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城市初评为契机,突出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方式、创新机制,拓展文明创建内涵,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整改提高,为20xx年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牢基础,做出贡献。
二、领导小组
略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
按照机场统一部署,我部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规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对照《机场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标准》责任分工,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收集整理机场创建档案,包括实施方案、信息简报、新闻报道、会议纪要、管理台账、领导讲话、图片资料、数据统计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员工,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召开会议,层层发动,全面参与。
(二)重点整治、整体推进阶段(5-8月份)
对照《开发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责任分工,特别是承担的实地检查项目,进一步搞好自查、整改工作,对已达标的项目进一步巩固成果,对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的项目查找原因,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治,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1、抓好安全服务检查工作。检查部门安全、服务标准落实情况,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台帐内容是否规范。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反馈相关单位,跟踪整改,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检查机场安全运行管理、安全设施维护、进出通道安全检查等相关工作;检查服务规范、旅客投诉受理反馈、意见征询等工作;检查标志指示牌标准规范、各类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管理维护等内容。
2、抓好环境卫生督察工作。检查环境卫生和绿化情况;主要机场范围内和机场小区、机场在市区工作区域的环境、卫生及禁烟工作,职工食堂、旅客餐厅及候机楼内商家的卫生制度建设情况、所辖员工对卫生制度的知晓和执行情况、卫生设施的使用情况;旅客活动区域和员工工作区域的卫生环境质量,地下停车场车辆秩序以及机场小区的环境卫生治理,确保公益广告宣传数量和质量、迎检工作知晓率达标。
3、落实节能目标。提倡“低碳办公,文明餐饮”的理念,纠正奢侈浪费现象,规范部门车辆管理,完善部门节能举措,全面落实机场节能工作目标。
4、开展文明活动。结合部门培训计划,开展服务礼仪、商务礼仪和行车安全培训;参与文明之星、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具有积极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继续推进文明礼让,文明出行活动;配合做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
(四)立足长效、巩固提高阶段(9-12月份)
各责任部门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凝聚各界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已有成果,弥补各项不足,探索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我部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四、完成创建工作措施
1、加强督查督办。领导小组要制定措施,分阶段,分项目指标开展督查,抓好各项文明创建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完善。
2、密切协调。进一步做好与有关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的协调,形成创建合力。
3、加强考核考评。将文明创建的指标实施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和全市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强化权重,奖优罚劣。
4、加强宣传造势。促进部门内进一步动员,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文明城市创建的。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部署,按照《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见》(邹发〔2015〕5号)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针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创城惠民的执政和发展理念,激发全社会创建热情,拓展创建覆盖领域,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2015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启动之年,工作涉及面广,头绪非常多,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部
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集中学习。努力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贯穿于文明创建工作的整个过程。同时,做好中国梦主题思想、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服务精神、文明餐桌行动等实践活动宣传工作,依托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微平台等各类媒介手段,使之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通过建立示范街、示范基地、示范社区,吸引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投入小、效果好的宣传工作模式。拓展宣传范围,在城市出入口、主要街道、广场、汽车站等醒目位置增设"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运用LED显示屏、宣传牌等多种形式进行标语宣传,广泛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文明交通行动等主题活动,带动学生家长提升文明素质。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刊播创城工作亮点,提高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
(二)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牵头单位:宣传部
工作要求:印发《市民文明礼仪手册》,深入开展"人人有修养,处处讲礼仪"主题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充分发挥志愿者主体作用,广泛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实践活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从文明乘车、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等主题活动入手,从细微之处彰显文明之风,开展文明市民典型评树活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健全"扫黄打非"长效机制,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广泛开展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教育引导活动,在车站、旅游景区等设立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氛围。以"褒扬诚信 惩戒失信"为主题,全面开展"厚道鲁商"倡树行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餐饮服务行业开展"文明餐桌"宣传活动,大力培育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实现社会正能量和主流声音的广泛传播,抑制网络不文明言行。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质量,强化文明单位管理,真正发挥文明单位在创城过程中的推动作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红白理事会等村级组织,扎实做好"三下乡"活动,支持农村文体活动的开展。继续抓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效果。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建设局
