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XX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XX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XX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XX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XX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XX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XX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XX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XX提供素材。
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委会电话: 电子邮箱。
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凝聚力,特制定以下评优评先暂行办法。
在每年年初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本年度评优主题。评选基本条件(参加评优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评选对象公司所有部门及具有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转正的正式员工;热爱公司,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符合本年度提出的评优主题要求的条件。
凡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评优资格。本年度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任何处分者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
本年度受公司通报批评者;本年度内有未通过的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考试、考核。荣誉种类和具体条件“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目标,年度绩效考核为一档,或月度考核至少三次一档记录,全年考核无三档及以下记录;服从整体安排,主动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工作失误,无被顾客或同事投诉;
遵守考勤纪律,全年出勤良好,全年病假、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除外),全年无上班旷工、早退。
“突出贡献员工”荣誉称号必须为各部门推举的本年度优秀员工人选;在本年度,工作业绩非常优秀,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事迹;积极参与企业各项工作,有强烈的企业主人翁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榜样带头作用,在员工中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优秀团队”荣誉称号团体成员团结一致,全面按时完成公司本年度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业绩显著增长;团队在促进研发、生产、销售、工程、管理等公司日常工作中,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合理利用资源,使经营效率提升,在推进业务工作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具有适度的示范效应和推广意义,得到群众的肯定和公认;
团队成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凝聚力强,强烈认同公司价值观;团队成员在本年度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没有严重违规或不当行为,未对公司造成损失;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且取得良好成绩;原则上,参评团队的成员总人数不得超过20人,超过20人的部门或代表处,应以细分的班组或项目组为单位参评。
评选办法优秀员工、突出贡献员工的评选由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在本部门内进行评选,名单及评先材料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汇总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优秀团队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在本部门内进行推荐,并将推荐的优秀团队名单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各部门限推荐一到两个团队。市场营销中心、各地(虚拟)分公司及代表处根据所属团队具体工作业绩,经公司分管领导确认,确定推荐团队的数量和名单。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热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评方案。
一、评优评先基本要求
1、符合区教育局及镇教育总支等有关评优评先规定。
2、教师全学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不超过两个月,因公负伤的除外。
3、教师必须在《学校绩效奖考核方案》中总分排名居前40%、教师互评居前50%,学生评教居前50%的范围内。
4、学年内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
5、专任教师全学年至少讲一节公开课或观摩课。
6、有特别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予以评选。
二、评优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
1、评优有关要求与程序
(1)按上级给定的优职(或优秀)指标,按绩效评价办法排名及教师互评情况从高到低列出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名单,再经校委会评议,最后确定推荐对象。
(2)为了体现公平,技能课教师单列参评,其评选比例与其他专任教师一致;教学辅助人员、后勤人员评优比例按低于专任教师20%的名额分配至后勤组,再按有关规定组织评选。
(3)其余的教职员工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没有出现严重的违法违纪事件,一律评为称职(或合格)。
2、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
(1)根据上级给定先进名额,先确定拟推荐区级各类先进,及校级各类先进的具体数额,然后学校按120%名额分配至各年级组并根据基本条件的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各年级组再根据名额与具体名单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各年级组的候选人并报至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汇总名单后提供校委会讨论,最后由校委会确定区、校级各类先进的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
(2)先进班主任,其所在班级在校班级星级评优中要居全段前六名方可有资格评选
(3)先进教育工作者,其在由教职员工参与的行政民主测评中要居前40%。
(4)各被推荐对象,皆要撰写先进事迹材料。
三、附则:
所有评优评先结果,要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无异议之后上报。
四、本方案由学校教代会通过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发挥家庭在传承文明、弘扬美德、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基础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家庭和美、崇德向善,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乡党委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 “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选优树模,不断加强文明家庭建设,促进我乡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和乡村文明程度,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评选“星级文明户”为载体,通过开展争创“星级文明户”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党性原则。要始终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以“三基建设”为重点,着眼解决我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大力弘扬新风、积极化解矛盾,不断促进和谐、全力维护稳定。
(二)坚持价值引领。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促进我乡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素养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我乡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三)坚持群众路线。坚决把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作为这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家家创建、共创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村要严格把关、规范程序,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村民负担,确保创建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做到评选结果群众认可、社会认同。
三、评选等级
“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总认定星数为十星。按照逐级评选、逐级认定的原则,评选认定共分三个等级,分别是村级自评、乡级评选、县级评选。
——村级自评:村级“星级文明户”可评选认定星级为1-4星。评选出的5星及以上文明户汇总后上报乡党委。
——乡级评选:乡级“星级文明户”可评选认定星级为5—9星。评选出的10星级文明户汇总后上报文明办。
——县级评选:县级“星级文明户”可评选认定星级为10星。
待县级评选认定完成后,根据三级评选结果,进行全县挂牌表彰。每个“星级文明户”有且只能挂一种类型认定牌,3-4星由村自行挂牌,5-9星由乡定星挂牌,10星由县文明办定星挂牌。每个村结合实际情况评选2-3户村级“星级文明户”,1-2户乡级“星级文明户”;级“星级文明户”依情况而定。
