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区财政局夷财办发[20*]245号精神,按照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乡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按照“规范、便民、廉洁、高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执行力,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所在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等方面的职能,实现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财政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从20*年开始,用3年的时间实施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服务零距离、工作零缺陷、群众零投诉、单位零抱怨、上级零问责”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推进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按照干部队伍专业化的要求,通过学习、培训和交流,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1、确定工作岗位,落实工作职责。
按照财政管理的范围,按照全区统一设置的所长、副所长、办公室、预算会计、资金会计、统管会计、专管员等岗位,定岗定责不定人。根据我所人员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人员岗位,各个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具体量化,做到上岗人员工作职责清楚、工作目标明确。并做好与区局相关股室或二级单位及时沟通,确保区局安排的工作组织到位,落实到位。
2、大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1)在干部职工的学习上,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实行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2天,做到学习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全年有效果,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的方式进行。财政所每月安排专人进行一次专题培训和集中辅导;学习教育与检验工作实效联系起来学习;对照本职工作任务针对性的学习,做到学以致用。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领导要做学习教育的楷模,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比学习比奉献。办公室要组织安排好干部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积极发现、总结、宣传好学习的典型,办好学习专栏,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和窗口作用。三是坚持常抓不懈。学习教育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取得财政工作的重要保证。只有常抓不懈,只有坚持不断,才能实现预期的目标,按照“学习一个专题、调研一个课题、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项工作”的思路,把理论学习同实际工作相结合。
(2)加强勤政廉政学习教育。勤政廉政学习教育是提高拒腐防变,保持先进性的内在要求。以党风廉政建设、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有机结合,采用收看警示教育、电教等活动,教育活动某些方面延伸到家属子女,在全体干部中结合思想大讨论,筑牢思想防线,严格执行财政执法“四制”,抓好“五五”普法,强化监督机制。确保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的各项工作上不出差错,做到“五无”,即领导无违法违纪案件;干部无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单位无安全质量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3)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是新时期做好财政工作的新要求,要通过学习,提高我们财政干部的工作能力。一是积极参加在网上“财政干部继续教育大教堂”和专业技术方面的学习,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能力。不断更新观念,适应时代要求。围绕人才培养工程目标,实现重大突破。即35岁以下的在3年内全部晋升中级职称;36—40岁以下的在3年内取得初级(助理会计师、助理经济师)职称;41岁以上的全部取得初级职称,全面实现人人有职称的高素质队伍。二是提高财政创新能力。只有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才能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要围绕财政工作的职责任务,在财政四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单位文明创建、财政科研调研等方面努力探索,争取在“以钱养事”工作方面推成出1—2个创新成果。三是提高解决复杂问题和处理矛盾的能力。通过学政治,学上级文件精神,学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坚持原则,以务实的作风,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把各种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群众上访和避免群众群体性上访,确保地方社会稳定。
(二)大力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清理财政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简化、规范、便于执行的原则,修改、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在制度建设上不立不能执行的制度。在制度落实上,突出执行,突出检查。
1、修改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简便易行和规范操作的服务承诺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量化考核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责任追究。
2、健全量化考核制度。根据每年财政工作任务,结合岗位职责,从业务工作完成情况、继续教育学习情况、遵章守纪情况三个方面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在人员的管理上始终坚持“一把尺子量人、一种标准对人、一个制度管人”。对完成的数量、时间、质量要求进行量化。进行以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为主设置合理的分值,并实行百分制考核。将考核情况与年终责任制兑现奖、评优表先挂钩,该奖则奖,该惩则惩,做到奖惩分明。经所党支部和所长办公会研究,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通过,财政所成立量化考核领导小组,由所长担任组长,副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并内设纪律纠风小组。其职责是:根据各岗位工作的具体任务、时间、质量等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该扣分的坚决扣分,扣分必须坚持原则和标准,不得感情用事,必须事实清楚,所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记录要记载清楚发生的时间,检查的内容,出(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处理落实结果。