工作要求:加大投入,大力提升全县文化馆、规划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实现免费开放。完善老旧城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公共建筑和居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标。疏通消防通道,按照相关要求增设消防栓等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覆盖范围。加强城市夜景亮化建设,对部分无灯路段安装路灯,确保提升城市品质。改造老旧小区内的杂乱架空线,统一做好管线入地工作,美化城市形象。推进便民服务亭、道路防护栏等设施建设工作,为群众提供便利安全的出行条件。做好城市道德广场、道德公园建设,进一步扩大绿地面积。建立志愿驿站,强化志愿服务平台建设,为市民提供便利志愿服务。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动镇街乡村文化广场、文化大院、科普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弱势群体救助机构,重点做好流浪乞讨人群的救助管理,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四)综合整治行动
1、市容环境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城管局
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制度,邀请热心市民、志愿者加入其中,随时将发现的问题汇总至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广场、公园、旅游景区、车站、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备,功能完好。加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的治理力度,确保环境整洁。全力解决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乱象,从细节入手,确保整治效果。做好道路通行质量提升工作,对主次干道进行升级改造。大力做好建筑工地的噪声、扬尘等污染源的控制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全面推行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开展露天烧烤集中整治行动。
2、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教育局
工作要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和健康心理培养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文明行为进课堂教育活动,培养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意识。组织好清明节、六一、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主题活动。加大"经典诵读""小手拉大手""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等活动开展力度,强化德育教育工作效果。发挥校外活动场所作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等相关活动,加大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投入力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关心帮助困难家庭、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开展网吧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等娱乐场所。规范网络环境和出版市场、演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市场协管机制,清理不良网站、有害信息,实现持续化、常态化。整治荧屏声频,严格审核把关,杜绝不良节目的播出播放。
3、社会秩序安全稳定组
牵头单位:公安局
工作要求:加强日常交通执法管理,确保人车各行其道、道路通畅、出行文明。加大对酒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违法违章停车的现象开展集中整治,确保交通文明。对信号灯进行升级改造,对重点路段采取限行措施,招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人员,确保交通高峰期无拥堵现象。划定黄标车、大货车限行区域,加强道路通行管理。对汽车站、公交站点进行集中治理,安排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引导乘客自觉遵守秩序、主动礼让。加强巡查执法,杜绝非法营运、争抢客源等现象。
4、窗口行业提升行动
牵头单位:县府办
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力度,改进工作作风,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制订切实可行的便民措施,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行政窗口单位要营造浓厚文明氛围,开展微笑服务、便民服务,保持积极的精神状态,展示一流的文明窗口形象。公共服务单位要积极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结合自身特点,扎实开展各类文明服务活动,打造服务品牌。办事制度、流程、标准上墙,确保服务场所整洁美观,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做好意见受理和处置工作。各行业积极开展诚信服务、便民服务,建立全方位服务体系,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做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树立服务品牌意识,结合自身行业特点,打造高水准、高质量服务队伍。以服务促文明,开展文明服务典型评树活动,发挥榜样带动作用。
5、市场秩序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食药局
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经营秩序。合理划分经营区域,解决经营区域混乱无序等问题。加强食品流通企业和商场超市的食品安全执法监管,确保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出售的现象。加强集贸市场的治理力度,确保环境整洁,无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和散发小广告现象。对商场、超市、餐饮店等开展全面综合治理,年内全部实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6、"五小"行业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工商局
工作要求:依法开展对"五小"(餐饮店、食品店、药店、美容理发店、经营性娱乐场所)行业的卫生状况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实现持证经营。做好油烟、煤尘、污水等污染物的监督治理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拆除违规搭建、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场所,确保整洁美观。督促、指导公共场所"五小"行业规范经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杜绝不合格产品的流通。整顿和规范餐饮和"五小"行业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商业欺诈行为。落实"五小"行业消防工作责任,确保消防设施功能齐全有效。
7、社区环境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县府办
工作要求: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建网格服务队伍。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发动社区组建群防群治队伍,打造平安和谐社区。全面规范物业服务管理,建立业主委员会,抓好责任落实,探索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住宅小区管理机制。做好社区内公益广告建设,积极开展邻里守望互助、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打造社区和谐的居住环境,友善对待外来人员。做好社区环境整治工作,生活垃圾定时清运,组织业主委员会进行日常督查,确保环境整洁。做好社区内路灯、公益广告等基础设施巡查,及时将损坏情况进行上报处理。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行动方案(7月底前)。各牵头单位根据测评体系和本方案,对照测评标准认真查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8月1日-11月10日)。各牵头单位组建联合整治队伍,对照测评标准,开展全覆盖、无缝隙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开始并长期坚持)。各牵头单位对职责范围内所有站点实行专人包靠,把标准条件作为日常工作要求,建立全天候监控和即时维护机制,努力实现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和标准条件,切实担起工作责任,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形成有力的活动组织保障。要根据年度工作指标分解,制定方案,坚持重点工作与长效建设相促进,结合开展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新闻媒体要迅速跟进,做好综合整治行动的报道,确保充足的宣传篇幅和播出时段,形成对整治工作进度的及时有效关注,做好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的典型树立,形成正面舆论强势。
