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日,区委第X巡察组对莲花社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巡察。4月15日,区委第X巡察组巡察XX街道及所属村社区党组织情况反馈工作会上,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莲花社区党委高度重视,快速行动,夯实责任,真抓实改,经过这一个多月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专题会议,迅速研究部署
4月17日,党委书记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街道召开的“区委第X巡察组巡察反馈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街道下发的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位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抓好整改落实。
二、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
社区成立了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担任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公室,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针对反馈的三个大方面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逐条逐项扎实整改
5月13日,社区召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区委第X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结合之前的责任认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并对其他成员在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建议。包社区领导出席生活会,指出社区党组织及各位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合理化建议。结合巡察整改生活会,制定整改落实情况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
四、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整改台账
深刻反思区委第X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认真梳理分类,分为三个大方面,包括:一是在党的领导方面。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要经常性地召开专题党务工作会议,增强对党支部的监督和指导,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在党的建设方面,要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会议记录,要加强常务知识培训力度,党委研究事项时,要严格执行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度,对党建工作抓严抓实抓细。三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加强两委班子成员廉政教育,认真收看廉政教育片;认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防范规避廉政风险整改。对照问题清单逐项逐块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列明完成情况,已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对巡察组所指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成立工作机构。为抓好整改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协调,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限,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存在问题。
(二)周密安排部署。2018年5月28日,我镇召开了镇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5月31日,召开镇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审议整改工作方案。在整改工作方案通过后,6月2日,镇党委组织召开了整改落实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召集整改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向各单位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领导和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整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问题,细化分工,并逐个项目、逐个问题建立好整改工作台账,切实抓紧抓实整改工作。6月6日,再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整改中存在疑难问题再研究、再部署,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负总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财政分局等4个牵头单位,明确了牵头负责的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重点,摆在突出位置,集中时间和精力,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同时,由镇纪委成立督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工作。
二、强力推进对标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部分班子成员自我素质提升认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功底,根据《缠溪镇2018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新思想、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第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各村以“新时代讲习所”为载体,加强对《党章》、《宪法》、“一准则两条列”、《监察法》及中央、省、市、县各项政策学习,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促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领导干部围绕“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带头抓好自主学习,促进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法规观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抓好“四好一先”、“五大主题”宣讲活动,全体党员通过宣讲学,以教师集中宣讲、田间地头、院坝会等形式,促进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愿意学、自觉学,提升全民素质。四是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当前,脱贫攻坚已发起总攻势,党员干部工作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关键点,围绕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担当起决策执行者、推动者和服务者的角色,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做到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干部多跑腿办实事。五是结合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及干部思想纪律作风相关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通过2017年度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纳入班子领导进行深刻自查和剖析,专题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固定列席人员参加党委会,提高党委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签字背书制度,在讨论重大事项时,会前必须充分准备会议材料,只有符合规定且资料齐全事项才能上会研究,会上党政领导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形成决议。对讨论中存在严重分歧,严格进行暂缓决策,并广泛听取参会各方意见建议后民主决策。同时,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保密知识教育和保密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保密工作警钟长鸣,保密纪律刻印于心。严格执行各项重大事项会前保密的各项规定,严处违反组织纪律、保密原则、传播小道消息的人和事。同时,把班子成员分管工作领域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纳入监管范围,对不能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个人擅自决策的,对决策事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究责。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印江自治县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权钱交易、人情交易,从体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人事问题必须经过党委会议决定。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一意见三办法”等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对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问题立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做到用制度选任、制度管人用人。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股级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出台追责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四)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建设力度不够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把抓基层党建作为党组织书记的首要职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认真落实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联系部门、村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整顿,对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严肃问责。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解决影响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工作质量。
(五)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相关制度。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把程序关和质量关,清理了2016年以来发展党员档案,对存在问题档案梳理整改清单,按照发展党员“五大程序”要求建立规范党员档案资料。二是加强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组织各机关支部、村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培训2次,对党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及发展党员的系列要求从严把关,严禁随意接受入党积极分子,不得串改入党时间逻辑关系和入党材料。
(六)关于党员管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员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了全镇党员业绩档案制度,每月开展党委员干部业绩评估,完善农村党员一人一档档案管理。同时,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建立党员带动脱贫攻坚致富机制,建立各村党员带头致富、党员帮扶贫困户管理台账。
(七)关于党员学习教育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安排、亲自抓。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党员大会培训2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上好党课,上半年上党课4次,切实组织各村开展好每月“支部活动日”活动,以丰富党员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扎实抓好“四好一先”、“五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群众开展感党恩、颂党情学习教育,传播正能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镇党委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紧扣“定责、履责、督责、问责”五个关键环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定责“求细”。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印发《缠溪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各站办(所)、各村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站办(所)、各村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层层细化落实了责任,层层传导了压力。二是履职“求真”。党委不定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开展好每季度廉政约谈工作,记入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实绩档案管理。三是督责“求效”。在落实好“一岗双责”的同时,持续深化“三转”,确保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对各单位一、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力单位进行全镇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开展廉政典型案例教育活动2次,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四是问责“求严”。对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肃问责,以从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九)主要领导在监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的监督,每季度开展了“两个责任”分级约谈,主要领导在年初2017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上听取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重申了相关追责制度,对存在的长期未做账问题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予以整改;6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工作情况分析会,对巡查问题对标对本,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工作。同时,对各部门、各村廉政建设资料归档作了专题培训。
(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存在“四风”方面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巩固扩大纠“四风”成果,切实把纠“四风”改作风作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来抓,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健全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二是建立制度,重申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制”,自2018年以来,无“三单制”餐饮票据一律不予入账,公务接待、工作误餐无经手一律不予结账,要求公务接待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政府食堂,特殊原因经报备分管领导后方可在外接待,严格审核跨区域用餐,坚持谁用餐、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十一)关于个别干部管理力度不够,有在编不到岗的现象
一是对全镇机构和人员进行专项核查,对个别单位存在人员管理不到位,混编使用干部发放岗位津贴的情况开展了自查,对不符合发放岗位津贴的人员全部收回了津贴;二是对到岗到位不好1名干部进行了教育谈话,并明确了详细的工作岗位;三是开展干部到岗到位督查,采取日常督查、定期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每月至少开展1次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督查,对未到岗到位、工作推进缓慢、不得力的,及时批评、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开展督查11次。
(十二)关于财务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制度。2017年3月完善了《缠溪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和工作误餐,遵守“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报账。2018年2月重申了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做账程序,严禁白条入账,严禁大额提取现金现象,严禁票据无经手人入账和报账资金直接打入职工账户。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站办所财务、各村会计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再次学习差旅报销、办公用品采购等知识,从严审核把关差旅、会议、培训费报销程序和内容。三是追回违规报销出差费用。追回2016年3月31日53号凭证私车报销过路费320元,2016年5月31日15号凭证多报赴苏州大学培训伙食费200元、交通补助320元,15号凭证赴铜仁参加培训多报交通补助180元;2016年6月30日16号凭证赴省委宣传部培训多报交通补助240元;多报、重复报销出差费630元。
(十三)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
于2018年6月30日前,对2015年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发放的燃油补助5400元、贫困户问卷录入加班补助1597元、2016年发放的民生监督成员津贴4180元、禁限烟花爆竹工作补贴400元等已全部追回,上缴国库。同时,严格执行各级文件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任何津补贴,违者严肃追责。
三、下一步打算
从我镇整改落实情况看,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和政府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的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镇脱贫攻坚“整镇摘帽”强大动力。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第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始终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坚定不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自觉、全面、具体、持续地向中央基准看齐。强化党的意识,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坚决同一切破坏党的纪律和制度的不良行为作斗争。加强制度管党治党,完善党委管党治党的责任机制,强化问责查究。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是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好“两个责任”的贯彻执行,镇党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纳入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夯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支持镇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抓早抓小,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加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坚持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三是深入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还未到位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较长时间完成的任务,力争在2018年度内有比较全面的改变。
