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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袜上的裂痕散文
早上穿了新丝袜,可在下班时,低头却看见右脚上的那只破了,那道裂痕延伸得长长的,就在脚面,我无法将它藏起来,藏在脚底或者鞋里。只好就这样在下班的人群里,在众目睽睽之下,让它可耻地、醒目地停留在脚面,而我无法回避与遮掩。就算这伤痕还暂时没有被人看见,可是它存在着,我看见了,于是,它就在我心里隐隐地疼。丝袜上的裂痕破洞,也是人生里的尴尬境遇之一。
一双新买的光滑崭新的丝袜是精美的,它还没有参与到粗陋的生活中去,没有被脚和鞋子折磨。一双新丝袜也是充满了希望的,用它来配哪条新裙子、哪双新鞋?生活里,许多伤口都是有缘由、有出处的。是的,你清楚地看见是荆棘划破了手臂,是刀刃割破了指头。甚至,额头的皱纹,鬓边的白发,也都是水一样的流年走过的痕迹。可是,丝袜上的裂痕与破洞呢,常常似乎是在不经意间,在刹那里,无声无息地就出现了.
我细细地回想穿上它的这几个小时,到底是在哪里让它受到了伤害呢?在哪里磕了碰了划了它,是什么坚硬的、粗糙的东西不小心触到了它柔嫩的细丝?还是本来什么也没有碰到,只是走路时稍稍地用了些力,而那看不见的细微的力量就使它不堪重负,绷断了敏感而柔弱的丝线?而那细小的伤口从来都没有愈合的可能。只要有了哪怕是针尖一样小的洞,都不可能再有破镜重圆的机会了。丝袜容不得任何的伤害,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一点外力所带来的伤。丝袜比豌豆公主还要娇气。
残破的丝袜,总是清晰地提醒着你,无论你是多么乐观,生活总是不完美的,它常常捉襟见肘,充满了许多不可预知的裂痕,不可预见的破洞,甚至永远无法弥补。就算你是命运的宠儿,要山得山,要水得水,拥有许多东西,可在内心深处,总会有一些只有自己才可看见的无以名状、不可言说的伤痛吧。也许,残破了的丝袜,只是一次性的用品,无需盛载其它东西。如果破了,脱下来扔掉就是,再换上一双新的,不会有更多的人对一只破烂的丝袜耿耿于怀。但丝袜却会给女人带来些许的烦恼,因为裂痕防不胜防,你不知道它会在什么时候出现,让你陷入尴尬之中。有些女人会舍不得扔掉,觉得穿了几小时甚至几分钟的好好的丝袜在瞬间就破了,心有所不舍和不甘。如果裂痕尚小,有人就会仔细缝补或者用无色指甲油涂抹,以免破洞在短期内扩大延伸到不可收拾的境地。可是,无论你是多么地细心,多么地精于女红,一只破了的丝袜总不会完好如初了。它丑陋的伤会更加醒目地存在着,像一个着重号,不断提醒着你的生活质量,暗示着你的品味。所以,丝袜只能是一次性的,它有了裂痕,哪怕是细小的不易察觉的.一处裂痕,也只有扔掉。因为,它在某个瞬间就会江河泛滥,毁了你精心的装扮。就算你还有钻戒的光芒,有香奈尔香水的优雅,那又如何?一只破了的丝袜就是那个毁了一切的细节。如果丝袜破了,必须头也不要回地扔掉,别幻想它会给你支撑个分分秒秒或朝朝暮暮。
我对丝袜总是有轻微的畏惧心理,我总怕它会在人生某个灿烂瞬间里给我溃败的感觉。穿上新丝袜,便担心它随时会破,会在我忽视的某一刻或者小心翼翼的提防中,突然脱线,挂丝,划破,然后它的裂痕迅速扩大,如一滴水落在柔软的纸上,迅速地洇开了,那破败的局面惨不忍睹,不可收拾。因为有了这一片心理阴影,更多的时候,我宁愿穿随意、自由、耐磨的牛仔裤,而放弃穿裙装和丝袜。偶尔为了美丽而穿裙装时,我会提前预备好几双丝袜,然后等着其中某一只破了,再换上新的。我总是埋怨制造丝袜的材料,为什么这么不结实,大概美的东西总是脆弱易碎吧,不能受到生活里一星半点的伤害。我曾买过国外某品牌丝袜,一双就要一百多块,丝袜很光滑,很柔软,很漂亮,可是就在穿的瞬间里,因为我长长的指甲而毁于一旦了。它还没有在阳光下停留片刻,就这样凋谢了,只有惋惜与叹息。有时候,丝袜连烟花都不如,烟花还会有瞬间的美丽绚烂。连爱情都不如,爱情也会有相视的片刻温情吧。可丝袜,甚至在没有穿好前,在轻微的触碰中,都有可能残破。而另外的一双,在穿了几天后,也因为一道裂痕而寿终正寝了。难道丝袜的命运就是等着残破、被丢弃?