(二)加大投入力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多方位、多部门的共同参与,要让创建工作取得巨大成效,必须形成完善的投入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开展的资金支持。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多方资金筹措渠道,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更广泛的物质和资金支持。
(三)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将16个镇街和开发区作为一级网格,下属责任区或社区作为二级网格,明确责任领导,建立健全网格管理队伍体系,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文明城市创建的热情。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反馈渠道,利用热线电话、网站、邮箱等多种方式,收集广大群众对于文明城市创建的意见和建议,吸引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
(四)强化督查配合。各部门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发挥各自优势长处,强化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坚持守土有责,不等不靠,迅速行动;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责任考核,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通报督导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进一步落实好创城任务。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魅力、和谐”为建设目标,以全面提高我乡人民文明素质、整体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着眼点,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我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乡域面貌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力争2015年成为文明示范乡。
三、创建标准
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要按照以下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形成工作小组具体落实,能较好地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建设风清气正的公务员队伍;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不断规范政务行为;积极为群众排扰解难、办实事,建设服务型政府,让群众满意。
(三)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法律援助和服务;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管理。
(四)培育规范守信的商贸环境。塑造诚信政府形象,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集乡商贸监管,维护公平竞争;规范窗口行业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风尚。
(五)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发展教育事业,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文化建设和体育事业发展,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扶持社会公益事业。
(六)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完善乡政设施与公共交通,提供便捷、整洁、干净、有序的人居环境;发展卫生事业,健全医疗卫生和公共服务网络,加强食品卫生监管,提高公民的健康水平;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改善乡民生活质量。
(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重视城市绿化,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确保空气污染指数、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水质达标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符合考评要求。
(八)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文明社区、文明村组,打牢文明城市创建基础;积极探索创建活动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办法,增强创建工作活力。
四、实施步骤
按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乡动员大会,制定和印发“创城”工作方案,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分解责任,细化指标,将创建任务落实到人头,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大力宣传“创城”的目的、意义、方法、任务和措施,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根据考核标准和责任分工,逐项对照,全面创建。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对照整改、固强补弱。乡创城办对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分析总结,着力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申报迎检阶段。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程序要求,撰写申请报告积极向上申报。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巩固创建成果,推进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向广度深度发展。
五、重点工作
全乡各办公室在围绕上述任务全面开展创建的同时,今年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着力提高乡民素质,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突出“创三城、讲文明、树新风”主题。一是开展乡民学习文明礼仪知识行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型媒体的作用,以各类乡民学校、各种宣传教育阵地为依托,广泛开展礼仪知识培训,宣传普及二十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民守则和行为规范,形成知礼仪、讲礼仪、用礼仪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志愿者服务队文明劝导行动。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队伍作用,劝导不文明行为,引导乡民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提高文明素质。三是开展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优质服务行动。以创优美环境、建优良秩序、讲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塑造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良好形象。四是开展“六进村(社区)”服务行动。采取部门联动的方式走进社区,开展科教、文体、法律、环保、卫生、生态等方面的服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五是开展假期关爱未成年人行动。抓住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等时机,以结对帮扶、爱心助学、文体娱乐、网吧整治、社会实践等形式,开展关爱未成年人行动,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六是开展“建设文明城市、争做文明乡民”创建行动。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美德少年等评选活动,树立一批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引导居民争做文明乡民。
