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项目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降低审批收费的意见》,以建设“务实、高效、廉洁”政府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积极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全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9月30日,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大会,将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作为会议重要内容,对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建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高竞争力、增创新优势的战略任务统筹推进,出台了淄川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优化企业开办环境情况。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进行拓宽,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规定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试行“零首付”登记,同时放宽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及企业名称使用限制,20xx年底前一律免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对企业开办设立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和规范,实行企业开办设立并联制度,大力推行网上注册、年检。规定企业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行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联合办理制度。
(二)优化投资建设环境情况。对区级权限范围内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建立了联合审批制度,对全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按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幅缩减了投资建设审批时限。建立了区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制度,由各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明确专职代办员,对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代办、公开代办、高效代办、无偿代办。制定了建设类项目收费标准,并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区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点供”政策,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由区政府统一调控、统筹协调解决。符合独立选址要求和土地“点供”条件的重点项目,使用了省下达给我区的指标或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城乡增减挂钩等政策予以保障。对园区新上项目所需的环境容量、用地土地指标予以倾斜,及时协调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优先保证。
(三)优化地区融资环境情况。为降低企业获得信贷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全面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对企业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附加收费,以及强制返存贷款、搭售理财产品、设置企业开户最低资本金、最低存款额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了“企业稳定资金池”,用于企业贷款资金过桥以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结构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为加强区域资本市场建设,制定了企业上市挂牌交易奖励扶持政策。同时,积极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
(四)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情况。全面落实收费项目取消、减免等政策,及时为企业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对区及区以下自行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予以取消,对国家和省依法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实行目录管理,并一律按下限执行收费标准。整理编辑《淄川区现行涉企收费项目目录》85页,涉及收费系统(部门)25个。积极推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费制”改革,由执收部门分别到企业收费改为企业定期、定点统一缴纳。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机制,推进国税、地税信息共享,金税工程三期上线后实现了税务登记当天受理即时发证。全面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由事前备案改为了事后备案。坚持税务检查归口管理,实行了“一家查账,多家认账”的制度。加强商事纠纷调处,主动介入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劳动争议、企业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公正服务,对于企业办理的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受理、办证、出证。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情况。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和动态清理机制,并及时承接、调整上级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编制审批流程图,提高审批效率。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行“联审、代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创建经济110监督机制,对所有的涉企检查、收费、处罚等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核备案。截至目前,已对22个部门的涉企检查收费事项审核备案101件次,合并检查事项4件次,否决检查事项10件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成立区行政执法职权梳理工作小组,对80个区直部门、单位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进行了梳理确认,截至9月底已全部梳理完毕,拟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各类行政执法职权事项5000余项。实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将每月的1-25日定为“企业生产宁静日”,要求除涉及税务征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恶性案件等特殊情况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准到企业检查收费。严格无例外禁酒规定督查,组织全区13200余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遵守禁酒规定保证书》,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在部分企业、村居设立效能监测点130个,实行即时监测、定期联系,设立绿色通道,对机关单位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跟踪问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投资者、创业者的要求相比,在政务服务、安商富商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落实,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营造便商利商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凡是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凡是市内其它区县没有保留的,一律不予保留。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数据库,实行统一编码、动态管理。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并联审批、审批联合勘验、全程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纵向到底的审批服务和横向到边的帮办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更新、权威发布各类政策信息,以及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进一步营造聚商活商的公平市场环境。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奖惩政策体系,对于信用记录良好、信誉度高的市场主体,在行政监管、金融信贷、政府项目上给予倾斜。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坚决切断中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或挂靠部门的联系,着力解决垄断经营、服务效率低、收费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公示各类涉企收费的范围、标准和依据,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构建平等统一规范的政策体系,及时废止或修改不利于市场竞争、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文件规定。