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净化广告市场环境,铸造汕头诚信品牌,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协会特向全体会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办网,守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文明办网。认真规范网站建设、维护及管理,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广告一律拒绝制作和发布。
二、强化审查,严格自律。加强广告审查工作,认真履行广告发布前的审查责任。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提升自行检验能力,把好网上信息审核关,建立和完善有效防范虚假违法广告的长效机制。
三、抵制低俗,注重公益。要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广告发布质量和品质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自觉抵制低俗之风,积极发布公益广告,营造健康、安全、文明的互联网广告环境。
四、诚实守信,加强管理。企业和经营者要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规范广告市场经营行为,决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接受监督,规范发展。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配合广告监管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治理网络虚假违法广告,提升互联网行业诚信度。
汕头市互联网协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积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不断提升新闻媒体单位公信力,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广告发布质量,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等8家省属、济南市、青岛市新闻媒体单位向全省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科学发展,把握正确导向。坚持正确导向,坚持社会效益原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围绕中心工作,谋划长远发展,充分发挥广告在引导正确消费、推动经济发展、培育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创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
二、切实加强自律,恪守职业道德。进一步增强守法和诚信意识,坚决抵制虚假、违法、低俗广告,不以任何新闻报道形式刊播或变相刊播广告,严格落实新闻报道和经营活动两分开的要求。发布的广告内容做到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绝不以经济效益为由损害媒体公信力,绝不以市场竞争为由违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任何时候都要积极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三、坚持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经营。严格遵守广告经营有关规定,实行新闻报道、广告经营两分开,主动公开广告收费标准,不随意抬高或压低价格;尊重广告客户的媒体选择自主权,不打压、不诋毁竞争对手,不以非正当手段承揽广告业务;严格广告发布程序,健全广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和广告发布“三级审核制”,严把广告发布审查关。
四、热衷公益事业,弘扬社会正气。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强化公益广告发布行为,弘扬优良传统,宣传先进文化,以更多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引导社会公众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媒体单位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五、服从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发展。积极配合管理机关的执法行动,及时、如实地提供有关证据。对有关部门公告或责令停止发布的违法广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停止发布,最大限度避免违法行为的扩散。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遵守“山东省广告行业自律规则”,维护广告行业良好形象,促进广告行业科学发展。
倡议单位:大众报业集团 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商报社 山东教育电视台济南日报报业集团 济南广播电视台青岛日报报业集团 青岛市广播电视台
XX年7月29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信息产业部、卫生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决定精神,积极参与政府监管部门开展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铸造健康文明、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网络广告市场环境,促进我省网络广告业健康发展,我代表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南方新闻网向广东省网络媒体行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把握正确的广告宣传导向,传播社会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树立行业诚信形象,做依法经营广告的实践者、诚实自律的先行者、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广告市场秩序的维护者。
二、加强广告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和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法定广告审查责任,确保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落到实处。依法承接广告,依法发布广告,坚决不承接证明文件不全的,以及内容不真实、不合法的广告。
三、以公众利益为本,以社会效益为重,坚守诚实信用的广告原则,不见利忘义,不唯利是图,主动清除网上发布的含有不良内容的广告和信息,拒绝发布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消毒类产品和性仿真器械广告,利用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药品广告,对商品和服务作虚假宣传的广告等各种虚假违法广告。
四、积极投身公益广告事业,大力创作和发布寓意深刻、简明意赅的公益广告,倡导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树立社会良好风尚,促进广告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五、自觉服从政府监管部门的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认真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广告的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倡议,希望全省网络媒体积极支持和响应,共同参与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营造良好的商业诚信环境,促进广东省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