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田镇国土面积133.3平方公里,下辖21个行政村,2个社区,1个居委会,151个村民小组,172个自然村,林业用地54万亩,有林地36.5万亩,森林覆盖率55.34%。全枫田镇共有护林员22人,半专业扑火队30人。一年来,我们严格按照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狠抓严管,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责任落实到位
我镇在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上,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镇长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实行防火系统分工,平时按责任分工抓预防,发生火灾统一协调抓扑救,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分工又合作,集中精力抓防火,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实行森林防火工作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片、工作队包村负责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包片责任制;实行森林防火三级联动制度,并逐级签定防火责任书,狠抓落实,不流于形式。年初,枫田镇人民政府与村委、村委与村小组、村小组与农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每村都成立了不少于30人的义务消防队,确保了责任到村到户到人;在防火戒严期内,全枫田镇干部职工取消双休日,严格请销假制度,并且要求每周驻村不低于4天,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实行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发生火情,能及时召集到位,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的发生,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责任网络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针对全镇林地面积广、护林员人数少、森林防火任务艰巨的实际,今年以来,我镇从保护森林、构筑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和谐家园的高度出发,在落实好护林防火各项工作责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出森林防火监控工作的新模式:即整合了枫田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站所工作人员、教师、村组干部等各方力量,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包村(即将枫田镇属所有领取财政工资的工作人员全部安排挂村,做到每个村小组均有一位工作人员挂钩)、定组(即包村的工作人员对所挂村的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进行长期、全程的监护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联户(即工作人员对所挂村组的贫困户、五保户等重点对象进行严格监控,抓好宣传教育,管控好火源)工作责任制,并将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效纳入全枫田镇同步绩效管理考核,形成了整体联动、责任共担的护林防火管理机制。
(二)宣传教育到位
搞好宣传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程序,在前期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中,我镇重点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宣传效应,加大防火宣传的力度和密度。清明节之前,采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到目前为止,采用防火宣传车沿公路开展广播宣传16次,张贴宣传标语116条,发放省、州、县森林防火戒严通告160份,召开村小组群众会通过加大宣传,使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老幼皆知。
二是抓好林区群众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进入防火期后,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和宣传攻势,使林区群众牢固树立“身在林区、防火第一”的思想观念,针对传统的民风民俗上坟烧香烧纸等野外用火较频繁,森林防火和预防民房火灾形式十分严峻,枫田镇安排8个工作组40人深入21个村委会151个村小组通过进村入户或者通过群众会教育广大群众转变传统的民风民俗观念,通过献花圈和植树进行奠祭。
三是在枫田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以学校为单位向辖区青少年写一封森林防火方面的公开信,每个学校在醒目的位置写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三)管理措施到位
1、组建镇森林防火巡逻队,将林改车改装成森林防火宣传车,对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区进行坚守巡管,做到逢人必讲、见烟必查、见火就打,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发动护林员和村组干部组织群众进行火险隐患整改。
2、镇防火指挥所设立了举报电话,对在林区用火发生森林火灾或者故意纵火者,一旦有人发现举报到镇森林防火指挥所,镇党委、政府对举报人给予300——500元的奖励,并对举报人的身份进行保密。
3、加强对村组干部和护林员的管理,使他们全力投入森林防火工作。
4、森林防火期间枫田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各村委会和护林员都能做到24小时坚守岗位,并且做到24小时电话开机,确保了信息畅通;
5、防火期村组干部和护林员每月巡山25天以上并有记录;
6、临界村、组充分发挥联防作用,做到群防群控,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组干部和护林员立即发动义务扑火队互相支援和帮助。
7、发现火情或接到枫田镇森林防火指挥所通报的火情必须及时组织当地群众赶赴火场进行扑救并及时汇报火灾情况。
8、积极协助林业站、林区派出所查处火案,对责任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奖惩制度:片区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的扣50元,连续发生两起的就地免职;抓获纵火者的按过火灾面积的大小给予奖励,100亩以下的奖200元,100亩至500亩的奖500元,500亩以上的奖1000元。
9、对不认真履行以上规定的护林员给予警告、罚款、免职的处分;对认真履职的年终给予表彰奖励。
10、在重点林区、重点路段设卡登记来往车辆和人员,加大对入山人员及车辆的检查力度。对擅自入山和违规用火的人员和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员依法进行严惩。
(四)扑火队伍建设到位
为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和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从严要求,广泛宣传,党员带头,责任到位。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市委书记戴建平、市长童定干在多次会议上强调,要求认真做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和森林消防工作。3月1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和森林消防工作会议,市委常委汤文全,副市长张早林作了专题部署。3月30日,市委市政府再次召开专题督查会,全市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参加了会并汇报了各地双禁工作和森林消防工作情况,常务副市长周友红,常委汤文全,副市长张早林再次提出工作要求。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发出《关于做好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明确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和森林消防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市委督查办市府办负责人多次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落实这一工作,并分组开展督查。4月1日至4日,市领导童定干、周友红、王伟平、汤文全、张早林带领纪检、公安、林业部门负责人分片到各乡镇街道督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其它领导也分头到各自联系乡镇街道指导该项工作,有力地推进了这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市委宣传部牵头,制定了周密的宣传方案,动员广播、电视、报纸及各种通讯工具,开展了全方位的宣传。联席办印制了大量的通告和公开信,航头等镇还结合本地实际加印了大量的公开信,分送每家各户。学校通过学生开展宣传。宣传部和林业局都录制了宣传播音资料,分发各有关单位广播宣传。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安排1辆宣传车,全天候宣传。各集镇各村,以及墓区、路口都悬挂了横幅,张贴了通告。
三、通力协作,从严查处。
公安、林业部门均制定了查处违反禁燃行为和涉火案件的工作方案,并协商明确了相关查处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清明节期间,市林业局组织了除森林公安之外的全局所有60名干部职工,分30个组配合大同、航头、寿昌、大慈岩4个乡镇值守重点路口和墓区。市森林公安局全员上岗,全力查处各辖区发生的违法用火案件。3月25日至4月4日,已查处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受理违反违规用火案件30起,已罚款26人(另4起在查处中)。其中查处党员违法用火案件1起(纪检部门已介入)。30起案件中涉及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占24起。清明期间,地方派出所移送森林公安违规用火人员9人次;配合查处因现场工作人员在劝阻过程中引发的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阻碍执行职务等案件5起,行政拘留5人。
四、强化巡查,严防死守。
清明期间,各乡镇街道认真落实“2+2”(定点+巡查、应急+预案)网格化管理模式,由书记、乡镇长带队,组织镇街干部和村干部、护林员,以及协调当地派出所、城管中队、平安巡防队伍等力量,全力开展值守和巡查工作。据初步统计,各乡镇街道共组织4000余人,在1300余个值守点值守及巡查。对进山人员实行查询登记,清缴了一大批纸钱、香烛等火种,及时制止和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点烛烧纸行为。不少值守点对不听劝阻,执意用火的,均采取了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警。直接将违法人员带至森林公安查处的有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