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5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各村负责把发放的《森林防火令》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30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委、村民代表会议,并将《森林防火令》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
2、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至7日—5月1日至5月5日,各村落实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制度。
4、乡中心学校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祀。
5、全乡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如:“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祭祀鲜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各村防火工作由各村书记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
为切实做好我市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森林防火的监管职能,采取有力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市政府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协调各有关部门抓重点、突难点,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的专项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人员伤亡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成立文昌市森林火灾指挥调度中心
指 挥 长: 王晓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指挥长: 陈文慧 (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符策万 (市政府副市长)
董宁海 (市人武部部长)
洪忠师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 李忠家(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黄良谋 (市公安局政委)、林叶(市旅文委主任)、薛向文(市民政局局长)、曾利民(市卫生局局长)、符海涛(市安监局局长)、韩符伟(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陆保霖(市应急办主任)冯斌武(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彭修谊(市林业局副局长)。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市应急办: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联络、协调,接报、收集、研判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市领导有关工作指示、要求的传达落实工作,调动相关部门参与火灾扑灭救援,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救援工作。
(二)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宣传、巡查和组织火灾扑救工作。
(三)市民政局:大力宣传文明扫墓,提倡使用鲜花、电蜡烛等方式祭祖,避免野外用火,废除烧纸钱、放烟花、炮竹等陋习,严防扫墓发生森林火灾。
(四)市旅文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行社、游客对重点风景名胜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灾威胁到的重要旅游设施采取应急监控和保护等措施。
(五)市消防支队:负责安排官兵及时扑救全市发生的森林火灾。
(六)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消防、边防、治安、交管部门参加火灾扑救,搞好火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负责建立健全道路管制应急保障措施,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撤离和转移灾区群众;会同森林公安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七)市卫生局:根据扑火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技术手段。
(八)市森林公安局:负责调查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工作,协助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
(九)市安监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扑救中相关安全监督工作。
(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知识或公益性广告。
(十一)各镇(场):负责镇(场)范围里若干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布控工作,成立各村组、作业区专职队伍驻点巡查,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动群众文明扫墓,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辖区森林消防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时间从4月2日起至4月4日止。
(二)人员分组及工作职责
1、前线驻防区(应急处置组)
(1)第一责任区:青山岭公墓区域(12人)
组长:薛向文(市民政局)副组长:黄峰(文城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文城镇负责安排6名镇村干部。
(2)第二责任区:铜鼓岭区域(16人)
组长:林叶(市旅文委)副组长:陈明雁(龙楼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龙楼镇负责安排10名镇村干部;
前线驻防组工作职责:一是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二是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或附近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三是准备随时扑救本责任区内的森林火灾。
2、火灾扑救组(共33人)
组长:何江(消防支队) 副组长:彭修谊(林业局);
成员:市消防支队(20人)、市林业局(11人);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火灾扑救工具、车辆(含5辆水车),随时出警扑救全市范围内的森林火灾。
3、案件查处组(共6人)
组长:何仕(森林公安局)副组长:韩进喜(林业局);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郑拓、颜明清,市林业局林慧清、吴多亮;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及其它涉林案件的接处警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及时组织开展火灾现场调查,迅速查明火因,对故意纵火、失火人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后勤保障组(共5人)
组长:韩智(林业局) 副组长:符涛(林业局);
组员:市林业局韩敏、李向之、王录敏;
工作职责:负责救火队员的中餐、茶水供应及有关后勤的保障工作。
5、值班值守组(共5人)
组长:莫景瑜(林业局) 副组长:陈奋(林业局);
成员:市林业局陈英花、陈敏、黎丽娟;
工作职责:负责接听防火值班电话,对于群众等报来的森林火灾情况要记录清楚,并立即通知发生火灾地点相关镇、农(林)场进行组织力量扑救和回报,同时将情况迅速向市林业局领导报告。负责每天下午17时前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网报告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
6、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
为做好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成立4个森林防火督导组,人员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各镇、农(林)场督查工作,清明节期间于4月2日-4月4日深入各镇、农(林)场等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布置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车辆由各督导组组长单位负责安排。
第一督导组:
组长:市公安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边防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铺前镇、罗豆农场、锦山镇、冯坡镇、抱罗镇、翁田镇。
第二督导组:
组长:市旅文委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昌洒镇、龙楼镇、东郊镇、东阁镇、文教镇、公坡镇。
第三督导组:
组长:市民政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法院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文城镇、潭牛镇、东路镇、东路农场、岛东林场、华侨农场。
第四督导组:
组长:市安监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市检察院、中国电信文昌分公司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会文镇、重兴镇、蓬莱镇、南阳农场、三角庭农场、橡胶研究所、椰子研究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各镇(场)一是务必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抓落实;二是主要负责人近期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森林防火工作上,要靠前指挥,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监督;三是要发动各村组、作业区的干部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清明节上山扫墓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强化火源管理,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一是各镇(场)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通过在入山的路口设卡检查,查堵进山香烛、大型炮竹,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对景区重要设施重要目标严防死守,严格管控火源、联防、联治、联保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二是各镇(场)要结合清明节扫墓存在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的管控片区,采取网格化的布防驻守,坚决刹住上坟、烧草、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各镇(场)要落实人员驻守到位,加大巡查密度,对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段,要组织干部和民兵预备役队员全天候驻点巡逻,扫墓现场零距离的处置因上坟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四是必须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市森林公安局要调集警力,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火案,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惩治,决不手软。
