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动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结合近年我校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照XXX号文件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近年的我校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工作成效
我校高度重视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面贯彻落实内控制度,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采购事项并监督相关人员开展采购工作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我校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二、明确职责,建立内控机制
我校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我园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严明纪律,杜绝学校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行为
1开放供应商准入门槛,对符合采购需要的合格供应商一视同仁,不歧视,不搞差别对待,不设置不平等条款。
2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具有经营资质的供货方不设置其他资格条件。
3不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登记、注册等障碍。
4不设置其他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不设置供应商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6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提供采购项目信息。
7没有采取其他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校服的配备管理工作,保证校服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我中心校各校认真、严谨、规范地开展校服订购和管理,现将我中心校各校近年来校服配备管理工作自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专门的校服管理组织机构。
为了把上级部门有关校服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规定落实好,落实到位,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总务处作为学生校服的具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校服的招标、抽样检测、结果公示、配发和调换等日常工作。
(二)规范校服采购、配备程序,确保校服质量。完备科学的工作程序是保障校服质量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我们阳丰镇各校一直坚持校服配备的“七步走”工作程序:
首先是和家长委员代表协商学生是否配备校服,这是配备校服的前提。
第二是在家长委员会代表和学校意见一致后,学校根据每年情况修订学生校服着装(穿着)制度,做到上学时统一着装,重大活动或集会时,必须穿校服。
第三是严格规范做好校服的招标工作,选择一个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定购校服。
第四是学校发致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将和学生家长委员会协商,经过招标的学生校服样式、件数、价格等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配备。
第五是根据致家长一封信的回执确定配备学生校服的人数后,和厂家签订销售合同,严格做到学生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由家长据实收取费用,不加收其它任何费用。
第六是对校服进行抽样检测和检测结果的公示。
第七是抽样检测合格后分发校服和进行尺码大小的调整。
(三)充分发挥学生和家长委员会在校服配备中的监督、保障作用。
学校成立学生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全面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不但可以到课堂进行听课,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可以对学校教育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学生和家长全面参与校服的采购配备工作,对校服样式、材料、价格的决定起着重要作用。如校服样式的决定,学校先选择几个学生在校内进行试穿和展示,在征求学生的意见后再作决定,校服样式完全由学生说了算(照顾到大多数学生的需求);面料、价格是学校和家长一道在招标中跟厂家一道进行现场协商决定。
(四)坚持校服送检制度和检测报告公示制度,确保校服安全。对同一批次校服,实行两次检测制度。厂家在进行校服产生前,按照厂家主动、自愿的原则,由厂家先把生产校服的面料抽样送检,面料抽检合格后再进行生产。学生校服生产完成后,对正式的校服成品再次进行抽样检测,校服成品检测合格后,才可以发放给学生使用。每一批次的校服成品抽样检测报告必须在校园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将检测结果告知全体学生及家长。
(五)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质量安全意识,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学校经常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等形式加强对校服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师生鉴别真假优劣的能力,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和和自我保护意识。遇到问题立即向学校汇报,或向有关部门举报,建立师生监督群防机制,确保校服质量,确保安全使用校服。
二、建议意见
(一)提高设计水平,提升校服的品味,增强校服的育人功能。校服是学生身份的象征,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精神面貌,都有积极作用,也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校服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更是流动的校园文化,校服理应承载非常重要的浸润、熏陶、礼仪和塑造的功能。特别是青少年正处于审美意识形成的的关键时期,正确的人生观、审美观的教育和形成不仅需要“由内而外”,更需要“由外而内”,先从学生形体的“外观美”“知觉美”出发,来唤醒学生美的意识,滋润心田,提高气质。但是由于受到校服价格的限制,我们的校服大多处于低端的水平,低端的设计,一般的面料,呆板的样式,使的校服的育人功能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更谈不上“是流动的校园文化”。
(二)尽快建立校服优质生产(企业)厂家库。
相关部门根据多年来对校服的检测、监控结果进行分析,尽快建立、发布学生校服优质企业名录,同时将存在问题,产品质量和信誉度不好的企业例入黑名单,进行曝光和封杀,以净化校服市场。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师生对问题校服的处置能力,加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采购的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幼儿校服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20xx年6月29日至7月2日,由xx县纪委牵头,xx市教体局和县教体文广局相关同志配合对我县学校近两年校服采购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校服采购,加强校服采购监管。
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根据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服管理的通知》(x教发xx号)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管理的通知》,就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坚持自愿同意原则;
2、实行申报监管制度;
3、规范校服采购行为:原则上实行价格限制;实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等方式采购;加强采购监督;
4、严格验收;
5、实行产品召回更换制度;
6、实行供应企业黑名单制度;
7、建立校服供应商准入制度;
8、严格追责问责。
二、校服采购大部分合法合规。
此次检查的61所法人学校中,有16所学校进行了校服采购,合计采购校服15691套。其中高中阶段采购了2629套,初中阶段采购了8610套,小学阶段采购了4442套。学校采购手续基本完善,合规合法,具体表现在:
1、所有采购了校服的学校均坚持了学生及家长自愿购买原则,并都签署了“学生自愿认购单”,部分贫困生供货
企业免费赠送。没有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现象。
2、严格执行申报监管制度,所有采购学校均填写了《xx县学生校服采购申报监管表》,经上级部门批准备案后再组织采购。
3、实行价格限制。全县校服小学生夏装每套价格控制在80元左右,春秋装每套价格控制在100元左右;中学生夏装每套价格控制在90元左右,春秋装每套价格控制在120元左右。
4、绝大部分学校在采购时采取了询价采购或者竞争性谈判方式。
5、验收严格。绝大部分学校在采购时与供货商签订了采购合同,校服供货商也按照要求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辅材料的纤维检测报告。
6、实行了产品召回更换制度。学校为学生组织校服采购时坚持了索取正式的票证,要求供应企业实行产品召回制度。凡发现校服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供应企业必须无条件召回,更换合格产品。
三、校服采购过程中仍存在不足
1、怕麻烦,不愿采购校服。调查发现大部分学校认为校服是一种民族精神和学校文化的体现,是一个学校整体精神面貌和集体荣誉感的外在体现之一,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团体精神风貌的一种表现,学校有必要组织学生进行校服采购。但是很多学校校长为了减少麻烦,规避采购风险,不愿承担责任,未组织校服采购。
2、少部分学校未严格执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多数学校选择三家及以上的企业进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少部分学校采与1—2家企业协商的方式。
3、有少部分学校在采购时没有与供货商签定采购合同,与供货商已签定的采购合同中缺少对学生权益保护条款。在验收时大部分学校只要求供货商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辅材料的纤维检测报告。并未主动与县质量监督部门联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