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

与若人先生的一段情缘散文

与若人先生的一段情缘散文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与若人先生的一段情缘散文,本文共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与若人先生的一段情缘散文

与若人先生的一段情缘散文

和若人先生相识,想来也挺神奇,怎么说?青春的我们,难免会为所谓的“爱情”而沉沦一番岁月,在那段岁月里,你尽可能的忙,让生活的充实忘掉悲伤,也尽可能得玩,希望放纵可以释怀一切,但最后,都是自说自话、自以为是,而真正的面对和放下是有勇气重新生活,开始新的旅程,能从容面对彼此,能不逃避彼此的眼睛。在那段无怨的青春里,或多或少你会伤害自己,如喝酒到烂醉,如深夜熏黑你的肺,但你从不后悔,因为,青春就是执着。

若人先生,本是文学群里的一位网友,有过点滴的交谈,并不是很深入的了解,但缘分就是这样神奇,当你觉得孤寂无助,或者需要安慰甚至希望别人把你骂醒的时候,它就给你空降一位大神,给你安慰+痛骂,然后还想帮你圆满遗落的爱情。印象深刻,正如浊酒先生与若人先生对话“没想到你会真的给我打电话,很感谢”,“我只是不希望你为一个不喜欢你或者不值得你去付出的人而去堕落”……有些时候,这些简单的话语往往能触动彼此的心,能让彼此铭记,其实,生活中的感动,无处不在,只是彼此没有发现,正如若人先生对浊酒先生一般。

生活是一张神奇网,它的脉络会贯穿整个天地。暑假出门打工的浊酒先生位于广州中山石岐,第一次出门远行上班,感慨万千,一如遇见骗人的大妈和摩托车司机,使浊酒先生小心翼翼的观察并时刻警惕的生活,虽然如此,生活也不使浊酒先生的善良流失,如搀扶老人过马路、给乞讨的老人小孩给予一丁点的帮助等等,但在广州中山石岐最大的幸运是使两个素未蒙面的文友相识且相逢。那时,若人先生大学刚毕业,急于寻求工作,辗转几个地方也没有合适的,恰逢彼此都在广州,于是,彼此建立了联系,也恰好浊酒先生所在的厂区在招人,说不定会有若人先生的一席之地,因此,若人先生从广州的另一个地方搭乘极其时代感的绿皮火车来到中山石岐找浊酒先生,说实话,网络诈骗、手机诈骗、就连生活点滴都有骗局,致使浊酒先生从未相信若人先生会来中山石岐,可是,现实给了浊酒先生一个耳光,打的叮当响……

在浊酒先生想象中的若人先生,定是身高七尺,长的文静或者秀气的男子,且说话很有读书人的书香味,没想到,咱们一见面,仿佛彼此把彼此心目中的美好想象打破,两个糙老爷们,肤色相同(显黑),身高差不多,且若人先生的体格竟比浊酒先生的还要硕壮,他们就像深山里的远方亲戚,从未见过的第一次见面都有些不可思议和亲切,正如他们俩的对话“真没想到,你真的会来找我,就不怕我骗你”,“怕什么,我一个糙老爷们,一穷二白的”,或许,在缘分的天空里,没有为什么?也不必问为什么?

在广州短暂的相处里,若人先生和浊酒先生聊了很多,列如诗歌、写作风格、思想等等,很多共通点不言而喻,竟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若人先生写作时间比浊酒先生写作时间长上一两载,对于文学的积累和经验远比浊酒先生的足,以至于浊酒先生空有思想却写不出能达到思想高度的文章,而对于若人先生的文字,于浊酒先生来说,可谓醍醐灌顶,他的文字有种行走在乡村之感,那地道的方言文字与乡村话的痞气,在他的文章体现无疑,敢说敢写的风格亦如十九世纪初用笔抨击、讽刺现实的文人,不过他更直言一些,如若人先生看过浊酒先生写过的一篇文章《为家乡说一次话》,大概得内容是斥责一部分“文化人”,因为他们拿着教育局发给的'文聘却不了解中国三十四省中有贵州省的存在?想想真是可笑,一如你是非洲人却问非洲在哪?你说讽刺不讽刺,耻辱不耻辱,倘若你不知道贵州省的小城市,那无所谓,可那些“文化人”直截了当的问贵州省在哪?换个角度想想,倘若你的家乡被很多人这样问起,你是否会愤慨?是否会觉得心痛?是否会觉得他们这些年的书有白读之感?更甚者会想到国家那么多年的教育付之东流?对于此点,若人先生看过之后,也慷慨激昂的写了一篇文字《被仇视的贵州》,语言的独特和思想的独白让人耳目一新,有种扬眉吐气之感。或许,在不知不觉间,浊酒先生与若人先生就成了愤青,不过我想,国家的强大在于文化的软实力,而所谓的文化软实力就是从根源出发,日积月累的传播和弘扬,而作为中国的子民,如果连神州大地的地域都不清楚,那何以了解中国之文化?何以传承和发扬?

这篇文字本早写于一年前,可总觉得欠缺什么?以至于现在才写出来,但不管怎样,若人先生于浊酒先生来说,就如同浊酒先生写过的一句话“天涯陌路,知己难求”,希望彼此安好、珍重,……

篇2:一段情缘,几经忧伤散文

一段情缘,几经忧伤散文

面对生活,你叫我如何是好?

相识一年的时间了,也许是感情的调侃,还是时间的漫长,这一年的时间,我总感觉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因为爱了,所以忘记了时间了,在一起的岁月是那么的值得回忆,是那么的美好,可是你为什么要这样,没有你的日子,你叫我如何是好?

我同学和朋友总是劝我说:‘‘留不住,就放了吧!”可我做不到。这些日子总是在想你的时间里恍恍惚惚的度过。每一夜,都要熬到凌晨以后才睡。每一天,都那么地无精打采过着。没有你的日子疼痛回忆太多,欢乐太少。尤其是在生活中无意间想起你的点点滴滴,都让我没有办法去接受、去面对。总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萦绕在心头,让人或睡或醒都如此的无聊,梦中追求的快乐也幻灭了。离开你,我做不到;忘记你,我更做不到。

在生命的轮回里,我曾努力的问自己是否继续这段感情,当你给我说你让我找一个对我好的人,你放手了,将我推向他人的怀抱,我心都碎了,仿佛世间万物都与我无关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但是我真的想回到过去,我不想结束这段感情,当时我就泪流满面了,整夜未眠,我不知道你受了什么打击,还是受了什么样苦非得让我们彼此这样折磨自己,亲爱的。

