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1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10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无锡市梁溪区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为切实做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2022年12月8日,在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会后,区红十字会立即召开整改工作会议,传达巡察反馈会会议精神,决定成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朱军同志任组长,区红十字会副会长于林同志、党组成员吴旭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党组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经过党组反复研究将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项11个问题,细化分解为31条整改措施。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1条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深不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走深走心走实。一是会党组带头领学促学。认真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论述和对群团工作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最重要内容,发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二是结合工作学。利用每周的工作例会、日常的学习培训,以常态化的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学习强国等学习媒体为平台,开展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及时跟进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2)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把中心组理论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各类学习台账。提升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同时,积极利用所学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持续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大优质稿件报送数量。
(3)提高阵地建设管理水平。一是规范红十字博爱家园建设。对照《无锡市红十字博爱家园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红十字博爱家园建设,以防灾减灾、健康促进、人道传播、红十字文化宣传为主要内容,使之成为推进社区治理、提升社区能力、促进社区发展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二是严格落实讲坛论坛备案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和行业宣传“三审三校”制度。三是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红十字博爱家园结合日常工作、重大节日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挖掘新闻素材。
2.关于“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4)2022年12月启动了原南长区和北塘区红十字会注销手续,我会多次主动和民政相关部门对接,寻求简易注销程序,现已完成。
(5)结合区红十字会《议事规则》修订,进一步完善《梁溪区红十字会党组议事规则》,兼职党组成员已全程参加党组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采取视频会议模式参会。注重全过程记录留痕,把会议记录记好记详细。
(6)完善捐赠信息发布机制,日常捐赠按照每两月一次进行公示(利用梁溪红微信公众号)。如遇自然灾害和重大卫生公共事件等专题捐赠,按照捐赠公示期限,分时段公示,并在捐赠期结束后进行专题公示,专题捐赠公示要明确捐赠使用情况。该项工作已于问题反馈时予以完成整改。
3.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紧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7)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和协调指导红十字会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8)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研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研究,着力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党组及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
(9)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落实党组“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让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遇有重大突出情况及时会商研判,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各街道红十字会干部参加,统筹协调、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分析研判。
4.关于“弘扬红十字精神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0)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区红十字会和街道、社区红十字基层组织,能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日常工作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努力挖掘新闻素材,突出红十字会业务工作的特色亮点,积极向系统内上级报刊网站报送信息宣传稿件。多形式、多视角传播红十字精神,扩大行业影响力,持续面向社会加强红十字形象宣传。
(11)加强新媒体技术应用的学习使用,积极探索“红十字+互联网”传播模式,办好、管理好、维护好红十字宣传折页、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反映工作动态和成效。多视角、多维度的宣传红十字精神、健康知识、应急救护、公益捐赠和志愿服务等工作。规范“梁溪红爱心筹”平台的监管和运营,提升平台的活跃度。
(12)加强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宣传工作队伍力量,采取以会代训、交流学习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队伍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高信息报道的质量,努力提升主流媒体信息投稿录用率。
5.关于“对基层红十字会的指导帮助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3)进一步明确了区街两级红十字会与重点社区联系挂钩制度,重点在博爱家园建设,基层组织建设,“锡红”联盟等领域与社区互动,倾听社情民意,结合红十字会工作内容更好地与群众需求相结合,真正把群众的需求和满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持“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担当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把问题解决好。
(14)重点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为809户家庭发放救助金,累计发放爱心救助款40.45万元,其中市红十字会拔付4万元,区红十字会拔付36.45万元。发放物资食用油60桶,棉被150床,物资总价1.7949万元,受益 420人次。本次2023年博爱送万家活动总计受益户数939户,受益1159人次。下一步,将结合红十字人道救助,常态化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发挥红十字会人道领域助手作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15)以梁溪红党建品牌为引领,积极实施“生命守护,救在身边”应急救护培训品牌,积极创建中国红十字总会生命健康示范基地。结合社区精品“博爱家园”和生命健康教室建设,持续开展心肺复苏和ADE使用培训。已完成初级救护员持证培训393人,普及培训113人。积极参与无锡马拉松赛事保障工作。
