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原文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做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
作品赏析
“爱”这一永恒的主题,古往今来述说不尽的主题,张爱玲仅以三百四十余字的袖珍篇幅,看似轻松地淡淡道来。语言洗尽铅华,单纯干净,全然没有她惯有的华丽绚烂。
然而,一种不动声色的人生苦难和沧桑已被她轻轻地触及;而一份爱的无奈和哀痛也被她暗暗地激起,让人想想就忍不住要心酸落泪。
文章以四个字起首做一段:“这是真的”,潜台词即:这不是小说,更不是传奇。“这是真的”,读完全文,回味过来,更加重了故事的悲剧性。
仿佛要发生点什么,却什么也没发生。结果的确什么也没有发生——“就这样就完了”,张爱玲在此另起一段,六个字里用了两个“就”,就冷酷的葬送了那个春天的桃花盛开的萌芽着爱的情感的晚上。
抒情散文:
1,廊前的马樱丶紫荆`藤萝青翠与鲜红的花,都将他们的妙影映印在水汀上,幻出幽媚的情态无数;我的臂上与胸前,亦满缀了绿荫的斜纹
2,我的心灵,比如海滨,生平初度的怒潮,己经渐次的消翳,只剩疏松的海砂中偶尔的回响,更有残缺的贝壳,反映星月的辉芒
《列夫托尔斯泰》课文原文,一起来看看吧。
他生就一副多毛的脸庞,植被多于空地,浓密的胡髭使人难以看清他的内心世界。长髯覆盖了两颊,遮住了嘴唇,遮住了皱似树皮的黝黑脸膛,一根根迎风飘动,颇有长者风度。宽约一指的眉毛像纠缠不清的树根,朝上倒竖。一绺绺灰白的鬈发像泡沫一样堆在额头上。不管从哪个角度看,你都能见到热带森林般茂密的须发。像米开朗琪罗画的摩西一样,托尔斯泰给人留下的难忘形象,来源于他那天父般的犹如卷起的滔滔白浪的大胡子。
人们无不试图用自己的想像除去他那盖着面孔的头发,修剪疯长的胡须,以他年轻时刮去胡须的肖像作为参照,希望用魔法变出一张光洁的脸。——这是引向内心世界的路标。这样一来,我们不免开始畏缩起来。因为,无可否认的是,这个出身于名门望族的男子长相粗劣,生就一张田野村夫的脸孔。天才的灵魂自甘寓居低矮的陋屋,而天才灵魂的工作间,比起吉尔吉斯人搭建的皮帐篷来好不了多少。小屋粗制滥造,出自一个农村木匠之手,而不是由古希腊的能工巧匠建造起来的。架在小窗上方的横梁——小眼睛上方的额头,倒像是用刀胡乱劈成的树柴。皮肤藏污纳垢,缺少光泽,就像用枝条扎成的村舍外墙那样粗糙,在四方脸中间,我们见到的是一只宽宽的、两孔朝天的狮子鼻,仿佛被人拳头打塌了的样子。在乱蓬蓬的头发后面,怎么也遮不住那对难看的招风耳。凹陷的脸颊中间生着两片厚厚的嘴唇。留给人的总印象是失调、崎岖、平庸,甚至粗鄙。