欢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56-648000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至8月,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1月13日,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作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市财政局存在六个方面问题。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在市委巡察办精心指导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通过落实巡察整改,局党组切实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压实,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财政干部队伍更加忠诚干净担当,营造了市财政局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一)
加强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
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2018年11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意见后,市财政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汉东同志担任组长,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跟踪落实、督促检查有关工作,同时设立了整改落实组、宣传资料组、督导检查组3个专职小组,具体抓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在巡察整改中,局主要领导坚持问题导向,不躲不绕不推,严把整改质量关,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情亲自督办,履责担当,充分发挥了“领头雁”作用。局党组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对自己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带头干、亲督导、重问效。各责任科室和党支部也分别对照问题,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二)
围绕反馈意见认真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分别及时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专题传达市委巡察反馈会精神,围绕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工作。2个月整改期间,市财政局党组共召开7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对各阶段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
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制定了《湛江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细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等,确保整改责任和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四)
做好整改台账资料和报送工作。
要求各责任科室认真做好整改资料的汇总整理,建立“一问题一台账”,及时对账销号。定期向市委巡察办汇报整改情况,坚持做到“每周一汇总、一报送”,即每周汇总一次整改情况,于每周五报送市委巡察办;同时,每20天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一次整改情况。以整改时限倒逼整改进度,促使全局形成闻鸡起舞、日夜兼程抓整改的高度自觉。
(五)
建章立制,严肃问责。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市财政局党组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党建工作、党风廉政、财务管理、组织人事、行政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25个,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形成以制度管人、管财、管事的良好局面。同时,对涉及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切实强化警示作用。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
对“党的政治建设不强,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局党组管财理财“全市一盘棋”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研究起草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意见,市委办、市府办已于2018年11月23日印发《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通过湛江财政“大学习”讲坛、培训会议等形式,转变市直部门和县(市、区)预算管理理念,确保改革精神深入人心。下一步,将按照《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部署,进一步细化改革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督促县(市、区)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形成全市预算管理改革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二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根据预算法的要求,市财政自2015年起已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原则,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建立起全口径预算体系,并将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同时,不断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2018-2020年湛江市直中期财政规划草案》已于2018年9月报经市政府批准,并按规定上报省财政厅备案。各县(市、区)也根据市财政统一部署,完成了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草案的编制。
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为激活区级发展活力,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理顺市与区权责关系的意见》(湛发〔2013〕8号)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于2014年1月印发了《湛江市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收入增量向区级倾斜的力度。经清算,执行现行财政体制后,2013—2017年市级新增下放区级财力共计8.67亿元。随着市区经济的发展,今后区级政府获得的新增财力将进一步加大。在重点项目税收分成上,市财政同样不断加大对重点项目所在区的倾斜力度。根据中央、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精神,结合中央地方税体系改革和省财政体制改革等工作部署,市财政局抓紧建立健全市以下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政策,于2018年11月5日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有关事项的请示》。下一步将按市委、市政府的批示对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四是有力支持县区财政运行。2018年,市级累计拨付县(市、区)补助与往来调度资金154亿元,同比增加45.3亿元,增长42%,市级财政资金坚持向基层倾斜,有效保障了县(市、区)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方面资金需要,促进县区财政高效运转。
2.关于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缺乏积极有力的财政政策引导问题。
一是全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18年,市财政局以建设高质量效益型财政为目标,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等规定,强化税收征管手段,严格财政收入分类核算,优化收入结构。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83亿元,可比增长15.39%。其中:税收收入90.27亿元,同比增长19.6%,税收收入增速全省排名第三;非税收入31.56亿元,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从上年的44.1%下降到25.9%,财政收入结构大幅优化,非税收入占比过高的问题得到根本性改变,财政收入质量为历年最优。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预期目标,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是强化财源、税源管理。坚持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财税部门会议分析经济形势,密切跟踪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税收的收入情况,强化税源管理。撰写《湛江市2017年纳税百强企业分析报告》,从企业纳税角度延伸至如何结合湛江优势,精准招商,促进湛江经济全面发展,分析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积极测算增值税改革对我市财政收入影响程度,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应对减收影响。市财政局在全省首创推进全市财政大数据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平台建设争取2019年全面运营上线。大数据平台上线后,将在跟踪我市经济发展趋势,整合重点项目、重点行业企业、市直各职能单位条块分割的数据,分析监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指标数据变动情况,健全重点税源动态监控分析机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财政支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要求,财政支出向与GDP核算相关八项支出倾斜,全力加快八项支出增长,发挥财政支出拉动经济增长积极作用。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17亿元,可比增长11.9%。其中:八项支出357.93亿元,同比增长13.1%,拉动全市GDP增长0.9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年初目标。
四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根据《预算法》要求,加强对非税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非税征收管理系统建设;严格界定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收费项目属性;进一步推进规范市级财政非税收入直缴国库;全力推进财政网上缴费平台建设工作。
五是进一步深化税费改革。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措施,真正将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2013年以来,市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多次清理,全面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2018年,我市在巩固收费清理改革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65.28亿元;严格执行“涉企收费进目录,清单以外无收费”政策,涉企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全年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5.71亿元。
3.关于本位主义问题突出,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等规定,带头执行好上级和本市各项财经制度,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印发《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强化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通知》,新修订《湛江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及《湛江市财政局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差旅费、现金使用管理、采购内部控制等财务管理报销等制度,重申公务卡使用规定,对应使用公务卡结算而未使用的不予报销。
二是开展局内部会计凭证、账册等财务资料整理,进一步规范财务资料管理和使用。
4.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编细编实预算,提高项目预算准确性和到位率,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下达年初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简化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从源头上提升财政支出效率。
二是对支出进度影响较大的大额项目和关乎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建立追踪和监控机制,对支出进度较慢的支出项目,列出清单,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三是加快建立业务主管部门预算执行承诺机制,要求部门在预算编制时签订预算执行承诺书,年度执行完毕后开展自查并向本级政府报告。
四是建立健全部门项目库。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湛办发〔2018〕27号),2019年预算编制实行项目库申报,未按规定列入项目库、未申报绩效目标或未通过绩效目标审核和预算审核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资金。同时,要求部门提前做好项目研究论证,提前一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五是定期通报支出进度。定期召开全市加快支出进度会议,及时通报各部门、各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新增债券资金及涉农资金的支出情况。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深入挖掘支出进度慢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督促各县(市、区)结合当前预算执行情况,科学预测预算完成情况,合理调减调入资金预算数;转变理财观念,落实部门支出责任;及时盘活存量,动态调整资金项目;健全部门项目库,编细编实预算;完善考核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争取上级支持,加大资金调度倾斜。
5.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按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
二是及时将结余资金收回国库。
三是按照过“紧日子”的思路,从严从紧安排自用经费。2018年11月,印发了《市直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管理办法》,不断加强本单位结余资金的管理和清缴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更加合理安排和开支专项资金,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由2017年的63.89%增加到2018年的83.24%),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规范市财政局对县(市、区)镇(街)和其他单位的经费“补助”拨款,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湛江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办理,资金使用情况列入2019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并自觉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在全局认真开展2016年以来是否存在公车私用、违规报销私车加油费等情况清查,并重新修订《湛江市财政局公务车辆管理规定》。进一步精细编制执行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严格公车使用审批制度,确保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以内。市财政局2016-2018年公车运行维护费用逐年下降。
7.关于财务审批管理不规范问题。2018年11月新修订了《湛江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都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一是明确各种费用开支执行“先申请报批,后安排支出”的原则;
二是调减分管局领导、办公室主任资金审批权限,严禁越权审批。2018年4月,在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下,制定了《湛江市财政局办公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措施》,加强对办公室包括财务管理在内的各项工作、各个岗位的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
8.关于内部工程项目审批管理不规范问题。从2018年11月起,将相关项目列入廉政风险点,符合采购规定的一律引入第三方竞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局内部工程项目审批运作方式。根据《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规定》,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50万元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5万至50万元的通过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代理招标,不足5万元及以下的邀请三家施工单位按报价低者作为施工方;保存完整的招投标、合同、验收等资料形成档案备查;工程款支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
9.关于党管干部主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规范选人用人。选拔任用干部前,报市编办核定编制职数,制定选任干部工作方案,并向市委组织部报批,做到选拔干部有依据。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平等竞争原则,取消中层干部投票,避免“唯票取人”。坚持民主集中制,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决定、任前公示、报批等程序,严格落实廉政审核,确保选拔程序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二)
对“党的思想建设薄弱,意识形态工作不坚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的思想建设薄弱、理论学习不实问题。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作为党组会议、党委会议、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并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2018年,局党组专题学习28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等作专题讲座6次,举办湛江财政“大学习”讲坛11期,观看教育影视片12次,组织知识考试2次。组织党员干部到黄学增故居、爱国英雄张炎将军故居、徐闻县党员教育基地、鹤地水库廉政教育基地、麻斜军港、南海舰队军史博物馆等开展党性教育。同时,制定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十九大精神大讲坛活动方案》《2018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2018年局机关党的工作要点》《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湛江财政“大学习”讲坛活动方案》《湛江市财政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干部到江西财政大学培训的工作方案》《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的通知〉》等,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督促党支部落实市委组织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学习要点安排。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党员学习笔记检查,通报检查情况,督促抓好整改。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党组扛稳抓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意识形态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凡上级涉意识形态文件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并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如2018年9月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正确认识妥善应对中美贸易摩擦》有关精神。9月10日,局党组专题传达学习《关于开展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精神。8月23日,我局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查摆范围,深入剖析。12月24日,我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查摆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做实做细整改措施,加快推动落实整改。