6.关于“主动担当作为意识还不够强。一是发展理念、改革勇气还有差距。二是硬件建设还不够达标。三是应急救护培训还不够普及”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6)积极联系区发改委,已将普及AED设置纳入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争取纳入2023年区财政追加专项经费预算。通过5.8红十字日,9.9公益日等重大时间节点,通过网络平台,试点筹措AED等急救设备,扩大应用范围。已配备4G网络的 AED将于与市红十字会AED一键呼救联网,真正发挥好救命神器的作用。
(17)组建由9个街道共同参与的赈济救援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熟练掌握救灾帐篷搭建等技能。充实了区级救灾备灾仓库的物资储备。
(18)配合国家卫生城市检查,对由红十字会系统配置AED开展系统检查,及时发现相关问题。组织心肺复苏术(CPR )和AED使用方法以及创伤救护等基本应急救护技能培训。
7.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意识不够。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二是物资采购还不够规范。三是招标比价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9)建立以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为组长,副会长为副组长,综合科和服务中心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党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在班子领导分工中予以明确落实,并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将廉洁从政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做到以身作则,严于律已。
(20)结合区红十字会内控机制和议事规则修订,对相关财务管理和采购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物资采购招标额度标准,对达到规定金额的物资需进行比价采购要有书面报价,并经党组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议定后再行采购。
(21)通过《梁溪区红十字会内控机制》和《梁溪区红十字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对于区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器材等重大物资采购以及财务制度规定需进行招投标的项目,由会党组会议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查,对于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再提请招标代理单位按程序和规定进行招标。
8.关于“四风问题整治还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22)召开作风建设提升年动员会,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着力增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把“三效”建设、“四有”干部要求坚决贯彻到底,决战决胜做大做强三年行动, 真抓实干、奋勇向前,以实际行动为呈现“最美人间烟火气”精彩城区,书写守望相助的博爱华章,贡献红十字力量。加强全体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努力提升各项业务工作水平,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机关全体人员积极参加、主动融入,紧盯作风问题,结合巡察整改工作狠抓整改落实,避免出现责任传导层层递减、“上热中温下冷”现象,真正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9.关于“党的领导功能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23)强化业务培训。 组织办公室人员对办文办会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对会议档案资料和记录本进行了梳理,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本的使用,做到专人记录、专人保管,保证内容全面、准确。
(24)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对已经制订的《党组议事规则》逐条进行梳理,对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形式、决策程序和贯彻执行的相关条款进一步健全完善。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增强党组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10.关于“党建基础还不够扎实。一是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 二是党员发展程序执行还不够严格。三是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规范。四是民主集中制执行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25)一是强化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会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事项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组织生活会规定。对组织生活会、党课、党员大会和主题党日等认真做好笔记记录。
(26)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党支部组织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熟悉掌握党员发展的程序要求。严格按照区委区级机关工委下发的发展党员工作实务一本通工作指南,规范化操作、标准化操作,紧盯每个步骤的时间节点,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序规范推进,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
(27)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2022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方案,做好会前准备的检查督导,确保组织学习到位、检视问题到位、谈心谈话到位。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面对自己的问题,不畏畏缩缩,开诚布公;指出别人的问题,也是出于公心,敢于揭短,真正做到 “敢吃辣”、“不怕辣”,达到了红脸出汗,整改提高的要求。
(28)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政治意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召开会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召开会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和思想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有针对性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落实梁溪区红十字会《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会党组领导作用。
11.关于“整改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29)根据区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科学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履行考勤制度,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30)加强与区民政慈善总会沟通,对委托管理的区爱心基金每月进行对账,及时划转利息用于红十字人道业务。委托第三方对爱心基金相关情况予以审计。
(31)结合区委、区政府开展自查自纠的统一部署和此次巡察整改,我会于20203年1月6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作了报告,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情况”和“ 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巡察整改落实了整改措施。
红十字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
根据区委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6月17日至7月9日对我会开展了集中巡察。11月1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就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区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反馈。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方面
