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办通知要求,我镇对照xxxx号文件所列问题清单,认真查找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并对存在问题做好整改。现将我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对照xxx号文件所列问题清单,认真查找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发现我镇存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力量素质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相适应”两个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我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坚持依法行文。我镇把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位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在规范性文件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相关实际问题。坚持依法行政,以法制约束行政权的行使,推动行政机关转变职能。
2.规范制定程序。落实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査、审议、公布、备案等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7月3日,我镇专门邀请xxx、xxx等几位同志为我镇机关干部就公文写作、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了一次专题培训。
3.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预防和处理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争议,畅通群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渠道。
(二)针对我真“工作人员力量素质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我镇目前面临有执法权限,但无执法人员的尴尬局面。对此,一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通用法律、专门法律知识和执法办案技巧,夯实理论基础。并以“典型案例讨论”等多种活动为载体,提高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成立了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落实x名专职工作人员。同时,要求机关35岁以下年轻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考取执法证,打造自己的行政执法队伍。三是借助外力,进一步加强与区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联动机制,以技术支撑、信息共享、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为载体,全面推进我镇的执法能力水平的提升。
按照市委依法治县办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际,现将XX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县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稳步完善工作机制,大胆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20XX年以来,专门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相关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法治XX建设领导小组。20XX年,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及时完成了依法治县工作机构的调整,全面完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建工作,完成中共X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审议通过了“两规则一细则”“三项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做好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等文件。各镇(街道)和各县直单位均设立了专门的法治工作机构。同时,认真贯彻《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在全县各级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XX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着力夯实法治XX建设各项基础。
二是强化了经费保障。县、乡两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县普法经费从20XX年起按照人均0.8元的标准足额预算,自20XX年开始全县人均普法经费上浮0.2元,达到人平年均1元的标准。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每年均落实了3-10万元的法律顾问费用,并呈逐年稳步递增趋势,保障了法律顾问制度的有效推行。积极推行人民调解“以案代补制度”,全县每年用于矛盾纠纷调解办案补贴和奖励资金达到200万元以上,其中县矛盾中心费用每年的专项预算至少70万元,充分调动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二)进一步深化了法治示范创建。
一是切实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工作。通过对法治宣传教育情况、“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培训开展情况、农民普法学校和法律书屋建设情况等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动态管理。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自上而下推动法治XX建设纲要的落实。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县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意见》、《XX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行动方案》等文件,不断夯实依法治理工作基础。
三是全面推行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委会建设。按照《XX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自20XX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分批完成规范创建工作,确保所有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委会达到“八有、六统一”建设标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将提升到更高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实现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稳步建立健全了科学决策制度,建立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机责任倒查机制,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在全县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通过发现问题,整改提高,助推全县行政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大排查,在全县所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中开展大排查,发现和梳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督促各执法部门整改提高。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坚决杜绝无证执法现象。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前期建立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执法单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制度
三是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探索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综合管理监督体系。在全县执法单位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双随机监管改革长效工作机制,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严格执法督察;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内部监管实效;与风险评价、信用建设等工作结合,实施分类监管,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联合监管实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
(四)进一步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了实体平台建设。20XX年高标准建成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XX年全面建成17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9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3000个”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20XX年,完成了驻公安、检察、法院、看守所、人武部、县妇联等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全县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二是丰富了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近年来,全县组织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场次累计达7000余次,参与公共法律志愿服务人员达2000余人,服务受众达19万余人次。组织全县律所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完成与全县297个村(社区)的法律服务结对,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群和顾问群,实时为全县百姓提供点对点的法律服务。联合相关单位在县工业园区和网岭循环经济园区持续推行了企业免费法律体检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了园区中小型企业的法律风险,大幅提升了企业主的法治意识。
三是服务了全县中心大局工作。紧扣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法治服务职责职能,主动融入产业项目建设活动、温暖企业行动、三大攻坚行动、征拆征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中心工作,为开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五)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效率。
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了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中心理论组学法述法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查和年度考评,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宣誓制度,培养其忠诚、干净、担当和依法行政意识。近3年来,全县上下共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律讲座(培训班)30余期,每年有近500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
二是突出青少年普法教育重点。全县60多名法制副校长深入40余所中小学校扎实开展法治讲座,教学计划、法律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目标基本实现。注重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确保在校生接受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20XX年以来,司法干警、法制副校长、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到各乡镇中小学,开展法律征文比赛、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夏季防溺水讲座等系列活动620余次,共编印法律书籍7万余册,受教育师生达2万余人次。20XX-20XX年连续三年分别组织开展了以”懂法守法护法,争当文明学生“、”法育未来、关爱明天、无敌青春、靓丽人生“和”学习宪法法律、做美守法少年“为主题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三是突出主题活动宣传重点。为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我县积极组织实施”法律六进“和送法下乡活动。同时,常态化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村法治宣传月“、”6.26世界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专项宣传,使法律知识宣传得到进一步普及。20XX年以来,在县城湘东大市场、攸州公园、沿河风光带、乡村法治小广场、乡镇农贸市场等地共计开展广场宣传活动230余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余万份,回复各种法律咨询1.9万余人次,现场提供法律援助110余件。
四是突出阵地建设重点。投资8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建成了占地约360亩的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制作宣传橱窗50余块、卡通宣传标牌300余块、法治宣传文化石40余座。积极打造大众传媒载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作用,在县新闻网站专门开辟七五公益普法专栏。与县交通频道合作,在平安在线节目定期开展法治讲课共110余期。与广播电台合作,利用村村响平台,开设普法小讲堂,每日开展普法宣传5分钟。与县委宣传部联合,以”门前三小“工程建设为契机,在建成的”门前三小“示范点基础上,合理嵌入法治元素,完成了60余个乡村法治小广场建设,有力推动了法治阵地建设向基层进一步延伸和覆盖,大幅拓展了普法宣传受众面,有效提升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
近年来虽然全力推进法治XX建设,出台和施行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但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比较严重,不习惯条条框框约束。这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没有得到重视,政府和部门在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打了折扣。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的政府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作用仍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法治政府的相关制度还欠完善。