张爱玲曾在《色戒》里这样写过王佳芝的心情:一种失败的预感,像丝袜上一道裂痕,阴凉地在腿肚子上悄悄往上爬。是啊,人生已经不易,为什么还要丝袜来败坏我们的心情?所以,不穿它也罢。
裂痕
半年前买了块表,白色,陶瓷链。不过,以后的时间里,很少去戴。只是偶尔的想起,怀旧似的看看上面早已失去意义的时间。
前天,我偶然拿起。却发现玻璃表面出现了两道裂痕,深深地。
心痛了起来,不断后悔、感叹:本来是一对表,另一块在她手上,而我这块竟坏了,以后怎么对她解释。看着那块表,便遐想起来。
爱情亦如此,倘若完美无瑕,即使一开始会珍惜,如获至宝。渐渐地,时间慢慢将其冲淡。直到有一天,它有了“裂痕”,你便会重视起,此后的时间,你便不会忽视,因为那道“裂痕”,使你明白了爱情存在的意义。
爱一个人,不应脑中充满她的种种优点,以及在一起时的种种浪漫,和几火车都拉不完的甜言蜜语,因为再多的记忆总会随风而逝。总是生活在风花雪月中,终会使你不思进取,以致到失去。反之应为爱情添置一些波澜,而挫折对人是深刻的。爱情经历挫折,会使你更加明白她来之不易,更加珍惜她的存在,因为弥补曾经的挫折。
得之愈快,失之愈快。
她问我表为何坏了,我对她说:“人生之世,有得必有失。它坏了,但我深刻地懂得它存在的意义,以及存在的必要。每当我看到那两道裂痕时,心便为之一颤。就像你,和我们的爱情一样。”
破镜上疼痛的裂痕散文
晚上睡觉准备关掉台灯,却一不留神将床头柜上一个自己心爱的水晶雕塑碰到了地上,摔碎了。于是,她睡意全无,赶紧去清理那惨不忍睹的现场。伤心的程度自不必说,后悔自己刚才怎么那么不小心,于是,暗自对自己说明天,就是明天一大早一定要买一个相同的回来补上,毕竟那是份特殊的礼物。
她想起了很多年前,还在上学的时候,去校园的澡堂里洗澡,出来时竟然发现自己的柜子被撬了,自己新买的一件羽绒服不见了。从澡堂出来,寝室都没有回,直接就去商场买了一件同样款式、同样颜色的。是啊!这样看来,她觉得最少表面上并没有失去什么,她认为自己喜欢的,就一定要拥有,即便是失去了,也要找回来。
其实,人很多时候,都有一种情感,就是没有缘由、没有原则地希望很多人、很多事维持原有的状态,原有的形式,甚至原有的内容。
就像爱情,喜欢一个人,就是那么没有来由的不管不顾,即便这份情感已经千疮百孔,还是视这种残破于不顾,就那么希望这份已然流于形式的情感还是能够继续着,却死都不愿意去重新开始一份新的情感。
珍惜,是一份值得我们推崇的品德。但是于感情来说,是否应该做到珍惜的同时,轻拿轻放呢?诚然,感情不是一次性消费的奢侈品,但却也经历不起波涛汹涌的伤害,情感也是会被磨蚀的。如若有朝一日,那情感也如同那水晶雕塑一般破碎了,我们也许无论怎么去修补,都是会留下一道道的裂痕,甚至会残缺一部分。
是不是,很多时候,人们总是会去做一些自欺欺人的事情,都说破镜重圆会让人感动。可是谁会懂得那破镜重圆时,破镜上那一道道疼痛的缝隙。也许,我们不舍,是因为我们付出了很高的代价,所以对于那份情感会强烈,所以便会去在乎那份得失。其实,很清楚的.一个道理,因为那份情感在时间的长河里,在不断地升值。
人总是会犯一些错误,或者去失手打碎一些自己心爱的东西,例如那个雕塑,例如那件漂亮心仪的羽绒服,甚至彼此之间的誓言和信任。生命之中,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去寻找一个替代品的,因为世间有太多的东西是绝世珍品,甚至就是唯一。他们没有办法用钱可以去买到,是无价的。
小的时候,听说过天破了一个洞,女娲会用五彩石去补好,我们世间的每个人都是凡人,我们没有本事去补天,更何尘世间的情感呢?感情伤一次,就多了一道裂痕,弥补好了,也比上次容易碎了,这样周而反复的伤害,最终会无法愈合了,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承受能力都是有限的。
人会有一种微小的卑劣,那就是在他人撕心裂肺伤痛欲绝中,觉得自己会是相对重要的,因而也许会有一种傲慢,甚至会有一丝自尊心的满足,乃至一份幸灾乐祸的不理不睬。
看不见的裂痕情感散文
有些东西看上去很容易就可以得到的,但是为什么到了我这里,除了伤的更透彻,就什么都收获不到。
我相信只要以诚相待,总有一天会遇到蓝颜知己。奈何世界上最珍贵的,最简单的友谊,怎么也得不到。
有些东西不是你的强求不来。如果你已经掏心掏肺的做到最好得到的却是伤心欲绝的结果,那么何必去作贱自己,把自己的热脸往人家的冷屁股上贴呢!知道结果以后,伤过痛过以后,放弃那些伤害你的人吧!在他们的眼里,你不过是无聊时光中的一个小丑而已,知道自己在他人心中的分量还傻傻坚持,如果你是作为旁观者,你会不会早就暗暗的嘲笑自己的愚蠢了呢?
你是自己生活里的主角,别人生活里的配角,对你好的,加倍对他好,你也不会觉得不快乐。相反,对你不冷不热,无事不登三宝殿的,对他加倍的好,你怎么也快乐不起来。
人生苦短,能够对自己好的人很少,在乎你每时每刻的心情的人更是寥寥,自己是最了解自己的,因此你要多花一点点心思去取悦自己,像为了你爱的人那样去令自己快乐一些吧!
时间是一把刀,它慢慢的将所有隐藏的东西刻画出来。它非常的残忍,不管你是否愿意接受,它乐此不疲的一一呈现在你的眼前。然后我看见了我们之间的裂缝,无论我怎么去抢修,还是没能改变我们之间的隔阂。
或许有时候我们处理的方式都过于偏激而自己死活都不承认自己有过错才会使关系变得越来越僵,越来越遥远。
从一开始就知道不能再重复的去做一个不现实的梦的,自己怎么都说服不了自己,输给了自己的想象跟期待。然后再一次,跟以往一样伤的彻彻底底,重蹈覆辙的伤害,心还是会疼吗?