(一)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一是及时建立学习制度。会党组于2022年12月1日印发了《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3年1月31日印发了《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党支部于2023年2月2日印发了《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支部2023年学习计划》。学习制度的及时建立,让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抓实理论学习。集中整改期间,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理论学习2次,会党组组织集中学习2次,组织职工集中学习4次,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3次,同时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抓好了个人自学,我会“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位列全区前列。三是做到学用结合。将学习理论成果充分运用指导于区红十字会工作业务,围绕我区红十字会现状,形成了调研《利州区红十字会现状情况调研》文章1篇。
(二)落实区委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相关要求不够
一是建立了党史学习教育的常态化机制。会党组于2022年12月21日印发了《利州区红十字会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的方向和举措。二是持续开展四史教育。党支部于2022年10月20日、12月22日、2023年1月29日分别召开党员会议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部分篇章。三是切实为民办实事。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区红十字会业务工作相结合,在疫情防控中展现了红十字人的责任和担当,全力做好了疫情防控价值79万余元专项款物的接收发放,应急救护培训群众达4300人次,救助罕见病患者8名。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健全了工作机制。于2022年12月印发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度》,明确了会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和部室人员各级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按期进行了工作研判。于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29日分别召开党组会对区红十字会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会党组于2022年12月20日向区委宣传部报送了《2022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总结的报告》。三是突出了正面引导。重点对全国“会员之星”许健、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李晓东等先进典型进行了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
二、履行职责使命,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四)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改革有差距
一是抓好了红十字会改革后半篇文章。会党组集中学习贯彻了省、市红十字会改革座谈会精神,增强了改革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于2023年1月底再次向区委组织部报告了区红十字会需纳入参公管理的事项,为切实解决遗留问题奠定了基础。二是健全了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研究制定了《区红十字会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区红十字会内部审计制度》《区红十字会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等制度。三是健全监事会运行机制。研究制定了《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了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推选产生了专职副监事长,集体讨论了监事会相关工作。四是深化了人道领域协同配合。与区应急管理局共享了灾情,2022年8月24日根据区应急管理局提供的旱情灾害数据向上级报送了灾情,在全国防灾减灾日与区应急管理局共同在宝轮镇云峰社区开展了宣传活动;与区教育局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深度合作,抓好了2022年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和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与区卫健局在疫情防控、义务献血等方面持续合作;与区民政局在人道救助方面展开合作。在区民政局的支持下,于2022年9月21日办理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借助区民政局的数据,摸清了全区困难群众救助需求。
(五)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新时代红十字会要求有差距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会党组于2022年12月9日、12月12日分别召开会议,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二是主动服务全区中心大局。服从全区统筹安排,从2022年10月起,全力做好了疫情防控专项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了募捐信息,在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的领导下,确保了专项捐赠款物接收发放的高效运转。全力参与乡村振兴,主动发挥红十字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募集75万余元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受灾脱贫户产业发展扶持,惠及受灾群众750余人,结合年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全覆盖慰问了2022年新增的164户返贫监测户,进一步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三是工作成效有新突破。以应急救护培训为抓手,持续深化“五进”活动,全年完成救护员持证培训718人,普及培训群众达4300人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三献”工作宣传动员,全年遗体(器官)自愿捐献登记604名,造血干细胞自愿捐献登记20名,成功捐献遗体2例、眼角膜2例、造血干细胞1例;建立了对“三献”捐献者及其家属的人道关怀机制,持续对我区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和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进行了全覆盖慰问。
(六)履行职能责任存在短板
一是加强了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全年新增各级红十字会员796名,志愿者400名,志愿服务队2支,基层红十字会组织7个,度假区红十字会救护站1个。建立完善了区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会员登记台账。召开了区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更换了部分理事、常务理事,改选了会长。二是突出特色宣传。2022年以来,在中国新闻网、中国县域经济报、川观新闻等中央、省、市和区媒体发稿50余篇,《印在62本献血证里的爱》被多家媒体刊载刊播,受到广泛关注,传递了正能量。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所在南河街道体育场社区被成功推荐表彰为“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三是大力开展资金募集工作。继续参与了2022年“腾迅99”互联网筹款活动,联合市红十字会和市精神卫生中心上线公益项目2个,分别为罕见病“救”在身边和幼苗计划,共筹资8.5万余元;2022年10月以来,疫情防控专项募集款物达80万余元;开展了全区抗旱保电职工捐款活动,共募集资金75万余元。筹资工作较往年有新的突破。
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方面
(七)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
一是新建了会党组规范运行制度。于2022年12月1日印发了《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二是全面建立了机关内控制度。于2022年12月印发了《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机关内控制度》,包含了修订完善的财务管理、采购管理、预算管理、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等12项制度,真正形成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控了内部风险。三是做到公开透明。于2022年7月7日、2023年1月5日,分别对2021年和2022年接收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
