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委党组的精心指导下,办公室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现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X.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办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自觉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定期深入基层调研,积极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X.完善制度,扎实构建拒腐防变的保障机制。
一是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机关接待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以制度来约束、规范党员干部职工的行为。使党风廉政建设有章可循,有效地预防和杜绝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加强了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二是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廉制度、会议制度、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等,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程序,不断推进党内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
X.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理论水平。
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学习,以会代学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开展对《党章》、《廉政准则》、《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有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
利用正反典型进行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一些违法违纪文件,集中观看了相关警示教育片和焦裕禄等先进事迹电影,组织党员深入开展讨论,通过两个典型教育,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感受榜样力量,形成鲜明对比,起到了震撼心灵的教育效果。
(三)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X.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结合文明单位创建,我们紧紧围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活动,以点带面,推动了全部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发展。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为主线,统筹推进廉政工作。广泛宣传社会各方面的善行义举,开展身边的好人、最美X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积极培树推出一批创新创业、敬业奉献、诚信友善、廉洁奉公等典型。
X.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的学习。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的主要内容,认真学习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意义。
X.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
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对台工作总体部署,发挥利用好对台优势。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重大安排、重大活动、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以及专项治理等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
X.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办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执行《廉政准则》及各项纪律规定,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述职述廉时主动报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认真开展会员卡清退,做到零持有、零报告。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区委“十项规定”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按照区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文件要求,XX区某单位党支部对照《XX市XX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强化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
(一)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学习时间、加强交流讨论,并及时根据区委学习内容进行调整。深入贯彻学习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学习效果。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二)加强党纪党风警示教育。严格践行“三严三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
(一)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深入落实《区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抓好学习贯穿始终,并将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关于从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的八项制度》,坚持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召开组织生活会、划分党小组,把局机关党员干部划分为两个党小组。。
(三)扎实基层党建工作。利用好党员发挥作用平台。通过在职党员进社区、“接力沈汝波,为民做好事”等活动,拓宽普通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同时,以“远学系统英模,近学身边标兵”等活动或载体,营造学先进、当先进氛围。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
(一)落实承诺制度。局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增强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责意识,全面、全员、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完善“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二)坚持定期研究分析制度。局党支部定期召开,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措施,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全年工作顺利完成。
(三)执行“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支部会议作用,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指导和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落实谈话制度。一把手不定期与各股室负责人谈心谈话,谈话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开展情况、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情况等。领导干部能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定期谈话、实地了解等形式,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