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7月14日,我们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的青年志愿者在裴九雄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花都区雅瑶镇开展了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虽然仅是短短的一天时间,但我们都增长了不少见识,真是受益不浅。
我们学院一共去了34人,分别成立了三个小组:调查小组、维修组和计算机组。计算机组当然就由我们计算机系的十个同学组成了。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工商所门口旁边的空地上,摆放我们从学校带来的电脑,举行电脑知识咨询活动。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到达了目的地,镇里的领导非常热情地来迎接我们,并摆出了三张书台供我们放电脑。心动不如行动,我们几个人立即就分工合作,先把从学校带来的三台电脑摆好并连接好设备和电源线。但由于一时的疏忽,没有注意到有一台电脑是旧式的,需要输入和输出两根电源线的,我们少带了一根电源线。结果有一台电脑就只能当摆设用了。这都怪我们来的时候没有认真细心检查我们要带的东西是否带齐。现在导致了我们的资源不能很好地利用,这也可算是一种资源的浪费了。细心、周到,对于我们办好每一件事都是多么重要,正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如果下次再有活动的话,我们可都要记住这个教训。在学习上,我们同样需要细心周到。接着,我们就检查设备的性能。其中一位师兄就提议:我们在电脑里播放flash动画,这样就更吸引人们目光。可是,有的flash动画是有声音的,我们都没带音箱来,那不逊色好多吗?怎么办呢?
还是,我们其中的一位师兄厉害!他将他带来的耳塞连到了电脑上,然后,将耳塞用透明胶贴到了那个镇领导为我们准备用作宣传的麦克风上。这样,电脑里播放的音乐就能通过耳塞线和麦克风扩大音量了。这真是会灵活运用!我们都应该向师兄学习,多注意身边可利用的资源。
一切的准备工作都做好了。接下来的任务当然就是做好宣传工作,让大家知道我们这个活动并踊跃来参加了。我和几个同学就负责派传单,几个师姐就负责挂好我们的宣传旗,几个师兄就负责回答别人提出的有关电脑的问题。也许是天气太炎热的缘故吧?街上的行人并不是很多,来问问题的人自然就不会太多了,仅有寥寥几个人。但在这些人当中,我们发现大多数都是些小朋友,是一些小学生和初中生。我们为了让他们更容易明白电脑的原理,我们让他们上机操作了,让他们一边操作一边听我们的讲解。也许是小朋友的接受能力和领悟能力都比较高吧?还是我们的讲解够通俗易懂?那些小朋友很快就都懂得了基本操作。我们问了那些小朋友在课堂上有没有学电脑。他们都说有,五年级开始就有电脑课上了。可见,电脑的普及教育已得到广泛实施。小朋友们都黑黑实实的,很淳朴可爱,他们还说电脑课上,老师都是教打字的。我们从中发现电脑对于人们来说,影响也并不大,因为“大人们”对电脑知识的热情并不高。
我们曾问过一些路上的村民,他们都觉得电脑没什么用,他们知道电脑的用途并不多,仅是看电视、电影,听音乐,和电视机的作用没什么两样。但他们并不知道计算机可是现代科技的顶尖潮流,它的功能比电视机要强大得多,它可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可以实现家电的自动化等等,这都可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方便。这就更需要电脑知识能广泛深入地得到普及,应该是“人人会用电脑”。
人们的生活好了,经济能力强了,但科技没有普及,生活的质量是很难提高的。希望国家政府对电脑的普及更加重视,不仅在学校加强教育,同时还要加强学前、学后的教育。如果我们的活动不只是一天,那就也许会更好一些。我们这些大学生,在学习之余,也很应该做多点公益活动。像今天这样的活动就很有意义,希望我们走了之后,当地的领导可以开设一个固定的地方供人们去问有关电脑的知识和加大宣传。让电脑可以得到更好的普及,这也是振兴我国科技建设事业的很好的方案。相信祖国明天的科技事业会有突飞猛进的发展!
番禺区看守所的卫生和伙食情况就明显改善,且每个仓内还有独立的阳台。这样空气的流通和在仓内人员的精神面貌会提高很多。致力于改善监所的环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员的基本生存权利,对于提高改造的效果会有积极的影响。当然由于时间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时间内都改善得一样地好,但统一的设施和卫生标准的落实确是刻不容缓的,在押人员也是社会中的人,不能因为身份的差异而置这种差别的对待于不顾,剥夺他们的正当权利,违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实际上也是对他们的考验,对于那些因“疑罪”被暂时关押的人来说更是一种痛苦的煎熬。无可否认,现在的公安机关还存在着重口供,轻实物证据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关了再说”的措施,防止他们潜逃。也许这是打击罪恶的需要,但由此也产生许多运用严刑逼供,“轰炸式”盘问等强迫手段获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实物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如凶器上并没有被告人的指纹,被害者的伤痕并不必然是该凶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员可能会在向检察院提交证人证言时候避重就轻,“想法设法”连成“证据链”去支持对被告人的控诉。与家人和朋友的隔离,孤独和绝望的心情满溢,这种状态下的人最为脆弱,他们在看仓内正焦急地等待着法院公正的判决——有罪服刑,无罪释放,了结心头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决之前,每个人都是无罪的,他们为什么又不能得到公平的对待呢?
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注视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进展。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负起的责任。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还记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妇女向我们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时的判决终于宣判了,她觉得多时的压抑得到释放,尽管她因故意杀人被判了死缓,但她仍然感谢我们,还说早离开不用再连累家人,对得起死者。一见到法院的人来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绝地向我们哀求起来。每件案子的情况有不同,但当事人祈求这个社会纷争的最终解决途径——司法能给予他们一个合理的答案。人民群众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庄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