三是进一步营造护商安商的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平安淄川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惩破坏社会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阻碍施工等不法行为,切实解决好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的“三乱”问题,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大力推广阳光审判、阳光执行、阳光检务、阳光警务,依法高效办理各类涉企案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严肃整治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四是进一步营造尊商亲商的社会人文环境。在全区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尊商亲商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建立健全“企业直通车”和直接联系企业家制度,积极主动为企业搞好服务,千方百计为投资创业者排忧解难。严格执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和涉企事项备案制度,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点”功效,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涉企检查、收费等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反响。充分借助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五是进一步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下一步,我区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加大对营商环境的督查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区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区经济110办公室和行政电子监察平台作用,扎实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活动。实行区级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单位、群众不满意单位”和“百个科室大家评”活动机制,促进各部门优质高效服务。
近年来,我省结合实际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改革和完善服务市场主体的各项制度和具体措施,基本形成了公平、公正、公开、便利的市场经营环境。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作推动合力不足。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2021—2023年)实施以来,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还不健全,改革“上热下冷”问题仍然存在,部门间专网林立,数据难以互通共享,“一网通办”进展缓慢。二是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步调不一。各地市事项承接差异大,审管衔接机制运行不畅,特别是区县一级审管脱节、互相推诿等现象普遍。政务服务网络对基层覆盖不足,企业、群众办理业务需在相关部门重复录入信息,影响办事效率。三是审管联动不够。营商服务事中事后监管不够有力,窗口从业人员作风不够扎实,服务流程不够规范。为此,建议:
一、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营商服务新合力。一是强化省市两级工作协调指导机制。加强省级层面的顶层设计,强化省级部门横向联动和对各地市的纵向指导,形成上下一心、互促互动、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二是理顺工作体制机制,打通数据壁垒。按照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的互联共享”要求,出台全省数据共享实施办法,构建数据共享协调体系,除涉及国家秘密、企业隐私的数据外,赋予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对各类政务服务数据的查看和使用权限,解决部门对数据不敢共享、不能共享、不愿共享的核心症结。三是加快建立健全代办、帮办服务机制。建立帮办队伍,由专人负责,精准开展“保姆式”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群众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打造营商服务新格局。一是加快政务服务体系改革。以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为目标,建立“不打烊”智能服务体系,将政务服务网络覆盖至乡镇(街道)、社区(村)。经贸繁荣区域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拓展“指尖办”“掌上办”事项,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尽量让企业群众少跑腿、不跑腿。二是深化“一窗”改革。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等形式,将“集成套餐”融入“一窗式”改革,打造“淘宝”式政务服务平台。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企业开办银行网点代办等创新举措,进一步降低企业、群众制度性办事成本。
三、加强审管联动,进一步塑造营商服务新形象。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成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的对接,全面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加快构建“审批高效便民、监管精准有效、审管衔接协同”的审管协调联动机制,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二是加强窗口从业人员作风整顿,加大纪检、宣传、督查等部门与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联动力度,强化窗口人员服务礼仪和爱岗敬业教育,用好通报、约谈等机制,让从业人员少一些“官老爷”气息,多一些“人民公仆”情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三是出台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办事指南,推动各级审批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标准公布、受理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示”,着力营造“清、亲、诺”营商服务良好环境。
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聚焦我区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示范区这一主线,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大厅办事、一支队伍服务、一个平台保障”的行政审批运行模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将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加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建设,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范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将涉及我局的工作,逐项分解,制定了《xx区行政审批局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着眼激发我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与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成立了市场主体培育专项工作专班,印发了《xx区市场主体培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积极落实“只进一扇门”,打造一站式审批
首批划转18个部门的xx项行政审批事项,成立至今,承接下发审批事项xx项、取消审批事项x项、合并审批事项2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总数xx项。政务服务大厅入驻民政局、住建局、卫生局x个部门x项公共服务事项。今年以来(截至x月x日),审批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件,办结件,办结率%。
(二)坚定推进“最多跑一次”,实行审批标准化
实行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适用依据,规范审批流程,取消不必要申报材料,杜绝模糊和兜底条款。编制行政许可目录清单、一次性告知单和服务指南,保持动态调整,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和优化,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标准,行政审批基本环节由原来的受理、审查、审批、决定、送达五个环节精简为窗口受理、负责人审批两环节。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压缩三分之二,工商注册登记审批实行受理、审查、核准全过程“审核合一”工作制度,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18个审批事项实现当日出证。梳理编制了全区第一批四办清单,其中纳入“马上办”20项、“网上办”30项、“就近办”25项、“一次办”72项,我局共纳入48项行政审批事项。
(三)努力实现“一网通办”,深入推行两厅融合
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大厅融合。按照全省“一张网”要求,拓展网上可办事项,扩大平台服务范围。围绕“智慧”、“政务服务网”等系统平台扎实开展“一网通办”工作。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分解为149项子项,全部上线政务服务网。积极宣传政务服务网,指引办事群众使用互联网办事,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