我也不知道了,我现在只知道我跟任何一个人相处似乎都存在着一条小小的.隙缝,随着相处的增加,隙缝变成了裂缝横在我俩之前,无法跨越。
我想要见你,想要拥抱你,如此的强烈。隔着无法逾越的鸿沟,我要如何拥抱你,如何去见日思夜想的你。
想见你,想到莫名的哭泣,最后变成号啕大哭。那段时间我变得特别的安静,静到连身边的人都过来问候了一遍,我没事,我只是忘记了我跟他很久没有联系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已经不是用裂缝可以形容的了,如果真的要说的话,那就是无法跨越的银河了吧!
我们之间是谁把线先画出来隔开距离?是谁把线慢慢夸大?
是我们双方。我们并不是没看见线在扩大,是假装没看见。明明那么的在乎对方,明明知道自己错了,还是倔强的不认输,等到我们想要回头的时候,小溪变成了大海,我们认输了也找不回从前的自己。或许错过这些,都是命中注定的。
注定我们两个倔强的人,自找不痛快,活该!
梦生出了裂痕的散文
相同的世界分隔成为两个不同的陌生世界,你的白天我看不清楚,我的黑夜你看不懂,我看到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深深地沉睡无法苏醒。
黑色的夜晚,我看不清自己的双手,一直就这样一个人摸索着走,一直都在一个人走,不回头。
为了忘记那一道永远都在流血的伤口,把一切关于记忆的东西通通隐藏在“记事本”,疼痛的心在作祟,狠狠地把拳头砸在雪白的墙上,看见鲜红色的血从我的五根手指缝中缓缓的流出来,心中充满了恐惧,大脑像被无数只蚂蚁在撕咬,我忍不住流下眼泪,嚎啕痛哭,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会真正走到尽头,这样的痛苦每一天都在折磨着我的大脑,我已经变得麻木不仁的肢体,我快要疯掉了,好想死去,好想找到一个真正解脱的方式,不在像一个失去灵魂的躯壳那样,垂死挣扎的,那样像个废人一样的活着……
那一年初夏的一天,校园的天空格外晴朗,头上的天空看上那样的蔚蓝色,白云是雪白雪白的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很快乐,很积极向上地去上学。
放学铃声吵醒了正在睡梦中沉睡的我,这一节课是“英语”课,其实啊,我一句英语都听不懂,只好选择用沉睡来打发那煎熬而又漫长的四十五分钟的时间,每一天我都会趴在课桌上昏昏欲睡,因此受到英语老师“吐沫星子”轮番轰炸,还会罚我把当堂课的内容抄写一百遍,别提了,我的英语历程就是这样的艰难又辛苦。
终于写完了英语的罚写,独自一个人悲哀地走在学校的长廊上,看到“好学生征稿大赛”。天啊,我知道我的机会终于来了,嘴角微微一笑,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准备回家写征稿的内容。
我熬了整整两天两夜的时间,整理出,整整有普通的学生日记本那样厚度的文稿,那之后我便顺理成章地成为这次征稿大奖赛的其中一员,我已经记不得那一年会有多少的学生去参加这次征稿的比赛了,我只记得我的文章的名字叫做《不要叫我丑小鸭》,是写给关于自己的故事。
三天以后,我怀着胆战心惊的心理,把我的初稿交到了班主任张老师的手里,接下来就是等待发布结果的时间。
在等待发布结果的那一段漫长而又煎熬的时间里,我的每一天都像是躺在热锅上的蚂蚁那样,坐立不安,因为我看到身边的好多同学的初稿都陆续地被退回来了,还有的直接就被丢到垃圾桶中变成了一堆没有任何价值意义的“废纸”。我一直都在恐惧,害怕我的初稿也会被删掉,变成别人眼中的`废纸,害怕别会不喜欢我的故事,就这样无情的被打败。
直到一个月以后,我们全校同学都被叫到操场上集合开,去等待结果的最终发布,只听到校长用手中的“麦克风”用着洪亮的声音对我们讲:“这次好文章的征稿大赛的第一名的同学是‘初三一班的黄伟伟’同学的《不要叫我丑小鸭》。”当时我的心“咯噔”起来,我就像掉入一个万丈深渊中,心被摔得“稀碎稀碎”的,不能再正常地呼吸,全身上下一瓢冷水浇得我瑟瑟发抖。之后变得麻木的没有任何的知觉,自由傻傻地看着别的同学远去的背影,悲哀地一个人站在无人的操场上,欲哭无泪地发呆。
――“这一切一切都算是什么呢?这就是我今天应该得到的结果吗?我的荣誉就该拱手让给别人吗?”
当我一个人荒唐而又滑稽地像一个贼一样灰溜溜地走回教室的时候,我看到了所有的同学都围坐在在她的身旁,虚情假意地在祝福她,而我就只有静悄悄地坐在属于我一个人的座位上,更荒唐的事情发生了,她挑衅地站在了我的面前。
――“宫默,难道你就不想祝贺我一下吗?哪怕一个微笑也可以呢?”
――“呵呵!祝福你啊!”
――“你这算是什么态度?你还真是个无能的家伙啊!”
――“那么剽窃别人东西的人,就很伟大吗?”
――“天啊!可怜的家伙你还能反驳我的话。你你你,真是自不量力啊!”
――“呵!精神病!”
――“哎哎哎!臭丫头你找打吧!”
那时候的我充满愤怒地狠狠地“啪”的一声还给她一记响亮的“耳光”,那声音惊呆了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那一段时间里好安静,没有任何的声音,只看见红色的“掌印”深深地印在她的左脸上,她转身之后就去了办公室,去找那个和她一起盗窃我文章的班主任老师了。
之后的事情,我被交到了办公室,劈头盖脸地把我训斥了一顿,都会感觉到,“吐沫星子”喷满脸。
――“你们这些可怜的家伙,盗窃我的文稿,你们就会活得如此心安理得吗?不会惭愧吗?不会害怕吗?”