3、切实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乡党委政府、区主管局的领导下,每年认真组织开展3项以上主题鲜明、内容具体的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有载体,干部受教育,活动收实效。在财政规范化建设中,我所确定主题“六个一”,即“每月开好一个会、每月讲好一堂课、读一本好书、搞好一次调研、办好一个专栏、做好一个文明服务窗口”来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确保区级文明单位。
(三)大力推进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财政业务工作按照复杂的事情简单化、简单的事情流程化、流程化的事情定量(时)化、定量(时)的事情信息化的要求,做到规范、明了、有序、高效。
1、统一公开口径。根据全区按统一口径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质量。
2、统一工作流程。一是按照区财政局对各项业务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执行财政业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二是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明确专人,对不完善的业务流程,按照有关文件对“说明书”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三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特别关注业务流程的完整性和上、下环节节点工作的交接手续,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圆满完成。
(四)大力推进区乡事权规范化建设,加强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所直接接触建设项目,熟悉业主,管理便利,方便单位的实际,参与项目的监管、验收、审核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检查制度。对项目检查中的问题,及时向区局报告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建议。
(五)大力推进内部监督规范化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要求,进一步理顺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创新监督工作思路,实行全方位监督。
1、强化内部约束。完善内部牵制约束机制,严格实行印签分管、岗位分设,始终坚持按权限、按制度、按程序办事。避免一团和气、充当好人等不良工作风气而导致工作无法落实和缺乏有效监督。
2、完善内审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内审机制,把业务精通、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干部职工充实到内审小组。要健全工作机制,每季对所内业务活动进行审计。财政所负责人实行定期听取内审小组的审计汇报,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并负责布置、督办和落实。
3、加强社会监督。继续实行行风监督员制度,定期听取社会各个层次对财政工作的建议,并主动征求村委会、乡直单位、各服务中心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乡财政所成立由所长张祯明任组长,罗新、陈玉莲、刘祖亮任副组长,陈天桂、邓尚朝、姚经学、陈家清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纠风督办工作专班,罗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规范化建设工作专班具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范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创建规划,审定实施方案,分解具体任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计划,收集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组织召开动员、督办、总结、评比表彰等,情况通报和督办通报,实施责任追究。
(二)广泛动员,全员参与。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各种办法、制度、措施在认真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争取干部职工的支持、认同和理解,在广泛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形成。一是根据区财政局统一的要求,把政策、精神全面贯彻宣传到全体干部职工,让我们每个干部职工明确开展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抓好对外宣传;二是广泛动员,全员积极参与,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不断完善办法、制度、措施;三是进一步充实财政规范化建设的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活动,达到提高素质、凝聚人心、增进团结的目的。
(三)坚定目标,常抓不懈。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建设的内容多、时间长、任务重、范围广,需要全体财政干部的共同参与,群策群力,常抓常新。一是在创建期间实行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自查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措施。二是采取召开座谈会形式,征集意见和建议。三是研究完善创建工作的办法。四是把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纳入各岗位量化考核项目,严格考核兑现。
五、实施步骤
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活动分3年实施,按照四个阶段逐步推进。
(一)动员阶段(20*年1-3月)。召开动员会,启动规范化建设活动。认真组织学习,明白创建什么,如何创建,要达到什么目标。
(二)起步阶段(20*年4-12月)。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和人员,完成阶段工作任务。
(三)提高阶段(2010年)。实施转段动员,制定第二阶段实施方案,扩大规范化建设规范的范围,基本完成规范建设任务,改变乡镇财政工作面貌,树立财政新形象。
(四)巩固阶段(2011年)。认真总结前两个阶段工作的成绩、经验和薄弱环节,制定第三阶段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回头看,全面整改提高,巩固创建成果。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召开总结会议,全面完成创建工作。
六、20*年工作任务
20*年是实施财政规范化建设的第一年,也是至关重要的开局之年。在实施创建方案的同时,按照区财政局统一要求,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工作动员(时间:3月以前)。组织全所干部参加全区规范化建设动员大会和财政干部集训,正式启动创建活动。
(二)成立组织领导小组(时间:4月10日以前)。财政所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工作人员。
(三)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间:4月以前)。根据本乡实际情况,按照“五个规范”的具体要求,认真细化规范内容和各个阶段的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上报区财政局。
(四)拟定工作岗位及职责报区局(时间:4月15日)。根据区局统一要求,由领导小组召集全体干部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并将讨论意见及时反馈上级。
(五)确定工作任务,健全管理网络(时间:5月以前)。即按岗位落实责任人,落实工作任务,确定联系方式,并分别上报区局各股室及二级单位。
