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规范我旗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和带案下访工作,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中办发[20xx]3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全旗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三、本制度所称的接访下访是指党政领导干部日常定期接访、关键节点每日接访、疑难复杂问题带案下访的“两接访、一下访”的领导接访工作制度。
四、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要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
五、全旗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月安排一天以上时间接待群众来访,每季度下访一次以上;苏木镇(场)党政领导干部,每周安排一天以上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其他党政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作出接待群众来访安排。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适当增加接访次数。
六、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实行定期接访为主,定时约访、及时接访为辅的原则。
(一)定期接访,即在规定的时间和固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
(二)定时约访,即对疑难复杂的、反复上访的以及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有针对性地定期进行约访;
(三)及时接访,即对群体性、疑难复杂及缠访的信访突出问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及时迅速进行接访处理。
七、党政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实行定期下访为主,随时下访为辅的原则。
(一)定期下访,即党政领导干部选择带有共性、普遍性的信访问题定期进行下访;
(二)随时下访,即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深入问题发生地随时开展带案下访。
八、全旗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安排和带案下访的工作安排,由旗信访局负责协调组织;苏木镇(场)和旗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安排和带案下访的工作安排由所在地区和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部门协调组织。
九、党政领导干部接待日的当天,接访领导如有事外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接访,应提前报告主要领导,或协调其他领导以保证当日有领导接访。
十、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安排,通过现场、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定期公示。公示地点:旗信访局接待场所、东乌旗信访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内容:接访党政领导干部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时间、地点、形式等。
十一、党政领导干部统一在旗信访局接待场所接访。根据信访案件责任权属,旗各单位要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达到旗信访局接待场所配合接访,对来访20人以上的群体访原则上要求主要领导到位。涉及苏木镇(场)责任的,各苏木镇(场)视情况安排人员及时参与接访。
十二、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旗信访局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建立档案资料,做好接访、登记、办理等工作;苏木镇(场)和旗各单位也要相应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和案件办理工作,并每月总结后向旗委、政府报告,同时抄送旗信访局。
十三、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中,如遇重大疑难问题,可采取定期约访和带案下访的形式继续跟进办理。
十四、党政领导干部带案下访要深入问题发生地及时按期开展带案下访。
十五、党政领导干部带案下访要选择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问题或案件,尤其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敏感的突出问题。
十六、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受理的信访案件以及带案下访的信访案件办理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领导干部接访案件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要及时向相关领域主管领导移交、超越职权范围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坚持“一岗双责”和“领导包案”的原则,党政领导干部要做好分管领域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严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疏导、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责任。
(三)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和“就地、及时办理”的原则,党政领导干部要加强接访案件办理的全程管理和监督,依法按政策及时办理,确保案结事了、息诉息访,严禁推诿拖延、矛盾上交。
十七、旗信访局定期对全旗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进行通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复进京赴区到盟上访、发生群体性事件或个人极端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
全市信访总量连续5年保持下降态势,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去省赴京上访和恶性事件;市和所辖7个县(市、区)全部实现省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在全省率先实现平安市、平安县(市、区)创建“十一连冠”、满堂红……
成绩的背后,凝聚的是全市上下长期的努力,以及对体制机制的创新与发展。近年来,嘉兴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不动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不动摇,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揽,着力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层层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有效促进了信访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回顾全市信访工作,三大特色可圈可点:
一、以信访接待日为依托,着力畅通调处渠道
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领导下访工作,并指出,这是一项一举多得的有益创举。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探索研究,不断深化这项工作,切实把这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做实、做细、做好。对此,嘉兴市不断坚持和完善市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下访约访、领导包案等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推动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一是领导接访制度化。自1984年3月,我市建立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以来,市领导及相关市级部门负责人已连续33年于每月15日在市信访局联合接待来访群众,即使节假日也从未间断,从不改期。2004年又增加了律师陪同接待,并建立了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参与接待日制度。目前,每月15日集中在市信访局联合接待群众的接待组已达10个。
二是领导下访常态化。始终坚持把领导干部下访作为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的重要途径。每年,部署开展市、县、镇三级领导干部下访约访活动,面对面听取信访群众的诉求,千方百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困难。通过领导下访,一些重点、热点信访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和缓解,减少了越级上访的发生。