(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实体经济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性成本,我局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五十证合一”工作,全面推开第一批106项涉企证照事项“照后减证”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严格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相关政策,调整营业执照丢失声明方式。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实现企业清税信息共享,不再收取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报纸公告样张和企业纸质清税证明文件等材料。贯彻推进省委书记王东峰同志在全省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会议上讲话精神,按照区政府批示,20xx年x月x日起,停止收取《特种设备登记收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车用气瓶)》、《城市道路占用》两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最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截至20xx年8月6日,本年度新增企业xx户、个体工商户xx户,合计新增xx户,期末实有市场主体xx户。
(五)大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不断加强岗位管理培训,强化改进工作作风。一是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根据各股室职能,细化到内设股室每个工作人员,建立了职责清楚、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制度建设到位。不断完善出台行政审批局机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建立健全管理、审批制度23项,形成了工作有标准、行为有约束、实绩有考核、优异有奖励、违规有处罚的制度保障体系。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日清日结等工作制度,以制度制约、完善、推动服务水平在提升。三是学习效果到位。认真制定常态化学习计划,狠抓业务学习,打造服务精兵。积极从文明礼仪、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多方面入手,运用自办讲座、工作讲评、分组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结合审批工作实际,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四是服务意识到位。为企业、群众提供站立服务、微笑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服务。开通了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办事群众可在线查询事项法律依据、申请条件、承诺时限等办事要件。设置“党员示范岗”“军人优先窗口”,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竞赛。推动“银企对接”,设立2个金融服务窗口,择优引进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张家口银行进驻审批大厅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得到了办事企业、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目前已收到表扬信13封,锦旗32面,群众满意度百分之百。同时在政务大厅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较为缓慢,分析主要原因有:
①由于企业自主注销意识加强、40、50保险人员,廉租房、低保户不允许经商,退伍军人申请公益性岗位等多重因素,导致市场主体注销意愿强烈。
②根据《沧新征函字【】15号》我区造纸厂区域实施房屋征收,对规划范围内暂停办理发放营业执照。
③市委市政府《关于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沧字【】28号)要求,于xx年8月底前辖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全部清零,并不予核准设立煤炭经营主体。中心城区核心区内汽车维修、喷漆、印刷行业于xx年9月底前完成搬迁,未完成搬迁的x月x日后停止营业。停止审批新增营业面积500平米以下的餐饮营业场所,大量中心城区内的餐饮个体户停止经营。
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420户企业。以上因素严格限制了市场准入门槛,增大了市场主体注销、迁出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示范区工作开展,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为目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划转、下放交接工作。结合中央、省、市、区发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和精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梳理完善“一趟清”“不见面”服务事项清单。
二是进一步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度。依托政务服务网,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实现线上线下申请、受理、审批无缝对接,不断提升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逐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及时更新、全部“上网”,做到企业群众办事“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
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市场主体功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强化行政审批职能,积极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政策落实,不断加强审批便利度,提高服务效能,最大幅度为企业降低准入门槛。大力推进“银行网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机制,加强与银行系统的密切合作,积极探索“政银”合作,推进银行网点免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落实,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理营业执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参照发达地区组建专门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并明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营商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提升抓营商环境就是抓经济建设的共识。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转作风、优环境、勇担当,下功夫解决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树牢优良作风、展示一流形象。要建立领导干部定期走访企业、党员干部包联企业和企业家座谈会制度,打通政商信息通道,及时了解企业诉求、解决企业困难;要建立企业问题办理工作机制,通过整合各部门服务企业的资源,统筹形成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服务企业综合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并建立企业问题台账,执行挂号销账制度,确保企业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大力精简和取消那些束缚经济社会发展、含金量高的行政权力,实现“自我削权”。***行政许可权改革,将所有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局办理,实行数据和资源共享,实现“一站式”审批,打造综合、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要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的要求,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推进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切实管出公平。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要贡献力量”的理念,倡导“我来干、马上办”,着力压减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办理材料,增加政务服务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要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打造“项目能落地、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
三要进一步细化监督考评机制。要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18项指标体系,深入学习借鉴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重点围绕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用暖、获得信贷、纳税退税、招标投标、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等主要指标,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行动计划和考评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要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弱项短板,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优化提升。要把营商环境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排名靠后的部门和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和问责。