这副劳动者的忧郁面孔上笼罩着消沉的阴影。滞留着愚钝和压抑:在他脸上找不到一点奋发向上的灵气,找不到精神光彩,找不到陀斯妥耶夫斯基眉宇之间那种像大理石穹顶一样缓缓隆起的非凡器宇。他的面容没有一点光彩可言。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没有讲真话。无疑,这张脸平淡无奇,障碍重重,没法弥补,不是传播智慧的庙堂,而是禁锢思想的囚牢;这张脸蒙昧阴沉,郁郁寡欢,丑陋可憎。从青年时代起,托尔斯泰就深深意识到自己这副嘴脸是不讨人喜欢的。他说,他讨厌任何对他长相所抱有的幻想。"像我这么个生着宽鼻子、厚嘴唇、灰色小眼睛的人,难道还能找到幸福吗"正因为如此,他不久就任凭须发长得满脸都是,把自己的嘴唇隐藏在黑貂皮面具般的胡须里,直到年纪大了以后胡子才变成白色,因而显出几分慈祥可敬。直到生命的最后十年,他脸上笼罩的厚厚一层阴云才消除了;直到人生的晚秋,俊秀之光才使这块悲凉之地解冻。
永远流浪的天才灵魂,竟然在一个土头土脑的俄国人身上找到了简陋归宿,从这个人身上看不出有任何精神的东西,缺乏诗人、幻想者和创造者的气质。从少年到青壮年,甚至到老年,托尔斯泰一直都是长相平平,混在人群里找都找不出来。
对他来说,穿这件大衣,还是那件大衣,戴这顶帽子,还是那顶帽子,都没什么不合适。一个人长着这么一张在俄罗斯随处可见的脸,既有可能在台上主持大臣会议,也有可能在酒肆同一帮酒徒鬼混;既有可能在市场上卖面包,也有可能披着大主教的法衣,举起十字架从跪地的教徒的头上掠过。带着这么一张脸,你不管从事什么职业,不管穿什么服饰,也不管在俄国什么地方,都不会有一种鹤立鸡群、引人注目的可能。托尔斯泰做学生的时候,可能属于同龄人的混合体;当军官的时候。
没法把他从战友里面分辨出来;而恢复乡间生活以后,他的样子和往常出现在舞台上的乡绅角色再吻合不过了。要是你看到一张他赶着马车外出的照片,还有个白胡子随从与他并排坐着,你也许要动脑筋想上好一阵,才能判断手握缰绳的是马车夫,坐在一旁的是伯爵。再看另一张照片,是他在同一些农民交谈。你假如不明真相,根本就猜不出坐在老农中间的列夫是个有地位有钱财的人,他的门第和身份大大不同于格里高、伊凡、伊利亚、彼得等在场的所有人。他的面相完全没有特征,完全属于普通的俄罗斯人,因此,我们得把他称为普通人,而且此刻会产生这么一种感觉,即天才没有任何特殊的长相,而是一般人的总体现。所以说,托尔斯泰并没有自己独特的面相,他拥有一张俄国普通大众的脸,因为他与全体俄国人民同呼吸共命运。
因此,那些第一次见到他的人,一开始都无一例外地感到失望。他们有的坐火车旅行漫长的路程,有的从图拉驾车赶来,在客厅里正襟危坐地等待这位大师的接见。他们早就形成了对他的主观概念,希望从他身上找见威严非凡的东西,希望看到一个貌似天父的美髯公,集尊贵、轩昂、伟岸、天才于一身。在即将亲眼见到大活人之前,他们对自己所想像的这位文坛泰斗形象颔首低眉,敬重有加,内心的期望扩大到诚惶诚恐的地步。门终于开了,进来的却是一个矮小敦实的人,由于步子轻快,连胡子都跟着抖动不停。他刚进门,差不多就一路小跑而来,然后突然收住脚步,望着一位惊呆了的来客友好地微笑。他带着轻松愉快的口气,又迅速又随便地讲着表示欢迎的话语,同时主动向客人伸出手来。来访者一边与他握手,一边深感疑惑和惊讶。什么就这么个侏儒!这么个小巧玲珑的家伙,难道真的是列夫·尼克拉耶维奇·托尔斯泰吗这位客人不无尴尬地抬起眼皮直勾勾地打量着主人的脸。