(三)科学处置火情。一是山上驻点巡查人员要动态巡查,一有火情火点出现及时处置,把火点消灭在荫芽状态;二是各驻点巡查布控人员若发现有较大的火险发生,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必须立即向镇领导和市森林防火办报告,市森林防火办立即调集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三是市专业森林消防队,要保持高度戒备,集中靠前待命,各镇民兵预备役队员要全员戒备、全天候待命,做好随时调度扑火的准备,一旦有森林火灾发生,以最快的速度出警扑救,做到有备无患;四是要高度重视扑火人员的安全,严禁动员残病人、孕妇和未成年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扑救火灾的人员参加扑火,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四)严肃工作纪律。一是清明节期间凡安排参加防火工作的市工作组人员,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服从领导,服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经符策万副指挥长批准方可离开;二是加强值班制度,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亲自带班,确保火灾信息畅通,巡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凡因擅自脱离岗位、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严格火情报告制度,所有火情火点必须认真核查、如实上报,严禁瞒报、迟报,不得贻误扑火时机;四是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指挥,组织扑救,并根据火情及时向市指挥中心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镇位于**省**县东北25公里处,东与澄城县尧头镇接壤,南与孙镇相连,西、北与白水县西固镇毗邻。近年来林业发展迅速,西部大开发后积极响应“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号召,**镇先后实施了“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大型林业工程,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杂林木资源丰富,树种以刺槐、油松、杨树为主,截止**年底,退耕还林(草)面积达26500亩,天然保护林1460亩。
**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深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
1、森林防火应急演练(上午9点到10点)
由林业站负责组织实施演练
2、防汛应急演练(上午10点到11点)
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演练
3、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上午11点到12点)
由国土所负责组织实施演练
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演习充分准备,为确保演习圆满成功,演习期间严禁无缺席,并安排好本单位留守值班人员。
森林火灾虽然是自然灾害,但在很多的时候是人为造成的,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和破坏性,是一项重要的抢险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的精神,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快速将林火扑灭,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1、镇政府成立
森林防火指挥部。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任指挥长,人大主席任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农办、林业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中学、学区、医院为成员单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电话为,报警电话。
2、工作分工
指挥长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督促各村各单位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案件的查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实、建立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及措施的落实。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全镇民兵扑火应急队伍的建设、训练和调度。
二、主要工作
1、防火期间,督促检查各村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工作落实,并根据高火险天气等级不同,采取不同相应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一旦发现火情,各村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扑火,并到火场第一线组织指挥扑救,直到扑灭为止。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驻村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赶到火灾发生地点组织扑救。在高火险天气、重大节日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成员单位到各村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
4、民兵为应急扑火队伍,要随时做好扑灭火灾的准备工作,随时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5、森林火灾发生后,林业派出所、林业工作站立即派员到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迅速查出火灾肇事者,并将调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依法对肇事者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重大森林火灾及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事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6、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须及时按程序上报,不得瞒报。
三、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
(1)镇里和各村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畅通。
(2)各村主要领导、分管森林防火的领导的电话,在防火期内保持畅通。对因电话不畅,信息中断影响火灾扑救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车辆保障
在森林防火期间,镇里安排专用车辆进村到组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从源头堵截火灾的发生。
3、物资保障
森林扑火应急队伍所需的扑火工具和调派大批人员参加扑灭重大火灾所需工具和物资由镇里负责落实。临时组成的义务扑火人员的扑火工具由所在的村组负责落实。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促进生态文明,根据《xx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扑救森林火灾要求指挥灵,队伍精,组织机构健全。鉴于人事变动,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调整xx镇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xx担任组长,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xx、副镇长xx为副组长,xx、xx、xx为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二楼,电话:xx,各村也应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任务明确。
各村必须牢记自己的防火责任段和重要险段,xx村主要是杨家岭山头;xx村南至宝塔xx村,北至县炸药仓库,全长2公里,此段为县工业园风景山,防火极为重要;xx村从xx至xx山脚——xx——xx村林场全长3公里,主要险段在xx山脚和xx林场;xx村从xx至xx到xx,全长4公里,主要险情在xx和xx。
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组织扑火队伍,备足扑火器械,落实车辆,服从镇指挥所的统一调派。
1、镇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各村务必组织一支30人的扑火应急分队,花名册及联系电话报镇指挥所。
2、各村落实汽车一辆,镇落实汽车二辆,实行统一调配。
3、镇人武部备好40套作训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壶。
4、各支队伍人员要求思想作风过硬,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扑火经验和技术,备好相应的扑火工具,达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目的。
1、当火险等级进入四级,镇指挥所进入24小时值班,xx、xx、xx三个村要派出护林员、防火员进行全天巡逻。
2、重要节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各村对林区坟地集中的地域要派专人看守,防止因上坟烧纸引发火灾。
3、一旦发生火灾,各村要迅速上报镇指挥所,说明火灾地点、方位,镇上报县防火指挥部,同时快速集结扑火队伍,由各村书记、主任带队,按指定地点集中,服从镇防火指挥所统一指挥。