我们总以为自己是坚强的`,坚强的在泪流时还怀着倔强,坚强的在失败时学会了孤单,坚强的在失去时保持方寸,我们总以为自己可以一个人扛起一片天,却不知早已是疲惫不堪,遍体鳞伤,我知道我们在一起是你一直在付出,那个苦的人是你,可是我真的不想放下这段感情。

我记得张爱玲曾说过:“在这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历尽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亲爱的,遇到了什么困难,我们可以共同面对,我不会逃脱,我愿意在你的身边为你守候着,我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现实,虽然表面上我对你的行为很现实,可我真的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想你留下。

天空如此阴沉,心情如此焦灼。我拖着疲惫的身体穿梭在这车水马龙的街市中。所有的热闹都不属于我了,一个人独自走在热闹的大街,可是我什么都感受不到,陪伴我的只是浓浓的忧伤。夜夜不眠,陪伴我的确是冰冷的夜,并非大街不热闹,也并非夜里太吵,而是愁情太重。

当我写下这片心情的时候已是浑然泪下,是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情,也是你让我笑过、哭过也闹过。纵然千言万语却还是情,亲爱的我希望你不要这样,你说为我好,那就让我陪你一起走向未来的风风雨雨吧。不要让我现在这样独自悲伤。

篇3:我和马的一段情缘的优美散文

我和马的一段情缘的优美散文

我的童年是在苦涩中度过的,因此记忆也是灰色的。记得从十一岁起,我就学着耕地了,当然不是手扶拖拉机或是四轮拖拉机,只是套着单干后分来一头牝驴和一匹屁股上印着数字的骒骡子,天蒙蒙亮就赶到自家的地头,卷起裤管,光着脚丫,扬起鞭子,哼着小调,喊醒沉睡的黄土,我来给你翻身来了。驴总是磨磨唧唧力气远不如骡子,所以骡子虽然出的劲儿大呼吸还算均匀,而驴虽鼻孔张得很大却总是走不到前面不论你怎么吆喝,我才明白老人们常说的那句俗语——妇人当家驴犁地,娃娃干活死淘气的道理。地很潮湿,驴子很慢,我性子又急,一阵一阵要停下来用脚后跟擦去转头犁上的湿土,如果速度快湿土就不会粘犁而且跳得老高潇洒的甩在一边。这种单调的日子没两几个月,驴要临盆了,我觉得终于可以歇会儿了,但我们那里耕地的习惯是每年同一块地要耕三遍,特别要赶上三伏天的晒,这样地可以松软,来年耕种不会有太大的土块。所以看来卧室休息不成了。

为了农活儿不停,父亲东借西凑了八百元买来了一匹黑马驹,它很瘦但精神,个头也高,鬃毛很长,指甲也没有剪过因此踏在土上的蹄印很大,还有一个毛病就是喝水时鼻孔里淌水,大人说这是调教过早伤了元气的缘故并无大碍。我本来很兴奋因为总算有了一头可和骡子并驾齐驱的牲口了,再也用不着脚后跟擦土了,但一看这马,瘦骨嶙峋又担心它怎么能承担这么重的任务呢,因此在刚来的几天里,为了调养它的元气,不但在兽医站抓了几服药,我还特意关照它的伙食,本来只有兰花苜蓿,可我还是给它加一些野草,多加点干料,每天饮水后我就拿上老扫帚扫去它打滚时未抖落尽的尘土以及渐渐脱落的毛发,每喂一次草料我把他的槽扫得干干净净且特别留意一下青草里面是否有鸡毛之类的东西以防它吃了咳嗽。就这样它逐渐膘肥体壮,毛发黑的发光,我惬意极了,耕地时根本用不着鞭子相加,似乎感恩我的精心呵护。人都说马是有灵性的动物一点不假,每次耕完地回家,它总比骡子亲切,紧紧地跟在身后,如果我走得慢,它还用嘴顶一下我的屁股,仿佛在说快点儿我饿了。看到它这样我也不忍心再骑着它回家了。到了下午放牧时,我和同伴一起赶着一群牲口,由于中午给的饲料少,他们都很饿,有时前面的牲畜抢吃路边的零星野草,我只要两腿夹一下它的两肋说一声“咬”,它就张口咬一下它们的尾巴而且是轻轻的,像大人抡起棍子吓唬小孩一样,这样其它牲畜就加快脚步前往放牧地。雄狮长着鬃毛显示它的强大,马在牲畜群中也有这样的领导地位,除了公骡子可挑战他的权威,但公骡子由于蛮狠所以它在一岁前就成了太监,因此家畜中没有马的劲敌。因为只有我家养马,马有这样的领导能力,骑上它也感到神圣,因此每天回家时我都给它拔些野草。

有一天我发现了它身上我从没发现的一种毛病,因为它从到我家除了我没让别人骑过,而我的同伴要骑一下以便体会一下骑马的风光,没想到他刚爬到背上就被它一嘴撕下来了,腿上留下一个大大的`青印,他忍着疼痛不服气的又试了一下,没想到这一口咬得更狠,他再也不敢是第三次了。他怀疑地看着我说你试一下,我这时也有些胆怯怀疑它是否也会咬我,但还是相信我对它的恩情,于是不假思索的爬了上去,结果它一点都没反应,它的这种行为让我觉得更加亲切,因此在以后的相处中偏分饭它没少吃,对它的照顾更是无微不至。每当夏天看到它肥的连睾都发光,我摸它那个部位他都懒得理我,表现的是那样的温顺腼腆,好感又升华了。

就这样过了五六年,不知它几岁也许是中壮年吧,人家按牙的颗数论年龄,这我不懂。有一天不幸突然降临在它身上,谁也没料到来的这样突然。那天中午耕完地回家途中,也许是口渴极了,他提前跑到了井口边,喝了槽里别的牲口剩下的水,而后打了几个滚。结果肠子打了结,一般这是不允许的,等到我跑到跟前时,它只是躺在那里,肚子憋得很大,眼圈通红,这是有人说赶快送城里兽医站吧,那时哪有那么便利的交通,而且相距二十三公里,无奈之中只好用生产队里用过的而且健在的大马车拉上它徐徐启程了,一路上它望着我,使劲抬起头仿佛要对我叮咛什么,我俯下身让它枕在我的腿上,祈求上苍多给点时间。不一会儿它又动了,甚至把头依偎在我的怀里,吃力的呻吟着,肚子更圆了,眼圈更红了,眼角湿漉漉的,可惜动物不会流泪,而情不自禁的我眼泪夺眶而出滴在它的眼角,我不忍心看到这样的场景,因此用衣服遮住了它的眼睛。不知心里翻腾了多少回,终于到县城了,刚卸下来他还在出气,我又一次揭开了蒙在它脸上的衣服,他又一次带着对生的渴望用乞求的目光,但少了些光气,我的眼泪又来了,抱着它的头嚎啕大哭,可兽医连麻药都没注射,他就这样永远的离开了,嘴唇很冰凉,眼睛睁得很大,下鄂僵硬,它的双眼皮、长睫毛也随着它的最后的一声叹息定格了,我帮它合拢了眼睛,转身面墙而泣……