四、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八)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集中整改期间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开展廉政党课教育2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偏航的“帆”》等警示教育片,参观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图片展1次,谈心谈话3次。会党组于2022年12月19日向区纪委监委机关报送了《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认真开展了四责四述和政治生态评估。二是严格落实监督措施。对干部职工遵守纪律和履职状态进行明察暗访4次。对不在状态的同志开展提醒谈话1次。三是认真制定了三张清单。结合单位实际,对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进行了充实完善;按区纪委监委最新要求,结合巡察整改情况,将认真制定好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
(九)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力
重新修订完善了《采购管理办法》,明确了不属于政府采购事项,采购额度低于5万元的商品和服务应做好综合比选,在报销时提供三家供应商及以上的询价单据。2022年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所需采购的大米和食用油等物资,严格按照修订完善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严格进行了三家询价方集体研究确定了最优供应商,杜绝了采购环节的廉政风险。
五、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十)形式主义未被彻底纠治。制定制度走形式,内容与实际不符,不具有可操作性。
一是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通过“立、改、废”,于2022年12月印发了《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机关内控制度》《广元市利州区机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27项。并于2023年1月组织干部职工对27项制度进行了认真学习,做到了入脑入心,并自觉按制度执行。二是抓好了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干部职工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的监督检查中,集中整改期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真正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保证机关规范高效运行。
(十一)工作作风不实
一是结合市红十字会和区政府相关文件,于2022年12月7日将修订完善的《利州区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执行。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党员干部岗位责任。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并加强了督查督办。三是提高了机关精细化管理水平。领导班子严把办文、办会审核关,确保了文稿、会议质量。
六、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方面
(十二)主动作为不够,人道救助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与区民政局共享全区困难群众需求数据,与市区医院合作摸清了罕见病在我区分布情况,并通过实施乡村振兴、博爱送万家活动走访慰问,进一步掌握了救助群体情况。二是及时向社会公布救助政策和流程。于2023年1月30日向社会公开了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申报流程和救助热线。三是扎实开展人道救助。持续在春节期间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筹集10余万元款物为700余名困难群众送去温暖,对辖区内干细胞捐献者、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进行了全覆盖慰问关怀;成功申报“两项基金”救助3人,救助最易受损群体16名,救助金额10万余元;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实施好了2022年脱贫受灾户产业发展扶持计划。
七、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方面
(十三)执行财经纪律制度不到位
一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财务人员。聘请了具有从业资质的财务人员。二是于2022年底修订完善了《利州区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利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利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利州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修订完善的《利州区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三是核查了2018年2月由原临聘人员唐震宇个人转付的7名培训老师师资费33540元问题的真实性。经与相关人员核查,该情况属实,未弄虚作假。四是严把财务支出审核关。2022年广告制作相关费用32350元,均严格按要求签订了合同,并明确了具体广告清单;2022年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所需采购的大米和食用油等物资共价值42875元,于2022年12月26日党组会集体研究通过,在支出时,均严格审核了询价记录、集体研究、入库单等凭证,在慰问发放过程中严格履行了发放登记程序。
八、机关党组织和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十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
一是“一把手”切实履行了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集中整改期间,听取班子成员党建工作汇报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亲自起草了2022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和述责述廉报告、2022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严格了组织生活程序。巡察整改以来,党支部组织召开的党员会议均严格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体现了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九、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方面
(十五)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干部职工人头,并抓好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查督办。二是落实关爱政策。严格落实了年度公休假、工会福利、健康体检等政策,对干部职工下乡、出差的严格落实了实报实销的旅差补助,切实调动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三是规范临聘人员管理。研究制定了《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临聘人员工作权限,不得从事资金、项目、采购等重点岗位工作。
十、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方面
(十六)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
一是强化干部职工管理。于2022年12月印发了《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集中整改期间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次;办公室对遵守纪律情况开展检查2次。二是增添了干部职工去向公示牌。对未设置去向公示牌人员进行了增补。三是合理安排了老同志工作。将退“二线”的马莉同志安排从事乡村振兴帮扶、“双报到”社区志愿服务等工作。
