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千企助百村行动倡议书

千企助百村行动倡议书


 

 千企助百村行动倡议书

  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朋友们:

  消除贫困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彩事业。一直以来,我市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始终秉承“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贫帮困、共同富裕”的宗旨,不断传承弘扬扶贫帮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美德,在加强自身发展的同时,回报社会,造福桑梓,积极参与了扶贫攻坚、捐资助学、感恩行动、结对共建等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一致好评。

  河池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河池的发展,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发展牵动着我们每一个非公经济人士的心。XX年底,全市贫困人口尚有100.248万,贫困发生率高达28.55%,贫困人口总量占全区六分之一,仍然是全国、全区的重点贫困区域,迫切需要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参与开发扶贫。鉴于我市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市委、市政府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扶贫模式,决定由市委统战部、市扶贫办、市工商联(总商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五部门联合开展河池市“千企助百村”行动。为此,河池市工商联(总商会)发出如下倡议: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和衷共济”的传统美德,自觉把企业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企业的富裕与社会的富裕、企业的梦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结合起来,踊跃投身到“千企助百村”行动中去。在合法经营、不断扩大再生产的前提下,与结对村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们一起创造我们的共同财富,一起携手共同发展,一起实现合作共赢,达到共同富裕的美好目标,为助推“五大工程”深入实施,建设幸福新河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奉献爱心,收获希望。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们,扶贫济困路上让我们携手同行,我们相信,有你们的积极参与,在建设幸福新河池的征程中一定会谱写下感恩回报社会光彩绚丽的新篇章!

  

10·17扶贫日倡议书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各界人士:

  经国务院批准,从XX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也是贫困群众的美好福音,是聚集全社会力量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广阔平台。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攻坚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明确提出到2023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时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村牧区仍有157万贫困人口,一些贫困地区的贫困面貌亟待改变。

  百姓之苦,系之念之,因你我皆为百姓;百姓之情,萦之绕之,因我们都是同胞乡亲。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是时代新风,它体现了人类最高尚的品质、最美好的情感和道德情操,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10·17,邀您一起”来扶贫,这是人间大爱的呼唤。为此,我们向全区社会各界倡议:请您伸出援助之手,积极参与到“扶贫日”活动中来,用博爱的胸怀铸就世间真情,以“兼济天下”的情怀奉献一片真情,贡献一份力量,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高技能,增加收入,让他们一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我们相信,您的深情厚谊,一定会赢得受助者的感激和社会大众的尊敬!让我们携起手来,奉献大爱,扶贫济困,共创和谐,共建内蒙古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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