我们是回族不吃死肉,有几个浙江人说卖给他们吃肉,一来回族不卖自然死亡、或病死的畜肉,更何况那份情感不可能一下子割舍而去,只能拉它回去埋在土里使它永久的安息。直到现在,每见到马我都有一种亲切感,内疚感,因为那是一种人与兽挥之不去的情结,永远盘结在心头……

篇4:成就一段浪漫的情缘的伤感散文

成就一段浪漫的情缘的伤感散文

以前看古装剧,经常看到那些才子佳人在小桥边,湖水旁偶遇,从而成就一番美好佳缘。不禁就想,为什么产生爱情的地方,都是如此的相似呢?直到我也经历了爱情之后,才明白,情缘的产生,是一定要在浪漫之地才能发生的啊。那些在工作中,学习中产生的爱情,其实也是恋人之间产生了浪漫的感觉,也才会有爱情的发生。如果没有浪漫的出现,即使两个人相处很久,也不会有爱情的出现,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人相处一室也不会成为恋人,而一旦到了某个浪漫之地,却很快就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半的原因了。

我在考大学的时候,由于发挥不好,没有考上心仪的大学,在心有不甘的懊恼下,我决定复读一年,同时,我还报了一个高考辅导班。每天,我面对着这些自愿或者被迫来到这里复习的同类,只知道机械的看书、做习题,相处了很久,可连很多人的名字我还不知道。我想,如果没有后来那次湖边的偶遇,可能到这个辅导班结束,我都不会和这些同类产生一点关系。

那是一次枯燥学习后的放松。我所在的'这座城市有一个全国都闻名的风景区,是以一个湖而闻名的。以前,每次学校的春游、秋游都是在这个湖的周围进行,可以说,我对这个湖是非常的熟悉了。每当我感到学习枯燥,思想烦燥时,都会来这里放松自己。一旦走过了这里的小桥流水,看过了这里的湖光山色,不论心中有多少不快,都会消失无踪。

那次也是一样,我希望用这里的景色调节我的情绪。就在我围绕着湖,放松着心情的时候,突然看见因为一阵风的刮来,一位在湖边嬉戏的女孩的帽子被风刮到了湖面上。虽然离岸并不远,可当时这个女孩的身边并没有人去为她冒险拣回帽子。我当时什么也没有想,凭借着我对湖边地形的熟悉与大胆,冒着掉下湖的风险为女孩捞回了帽子。事后,我谢绝了女孩的邀请,也没有看清女孩的具体样子,就在女孩的道谢声中离开了。

我原以为事情就到这里了,没想到,第二天去上课时,竟然在班上又见到了那个女孩。原来,她也是这个补习班的一员。就这样,我们相识了,后来,我们经常相约去湖边散步,谈心,慢慢的,我们之间产生了朦胧的爱情,可以说,如果没有那次在湖边的相遇,就没有我们的相识相知,也没有后面的浪漫之约。虽然后来因为我们考上了不同地方的大学而导致分手,但那段浪漫的情缘,美好的初恋,至今仍然让我回味无穷。

篇5:情缘与红尘的散文

关于情缘与红尘的散文

儿时盼望着过年,盼望着快快长大,盼望着新衣服,盼望着好吃的东西,总感觉一年过的太慢。不知不觉间,走过了几十个花开花落,从一个咿呀学步的孩童,走着走着就走到了深秋,望着天高云淡,满目金黄,感受到了叶落风凉。时间如一挂马车,马蹄声声踏碎多少旧梦,走马观花蓦然一梦初醒,几经生死历练,顿悟红尘繁华,一切皆成空。

如今,低头是春天,抬头是严冬,总是发现时间就是一只大老虎,追着你跑,停下也是死,不停下还有一丝残喘的机会。目送着儿时那一个个熟悉的长辈的身影都走了,才发现荒山上的坟冢和住所一样多,活着是寂寞,死了也是寂寞。活着是一树花开,繁花似锦,果压枝头;死了是一撮尘土,落叶覆盖,杂草丛生。尘归尘,土归土,小溪流水,风清月明。

什么都是浮云,只有文字能解红尘心情,万里长城今犹在,谁见当年秦王君,权利再高贵,也就是时间长河里的一棵蒿草,随着河水的冲刷,身影了无痕。也只有文人雅士,骨子里透彻的长歌短句,才会流传千古至今,一花绽放,千年芳芬。一代一代把酒当歌,望月遥思天涯海角,古今中外,禅悟着一种精神,一种执着,一种梦牵魂绕的文字灵魂。

每一个人最初的文字,都比较单薄,都是写自己的心情,人生的苦闷,青春的懵懂,爱情的别离与相聚。单纯的如一缕炊烟,缥缈在山水之间,游荡在蓝天白云里。纯净的如雪一样圣洁,如松鼠一样的活泼可爱,跳跃在树上,枝头和草坪。呼吸着爽口浓郁的新鲜空气,舞动在花海草丛,让自然的安谧里,充满着朝气和活力,通透着鲜活的灵韵,透彻出洒脱和豪放。

慢慢地写身边的人,写那些记忆里难忘的故事,父爱如山,那份粗暴和严厉,印记在脑海中。随着岁月的沧桑,看着他们头上的白发,看着他们腰身不再挺拔,看着威严中透漏的那丝丝牵挂,怎么能不感动。妈妈的慈爱,灯下的缝补,归来晚了的那泓期盼的眼神,犯错后那责怪和谅解的语气,一直伴着我们的左右。母爱如水,包容着我们的对错,也洗刷着我们的心灵,教会我们怎么去成熟,怎么去做一个正直坦荡的人。

是文字让人们记住了历史,是文字传承着远古的声音,历史就是血泪和厮杀,历史也是刀光和剑影,历史是政客和骗子们的竞技场,却让劳苦大众背负着妻离子散,苦难和沉重。只有文字记录着真实,记载下什么是奸诈小人,什么是报国忠臣。所有的一切,都在文字的堆积中,承载着记忆和曾经。人们啊,明知道一切都将会离我们而去,却还极力的把最美丽的记忆搜寻,还总是和自己纠缠不清。