定期组织收听观看保密、网络安全、国家安全视频和讲座,利用新媒体强化宣传学习,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全国涉密泄密案例警示教育展》专题警示教育片,邀请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市国家保密局专家分别作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知识专题辅导。2018年以来,全面加强宣传报道稿件的审核把关,并加强对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干部职工微信群的监管,切实保障信息安全。
(三)
对“党的组织建设不坚实,选人用人不科学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坚实问题。2018年培养预备党员1名、发展对象3名、入党积极分子3名。成立了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18年局机关党的工作要点》《湛江市财政局2018年开展基层党建规范提质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党建规范提质。印发了《湛江市财政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2018年11月13日,召开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暨创建模范机关工作部署动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创建模范机关活动要求,部署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党建阵地建设,设立“红船精神”、“廉政建设”宣传阵地,携手市图书馆共建“流动图书阅读点”,获评“十大书香机关单位”;扎实推进市级党建示范点建设,先后到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南山海事局等考察学习党建经验,并结合市财政局实际制定党建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精心建设职工之家和爱心妈妈屋,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2.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加强党务工作业务培训,配强党务工作专职人员,提升党务工作水平。给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发放市直工委印发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手册》,要求及时学习、熟悉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2018年多次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各类党建专题培训班。2018年12月12日、19日,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分别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知识考试;各党支部纷纷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进一步提升党务水平。购买《党支部书记不可不知的常识》《党务工作1000问》《党课可以这样讲》等党务书籍发给党务工作者学习。建立党建工作群,及时分享交流、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局机关党委及时跟进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加强业务指导,认真审核发展党员材料,确保填写完整规范、发展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同时,将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列入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邀请市直工委有关同志或党建指导员等到市财政局开展党务专题培训。2019年,严格按程序做好党支部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党支部委员,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并对新支委开展初任党务工作者培训。经常通过电话请示、工作交流群、上门学习请教、参加教育培训等方式加强与市直工委的对接联系,及时向市直工委报备发展党员工作进度。结合机构改革,争取设立党办,设置专职副书记,增加党务工作人员,抓实抓好党建工作。
3.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问题。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每月定期发布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学习要点,落实学习计划。自市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市财政局开展巡察工作后,各党支部扎实落实整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局党组书记亲自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学习交流,为党员上党课,班子成员均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加强定期督促检查抽查,确保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到位。各党支部按季度向局机关党委上报《党支部“三会一课”季度计划报备表》,并将开展情况和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形成新闻稿,及时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局机关党委择优推送市直机关工委。
4.关于党建工作力量不充实问题。2018年12月已增加一名党务工作人员。正结合机构改革,争取设立党办,设置专职副书记,充实党务工作力量,有力推动局党建工作。同时,加强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2018年10月24—25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参加2018年湛江市直机关党(总)支部书记党建专题培训班。2018年12月12日、12月19日,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分别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条例》知识考试。
5.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问题。加强党员流转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广东省党务管理系统和“智慧党建”系统,及时在党务系统规范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性锤炼。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考试;坚持每周发一条廉政学习信息、一篇警示案例剖析,强化纪律意识。组织财政系统干部到江西财经大学开展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和到“八一”纪念馆等开展“学历史、树信念、跟党走”红色主题教育。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党员参加组织活动考勤工作,逢会必考勤,党员有事必须向支部书记请假,并将其考勤情况作为2018年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之一。抓好党员亮身份工作,全体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上岗,并设立工作岗位牌,亮明工作职责,增强党员身份认同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交通文明、扶贫慰问、卫生清扫、普法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2018年,《湛江日报》报道了市财政局第五党支部党员台风天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事迹。
6.关于党务工作态度不认真问题。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党组会记录本目前全部有参会人员本人签名。加强党员流转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广东省党务管理系统和“智慧党建”系统,及时在党务系统规范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局机关党委2017年1月9日统一对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情况报告进行了批复。将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做好2019年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主动创建模范机关,打造基层党建示范点。成立了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8年局机关党的工作要点》《湛江市财政局2018年开展基层党建规范提质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党建规范提质。印发了《湛江市财政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暨创建模范机关工作部署动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创建模范机关活动要求,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开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知识考试。组织财政系统干部开展“金秋颂歌献给党,携手奋进新时代”主题文艺汇演活动。
7.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党组决策机制。在干部任用上,严格履行干部档案审查程序,从严把好审核关,避免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发生。
8.关于存在混编混岗问题。我局印发了《湛江市财政局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机构改革有关工作,做好相关人员转隶、混岗人员调整。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和对接省财政厅,进一步调整完善“三定方案”,优化内设机构职能设置,使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相符。
9.关于借用、返聘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将借用人员转由财务公司发放工资待遇。2019年1月4日,局党组会议已研究通过《湛江市财政局返聘人员管理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进一步规范退休人员返聘工作,加强返聘人员管理。
10.关于未及时调整“三定方案”问题。结合本次机构改革,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进一步科学调整完善“三定方案”,优化内设机构职能设置,2019年3月市委办、市府办已印发《关于调整湛江市财政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内设科室待省财政厅“三定”方案确定后,将对标调整。这次机构改革,已将国资委由在市财政局挂牌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四)
对“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比较突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了《湛江市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管理,按规定标准和程序报销接待费用,2016-2018年我局公务接待费用均逐年下降。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了《财务发展公司关于接待费支出整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手续。同时,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管,要求财务公司今年接待费较2017年压减不少于80%,重大业务开支要向局联系领导报告。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明确公务接待的原则、标准、事前报批及费用核算等规定,规范津补贴发放。
3.关于公共用房管理不严问题。2018年12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要求严格按照湛江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湛价〔2013〕153号)执行。同时,根据巡察整改要求以及局党组会议决定,向各租住户下发《关于湛江市财政局周转宿舍补缴追收租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租金执行依据、补缴时间及金额、腾退清理和租赁事项等内容。
(五)
对“党的纪律建设缺失,财经制度形同虚设,廉政风险巨大”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会计核算、费用报销管理不规范问题。修订新的《湛江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所有报销凭证的发票都进行背书,写清用途、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做到每笔开支事由清晰、附详细清单、附参与人员名单及相关文件等。严格规范执行《湛江市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公务接待的原则、标准、事前报批及费用核算等规定。
2.关于饭堂费用开支管理不规范问题。2017年12月起,市财政局饭堂食材改由配送公司配送,全部采取转账方式结算,避免廉政风险发生。
3.关于挂账款项处理不及时问题。清理历史遗留下来的借款,对借款额度、审批流程、审批权限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举一反三,做好全市财政挂账清理消化工作。2018年,市财政局结合暂存、暂付款项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分类消化清理。2018年1月,向市政府上报《关于市直财政国库垫付资金情况的报告》,提出垫付资金基本情况、垫付资金过大的影响以及逐步解决消化垫付资金的建议。2018年3月,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市财政局代拟了《关于请求省安排资金消化我市财政垫付款的请示》,请求省支持缓解我市垫付资金过大的压力。
(六)
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局党组自觉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两个责任”落实。按照《湛江市财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工作的意见》《湛江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晰党组主体责任39项,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28项,班子成员责任20项,纪检组长责任14项。召开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年度工作,班子成员围绕“当好表率、带好队伍”逐一表态。召开全市财政系统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5份,承诺书190份。开展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约谈活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活动,集体约谈7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召开局机关纪委工作暨廉政谈话提醒会议,对重点岗位人员、新入职人员23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购买《党纪政纪处分依据核心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核心规定》《党员必须牢记的100条禁令》等书籍发给党员干部学习。在驻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积极做好落实巡察整改汇报工作,加大力度继续做好廉政教育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
2.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坚决不深入问题。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坚持经常性纪律教育与纪律教育月活动有机结合,持续开展“八个一”活动,加强中秋、元旦等节日廉政教育提醒,召开节前廉政教育会,提出廉洁过节要求,发送提醒短信,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召开全市财政系统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大会。
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75个,制定防范措施260条,制定内控制度34个。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对财政资金实现全过程监督。
三是全力支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追,促使全局干部职工始终坚守纪律底线。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的教育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对接。
四是制定完善《湛江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湛江市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公款吃喝、高档消费等问题。五是开展财政专项检查。市财政局在驻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于2018年8月27日至9月17日对全市279个市级预算单位开展财政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的财务管理、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资产管理和违规设立“小金库”等四个方面的情况,已全部完成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另外,对市级登记在册的35家社会组织开展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务管理。
三、突出巡察引领,持之以恒巩固和转化巡察整改成果
两个月来,市财政局全局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存在问题,深挖根源、全面整改,苦干实干、分秒必争,全力以赴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推动湛江财政事业稳定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根基、提供了坚强保障。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将按照市委的要求,以此次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引领,坚决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继续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使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湛江财政高质量效益型发展的不竭动力。
(一)
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两个坚决维护”。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继续举办“湛江财政大学习讲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进一步筑牢全体财政干部职工的政治忠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
坚持不懈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整改到位但需长期坚持推进的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常抓不懈,锲而不舍地抓好整改成果的巩固和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重点对已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果、但需一定时间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表、路线图,抓紧分步推进,积极创造条件落实整改。同时,把具体问题整改和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着力构建标本兼治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体系。
(三)
不折不扣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市财政局党组要勇于担当,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突出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更有力的举措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研究解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班子建设,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加强对意识形态的领导,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基层组织力“抓落实、补短板”行动,从严规范组织生活,把各党支部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营造市财政局海晏河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