(二)着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集乡功能。围绕“三区”建设,集中启动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不断提高城市硬件建设水平,为创建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一是进一步加强道路建设。大力实施沿街亮化工程和场镇出口美化工程。对乡主要街路两侧人行道进行高标准硬化,并规划建设停车区域,缓解集乡交通压力。实施“脱靴”工程,消灭乡区所有泥土巷道,大力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二是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大力开展“生态建设进万家”活动,推进园林景点建设和道路绿化、社区绿化、单位绿化,不断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完善标志牌、标志线、护栏等交通设施,合理划分机动车、自行车停放场地证。
(三)着力整治环境卫生,不断改善集乡面貌。以治理脏乱差为切入点,以加强城市卫生管理为主要手段,全面开展卫生治理攻坚行动。一是继续抓好“清洁工程”。整治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实行卫生保洁全覆盖。狠抓小广告的治理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不断完善“门前三包”制度。并形成常态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突出“专项整治”。以集贸乡场专项整治为重点,彻底解决乡场外溢、商贩占道经营、食品卫生环境不达标等突出问题。
(四)着力改善民生,不断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工作要充分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好事、实事,让广大乡民共享创建成果。一是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社保、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温暖群众。二是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各项政务服务制度,抓好政风行风整治,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三是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办好全民健身活动周、社区文化节、青少年读书节,组织好传统节日、重大节日的文化活动,丰富乡民文化生活。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领导,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七、保证措施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事业各个方面。全乡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机制,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创城”的责任感,把“创城”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实践。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创城”的紧迫感,把“创城”工作作为新阶段推动彝族乡平稳发展的重要举措。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在乡党委、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实行乡级领导包保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办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创建中出现的问题。全乡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敢为人先、勇争一流的进取精神,攻坚克难、知难而进,努力把我乡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有针对性地补缺补差,把“创城”工作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乡容环境整治结合起来,着力优化美化城市环境。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在创建中教育人、培育人、塑造人,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把“创城”工作与培育城市文化、塑造城市精神结合起来。要真正把创建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把“创城”工作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党委、各部门要把“创城”工作纳入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服从统一指挥,确保政令畅通。“一把手”要负起责任,亲自把关,务求实效。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乡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全乡“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围绕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任务部署,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具体措施和有关责任人,形成上下一心、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创城”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和要求,宣传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对不文明的行为和现象予以曝光。要加强督查,严格奖惩。要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要把创建活动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加大对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环保、城市管理等社会事业以及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吸引民间资本的投资与融资机制,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确保重点项目经费落实。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x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申报表的通知》(文明为[20xx]17号)文件及“6.13”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乡迎接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20xx年6月13日下午,乡党委副书记立即组织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究,针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14项要求和标准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全乡统一奋斗目标、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制度,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
针对文明委[20xx]17号文件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1.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迅速对全乡农家书屋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务必落实将农家书屋正常开放。