明知道红尘都是梦境,却还是恩恩怨怨,悲悲切切,到最后都是一场空。人们总是给自己找无数的借口,让自己醉生梦死,让自己欺骗自己,还骗得那样真切。就不能有花草的禅悟,花开是天堂,草绿是世界,一说一笑都是尘缘。也只有文字留下一切美好和丑陋,留下善良和罪恶,所以,人们都相信文字,相信它的真实和记载。才会成为才子才女们,用它抒发情感的浪漫,和思念的离愁,一语难尽,几时方休。

就是看到和经历过太多,也让我对文字有了新的理解,文字无错,它就是随着每一个人的心情,行走在漂泊的路上,忠实地伴随着脚步,读着黑夜和白昼。也许你是新手,驾驭文字的能力还没有到出神入化,没有大海的波涛汹涌,没有水手的沉稳老练,但是,你可用你最真实的思想,敞开的胸怀,迎接着每一个日出月落。用心的感受自然,感受着天地,你才会聆听万物的声音,你才会读懂一方一净土,一树一菩提。

好的文字不是用华丽语言的堆砌,也不是加上几句唐诗宋词就能了得,而是寻求着一种返璞归真,简洁,简单,像一个孩子,用那双明净的眼睛看着世界,诉说着天,地,人,万物生灵。没有修饰,没有精雕细琢,就是赤着脚丫,走在土地上,都能感触到脚下的温度,都能听到大地的脉搏和心跳。那时候,天是那么蓝,地是那么炙热,生命是那么的美妙,这一切都属于你和你的文字。

最美的事情,就是用文字写思念,那个夜晚,一盏灯,一铺炕,一个你,一个我,一天的繁星,一片的蛙鸣。两个人,四只眼睛,静静地望着,坐着,手都没有碰一下,直到如今。可那夜永远地刻在心里,你的胖瘦我不在意,只在意你过的比我好,真感谢那一个夜晚,觉醒了思念和牵挂,抬头就是天明。想念无声却很甜蜜,感恩无言却很真诚,祝福遥远却很温馨,一路相伴,是一种快乐和幸福。

也有过年少的轻狂,目空一切,心比天高,也有过怀才不遇,纠结和牢骚。可当有一天发现,在读自己早期的文字时,真的是太幼稚了,才会明白,不是世界容不下你,而是你还不够强大。十年磨一剑,只问耕耘,莫问收获,把一切都放下了,才会更轻松。也懂得了曾经的教诲和鼓励,是多么的重要,即使路上没有鲜花,我们也可以欣赏荒芜。

生活里,实践中,也悟出了生活和文字的真谛,文字里的浪漫爱情,在民工眼里,就是寂寞时,扯了把美丽的犊子。在他们眼里,要的就是最直接的东西,最实在的东西,最能解决他们饥渴的东西。文字再好还不如一个黄段子,一个裸体画面,呵呵一笑,然后沉沉睡去。

很多人一看见情感的文字就会头痛,说那是无病呻吟,少看点感觉很美,看多了就会厌倦。更多的时候,还是愿意看一些真实的文字,发生在身边的事和故事,才会体会着生活的节奏和感动。同时也希望关注我的朋友们,更多的关注我的.文字,不要把文字和现实生活连在一起,文字是写的生活,可生活不是感性的文字,文字里可以写出自己的真实一面,可很多感悟,不都发生在我自己身上。

文字里永远也不会低下头颅,永远都带着骨子里的孤傲个性,但是,现实的生活中,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低头是勇气,抬头是坚毅,不低头就会碰的头破血流,唯一的底线就是轻易不要哈腰,弯下你的腰身,你就永远不会再站起来了。忘掉一切铭心刻骨的痛,忘掉一切痛彻心扉的情感,为自己减压,乐于忘记也是一种境界。文字和心,才会一下子博大起来,心是火热的,泪是苦涩的,哭既然不能解决问题,也就只有微笑了。

说实话很多人都以为我是作家,其实我就是一个爱好文字的歌者,说别人不敢说的话,写别人不敢写的真实情感。出书不一定就是作家,作家也不一定就在家坐着,也得打拼事业,还要养家糊口。起早贪黑的工作,风里来雨里去,面对着钢筋混凝土,面对着农民工兄弟,靠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艰辛,在喧嚣的城市中,找寻着自己的位置。多少个疲惫的夜晚静下心来,数着星星,聆听着风的语言,云的飘零,月的呼吸。

文字不是生活,可生活里不能没有文字,我不是诗人,只能算是一个流浪的歌者,一个在生活中经过太多的磨难,经历过几次生死的考验,懂得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用心感受着红尘,每一步都是一个深深地脚印,迷雾可以遮挡住我们的视线,朦胧了我们的眼睛。但是,却更加清晰了心灵的旷野,用沙哑的歌喉,唱着风花雪月,唱着路上的洒脱和动容。因为,我们的文字在红尘的打磨中,有了释然和禅意。

篇6:诗人徐志摩与凌叔华一段情缘

诗人徐志摩与凌叔华一段情缘

徐志摩一生为四位女性所困:张幼仪、林徽因、凌叔华和陆小曼。

徐志摩与张幼仪系奉父命而结合,以仳缡告终;与林徽因相见恨晚,是一厢情愿;陆小曼与徐志摩终成眷属后,却又悲剧收场。因此,《不容青史尽成灰》作者刘绍唐认为,“仅有凌叔华本最有资格做徐的妻子、徐家媳妇的”。

1924年泰戈尔访华,徐志摩侍奉大诗人左右。凌叔华是作为燕京大学学生代表去欢迎泰戈尔的,由此同时认识了徐志摩和后来成为其丈夫的陈西滢。

据说,泰戈尔曾对徐志摩说过,凌叔华比林徽因“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时,北京欧美留学生及部分文教人士每月有一次聚餐会。后将聚餐会扩大为固定的新月社,由徐志摩主持。上世纪代社交公开已蔚然成风,林徽因、凌叔华和陆小曼夫妇都入盟成为新月社的常客。

这时,最为新月社主要成员的徐志摩自然有更多的机会可以接近当时最富盛名的三位女人。林徽因当时已有婚约在身,因此对徐志摩自然是以礼相待,而凌叔华和陆小曼却都因欣赏徐志摩的才气,而与之越走越近。

徐志摩双美在侧,自然高兴非常,他双管齐下,与陆小曼、凌叔华同时交往并通信。但毕竟,陆小曼是已婚之人,徐志摩多少有些顾忌。而凌叔华是自由之身,加之徐志摩对凌叔华的才貌很欣赏,他为凌叔华的第一部小说《花之寺》作序,是一生中唯一一次为人作序。他的处女诗集《徐志摩的诗》出版扉页上的题词“献给爸爸”,就是出自凌叔华的手笔。于是二人的交往便越来越密切了,相识半年光通信就有七八十封,差不多两天一封,再加上聚会,可以说这显然超出了一般的友谊。这恰恰表明凌徐二人相知极深。