4、各支队伍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行动要快,扑救及时,方式方法得当。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X市、X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X街道20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建立以主要领导为总指挥,党工委副书记、人武部长、分管林业副主任为副指挥,相关职能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的森林消防工作指挥部(简称森防指)。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农办主任兼任。
在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X各村(社区)(包括经济合作社,下同)要建立相应的防火指挥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责任人,村级防火指挥机构成员名单要上报街道森防办,同时要利用好网格化管理机制做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
(一)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广大党员要带头开展“创文明新风,鲜花祭祖”等文明安全祭祀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导村民转变观念,主动采取文明祭祀。
(二)森防指通过发送农民信息、发放告公民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等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不间断宣传巡查。街道广播站在此期间增加森林防火宣传频率。
(三)各村(社区)在宣传栏开展护林防火专栏宣传,在入山口及公墓入口等醒目位置张贴防火标语和清明节森林防火公告,对不醒目的固定标语要重新刷漆。
(四)各村(社区)要召开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应急扑火队员、管火人员、共青妇关老协等有关人员参加的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动员会,把森林消防工作落实到每一责任主体,每一责任林区。
(五)充分依托各级老年协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开展各种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六)中小学校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护林防火、文明祭祖的重要意义。
三、加强火源监管。
(一)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社区),在清明节当天,每村要确定15名以上村级管火人员,由街道、村(社区)干部带队,统一佩带红袖套等标志,携带扑火工具,进行全天候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
(二)加强对“老、弱、痴、呆、傻、未成年人、乞讨人员”的监控和管理。各村(社区)将本村的“上述重点人群”落实分解到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进行监管。
(三)各村、社区要全面执行严禁明火进山祭祖。公墓区,一律实行集中焚烧;散坟区,就近设立集中焚烧点;在主要进山路口和坟墓集中地段组织人员设立足够的检查卡点,收缴烟花爆竹和易燃迷信用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劝说上坟祭祖人员将易燃迷信用品放在指定的地点进行集中焚烧、祭拜。
(四)街道民政办、农办要加强对街道重点公墓的防火管理,派出专门人员设点,引导群众文明祭祖。民政办要协助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加强值班巡查。
四、加强检查督促。
(一)3月25日前,街道划分好各市管领导的责任区,各村(社区)划分两委干部的责任区,各负责人要对各自的责任区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和督查。
(二)清明节期间,各驻村干部要深入各责任林区、墓地集中处,协助各村严防死守,做好防火的工作。
(三)街道森防指、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督促和检查,特别要督促护林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进行巡查。
五、加强扑救准备。
(一)有森林消防任务的村(社区)要建立一支不少于15人的应急小分队,严阵以待。对扑火工具、车辆、通讯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和维修。
(二)街道森林消防队成员在清明节期间一律不得外出,清明节这天要预备一支50人以上的扑火队伍,要做到集中待命,随时做好扑救森林大火的准备。
六、加强火案查处。
发生火灾火情,各村(社区)干部群众要及时提供线索,积极向街道和市林特局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X)。接受举报单位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对举报有功者,可视情况给予一定奖励,确保森林火灾肇事者能得到及时查处,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七、加强值班备勤。
(一)各村(社区)要增加值班力量,由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街道、村、组三级森林防火通讯信息畅通。街道森防指办公室随时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结果记录。
(二)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发生火情、火警、火灾,各村(社区)必须向街道森防指办公室报告情况,不得漏报、瞒报。
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的易发多发期,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段。2019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推动全镇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强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査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安全祥和节日氛围。
二、工作部署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25日前)。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四)分析总结阶段(4月12日前)。根据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更好推进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宣传发动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1)在全镇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在镇主要路口(包括在村居、主要进山路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条幅、张贴森林防火标语,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责任单位:镇宣传部门、镇森林指挥部、镇林业站);
(2)向全镇人民群众发出“关于文明扫墓预防山火的公开信”(责任单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林业站、镇民政);
(3)利用村广播、微信等媒体途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牵头单位:镇宣传部门牵头、镇广播站;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在全镇各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教育组);
2.各村(社区):
(1)组织人员进村到户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2)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组织村干部、党员包户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3)落实专人对外出返乡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4)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
(二)防范措施
1.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彻底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对坟墓比较集中的山头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登记山地坟墓(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从3月29日开始至4月8日,各村(社区)要严防死守,每天落实专人在各个主要进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负责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坚决杜绝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和火种等进入森林防火区。(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各村(社区)要组织村干部和护林员开展巡山护林工作。挂片领导和挂片同志要深入到所挂片村,组织开展山头巡查(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5.各村(社区)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落实好对老人、小孩、精神病人的监护,杜绝火源上山,防止失火烧山;
6.依法强化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处置(责任单位:镇边防派出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7.严格执法,依法依规对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火警)进行管制和查处(责任单位:镇边防派出所)。
8.加强森林防火瞭望观察。各村(社区)要每天安排瞭望观察员加强值班和瞭望观察,尚未设立瞭望台的地方,也要结合实际在辖区内制高点安排专人开展瞭望观察,确保森林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制止。
四、检查督促
加大监督检査力度,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督导(责任单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五、应急处置
(一)扑火工具和装备要及时进行整修维护,确保拿得出用得上(责任单位:镇林业站、各村<社区>);
