴巴的两只耳瓜子,就像秋天农民地里歉收的土豆块,瑟瑟的、紫紫的没有一点儿肉叮。

人们常说谁的耳朵饱满、耳坠深垂便是富贵相,正如寺庙里佛祖一样大耳阔庭,因此,我便断定自己这辈子,压根就是叫花子的命。待到自己稍微大了一些,学习既不景气,身体又不好,老是隔三差五的生病,别提让父母亲操了多少的心,也花了不少的冤枉钱。再后来,我上了高中,考了大学。大学毕业了,遇到国家政策转型,自主就业,我又为了工作,先南下江西,再转到深圳,从保安区的坂田到西乡镇的宝源,从福永镇的塘尾村到龙岗区的鹅公岭,从金塘的广兴科技到岗头的富士康集团,晃来晃去,二年的时光,一晃而过。

一路走来,从东到南,从南到东,巅颠簸簸、飘飘荡荡,浪迹天涯数万里,终日无所是归。在无数个他乡不眠的夜晚里,常常夜半一个人伫立窗口,遥望着远方的家乡和生我养我的土地,累了抽根烟了以慰藉困倦的心灵,困了便打个盹去调节疲倦的身躯。

远方的街灯亮了又灭,灭了又亮,近处了虫叫嘶了又鸣,鸣了又嘶。多情的晚风啊,请你在这空寂的夜里将我枕边的泪痕吹干,送一缕温馨给离别的人儿,让所有的感动在午夜的梦里延续。等到明朝柔和的阳光伴着清脆的鸟语轻轻地唤醒沉醉于梦中的我,风儿,请你不要再触痛我紧闭的心房;不要再吹落我紧锁眼眶的朦胧。让我们彼此给对方保留一份期待、一份希望,采下薄薄的阳光去温暖离别的心伤,换上甜甜的微笑去期待重逢的喜悦。

我坚信,只要我努力了,拼搏了,并且付以最真诚的辛勤和汗水;最终,我一定会迎来自己的成功与幸福,就像我在《追梦的少年》一文里写的:漂泊、流浪,挣扎,不断的努力,不断的奋斗,相信总会有一天属于自己生命的喝彩!

听母亲说,我出生的时候没有哭,就像六月六的猫儿一样,懒洋洋的睡在被窝里,蜷着身子老爱晒太阳,是个典型的“喜热怕冷哺乳动物”。

后来我上学了,白天不喜欢读书写字,可是到了晚上,写字的劲儿足了,读书的兴趣也浓了,常常是闹腾个深更半夜,偶尔还通宵达旦。时间一长,母亲便训我不懂得正确的学习和规律的生活,正如母亲所说的:你啊!天生是个“猫命”,现在可好了,你吖又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夜猫子”,白天睡大觉,晚上出去活动。

有时我也在想,说不定啊,我就是在某个特定时间、特定环境里,由某只懒散的“夜猫子”转世而来的,要不然啊,我怎么会变的如此的懒惰。

我是懒猫,十足的懒猫,整天不干正事,吃了睡,睡了吃,除了睡大觉、晒太阳,便整天无所事事,一无用处。说不准那年啊,要是再来个六月雪花飘的情景,我非成为一只绝美的“冻猫”不可。但是我又庆幸自己,快三十年了,每逢六月之际,我还没有遇到过一次六月飞雪的场面,所以我又常常暗自窃喜,看来啊,我还是一只大福大贵的懒猫哩,要不然怎么会一路走来,亦歌亦舞,亦疯亦傻,从西岭到南滩,从北坡到东礁,缓缓而行,曲曲折折,懒惰成性。

我一定就是那只懒猫,没有了远大的抱负,没有了崇高的理想,一生躲在母亲的襁褓里长大,没有经历过外面的风风雨雨,没有见识过外面的五彩世界,既渴望自己的成功,又害怕自己的失败,也只有这只懒猫,才会一直躲在主人的怀抱里安逸的生活、悠闲的嘶叫。

我讨厌这只猫,我憎恨这只猫,我渴望有朝一日,主人能把它抛弃到荒郊野外,让尖牙利齿的野兽们追捕,让猎人凶恶的狼犬们围攻。也许只有这样,这只终日贪睡的懒猫,才会变的勇敢、变的成熟、变的坚强,才会真正体会到生活的艰辛和生存的不易,才会从睡梦中苏醒、堕落中奋起。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是啊,这只懒猫只有不断地去磨砺自己,不断地去锤炼自己,最终才会成为一只人见人爱的好猫咪,一只能够真正捉老鼠、能独立生存、讨人喜爱的优秀个体。

我就是那只懒猫,渴望成熟,渴望生活,渴望大自然,渴望人们的喜爱,更渴望自己能够成为一只对社会有用的、能够捉大老鼠的好猫。

快起来吧,你这只讨人厌的懒猫!

