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石溪《导盲犬迪克》读后感感想作文10篇
沈石溪《导盲犬迪克》读后感感想怎样写?读后感是在阅读了书籍等作品之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产生的一些感想,通过书面的形式记录下来,就成为了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沈石溪《导盲犬迪克》读后感感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而在读了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忠心耿耿的猎犬,因为丑陋被认为是死神的附身,被主人遗弃,它想找一个喜欢自己的新主人,但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
阿炯拜了一位老师学习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永远离开了他,就只好在茶馆拉琴,可好景不长,茶馆骆老板买了一台录音机,于是阿炯的位置被替代,让他另求发财路。迪克知道后,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坏了,闯下了大祸,骆老板以为它是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他们家逼迫他们把狗交出来,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当上了导盲犬。
他们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在荒无人烟的森林中时,红娜想把阿炯要死,结果被迪克发现,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十分幸运的遇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回到了豆腐营。他们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一位“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阿炯无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失散已久的阿妈,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永远流浪下去……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他们的友谊感动了,虽然迪克是只猎犬,但主人阿炯却十分关心他,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才能更加美好的友谊。
我喜欢小狗,所以选了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于是我兴趣浓厚地看了起来。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小狗迪克在刚断奶时就被遗弃,后来被阿烔收养。在回家的路上,又遇上一群狗,迪克跟它们搏斗了一场,终于将它们击退。在击退他们后,迪克又认识了小狗红娜。
阿烔原来是这荼楼卖艺的,后来,城里进来了新的收音机,所以,阿烔就不能去茶楼卖艺了。迪克看自己的主人很难过,就把茶楼闹的一团糟,于是,就把警察请了过来,阿烔知道后,赶紧带着迪克回家,把它藏在猪棚里,躲过了这场危机,可是还欠着一千元钱于是阿烔带着迪克和红娜前往昆明在途中红娜暴露了豺的身份,迪克为了救阿烔于是就咬死了红娜。又在半路上遇到地质勘探察队,帮了他们。他们也帮阿烔送到了昆明。于是,他在街头卖艺。过了几天他遇到了一个阿姨,她对阿烔很好,最后,阿烔终于知道那个好心的阿姨是自己整整想了七年的阿妈。
虽然迪克长的丑陋,但对主人忠诚不带有一丝恨意,还让我懂得了有一些东西虽然丑陋但内心很美。
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便只能用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上文这段就出自沈石溪的小说——《导盲犬迪克》中的结尾部分。小主人公阿炯和他的导盲犬迪克穿越死林,到达昆明,最后登上了灯火辉煌的红蕾剧场舞台。
但第一次演出时,由于迪克相貌丑陋不堪,被观众唾弃。无奈下,红蕾剧场的总经理——宋老板找人去马戏团买了只白狮狗,它小巧玲珑,憨态可掬,很惹观众喜爱。本该故事就该这么结束,但宋老板觉得迪克太丑,影响了他们舞台的演出。把它囚禁在了夹墙里;而小主人公阿炯又得知宋老板的妻子就是他七岁时离婚到昆明的阿妈!经历过一系列事情时,阿炯救出了迪克,然后走出了剧场,离开了这黑是白,白是黑,曲是直,直是曲的地方,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以貌取人”造成的错误。比如三国时期,庞统因为相貌丑陋一开始不能得到刘备的重用。我们在问这些人为什么不喜欢迪克时,何不反思下自己会不会这样呢?
我很久以前就看过沈石溪写的《斑羚飞渡》,觉得十分有趣生动,便哀求妈妈给给我买一套他写的书。于是当我看到《导盲犬迪克》时,不禁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本书的主人公阿炯,由于生病没有及时治疗,眼睛看不见变成了盲人。那里没有盲人学校,阿炯便跟一位老人学会了拉胡琴,他在一家茶馆里卖艺。迪克是一条小土狗,由于生下来就长的十分丑陋,被它的主人遗弃了,迪克四处游荡被好心的阿炯收留下来,于是,迪克成为了阿炯的眼睛,做了一条导盲犬。
有了迪克,阿炯的生活不再孤单,他的眼睛看不见,前面的路如果不好走,迪克会一点一点带着小主人走过去。阿炯遇到危险,迪克也是第一个冲出来保护他。看到这里我十分感动,不禁想起了现在的我们,比阿炯幸福多了,我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遇到残疾人也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对他们进行嘲笑和讽刺,以后我们要做有爱心的人,还要有一颗真诚的爱心,去保护他们爱护他们!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要以貌取人,要用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国庆节放假这几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导盲犬迪克》,它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猎犬之间历经千辛万苦的故事世界里,使我感受颇深。
迪克是一条有着优秀血统的猎狗,它一生下来,就生活在主人的嘲讽和打骂中。因为长得丑,没几个月大就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盲童阿炯收留,成了他的导盲犬。小主人失业后,他们去昆明找阿炯的阿妈,可没找到,便在街头卖艺乞讨。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一路上相互保护,终究找到了阿妈。可好景不长,由于迪克咬伤了人要被宰杀,阿炯便放弃了和阿妈的美好生活,救出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在我读到迪克屡次投奔人类,但都由于长得丑被赶了出来。我很生气,人怎能以貌取狗呢?俗语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们不能由于一个人的外表而判定他的人品。瞧瞧街边的卖艺人,很多都其貌不扬,衣衫褴褛,但他们有一技之长,他们是靠自己的技能赡养自己;相反,有些人长得一表人才,却游手好闲,偷人钱财,害人害己,这能说明他们的心灵美吗?