2.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要求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周务必宣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3次以上,培养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深入人心。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针对街道、街道立面,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4.由党政办公室牵头,针对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职能部门,开展一次政风、行风评议,全面清理各窗口部门职能职责,对于未公开的办事流程、注意事项、收费事项进行全面公开。
5.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建立专门群众接待咨询窗口,公示便民服务,安排专人值守便民服务,务必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6.迅速通知学校,立即对校园内外环境进行整改,如:教室、办公室环境整洁,物品堆放;师生行为举止文明,无说脏话、打架斗殴之类的现象等。
7.迅速通知卫生院,要求做好挂号、收费、发药,医务人员着装、佩卡、到岗到位等日常工作,要求医务人员文明用语,务必确保卫生院投诉处理机制高效。
三、加强督导,确保迎检成功
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把创建迎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存在问题较多和工作进展缓慢的村(社区)和乡直各部门,要及时督办,跟踪问效,限期改进。乡纪委对影响和制约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必须一查到底,严肃追究。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5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树立城市良好形象,增强城市竞争力、凝聚力和吸引力,全面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省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文明委、省委、市委总体安排部署和县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创建的理念,着力提升市民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永丰篇章。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创建的根本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城乡建设管理短板,坚持集中力量实现创建任务全覆盖,牢牢把握获得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提名的机遇,通过三年的创建,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人民群众满意的文明城市和美好家园。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全省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下简称《测评体系》)和《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规定的测评标准要求,力争xx年进入全省县级文明城市行列。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为做好今年创建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分段实施、整体推进、全面完成的目标,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xx年2—3月):宣传动员阶段。制订出台创建工作总体方案,成立创建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在各新闻媒体设置专栏、专题,对创建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型、滚动式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对照《测评体系》查漏补缺、明确任务,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
第二阶段(xx年4—5月):创建实施阶段。各乡镇、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测评体系》逐项抓好落实,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专项督查,按期完成任务。县创建指挥部对照责任分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考评。
第三阶段(xx年6月):巩固强化阶段。全面梳理排查,对照省、市文明指数测评结果及失分明细,列出整改清单,组织重点整改,逐项抓好落实。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按期完成任务,确保创建水平再上台阶。
第四阶段(xx年7月—):全面迎检阶段。对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制订具体的迎检接待方案,完善创建书面材料,做好全面迎检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硬件水平
对照《测评体系》要求,重点抓好公园广场、公共绿地、无障碍设施、市政环卫、街巷道路、集贸市场、停车场(位)、文体设施、公交站廊、报栏邮箱、公厕、城市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整修、改造、完善城市功能设施,提升城市品位形象;进行社区环境优化改造,开展环境污染防治等。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1.开展公共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建设优美城市环境。整治城市“脏乱差”,集中摸排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城市主干道、商业街、背街小巷、集贸市场、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公园水体等薄弱环节专项整治,综合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着力改善公共场所、街巷、市场、小区、餐饮店安全卫生环境。
(2)规范城市公共秩序。广泛开展文明礼让、遵章守纪宣传教育,加强道路交通、车站秩序整治,继续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出行”等活动;科学梳理城区道路堵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强化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秩序管理;大力开展公共场所秩序整治,加强对主要交通路口、车站、影剧院、广场公园、学校、超市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监管,组织职能部门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广泛建立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站点。
(3)落实市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大力规范店面、标牌、绿化、卫生等经营和环境,各类市场科学规划、布局合理,禁止店面占道经营,配套完善市政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开展公益宣传行动。
(1)强力推进“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播,拓展扩大公益宣传受众面,把公益广告宣传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人熟知、入脑入心。
(2)在全县推动移风易俗,严格按照行动方案内容和文化小康建设关于“文明新风创建工程”的要求,逐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功能,大力实施文化服务惠民工程,促进乡风村貌不断良性发展。
(3)组织开展公益宣传文艺演出,深入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孝文化公益演出等文化公益活动,积极推动剧团、文化馆等文艺组织开展主题下乡展演,拓展公益宣传方式,提高宣传质量。
3.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1)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体制机制。继续完善以志愿者协会为龙头、以乡镇志愿服务站为链接、以行政村志愿服务队为基石的“县、乡、村”三级志愿服务组织的网络,规范志愿服务运行机制,不断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
(2)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县志愿者协会管理,规范全县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抓好党员、文明单位、社区以及各级各类专业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要求公租人员志愿者注册率达60%,人均年服务时长达100小时以上,每人每月向“江西好人网”推荐身边好人有效条数20条。并列入创城工作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内容。