篇9:童年乐趣作文

在我五岁的时候,经常去姑姑家做客。有一年秋天,在姑姑家里吃午饭,吃完后,我在冰箱里发现了小姨新买回来的巧克力豆,我偷偷的假装去厨房里喝水,我快速地打开了冰箱门,去拿巧克力豆,把它藏到衣服里面,再回到我的卧室里面。

我在被子里面偷偷的吃巧克力豆,突然里面的一颗花生豆卡住了我的脖子,我先把我最爱吃的巧克力豆藏起来,不能让小姨发现了。我再去找妈妈和姑姑。正在看电视的妈妈惊呆了,她问我怎么了,我立刻摆出卡住的动作,妈妈明白了,立马把我的背拍一拍,说再喝一点热开水就好了。

妈妈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我在卧室里吃花生,妈妈有点儿半信半疑,就去我的卧室里看。妈妈出来了,她让我下次吃花生的时候小心一点,不要太着急了。太好了,虚惊一场,终于逃过一劫。

我继续回到我的卧室里吃巧克力豆,突然发现我的巧克力豆只剩一颗了,难道是妈妈偷吃了巧克力豆?我毫不犹豫的跑出去问个明白,结果可想而知,我把自己的秘密给说了出去。

童年的趣味就是这么有趣又难忘。

篇10:童年乐趣作文

童年是一条长长的记忆之河,很多事情随着时间逐渐变得朦胧而消失,但这是我唯一还记得的。

我记得那是二年级,刚刚学了一句谚语“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以为:种西瓜就有西瓜,种香蕉就有香蕉,那我最喜欢冰淇淋了,那种冰淇淋肯定会长冰淇淋!然后三步两步跑到冰箱,想着是做草莓味的还是香草味的。突然,我的眼睛亮了。是的,我用的是巧克力味的。

我跑到奶奶的花园,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我找了个地方种冰淇淋。啊,就是这样。我准备在花园的池塘边挖一个洞,挖五分钟,十分钟,二十分钟。最后,我小心翼翼地把冰淇淋放进洞里,又花了十分钟用泥把洞填满。我想,只要我每天浇水,这里就会长出另一棵树。之后每天放学给雪糕树浇水,一天,两天,三天,直到第四天,雪糕树都没有发芽。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妈妈,她听到后笑着对我说:“傻孩子,土地长什么都可以。”。我不明白,问,为什么?妈妈说,孩子,想知道,去看看十万个理由。我只能无奈一笑。

童年难忘。每天,我们编织着美丽的故事,一只昆虫,一块石头,一个发现,一只鸟,一场争执,这些看似微不足道,却承载着我们的快乐,梦想和追求。

篇11:童年乐趣作文

我记得老师曾经讲过: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想:我多么喜欢吃鸡蛋呀,如果把鸡蛋种起来,不久,一定会有收获的。于是,我就跑进屋子拿起锄头,拿起四个鸡蛋。然后,就跑到屋子的后面。拿起锄头挖了一个坑,把鸡蛋放进了坑里,用锄头埋上土。

一天过去了,下午放学回来,我的心里比谁都开心。我连忙放下书包,跑到屋子的后面,看了看,鸡蛋怎么还没有发芽。我想了想:鸡蛋应该不会那么快发芽的吧!再等一个星期吧。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的心里美滋滋的,想起鸡蛋都流口水。我再去看,鸡蛋仍然没有发芽,好奇心驱使了我,我用锄头小心地把土挖开。一股难闻的臭味扑鼻而来,我急忙跑去问老师。老师,您不是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种鸡蛋,为什么没有收获了?”话音刚落,教室里传来了一阵笑声,老师笑着告诉我:“凡事不能死搬硬套,应根据它的生长规律来讲。”我听了脸红了,我做了一件傻事。

童年是快乐的,是难忘的,它使我一生充满了无数的乐趣。

篇12:童年乐趣作文

小时候,外婆在乡下长大。她常常若有所思地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句话让我牢牢记住,做了一些幼稚可笑的傻事!

记得有一次在外面玩的时候,听到鸡舍里的鸡“咯咯,咯咯……”。好奇心萌发,赶紧去鸡舍,啊!原来母鸡要当妈妈了!(她想产卵,然后耐心地孵化。)最后,她下了一个红蛋。趁她不注意,我偷偷拿了暖暖的鸡蛋捧在手里,心想:这么久才下一个蛋,想让母鸡妈妈少点负担。

我一意识到——,就可以种蛋了。于是我找了个地方挖了个坑,小心翼翼地把蛋种在土里,然后用脚轻轻把蛋压扁。

写了几天,我很高兴地想:一定有一棵长满鸡蛋的蛋树。我忍不住舔舔嘴唇,口水流了出来。

于是我就兴冲冲的跑过去,看到的时候非常失望。和以前一样,我翻看了一下。没什么,鸡肯定溜了!我一石二鸟的计划泡汤了!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我奶奶目睹了我计划的全部过程,摸着我的头指着坑说:“你播种,你就收获,意思是农民伯伯种下了种子,努力了,他就收获了!”

长大后,经过一番思考,我知道了真相。只有通过努力,努力,才能得到好的回报,庄稼和学习也一样!

哈哈哈.现在暑假在奶奶家,每次奶奶唠叨这个种蛋的趣事,我总是笑得前仰后合!

词语首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