(二)镇林业站落实专职护林员全面上岗执勤,以便及时消除突发事件(责任单位:镇林业站);
(三)森林防火任务重的村(社区)要成立一支10-20人的预备扑火队,严阵以待,随时候命(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六、值班调度
清明节期间值班调度指挥工作任务重,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清明节期间镇机关同志、村干部职工一律不放假。特别是森林防火部门,要切实加强每天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调度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各种火情信息,做到火情应急处置及时、有序、安全、高效。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林业站站长、专职护林员和各村(社区)负责人要保持手机全天24小时开机,及时准确报告火情,不得瞒报、迟报、漏报火情信息。节日期间,严禁值守人员擅自脱岗、漏岗、逃岗,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值守工作。
七、火灾扑救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一旦发生火灾,党政一把手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科学决策,靠前指挥,在确保人民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安全、有效扑救森林火灾,把森林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严禁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以及中小学生和未经扑火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八、责任追究
坚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对包庇袒护肇事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不落实,防火措施不力,导致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依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惠来县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我镇实际,特制订昌化镇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要把xx每个村、每个xx、每块林地的防火责任落实到个人,分片包干,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位。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重要区域、敏感部位加强督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确保节日期间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森林防火。
二、明确职责,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1、全镇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根据值班安排,在节前要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2、各村在清明节期间,每天均有领导带班,发生火警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及时扑灭,并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发生火灾时,带班领导应立即通知镇林业站扑火队前往扑火,并带领镇义务扑火人员赶赴火灾地点扑救。
3、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各驻村干部要积极指导村(居)委会进行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村广播、悬挂横幅标语等手段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扑火常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用火、科学防火意识。
4、村两委成员清明节期间要安排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应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xx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党政办,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5、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xx、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xx都应有村干部、值班人员不定时进行巡逻,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按照禁火令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坚决做到见烟就管、见火就查。
6、各村森林火灾扑火队在清明节期间应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7、各村应专人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后勤工作。
8、各村要根据统一要求安排好人员,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根据各村情况安排共同做好防火工作。
9、巡查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要在主要xx路口,对上山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对部分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三、工作要求及信息反馈
1、各村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村护林员每天必须在下午4点前向所属村干部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3、各村值班领导必须在每天下午4:30前向镇政府值班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各村必须立即向镇值班室汇报,值班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
清明节将至,我市气温开始回升,上坟扫墓人员骤增,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防火责任要落实。确保将护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对野外用火用火实施全天候不间断巡查,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及时组织扑救。
二、全方位,多形式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各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应根据各地的民俗特点,立即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宣传工作要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要利用村民聚会表演等形式,使森林防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巡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各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在清明节前后几天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段、风景名胜区、公墓区进行守护,严防火源进入林区。在人口密集区、交通要道发放森林防火传单,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重点地段、关键时期要严防死守。
乡林业部门及乡森林防火值班队要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火情火灾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
五、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备勤。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严禁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上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场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省、市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xx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分两阶段)
一是村、场要在3月28日前召开森林防火动员大会,参加人员要涉及到村书记、主任及村小组长,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对森林防火作出的严格而具体的工作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二是村、场要求必须在3月30日前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将《致全区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五个禁止”等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个村在主要进山路口,人员密集区,和重点地段要悬挂两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同是落实责任人做好在外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三是村、场要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日至4月8日村、组两级要增派巡逻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
四是村、场要求对辖区内的老、弱、痴、呆、傻等人员进行一次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情况镇政府备案。
五是镇、村两级每天要派出宣传车到xx对新“省森林防火条例”“五个禁止”等进行不间断宣传。
六是镇委宣传部将森林防火工作要求、知识上电视,电视台要每天滚动播放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报纸上要大幅刊登森林防火工作方面内容。
七是镇、教办组织好全镇中小学3月30日前全面开展森林防火专题课,通过小手牵大手,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八是镇民政所安排人员到村、场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祖。