(3)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党政机关率先示范,带头参加志愿服务,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以扎实的行动举措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困难职工,关爱社会、关爱自然,持续推进法律、文体、科技、医疗卫生进社区活动。
(4)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扎实开展“三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宣传和普及志愿服务的理念和精神,不断形成和巩固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的市民群众踊跃成为志愿者,推动全县志愿服务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5)规范社区志愿服务管理。以社区为创建文明城市主阵地,按照志愿服务的基本流程,建立完整规范的社区志愿服务台账,逐步对志愿服务进行规范化管理。
4.开展诚实守信行动。
(1)深入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快重点行业、重点人群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网络平台建设,尽快实现信息记录动态更新与实时查询。
(2)推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重要作用,促进法治与德治深度融合,加大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力度,确保诚信“红黑名单”发布频率。
(3)探索建立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享有优待的政策措施,营造不敢失信、不愿失信、不能失信的良好环境。
(4)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广泛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日等诚信主题创建活动。
5.开展文明旅游行动。
(1)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筹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制度。
(2)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强化黄金周、节假日、重要时点宣传教育,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常态化。
(3)持续开展主题活动。将文明旅游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评选范围,加大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曝光力度,推动全县范围内旅游新风貌形成。
6.开展道德引领行动。
(1)深入开展“文明家庭”“美德少年”“孝敬公婆好儿媳”“孝敬父母好青年”“孝行永丰·感恩父母”等典型评选活动,强化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孝老敬亲、尊师敬贤、尊长爱幼、友爱兄弟、扶危济困的中华传统美德。
(2)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采取散发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册、公益演出、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定时定期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单位教育和社会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3)扎实开展道德评议活动。精心组织道德模范评选表彰,选树一批群众信服的道德模范典型人物,深化拓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加强对困难道德模范的救助帮扶力度。
(4)打造文明先进典型。抓住系列精神文明创建契机,着力打造一批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以及文明餐桌等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
7.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行动。
(1)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着力培育教育、文化、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重要职能部门常态化的工作品牌。
(2)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借助国家有利政策,落实乡村学校少年宫乡镇全覆盖,发挥乡村少年宫作用,丰富留守儿童精神生活。
(3)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建设力度,落实学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室)布局建设。
(4)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关心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做好孤残儿童、流浪儿童、边缘儿童救助及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8.开展服务提升行动。
(1)优化窗口行业服务。突出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医疗卫生、商业零售、公交、出租车、车站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促进市民对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和行业风气满意度明显提升。
(2)加大社区服务管理。强化社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主阵地,全力打造文明、和谐、幸福、平安“四型”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深化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楼栋创建。
(3)推动城乡共建文明。紧抓民风建设和环境整治两个重点,推动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改旧村工作见到实效;深化文明村镇创建评选,不断引领农村精神文明新风尚。
(三)抓细抓实省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准备工作,提高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分值
1.精准掌握《测评体系》修改动态,及时调整思路重点与推进措施,分级分类开展创建业务工作辅导培训,落细落小落实各创建主体任务责任。
2.规范完善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统筹推进社区、窗口、公共场所、重点单位测评,不断攻克集贸市场、市容市貌、车辆秩序、市民行为、公益宣传等重点难点,定期组织督查,增强各单位迎检迎测工作能力。
3.认真细致、逐类逐项精心准备两个《测评体系》和两个专项考核所涉及的全部创建工作资料、实地考察场所、问卷调查事项等,确保经得起随时随地任何形式暗访测评的考验。
五、重点举措
xx年集中力量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规范公益广告设置。对全县范围内(重点在县城和农村圩镇、公路沿线)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学校、公共交通、建筑工地、窗口单位、银行网点、居民小区等场所,按照《测评体系》公益广告创建要求,设置公益广告,做到符合标准,整体美观大方。
(二)开展“两改一清一拆”行动。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在县城和农村圩镇、公路沿线)持续全面开展“两改一清一拆”行动,改造危旧住宅和旧厂房,清理垃圾和残垣断壁,拆除违章建筑,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提供发展空间。
(三)继续整治户外广告。依法彻底清除城市建筑物的各类广告,集中清理影响市容市貌的庸俗、低俗、媚俗广告和其他垃圾广告,规范临街店面店招、各类牌匾、商业性广告。
(四)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背街小巷、建筑工地、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公园水体、商业街、菜市场等地环境卫生管理,更换补充垃圾桶、隔离栏杆、路灯、盲道等,消除城市管理和基础建设“盲点”,营造城市优美环境。