三是包案调处精细化。每年年初,根据来信来访及排查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厘清“责任清单”,对重点和疑难信访案件逐一落实市领导包案调处,做到一事一策,精准发力。市联席办每月进行梳理汇总,及时通报情况,分解落实任务;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包案化解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如今在嘉兴,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成为常态,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面对面听取诉求,千方百计“解民忧、化民怨”,充分展示了党的诞生地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
二、以县委书记大接访为载体,着力推动事件解决
下访接访的过程,既是解决群众诉求的过程,更是调查研究的过程;既是广泛集中民智的过程,更是实现科学决策的过程。除了嘉兴市级层面,嘉兴下辖各县(市、区)也把大接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一把手”亲自挂帅,党政领导全员参与,创新接访载体,有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一是领导主动参与。各地明确党政“一把手”是大接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大接访活动负总责,在此基础上,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形成“一人牵头,分解落实”和县、镇(街道)、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在桐乡等县(市、区)推行每月下访制度,党政领导每月10日、15日、20日定期到镇(街道)下访,在一线了解情况、落实责任、化解问题。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把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信访积案化解和信访稳定三项活动载体有机结合,接待领导做到包接待协调、包督查督办和包处置稳控,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平湖市领导以“民情工作日”为载体,以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专题会商和现场办公等形式亲自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事项。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联动开展干部下访大督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大化解等专项活动,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工作实效。嘉善县创新并完善了县级领导巡回下访、部门领导分类接访、镇级领导随时接访、村级干部上门走访、县镇领导预约接访“五访联动”机制,海宁市率先推出了群众选领导、领导选案件的“双选”约访模式,切实为化解各类信访问题搭建了平台、畅通了渠道。
在嘉兴各地,接访下访方式在不断创新,各级领导干部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主动下访,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之事当家事,真情投入,下足功夫,化解了一大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抓手,提升源头化解能力
基层是群众信访的源头,又是解决信访反映问题的关键。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强调:在信访工作中,基层干部应该把好第一道岗。正是在这一理念的引导下,全市各镇、街道(部门)在实施每月15日市、县、镇三级联动接待的同时,通过民情分析、多方联动、创新实践等,切实做到民情及早掌握、源头提前防范、工作先行推进、矛盾一线化解。
一是及时分析民情。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半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汇总,记好民生台账。各县(市、区)、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民情分析会,对上报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化解措施。同时,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干部走村入户了解群众需求,记好《民情日记》,定期汇总情况,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化解方案,变被动为主动。
二是一线化解矛盾。建立健全信访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滚动排查、监测预警机制,最大限度做到信访问题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特别是自2004年以来,全市镇(街道)综治司法信访联动中心实现全覆盖,依托该中心,以综治、司法、信访三部门为基础,纳入劳动、国土、农经、计生等部门,实行集中统一办公,工作在一线开展、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有力推动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三是创新调处载体。积极探索基层信访工作新途径,组建“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建立了“六六群众工作、两代表一委员接待群众、全员维稳、访调对接、律师参与、百人信访评议团、民情联络员”等基层工作机制,融信访工作、群众工作、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为一体,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助推矛盾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各级领导干部在接访下访过程中,认真检查指导基层工作,促进基层工作的开展与落实。经过多年来努力,全市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有效,既构建起了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沟通交流、调处矛盾纠纷的良好机制,又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信访工作大格局。
在嘉兴,我们的领导干部下去多了,基层群众上来少了。一个个社会矛盾得以调和、一件件信访积案得以解决,可以说,这既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持之以恒,认真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的生动实践,也是接访下访制度落地生根结出的丰硕成果。
为进一步了解村情民意,畅通信访渠道,完善联合接访机制,切实把群众诉求解决好,把群众权益维护好,把群众情绪疏导好,按照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工作原则
1.坚持一把手亲自接访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负责人,要亲自接访、下访,并组织和带动班子其它成员积极开展接访、下访。在接访、下访中要认真听取群众诉求,敢于面对矛盾纠纷,积极协调解决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接访、下访中,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本村、本单位信访问题,同时要对跨村、跨部门信访问题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防止推诿扯皮。
3.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地解决信访问题。凡诉求合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信访事项,要依法按政策及时予以解决。对应当解决但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要做好说服
教育和劝解疏导工作。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不能突破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解决而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
4.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规范信访秩序并重原则。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工作程序,畅通信访渠道,确保群众能够就地顺畅反映诉求,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在当地及时解决到位。要广泛宣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进行信访活动。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对无理闹访、缠访、和非正常上访行为以及挑头煽动和组织聚众上访的重点人员要坚决予以处理。