四、评选程序
评选方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按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以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具体方法:以农户为基本参评单位,通过农户自评——村民互评——村审核、评定——乡镇备案——授牌表彰等环节进行。根据农户评定得“星”情况,分别授予相应的“星级文明户”。农户中从三星起评,获六星者可挂牌。“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工作以村为单位,每2年评选一次。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村两委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评选程序:“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宣传、组织、创建、共青团、妇联参与的工作指导组,各村由联系村班子成员牵头、点长和村两委、妇联具体组织实施。“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对象为全乡居住的所有农村家庭。评选程序分自评认星、民主评星、审批挂星、县级奖星四个步骤进行。
(一)自评认星:要做好“星级文明户”评选发动宣传工作,将评选意义、标准、程序等进行广泛宣传,并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家庭对照创评标准填写由村两委发放的自评表,自评达3星以上的家庭可向所在村两委申报。
(二)民主评星:以村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大会进行评审定级,对评选出的3-4星“星级文明户”报告乡党委。乡党委审议通过后,将评选结果张榜公示(至少3天以上)。对评选出的5星及以上“星级文明户”,上报乡党委。适时整理活动资料,建档立卡、动态管理。
(三)审批挂星:乡党委要切实落实“星级文明户”乡级评选活动,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整理分类汇总各村上报的“星级文明户”。二是由“星级文明户”创评领导小组逐户审查认定。三是对审批认定的“星级文明户”张榜公示(至少5天)。四是适时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五是汇总10星级文明户上报县文明办。
(四)县级奖星。县文明办对乡党委上报的“星级文明户”逐一复查,对10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认定,统一挂牌表彰,设立“善行义举榜”集中宣传展示。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要高度重视,把“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做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各村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履职尽责,推动全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乡、村两级评选工作要全部完成。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微信平台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为“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3.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紧扣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4.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要建立健全“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激励机制,每年要按照星级标准对当选的“星级文明户”严格复审,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减星,并给予教育、指导和帮扶。同时,要把创星成果与“诚信古交”建设工作相结合,对“星级文明户”将给予政策倾斜和相关社会福利,以调动群众积极性。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道德养成的起点。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理念,进一步拓宽和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XX年寻找“文明家庭”活动,深入群众、深入家庭,积极寻找、广泛选树、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各类家庭典型。
一、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充分发挥父母长辈示范作用、家教礼仪熏陶作用。注重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培养好家风,建立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提醒引导、感染熏陶、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言行。在家庭中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
7、移风易俗。积极主动革陈规破陋习,家庭中树立正确的婚恋嫁娶观,反对高价彩礼、高额随礼、因婚借贷、恶俗婚闹,在红白事办理中简化程序,不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8、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注重资源再利用。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
9、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志愿等公益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10、廉洁齐家。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现象,倡导廉洁之风,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树立以德治家的意识;倡扬时代新风,戒贪戒赌,发扬勤俭持家的传统。
二、申报和评选
(一)文明家庭评选采取自我申报和组织推荐的办法进行。
以村为单位开展评选活动,每村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原则上不得少于10户。曾经当选过“星级文明户”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严格评选程序,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评选方案,做到一村一方案,一村一台账,细化评选程序,候选人要在村内宣传栏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方便接受群众监督。对各村推出的拟当选人员,我镇将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把关。
(三)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在移风易俗方面成为反面典型或被批评曝光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材料要求
1、请认真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并提供500字左右的家庭事迹材料。
2、提供1张全家福照片,无水印。
请于20XX年5月10日前,将电子材料提交申报至邮箱:。纸质版报送杜集镇宣传办公室。
第一条总则
为表彰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和集体,树立榜样,争做先进,进一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评选原则及方式
评选原则:"评优评先"的评选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树立典型、激励员工,营造积极进取、锐意争先工作氛围的原则进行。
评选方式:采用绩效数据排名及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绩效数据排名:三地同岗位人员进行大排名,择优奖励。转岗同事,会根据转岗前后数据,进行两次排名,取成绩更佳的名次参与评优。业务数据截取区间为20xx.3月-20xx年11月。
推荐:采取部门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名额不限。
具体评选方式见下文。
第三条评选日程安排
由经理级管理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优评先工作的执行,评选方案透明公开,所有同事均可以进行监督。
第四条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该方案适用于20xx年12月1日前登记在册的员工,但已提交辞职申请员工不在参选的行列,最终评选奖励人数如下:
第五条评优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学习,能承担额外工作任务;无任何违纪现象,并能主动要求或指导员工遵守纪律;以协作的精神工作,主动协助上级,积极配合同事。
2、工作能力:正确理解工作内容,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计划;无需上级详细的指示和指导;及时与同事及协作者取得联系,使工作顺利进行;迅速、适当地处理工作的失败及临时追加的任务。
3、工作效率:工作速度快,不耽误工作进度;工作处置得当,长期保持良好的成绩;工作方法合理,时间的利用非常有效。
4、工作成果:工作成果达到预期目的或计划要求;工作完成质量高,差错率低;工作总结及汇报真实、及时、准确;工作熟练程度和技能提升较快。
(二)其他条件
(三)已确认奖项
第六条注意事项
1、禁止出现乱报候选人名单现象,如存在作假现象,则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2、评选委员会有权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核查;
3、获奖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4、原则上,个人奖项只能荣获一个,如同时符合多个奖项,选择一个推荐;
5、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员工业绩数据的收集和验证;
6、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7、所有数据统一口径,以政策研究中心数据分析岗位发送数据为准;
8、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个月者不参与评选;
9、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汇中信审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