突然,客人惊奇地屏住了呼吸,只见面前的小个子那对浓似灌木丛的眉毛下面,一对灰色的眼睛射出一道黑豹似的目光,虽然每个见过托尔斯泰的人都谈过这种犀利目光,但再好的图片都没法加以反映。这道目光就像一把成锃亮的钢刀刺了过来,又稳又准,击中要害。令你无法动弹,无法躲避。仿佛被催眠术控制住了,你只好乖乖地忍受这种目光的探寻,任何掩饰都抵挡不住。它像枪弹穿透了伪装的甲胄,它像金刚刀切开了玻璃。在这种入木三分的审视之下,谁都没法遮遮掩掩。对此,屠格涅夫和高尔基等上百个人都作过无可置疑的描述。
这种穿透心灵的审视仪仅持续了一秒钟,接着便刀剑入鞘,代之以柔和的目光与和蔼的笑容。虽然嘴角紧闭,没有变化,但那对眼睛却能满含粲然笑意,犹如神奇的星光。而在优美动人的音乐影响下,它们可以像村妇那样热泪涟涟。精神上感到满足自在时,它们可以闪闪发光,转眼又因忧郁而黯然失色,罩上阴云,顿生凄凉,显得麻木不仁,神秘莫测。它们可以变得冷酷锐利,可以像手术刀、像x射线那样揭开隐藏的秘密,不一会儿意趣盎然地涌出好奇的神色。这是出现人类面部最富感情的一对眼睛。可以抒发各种各样的感情。高尔基对它们恰如其分的描述,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托尔斯泰这对眼睛里有一百只眼珠。"
亏得有这么一对眼睛,托尔斯泰的脸上于是透出一股才气来。此人所具有的天赋统统集中在他的眼睛里,就像俊美的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丰富思想都集中在他的眉峰之间一样。托尔斯泰面部的其他部件胡子、眉毛、头发,都不过是用以包装、保护这对闪光的珠宝的甲壳而已,这对珠宝有魔力,有磁性,可以把人世间的物质吸进去,然后向我们这个时代放射出精确无误的频波。再小的事物,借助这对眼睛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像一只猎鹰从高空朝一只胆怯的耗子俯冲下来,这对眼睛不会放过微不足道的细节,同样也能全面揭示广袤无垠的宇宙。它们可以照耀在精神世界的最高处,同样也可以成功地把探照灯光射进最阴暗的灵魂深处。
这一对烁烁发光的晶体具有足够的热量和纯度,能够忘我地注视上帝;有足够的勇气注视摧毁一切的虚无,这种虚无犹如蛇发女怪那样,看到她的人就会变成石头。在这对眼睛看来,没有办不到的事情,除非让它们陷入无所事事的白日梦中,在优雅而快活的梦境里默默无声地享乐。眼皮刚一睁开,这对眼睛就必然毫不含糊,清醒而又无情地追寻起猎物来。
它们容不得幻影,要把每一片虚假的伪装扯掉,把浅薄的信条撕烂。每件事物都逃不过这一对眼睛,都要露出赤裸裸的真相来。当这一副寒光四射的匕首转而对准它们的主人时是十分可怕的,因为锋刃无情,直戳要害,正好刺中了他的心窝。
具有这种犀利眼光,能够看清真相的人,可以任意支配整个世界及其知识财富。作为一个始终具有善于观察并能看透事物本质的眼光的人,他肯定缺少一样东西,那就是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幸福。
《灯》--巴金
我半夜从噩梦中惊醒,感觉到窒闷,便起来到廊上去呼吸寒夜的空气。