真抓实干推动整改成果转化,持续推进湛江财政高质量效益型发展。
这次巡察整改,既是一种政治考验,也是一场重要契机,弥补了制度上的漏洞,补齐了工作中的短板,为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市财政局党组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有利契机,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与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结合起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奋力推动湛江财政实现高质量效益型新发展,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积极的财政贡献。
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1月9日,旗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我局开展巡察。2020年3月11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向我局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巡察组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后,旗医保局党组书记**同志高度重视并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于2020年3月23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亲自参与整改方案的制定,对问题成因进行分析,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使整改工作扎实可行。现将局党组书记**同志组织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真领会巡察整改要求。旗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同志立即主持召开部署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
(二)加强领导,加快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根据局党组会议研究,旗医保局的巡察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建立牵头挂项机制,由局党组书记**同志负总责,其他领导干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并严格要求其他负责人各负其责,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分工,有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针对旗委巡察组反馈的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个方面11个问题进行责任分解,研究制定了《中共察哈尔右翼后旗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旗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对标对表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经过对旗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并以最快的速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议事决策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党组会议制度,认真处理好党组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和行政会议的关系,对号入座开好各类会议,规范会议记录。二是党组书记**只有一人,无法召开党组会议,经请示组织部张顺利部长,为了履行党组职能,可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吸引本单位议事有关同志参加党组扩大会议。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2.党的思想建设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制定2020年“两学一做”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王丹负责)。二是以党支部名义制定党员干部如何做好学习笔记指导意见做专门的培训(李正志负责),并给出笔记格式和模板。给每个干部职工配备专门用于学习的笔记本,责成专人负责学习笔记的督查工作(王丹、张勇智负责)。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起草察哈尔右翼后旗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张勇智负责),召开专题会议,党组扩大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承担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做到意识形态工作有专人抓,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流程,会前开展谈心谈话,会后制定整改台账,通报会议情况。党员要深刻检视剖析个人问题,所提问题要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二是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5.党费收缴不规范,未按月缴纳党费的整改情况
要严格按照《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规范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彻底扭转收缴党费怕麻烦、图省事的现象。由专人负责每月按时收缴党费,并将党费收缴票据按月装订成册。
6.开展评星定级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旗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旗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评星定级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党办发〔2016〕85号)文件要求制定《中共察哈尔右翼后旗医疗保障局支部委员会“评星定级”活动实施方案》。开展评星定级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收发文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收发文制度进行收发文,做好收发文登记,上级来文按照主要领导阅示、分管领导阅签、股室负责人给出处理结果意见的流程执行。
8.政策宣传和日常服务力度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首先旗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生命”,主题教育立改立行要求,切实加强窗口管理和服务,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现异地备案业务已增设窗口,群众可即时办理,无需长时间等待。
今后我们要提高对全旗医保人群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对医保政策保障的满意度,帮助群众、职工及时掌握新的医保政策,旗医保局着眼医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目标,不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同时我们还要采取医保公众号和旗融媒体来扩大宣传。
强化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工作要点,管理办法,操作系统运用,业务解决办法,对群众工作的方法,守护好人民群众救命、救急看病吃药的,“救命钱”.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定期对大厅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9.保密纪律执行不严,保密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保密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对有关保密文件进行保密管理,并购置保密柜专门存放涉密文件。
10. 财务报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报账审核流程,健全财务制度;二是明确专职会计,从业务上严格把关,对票据进行审核;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1.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要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和研究,要通过学习及时掌握了解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对领导干部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档案。
根据市巡察办《关于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对照文件对全校X年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是关键。2018年初,我校成立了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其他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组织上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和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把责任分解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网络体系,校委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年来,校委多次专门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意识。凡是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做到“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坚决防止和纠正越权决策、违法决策现象的发生。对涉及我校的重大事项以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始终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有力地促进了我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完善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
(三)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推动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严格实行党员记实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及时掌握党员教育管理中的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党组织活动阵地,做到“有场所、有标志、有展示、有制度、有设施”。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学习教育、民主议事、党性分析、为民服务”主题,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主题党日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参与机关党建“书记项目”和组织生活示范样本评选活动,不断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和形式,增强组织生活活力。今年,机关支部新发展党员1名,缴纳党费10752元。
(四)加强民主监督,敲响廉政警钟。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推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决策监督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在项目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安排等重大问题上,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分工执行、团结协作。强化党章学习,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严明党纪政纪作为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着力点,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没有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特别是在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工作中,将落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公示栏、网站、文件、会议等有效形式,对干部任免、固定资产采购、评先评优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纪律监督,在招投标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上,主动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五)强化内部监督,推进源头防控。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八大专项整治行动”,逐项自查,逐条整改,对机关内部所有制度和规定进行了一次全面整理、修订完善,并汇编成册,形成《工作规程》,以制度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事务的规范化管理。如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和规定,用制度来管权、管人、管财、管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工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办事。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进行自查自纠,我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按期推进,顺利进行,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但离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探索;二是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作风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措施
(一)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履责意识。认真对照责任清单,推动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将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坚决解决“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常务副校长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思想,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研究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与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敦促各科室严格按制度和规定办事,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努力在全校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加强廉政教育,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相关活动,推动全校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入。认真组织全校党员开展“六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及时整改落实。继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利用谈心谈话将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坚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推动全体党员在严守规矩的前提下奋发作为,谋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整改期限:及时整改
(二)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推进源头防治,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关于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人财物相关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积极协助纪检机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整改期限:及时整改
(三)作风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不懈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践行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坚决抵制“四风”,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出入隐蔽场所吃喝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相关活动,与全体党员签订《党员干部承诺书》,不断拓展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二是加强工作考核。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考核检查,对于类似问题将严厉批评,并与年终考核及评先评优挂钩,力求使教职工绷紧一根弦,踏实工作,认真履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整改期限:及时整改
根据省公司《关于开展内部巡查中发现的党建共性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党总支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四个方面共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查找不足、剖析原因、扎实整改”,结合工作实际,查摆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办法。现将整改及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落实不到位,没有制定落实对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公司党总支制定了《关于印发<公司党建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2月份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层层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5月份党总支印发了《2018年度公司党建工作任务指导书(清单)》及湖公司党总支书记公开承诺,对三个支部进行了有效的管理,落实了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性不够,落实不到位
党总支制定了《关于印发<公司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2018="">的通知》,各支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上半年党总支书记带头讲党课共3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了7次,各支部学习共18次。开展了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验收,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记录进行了检查,三个支部均落实完成。
三、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3月公司党总支制定了《关于建立公司领导班子党建联系点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强了公司党总支对党建工作的指导,更好地发挥公司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提升了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四、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规范,频次和留痕不够