――“我们根本就没有盗窃你的文稿,这就是‘张伟伟’的文章,你没有任何权利指责,打了人就是错!”
――“天啊好可笑啊!我要去告你们去,让正义的法律去惩罚你们这些肮脏龌龊的人!”
――“去吧,我倒是要看看你有没有这样的能力,失败的家伙!”
是啊!我没有真正的证据啊!我亲手交给他们的就是我的手稿啊!完蛋了,悲哀啊!还是离开吧,那样会更好,没有人再会盗窃我的东西的。
当天天空下着大雨,这可能会是一场不会结束的雨季吧,我就像一个被雨水弄花了脸上妆容的小丑,穿着炸眼的彩衣,走在充满嘲笑声音的人群中,我哭了,但是雨水掩盖了我所流下来的泪水,没有人会知道那应该会是一件多麽可笑的故事,我发誓以后不会在踏进那个黑暗的世界一步,要永远地离开,永远地消失,让所有人都忘记我这个在每个人眼里都会很失败的家伙,呵呵……
(小丑的舞台剧)
词:南宫尚春
曲:南宫尚春
当你再次抬起头看见天空时,你会看见天空中的雪花还在缓缓地飘飘洒洒。
太多太多残酷的结局,就只能在结局的末尾亲手画下一个大大的省略号。
那么多的勇敢,到了最后为甚麽会变成我心中消失已久的安全感。
家的方向还在不远的前方,而现在的我要选择坚强的一直就这样的走下去。
无论再大的狂风暴雨,在冰冷的雪花怎样拍打着我的身体,我都不会再带掉下一滴眼泪。
雪已经停了,我头上的那一片天空也变得晴朗起来了。
等狂风暴雨过后你才会看明白,我们才是这个故事中的男女主角,一个胜者。
我们一起埋葬起来的秘密,那个埋葬记忆的盒子里早已变成锈迹斑斑的美丽。
日记本中的故事,自己亲手希望下的记忆,直到结局也不回完全忘记。
其实真的很愿意就这样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大声的唱着那一首怀念已久的歌。
就算直到大结局的时候也不会有人会看见你的样子,找不到你唱的那一首歌。
这也是我人生中的另一种幸福,就算流下来的眼泪也会是幸福的,甜甜的。
舞台的灯光熄灭了,这场只有小丑是主角的舞台剧结束了
从那以后,我紧紧地封闭了我与外面接触的机会,我永远地走进了童话故事里面的黑暗世界,变成一个,没有灵魂只剩下,一身颓废的躯壳在哪个黑暗的世界中艰难地行走着,用大量的文字把我的生命压榨得没有一点活下来的勇气,每天都在流着泪,那样像个废人生不如死地活着,我抑郁了,每天都活在抑郁没有阳光的世界,不和任何人用语言交流,白天不像白天,黑夜也不像黑夜,就这样一个人疯狂地写着,直到把自己给累得精疲力尽,麻木不仁地坐着,一个人呆呆地望着窗外的天空,发现自己的天空会是那样如此地黑暗,如此地安静,失去了生命的颜色。
结束吧,这一切该来的还是该走的都结束吧,让我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吧,不需要任何人来安慰,就只有我一个人在哭,哭累了就睡吧,醒来在接着哭吧,就这样吧,就这样吧,用眼泪结束我的一切吧……
泪的结束语
词;南宫尚春
曲:南宫尚春
花朵都有自己的颜色,每一天都在努力的生长。
听到关于你的故事,就会哭泣,没有人会看到的哭泣。
好想去看大海,去看每次经过的那条小路。
呼吸,沉睡,安静,你不会看到我的哭泣。
我哭了,安静的哭了。
花香孤独的飘向了远方,去寻找我遗失掉的眼泪。
黑夜来临,就只有夜幕下的星星在等待着下一个天明。
感到安静,感到害怕,没有自由,我哭了。
一直都在坚持,祈祷明天回事晴天,用眼泪等待天明。
我哭了,像孩子一样的哭了。
我不知道该怎样解释,那些都会成为,无言的结局。
想去远方,把这一切都抛掉,就像江河一样的泛滥,翻滚着。
如果你说的都是谎言,我会微笑的祝福你,一个人去承受着。
傻瓜,笨蛋,孩子,木头一样的坚硬,我哭了。
我哭了,谁都不会看到我在哭泣。
眼泪是幸福的,还是苦涩的,是伤痛的,还是难忘的疤痕。
我哭了,就像孩子那样的哭了。
我哭了,不会有谁会看见我哭了。
我哭了,一切都丢掉了。
我哭了,静静的沉睡了。
我哭了,就像甚么都没有发生那样的安静。
我哭了。变成一个支离破碎的星球。
如果哭泣算是一种解药,我选择永远的承受着。
哭泣是一种看不到的解释,去解释,我哭了
她的黑色丝袜现代散文
第一次穿上黑色长丝袜,是21岁那年,和几个同事约好星期天去鹰潭逛街。当同事们看着她的一身装扮,异口同声笑着对她说:“太性感了,小心在街上被人家抢掉,我们可不救。”她只当她们开玩笑,并没有在意。
黑色的丝袜配上粉红的短裙,小脚套上一个高跟鞋,显得脚是那么秀气,腿是那么修长。紧身的白色背心,更凸显她丰满的胸。绝对标准的三围,张扬活力的青春。
她们出了这个商店又进了那个商店,她很开心和她们边走边谈笑着。 在去公园的路上,路上的行人稀少。四个女孩并排走在路上,她在左边的第二个位置上。不曾想突然从右边窜出一个男孩,以极快的速度恶狠狠地在她的胸部抓了一下,然后瞬间跑掉,边跑还边回头笑着。等她反应过来气的跺脚大骂,那三个女孩也吓傻了,全部愣在那里。
其中一女孩说:“别骂了,等一下招惹更多的流氓来。叫你换掉你不换掉。你不能穿黑丝袜。你没有发现啊,回头率100%。我们都是给你做陪衬的。” 另三个女孩也说:“算了,算了,不逛了,回家。以后再也不跟你逛街,太伤自尊了,给你做陪衬还冒着风险,救你或不救你我们都为难。”
看到她们的脸都吓的苍白,她感到很愧疚,一路上任凭她们说,她一言不发。其实她也吓得够呛,腿都发软了。
她们说到做到,真的不陪她逛街了,不穿黑丝袜也不陪她了。她也没有再穿黑丝袜,也不敢上街。
再穿黑丝袜,她将近40岁了。
儿子去中考了还没有回家。正好中考完后的两天就是儿子的生日。她去鹰潭给儿子定生日蛋糕,顺便去朋友家玩玩。那天穿了黑色连裤丝袜,白底黑碎花短裙配上一个吊带黑色紧身背心,外面罩了一件白色短装。