夜是漆黑的一片,在我的脚下仿佛横着沉睡的大海,但是渐渐地像浪花似地浮起来灰白色的马路。然后夜的黑色逐渐减淡。哪里是山,哪里是房屋,哪里是菜园,我终于分辨出来了。
在右边,傍山建筑的几处平房里射出来几点灯光,它们给我扫淡了黑暗的颜色。
我望着这些灯,灯山带着昏黄色,似乎还在寒气的袭击中微微颤抖。有一两次我以为灯会灭了。但是一转眼昏黄色的光又在前面亮起来。这些深夜还燃着的灯,它们(似乎只有它们)默默地在散布一点点的光和热,不仅给我,而且还给那些寒夜里不能睡眠的人,和那些这时候还在黑暗中摸索的行路人。是的,那边不是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吗?谁从城里走回乡下来了?过了一会儿,一个黑暗在我眼前晃一下。影子走得极快,好像在跑,又像在溜,我了解这个人急忙赶回家去的心情。那么,我想,在这个人的眼里、心上,前面那些灯光会显得是更明亮、更温暖吧。
鸳鸯香炉
一对瓷器做成的鸳鸯,一只朝东,一只向西,小巧灵动,仿佛刚刚在天涯的一角交会,各自轻轻拍着羽翼,错着身,从水面无声划过。
这一对鸳鸯关在南京东路一家宝石店中金光闪烁的橱窗一角,它鲜艳的色彩比珊瑚宝石翡翠还要灿亮,但是由于它的游姿那样平和安静,竟仿若它和人间全然无涉,一直要往远方无止尽的游去。
再往内望去,宝石店里供着一个小小的神案,上书天地君亲师五个大字,晨香还未烧尽,烟香镣绕,我站在橱窗前不禁痴了,好像鸳鸯带领我,顺着烟香的纹路游到我童年的梦境里去。
记得我还未识字以前,祖厅神案上就摆了一对鸳鸯,是瓷器做成的檀香炉,终年氤氲着一楼香烟,在厅堂里绕来绕去,檀香的气味仿佛可以勾起人沉深平和的心胸世界,即使是一个小小孩儿也被吸引得意兴飘飞。我常和兄弟们在厅堂中嬉戏,每当我跑过香炉前,闻到檀香之气,总会不自觉地出了神,呆呆看那一缕轻淡但不绝的香烟。
尤其是冬天,一缕直直飘上的烟,不仅是香,甚至也是温暖的象征。有时候一家人不说什么,夜里围坐在香炉前面,情感好像交融在炉中,并且烧出一股淡淡的香气了。它比神案上插香的炉子让我更深切感受到一种无名的温暖。
最喜欢夏日夜晚,我们围坐听老祖父说故事,祖父总是先慢条斯理地燃了那个鸳鸯香炉,然后坐在他的藤摇椅中,说起那些还流动血泪声香的感人故事。我们依在祖父膝前张开好奇的眼眸,倾听祖先依旧动人的足音响动,愈到星空夜静,香炉的烟就直直升到屋梁,绕着屋梁飘到庭前来,一丝一丝,萤火虫都被吸引来,香烟就像点着萤火虫尾部的光亮,一盏盏微弱的灯火四散飞升,点亮了满天的向往。
有时候是秋色萧瑟,空气中有一种透明的凉,秋叶正红,鸳鸯香炉的烟柔软得似蛇一样升起,烟用小小的手推开寒凉的秋夜,推出一扇温暖的天空。从潇湘的后院看去,几乎能看见那一对鸳鸯依偎着的身影。
那一对鸳鸯香炉的造型十分奇妙,雌雄的腹部连在一起,雄的稍前,雌的在后。雌鸳鸯是铁灰一样的褐色,翅膀是绀青色,腹部是白底有褐色的浓斑,像褐色的碎花开在严冬的冰雪之上,它圆形的小头颅微缩着,斜依在雄鸳鸯的肩膀上。