红十字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3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1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集中整改期间,市红十字会党组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议,3次专题学习,开展2项专项治理,建章立制21项,下发通报4期,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5项。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以党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交流研讨。二是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会议时要求“红十字会要高效运转,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了《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款物公开管理办法》,明确公示范围、公示渠道、公示时限,对捐赠款物走向及时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三是制定机关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计划,强化理论学习培训,1季度共集中学习15次,不断增强政治领悟力。
(二)针对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有差距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增强法治思想,强化担当意识。依照有关规定把召开会员大会纳入议事日程,依法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完善组织机构。二是研究制定《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落实措施》,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三是制定《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落实方案》,推进我市红十字会系统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针对党组履行核心职能有短板,人道救助工作基础建设比较薄弱,统筹推进红十字事业用力不足问题。一是广泛开展2023年“5·8人道公益日”互联网筹资动员工作,引导公众参与社会救助,筹资额196万元,15万人次参与,筹资金额比2021年增长141万元,参与人次增加13万。二是印发了《驻马店市红十字会系统基层组织建设方案》,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全市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数量已超过50个。三是建立健全团体会员发展、志愿服务的制度、流程,强化了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目前,已登记注册志愿服务队6支,注册志愿者210人。
二、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有力方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一是强化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讲话,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要求,建立廉政文化墙,营造廉政氛围。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修订“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排查、梳理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清单。制定《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在干部提拔、重要节点及时开展廉政谈话。三是强化剖析整改。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查摆,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增强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意识。
(二)针对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推进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督导全市各县区红十字会,按照“三定”规定配备专职副监事长。修订《驻马店市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监督检查,开展捐赠款物审计,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公开。
(三)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绝问题。一是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提高学习质量,党组加强对学习质量的跟踪检查。二是制定了《市红十字会领导干部2023年度调研计划》,班子成员深入县区、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研,提高解决问题能力。三是开展党规党章教育月活动、能力作风建设专项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纪律意识,强化干部能力素质,推进文风转变。四是启用了“天使云”网上平台,患者申请小天使基金、天使阳光基金救助,实现了网上平台申报、审核。
(四)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制定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要求对单位固定资产和捐赠资产或捐赠资金购买的资产进行严格管理。对捐赠资产建立台账,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二是完善物资发放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采购物资发放后,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出具相关接收凭证。三是重新制定了《造血干细胞捐献慰问激励措施》,对造血干细胞捐献慰问金进行了规范,统一为每人每例2000元,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一)针对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不到位问题。一是机关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开展讨论,深刻领悟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二是党组加强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指导,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深度查摆剖析,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重新修订了《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市红十字会困难党员慰问实施细则》等制度,重新划分党小组,规范了党小组会议,落实每月缴费公示制度,明确困难党员评定标准和条件,严格评定困难党员范围,并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二)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及人员管理缺乏统筹规划问题。一是制定了《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干部队伍建设2023—2033十年发展规划》,采取挂职、交流、逐步消化、招聘等方式,选拔专业对口、文化程度高、年轻有为的干部,充实到市红十字会来,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知识结构,为新时代红十字会事业发展储备人才力量。二是强化干部的管理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加强对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职业化水平。组织机关干部到红十字国际学院培训、举办全市人体器官捐献专题培训会,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业务能力。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选派2名年轻同志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的应急救护师资培训,考取了资质证书,为应急救护专职教员储备了力量。
(三)针对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悟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决把巡察整改落到实处。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方案,主动认领问题,计划于2024年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选举产生理事会。三是已批准成立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将积极推进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