徐志摩称凌叔华为“中国的曼殊菲尔”。曼殊菲尔作为一个异性的外国女作家,徐志摩对她一直怀着一份特殊的情感,称赞她“像夏夜榆林中的鹃鸟,呕出缕缕的心血制成无双的情曲,即便唱到血枯音嘶,也不忘她的责任是牺牲自己有限的精力,替自然界多增几分的美,给苦闷的人间几分艺术化精神的'安慰”,而对于曼殊菲尔的外貌,徐志摩更是惊为天人,说她“眉目口鼻子清之秀之明净,我其实不能传神于万一;仿佛你对着自然界的杰作,不论是秋水洗净的湖山,霞彩纷披的夕照,或是南洋莹彻的星空,你只觉得它们整体的美,纯粹的美,完全的美,不能分析的美,可感不可说的美……”

当然,也许人说诗人就喜欢夸张的语言,可诗人夸张的程度往往和情感的程度相一致。

这样的一种才貌双全的也许只有林徽因可以比之,可是“中国的曼殊菲尔”这项桂冠,他却颁给了凌叔华。

然而徐志摩对凌叔华的感情,却又是那么地雾里看花,一种比朋友更亲,比恋人略淡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看他们含含糊糊地交往,仿佛感觉原来其实是“粉蝶无踪,疑在落花深处”的知己。

凌叔华也很豁达,在与徐志摩嘘寒问暖的同时,也与陈西滢音问不断。其间,当陆小曼活跃于徐志摩的视线后,徐志摩渐为陆小曼的艳丽、热情所融化。在那段时间内,徐志摩同时在两个女人中周旋,喜剧,或曰悲剧也就缘此开场了。

1924年8月,徐志摩由印度回国,住在上海新新旅馆,同时迭接凌叔华、陆小曼两封信。第二日早晨,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前往看望徐志摩,陆小曼的丈夫王赓亦同时往候。徐志摩深知其父喜欢凌叔华,因此当徐申如到来得时候,即说:“叔华有信。”然后就把放在枕边的一封信拿给父亲看。徐申如打开信来阅读,站在徐申如身边的王赓也跟着看,这时,徐志摩发现王赓的脸色大变,于是忙看了看自己的枕边。这才发现,凌叔华的信仍在,拿给父亲看的是陆小曼的信,徐志摩当下便失了声色,他知道自己闯祸了。

序幕一拉开,以后的故事逼得角色们将剧情发展下去,很快便进入了高潮。不久后,陆小曼与王受庆离婚并回到北京。自此,徐、陆的关系急转直上,不久就结婚了。谁也难否认,这封“阴错阳差”的信把徐、陆逼到墙角,他们不得不快刀斩乱麻做出唯一的抉择。

后来,徐志摩亲口对好友蒋复璁说:“看信这一件事是‘阴错阳差’,他总认为王受庆与陆小曼离婚是因他而起,自有责任。”徐志摩也无愧男子汉,敢做敢当,娶了陆小曼。更有趣的是1926年10月,徐、陆结婚,给王赓发一喜帖,王赓竟还送一份礼品,不失君子之风。

凌叔华后来也曾公开澄清“拿错信”事件,她说:“说真话,我对徐志摩向来没有动过感情,我的原因很简单,我已计划同陈西滢结婚,陆小曼又是我的知己朋友。”

篇7:我与狗狗的情缘散文

我与狗狗的情缘散文

天赐良缘,让我与“灰机”结了缘,即是一段他与它的牵绊,也是一份情与感的虐恋。——引子

那日,一只纯欧洲血统的雌性泰迪小狗,摇着短尾巴,欢蹦乱跳地跑到我的跟前,惊喜之余,我不知所措。

红棕色的卷毛,圆溜溜的眼睛,四肢腿长毛如絮,塔拉着一对大耳朵,走起路来一扭一扭,尽显窈窕,又显灵性,只因是贵宾,所以彰显贵族戚,它是宠物类的极品,也是汪星族中的佳丽,如同“洋娃娃”般的可爱,那份精致,韵味十足,我特喜欢。

寻之来源,原来是我学生怕我孤寂,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深信不疑,因为这个学生是我的挚友,也只有他才会体味出老师的寂苦,再此感谢我的高徒陈陈。(陈陈是我两年前的学生,现为高级皮鞋设计师,月薪7千有余,他创造的业绩,是我这个做老师的欣慰。)

泰迪进了我的家门,众学生就兴致勃勃地给它取名叫“灰机”,一只小母狗叫什么不好,叫灰机,我无语,也茫然,更觉得无厘头,只因学生与我同吃同住一套公寓,故此拗不过学生的倡议,只好妥协,默认,听之任之。

闲暇之余,大家戏着、闹着、逗着、叫着,不知不觉“灰机”就叫成了顺口溜。

灰机,虽是一条狗,却性情温顺,待人谦和,彬彬有礼,从不张牙舞爪,单从面相看,此狗不仅和蔼,还体貌健美,秉性乖巧,善解人意,来我家不多时日,就与我形影不离,成了我身边甩不掉的影子,我到东,它不会去西,日复一日,它能读懂我的意图,我能知晓它的本意,包括彼此间的举手投足,互能感知、感应。不过,时间久了,难免狗狗会淘气,我就会训它、骂它,甚至打它,这时,学生就会群体而攻之我:老师不许“打灰机”,那一刻,在众目凝视之下,我尴尬、我无语、我妥协、我只能抑制情绪,歇息。

因为来时,灰机就已经是“大姑娘”了,所以几个月下来,它开始有了念想,萌发情窦初开,每次带它出去,就四处寻觅异性,喜欢与其他狗狗群欢,而且一喊它回家,它总是念念不舍,迟迟不归,鉴于这种混乱的聚集,一不留神,狗狗怀孕了,一个星期后,发现它开始懒惰,不吃不喝,偶有呕吐的现象,至此,我知道灰机被禽兽玷污了,我是即喜又忧,喜的是:我家不久会“人丁兴旺,宾客满堂”,忧的是:突然的症状让我措手不及,不知道从何着手,安排它的饮食起居,既然狗狗怀孕了,就得给它准备个窝,帮它做月子,怀孕期间还得给它好吃好喝,不厌其烦地照顾,是只望它能帮我生个“一男半女”,一群健康、活泼、可爱的小宝宝。