近年来,民营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融资、市场、人才、技术等瓶颈问题。主要表现为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平等、政府部门过多依赖行政手段管理民营企业、政府政策不统一、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不强等问题。
建议:
一、把对民营企业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作为司法工作的重点。通过解放思想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意识,让民营企业受到平等对待,坚持不同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发展机会平等。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无论是国有、民营还是外资企业在诉讼过程中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取消不同市场主体间的刑法差别保护,让司法工作在民营企业中生根发芽。
二、进一步加快各类民营企业产权的立法保护。在各个部门出台的保护企业各类产权政策意见的基础上,建议人大立法机构将研究制订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法纳入立法工作日程,加快民营企业产权、物权、知识产权立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权利。
三、进一步推动行政公益诉讼领域的完善和拓宽。建议检察机关把营商环境保护纳入行政公益诉讼保护范围,针对侵害公共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行政行为,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有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职责,经督促后仍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达成诉讼目的。
四、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并推行企业信用贷款
针对轻资产的科技型企业;银行要求的抵押担保他们是不具备条件的。除了设备,电脑及车辆没有别的可抵押资产,建议政府由财政部们牵头,与地方商业银行联手,出台政策,财政部门将各地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纳入平台管理,便于银行掌握信息,银行可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确定比例,给企业确定贷款额度;针对农业种植大户及企业有签订土地租用合同且达到三年以上的企业,建议当地政府、地方商业银行联合出台政策,可以参照执行企业信用贷款的模式。
五、进一步建立司法机关与民营企业结对帮扶机制,并探索建立营商环境司法监督员制度。深化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与行业组织的协作机制,并对民营企业建立帮扶负责人机制,起到各级司法机关与民营企业的无缝对接。在社会选择知名人士担任营商环境司法监督员,做好营商环境法治监督工作,努力做到爱商、护商、敬商、扶商。
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人代会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国发﹝2016﹞62号文件精神、《辽宁省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具体体现。在全市上下全力推动振兴发展、大力修复政治生态的特殊时期,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我们认为,优化营商环境要坚持问题导向,借鉴先进经验,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好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地惠民。
一、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主动服务意识比较淡薄。一是个别工作人员不愿意主动到基层服务,不愿意俯下身去做耐心解释工作,态度仍存在生冷硬的问题;二是极少数工作人员仍存在试图通过手中权力谋好处、卖人情的想法;三是部分工作人员还存在官本位思想,仍有高高在上的优势心理,习惯“说上句”,公仆意识不强。
(二)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等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在行政审批权力下放过程中,存在消化不良、承接不畅的问题;二是有的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还存在时间长、重复要件多、提供材料多和“红顶中介”等问题;三是有的审批部门之间职责交叉且互为前置,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一些没有进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仍需规范;四是信息不能共享、不够对称,个别部门及部门内部科室配合不够默契,一些新政策、新制度不能及时告知群众和企业或选择性告知,导致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不强。
(三)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懒政、怠政和任性用权等问题。一是“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的现象仍没有杜绝;二是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相互扯皮,个别干部不在状态、不负责任、不敢担当;三是存在“以罚代管”“以征代管”和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现象。
(四)政府和企业的诚信意识仍需增强。一是有的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对讲诚信的认识不足,招商引资中盲目承诺后无法兑现,留下了一些烂尾工程亟待解决,影响了铁岭的信誉;二是个别部门对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小微企业和规模企业在政策上不能公平对待;三是个别企业特别是一些园区企业不讲诚信,不但没有带来税收和效益,且消耗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没有健全的约束和退出机制。
二、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要革新思维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不仅仅靠制度的约束与监督,还要用文化的力量逐渐培养公务人员对职业有信仰、对群众有关爱,树立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就是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二是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要有甘当“店小二”的精神,公务人员要带着责任和政策经常深入企业,指导解决发展面临的问题,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推广开发区“一名领导、一个部门、一名秘书”包保一户企业的“三个一”帮扶机制,通过帮扶使我们的各级干部成为构筑亲清政商关系的实践者、党委政府重商亲商的贴心者、企业发展方针政策的传播者和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的协调者。三是要针对公务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对窗口单位、基层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培训和考试,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切实解决“末梢梗阻”问题。
(二)调整政策措施,消解营商环境的制度障碍。一是建立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要系统和全面研究国家、省关于简政放权和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使我市出台的政策与制度形成体系,避免“碎片化”;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我市营商环境状况进行评估;依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完善我市《关于改善和优化发展软环境的意见》,使其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二是培育打造政策高地。注重企业经营环境建设,下大气力帮助企业降低物流、用电、用工等成本;注重人力资源环境建设,下大气力制定人才引进、使用和住留等政策,实现引进人才带回项目,项目落户吸引人才;注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下大气力做好金融机构引进、金融产品开发、帮助企业上市等相关工作。三是打通政策落地渠道。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凡可以公开的政策文件原则上要于印发当日在政府和起草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特别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在新闻媒体以书面问答或采取访谈、请权威专家解读等形式进行充分宣传和详细解读,推动各项改革发展政策以最快速度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三)加强行政服务,创设高效便捷的审批模式。一是建清单,亮出权力“家底”。分析基层承接能力,重新梳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职权;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管理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等五项清单;清理并纠正利用行政手段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二是提效率,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完善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尽快实现同级各部门数据库与政务中心互联互通,搭建实体政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力促“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三是促整合,方便服务企业和群众。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要单独设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窗口,实现“条块分割”向“整体联动”转变,并探索依托社区、街道和乡镇设立便民服务网点,逐渐将百姓生活服务分散到基层,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专门办理项目、企业和机构的审批服务事项;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龙头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计划,为其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