雄鸳鸯和雌鸳鸯完全不同,它的头高高仰起,头上有冠,冠上是赤铜色的长毛,两边彩色斑谰的翅翼高高翘起,像一个两面夹着盾牌的武士。它的背部更是美丽,红的、绿的、黄的、白的、紫的全开在一处,仿佛春天里怒放的花园,它的红嘴是龙吐珠,黑眼是一朵黑色的玫瑰,腹部微芒的白点是满天星。
那一对相偎相依的鸳鸯,一起栖息在一片晶莹翠绿的大荷叶上。
鸳鸯香炉的腹部相通,背部各有一个小小的圆洞,当檀香的烟从它们背部冒出的时候,外表上看像是各自焚烧,事实上腹与腹间互相感应。我最常玩的一种游戏,就是在雄鸳鸯身上烧了檀香,然后把雄鸳鸯的背部盖起来,烟与香气就会从雌鸳鸯的背部升起;如果在雌鸳鸯的身上烧檀香,盖住背部,香烟则从雄鸳鸯的背上升起来;如果把两边都盖住,它们就像约好的一样,一瞬间,檀香就在腹中灭熄了。
倘若两边都不盖,只要点着一只,烟就会均匀的冒出,它们各生一缕烟,升到中途慢慢氤氲在一起,到屋顶时已经分不开了,交缠的烟在风中弯弯曲曲,如同合唱着一首有节奏的歌。
鸳鸯香炉的记忆,是我童年的最初,经过时间的洗涤愈久,形象愈是晶明,它几乎可以说是我对情感和艺术向往的最初。鸳鸯香炉不知道出于哪一位匠人之手,后来被祖父购得,它的颜色造型之美让我明白体会到中国民间艺术之美;虽是一个平凡的物件,却有一颗生动灵巧的匠人心灵在其中游动,使香炉经过百年都还是活的一般。民间艺术之美总是平凡中见真性,在平和的贞静里历百年还能给我们新的启示。
关于情感的向往,我曾问过祖父,为什么鸳鸯香炉要腹部相连?祖父说:
鸳鸯没有单只的。鸳鸯是中国人对夫妻的形容。夫妻就像这对香炉,表面各自独立,腹中却有一点心意相通,这种相通,在点了火的时候最容易看出来。
我家的鸳鸯香炉每日都有几次火焚的经验,每经一次燃烧,那一对鸳鸯就好像靠得更紧。我想,如果香炉在天际如烽火,火的悲壮也不足以使它们殉情,因为它们的精神和象征立于无限的视野,永远不会畏怯,在火炼中,也永不消逝。比翼鸟飞久了,总会往不同的方向飞,连理校老了,也只好在枝桠上无聊的对答。鸳鸯香炉不同,因为有火,它们不老。
稍稍长大后,我识字了,识字以后就无法抑制自己的想像力飞奔,常常从一个字一个词句中飞腾出来,去找新的意义。“鸳鸯香炉”四字就使我想像力飞奔,觉得用“鸳鸯”比喻夫妻真是再恰当不过,“鸳”的上面是“怨”,“鸯”的上面是“央”。
“怨”是又恨又叹的意思,有许多抱怨的时刻,有很多无可奈何的时刻,甚至也有很多苦痛无处诉的时刻。“央”是求的意思,是诗经中说的“和铃央央”的和声,是有求有报的意思,有许多互相需要的时刻,有许多互相依赖的时刻,甚至也有很多互相怜惜求爱的时刻。
夫妻生活是一个有颜色、有生息、有动静的世界,在我的认知里,夫妻的世界几乎没有无怨无尤幸福无边的例子,因此,要在“怨”与“央”间找到平衡,才能是永世不移的鸳鸯。鸳鸯香炉的腹部相通是一道伤口,夫妻的伤口几乎只有一种药,这药就是温柔,“怨”也温柔,“央”也温柔。
所有的夫妻都曾经拥抱过、热爱过、深情过,为什么有许多到最后分飞东西,或者郁郁而终呢?爱的诺言开花了,虽然不一定结果,但是每年都开了更多的花,用来唤醒刚坠入爱河的新芽,鸳鸯香炉是一种未名的爱,不用声名,千万种爱都升自胸腹中柔柔的一缕烟。把鸳鸯从水面上提升到情感的诠释,就像鸳鸯香炉虽然沉重,它的烟却总是往上飞升,或许能给我们一些新的启示吧!