说欣喜,也是愁,喜忧参半之余,让我颤颤抖,偷偷乐,期盼着,能早一天喜事临门,因为我幻想着,一窝小不点,憨态的样子,走起路来东倒西歪,整天缠绕在我的膝下,那份快乐感,不言而喻。

工作之下,我会亲力亲为,三天两头给它调剂口味,今天猪肝汤,明天鲫鱼汤,生怕它缺钙少爱,影响到下一代。

一晃,预产期到了,我和狗狗那几天都昼日不眠,它焦虑,我不安,它乱窜,我乱转,我和它都心神不宁。那晚寅时,终于有了产前预兆,狗狗开始刨窝,一次又一次地啼叫,两脚下蹲,肚子开始抽缩,一阵又一阵地呻吟,形同解手,这种现状周而复始,看得我恍惚,至到翠日中午12点,胎儿的衣包出来了,却看不到小狗的头,急得我心发毛,急得它团团转,这如何是好,情急之下,我带它去宠物医院打了催生针,回家后观察许久,小狗头露了出来,可还是生不出来,我打电话求助各方神圣,有没有应急措施帮帮我家狗狗,策略一个接一个地献计,热线一拨又一拨地使唆,此时,急燥的是我,痛苦的是狗,看到狗狗有气无力的样子,我心好疼,近十个小时的磨难,小狗已经在妈妈的肚子里窒息了,有人说,若再不采取措施,大狗也会有生命危险,最终听之劝说,让我帮它把小狗拽出来,我简单地用碘伏做了消毒,小心翼翼地把小狗头往外拉,天啊,我和另外一个学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用近半个小时,才把小狗拽出来,大狗疼的哇哇叫,即便是再痛,它都没有咬人,任我们死命地拽,灰机撕心裂肺的尖叫,叫的我心慌意乱,那场景,但凡是有血性的人都会垂泪,都会被狗狗的顽强毅力所触动,整个过程用了近四十分钟,可想,这漫长的四十分钟,对灰机来说是多么大的痛苦,这良久的'四十分钟,就像是狗狗过鬼门关,正可谓: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小狗出来后,是不是可以喘口气了呢?还没有完,因为大狗还在抽缩,还在呕吐。只因大狗吃得好,所以小狗长的壮,拽出来的小狗如同别人家的满月狗一样大,我拽时都费了那么大的劲,难怪大狗生不出来,之前曾听人说过,泰迪狗娇滴,不好喂养,一般怀孕也就一到两只,而且容易难产,这些都是道听途说,并没有当真,谁知道,这种情形就让我家狗狗碰上了,早知今日,当初就不该给灰机吃得那么奢侈,虽是好了狗宝宝,却是害了狗妈妈。

原以为这么大的小狗,狗妈妈肚子里只会有一只,拽出来之后,就想安抚大狗好好休息,一天过去了,谁知道,大狗还是不吃不喝,依然难过至极,一边吐,一边拉,要死要活的样子,让人看得好心酸,上网一查,吓我一跳,这种情况,十有八九大狗会有生命危险,无奈,我抱着灰机象哄孩子一样来回地抚摸,意想尽自己的最后一点爱心,让它安然地走,就在我绝望的时候,灰机忽然挣脱我的怀抱,跳到地下,又象要拉粑粑一样,用力地争,这一争不要紧,又争出一条小狗来(当然也是死胎),而这条小狗比第一只狗小很多,但看上去发育还是比较健康的,只是在狗妈妈肚子里的时间太久了,也因缺氧而窒息,当这第二只死胎排出来后,再看大狗如释负重的样子,爬在地上小喘气,但精神好像缓过气来了,不一会,站起来去喝水,还跟我要了一根火腿肠,只吃一根,就不要了,我想它大概是想补充一下体力吧,不管怎样,是个好兆头,灰机总算起死回生了,福兮,祸兮,它依然闯过了死劫这一关,逃过了索命的奈何桥,生命又可以在线了。

通过这次狗狗死里逃生的磨难,我对灰机有了敬意,是它不屈不饶的顽强的精神震撼了我,是它在生死攸关的临头,用毅力打动了我,让我为之感动,我暗誓,再也不要让它怀孕了,日后好好善待它,倍加呵护它,是它让我领略到了,生命诚可贵的真正含义和价值。

篇8:我与鸽子的情缘散文

我与鸽子的情缘散文

几年前,朋友送我两只鸽子,从此便于它们结下了情愿。

起初,我只是为让年迈的母亲观赏,免得她白天一个人在家里寂寞。其实,我并不大喜欢鸽子,也许是因为有一次鸽子屎落到了我衣服上的原故吧,当时我还很年轻,才二十出头。后来我一直有些讨厌鸽子。

为了这两个小东西,我在阳台里搭了个小鸽笼,养起了鸽子。

几个月后,竟然孵出了小鸽子。看着两只鸽子按时轮流趴窝孵蛋,觉得很有意思。他们像商量好了一样,临黑天前,母鸽开始趴窝,到了第二天的上午九点左右,公鸽来换岗。连续二十几天,都是如此,从来也不漏岗,责任心好强啊!

嗨!小鸽子出壳了,我惊喜地告诉母亲,母亲看到后很高兴,说:“还真是啊,你看,小鸽子才那么一丁点啊?”,大约过了十几天的时间,小鸽子竟然长满羽毛,跃跃欲飞啦!

小鸽子一见到父母飞过来,便马上站起来,煽动着两只小翅膀,把嘴凑向前去,唧唧地要食吃。鸽子爸爸或妈妈,喂食时俯下身子,一边衔着小鸽子的嘴,一边抖动着身子,努力地把吃下去的粮食和水吐给它的幼子。老鸽子喂食时那近乎疼苦的样子,深深地感动着我。娇小的.鸽子,也能像人类一样,悉心地哺育后代,宁可自己承受疼苦,也要让子女生活的幸福。

鸽子渐渐地多了起来,眼看也快入冬了,我开始为他们建鸽舍,在施工时,没有关好笼子门,鸽子呼呼啦啦地都飞走了!我的心顿时揪了起来,不舍地环视着天空,可是,十几只鸽子,全然不见踪影。

母亲比我还心疼,不断地埋怨我不小心。我看着建好的新鸽舍,心中暗想:这么好的新房,却没有了主人。都说鸽子认家,可是,它们能知道新家吗?等吧,兴许会飞回来的。

两天过去了,不见一个鸽子的影子。从来没有放飞过的鸽子,究竟能飞多远呢?它们不饿吗?母亲每天都到阳台,向外张望一阵子。一定是鸽子认出了母亲的身形,几只飞回来的鸽子,在阳台外飞来飞去。母亲连忙来告诉我这个喜讯,我快步来到阳台门前,已经有鸽子落到了新盖好的鸽舍棚上,来回走动,陆续有其它的鸽子也落了下来,还真是故土难离呢。