回家时,天下雨了,和朋友聊天也聊晚了点时间,又穿着一双细高跟黑色皮鞋,所以懒得走路去公交站等公交车,直接招手拦了一辆的.士。
说好价钱,她坐在前排,司机是个30左右的帅哥。她在车上和他瞎侃了一会儿,车行驶了一段路程,她发现方向错了,笑着提醒司机:“师傅,方向好像错了耶。你不会是新手吧,认不到路吧。”
“哦,这条路也可以到你家的,那就走老路。”司机看起来略有点紧张。
司机还是把车开到她熟悉的回家路上,他似乎是烟瘾发作,颤抖的手怎么也点不着打火机。她微笑地跟他说:“想抽烟啊,是不是打火机没有用了,要不你在路边停一下,你去买个打火机,没有关系的。”
手颤抖的更厉害,似乎又不想停车去买,有点恼火的他把打火机和烟甩在一旁。她似乎明白什么了,不再跟他说话,沉着个脸看窗外闪过的风景,心里有点紧张,悄悄把蛋糕移向左边,双腿往右边移。短暂的十多分钟路程,对于她来说是那么的漫长,心里想着应对可能会发生的事情。
终于到家了,下车了,松了一口气的她笑着随口说:“你要不等下,我去拿盒火柴给你。”可是隔壁邻居看到她回家,都跟她打招呼,说着话也就忘记拿火柴的事情,等她想起,看到车子刚刚开走。
去南站,朋友也说过她:“你不要穿黑丝袜,太性感了,真的。”
读高中的儿子也担心的说:“妈妈,我和爸爸不在家的时候,你出门最好不要穿成这样。”
她故意翻了翻白眼,笑着说:“放心,你老妈老了,你看你老妈的脸色。”
“那也是,在后面一看,哇。走到前面一看,扭头就走,不过还是要注意点。”儿子认真地看着她说。
“哼,什么儿子哦?”她心里想着,假装不高兴地不理儿子。
,她开始学跳舞蹈,已经习惯穿布鞋的她很少穿高跟鞋,很少穿裙子。也就再没有穿黑色丝袜了。几双黑色连裤丝袜静静地躺在抽屉的角落里。
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透进来的地方散文
上帝说:“要有光。”
世界便有了光。
莱昂纳德・科恩老爷子有句著名的话:“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透进来的地方。”
对于光影和森林,无论是画家还是摄影师,都视为创作的重要元素。光影是艺术的魂灵,列奥纳多・达・芬奇在笔记中多次提到光影对于绘画的重要性,阴影是光明的`减少、黑暗的增加,就像女性柔美的脸庞,他便是这样创作了《蒙娜丽莎》和《岩间圣母》。
无论阳光、月光,还是普通的白炽灯光线,都有着迷人的神秘性。据说人死后,会看见天堂的光,像是来自宇宙的深处,从微光逐渐变为耀眼的强光,就像恒星游离在苍穹之间,而视力所及,世间变得那样清晰而慈祥。光是上帝的礼物,无光便无生灵。
所有的力量来自于光,而艺术源泉,同样皆来自光影。其优美,其神秘,让千年来多少物理大师痴迷于此。
幼年时期看见一副油画,至今记忆犹新。画中内容:左边是暗绿森林,右边是阳光和瀑布,一对恋人牵手仰望瀑布,金黄色的光芒笼罩在他们脸上,脚下鲜花铺满草地,他们洋溢着因经历迷路而寻找到光明的欢喜,森林是宁静的,似乎是黎明,太阳刚刚升起来,从瀑布上方,随着水流将光线一泻千里。
后来那副画找不到了,但它始终占据在我的心灵里,我将它编织成故事,成为了最美好的回忆。那个故事,应该属于探险者的,他们历经磨难,相知相爱,度过黑暗的境地,迎来他们的天堂之光。
有多少次走在路上,会静静地欣赏透过树叶间的光影,总觉得会发生很多和光影有关的传奇故事,走入遐想。有朝一日,我会去远方广阔的森林探险,携同爱人,去经历一场梦幻的光影故事。
寻找天堂之光,像是一句脱离现实的笑话,可它就占据在我的心里,驱散阴霾。
要走多远,才能抵达所谓的远方,或许它就应该在我们的心里,要去经历很多东西,才能找到。
上书法课散文
今天是星期四,下午做完眼保健操,我带上了毛笔、画毡、水、墨汁、宣纸、墨盒,一大堆重重的东西和同学随缘去上书法课,一起到了书法班里,一看一大堆人都围在门前,噢,我忘记了老师上周说:书法班换教室了。过了一会儿,老师来了,把我们带到学前班的教室。“一、二、三年级在这儿练习书法,四、五、六年级跟我走”一个美术老师的.助手说到。我们爬了五层楼才到了教室。老师说道:“五、六年级的同学在这儿上书法课,四年级的小同学们跟我走。”我们又爬到了第六层楼梯,老师指着这间屋子说到:“这以后就是你们的书法课教室了”。
“下课铃声已到,大家尽情地活动吧!”这广播都说下课了,这忽忽悠悠一节课都过去了啊!不一会儿,第二节课开始了,美术老师的师傅来教我们书法课,教我们横、竖、撇、捺,其中一个老师的帮手吴老师对我说:“呀,小朋友,你练的是楷书啊!”我“嗯嗯”了两声,老师在我的纸上写了“历史”两字,对我说到:“我小时候可喜欢历史了”,便走了,我照着样子学写了一个,不错,今天书法课真开心,既学习了知识也得到了快乐,今天我太开心了。回到家后,爸爸看了我的作品高兴地说:“我小时候字写的好,老师就给画红圈”,说着,他就给我画了五、六个圈,嗨!别提我心里多高兴了。
塬上散文
我说我要回塬上,几乎所有的人都说,塬上?是原上吧。我说不,是塬上。然后就有疑疑惑惑的眼神在我的脸上漫游,似乎在说,塬上是个什么东西呢?这样次数多了,就有人去百度,有人去查字典,查完资料之后他们依然眉头紧皱,不明白塬上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他们仅仅从文字上弄清楚了,所谓塬上,是我国西部黄土高原的一种地貌,四边陡峭顶上平坦。他们说这不就是一个黄土的台子吗?我说是啊,是文字上或者照片上的一个土台子,要是你身临其境了,大概就不会说“不就是一个黄土的台子吗”这样的话了。要是你在那里生活过几年,或者说你就出生在那里,你的感觉就又不一样了。他们说也许吧!