(六)清理所内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时间:6月以前)。
(七)制定分岗位的量化考核办法(时间:7月以前)。
(八)开展调查研究。选择5个带普遍性的课题,采取区乡联合的方式进行(时间:8月-11月)。
(九)进行培训(时间:9-10月)。根据干部职工的要求和管理现状,按照区局要求,组织3次以上的单项业务技术培训。
(十)讨论制定跟班学习方案和岗位标兵评选办法(时间:10月以前)。
(十一)积极配合专项资金管理事权划分试点(时间:10月以前)。
(十二)积极参加“财政干部继续教育大教堂”学习(时间:4-10月)。
为进一步巩固乡镇财政所“两基”标准化建设成果,持续提升乡镇财政所管理基础工作、基本服务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促进乡镇财政更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示范乡镇财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州委、县委相关会议精神。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统一领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乡村振兴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要求
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和“补短板、强基础、抓管理、促改革”的工作要求,以创建规范、高效、廉洁、便民的乡镇财政所为目标,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重点,充分发挥就地监管优势,进一步激发新时代乡镇财政人员工作积极性,通过本年度的最后4个乡镇财政所的示范创建,使全县所有乡镇财政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建引领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理念,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把乡镇财政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按照乡镇财政管理权限,乡镇政府承担创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县财政局负责业务指导。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并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二)聚焦薄弱环节,有效防控风险。县财政局对各乡镇财政所建设及运行情况做好摸底调查,指导、督促乡镇财政所依照创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管理基础不牢、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等薄弱环节,抓实规范建设,有效防控风险,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乡镇财政资金使用和干部廉洁“两个安全”。
(三)注重创建质量,提升创建效果。示范创建过程中,各乡镇要切实注重创建质量,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确保各项内控制度落到实处、发挥作用,持续提升创建效果,高质量完成示范创建任务。通过四年努力,推动全县乡镇财政管理服务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三、创建内容
申报示范的乡镇财政所,应当按照“五规范两完善一加强”的目标和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一)运行管理规范
1、按照“乡财县管”相关规定及县财政局要求,科学编制乡镇财政预算,有效监督预算执行,及时准确编制决算。
2、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规范资金支出审批程序,杜绝支出程序漏洞。确保各类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确保资金安全。
3、确保乡镇财政所在岗人员数量及业务水平可满足日常运行要求,规范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实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坚持互相制衡、互相牵制的原则,加强印鉴管理,实行乡镇财政所负责人、会计、出纳印鉴相分离。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并做到人走柜锁。
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准确,会计账簿真实可靠,会计报告及时完整;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6、乡镇财政所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内部监督检查。
7、重视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防范相关制度,压实各岗位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资产及人员安全。
(二)账户管理规范
8、乡镇财政账户开设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财库〔2014〕45号)文件办理,即1个代管资金财政专户、1个零余额账户。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用于管理核算由乡镇财政代管的预算单位资金、村级资金、保证金等。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县级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做到日终零余额管理。乡镇其他财政账户应按照文件要求撤销归并到乡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对不同性质代管资金实行分账核算。
(三)资金、项目、债务监管规范
9、非财政性资金(如帮扶资金、征迁资金等)应当全部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户,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设置账外账。
10、乡镇各类收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收费政策,禁止乱收费。所有收费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收费票据,不得以任何理由白条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各类收费、代收代缴的各类款项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足额缴到乡镇财政所的银行账户或县级国库,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坐支。
11、乡镇负责实施的项目,应建立台账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建设投资程序,项目资金支出要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拨付款项,严禁超拨工程款,严禁白条报账,切实监督资金使用。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办理竣工决算,并按要求移交项目资产。
12、对发放到户到人的补贴资金建立台账管理,并定期核查;按职责履行或协助做好惠民惠民补贴“一卡通”有关信息核实、发放及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