我喜出望外,终于回来了!我看出来,因为新盖的鸽舍,门的位置变了,它们不知道该从哪里进去。怕惊飞回到家的鸽子,我蹑手蹑脚地走到鸽舍旁,在靠近门的地方撒了些粮食,想引它们走进新房。果然奏效,一只鸽子率先踏入新家,其它的陆续跟了进来。

看着它们在新鸽舍里飞上飞下,东张西望,显然是很喜欢这间新房。恋爱中的鸽子,高兴地相互斗嘴,琢咬对方的羽毛。以它们特有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两年前结成伉俪的一对鸽子,已经到了中年,至今还恩爱如初,形影不离。如今,它们的后代,也以父母为榜样,一旦选定了配偶,就会相伴左右,同飞同宿。

从最初有点讨厌鸽子,到开始养鸽子。从看到鸽子哺育后代的情形受到了感动,到细心地观察它们的一举一动,在不知不觉中,我走进了鸽子的情感世界。

这些飞禽的精灵,虽然没有华丽动听的的语言,但它们可以恩爱到老,相伴终生、虽然没有法律的约束,可它们哺育后代尽心尽力。把生养它的地方,视为永远不忘的故乡。

篇9:纸与笔的情缘散文

纸与笔的情缘散文

当笔的那一抹嫣红,浸染在宣纸上的那一刻起,纸便知道她与笔联姻了,此生将注定为笔而献身,为笔而磨难、为笔而倾心、为笔而自豪。

在纸还没有遇到笔之前,纸,是洁白无瑕的,纯洁的就像纸的自身秉性,冰清玉洁,一尘不染。邂逅于笔,皆在,纸对笔的一见倾心,犹如遇见手足,相恨见晚,又好似觅见偶像,颇为悸动。在纸的眼里,笔有挺拔的胸襟,绅士般的风度;笔有高挑的身材,淑女般的娇容,是笔那玉树临风的美姿和那婀娜多姿的魅力,波动了纸妹子的情窦初开。

纸知道,今生定是要与笔为伍一辈子的,与笔携手一生一世是她的荣耀,因为笔有灵性、有思想、有抱负、有情有义,是她久仰的心仪,对纸来说,笔也是她梦寐以求的宿命娇子,苛求了几个世纪的梦中情人。

单恋一枝花,从此,纸随笔濹,为笔索命天涯。单为那份爱恋,她愿意为笔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让笔在她身上千刀万剐,也心甘情愿,哪怕是穷途末路,也愿意肝胆涂地,九死一生,去碎纸殉情。

纸没有需求,没有欲望,没有念想,也没有所谓的雄心壮志,像个小脚女人,愿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去做个贤妻良母,与君携手一生一世。纸的信念是:“冰清玉洁自清高,此生却为笔生花”。与笔结下不盟之约:纸为笔生,笔为纸傲!

纸闲一旁时,看似六根清净,无所事事,但纸的.情,纸的爱都系在笔尖上,甚至把自己的生命都托付给了笔,只要笔喜欢,她愿意为笔扑汤蹈火,在所不辞,这就是纸对笔的忠贞。

纸随笔性,笔顺纸娇,欢喜也好、悲伤也罢,纸的心境全由笔去渲染,素日里,笔若高兴,纸即眉开;笔若悲切,纸即伤怀,笔在情在,笔邙纸亡。笔豪情满怀时,纸即展望未来,笔若异想天开,纸即浮想联翩,笔若春风得意,纸即云卷云舒,笔若风流成性,纸便情糜四海,纸的心情随笔的意向缓缓张开,要抒情就抒情,想抒怀就抒怀。按纸的说法,既然以笔为婿,那索性把自己彻头彻尾都交给笔,包括纸的喜怒哀愁,纸的情情爱爱,一并由笔来掌控,笔笑纸笑,笔凄纸哀,笔耀我荣,笔衰我败,纸曰:今生来世,以笔为媒,我愿打愿挨,谁让我天生命贱,这不是无奈,而是我自甘受这份虐待。

说到笔,非纸的品性,与纸截然不同,笔坚时,以柔克刚,笔弱时,以屈求伸,其刚不可折,其柔不可卷,故以弱制强,以柔制刚。

对笔而言,纸妹子不是他的唯一,取而代之的还有皮囊、墙壁,手帕与织锦,笔与纸的区别是情不专一,风流成性,到处寻花问柳,只要意愿,笔就沾花惹草。有道是,笔虽移情别恋,却始终把纸放在首位,因为纸的柔性,纸的尊贵,纸的质裱都堪称第一,是与其他饰物可遇不可求奢饰品。再侧,纸让笔在她身上,注下太多的风光,撒下太多的眷恋,种下太多的希望,即便是笔红杏出墙,纸也不计前嫌,照样夫唱妇随,帮助笔去完成理想和大业,故而笔还是眷恋纸的,纸的好与坏,糟与糠,笔尖的敏感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就纸而言,笔视纸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乖乖女,是言听计从的贤慧媳妇,笔深知,他的所为,有愧于纸,欠纸妹子的情,恐怕永远都无法偿还。

每当笔的触角轻揉在纸的肌肤上时,笔显得温文尔雅,此时的纸陶醉其中;当笔的尖角重重地刻划在纸的皮肤上时,笔显得粗鲁豪放,此刻的纸含泪吞伤,每一次落笔,笔都给纸妹子带来一种感慨,不是悲痛,就是惊喜,就是柔情,不是断肠,在纸妹子洁白的肌肤上,笔的烙印,深深浅浅,在那些文字组成的垄堤上,深的厚重,浅的彷徨,带给纸妹子的有惊喜,也有心伤,有甜蜜,也有酸楚。纸知道,笔用心时,流出的是血,笔用情时,流出的是爱,笔倾诉时,流淌的是泪,笔高昂时,溢出的是信仰。纸能感觉到,每当笔全神贯注地韵笔时,都会耗尽笔身体里的每一滴血,是笔用自己身体里的血浆,通过笔尖的锋芒,才大气呵成一篇弘著,那是纸为笔最引为骄傲的时刻,是笔在喷发光芒。除此之外,笔,大笔一挥,还洒脱出一幅刚劲有力的濹宝,蜻蜓点水,便流溢出一幅山水交融的俊画,画龙点睛,让膜拜的龙栩栩如生,这一切,纸都亲眼目睹,因而,笔在纸的心目中,是高大无比的形象,有笔的这番荣光,怎乃不叫纸去死心塌地地追随?!