班子成员充分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但在此次自查整改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领导班子成员虽然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学习,但未签到留痕。通过自查要求各支部在6月30日前进行了整改,今后在党支部学习手册中详细记录历次学习和活动的党员参与人数、学习内容,并通过签到的方式严格落实留痕,做好活动考勤。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6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残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7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巡察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近三个月以来,我会干部职工上下一心,在党组一班人的带领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巡察组反馈我会边巡边改问题1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反馈意见问题31条,已整改完成30条,1条正在整改中。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30日至6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会开展为期15天的常规巡察,7月29日巡察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我会反馈了四个方面31个问题,会党组针对反馈问题召开了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残联党组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并经巡察组审定,印发各科室、中心,同时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责任人办理了交办函,进一步靠实了责任,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于8月10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按照巡察工作程序,及时将会议召开情况专题报告市委巡察领导小组。
二、整改落实情况
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反馈的问题,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条进行了任务分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整改效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党组理论学习不扎实。
具体问题:2018年没有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13次中心组学习都没有开展交流研讨,2019年主题教育之前9次中心组学习无1次交流研讨。没有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机关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规定流于形式。制定的学习制度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中专题研讨和学习心得交流活动均未开展。抽查市残联15名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习情况,3人积分在320分以下。
整改情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全市残疾人工作,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按照2018年党组学习记录,对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补充完善。7月17日,市残联党组专门就中心组学习参考重点文章进行了学习,并进行了专题研讨,班子成员做了发言交流。7月17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对“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学习分数低的干部职工要强化学习,坚持学习,每天学一点,进步一点,通过学习提高服务残疾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在今后的党组中心组学习中,严格按照市上要求和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交流研讨,做好会议记录。
落实情况:已落实。
2.对践行“两个维护”思想引领不到位。
具体问题:市残联没有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文件;谈话15人中,还有部分干部不知道或不能完整表述“两个维护”的具体内容。
整改情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强化学习的针对性,重视学习效果,7月17日召开了干部职工会,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件,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重点强调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内容,强化识记,融会贯通,达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
落实情况:已落实。
3.落实深化改革任务力度不大,精准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具体问题:2007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市有20.1万残疾人,截止巡察期间实际办证81047人,疑似残疾人底数不清、状况不明,残疾人需求动态更新数据管理跟进不及时,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影响残疾人补贴发放和惠残政策落实。
整改情况:目前,已督促所有县区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了基层残联改革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内容逐项落实和优化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优化改革。
为加快残疾人证办理工作进度,市残联先后与市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残疾人证核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信息月共享”的通知》,与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帮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全市残疾人证办理整改“清零行动”落实残疾人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清摸实全市未持证疑似残疾人数据,全力组织评残医生,开展免费上门评残办证服务,集中力量将全市2013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逐户“过筛子”,确保残疾人证该办的办、该补的补、该调整的及时调整,在此基础上对普通人群进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5238人,其中新办证7881人,不符合办证条件的575人,不愿意办证的451人,变更等级的2916人,注销残疾证的3322人,冻结残疾人证93本。全市持证残疾人由2018年年底的5.8万人增加到现在的9.12万人,其中残疾人办证“清零行动”开展以来办证2.3万人。
2020年,为进一步确保全市残疾人需求动态更新数据真实可靠,全市残联系统推行试点以政府购买方式进行入户调查,礼县、西和县、康县、成县等四个县正在试点中,组成由县区残联工作人员带队、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残联、残协人员配合、第三方机构入户的工作组集中入户调查,数据真实度达到了98%以上,其他县区从2021年起逐步实行。
落实情况:已落实。
4.落实中央重大惠民政策打折扣、搞变通。
具体问题:市残联委托陇南眼科医院在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时,将省上政策规定的每例白内障手术2000元的补助标准擅自降低为每例补贴标准1000元。
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责令市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对实施白内障手术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且成立项目验收组,对2017年、2018年实施项目进行了验收,随机电话回访,受助者对项目实施情况给予高度评价。
落实情况:已落实。
5.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联系残疾人制度不完善。
具体问题:残联对惠残助残政策宣传不足,部分残疾人对残疾证办理等政策不知晓、不理解。未建立联系基层残联、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制度和残联代表联系残疾人制度。
整改情况:我会通过爱耳日、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节点,以及残疾人“12385”服务热线,大力宣传残疾人优惠政策,同时结合三代证的办理,加大残疾人证办理流程的宣传。为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区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陇市残联发〔2020〕60号)。
落实情况:已落实。
6.风险点排查不够。
具体问题:市残联2018年印发了《市残联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但廉政风险点排查没有结合各个岗位职能工作开展。
整改情况:结合我会《机关内务岗位职责》(陇市残联发﹝2018﹞50号)、《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陇市残联发〔2018〕106号)、《机关运转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陇市残联发〔2020〕51号)等文件精神,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经过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再审,党组研究审议通过,印发了市残联《关于印发干部职工岗位职能廉政风险点的通知》(陇市残联发〔2020〕51号)。
落实情况:已落实。
7.内控机制不完善。
具体问题:市残联在残疾证办理监管以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存在风险点,但未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残疾评定工作不够公开透明,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征求县区残联意见后,制定了《陇南市残疾人证办理流程》,并要求县区残联在办证大厅窗口上公示办证流程及有关人员信息,及时公开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情况。同时结合我会机关整体运行情况,研究制定印发了《陇南市残联机关运转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陇市残联发〔2020〕51号)。
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8.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不到位。
具体问题:市残联没有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制度,近三年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中,没有对下属单位、内设机构每半年开展一次正式的督导检查;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培训没有达到每季度开展一次的要求。
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逢会必讲,把警示教育作为谈心谈话的一项内容,在问题反馈后,我会及时完善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及时印发了《陇南市残联干部警示教育制度》(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28号)。并于5月8日召开了市残联2020年上半年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体约谈会。
落实情况:已落实。
9.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
具体问题:2017、2018、2019年度除党组书记外,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及下属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进行正式安排部署,没有听取分管科室及下属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汇报,没有向领导班子每半年报告一次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没有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专题调研。
整改情况:会党组结合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市残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11号),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指标,靠实了责任,作为全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6月底,及时报送了半年工作总结(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15号),同时向市纪委监委报送了我会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报告(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18号)。上半年机关警示教育会暨党风廉政约谈会上,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分别就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谈话,并做了明确要求。
落实情况:已落实。
10.“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议题决议没有规范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大额资金使用财务凭证中没有附“三重一大”会议决议记录和项目费用标准及清单(仅附发票及协议资料);会计凭证中项目资金的使用验收、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评估等环节缺失。
整改情况:规范会议记录工作,严格规范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决议,大额资金财务凭证中要附会议决议和项目费用标准及清单,项目实施有关科室、中心要严格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评估,由项目实施科室、中心负责人背书后,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入账核销。
落实情况:已落实。
11.改进工作作风有差距。
具体问题:市残联领导班子2017、2018、2019年述责述廉报告中自查“存在的问题”部分,2017、2018年“改进措施”部分,内容照搬照抄。原市残联党组书记张立平作的2018与2019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全篇内容,班子成员赵继荣2017与2018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班子成员刘少正2018与2019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全篇内容照搬照抄:2019年市残联开展“走转改”“学听跟”活动不实,谈话了解部分职工不知道。
整改情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明纪律作风,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时,要亲自撰写,不能让他人代劳,不能抄袭照转他人材料,也不能照抄照搬自己以前的文稿。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查找原因、自我剖析、专题汇报。把“学听跟”、“走转改”专项行动文件印发给干部职工开展个人自学,每个人手写了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在日常残疾人工作中穿插落实“学听跟”、“走转改”文件精神。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重新审核近3年差旅费报销凭据,对超标准报销的金额一律整改和退还。
落实情况:已落实。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具体问题:市残联2017年3月5号会计凭证中支付“三八节奖品”2200元,用于购买“四件套、三件套、保温壶、杯子”。经与单位职工核实,市残联将此费用以每人200元购物券的形式发放给11名女职工,存在财务弄虚作假,虚列支出,滥发补贴的问题。2017-2018年会计凭证显示存在超标准报销公务出差费用的问题。其中超标准报销住宿费1次1人216元,违规报销住宿费1次1人350元;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报销全额费用新空调一等软座3次4人、高铁一等座1次3人、新空调软座3次5人。
整改情况:由妇委会主任董新云牵头,会计孙彩渠核实,按规定通知11名女职工退还“三八节奖品”资金共计2200元,对违规超标准报销资金由会计核实后通知有关人员退还,并由出纳负责将清退资金已全部上缴市级国库。
落实情况:已落实。
13.市残联近三年考勤资料反映单位职工事病假较多。
具体问题:其中有三名职工存在一次请半年或一年病假的情况,市残联仍然全额发放上述三人2018、2019年度工资和2018年度科学发展绩效奖;6月11日在单位疫情监测点现场抽查执勤情况,值班的3名职工均不在岗,经核实了解该3名职工长期处于旷工状态;6月8日下午14:50抽查单位上班出勤情况,4人未按时到岗。
整改情况:我会杜洁、杨倩、哈慧丽三名职工请假按照审批程序,报人社局批复后准予请病假。杜洁请病假根据(陇人社假字〔2018〕14号)期限6个月,即:2018年9月11日至2019年3月11日),哈慧丽请病假根据(陇人社假字〔2018〕2号和陇人社假字〔2018〕12号)期限一年半,即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杨倩请病假根据(陇人社假字〔2018〕16号)期限6个月,即: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在2019年2月1日专门召开党组会,对长期请假人员(杜洁、哈慧丽)进行了约谈,病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返回岗位工作。截止目前,三名职工全部按期返回工作岗位。对于6月11日在单位疫情监测点现场抽查执勤情况,值班的3名职工均不在岗的问题,这三名人员分别是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主任董新云(在兆庆家园值班)、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职工刘辉、韩慧娟(在昌信二期值班),接到通报后,我们于2020年7月21日分别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认真学习通报精神,并加强了机关考勤,对涉事的3名职工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作出说明,并做深刻检查,将建议处理结果报市纪委监委,该3名职工长期处于旷工状态不存在。6月8日下午14:50抽查单位上下班出勤情况,4人未按时到岗,全部为公务外出,具体情况已反馈第六巡察组。我会修订完善了《考勤及请销假制度》(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26号),严格考勤,严格请销假程序,加强干部职工教育与管理,建立公务外勤审批制度,杜绝长期请假。
落实情况:已落实。
14.账务资料不规范。
具体问题:市残联就业中心账务2017年12月支精准扶贫慰问金5166元仅附发票,无花名册;2017年9月仍使用定额发票报销集训伙食费8200元;2018年2月支手续费1000元无附件;2018年10月支租车费4600元仅附发票,无租车协议。
整改情况:2017年12月支精准扶贫慰问金5166元购买大米和食用油用于慰问我会精准扶贫帮扶的宕昌县新寨乡全道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当时由村两委负责发放慰问品,没有建立领取花名册,有购买物资的照片及发放照片;2018年2月支手续费1000元已补齐,其中账户批量扣费分别为700元和300元;2018年8月29日,甘肃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在临夏州闭幕,为确保残疾人参赛运动员安全返回,在临夏州汽车站临时随机租用大巴车一辆,费用4600元(司机王孝平:13909307900),运动员之前都已买意外伤害保险,故没有签订安全协议和租车协议,经办人已做出说明,并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的车辆租赁中健全资料和手续。
落实情况:已落实。
15.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
具体问题:2019年用残疾人保障金支公益性岗位工资75400元。
整改情况: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05号)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三、 五款规定可以用于残疾人岗位性补贴,我会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全部为残疾人,2019年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今后,我会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落实情况:已落实。
16.账户监管有漏洞。
具体问题:2019年2月市残联党组会议研究将下属就业中心账户停用,但至巡察期间该账户仍未核销。
整改情况:按照党组会议研究该账户自2019年2月停用后,没有任何资金往来,由就业中心负责将该账户到开户行进行注销,对就业中心账务由就业中心负责人和机关分管副理事长监交并就地封存,结余资金履行交接手续,统一入机关账户有关科目,按支出范围使用。由于资金账户长期未动,暂时处于冻结状态,正在与农业银行对接销户事宜。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17.2018年11月采购专用设备26件价值151.62万元,其中“心电工作站”1件(价值2万元)已移交市医院康复中心,但未办理正式移交手续,该资产仍在康复中心闲置,存在国有资产浪费的问题;价值64万元“同视机、眼底照相机、眼底激光治疗仪”无偿移交陇南私立眼科医院使用,市残联没有向财政部门报批国有固定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手续;市残联位于武都区建设路旧办公楼房产(面积963.29㎡),经2019年1月17日市财政局批复同意以年租金17.4万元出租,同年8月10日市残联与陇南鼎森康复辅具有限公司签订《租房合同》,协议租期为2019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0日,租金17.4万元。经巡察组了解,此出租房产于2019年1月已交付陇南鼎森公司进行装修,2019年8月13日投入使用,但残联没有就1月至8月房租费进行协定。