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
一是镇挂点领导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下到各自片区督促、检查森林防护工作。
二是镇半专业扑火队要在镇政府所在地或指定地点待命。
三是加强值班调度,村场主要领导不得外出,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到“四清”,即:清楚掌握森林火险形势、清楚掌握xx分布和社情民情、清楚掌握防火队伍情况、一旦发生火灾要清楚掌握火灾发生和发展情况,为领导提供准确科学的指挥依据。
四是按照分片包干方案,村干部“三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责,在主要进山路口要设卡,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登记,通过发传单口、口头告知对方不能野外用火,并收缴火种。在重点部位、重要地段要加派人员,严防死守。村书记、主任原则上不得离开本村,并要组织15至30人的义务扑火队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本镇成立了督查组队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脱岗、漏岗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村、场要派出森林防火宣传车全天候对森林防火宣传。
六是由镇纪委监察所、镇委督查室、镇政府督查室、镇林管站组成联合督察组到各村、场督查,发现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并全镇通报。
七是一旦发生火情,一定要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查清起火原因,对火灾肇事者严惩,绝不姑息。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地森林防火工作由党委书记、镇长负总责,村里由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
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全面负责,乡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年森林消防工作再创好成绩。
工作职责
(一)乡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和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抓好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防火经费。
2、督促各村抓好护林防火工作。
3、统一指挥扑救灾火工作。
(二)乡森林防火办公室主要职责
1、防火期(xx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内监督乡值班人员值班,检查值班记录,并作好防火工作日志(巡逻日志)的填写。
2、开展防火宣传,落实防火措施,组织乡野外用火巡查队巡逻和督查各村做好防火工作。
3、一旦接到火情报告,立即通知相关村并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扑救。
(三) 联片领导主要职责
1、负责所联片各村及时落实好各项防火工作任务,把各项防控责任加以细化,落实到人,落实到林地,落实到山头。
2、所联片发生火情时,要亲自到现场,组织人员扑救。
(四)联村干部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所联村防火各项工作。
2、遇高火险天气必须到村,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3、所联村发生火灾时,联村干部必须到现场组织扑救工作。
(五)村干部主要职责
1、防火期内,宣传防火知识,提高村民防火意识。
2、部署落实本村护林防火工作,建立村护林防火工作台帐,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全面落实护林防火各项措施。
3、安排村干部轮流值班,并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督促护林员坚守岗位。
4、护林防火关键时期,村书记、村主任及村两委会干部必须与护林员一起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5、一旦有火情要立即组织人员上山扑救,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并确保扑火安全,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协助县乡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六)村森林防火检查点工作职责
1、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宁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和有关森林防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
2、村森林防火检查点要对过往的行人和车辆认真进行防火检查。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检查点人员的检查。要把进山人员的人数、入山时间、地点、入山理由、身份证明、作业性质等一一进行登记,可作为追查依据。
3、在检查中发现有打火机、烟花爆竹、千张、蜡烛的,一律收缴,禁止一切火源带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4、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七)村护林员主要职责
1、护林员要按时上岗。专职护林员除雨雪天外,每天要到所辖地段巡视山林,检查进山群众,坚决制止野外用火,并记好巡山记录。
2、一旦有发现火情要立即汇报,组织扑救,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配合乡防火办和县森林公安做好查处工作。
(八)乡村扑火队主要职责
1、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平时加强训练,提高整体扑救能力。
2、接到火情扑救命令,迅速集合出发,不得贻误,要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扑灭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考核内容
(一)乡党委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奖罚责任制,专项列入经济社会责任制考核,与乡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在清明节期间,每发生一次森林火灾的,给予一次督查通报,并扣发奖金200元;扣联村干部奖金200元。
(二)乡党委政府对发生森林火灾村,要查清责任,发现有渎职、失职行为的,按照《宁海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乡森林消防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管理与监督,开展对乡政府聘用护林防火巡查员的`督查考核力度,要求护林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住各类野外违章用火,做到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在监督管理中,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100元工资,发现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四)因上坟祭祖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将其祭祀的坟墓搬迁至当地生态公墓区,逾期不搬的,由乡政府会同县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予以平毁,并对肇事者依法从严查处。受害面积30亩以下的,可以拘留的一律拘留;30亩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查明肇事者的森林火灾,除林木损失赔偿外,扑火人员的工资和生活补助费、车辆费、森林复绿等费用由肇事者支付。
(五)乡机关、乡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要模范遵守县政府有关规定,自觉执行《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精神,违者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党纪政纪的责任。
(六)公安派出所、乡森林消防办公室、乡综治办公室坚持依法、从严、从速的原则,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打击力度,起到警示后人的作用。
村干部奖惩办法
(一)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村干部日常考核工作,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要求村干部作为主要工作来抓。
(二)对护林防火工作实行党政同责,落实一票否决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防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在护林防火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经济处罚、党政纪处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对护林防火工作未引起高度重视,未认真传达、执行上级有关精神,隐患排查等工作不力的。
(2)未与傻、痴、呆、疯等弱智人员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护林防火责任不落实的。
(3)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未开展或未书写、翻新防火标语,村规民约未制定或存在盲区、死角未执行的。
(4)未按要求建立村义务扑火队、未组织开展扑火安全常识培训、未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和机具;发生火灾扑火队员无法及时到火场扑救或组织扑救不力的。
(5)发现火情,缓报或瞒报超过半小时;发生火灾后,贻误最佳扑火时机,未迅速组织扑火队伍和村民进行扑救的。
(6)所在村一年内发生多起野外违法用火、火警或发生重大火灾的。
(7)因扑救火灾造成伤亡的。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由于这个节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是人们纪念先烈和祖先的重要节日,村民烧纸钱香烛的风俗习惯现阶段还难以改变,这种纪念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近几年遇干旱天气造成森林火灾频发,为了有效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林区、平安林区,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今年的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坚持以防为主,防扑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的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率100%,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为绿色湛江、平安湛江、和谐湛江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20xx年白沙镇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白沙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提高本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成员如下:
总指挥长:
指挥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经济办。办公室主任由林志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森林防灭火领导责任制落实工作
1.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落实贯彻《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明确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2.落实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真抓实管,把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全年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点,及时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活动。
3.落实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村委会、机关单位督促辖区内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落实清明节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落实防火设施设备,严格管理经营区域用火,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保证森林经营区域内的防火安全。
4.强化监督监管职能。清明节是一年中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各村委会、机关单位要重点督查对辖区内森林火灾频发部位的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对各地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5.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准备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物资,并建立联防救援机制,落实后勤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火案查处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及时组织力量集中侦破,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分子。
(二)加强值班调度
清明节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与地方消防救援大队密切联系,有序处置火情,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全面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林场、苗圃:
近期,我省气候干燥,刮风天气居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尤其是进入三月份以来,林下可燃物的增多和农事生产用火的增多,使森林防火面临着异常严峻的形势。今年以来,我省发生的森林火灾已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我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截至目前也已处置了11次森林火警。
____年3月8日,省林业厅在全省范围内专门组织召开了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3月9日,省____勤俭在中共____省委办公厅《要情快报》中亲自批示:要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提高警惕,加强巡防,早发现,早扑灭,强化责任,及时处置。
请各单位按照领导批示,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务必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
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一定要解除麻痹思想,认清当前极为不利的气象条件和森林防火力量不足、设施落后及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等严峻形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严明纪律,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保安全、保稳定的大事来抓。
据统计,今年春季我省发生的森林火灾中,95%以上的火灾是由于人为因素违规野外用火造成的。所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坚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重点环节抓实抓好。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凡在森林防火区开展农事用火、生产用火、野外勘探等活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各乡镇一定要对辖区内所有行政村发布戒严令,开展巡逻检查,严禁烧秸秆、烧积灰等所有农事用火和生产用火,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实行封山防火。同时要加强重点人员的监管,对智障、呆傻等特殊人群,各乡镇要摸排登记,逐一落实监护责任人,林业部门要在生态区、风景区等重点林区加强宣传,设置警示标志、投入重兵,严看死守,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
各乡镇和相关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调度,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每一位工作人员通讯畅通,各乡镇尤其要督促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状态。做到一有火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在森林火灾扑救中,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群众扑火时要有现场指挥员,积极向群众宣传扑火经验,告诫他们不要直接扑打火头,做到统一指挥,科学施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
只有从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加大辖区内森林火灾防控力度,县政府将开展责任倒查制度,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要严格追究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森林公安派出所要加大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坚持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严查火案、严惩火灾肇事者,坚持快捕、重罚,保持对野外违法用火的高压态势。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国土生态安全,事关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林业经济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各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认真分析、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的做好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为早日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和完成“三年植绿”大行动做出应用有的贡献。
当前,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确保秋冬防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通过广播、短信、公开栏、宣传标语、宣传单、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开展以大力宣讲《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大力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常识为主要内容,以林区内生产人员以及林区游客为重点对象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1、《森林防火条例》宣传:各单位应深入到村落、厂矿、作业点,积极开展送《条例》下村活动,在全镇形成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环境和浓厚舆论氛围,使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及林区单位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的"责任,提高社会防火意识。
2、野外用火安全规定宣传:针对秋收冬种和秋冬季造林地准备,野外火源大量增加的情况,各单位应重点宣传野外用火审批相关规定和违反制度要受处罚等规定,宣传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计划烧除的实施规程,引导群众有计划地进行烧除,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3、防火宣传牌和标语宣传:在205、319国道挂森林防火宣传条副5付,设置在林缘边的企业和林区内的厂矿及作业点,由各责任单位在显眼处设立防火宣传牌;各村村委会要在路口、人员集中区、景点设立宣传牌或防火标志,在公开栏或显眼处张贴标语,要求小村张贴10张以上,大村张贴20张以上,应张贴到各自然村。
4、电影影前宣传:刻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常识、野外用火有关规定、扑火安全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VCD片,利用各村电影巡回时机,进行影前播放宣传。
5、广播及宣传车宣传:活动月期间,每个赶集日开放广播2小时以上,出动宣传车7天次以上,包村干部、村主干、护林员、巡罗队!点包片在扫墓高峰期应该在路口、重点地段宣传提醒扫墓村民。
6、森林防火宣传:中小学校应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加强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教育,防止学生在野外玩火行为的发生。