我对塬上是有感情的,这感情与生俱来。去乡愈远,年岁愈长,这感情愈浓厚。衣锦还乡是人生快事,“不敢问来人”的“近乡”者同样也怀着一腔思乡之情。写《情人》的杜拉斯晚年总结道,一个人转来转去,总走不出自己少年的记忆。而少年时代,大部分都和故乡连在一起,故乡成为少年记忆的背景和场地。
我爱塬上,不是说塬上一直笼罩在诗意的光环中。恰恰相反,在我的记忆里,大部分时候塬上是一个让城里人和川里人鄙薄的地方。捎带着鄙薄一下塬上人,秀一秀自己莫名其妙的优越感。我上高中的时候,自然是在县城里,县城呢,在塬下的川道里,因此就受到城里人和川里人的双重鄙薄。
高一刚开学,老师排座次,我的同桌是一个城里人,女生。她不知哪儿来的优越感,时时刻刻表现出对我的鄙视。一开始我觉得可能是我穷吧,她觉得摊上我这个服色黯淡的家伙很倒霉。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她对所有的塬上人,不论男女良莠一概鄙视。原来她鄙视的不是哪个人,而是人的来处,是塬上。塬上在他们的嘴里叫山上,俨然未经开化的闭塞蛮荒之地。他们哪里知道,山和塬是截然不同两个概念呵!山,还在塬上之上呢。
我一直怀疑《白鹿原》里的“原”是否就是我们这儿的塬。白鹿原在陕西,说起来和我们这道塬也还有些渊源。陕西就是因为在这道塬的西边而得名。这道塬历史上叫陕塬,也有写作陕原的,是当年周公召公划陕而治的界线,历史上许多典故、成语,《诗经》里的一些篇章,都和这塬有着勾连。塬在河南省最西边,小时候老师指导学生作文,往往写作“豫西边陲”。陕这个字,就是狭的意思。在陕西渭河平原和河南九朝古都洛阳之间,崤山怀抱里,黄河蜿蜒,山、塬、川各种地形起伏陈列,陕县即在此间。
县境多山,百度上说其地貌大致南高北低,东峻西坦。我觉得这是局限于行政区划而言。其实,假以大局眼光瞭望,其地东、南、西基本都是山、塬、丘陵,只有北边靠近黄河南岸的地方是滩涂和平原,黄河对岸还是崇山峻岭。夹杂在各道塬、山之间狭长的平地,地理上称为川道,而居民习惯上称之为川里。在过去的'年代里,川里人和城里人一样,他们是瞧不起塬上人的,更不用说山里人了。
瞧不起塬上人的人自然不知道塬上的好处,就好像瞧不起河南人的人对河南孤陋寡闻一样。十年之前开始,我每年都要到昆明呆上一两个月。刚到昆明的时候是夏天,气候宜人,跟塬上相似。我就去查昆明市的海拔资料,居然跟塬上差别不太大。昆明市的海拔1800多米,塬上的平均海拔在1000米以上,最高处是山峰,那是全县的制高点,大概也是1880多米吧。这样的地方四季分明,夏天凉爽宜人。我小的时候农民们都住的窑洞,夏天睡觉时要盖厚厚的棉被。这让我养成了一个习惯,以为睡觉就必须盖被子。后来到武汉去读书,盛夏寝室里没空调,大家都裸体而卧,还不停地摇着扇子,我却习惯性地盖着被子,于是大家都笑。就不盖。可是不盖又睡不着,感觉哪儿都不对劲儿,最后还是盖上。迷迷糊糊一觉醒来,被子都湿乎乎的,满身的汗水跟刚冲完澡一样。于是特别地想念家乡,想念塬上。
塬上的东边是川道,西边也是。北边呢,沿着一条弯曲的公路一路向下,再下,一直下到底,就是县城和黄河,以及河边的滩涂、这自然算是川里了。往南呢,一条公路通向后山。后山在我们的语境里叫南山。小时候唱儿歌,有“钢红日头下大雨,南山下来个花花女”。老辈人说谜语,开口即是“南山下来一群雁,扑棱扑棱下个蛋”这样耳熟能详的传统节目,这样的谜语自然是不需要猜的,都知道谜底就是纺车纺线,纺车扑扑棱棱的声音和形貌,都让老人们联想到南山大雁归窝的情景,而那个蛋呢,自然就是纺出来的白色穗子了。
在塬上的人的生活中,南山绝对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场地。衡量一个男孩是否勇敢勤谨,是看你是否能够进山挖药、砍柴,独当一面。及至成年,一个男孩变成男人的标志,很可能就是你放下高中的课本,响应政府号召,到南山修建水库,替家庭分忧。及至现在,南山在塬上人的生活中依然不减当年的份量。旅游开发、林果和木材生产,春天挖药,秋天收获。上一趟南山是自豪的大事情。
南山对塬上人如此重要,连接南山和塬上的公路就更其重要了。公路不宽,大概可以两车并行吧。公路两侧都是果木树林,苹果梨子桃树杏树不一而足。春华秋实,煞是好看。公路不长,从北到南最多20公里塬就完了,就到了山根上,然后一路向南仰面上山。公路两侧错落着十几个村庄,一万多口人,是一个乡镇的建制。比起城市的喧哗,塬上的安静简直称得上世外桃源了!