(五)集中整治不文明行为。统筹各方力量,对闯红灯、乱停乱放、随地吐痰、车窗抛物、乱堆杂物、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在媒体曝光不文明行为,组织不文明行为巡访劝导活动,使社会生活和公共交往中的不文明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六)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对老旧小区开展改造提升,规范物业管理,整治社区卫生,提升社区硬件,改善人居环境。通过开展法律、卫生、计生、家政和心理咨询等社区服务,形成热爱社区的良好风尚和友善相助的人际关系,建设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实行集中办公,全力以赴开展创建工作。县财政安排50万元用于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办公经费,确保创建工作正常运行。县创建指挥部将从宣传、组织、纪检、政法、住建、人社、城管、教育、卫健、财政、市监、林业、水利、农业农村、民政、交通及乡镇等部门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能吃苦等干部组成创建办,抽调的同志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到创建办统一办公。各相关单位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充实办公人员,妥善安排资金,为落实创建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全县各地各部门在创建过程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
(二)建立机制严格奖惩
1.建立创建运行机制。按照《测评体系》要求,结合县城区域和工作职能,建立34大片区和十个专门工作组(综合与资料收集组、宣传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体系测评组、公共安全与交通环境建设组、公共设施与卫生整治组、政务环境创建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市场秩序组、督查组、保障组),分别由县领导担任片长和组长,实行“一块工作、一名县领导分管、一个职能部门牵头、一支队伍专抓”的工作机制。各工作组要制定详细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创建办备案。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创建方案。
2.建立创建督查机制。实行定期明察和不定期暗访相结合,对城区所有实地考察点经常开展专项督促检查,督查中发现问题的以创建指挥部名义给相关责任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督办;若仍未如期整改到位的,创建指挥部领导将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未见成效的,上报县委、县政府。
3.建立创建调度机制。一是建立创建工作月调度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创建办通报本月对34个片区和十个工作组工作督查情况,及时研究和处理创建中的各种问题。二是建立创建工作现场督察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现场督察会,研究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根据县创建办督查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点评、督察。
4.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重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因工作不到位影响创省级文明城市成绩的,将严肃问责,在年底各级文明单位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解表》,逐项逐条落实领导分工,落实责任人员,落实时间进展,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做到不等、不靠、不让,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单位要主动负责,搞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服从安排,抓好落实。要依照“片区管单位、单位管职工、部门管专项”的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保障措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四)营造宣传氛围。围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新闻舆论宣传和各类创建主题实践活动,让广大群众体会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一项关系自身的民生工程,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努力营造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6
为推动教育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教体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的通知》(曲办发[201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创建工作为载体,深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通过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校园内外环境综合整治,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推动我市全面发展和城市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活动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开发德育资源、突出实践环节、营造文化氛围,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协作的教育网络。
2、加强学科德育工作。按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德育目标、德育主题、教学内容、教学策略与活动建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机渗透到教学活动中。组织各学科体现“融入”要求的优秀课例交流展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加强实践育人工作。把参加社会实践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资格认定范畴,着力解决影响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安全、经费、时间、场所等问题,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创造条件。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中小学校园文化巡礼活动,引导学校以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环境为重点,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积极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下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好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和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
(二)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和课堂德育教育
1、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加强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学研究,学校领导定期听德育课,参与研究和指导德育课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对德育教学的兴趣和满意率。
2、增强各学科教学有机渗透德育意识,充分发掘和利用各门课程自身的德育资源,在教学中落实好“情感、态度、价值观” 的课程目标。
3、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研究开发,进行地域文化、传统美德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三)大力推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活动,根据需要组织学生团体心理辅导,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辅导。
(2)建立健全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完善心理教师和志愿者队伍培训管理制度。
(3)加强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课程建设,注重对普通心理现象的研究,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适时实施心理危机干预。落实“治未病”工作理念,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德育队伍建设