(四)推进信用建设,打造诚信公平的经营环境。一是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招商引资承诺等,只要符合政策规定,坚决予以兑现,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无法兑现的,要给予相应的补偿或登门解释清楚;“两代表一委员”在工作、生活和生产经营中要带头讲诚信、守承诺。二是用大数据加强企业信用建设。采集整理全市所有市场主体的基础信息,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和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网,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违法违规企业名录、失信黑名单等直接可查,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惩戒力度,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建立公平的经营环境。政府及各部门对待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小微企业和规模企业要一视同仁,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和本地优势企业,为所有企业提供公平的经营环境。
(五)强化监督问责,培育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一是开展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整治。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查处,增加其违纪违规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对于被查实的公务人员,取消其当年职务晋升、评先选优、绩效考核等资格;对于被查实的单位和部门,取消其绩效考核,并取消负责人当年职务晋升、评先选优资格。二是健全激励和容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研究制定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对科学创新、勇于担当,属于工作失误的予以免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三是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要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各级执法人员坚决杜绝以执法者自居,对企业指手划脚和利用执法设卡的行为,既要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更要承担起帮扶企业、服务人民的责任。
(六)注重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讲述铁岭好故事、唱响铁岭好声音、传播铁岭正能量,最大程度地扭转人们对铁岭的误判与偏见;破除干部群众的消极心态和悲观情绪,提振担当作为、创新创业的“精气神儿”;在政府网站和铁岭日报等媒体上,开设“我为营商环境提意见、献良策”专栏,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城市形象,事事关系发展大局”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诚实、守信、文明、友善、包容,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者。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措施,成效显著,工作作风得到明显好转,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营商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这与党和国家提倡的“尊商、爱商、扶商、护商”的要求相比,在营商环境上还有一些值得改进的地方。
一、存在的问题
有的部门审批程序出现了新问题,即企业办理市场准入时,跑的部门和次数明显减少,但提交的材料反倒明显增多,要求的项目名目也明显增多,特别是针对同一问题不同部门的解释和要求也有很大的偏差。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漠不关心,主动服务意识较差,存在庸政、懒政、怠政等现象。具体表现为:一是文件学得虽好,讲起来头头是道,但实际中不去了解企业的具体困难和需求,常以情况不符合文件要求为由,拒不解决问题,还存在着“阎王好过,小鬼难缠”的现象,极少数工作人员仍试图通过手中权力谋好处、卖人情;二是存在着新官不理旧账现象。办理手续时各部门相互推诿扯皮,上头文件没有规定的、上级领导没有讲过的、其他地方没有做过的,就不去研究、不敢尝试创新,怕出问题,怕担责任。有的部门为了提高工作谨慎度,降低风险度,不自觉地加强了工作细致度,在严格监管过程中,为企业立规矩,要求企业提供、补充大量市场准入时并不需要的各类资料,致使企业为满足监管要求,重新审批或备案相关证明资料;三是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等有待进一步规范。在行政审批权力下放过程中,存在消化不良、承接不畅的问题,有的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还存在时间长、重复要件多、提供材料多和“红顶中介”等问题,有的审批部门之间职责交叉且互为前置,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一些没有进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仍需规范,一些新政策、新制度不能及时告知群众和企业或选择性告知,导致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不强。上述问题虽然发生少数部门、少数干部身上,但其消极影响和产生的后果不可低估。如果我们不及时治理,不切实加以解决,必将影响我县经济发展,损害政府形象。
建 议: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营造和谐暖心的营商环境
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部门要有自我革命的意识,要主动削权让利服务经济发展。按照“一张蓝图”“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的统一审批管理体系要求,科学整合政府机构职能,大幅减少审批事项、环节,积极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建立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理顺内部审批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高事中事后执法监管效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让企业的市场准入“备案制”成为常态。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要“放”得更彻底、更到位。即凡是市场能自行调节的,就放给市场;凡是社会组织能自律管理的,就放给社会;凡是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就放给基层。
二、进一步严格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一)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事中事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机制。政府部门要规范用权、自我限权,专心致志地做好企业“围墙”以外的工作,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尤其对中小型民营企业,要多设路标、少设路障,砍掉不必要的检查和借检查之名对企业形成的干扰。坚决纠正和查处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对执法不公、越权执法、粗暴执法,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问题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二)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闹心事”“烦心事”,突出抓好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治理整顿,通过座谈会、政策推介会、政策交流会等方式,拓宽政企交流渠道,让企业及时了解政府的思路和政策,也让政府在监管过程中能够快速了解企业的难点、痛点、堵点。