二、建立规范有效地接访、下访工作制度1.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1)落实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坚持定期接到群众来访,定期批阅群众来信。乡党政主要领导每周要利用一个工作日,主要接待各村、各单位难以解决的非正常访。集访、重复访等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其他乡领导干部也要每周至少安排一个工作日接访,重点协调解决处理自己分管功能工作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各村各单位要做到随访随接,就地处理问题,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安排两次接访,每周要有一名班子成员值班接访。及时处理各村各单位疑难信访问题。
(2)规范领导干部接访程序领导干部接访要采取现场接访、多名领导共同接访、多部门联合接访等形式。接访前要从方便群众出发,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接访者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和形式。领导接待工作坚持逐级有序接访的原则。凡是上一级领导接访的一般应有下一级的处理意见,确保信访过程组织得力,程序规范。
(3)确保领导干部接访接访取得实效乡领导干部参加接待前必须充分掌握政策,吃透访情,有的放矢。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定案解决;对需要例行一定程序才能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要统筹协调做好安排,需要有关部门协调的要明确责任时限,限期解决。对因政策和客观条件等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讲清政策,表明立场,充分做好上访人的思想稳定工作,落实好稳控责任。
2.建立领导干部长期下访制度
(1)提高认识,自觉做好下访工作
开展经常性下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畅通信访渠道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干部下访工作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
素,要深入群众与群众,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特大事件不出县”的目标。
(2)深入基层,积极开展下访活动
广大干部要坚持开展长期下访、定期下访和特殊时期集中下访等多种下访等多种形式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下访活动与领导干部包片抓点工作相结合,实行“一岗双责”,各村、各驻乡单位要把下访工作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深入基层,掌握民情,及时化解处理下访排查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要定期回访。乡领导要全面了解各自包村的基本情况,对下访中发现的重点疑难问题,要及时帮助村干部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全年下访时间不少于90天。
3.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和“汇集研判,任务交办,协调各方,奖惩督办”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1)完善定期排查制度。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建立排查化解台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做到急事即报、特事快报,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完善定期会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汇集研判,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处理解决时限和要求。对疑难信访事项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化解处理意见,逐一妥善处理,对本级职权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乡党委、乡政府。
乡综治维稳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例会。对各村、各单位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汇总收集,分析研判,落实领导包案制。
三、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方式方法
(一)公示。乡党政领导接访群众公示形式由乡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各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方便信访群众了解和参与。
(二)接访。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定点接访是指在固定的接访场所面对面接待来访人。重点约访是指有针对性的约请信访人并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带案下访是指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地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三)包案。对群众反映那个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实行
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对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包案的领导干部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包案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落实。要把领导干部接访的重点定位在“是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领导干部接待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内的工作台账,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
四、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例会,综合研判形势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探索建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信访评估制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引导干部把精力和注意力放在基层,乡党委将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
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要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纪委要对不履行职责、不认真解决信访事项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信访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根据省残联《关于印发<省残联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的通知》(川残办〔2020〕46号),建立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长效机制,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活动,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残疾群众,切实维护残疾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将问题化解在基层。为实现信访事项结案率和息诉罢访率大幅度提升、越级集体访率下降提供保障;提高领导干部化解社会矛盾、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责任主体
市残联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等领导干部。
三、接访规定
(一)接访时间。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时间由个人自行确定,确定后告知维权科备案。党组书记、理事长每季度安排一次约访或下访,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两个月至少安排一次约访或下访。各科(室)负责人每月至少安排一次约访或下访。