1、全面提升全市教师师德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挖掘师德典型并大力宣传,倡导“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精神。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
2、进一步完善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管理工作,举办市级班主任培训班。
3、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聘任、培训等工作。建立和完善校外辅导员制度,选聘热心少先队工作、有经验的人士担任校外辅导员,确定其工作的主要职责和内容,有效发挥其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积极作用。
4、加强由优秀公安干警或其他司法人员担任中小学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工作,制定和落实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规划和方案。
(五)开展“文明校园”评选表彰活动
1、制定“文明校园”评选表彰活动方案,把道德大讲堂、志愿服务队、遵德守礼提示牌、杜绝浪费文明餐桌、网上传播文明、体育艺术课作为主要内容。
2、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全面铺开“道德讲堂”活动,建设示范讲堂,发挥示范作用,把道德讲堂活动引向深入。
3、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努力成为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
4、组织开展“杜绝浪费文明餐桌”主题教育活动,发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
(六)广泛组织“我的中国梦”、“我们的节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
1、制定“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全面开展“我的中国梦”宣传教育,促进学生把个人梦想和民族梦想紧密融合在一起,把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紧密结合在一起,把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2、利用清明节、六一、七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网上祭英烈,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
3、以引导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道德实践,组织“美德少年”、“最美少年”等身边的榜样评选表彰和学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奉献他人的过程中获得道德涵养、培育文明习惯。
4、在广大教师和未成年人中大力推进传承民族优秀品质、做勤劳善良公民的活动。
5、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学生信用档案,使未成年人做到诚实守信和知法守法。
(七)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校园文化环境
1、将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纳入各中小学教学计划,广泛开展背、吟、诵等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提高道德素养。
2、组织开展诵读展演、竞赛交流等活动,完善推进经典诵读的工作机制。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诵读展演活动。
3、抓好优秀童谣、少儿歌曲的创作和推广,各学校充分利用学校网站,上传适合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歌曲、音乐、舞蹈、动漫、视频、出版物等资源。
(八)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健康成长
1、把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安排部署,完善义务教育督导制度,严格落实监督问责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充分发挥学校和家庭在关爱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在校学习期间和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需求,及时相互沟通,对单亲家庭、特殊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给予更多关爱,形成学校与家庭亲情接力、密切配合、有机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3、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城区学生同等待遇,享受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加强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父母(监护人)的联系和沟通,形成教育合力,真正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4、支持特殊教育,帮助孤残儿童勇敢面对困难,和其他孩子一样快乐成长,进一步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九)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拓展和优化校外教育资源
1、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设立家长接待日、组织教师家访等方式,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
2、把学生校外活动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计划,制定学生校外活动方案,主动做好与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的联系工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学生社会实践。
3、以提升学生家长文明素质为目标,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
4、以青少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为主要内容,开展“摒弃陋习、文明随行”活动。
(十)做好第六战区有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文明创建工作合力。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教体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体局局长蒋怀民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孙杰同志为副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政工科,由孙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以保证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工作要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实行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办法,形成创建合力。
2、周密部署,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全局一盘棋的工作局面,把创建工作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三是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逐项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追究责任。四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在硬件创建环境改善、软件台帐资料整理上下功夫,做到“机关与学校互动、学校与家庭互动、教师与学生互动、软件与硬件互动”。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卫生城市”、“摒弃陋习、文明随行”等社会公德实践系列活动,提升广大中小学生的文明素质。要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等。各单位要在宣传栏、广播站、网络中心等阵地定期刊登、播送创建内容,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创建工作人人皆知,在教育系统形成上下重视、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