这样一道底蕴厚重的塬,在塬上人眼里并无什么特别之处。他们祖祖辈辈温良敦厚地在塬上生活和劳作,享受苍天赐予的幸福和安逸,也享受别人的鄙薄和眼色。不过,在他们心里,那些鄙薄和嘲笑,似乎与他们没有多大关系。
庙上散文
到了读书的年龄,我非常用功。这是有原因的。我四五岁的时候,母亲把我抱在怀里,总是总习惯用指头戳着我的额头,嗔怒又怜爱地说:“你这个小东西的命呀,是三个命堆哈的!”母亲说的,是在我碎姐之前,溺死过两个姐姐的事情。她下手重,我也就更能体会到她说话的分量。
我开始并不愿意听她这个话,我听了这个话,总觉的仿佛自己成了一个罪人,痛苦懊恼之余,既想反抗又无从反抗。她总是这么说。她一次一次这么说的时候,一定是一次又一次地想起了被父亲溺死的另外两个孩子。我能感受到她这样说的时候,对我的一种爱恨交织的幽怨,对自己做母亲的无奈和自责,对命运无常的无奈和反抗,那是种说不清的感情。面对自己孩子的命运,做母亲的自然是心疼,却又救不了他们。这是那个时代的事儿,也由不得谁。
在这样天长日久的耳提面命之下,六岁上学后,我就能理解母亲的痛苦了。我想,我不是一个命,我要对得起三个人的命,所以一定要好好读书。
父亲对我虽然很溺爱,但在读书问题上,却又是很坚决很严厉。
父亲写的一手好字。我家有个两个抽屉的桌子,父亲经常在上面练习书法。大约五岁半,我还没去上学的时候,父亲就亲自教我练习写字,练字成了我痛苦又幸福的记忆。农村冬天极冷,手都冻得僵了,而写字的手又是翘起来的,经常是翘成那个样子想变也变不回去了。
第一次写字,父亲让我坐在他常坐的靠背椅子上。我小心地爬上去,椅子靠背上有着雕工精细的花纹,很高大,我一时觉得自己也高大起来。那是一种很神奇、很神圣的感觉,那种感觉让我记忆犹新,身在此处,却又心神飘荡,喜悦与庄重、虔诚与得意交织在一起。这种神奇而美妙的感觉大约是因为冥冥之中对文化文字的景仰。而这景仰来自哪里?应该来自于父亲,更来自于尊重知识、读书至上的传统文化。
父亲很细心。他将草纸和哥哥们带回来的报纸,整整齐齐地裁成十六开大小,在上面画上直线,于是凌乱的纸张变成了规整的方格习字纸。在父亲心目中,传统的东西,比如毛笔字要写好,写好字才能考功名。父亲不止一次严厉地说,好好练字!字写不好,连考功名的条件都没有!他每天晚上坚持教我写字。每晚写二十个字,横着五格,竖着四格。我先写大字,写完后又在空白处插入小字。父亲就这样教会了我敬字惜纸。这样坚持了一年。虽然这一年练习写字的要求不是很严格,但童子功的基础却是相当扎实的。
六岁的时候我就正式上学了。
我们村的小学设在一个庙里,庙是村里的老庙。当时,学校不叫学校,读书也不叫读书。我们不说“去读书”,也不说“去上学”,而是说“到庙上去”。上一年级的时候,学生没有桌子,写字的桌子,是几个土台子;写字坐的凳子,也是土台子。虽然满眼满身全是土。但我只当自己是一个认真的小学生,虔诚又满足。
并不是每个学生都有如此良好的感觉。尤其是女学生。当时上学有些女同学年龄已经很大了,大概有十四五岁。一年级没上完,第二年突然就出嫁了,第二年要上二年级的时候,突然看到她在村上抱着娃走着,神态凛然,俨然是回娘家来了。这些女孩子们在学龄阶段可能要帮着带弟弟妹妹,或者其他条件不具备,没有学可上,到有条件上学的时候,人已经大了,甚至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
我当时旁边坐的就是这样一个大女孩。她书没有我读的好,却潜移默化拥有了一些做母亲和姐姐的禀赋,总是想管我。大女孩老是管我,我却不喜欢她的.关心。那关心里有一些自上而下、不由分说的胁迫,还有一些男女授受不亲的尴尬。
当时附近的农村有种海棠叶子,这叶子生长在池塘边,吸足了水分,油光发亮,一尘不染。因为叶片很宽很绿,又肥又厚,也颇经得起揉搓。我们附近村里勤劳、贤惠的主妇,总是将海棠叶子铺在胡几灶台上,相当于现在装饰性的台布。灶台铺上油光油光的海棠叶子,显得干净整洁,端庄持重,却又不傲娇奢华,好似村里那些回门的新嫁娘。
那个大女孩仗着自己年龄大,体格大,每当看到我身上有土的时候,不由分说把我拉出去,手里拿着海棠叶子,啪啪啪地连扫带拍,用叶子帮我扫土。这时候,其他同学们就开始笑我俩。一个女孩,一个男孩,一个那么大,一个这么小,却又是同班同学,那种不协调,那种反差,作为一个小男孩,让我非常难为情。在同学的嘲笑声中,我窘迫万分,不由将这一切迁怒于她,进而反感她。而她似乎浑然不觉,或者是宽容了原谅了我的反感。