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责令市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负责人对两个机构进行督查,并要求相关定点机构作出说明。
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编制项目预算不细化。
具体问题:2017年至2018年市财政拨付市残联项目经费170万元,从预算申报到财政批复均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整改情况:2019年4月11日我会已将整改情况专题上报市审计局,市审计局截止目前也未作出任何结论。2017-2018年的项目经费170万元,已全部实施完毕。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和财政部门沟通,认真做好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和第三方机构审核要求,将项目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细化到具体项目。
落实情况:已落实。
19.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
具体问题:2017年至2019年累计支付市人民医院等项目资金547.16万元,仅附协议,未见验收单及项目实施监管资料。
整改情况:市残联成立督察组,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残疾人康复项目工作督查暨近三年实施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陇市残联发〔2020〕60号),对涉及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验收,随机电话回访,受助对象评价很好。
落实情况:已落实。
20.项目实施有漏洞。
具体问题:2017年6月康复中心已被市医院托管,但2018年仍出现市残联维修康复中心费用支出2.64万元。
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责令市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负责人对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要求相关定点机构作出说明。
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1.市残联党组自2017年以来至巡察期间没有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残联党支部2020年1至5月共召开了2次支部会,其中一次还是支部书记讲党课。
整改情况:按照要求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支部党建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运营好“甘肃党建”APP,按季度总结、安排,按时高质量完成机关“三会一课”及党建的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定期每月召开支委会,可在甘肃党建APP中查询。反馈的残联党支部2020年1至5月共召开了2次支部会,其中一次还是支部书记讲党课问题不存在。
落实情况:已落实,长期坚持。
22.党费收缴不及时,归档不规范。
具体问题:谈话记录反映2019年以前党员6个月收缴一次党费,2020年一次收缴了全年的党费,单位13名党员只有12本党费证,其中4本有党员信息8本没有党员信息只有缴费记录。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按月缴纳党费。教育引导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督促党费管理员及时更新党费证党员信息及党费收缴记录。
落实情况:已落实,长期坚持。
23.组织生活会不严肃,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不彻底。
具体问题: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武宏对照检查材料没有个人对照检查问题,材料第一项就是原因分析,第二项是后续改进措施。2017年12月22日市残联党组召开了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但在2018年4月2日仍然出现“联村联户”事由的差费报销单。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决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净化市残联政治生态。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行动上的绝对忠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与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从政治上、思想上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今后,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员本人撰写、分管领导把关,严格按照对照检查材料要求,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落实情况:已落实,长期坚持。
24.主题党日活动“变味跑题”。
具体问题:市残联2019年10月12日赴宕昌县哈达铺、迭部腊子口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参加16人中党员只有6人占比37.5%,还有7名党员未参加,非党人士参加10名占比62.5%。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目的相背离,组织生活娱乐化、随意化倾向明显。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按照市残联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方案,我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全部参加主题教育全过程,主题党日当天,我会3名党员因长期驻村、2名党员病假、1名党员在岗值班,故只有6名党员,我会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初衷是发挥党员作用,团结带动职工群众,融入残疾人工作,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今后,我会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明确参加范围,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落实情况:已落实。
25.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数不够,内容单薄。
具体问题:2017年、2018年党组都只有1次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且没有对行业系统的风险隐患进行研究分析,预判总结,仅是对起草具体文件的安排。
整改情况: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制定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对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杜绝行业风险隐患发生。
落实情况:已落实。
26.2017、2018、2019年度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写入个人述职报告;2017、2018、2019年党组其他成员未按要求每年度开展两次以上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每半年未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以上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要求班子成员将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写入个人述职报告,每半年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以上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落实情况:已落实。
27.2018年未按要求学习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正确认识妥善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学习材料》《深刻认识美国对华政策新动向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事情学习材料》;2019年未按要求学习省委宣传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宣部〈党委中心组学习参考〉重点文章的通知》。
整改情况:在干部职工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关于做好《正确认识妥善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学习材料》《深刻认识美国对华政策新动向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事情学习材料》,《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宣部〈党委中心组学习参考〉重点文章的通知》。
落实情况:已落实。
28.阵地建设管理制度与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特别是列入制度的阵地类型脱离单位职能范围。《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系网络下载,与浙江省云和县司法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相同,仅将“云和县司法局”替换为“市残联”。
整改情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明纪律作风,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市残联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9.对2018年省委第五巡视组在陇南市巡视时反馈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列出的八个问题整改不力。截至本轮巡察期间,市残联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依然存在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资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会党组高度重视机关支部标准化建设,4月进行了机关支部改选,按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要求,增加了2名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群众基础好的干部加入支委工作,健全完善机关支部标准化建设。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据市委机关工委关于市直机关单位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及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结合我会实际,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印发了市残联党组《关于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及学习计划的通知》(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13号)和《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16号),同时将2018年省委巡视组在陇南巡视时反馈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问题在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中进行了体现,明确了责任人、督办领导和负任人,建立了工作台账,形成了以党建工作为中心,以党建工作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落实情况:已落实。
30.市残联党组未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经查阅财务资料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发现依然存在项目资金编制使用分配不细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出台《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加强预(决)算执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对部门预算编制按照要求进行编制。同时,项目资金执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要求,积极和财政部门沟通,认真做好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和第三方机构审核要求,将项目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细化到具体项目,经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坚决杜绝资金停留在账面,资金指标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报财政审核拨付。除省、市明确项目资金实施主体外,其余资金分配要有足够的数据做支撑,先由分管科室按照数据分析提出分配计划,送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超过10000元的大额资金分配上党组会研究后拨付。按照有关要求,100万元以上资金分配报分管副市长审定,200万元以上资金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
落实情况:已落实,长期坚持。
31.市残联党组未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工作,也未制定整改台账。
整改情况: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和“回头看”工作要求,召开党组会,对照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建立班子及班子成员问题整改台账,班子成员要负起责任,想尽办法整改存在问题,促进分管工作上台阶,并将建立起来的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今后打算
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抓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促落实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把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作为构建“和谐、高效、担当、服务”四位一体机关建设的重要措施。坚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解决党内问题相统一,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坚持组织推动和个人主动相统一,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残联真正建设成“残疾人之家”,全力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X巡察组于2020年X月X日至X月X日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X月X日,第X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迅速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行部署,坚决贯彻巡察意见,及时将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X个问题,细化分解为X个具体问题,并针对性提出X项整改措施。截至X年X月X日,巡察反馈的X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X项,基本完成XX项,推进中X项,完善制度X个,现将组织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巡察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是市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本人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认领、坚决整改。作为局党组“领头羊”,我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这一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要求上来。同时,通过局党组专题学习会、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致认为落实巡察整改既是政治责任,更是政治纪律。整改过程中,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的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成立工作机构,敦实强化组织领导。我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自觉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统筹全局各种资源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会议结束当天,我就立即组织召开巡察反馈情况整改专题会议,经党组决定,成立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本人担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并下设整改办公室,XX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整改进度。我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X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和推进整改工作,经常深入处室发动督导,确保整改工作上下联动,从局机关到下属单位,从党组成员到普通干部,人人自觉认领责任,人人主动落实整改,全局上下形成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翔实制定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本着“严”、“准”、“实”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为依据,逐个问题逐项内容抓好整改落实。2020年X月X日至2020年X月X日,先后X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XX统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逐字逐条梳理问题,深刻反思,深挖原因,议定整改措施,制定出台了《中共XXX统计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工作方案》《中共XX市统计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一览表》,并召开专题党组会,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一进行审核,明确“三张清单”,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了分管领导督办、牵头部门整改、责任部门落实、纪检机构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件件有分工、事事有人管。
(四)注重标本兼治,务求巡察整改实效。针对巡察反馈的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定决议有欠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和辅政参谋作用不突出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严格督查督办,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坚持长短结合,分门别类建立整改台账,并实行“销号制”处理,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具体明确措施和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实抓常。坚持整改落实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完成,坚持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以上率下,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每周跟进了解整改进度,督促分管领导和各责任处室保持好工作力度和跟上工作进度;对整改进展较慢和整改成效不大的处室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跟上进度、确保落实质量。同时,坚持将落实整改与促进工作融为一体,力争形成标本兼治双向联动的格局,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开好民主生活会,把脉开方袪除病灶。为深刻反思、剖析巡察发现问题的根源,本人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本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带领党组成员重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的主要问题,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党组和个人存在问题,并深刻剖析根源,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组成员之间敞开心扉、开诚布公、严肃认真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击问题、一针见血,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提醒了自己、帮助了他人,进一步净化了思想、叩问了初心、找寻了使命。同时,也进一步深化了局党组成员对常态化加强政治巡察和巡察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党进一步强化,以身作则、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的行动标尺进一步确立,真正达到了“警醒自己、帮助他人”的教育目的。