13、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各类财政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14、严格执行《预算法》关于举借债务的规定,严禁乡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债务,严禁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15、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规定,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乡镇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的通知》(财预〔2011〕564号)规定,切实做好涉农补贴、项目资金等财政资金监管公开公示工作,对乡镇基层站(所)、单位的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进行督导和配合。
(四)村财乡代管规范
16、村集体资金在乡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中进行分村管理、单独核算。建立健全村级报账工作流程规范,严格把关开支范围和支出审批程序。
17、指导各村(居)委会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等。
18、督导各村(居)委会做好村级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收益分配等村级财务情况的公开公示。切实发挥村民理财小组作用,监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五)固定资产管理规范
19、建立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统计管理体系,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实行固定资产卡片管理。
20、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定期清查等管理制度,督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做到账、卡、实相符。
21、指导各村(居)委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做好村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保管、折旧等制度。
(六)设施设备完善
22、按照现代化财政业务办公的需要,配齐必要的计算机、档案柜、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由县财政局组织各乡镇财政所统一采购配备。
23、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和涉密人员应当每人配备1个保险柜,专门存储票证、印鉴、保密文件等重要资料。
24、有条件的乡镇可在办公场所设置惠民服务窗口,统一设置服务内容明示牌、服务指南、意见簿、宣传公示栏等便民服务设施。
(七)信息化建设完善
25、“金财工程”财政内网连接至本乡镇财政所,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动态监控等系统所需要的信息网络齐备,实现省、州、县、乡四级信息实时互联互通。
26、全县乡镇财政所使用统一的财务管理软件,全面实现会计电算化。
(八)加强培训工作
27、建立县、乡对基层财政管理人员、村级报账员定期培训制度。乡镇对村级报账员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人员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培训内容针对当年工作重点和基层实际等进行设置。同时,注重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廉洁纪律培训。
四、创建申报
(一)申报名额。2022年,已向州财政局申报旧州镇财政所、平溪镇财政所、浪洞镇财政所、纸房乡财政所,并获得批准。
(二)申报内容及程序。要求各乡镇出具《示范乡镇财政创建活动承诺书》。县财政局向州财政局作书面承诺书,报省财政厅备案。
五、验收评价及结果运用
(一)县级自评验收。县财政对照州批复文件及《示范乡镇财政创建活动验收细则》,组织力量于10月对开展示范创建的乡镇财政所进行全面自评验收,10月底前向州财政局提交验收报告,申请州级验收。
(二)市(州)复核验收。市(州)财政部门根据所辖县申请,对照批复文件及《示范乡镇财政创建活动验收细则》,组织力量于11月对开展示范创建的县进行复核验收,并于11月底前向省级提交验收报告。
(三)省级重点抽查。市(州)复核验收后,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力量对市(州)、县验收结果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地示范创建质量的依据。
(四)验收结果运用。一是省财政厅对完成示范创建的乡镇财政所统一授予“贵州省示范乡镇财政所”标牌。二是对开展示范创建的乡镇财政所发生贪污、挪用、套取、截留公款等违纪违法案件的,除严肃追责问责外,收回创建资金,已授予标牌的予以撤销。
六、组织保障措施
县财政局加强对示范乡镇财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黄平县示范乡镇财政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基财中心主任
副局长
国有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吴xx
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龙x
财政绩效中心主任 丁xx
成员为相关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兰江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龙杰平、何艳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其他同志配合具体工作。安排必要的创建经费,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工作机制和台账制度。强化督促、指导乡镇财政所有序开展创建工作,确保方案落地,扎实推进,确保年度内全面完成4个乡镇财政所的示范创建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近日,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示范所活动。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保障创建工作衔接顺畅、有序高效。
一是明确创建条件。规范化乡镇财政示范所的创建,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原则,注重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突出体制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设施建设。创建内容主要涵盖: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实行财政局与乡镇双重管理、以财政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所长落实到位、人员力量充实、岗位分工明确;乡镇财政所业务内容清晰、业务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办公场所、便民服务大厅独立,便民服务设施齐全;财政云、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等信息平台联通,运行良好;涉农资金台账完善,对涉农资金、村镇资产监管有力六个方面。
二是严格筛选上报。对各申报待评定的财政所,坚持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绩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流程进行考评筛选,确保上报结果客观、真实。最终对达到创建标准的财政所,择优选取两个名额由县级逐级上报市财政局复审、省财政厅终审。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旬邑县财政局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将此次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示范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推动乡镇财政建设的有力举措,树立典型示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