从《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中,我懂得了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能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代表拥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外表丑陋的狗,但它顽强勇敢、忠于主人,能为主人付出一切,它是一只忠诚的狗,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这个暑假,我品读了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看完之后,我心中感慨万分,狗与人之间的情谊竟如此深厚。
故事的开始,迪克出生了,它是血统纯正的猎狗,却因为生得奇丑无比而被主人丢弃。经过几番曲折后遇见了小主人阿炯,被这个善良的盲童阿炯所收留,成了导盲犬。迪克和小主人阿炯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母亲缪菁。但当阿炯得知真相后,他又下定决心与迪克再次踏上了流浪之路……
这便是人与狗之间发生的传奇故事。众所周知,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故事中的导盲犬迪克也更加深入地诠释了“忠诚”二字。迪克在遇到危险时并没有丢下小主人阿炯而是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拦路的狗群,为了保护小主人阿炯,迪克忍痛杀死了有着豺本性的妻子红娜;为了筹钱给小主人阿炯看病,它甘愿被揍得遍体鳞伤……迪克对于盲童阿炯来说,也十分重要,它是阿炯的眼睛,亦或是亲人。因为迪克丑陋,人们几乎都厌恶它,但阿炯却不在乎,他保护它,给予它爱和温暖,这也是为什么故事结尾阿炯选择救下已被判死刑的迪克再次踏上流浪之路的原因。
一人一狗,虽没有美丽的外貌,却都拥有美好的心灵。阿炯和迪克的相遇,让双方都有了心灵上的依靠。这一人一狗,都是彼此的救赎。
今年夏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导盲犬迪克》。读了这本书,让我十分感动,感动它们深深地情谊;感动迪克为了主人大义灭亲,杀死了自己唯一的亲人------红娜。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迪克的小狗和阿炯的寻母记,小狗迪克,刚出生,就被你的"父母"认为怪胎,处处为难你。在不得以的情况下,你被扔到了大森林里,让你自生自灭。但你超越了自己,生存下来,你曾多次差点冻死、饿死。
最后,你经过努力,找到了一个主人------一个盲人。你没有嫌弃,在他身边做一只忠诚的狗。迪克,在你主人的拉琴生意进入人身低谷时,你奋力帮忙,却差点丢了性命。当主人要去昆明豆腐营,带着红娜一起前往豆腐营,却在半路上大义灭亲。当你们到达豆腐营后,你又和主人一起在十字路口乞讨,遇见了一个绿衣阿姨。当主人生病后,你愿意找坏小子挨打,给主人赚医药费;当主人曾为马戏团演员后,你又忍受这被白色狮子犬代替自己身份的痛苦。
啊!迪克!我崇拜你;敬仰你;尊敬你;感谢你帮助阿炯。你的心是一颗比任何狗都要好。
在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如一只小狗的主人去世了,小狗一定会去墓碑前趴着,"呜呜"地叫着,久久不肯离去,小狗是多么的忠诚,他从来不会欺骗你,会永远的保护你。就像迪克一样,他使终陪伴在阿烔身边,当把他们分开时,可想而之,他会有多伤心、多自责。导盲犬就是盲人的指南针,主人走到哪儿?迪克就跟到啊。迪克啊!迪克啊,你是多么的可怜,但又是多么的忠诚,为了找一个主人,你费劲周折;为了帮助主人,你又忍受屈辱。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为《导盲犬迪克》的书,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当合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觉得狗的品质是难能可贵的。
书中介绍丑狗迪克和它的主人小瞎子阿炯经历了许多。他们在穿越雪山石死林的时候,迪克被迫大义灭亲,只为不让小主人受到伤害;他们一起街头卖艺,迪克做搞笑拜揖状乞讨,只为让小主人挣更多的钱;他们夜宿桥洞,小主人因突如其来的秋雨生了病,迪克又一次挺身而出——不顾生命危险,给人当活靶子练武,只为挣钱给小主人看病。
书中,迪克是一只导盲犬。导盲犬,是盲人的眼睛,没有他们,双目失明的人们可能会经常摔跤或受伤。而且书中的主人公阿炯恰好是个小瞎子,在有迪克时,他避免了跌进泥坑里,避免了人们种种嘲笑。
如果没有导盲犬,人们可能无法正常外出。所以导盲犬对双目失明的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换成是土狗野狗也许就会在某一天被无情的杀掉,变成餐桌上的菜肴,人们口中的美食,那是多么的不幸啊!又是多么可怜啊!