1、政府履职方面。虽然推行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但是宣示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对于清单制度的落实没有有效的监督措施。2、行政决策方面。《XX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五个必经程序,对于决策事项只做了原则规定,XX政府及组成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和标准至今没有出台。决策者通过现场办公会、协调会、文件签批等形式规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3、政府合同方面。全县各级政府和部门存在大量的项目、投资、工程方面的政府合同,但是对政府合同后期履约监督方面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对政府与工业园区企业签订的合同的履约情况监管还未完全到位,导致大量园区土地被闲置。4、行政执法方面。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很多领域的执法体制不顺,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突出,不按基准执行、随意处罚现象仍比较突出。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执法不作为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乡镇甚至存在以违法执法方式处理村民违法建房现象。5、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侠运用法治手段处理矛盾纠纷的制度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远远没有发挥,未能及时有效处置行政争议,导致全县因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量仍处高位。6、监督问责方面。监察机构在监督履职和监督执法行为上作用发挥不够。行政问责的力度不够,往往在发生重大事故与重大事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面临很大舆论压力下才启动实施行政问责。
(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目前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共有1368人,执法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政府各执法部门中真正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一般只有2~3名,无法满足执法覆盖的需要。城管执法人员缺口大,临聘的协管员、辅助人员占50%左右。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向县镇下移,现有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更加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县执法人员中很大一部分为军转安置人员,正式招录的少,有法律背景的人员更少,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
(四)法治政府建设的外部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
体制内的监督体系制约作用发挥不够,外部社会监督体系缺乏制度和程序支撑,内外监督没有形成有效合力,问责工作没有形成威慑力。突破规则、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社会风气盛行,对依法行政制度的落实产生了负面影响。公众调查显示,监督制约不到位是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主要表现有:1、有些监督制度和机制存在”一刀切"、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使之流于形式,特别是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缺乏有效监督。2、现有监督制度和体系各自为战,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的机制和程序,没有形成有效监督合力。3、现有行政问责制度中的问责程序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纪检监察机关缺少线索来源,导致部分执法人员甚至领导干部违法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调研组认为,要进一步建设法治政府,就应该做到:
(一)进一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并使其成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和表率。1、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学法的内容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学习和把握,更应当从法律理念、法治信仰等方面着手,力求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2、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依法行政观念解决的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问题,还停留在抽象静态阶段,依法行政的实现还需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据法律解决行政实际问题的行为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使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实践表明,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一个地区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把法律的实施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1、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各部门的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特别是应当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的层级,提高基层执法的能力。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3、还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个人信息数据库,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坚持动态法律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素质。
(三)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因此,从整体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必须加强对政府法制队伍的整体规划和培养,特别是要充分认识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加强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适当增加人员编制,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减轻基层法制部门的非专业工作负担,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使政府法制机构能够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担负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作用。
(四)推动法治政府考评体系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确定量化指标。在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建立细致可行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强化考评的严肃性并提高考评的实效性。一方面,通过提升公众评价比重,引入第三方考评机制,借助全社会力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客观公正地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评价。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考评的结果应用力度。考核结果由该第三方机构向社会公开。外在的社会压力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考验;坚持赏罚分明、奖惩并举,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力的部门,要动真格、严肃追究部门一把手的责任。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石嘴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共10个子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认真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保留办理证照10类(不包括批复),按照证照清理目标,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的12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明确取消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共办理许可108件,提前办结102件,提前办结率98.1%,节省工作日938个。五是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石安监发〔**〕26号),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市、县区安监部门均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每月执法企业名单,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范围。二是下发了《市安监局关于规范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石安监发〔**〕63号),明确了3项
移送情形、10项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五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办法》,在中国·宁夏、石嘴山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执法结果,截至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18条。六是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22人,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七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石安监发〔**〕82号),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4家严重失信企业在网站和报纸上进行曝光,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石安监发〔**〕62号),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了公文办理程序,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无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了市安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都要有法律顾问参与;三是修订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和《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并对三县区及市局各业务科室**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文件300份,发布信息100
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诉讼、仲裁、信访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年内共接到自治区转办的举报4项,均完成了调查和答复。没有接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局学法用法制度》(石安监发〔**〕36号),完善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二是依据《**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意见》(石安监党组发〔**〕12号),以《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年内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5次,学法时间达45学时;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安监局举办的各类法治教育、执法监管培训班18次。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应参考20人,截至目前已参考16人,平均成绩78分。四是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报告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进一步监督其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五是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石安监发〔**〕48号),明确工作主体,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六是积极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9期,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3453人;悬挂横幅300余条,宣传板报500余块;利用微博微信等公众号和门户网站推送法制宣传内容400余条,累计阅读6万余人次;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
4万余件;对园区管委会、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治宣讲培训,全年共培训6场,培训共300余人次;建立职工书屋,购买法律知识类书籍30余本。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赖政府管安全思想严重,在安全管理中主动性差;二是县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过罚失当,震慑作用没有形成;三是整个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水平低;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惩戒机制有待继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