7、禁火令发布:根据森林火险情况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及时发布禁火令,重点地段重点管制,加大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监管力度,包村干部、村主干、巡罗队包点包片加强护林巡山管护,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确保中秋森林防火安全。
8、巡逻队野外巡逻:镇森林防火巡逻队做好出巡准备,于“中秋”重要节日和高火险期间深入田间、地头往返巡逻检查宣传,抓野外违章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
9、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和演练:对镇村两级扑火队员和镇森林防火巡逻队员进行扑火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开展野外扑火演练,提高科学扑火水平。
10、其他:改变传统习俗,提倡文明祭扫,扼止野外用火陋习,大力宣传文明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通过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措施以及灾后赔付程序等内容,确保森林火灾保险这项利民惠民政策能落到实处。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村党政领导负责制和包村工作组督导制。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分包行政村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区域的森林防火负直接责任。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乡、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乡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扑火队,各村也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并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报告。
四、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五、加强值班制度。乡、村要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手机不得关闭。
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放火拉荒,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凡未经批准放火拉荒的,一律以纵火情节进行处理。
七、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事发后组织扑救等情况,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拒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的,由乡纪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炎时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亩以下,村第一责任人向政府写出检查。
(三)发生两起森林火灾或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对村第一责任人参照有关规定处理,直接责任人建议辞职或依法罢免其职务。
(四)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大损失的的,查明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无故脱岗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接到森林火警无特殊原因未赶赴现场参与扑救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六)因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视情追究学校领导、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的责任。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失常人员引发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如遇重大森林火灾,及时对人员进行疏散,科学分析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尽可能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森林防火工作直接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和包村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完成好的村、部门和个人,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森林火灾发生后,凡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经确认举报线索属实的给予300元以上奖励。
举报电话:67386238
清明节期间群众上坟烧纸、扫墓、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严防森林火灾,建设美丽洛江”专项活动(泉洛森防指[20XX]19号文)要求,结合省、市、区森林防火相关精神,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实际,着重按照“防火责任、火源管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扑火指挥”等五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实施,以全面提升我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力,促进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马甲”及马甲小城镇试点建设做出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要针对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各项防范工作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实行挂村领导带队分片包干制度,镇下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的层层落实责任制,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凡因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以及发生火灾后指挥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清明节期间,我镇将派出专门的森林防火督导组,到各村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切实加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森林防火氛围
镇林业站继续出动宣传车到各村进行巡查广播,各村护林员要开启村村通广播、开辟森林防火宣传专栏,要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为重点,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各村的主要路口要设置森林防火宣传布条,每个村的宣传布条不少于2条。学校及时开展对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通过大张旗鼓的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四、进一步加大巡防巡查力度,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
(一)加强护林员巡山,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1、是重点做好日常巡查: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全体护林员必须上山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2、是重点时段督查:镇林业站要对护林员巡山和扑火队伍待命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
3、是重要部位严查:镇下村干部、林业站要提前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风景旅游点、山林周边、坟场周边等。
4、是做好重点人员的监护工作:各村上报痴呆、精神病人名单、监护人名单,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管护。
(二)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杜绝一切火源上山。林业站、各村要总结前三年设卡经验教训,合理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镇政府将于4月3日至6日组织人员(由森林武警、派出所、镇政府、执法中队、村干部抽调上百人员组成)在二甲后坂、双溪口路口、梧峰炉田路口、马甲洞顶路口、新庵公墓区、新民片大深埔路口共6处设卡。我镇除设立镇级检查站外,各村要在各自进山路口或重点部位设置村级检查站,以达到杜绝将烟花、爆竹等火源带上山危害森林防火安全的情况发生。
(三)要做好火情监测,坚持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确保一有火情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使森林火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严阵以待,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镇林业站牵头建立镇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和规范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制定镇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和检查管理制度,确保应急需要。建立不少于50人装备的应急物资储备库。
各村要按照森林防火预案中的职责要求,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区级扑火队和村级扑火队要全部到岗到位,进入战备状态,严阵以待,做好应急扑火的准备。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村主要领导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特别是分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各扑火队必须服从领导指挥调度。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放在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的首要位置,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六、进一步强化防火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通信通畅