每当看见热腾腾的狗肉被端上餐桌,我便会心生反感:为什么一定要拿狗来当菜呢?难道就没有一点儿同情心吗?它们好可怜!
我们应该提倡:保护动物,不让无辜的它们受到伤害!因为它们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
爱,是黑暗中的一盏导航灯,照出光明;爱,是干旱中的一滴露珠,滋润心田;爱,是在你迷失方向时的那一丝光亮,带你走出绝境。生活中,不仅仅只有人能表达爱,人和狗之间,也有着一段深深的爱……
——题记
一个静静的夜晚,我坐在书桌前沉浸在《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中。合上书后,阿炯和迪克深深的感情久久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无法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狗出生就长得非常难看,受到大家的厌恶。这只小狗便流浪山林,成为一只野狗。一次,它巧遇了小盲人阿炯,成为了它的导盲犬。它的小主人给它起了个名字“迪克”。于是,一个感人的故事由此展开。
患难之中见真心。在迪克和主人的相处中,无时无刻不感受到迪克对主人无声的爱。为了救小主人,迪克不惜大义灭亲;为了救小主人,迪克叼着搪瓷缸去沿街乞讨;为了救小主人,迪克去做练武少年的靶子,被打得头昏眼花……最后,它又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和小主人一起流浪,一起去寻找比雪片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在阿炯身上我们也感受到了,它对迪克的感情。当阿炯随着演出不断取得成功,日子是一天好过一天,还被经理接回了自己家里住。但他最终放弃稳定的生活和有成就的事业,打破牢笼救出迪克,并再度和迪克一道浪迹天涯。我相信是人与狗之间那种生死相依的深厚感情,促使他坚定走向流浪的生活。
看了《导盲犬迪克》,让我深深感受到动物是有感情的,甚至不逊色于人类。自古道,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
我曾经看到过一个令人心痛的故事。过去有个农夫,常在地里下夹子。一天,农夫在收夹子时发现夹到一只黄鼠狼,当他拿起一看却只是一张皮,黄鼠狼脱下这身“皮装”逃掉了。农夫估计这没了皮的黄鼠狼,一身血淋林的,肯定死在附近什么地方,捡来还可以吃。沿着血迹寻去,在一个山麓的洞口,血迹消失了,农夫朝洞里一看,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洞内四只才诞生不久的小黄鼠狼,正趴在没了皮的黄鼠狼的腹下吮奶。从此,这位老农再也不下夹子捕兽了。
我深深感受到,在这个世界上,人是动物之最,智商最高,情商最浓,较之黄鼠狼、狗等之类的动物,人类不知要强上几百上千倍,但相比迪克和阿炳的情感,人类则是显得那么地冷漠,和它们这种催人泪下的感情相比,实在不得不深思,甚至惭愧和汗颜。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小说,看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只很“丑”的猎狗迪克了。
在这本书里,迪克出生在一个兄弟姐妹面容都十分俊美的家庭里,但自己却长得出奇的丑,农场主看它如此丑陋,便将他丢弃。后来,迪克找到了一个会拉胡琴的盲小孩做主人,一路上千辛万苦,为了主人放弃爱情,护着盲小孩找到亲生母亲,并在当地成了当地成了拉胡琴的名人。可当盲小孩成名人时,一只漂亮的法国狗冒名顶替了迪克,把迪克应该受到的掌声都夺走了。盲主人不忍心迪克受委屈,便带着迪克离开了乐队……
这个故事很简单,但我每次重新看一遍后,眼眶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泛起眼泪。动物并没有犯错,但人类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动物的世界。如果真心对一只狗,就像故事中的盲小孩对迪克一样,这只狗也会加倍地对你好,就像故事里的迪克一样。
又一次读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想到了一件事。这件事是发生在一个街道上。当时,我正要去上学,一个大妈一边提着包,一边牵着一条狗,大摇大摆地向我走来。小狗也正高兴,一个劲儿地往前跑。突然,那只小狗看到了一个服装奇异的女人,便一个劲的“汪汪汪”,那个女人吓了一跳,赶紧躲开,指着它的头,小声地咒骂它,看小狗并没有任何反应,那个女人更得寸进尺了,甚至想用自己的高跟鞋踢一下那只狗。小狗被踢得可怜,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泛着泪水,对于女人无情的打骂,小狗只好躲到主人身边。大妈见状,一边赶紧向那个女人道歉,一边赶紧俯下身来,紧紧扣着小狗的脖子,朝着小狗的脸一阵打,说:“叫你不要乱叫!就是不听!”小狗只好不叫了,乖乖地蹲下来,接受主人的训斥。
想完这件事,我觉得现在小狗的地位变得很低,当自己遭到辱骂,就连叫都不能叫一声。 在最开始,大自然并没有给我们无上的权利,为什么现在我们可以这样欺负它们?如果现实真能如在《导盲犬迪克》中最后盲小孩所做的那样,那我们的家园里就不会有那么多小狗在流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