20xx上半年,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我局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总抓手,通过制度创新、改革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门办、一网办、一次办、就近办”,着力营造公平、透明、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稳步推进。一是积极配合做好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和“智慧”APP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各部门全面梳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3个政策兑现窗口,将20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兑现事项全面纳入专窗实行“一件事一次办”。截止6月底,共办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业务193件,惠及企业110家,减免税费392万余元。配合市局,在全县各级政务大厅、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大力推广“智慧”APP,将公布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逐步纳入“智慧”APP推行“掌上办事”。二是“一件事一次办”专窗管理逐步规范。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开设“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两个,安排专人在窗口负责多部门联办事项的办件受理、派件流转、办结汇总、资料归档、改革难点堵点问题情况收集等工作,搭建线下综合受理服务平台。在云阳市场监督管理所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专窗一个,推行跨部门联办事项多点可办改革试点。截止目前,综合窗口受理数已达216件,居全市第六位,其中6月份受理数达147件,较以前大幅增加。三是已公布事项全面落实。出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督促各相关单位围绕“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的要求,对20__年度公布的287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和“一次办”的要求,逐项再造办事流程。对93项多部门联办事项,流程再造后,固化到“智慧”系统,通过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进行办理;对单部门承办的194项事项,逐月收集办件情况,通过调查问卷、实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等方式,督促各单位抓好改革落实。四是积极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出台《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按照便民、精简、规范、高效的原则,调整优化实行“1+7+2”的大厅窗口布局(即一个综合服务区、7个专业服务区、2个辅助服务区),在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从“传统设点摆摊式”向“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全程电子监察”的模式转变,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同时降低行政成本。
(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综合窗口设置,按阶段设置了立项规划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窗口,配置设置了水电气通讯报装一体化窗口,明确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和管理方式。建立受理通知单制度,对各部门审批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督办。联合优化营商环境事务中心、政府督查室、工改办对各部门推进工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完成了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以及审批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同步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全程跟踪督办,后台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多测合一,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压缩审批时限一半以上。
(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开办时间最短。坚持对标先进地区,按照便利化、可预期的目标要求,聚焦企业开办,推进流程再造。5月,首次试点“线上即来即办和线下即来即办”双通道办理模式,企业从递交材料到通过审批,拿证和公章刻制用时不到3小时,成为企业开办速度最快、环节最少、费用最低的县。截止6月底,全县共有商事主体约2、6万户,其中1—6月新增企业主体565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9%。二是服务企业最优。疫情期间,为确保群众、企业仍能顺畅办事、办得成事,创新工作方式,通过网上办、预约办、立即办的“三办”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工伤保险征缴窗口开通线上办理人员异动的渠道,每次只要通过网络发送电子模板到窗口工作人员,便可网通办”,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当好企业的“店小二”,做好群众的“服务员”,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营商成本最低。新开办企业实行政府买单、费用全免,统一对新办企业免费发放一套3枚印章;实行园区企业建设减租降费政策,实现“一票制”收费,即所有园区企业报建费用由80元/平方,降为25元/平方,厂房建设由50元/平方降为10元/平方。每年预计为企业减免费用100万元。
(四)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一是制定工作方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按照“统一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等“五个统一”的要求,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实行分片指导。分成三个工作组,对7个乡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同时确定3个乡镇(街道)作为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试点乡镇,各明确一组人员负责一对一指导对接。三是接通服务网络。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和维护工作打包给专业公司承接,督促第三方维护公司为乡镇(街道)、村(社区)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并配备专用设备,实现了县、乡(镇)、村三级电子政务外网的全覆盖。四是精心梳理确定事项。组织相关人员,以省、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精心梳理确定乡镇(街道)高频服务事项共122项,村(社区)“一门式”便民服务事项52项,按照“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的要求,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印成合订本免费配发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事项清单已在各村便民服务站上墙公示。五是组织了业务培训。召开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全覆盖工作培训会,组织人社、医保、卫健、自然资源等部门专业人员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事项下放后能有序运行,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五)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管理不断加强。一是全面实行窗口情况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制度。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入驻单位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各单位派驻人员实行一月一考核,考核情况向各入驻单位通报,有效加强了政务大厅的管理。二是调整了窗口考核奖的发放方式。将过去由政务服务中心出考核结果并发放窗口考核奖的方式,改为政务服务中心出考核结果,各入驻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窗口考核奖,此举既分散了财政供养的压力,又提高了各单位对窗口人员日常表现情况的知晓度,有效约束了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三是探索推行了窗口情况简报制。将各单位每月办件情况、服务评价情况、工作动态等形成《窗口情况简报》,发至所有相关领导、各入驻单位主要领导、各单位首席代表,有效提高了窗口工作情况的关注度,进而推动了窗口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总体而言,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二是“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行进度较慢;三是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快;四是工程建设审批改革个别部门工作相对延迟等等。
二、后段工作计划与打算
(一)继续做好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场地、标牌等硬件建设工作,完善窗口设置和人员、设备配备,完善窗口工作制度的制定;督促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做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编制、流程优化等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组织辖区内相关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确保业务能尽快正常办理。大力督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完成事项网上填报工作,推进线上办理。