在信笺上,笔可以一泻千里,书写豪迈,在方寸纸质上,笔可以大显身手,以歌抒怀,在纸的身上,还可以为所欲为,去洒脱、去疯狂。笔的作为,让纸为之倾倒,笔的灵性,让纸为之动容,笔张狂时,纸也激扬,笔潇洒时,纸也怒放,纸发现,笔璇时,像舞芭蕾,从左璇到右;笔炫时,像游魂飘荡,从上炫到下。流动的笔,似疾书如云,飘逸的笔,如嬉水綄纱,锋芒的笔,像一把利剑,柔顺的笔,且情系天涯;落笔,彰显出笔的风采,点津,流溢出笔的芳华,画地为牢,是笔的杰作,以笔代喉,是笔在说话,纸上谈兵在笔下诺咋,惊涛骇浪在笔下狂妄,愤怒的铁骑在笔下咆哮,风花雪夜在笔下生花。笔的作为,笔的魅力,让纸钦佩的五体投地,怎乃不让纸以身相许,纸曰:此生,俯首甘为孺子牛,是我此生的骄傲!

平日里,纸守着书案默默等待,带着一颗期盼的心,等待笔的到来,若笔一日不见,她等一日,若笔一年不碰,就等一年,耐着性子,活在自己寂静的世界里,且不与文房闹是非,不与四宝争宠爱,墨守成规做一个安静的女子,过一清二白的生活,纸的秉性犹如默默无闻的淑女,静静地守着自己的清白,只为笔一生厮守着空房,让笔在纸上生根开花。

《纸与笔》

纸曰:

天生注定

你我分不开,且世世代代

我肌肤上的纹线

彰显出你的风采

仰慕你的才华,欣赏你的彭拜

单为那份爱恋

我愿意

为你,上刀山下火海

为你殉情

我愿打愿挨!

笔曰:

金赐良缘

我与你同在,且千秋万代

用那质感的骨笔

为你我书写精彩

喜欢你的柔情,爱慕你的洁白

单为那份执着

我愿意

为你,抛头颅洒热血

为你尽粹

我无怨无悔!

后记:用拟人手法书写的散文《纸与笔的情缘》,觉得更赋有人情味。

篇10:我所看法的沫若先生散文

我所看法的沫若先生散文

关于沫若先生,据我看,至少有五方面值得赞述:

(一)他的文艺作品的创作及翻译;

(二)在北伐期间,他的革命功业;

(三)他在考古学上的成就;

(四)抗战以来,他的抗敌工作;

(五)他的为人。

对以上的五项,可怜,我都没有资格说话,因为:

(一)他的文艺作品及翻译,我没有完全读过,不敢乱说;而马上去搜集他的全部著作,从事研读,在今天,恐怕又不可能。

(二)关于北伐期间他的革命工作,他自己已经写出了一点;以后他还许有更详细的自述,用不着我替他说;要说,我也所知无几。

(三)对于他的考古学的成就,我只知道:遇有机会,我总是小学生似的恭听他讲说古史或古文字。因为,据专家们说:今日治考古学的人们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学有家数,生经入史,根底坚深,但不习外国言语,昧于科学方法,用力至苦而收获无多。第二类是略知科学方法,复有研究趣味,而旧学根底不够,失之浮浅。第三类是通古如今,新旧兼胜,既不泥古,复能出新,研究结果乃能照耀全世。沫若先生,据专家们说,就属于第三类。这,我只能相信他们的话。当我恭听他讲述的时候,我只怀疑自己的理解力,一句类似批评的话也不敢说,――一个外行怎敢去批评内行们所推崇的内行呢?

(四)至于抗战以来,他的抗敌工作,是眼前的事情,人人知道,我并不比别人知道的多到哪里去,也就用不着多开口。

(五)关于他的为人,我照样的没有说话的资格,因为我认识他才不过四年。

不过一位新闻记者既可以由一面之缘而写印象记,那么,相识四年,还不可以放开胆子么?根据这个聊以自解的理由,我现在要说几句没有资格来说的话。

由四年来的观察,我觉得沫若先生是个:

(一)绝顶聪明的`人,这里所说的“聪明”,并不指他的多才多艺而言,因为我要说的是他的为人,而不是介绍他在文艺上与学术上的才力与成就。我说他是绝顶聪明,因为他知道他自己的天才,知道他自己的地位,而完全不利用它们去取得个人的利益与享受。反之,他老想把自己的才力聪明用到他以为有意义的事上去,即使因此而受到很大的物质上的损失和身心上的苦痛,他也不皱一皱眉!他敢去革命,敢去受苦,敢从日本小鬼的眼皮下逃回祖国,来抵抗日本小鬼!我管这叫作愚傻的聪明,假若愚傻就是舍利趋义的意思的话。这种聪明才是一个诗人的伟大处:有了它,诗人的人格才宝气珠光。

(二)沫若先生是个五十岁的小孩,因为他永是那么天真、热烈,使人看到他的笑容,他的怒色,他的温柔和蔼,而看不见,仿佛是,他的岁数。他永远真诚,等到他因真诚而受了骗的时候,他也会发怒一一他的怒色是永不藏起去的。这个脾气使他不能自己的去多知多闻,对什么都感觉趣味;假若是他的才力所能及的,他便不舍昼夜去研究学习,他写字,他作诗,他学医,他翻译西洋文学名著,他考古……而且,他都把它们作得好;他是头狮子,扑什么都用全力,等到他把握到一种学术或技艺,他会象小孩拆开一件玩具那么天真,高兴,去告诉别人,领导别人;他的学问,正和他的生命一样,是要献给社会、国家,与世界的。他对人也是如此,虽然不能有求必应,但凡是他所能作到的,无不尽心尽力的去为人帮忙。最使我感动的是他那随时的,真诚而并不正颜厉色的,对朋友们的规劝。这规劝,象春晓的微风似的,使人不知不觉的感到温暖,而不能不感谢他。好几次了,他注意到我贪酒。好几次了,当我辞别他的时候,他低声的,微笑的,象极怕伤了我的心似的,说:“少喝点酒啊!”好多次了,我看见他这样规劝别人――绝不是老大哥的口气,而永远是一种极同情,极关切的劝慰。在我不认识他的时候,我以为他是一条猛虎;现在,相识已有四年。我才知道他是个伏虎罗汉。

啊,五十岁的老小孩,我相信你会继续在创作上,学术研究上,抗敌工作上,用你的聪明;也相信,你会在创作研究等等而外,还时时给我们由你心中发出的春风!

词语首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