清明节期间,镇林业站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的发生。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各村要成立一支扑火队伍(森林面积超3000亩的30人,森林面积3000亩以下的20人),并将名单、联系电话上报镇林业站。镇林业站要将区级扑火队伍进行分组,结合我镇实际,服从领导指挥调度,到指定地点待命。(拟在新民片大深埔、娘宫路口、梧峰村部、马甲镇政府四处待命)
(二)落实经费保障。及时下达清明节期间防火经费补助(森林面积超3000亩的3000元,森林面积3000亩以下的2000元),各村同时结合本村实际配套相应资金。对清明节防火工作实施开展好的村,将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凡对实施工作塞责应付,未如期达到实施工作目标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镇林业站、各村要配合区森林公安和区林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力量加大清明节期间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从快从严处理肇事者,并将案件查处情况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及时向群众发布,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方的效果。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1个指挥部办公室,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另成立7个应急小组,即火场指挥组、扑救组、宣传报道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助组、灾后生产自救组。
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略)
指挥部办公室设于党政办。主任:程容添(林业站负责人),副主任:陈万新(党政办负责人)、朱卫星、朱角亮、杨伟东(林业站副站长),成员:全体党政办和林业站工作人员。办公电话。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办公室主要职责: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3、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5、加强值班备勤。
第一组火场指挥组由郑惠坚副书记、林树脉、曾吉永、冯建坤委员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火场指挥组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第二组扑救组由邹运河、曾伟平委员、罗建文副镇长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积极召集各村干部当好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
第三组宣传报道组由朱燕珍、吴汉军委员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第四组治安保卫组由何显明(委员、副镇长)、张己锐委员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协助做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转移。
第五组后勤保障组由朱四平委员、陈惠强工会主席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
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第六组医疗救助组由黄建煌副镇长、曾锦煌委员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第七组灾后生产自救及善后协调组由刘建雄委员、杨浩涌书记助理负责,组成人员详见附件四《多祝镇机关应急小组名单》。
灾后生产自救及善后协调组主要职责:组织人员深入灾区,对工业、农业生产救灾复产,组织灾区企业和农村的生产自救;提出恢复生产计划,并报镇政府、县镇府;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区森林防火机构报告,村干部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火情地点、掌握火势情况、及时向镇府报告火情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镇府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普及防灾减灾和群众自防、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提升全民应对森林火灾的能力以及防灭火业务知识和科学指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和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努力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工作格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森防指总体部署,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不断创新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加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的氛围,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深入人心。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塞罕坝机械林场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林区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事迹等。
(二)重点区域
要在农林交错区、偏远山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人流密集地段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宣传。
(三)重点时段
在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2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人(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5.12”防灾减灾日,以及春节、元宵、清明节、庙会、五一、国庆等森林防火特殊时段,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塞罕坝机械林场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二)大力宣传贯彻《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及《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全县森林防火部门,要通过培训、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禁火令》,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禁火令》的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指导性。要充分利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单(册)、宣传板等方式展开宣传,增强全社区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三)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布设密度
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宣传碑(牌)的修缮和增设工作,加大布设密度,林区公路、高度路旁及重点区域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宣传标识要做到外形统一美观,内容规范醒目。在林区重要入口、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等都有设置本辖区森林火警报警电话,要加大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宣传标识和森林防火预警信访旗的设置密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好森林防火。
加强“防火码”推广运用,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设置清晰“防火码”便宜扫码登记,加强值守和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方能进入林区。
(四)认真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按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11条,每年2月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面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五)积极开展好“森林防火八进”活动
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园、进企业、进景区的“八进”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特别是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要联系协调教育部门在防火期组织“六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主题班会、出一期图文并茂的森林防火知识板报、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印发一封《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发放一张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卡、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
(六)加大对护林员的宣传培训力度
加强护林员履行防火宣传职责(配备小喇叭),将防火宣传工作带进村送到户,确保带动一片、宣传一片、实现全民依法用火、安全用火。
(七)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先进典型的宣传
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县森林防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反映森林防火人员长期驻守艰苦环境、尽职尽守的感人事迹,放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