(二)持续抓好“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启动人员选聘及后续培训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窗口优化调整工作;组织人员参考周边先进地区做法,建立健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相关配套机制,并启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试运行工作。
(三)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有关工作。积极配合工改办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实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度,不断调整和完善窗口运行机制;继续推行行政审批服务结果邮政快递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继续推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措施》等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着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措施》,以及近年省市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文件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主体需求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内先进水平,系统解决我市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和影响制约企业发展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推动政府职能、干部作风不断转变,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营造公平便捷的市场竞争环境
1.优化企业登记注销流程。整合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环节,集中推进“一窗办理”。除法律、行政法规等明确规定的企业前置审批事项外,不得设置其他企业登记前置条件。企业开办流程压减至4个,开办时间不超过2.5天,减免企业刻章费用。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实现企业注销“一网办”。对符合设立后未开业、未发生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和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等使用简易注销条件的市场主体,由企业自主选择简易注销程序或一般注销程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举措均需各县区落实,不再列出)
2.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在现有收费标准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供水、供气价格。持续压减方案审查、工程设计、施工和办理道路挖掘许可时限,2021年底前,20千伏以下高压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
2022年底前,无外线工程接入水、气报装分别不超过2个和4个工作日,供暖报装前期手续完结后不超过20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国网XX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3.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推行不动产测绘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可公开查询。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征缴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在网上验证身份、“刷脸”不见面办理,实现“一次不用跑”。实现水电气与不动产过户联动办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税务局)
4.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和准入限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公室)
5.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建立健全市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6.加强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严禁违规设置资质、区域、资金、配股等不合理条件。市上成立招投标领域整治专项工作组,严查建筑领域、技术服务领域、民生供应领域项目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出借资质,阴阳合同、陪标串标,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行为,铲除工程建设承包、水电暖气民生领域、大型连锁经营、网络交易平台等领域垄断经营、招投标舞弊等问题。扶持资信良好、业务精湛、收费合理的招投标中介机构,帮助本地企业提升投标能力。(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市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级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
7.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其中合同内容涉及预付款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完善电子化平台功能模块,设置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在线开标、在线签订合同、在线投诉及在线提供发票等电子化操作功能。建立针对政府采购的投诉机制规范,提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时效性。(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8.保护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9.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完善市、县、乡、村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集中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和便民服务点向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所有事项都要做到网上全程可办。对现场核验、签字、领取等环节,加快推进电子认证、“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解决,实现事项网上“能办”向网上“好办”转变。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对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流程、全要素进驻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市电子政务办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10.推进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理建筑许可时效,办理环节压减至16个,办理时限不超过70个工作日。试点施工图纸分阶段审查,建设单位自担风险前提下,可先进行桩基工程图审。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手续,对低风险小型社会投资项目豁免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在有条件的区域推行区域评估,对一定区域内覆压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提出单独评估要求;
区域评估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11.建立项目全程代办帮办服务机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项目代办服务窗口,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立专班强力推进。组织经验丰富的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包抓企业帮办项目,协调帮扶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审批、行政许可办理等工作,帮扶工作中发生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报销,在保障区域外的工作用车由所在单位向市级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申请。(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着力突破要素保障关键环节