二、抓整改工作取得主要成效
局党组在市委第五巡察组和市委巡察办的指导帮助下,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扎实搞好整改落实,阶段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聚焦上级决策部署对标引航,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政治要件,及时跟进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凡涉及研究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纳入党组会议议程,进行集体研究决议。2020年以来,主持召开党组会议X次,重点研究解决开展“七人普”、事业单位改革、统计智库平台建设采购等群众关切问题,都能按照规则流程抓好落实。同时,我严格按照市委要求,把巡察当作“书记工程”来抓,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全局干部职工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统计部门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的“智囊团”,是获取一手资料的“采撷者”,能否先行学懂弄通做实,当好“明白人”,直接关系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政治水平,要持续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着眼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表率,自觉向党中央对表对标。面对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局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带领党员干部X余人次志愿参加居住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党员干部X余人次参与X区X街道四个社区的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X大学X医院一线防疫工作、X机场一线防疫工作、创文、献血、垃圾分类清理等志愿者活动,共筹捐款X万元,为X医院捐赠一批防疫医疗物资,以实际行动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弥补以往存在的短板缺项,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聚焦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效,辅政参谋作用发挥日益彰显。紧紧围绕全市“六稳”“六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部署,率先在全省开展“四上”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调查,组织做好列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XX项指标负责部门工作分解和指标变动情况台账管理,建立“报前研判、报中监测、报后分析”的数据监测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积极推进统计智库平台建设,以“XXX”平台、“经济运行主题”建设工作为抓手,构建统计新发展格局,逐步实现统计数据“实时监测、实时研判、实时预警”。以XX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为统领,编制我局政务信息化三年规划,推进网上办公信息化建设,以开展“七人普”工作为着力点,加强大数据资源整合运用,首次推广万户居民调查使用手机扫码填报信息,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充分挖掘“四经普”登记成果和常规统计调查监测数据的基础上,围绕建成更高质量小康社会、“十三五”收官、疫情防控等发展重点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数据解读和统计分析,共撰写分析报告X篇,获市领导批示X篇次,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咨询建议、主流新闻媒体采用X篇次,学习强国采用X篇次。
(三)聚焦全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纵深推进已然形成良好格局。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完善《中共XX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细化内容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在党组会上集体研究决策。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要求,围绕党组主体责任,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群众监督。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支部设置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处室单独设立党支部,优化组织设置,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建党支部由处室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建、业务“两手抓”,扎实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建设,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人才梯次培养,选派青年干部参与基层锻炼,拓宽干部发展空间,推进局内人员轮岗,积极争取局外交流机会,完善部门岗位设置,坚持科学定编、人岗相适,规范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加大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监督力度,我坚持组织局党组每季度听取财务工作汇报,并组建由局机关、普查中心、数管中心组成的财务工作组,进一步加强财务业务指导。善于征求全局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竭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合理、急难重点问题,培养干部职工在解决问题中历练自我、提升能力。
(四)聚焦加强党风廉政阵地建设,恪守铁律戒尺意识牢固树立。坚持抓好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不断规范政治生活言行。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党组织和个人行为规范,增强全体党员政治意识,时刻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针对监督执纪有温差、审计整改不到位、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的现象,逐一剖析、建章立制,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制定《XX市统计局党组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XX市统计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工作举措》《XX市统计局“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修订《XX市统计局内部审计规定》《XX市统计局X考勤、外出及请休假管理制度》等措施规定X余项。我能对照党组书记责任基本清单履职尽责,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动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动班子成员抓督促、抓落实,全力支持纪检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深入开展。X年以来,我主持召开X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党组成员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评估系统”的填报工作。按市纪委监委、党廉办、市发展改革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廉政工作。组织所属单位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排查,梳理出问题X条,落实整改措施。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自查自纠工作,梳理出问题X个,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精心组织“扫雷行动”专项工作,全局共梳理完善工作事项X项,排查廉政风险点X个,其中高风险点X个,中风险点X个,低风险点X个,针对扫出的风险点,全局共制定防范措施X项。警钟长鸣,长抓警示教育,深化“四种形态”,每季度组织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局领导和有关处室领导共开展警戒谈话和谈话提醒X人次,针对具体问题进行面对面提醒和批评教育,起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作用,全局干部职工规矩意识、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
三、持续落实“下篇文章”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半月的集中整改,统计局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接下来,我将继续压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巩固整改成果,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作为,持续发力,确保整改全面到位。
(一)驰而不息落实下篇文章。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经常自查炉灶,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落实落地。
(二)持续用力提升整体成效。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努力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以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的恒心韧劲抓好整改成效在整个统计行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从而提升我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三)久久为功完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抓紧调研情况、提出设想、建章立制、试点运行、规范应用。
(四)拓展深化彰显独特优势。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升统计工作质效的强大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指导工作实践,以落实“X年统计‘X+X’”举措为抓手,不断增强统计服务效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为我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双胜利贡献统计力量,加快推进老城市新活力、“XX出新出彩”进程,努力建设具有独特魅力和发展活力的国际大都市,实现“XX全国前列”、当好“XX重要窗口”勇当排头兵提供坚实的统计支撑和优质的统计保障,从严务实、紧张快干,力争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大庆献礼。
呼伦贝尔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诺敏镇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于2018年11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诺敏镇党委再次反馈了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和明确的整改要求。诺敏镇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截止到11月底旬,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议13次,推进会议6次,修订完善制度5项,新制定制度2项,通报批评14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2人。巡察组共反馈9个方面的39个问题,制定98项具体整改措施。截止到11月底旬,已完成37个和取得阶段性成果2个,整改完成率94.87%。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诺敏镇党委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全镇各项事业发展。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脱贫攻坚方面(共5项)
1、关于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3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没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进行深入学习贯彻问题。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加强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方面的学习。二是各村居和各单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三是各支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列入“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按计划要求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四是加强整改督查。五是办公室进一步详实记录党委会的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问题。一是已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识尽识、应退尽退。(2018年动态管理新识别1户2人;稳定脱贫96户215人,清退5户9人;2019年第一季度动态管理稳定脱贫17户34人,清退19户40人)。二是做好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问题,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三是各村原“三到村三到户”互助金项目已于2018年12月21日全部变更为流转耕地或肉牛养殖项目,土地出租(肉牛养殖)租金收入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有7个村完成流转耕地2379.2737亩,剩余2个村也已完成流转耕地,兰巴库肉牛养殖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流转耕地(肉牛养殖)所获租金收入主要用于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分红和开发公益性岗位(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四是将贫困户分成2个类别,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其发展产业、设置公益岗、推介劳务等,无劳动能力实施光伏、社保兜底帮扶。做到精准施策。目前,通过外出务工133名,发放外出务工奖补资金10.45万元;安排公益性岗位劳动增收89人;发展产业628户,获得“菜单式”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共计180.69万元;集中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分散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社保兜底落实179名,做到一户一策。江北村、团结村的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分别为50人和14人,分别占该村贫困人口总数(63人和33人)的79%和42%,这些人不能实施产业措施,只能通过社保兜底、光伏扶贫等方式脱贫。
(3)针对落实“五个一批”有偏差问题。经全面排查,2016-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户266户,是从“十个全覆盖期间”未享受每户18732元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中选取的,不存在政策叠加实施的情况。易地搬迁未达到简单装修就入住的中兴村小区44户,正在落实装修任务,已纳入旗级帮扶范围。截止目前已完成装修。此项已完成整改。
(4)针对盲目决策致使项目闲置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按照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避免了盲目决策。二是镇政府与易地搬迁小区中标单位大兴安岭大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修建一条引水渠,可有效将急雨暴雨引起的大棚附近积水排出,解决水患问题,目前施工单位已将水渠挖通,毛石砌筑完成。三是在大棚内添置黑土,铺设红砖,提高地面高度,2个菌棚已承包给贫困户张学亮、张学武等6人种植滑子菇,租期一年,租金5000元/个,租金总额1万元,预期能带动6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此项已整改完成。
2、关于镇党委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制定完善三年脱贫攻坚行动规划,责任到人,2019-2020年度分措施脱贫计划已经制定完成。二是镇党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月至少调度一次。
(2)针对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镇扶贫资金监管保障推进组的职能作用,对各项扶贫资金跟踪推进,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二是镇党委指定包村领导、政府副镇长文成玉落实兰巴库村互助金分配问题,现已全部发放完毕;三是镇政府与法院、公安局经侦大队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成立专项清缴工作组,对逾期未还的互助金、富农贷开展清收工作。收回逾期互助金49笔29.07万元,富农贷17笔88.2万元,对未收回的84笔64.37万元互助金和38笔172.53万元富农贷,专项清缴工作组将进一步进行清收;四是328户(722人)清退户应退还的扶贫补贴资金,目前已建立清退户享受政策台账,逐户逐人核对已享受的措施,等待上级出台相关追缴措施和办法后,立即开展追缴工作;五是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阿冬同志具体负责督促团结村生态移民楼搬迁工作。团结村生态移民工程涉及136户。其中,贫困户16户,非贫困户120户。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购买楼房经请示旗领导同意,由政府购买并简单装修,以廉租房的形式租赁给其居住(每月每平米1.5元),另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李凤歧于2016年享受了危房改造、敖福贵于2017年享受了易地搬迁政策。120户非贫困户已入住66户,未入住54户。经与施工单位多次沟通,确定由施工单位帮助办理贷款完成购楼并入住,预计2019年12月完成。
(3)针对违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召开班子整改会议,深刻反思,明确决策规矩。12月4日召开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化由纪委书记阿庆庆负责监督。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程序步骤,规范会议记录,杜绝在微信群内讨论“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镇扶贫办人员配备较弱问题。一是2018年12月经镇党委开会研究决定将2018年新考入的公务员,从原来的财政部门调整到扶贫办开展工作。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所有从事扶贫工作的人员,都具备基本的履职能力,能够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扶贫业务培训班3次89人;镇扶贫办举行的扶贫人员业务培训5次176人,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扶贫档案管理混乱问题。一是镇里成立脱贫攻坚档案完善小组,制定了档案目录。抽调扶贫业务骨干9名,按照目录要求,对全镇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及镇级档案工作进行了较彻底的排查整改。镇、村扶贫档案实行专柜专人的管理办法。二是切实发挥镇扶贫办、驻村工作队、包联单位、包联责任人的作用,完善、充实、正确填写镇档案、村档案、一户一档及农户家中留存档案。三是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程序建立、留存相关档案,不缺项、不漏项,规范填写各类表、卡、账、册。四是扶贫办实时跟进档案整改情况,采取边收集、边分类、边整理、边完善、边归档的方式,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账实相符,机账相符,建立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理有据的档案。此项任务已经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审批验收不作为问题。一是镇党委成立审批验收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机制、汇报机制,党委定期听取业务部门工作汇报。二是举一反三,对全镇危草房改造进行逐户严格验收。对1985户住户,现已排查1089户符合危房改造政策,其中986户旗住建局已验收合格,其他城镇户口、外地户口76户,非户主27户,其余896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三是袁某兄妹二人违规套取国家危草房改造资金,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法定职能职责,移交至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四是镇纪委已介入核查,查实后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4、关于脱贫攻坚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包扶领导不履职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旗委组织部下发的文件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二是组织各村居深入学习《诺敏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诺党发〔2017〕95号、诺敏镇驻村工作考勤管理制度、《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诺敏镇村居两委干部奖惩办法》等文件精神。三是镇党委重新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四是将脱贫攻坚应知应会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相关知识例入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计划中,定期组织学习、测试。五是镇包村领导到所包村通过走访慰问、入户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所包村存在的问题,结合村情组织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开会研究解决办法。通过多种方法的综合实施,切实提高了包扶领导履职能力。