至于“香炉”,我感觉所有的夫妻最后都要迈人“共守一炉香”的境界,久了就不只是爱,而是亲情。任何婚姻的最后,热情总会消褪,就像宗教的热诚最后会平淡到只剩下虔敬;最后的象征是“一炉香”,在空阔平朗的生活中缓缓燃烧,那升起的烟,我们逼近时可以体贴地感觉,我们站远了,还有温暖。
我曾在万华的小巷中看过一对看守寺庙的老夫妇,他们的工作很简单,就是在晨昏时上一炷香,以及打扫那一间被岁月剥蚀的小端。我去的时候,他们总是无言,轻轻的动作,任阳光一寸一寸移到神案之前,等到他们工作完后,总是相携着手,慢慢左拐右弯地消失在小巷的尽头。
我曾在信义路附近的巷子口,看过一对捡拾破烂的中年夫妻,丈夫吃力地踩着一辆三轮板车,口中还叫着收破烂特有的语言,妻子经过每家门口,把人们弃置的空罐酒瓶、残旧书报一一丢到板车上,到巷口时,妻子跳到板车后座,熟练安稳的坐着,露出做完工作欣慰的微笑,丈夫也突然吹起口哨来了。
我曾在通化街的小面摊上,仔细地观察一对卖牛肉面的少年夫妻;文夫总是自信地在热气腾腾的锅边下面条,妻子则一边招呼客人,一边清洁桌椅,一边还要蹲下腰来洗涤油污的碗碟。在卖面的空档,他们急急地共吃一碗面,妻子一径地把肉夹给丈夫,他们那样自若,那样无畏地生活着。
我也曾在南澳乡的山中,看到一对刚做完香菇烘焙工作的山地夫妻,依偎的共坐在一块大石上,谈着今年的耕耘与收成,谈着生活里最细微的事,一任顽皮的孩童丢石头把他们身后的鸟雀惊飞而浑然不觉。
我更曾在嘉义县内一个大户人家的后院里,看到一位须发俱白的老先生,爬到一棵莲雾树上摘莲雾,他年迈的妻子围着布兜站在莲雾树下接莲雾,他们的笑声那样年少,连围墙外都听得清明。他们不能说明什么,他们说明的是一炉燃烧了很久的香还会有它的温暖,那香炉的烟虽弱,却有力量,它顺着岁月之流可以飘进任何一扇敞开的门窗。每当我看到这样的景象,总是站得远远的仔细听,香炉的烟声传来,其中好像有瀑布奔流的响声,越过高山,流过大河,在我的胸腹间奔湍。如果没有这些生活平凡的动作,恐怕也难以印证情爱可以长久吧!
童年的鸳鸯香炉,经过几次家族的搬迁,已经不知流落到什么地方,或者在另一个少年家里的神案上,再要找到一个同样的香炉恐怕永得可得,但是它的造形、色泽,以及在荷叶上栖息的姿势,却为时日久还是鲜锐无比。每当在情感挫折生活困顿之际,我总是循着时间的河流回到岁月深处去找那一盏鸳鸯香炉,它是情爱最美丽的一个鲜红落款,情爱画成一张重重叠叠交缠不清的水墨画,水墨最深的山中洒下一条清明的瀑布,瀑布流到无止尽地方是香炉美丽明晰的章子。
鸳鸯香炉好像暗夜中的一盏灯,使我童年对情感的认知乍见光明,在人世的幽晦中带来前进的力量,使我即使只在南京东路宝石店橱窗中,看到一对普通的鸳鸯瓷器都要怅然良久。就像坐在一个黑忽忽的房子里,第一盏点着的灯最明亮,最能感受明与暗的分野,后来即使有再多的灯,总不如第一盏那样,让我们长记不熄;坐在长廊尽处,纵使太阳和星月都冷了,群山草木都衰尽了,香炉的微光还在记忆的最初,在任何可见和不可知的角落,温暖的燃烧着。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是什么让我们泪流满面
文|王朔
闲的时候,其实我也没什么正事可干,所以应该说大部分时候,我喜欢在街边溜达,然后找一个阳光充足视野开阔的街角蹲下,摆一个无视云卷云舒的淡然表情看人来人往。