她每天要把海棠叶子铺在学习的土台子上,又擦得干干净净的,这显然是在无意识地演习一个家庭主妇的美德。而我坐的土台子,写字学习的土台子,也无功而受禄,承此恩惠。但我依然并不领情。因为我竭力反对她的帮忙和管制,所以我在的时候,她不帮我擦。可一旦我不在,她就反客为主,神态自若地帮我铺海棠叶子,再把海棠叶子擦得干干净净。后来的一些日子,在其他班里学习的碎姐,不知道是长大了无师自通,还是受了这个大女孩的启发,也来和她一起帮我铺台子,擦叶子,经常忙得不亦乐乎。
较大的女同学在学校对我的照顾,在幼时我非但不感激,反而有种恼怒。成长中的我,总觉得她们在管着我,把我当小孩子看。但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渐渐明白,这都是她们的善良,她们的勤劳,她们习惯去关怀幼小的人,习惯尽力使不整洁的事物变得整洁体面些,她们一厢情愿的帮助哪怕不被理解,也丝毫妨碍不了她们的热情。这一切,都对我后来作品中女性形象的塑造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影响。
不枉父亲的精心教育,刚上学的我,在学校年龄虽然最小,毛笔字却明显比其他孩子写得好。我写的毛笔字作业,总是被挂在教室后面,上面画满老师的红圈圈。二十个字二十个红圈圈,每个圈圈就像一个眼睛,看的我内心溢满骄傲。和我一起上学的碎姐不擅长念书,四年级就退学了。读书的事情,是天生造化么?后天教习么?个中缘由不一而足,说不清。但村里人总爱说,谁天生就是读书的料,谁天生不是读书的料。
父亲看我毛笔字写得好,又爱读书,就想继续培养我,鼓励我。父亲的奖品是一种糖。过去乡村没有洋糖,只有平时走街串巷的货郎出售一种胶糖。这胶糖可以用钱买,但大多是用废铁烂鞋换。胶糖黑色,由糜子熬制而成,用刀子分割成一块块麻将大的长方形方块儿。胶糖虽陋,但在那时都是很奢侈的。父亲有个枕匣,一般不让人动,枕匣里面就放着胶糖。晚上布置写的毛笔字,我如果写得好,父亲高兴了,就拿出糖说,幺儿,过来。
哈,父亲哈出一口热气,胶糖表面变软,有些粘了。父亲快速地将有了粘性的胶糖一巴掌粘在我的额头上。我的额头,包括我整个的人就被这一哈一拍的动作幸福地麻醉了。然而我是舍不得吃的,我只是顶着它,心满意足地去睡觉了。额头上粘了胶糖的我,就睡在父亲身旁。父亲的肩膀很宽,好像一道遮挡寒冷的墙。胶糖的味道从额头润遍全身,我睡得很踏实,很甜蜜。
第二天我依然舍不得吃这个糖,依然将糖顶在头顶上。上小学的路程,就走得轻快。庙上的老师和父亲很熟,看到我额头上的胶糖,似乎猜到了几分,带着一些赞许和欣赏,低着头、轻柔地、微笑地问:“得是——昨晚——的字——写得好?”面对老师的关心,我骄傲地头一抬,却不说话,径直走进去,开始读书了。
读书写字之初的时光就是在寒冷的老屋和在村里的庙上度过的。虽然条件简陋,但父亲是这般庄重,老师又这般看重,使我深深知道,读书写字的事情,不可以狎弄。
上庙散文
我是一个十分迷信的人,一旦遇到不顺心或者难以决策的事情,就会盘算去庙里烧香、抽签、许愿,虽然不是每次都去,但一年也没少上庙。
其实,我心里也清楚即使去了寺庙,也不能改变我的什么,但我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却能让我心里感到踏实,因为我相信“心诚则灵”这句话,况且只要去了寺庙,无论我的.内心是多么的狂野和烦躁,都会变得平静。
每次去寺庙,我都是满脸的严肃和虔诚,为此没少遭受同行者的调侃,他们说的最多的就是:“老师没叫你破除迷信吗?亏你还是一个大学生呢!”但不管他们怎么嘲笑我,我始终保持默然,依旧执迷不悟,迷信的无可救药
在寺庙里,我的每根神经都会绷得紧紧的,不知道是敬畏,还是害怕。说是敬畏吧,很多神仙的故事我都不了解;说是害怕吧,我向来胆大包天,长这么大,也没过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不管哪一种推测,都是没有理由和根据的!
老家,每年都会唱一台戏,时间并不固定,一般是在三、四月的时候。一年一次的唱戏,对于我们整个小村庄来说,算得上是一件大事。为此,小时候,每年唱戏,学校就会放假。村庄里一直没有固定的戏台,每年都临时搭建,一般都是用几根粗实的树杆塔上粗布就可以了。唱戏一般是三天的时间,这三天,家家户户的老少爷们都会上庙烧纸,上布施。
我一直认为,我的迷信和我的父母亲有很大的关系,因为我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受苦人,不光他们迷信、信神,从小也教育我到了寺庙,首先要烧香,烧纸,三磕头,并不能在庙上大声喧哗,不能对雕塑指手画脚等等。
我无欲无求,祥和平静寺庙啊,你会永远是我心中最大的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