(2)针对包扶干部不尽责问题。一是镇党委于2018年12月27-28日召开两次专项推进组工作会议,明确各工作组职能职责,有效开展专项工作。二是镇党委定期听取各小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推进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书记加强对驻村、包联、考核管理等文件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履职意识。二是组建了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主任的驻村工作管理办公室,制定完善了考勤、请销假制度,加强了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三是结合旗级督查通报,诺敏镇及时告知并约谈、通报设计的机关人员。四是包村领导切实履行包村职责,督促驻村工作队按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并完善考勤、请销假制度的台账档案,外出要及时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出现缺岗、漏岗情况发生。五是各驻村工作队队长每个月末签字上报驻村队员考勤情况。镇党委每月听取驻村工作队汇报。六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把全村划分成若干网格,将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户。七是镇党委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不能较好发挥作用的队员,加强教育管理。2018年12月,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员约谈4人。八是对临时聘用的3名驻村工作队员解除聘用,此项已整改完毕。
(4)针对驻村工作队调整过于频繁问题。一是镇党委及时与主管部门旗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对确实不能发挥作用的队员一次性调整,保持驻村工作队队伍稳定。二是2019年4月21日,按照自治区要求,把诺敏镇下派的所有驻村工作队员召回,由旗委组织部统一选人下派。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5、关于村级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3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监督考核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监督。进一步发挥纪委监督作用,2019年1月、3月,分别到各村进行监督检查,下发督办单18份。二是强化考核。进一步完善村居干部考核奖惩办法,组成四个考核组,对我镇村居“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并对材料中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意见,下发督办单。2019年4月对各党支部进行抽查,下发了整改督办单。三是强化问责。通过督查、考核,镇党委对发挥作用不好的村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5人,免职2人,新调整村党支部书记4人。四是强化部署。结合诺敏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党建促脱贫方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村“两委”干部培训计划、党员中心户培训计划、三培两带工作计划等相关计划。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明确安排。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中心户未发挥作用问题。2018年12月-2019年1月,通过党员大会,开展党员中心户推荐工作。经过初审、复核最终选定符合要求的党员中心户为18名,对不发挥作用的党员中心户全部剔除,建立了管理台账。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个别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委组织部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2018年11月7日-8日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增强抓党建主责意识。二是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2018年12月,由镇分管农牧党支部领导及时与农牧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高农牧党支部书记党建认识,派出党建指导组对农牧党支部党建材料进行专题指导对农牧党建工作台账已进一步完善。三是及时对软弱涣散村进行整改,2018年年底,已对软弱涣散胜洪村进行整改完成。2019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兰巴库村为软弱涣散村,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兰巴库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四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对全镇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自查,彻查材料抄袭情况,加强教育,杜绝材料造假。五是包村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查找存在问题的症结,采取教育、谈话、鼓励、引导等方法,对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党支部委员加强整顿,促进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六是加强培训和学习考察,尽快提升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推动组织工作扎实开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二)其它方面的问题(共4项)
1、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包含1项具体问题),制定1项具体整改措施。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中严格执行与会人员逐个发言表态,做到一事一表决,党委书记执行末位表态制,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逐一签字背书。镇党政办规范整理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意识不强问题(包含2项具体问题),制定8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薄弱问题。一是配齐了宣传干事。二是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村居宣传委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宣传部要进一步从严格要求和管理网评工作。发挥好网评员的作用。四是严格要求基层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同时与公安网监密切配合,管控好网络舆情。五是进一步压实党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阵地宣传形式单一问题。一是调配资金,加强阵地建设,在人口密集地段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关意识形态的的宣传牌,加大宣传的力度。二是利用各种宣传电子媒介,滚动播出或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三是对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更新,注重一线鲜活事例,少播出会议。此项任务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有序推进,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全员抓党建意识不强问题。一是镇党委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形成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其它成员“一岗双责”的抓党建体系,配齐组织部工作人员。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牵头日常的落实组织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三是逐项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四是定期召开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党委全员抓党建、党委委员抓党建“一岗双责”工作。五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和政策培训。2019年1月镇党委组织召开组织工作推进会,2019年3月组织召开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以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培训会。提高了抓党建意识,目前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已明确职责并初步具备抓党建工作能力。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专题整改。组织对各党支部2016年以来发展的25名党员档案材料进行梳理检查,排查出问题4个,形成问题清单,责成相关支部进行了整改。二是组织专人对党员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更新和管理。三是组织各支部学习发展党员相关文件和资料。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个管理办法》要求,党员按月上交党费。建立党费缴纳台账。五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镇党委不定期对各支部进行督查,及时下发督办单进行整改。此项任务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了《诺敏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并将相关文件及时下发。二是组织专人对各部门临时工需求数量和条件进行统计,共涉及部门共9个,临时工41人。三是按照公开公正,尊重实际的原则,履行了招聘程序。选聘临时工41人。四是加强调研、培养、选拔力度,建立村后备干部储备库。新选出后备干部48名。五是加强培养管理。由镇包村领导会同村两委班子,有针对性的给其安排任务,加强培养。1月23日对后备干部进行了培训。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4)针对请假手续不规范和工资转接不及时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关管理的请销假制度,对长期请病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管理,并对以前长期请病假但未执行病假工资人员进行清算,经计算长期病假人员为5人,共计应退回工资68850.36元,因金额较大无法一次性退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分期分批逐步收回,2018年12月起每月扣除实发工资的20%,直至扣除款项达到应返还工资额度。杜广成、吴亚辉两人为旗委组织部确定的二线人员不在执行病假工资范围内。二是调入莫旗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已返岗上班。此项任务已完成,正在有序推进。
4、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不力方面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党委书记肩负起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担起监督执纪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2019年3月12日召开全镇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并跟踪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推进会,坚持惩防并举,打击重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是纪委牵头会同财政,对违规发放补贴情况进行自查,对2015年1月为6名镇政府驻村第一书记发放的补贴30040元和2017年3月向4名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发放建档立卡补助费16000元已进行全额收缴。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守规守纪意识,严格管理资金的使用程序,今后项目实施、货物采购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至2019年呼伦贝尔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呼财[2018]83号文件精神。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管党治党执纪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12月4日召开镇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各自职责,阿庆庆、李强和纪委委员为主要办案人员,其他镇纪检委员要对各自领域发现的线索及时告知,对可查性高的线索及时深入调查并及时回复群众。东新发村村主任李某被行政拘留一事,旗公安局已将其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给旗纪委,旗纪委在调查中发现,李某有其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正在走司法程序。待有结论后,由旗纪委对李某进行党纪处分,镇纪委取消对李某的立案决定。二是主动对脱贫攻坚领域问题进行监督,下发督查通报一期,对存在问题的四个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8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当事人上交书面检查。三是镇纪委于12月29日、3月22日按照镇党委印发的《关于诺敏镇开展“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镇内所属部分村居进行督查,并下发整改通知8份,要求不规范的村居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并定期上报公开成效。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3)针对作风松弛,纪律涣散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在巡察期间存在的工作纪律等问题,于当日即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12月5日镇纪委对办公楼内的职工在编在岗、考勤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于当日下午发布通报1期。三是已于今年的三月份购置考勤机,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镇党政办已对2018年11月份至今的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公示。四是在元旦期间对各村居、单位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下发督办单10份.五是镇纪委对违规发放福利的四个党支部进行了初步核实,额尔肯村为秧歌队购买了19套秧歌服和演出服,归村集体所有,因此未进行折价收缴,其他三个村涉及违规发放的物品已进行折价收缴,共收缴16994元。五是加强对各村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旗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鄂伦春旗农村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对此项问题整改完成,同时要做到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杜绝今后此类问题的发生,并长期坚持。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诺敏镇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区委巡察办:
根据《中共赣县县委关于认真做好巡视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赣县发电[2016]3号)精神,区防震减灾局认真对照检查,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逐项整改到位。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迅速研究部署。接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办公会,讨论研究对巡视巡察反馈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摆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方法步骤、责任股室、责任领导、完成时限等,高位推动自查自纠及问题整改工作。
(二)坚持举一反三。对照县委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共性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真正使整改落实成为促进局工作发展的成果。
二、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对如何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方法不多。
整改措施及成效:
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抓严抓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加强监督检查。
2.针对局党支部不健全的问题,我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和要求向区直属机关工委递交了《赣县区防震减灾局关于要求成立赣县区防震减灾局党支部的请示》。
3.强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防震减灾局将继续在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干劲,加大问题整改的落实力度,努力把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局自身建设的不竭动力。
根据中共福清市教育工委关于印发《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针对市委巡查组对我支部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所提出的问题“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我支部高度重视,对本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顾,深入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展党员基本情况
我校党支部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积极发展党员。截止目前,本支部有正式党员32名,其中在职在岗31名,出国1名,拟发展党员1名。2016年王贤娟同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7年3月该同志经支部大会讨论、投票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将入党材料报三山镇党委审批,并于2017年6月送福清市委党校参加入党前培训。培训后王贤娟同志的党员材料不慎遗失,三山镇党委无法找到其相关材料,造成王贤娟同志后面流程无法正常进行。经我支部支委会研究并请示上级党组织,决定重启王贤娟同志相关入党程序。王贤娟同志2015年9月10日递交入党申请书,2017年12月1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8年12月14日该同志经支部大会讨论、投票确定为发展对象,2019年6月20日参加市党校集中培训,2019年9月12日党员大会票决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力度还不够,学习形式不够丰富多样。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继续做好在高学历、青年职工、干部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和后续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在发展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