我喜欢阳光照在背上的感觉,这样就可以在面前留下一个沧桑的身影,我的脸隐藏在阴影中显得特别深邃,有些世外高人的感觉,更重要的是我的眼睛也显得很深邃,这样我就可以肆无忌惮地看一些想看的风景——瞧!那边走过来一个姑娘,小腿很修长。
春天真是个美好的季节啊!我不由得感慨,也许我真的就是个诗人,老秦说过只要有颗诗意的心就有个诗意的世界,我觉得他说得很对。阳光灿烂,春风微曛,我蹲在路边看你摇曳而过,裙角飞扬,还有比这更诗意的世界吗
漫漫雪花飘过天山,
一切都是瞬息万变。
山已不再是那座山,
雪花萧萧落满肩。
天犹寒,地犹寒,
让人感到如此孤单。
皑皑白雪覆盖天山,
一切又是那么自然。
山已不再是那座山。
楼兰探险人未还
风犹寒,雪犹寒,
让人想起征途的艰难。
皎皎明月照亮天山,
一切都曾历尽磨难。
山已不再是那座山,
抚琴之人空哀叹。
山犹寒,水犹寒。
让人想起逝去的流年。
徐志摩散文《陌上花开》原文:“三月的春天,风和太阳都是温暖的,走在城外,看着建筑之上的杨柳,野花绚烂,身心轻盈浪漫。走在陌生人身上,只因为一份无所不包的爱。”
春天
太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在光当中,看得见极细的尘屑在那里浮动。一股暖气薰得我周身舒服;过了一会儿,竟觉得热烘烘了。
一阵清香拂过我的鼻头边,摆在桌子上的一盆兰花有三朵开了。碧绿的花瓣,白底红斑、舌头一般的花蕊,怪有趣的。兰叶的影子描在白墙头上,就同画幅上画着的一般。
我走到庭前,看见阶石旁边的一个泥洞里出来三个蚂蚁。它们慢慢地前进,走了一段便停一停,仿佛在那里探路。又有一个蚂蚁出来了,它独自爬上阶石,在太阳光中急速地前进。
什么地方传来蜂儿嗡嗡的声音我抬起头来寻,寻不见。可是听到了这声音,就仿佛看见了红红白白、如山如海的花。
我走出了大门。细细的柳条上,不知什么时候染上了嫩黄色。仔细看去,说它黄色也不对,竟是异样可爱的绿。轻轻的风把柳条的下梢一顺地托起,一会儿便又默默地垂下了。
柳树下的池塘里,鱼儿好快乐呀!成群地游到这边,游到那边。白云、青空以及柳树的影子,都在水中轻轻地荡漾。一幅活动的画图!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不自主地说:“完全是春天了!”
秋
朱自清
我爱秋天,更爱秋天的早晨。秋天的早晨格外清爽、宁静、光明,默默地给人以生机勃勃的活力。我想,这并不是无意的遐思,而是家乡的山川景物给以抒笔的情怀。
早晨起来,一股带有成熟果实味的新鲜空气沁人心扉,觉得是那样的爽适和舒畅。整个村子是寂静的,时而听到几声雄鸡的晨鸣。此时向村中眺望,每家屋顶上炊烟袅袅,灰白色的烟气和晨雾融合在一起,飘飘荡荡,盘旋升腾,呈现出一派诙谐的景色。
村里的人们是非常珍惜早晨这宝贵的时光的,一大早就起来了。村子里,田野里响起了赶车的吆喝声和清脆的鞭声,这声音由远及近,由近及远,大车小辆,肩挑身背,开始了繁忙的早收。这时,我油然想起了“春种一粒籽、秋收万颗粮”这句农谚。他们一年四季是多么忙碌呀。
打从春天把粒粒良种播撒到地里,经过一季子的锄犁耕作,就等待着金秋季节的收获,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他们播种下的是血汗,而收获的更是用血汗辛勤耕耘出来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