值班领导干部要准时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因故不能到场的,要提前商请其他领导代替接访。
(二)接访地点。公开接访地点为市残联会议室。
(三)备案上报。按照要求,每季度将接访领导干部姓名、职务、分管工作、接访时间、接访地点等情况上报达州市信访办。
(四)包案处理。对接访领导干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由本人包案解决,一包到底,直至罢访息诉。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可给予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科(室)及时办理;对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和研究处理的问题,可提出意见,责成有关科(室)及时处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可提出处理原则与思路,交由党组会商议解决。包案领导干部要尽快对信访人进行约访或下访,组织有关科(室)认真解决问题。
(五)接访建档。维权科建立市残联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台账和“四单一记录”(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单、交办单、督办单、办结单、接谈记录,见附件1-5)制度,将“四单一记录”和包案领导责任书一并归档保存。
(六)督办反馈。维权科对领导干部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单位通报反馈,防止因信访事项处理不到位,引发重访或越级访。
四、约访下访规定
(一)约访下访范围。领导干部约访下访的重点是:从正常来信来访中筛选出来的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已经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长期遗留的信访积案、“钉子案”“骨头案”;到省、进京集体访和非正常到省、进京上访反映的信访事项;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其他需要接待处理的信访事项。对到省、进京集体访,主要领导应当约访,协调有关科(室)研究处理意见。对到市、省、进京集访和3次以上的重复非访,主要领导应当约见上访人,对其反映有道理的问题,立即责成有关科(室)解决,并亲自审定处理意见;对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到位仍坚持过高要求的,落实责任人员做好稳控。
(二)约访下访次数。党组书记、理事长每季度安排一次约访或下访,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两个月至少安排一次约访或下访。各科(室)负责人每月至少安排一次约访或下访。
(三)约访下访对象的确定。维权科按照领导分工,提供所分管的科室排查出的重大苗头隐患和到市、进省、进京集体访以及未处理到位的信访突出问题供分管领导参考,或由主要领导视情况确定。领导干部约访下访日程确定后,维权科要事先告知信访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约访下访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率机关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
(四)约访下访其他事项。领导干部约访下访的接待、处理、包案、建立档案资料、督办反馈等规定参照领导接访相关程序执行。
五、基本要求
(一)认真负责接待残疾群众。在信访问题接待处理过程中,为信访人提供政策咨询,详细了解群众的诉求,在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将信访事项分类,梳理有代表性、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或改进。
(二)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紧紧抓住信访事项的重点和关键,着重研究和促进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着重解决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
(三)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对残疾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取得残疾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不合理或无理的诉求,要明辨是非,宣传法规政策,耐心解释和劝导,使其知法明理、心宽气畅、案结事了。
(四)强化教育疏导工作。在认真了解残疾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要切实做好疏导工作,积极引导残疾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对无理缠访、闹访、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我市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列出“时间表”,其中,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一个工作日)为区、街乡镇领导干部下访日。根据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市、区、街乡镇三级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常态化的实施方案》,我市对市、区、街乡镇三级领导干部做好信访工作作出硬性规定。
信访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它一头连着党委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是干部作风的“试金石”。为了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做实“向群众汇报”制度,我市强化信访服务,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明确坚持常态接访。街乡镇每天都要安排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各区党政主要领导每月带头接访1次并安排区级领导每周到信访接待场所接访,市级党政领导每半年包案接访、下访不少于1次,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完善定期下访。建立区、街乡镇领导干部每月下访日制度,将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一个工作日)确定为领导干部下访日,作为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联系人民群众、包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一项重要制度,定期对所包联的信访案件进行下访,接待信访群众,推动问题解决,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定期下访与常态接访由本级信访联席会议统筹安排。
强化带案走访。深化“走百镇(街)入千家,万名党员干部‘四访’”活动,结合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注重包案化解特殊、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对历史遗留的“钉子案”“骨头案”或涉及人数众多的信访积案,要主动约见当事人和属事单位负责人,主动向群众汇报,千方百计推动问题解决,做到“事心双解”、“案结事了”。
为了让制度在执行中落地生根,《实施方案》为落实主体责任拧紧责任螺丝,提出要加强检查。市信访联席会议牵头,市级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督导、暗访、流调等方式,不定期对全市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接访日制度执行、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主要领导带头示范、重点积案化解、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情况,切实推动疑难复杂问题解决。
此外,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接访、下访不担当、不作为和流于形式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
近年来,启东市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工作要求,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约访下访和领导包案等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推动信访问题有效化解.
一、强化理念、完善机制是做好党政领导接访工作的前提.
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土地确权和金融投资等社会矛盾和问题呈现早发多发趋势,并通过信访渠道表现出来.要改变信访问题多发的局面,就必须在处理信访问题上变“被动”为“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解决群众难题.