12.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健全XX市企业征信大数据融资服务平台,督促企业行业监管部门按月向金融机构推送有贷款需求企业名单,由各金融机构负责人进行“一对一”帮联。利用税收减免、资金补助等方式鼓励担保机构提高企业的担保规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改变金融机构单一的注重抵押、质押和反担保的观念,将保证方式扩大到信用保证、动产质押、第三方担保、企业主信用、其他权利保证以及未来现金流保证等方面。加大逃废债务行为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减低企业贷款不良率,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市上成立专门机构,编制XX市上市企业计划,选育培养上市主体,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增补我市无上市企业空白。(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XX金控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3.进一步优化供地机制。探索推行“标准地”出让方式,研究提出主导产业、项目方向、投资强度等相关指标,一次性公示出让条件,推动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加大对批而未建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土地存量。建立市县区土地保障工作小组,负责企业用地、供地事宜,加快报批速度。规划专门用地,投资兴建“小微企业孵化园”,引进小微企业入园,统一规划建设标准生产车间、库房、展厅、办公用房等生产经营场所,以低价租赁或以租代购的形式供小微企业使用,解决企业用地用房困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14.落实人才保障措施。简化就业手续,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取消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统筹全市“农”字头培训需求,针对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合作社)需求,在市内中高职院校培养培训本土专业技术人才。研究制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保障政策,加大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建立高层次人才库,对人才实行精准管理服务,实现高层次人才在项目申报、政策兑现、交通出行、就医就学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对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住房补贴、安置费、生活补贴等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5.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认真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政策,继续帮助企业准确掌握并及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推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的集成申报。纳税耗时在现有基础上压缩10%。(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联)
(四)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16.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协同监管,推进精准监管、公正监管,努力实现市场监管“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积极推进市场主体监管“一张网”建设,着力破解部门之间数据传输难、部门协同难、联合惩戒难等问题,有力提升全市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7.积极开展信用监管。建立工商信息、经营信息、融资信息、税务信息、风险信息、司法诉讼六位一体的涉企信息综合归集分析系统。建立信用分级联合奖惩机制,依据企业信用状况,对全市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对守信企业及其法人实行适度宽松监管,简化监管方式和程序,降低监管频率,在政务中心办理各项业务时享受“绿色通道”,在项目招投标中享受优先等级,同等条件优先选用。对失信企业及其法人开展联合惩戒,严管重罚,提高监管频率,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增加监测次数,依法限制参加政府采购、参与招投标等。(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8.加快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充分运用XX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政府部门监管行为信息数据全量归集共享,实施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局)
1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性措施,确需使用相关行政强制性措施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疑难涉企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由政法委牵头,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涉案企业共同参与,对涉企案件执法尺度准确把握、科学决策,联席会议共同承担决策责任。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完善“从轻”“减轻”“免罚”清单。(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五)进一步优化法治服务保障
20.推动解决涉企信访问题。督促政法单位开通涉企案件来信来访“绿色通道”,落实首办责任,坚持优先办理、联合办理、快速办理,实行当面或7日内通过电话、短信、书面等方式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书面答复制度,做到企业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建立便利畅通投诉渠道,受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投诉,督促拖欠主体依法及时处理。(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信访局)
21.从严查办损害营商环境案件。专项开展涉企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对2020年以来涉企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存量问题线索跟踪督办、限期“清零”。对新增问题线索即交即办,防止拖延积压。组织开展涉政府产权案件纠纷专项治理行动,对重点涉企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存在侵害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问题的案件,依法按程序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专班开展评查或公开听证。(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22.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围绕合同订立、融资借贷、劳动用工、产权保护等内容,有针对性进行法律政策解读,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防范内外部法律风险。引导公证机构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服务。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工商联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工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强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以赴抓好《XX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市上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专项小组根据《XX市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各项指标提升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加强督查考核。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推动政府组织、社会监督员、第三方专业监督有机衔接,采取季调度年考核、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督查考核。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按照规定给予表彰;
对工作推进不力,及时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强化执纪问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干部作风大整治行动,查处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掮客现象,坚决杜绝推脱绕慢滞等现象。建立12345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和线索移交渠道,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建立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污点”记录惩戒制度和违纪违法人员执法回避制度,一体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和专项巡查。(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四)做好宣传引导。全面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全方位宣传全市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改革举措及亮点成效,引导全市上下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XX形象”的发展理念。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市县宣传部门加强与中省媒体的协调对接,积极推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新闻线索素材,并邀请或联合中省媒体开展专题外宣活动。在陇东报社、XX广播电视台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和专栏,定期组织为企业讲解政策,邀请相关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互动交流,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及时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XX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