(一)树立工作理念.启东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召集会议专题分析研究,提出了强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要求,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三大理念”:一是树立抓接访下访就是保民生的理念,积极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和期待,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树立抓接访下访就是促发展的理念,了解民情、汇集民意、集中民智,凝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三是树立抓接访下访就是增和谐的理念,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减少社会矛盾.进一步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接待群众来访,切实把接访下访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一岗双责”.市党政领导按照“常委包片、市长包线”的要求落实“一岗双责”,接待分管范围内的包案对象和突出信访问题代表,牵头协调会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信访事项.根据工作的新变化,又提出了领导干部“精准约访”的工作模式,出台了《启东市党政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工作办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做好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工作的通知》,完善十条规定,明确工作任务、接待地点、接访形式,落实工作责任.
(三)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接访约访工作流程,从信访人申请约访、属地单位材料准备、确定接访时间地点到协商会办,做到一个月内形成化解稳控方案.对突发事件和重大矛盾,做到随有随接、有序接访、规范接访,提高工作效率.各区镇、街道、部门党政领导对辖区内的信访矛盾同步实施精准接访,落实包案责任,化解信访矛盾.
二、搭建平台、规范管理是做好党政领导接访工作的基础.
搭建好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平台是工作的基础,信访部门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的相关工作.
(一)管理专人化.落实专人负责领导干部接访日程、接访时间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提醒,提前一天将约访接访对象预约登记表和信访人基本情况上报至接访领导确认约访接访对象和共同参加单位,让领导有备接访,有针对性解决问题,节省行政资源.信访部门做好每次领导接访前准备、接访中记录(录音录像)、接访后的跟踪落实、档案资料汇总整理、数据录入等相关工作,为信访事项的化解、稳控、打击提供详实的信息资料.
(二)接访制度化.2015年实施一周两次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2016年增加了律师陪同接待,2017年接访领导扩大到法、检两院主要领导,2018增加了市人大、政协领导共同参与接待,确保每个工作日在市来访接待中心均有领导干部约访接访.目前,启东市23个市党政领导干部参与市来访中心轮值,292个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参与镇、街道、园区和重点部门的接访值班工作,领导干部接访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下访常态化.始终坚持把领导干部下访作为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的重要途径,抓好领导干部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主动回访的有机结合.党政领导做到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调查信访案件、亲自研究解决方案、亲自组织工作推进、亲自落实教育疏导、亲自做好跟踪回访,化解突出信访矛盾.通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一些重点、热点信访问题得到了解决,信访矛盾得到了缓解,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用好载体、推动化解是做好党政领导接访工作的根本.
用好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平台推动信访矛盾化解,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通过梳理来信来访、自排和交办积案,列出“问题清单”,厘清“责任清单”.
(一)领导主动参与.明确党政“一把手”是接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访活动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参与,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参与、其他领导配合抓共同参与,形成“一人牵头,分解落实”和镇区、街道、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参与信访包案、接访下访、化解积案活动,每月查阅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月报,定期听取信访案件汇报,提高了其他领导干部的参与度和执行力.
(二)包案责任落实.将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和“三融合”平台登录的信访案件作为领导干部包案接访的主要对象.市党政领导利用信访接待日了解案情、听取信访人诉求、会商会办,做到一事一策,精准发力,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对领导接访不到位,包案不办案、挂帅不出征、接访后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等问题予以责任追究,促使工作真正成为各级领导的份内事、硬任务.
(三)促进问题化解.近年来,启东市级党政领导共约访接访600多批3000多人次,化解91个信访积案,66个新增信访矛盾,市镇两级领导通过精准约接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了一大批突出信访问题,特别是在重大节会期间,通过领导干部接访约访,有效吸附了一批信访群众.
目前,启东市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已成为常态,一个个社会矛盾得以调和、一件件信访积案得以解决,这既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持之以恒,认真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的生动实践,也是接访下访制度落地生根结出的丰硕成果.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确保“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维护进京上访秩序,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全面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紧紧围绕“事要解决”的要求,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接访,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着力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上有新突破。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集中解决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集中解决进京访、进京重复访和进京非访,集中解决一批当前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使群众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信访总量得到进一步下降,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群众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活动安排
1、活动期间,乡党委成员每人一天的接访活动,同时领导和干部负责自己包村信访工作。
2、接访工作原则上集中安排在乡政府信访接待室进行。
3、接访下访采取重点约访、现场接访、联合接访下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方式进行。接访下访前,信访办公室要事先掌握和了解案情,按有关规定做好来访人员的预约和登记工作,并向接访领导报告接访事项的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带头参加接访、下访活动;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具体领导责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工积极参与并组织好分管工作方面的接访下访工作。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围绕工作目标,重点接待和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
(三)充分准备,加强督查。在深入细致地做好对不稳定因素排查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接访下访活动方案,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总结。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有效的宣传方式,加大对接访、下访活动的正面宣传报道,特别要公布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接访人名单等,让广大群众知晓活动详情,让接访、下访活动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为了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群众各类信访问题,规范我街道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和带案下访工作,根据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中办发[2009]3号)和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信访工作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接访领导干部和带案下访领导系指街道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三、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实行定期接访为主,定时约访、及时接访为辅的原则。
(一)定期接访,即在规定的时间和固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
(二)定时约访,即对疑难复杂的、反复上访的以及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有针对性地定期进行约访;
(三)及时接访,即对群体性、疑难复杂及缠访的信访突出问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及时迅速进行接访处理。
四、党政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实行定期下访为主,随时下访为辅的原则。
(一)定期下访,即党政领导干部选择带有共性、普遍性的信访问题定期进行下访;
(二)随时下访,即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深入问题发生地随时开展带案下访。
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干部接访安排和带案下访的工作安排,由街道党政办、街道信访办负责协调组织;
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必须每天安排领导接访,党政主要领导每周至少安排1次接访。
七、党政领导接待日的当天,接访领导如有事外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接访,应提前报告主要领导,或协调其他领导以保证当日有领导接访。
八、街道党政领导干部要经常性安排带案下访。
九、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实行定期公示。公示地点:信访接待场所。公示内容:接访党政领导干部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时间、地点、形式等。
十、街道党政领导统一在街道信访接待大厅接访。
十一、党政领导干部带案下访要深入问题发生地及时按期开展带案下访。
十二、街道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街道信访办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建立档案资料,做好接访、登记、办理等工作。
十三、领导干部接访中,如遇重大疑难问题,可采取定期约访。
十四、领导干部带案下访要选择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问题或案件,尤其要针对群众反映激烈、敏感的突出问题
十五、党政领导接访受理的信访案件以及带案下访的信访案件办理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
(三)坚持“领导包案”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按政策办理的原则;
(五)坚持就地、及时办理的原则。
十六、信访案件的办理程序:
(一)承办部门、责任人在办理信访案件中,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循信访案件的办理程序:
(1)了解原处理情况及依据;
(2)约见信访人,听取其陈述事实和理由;
(4)对证据进行认定、鉴定;
(3)走访相关单位、组织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5)提出处理意见;
(6)书面答复信访人;
(7)落实处理意见;
(8)报结案件。
(二)一般信访案件在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信访案件应在60日内办结;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一时难以处理的重大信访事项,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十七、接访秩序由街道党政办和信访办维护。对不到指定接待场所反映问题的人员,街道党政办和信访办或会同辖区公安派出所共同引导到指定信访接待场所由领导接访。
为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西营门街依照《信访条例》规定,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发扬求真务实作风,紧紧围绕“事要解决”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街党政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约访、下访,着力在化解群众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上有新突破,为全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全街的稳定大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该制度明确了接访约访下访的责任主体为街党委、街办事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规定了每周接访、重点约访、定期下访的具体时间、地点、范围、建立档案、督办反馈、检查总结等细则,
此制度主要包括四项内容: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带头参加接访下访活动;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具体领导责任,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工积极参与并组织好分管工作方面的接访下访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围绕工作目标,重点接待和处理好本部门相关的信访突出问题。
三是充分准备,加强督查。在深入细致地做好本部门、所包村居不稳定因素排查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接访下访活动方案,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总结。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有效的宣传方式,加大对接访下访活动的正面宣传报道,特别要公布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接访人名单,让广大群众知晓活动详情,让接访、下访活动工作在群众的监督之下,使群众真切感觉到街党委、街办事处解决突出问题的决心和信心,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通过建立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将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控制全街信访总量,减少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街营造安定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