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范文(小学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范文(小学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篇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社区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文明创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及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党支部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积极发挥社区宣传优势,整合现有宣传手段,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党建网、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宣传屏,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社区支部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结、引导、服务党内外群众。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社区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五)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开展好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对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敢于触及、主动引导,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防止负面炒作、制造事端,确保在社区队伍不出现与党中央不一致的杂音噪

  四、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支部成立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如下:**

【篇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二、定期向上级汇报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分别向区委报送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制度。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级党组织领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研判和通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每季度研判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每半年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要建立研判机制,组织好分析研判工作,研判情况及时向区委宣传部报告。

  五、信息报送制度。全区各级党组织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情况,包括工作进展、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追责问责等方面,遇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六、配合巡察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文件及材料归档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审批和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归档有关文件。

【篇三】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三、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
  四、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六、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的渠道。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局属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支部随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党组成员及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柳城县环境保护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局党支部副书记、各股室负责人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党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意识形态工作信息》形式编发舆情专报公开在党员活动室。
  五、定期通报结果。局党组每年在全局系统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支部每年每月的党员活动日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局党组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学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中共柳城县委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内容。检查按照县委制定的测评体系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向局党组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局进行通报。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党支部、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三、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局党支部应当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局党组要把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篇四】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意识形态管理是在当今信息传播与意见交互空前迅捷,网络舆论的表达诉求也日益多元的背景下展开。如果引导不善,负面的网络舆情将对社会公共安全形成较大威胁。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以及对意识形态危机的积极化解,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处置新兴媒体、传统媒体上出现的关于我处发生任何级别的公共事件、有关社会稳定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论坛、博客、贴子等。

  (三)工作原则

  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以“属地管理原则、黄金四小时原则、解决问题原则”为处置工作原则,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

  二、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

  1.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每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党支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党支部书记陈效东任组长,党组成员未卫彬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各科室长为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2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

  本单位舆情和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组长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六)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在意识形态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完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辞退。

  2、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网络阵地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2)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党支部书记陈效东任组长,党组成员朱卫彬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负责文秘、保密作的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情监测、分析研判、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网络情应急处置。

  (3)“信息三审发布制度”。网站、微信公众、qq群、微信群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二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群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4)值班制度。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发布平台,由信息员采取值班制度,及时查看信息发布有无错误,是否有网络舆情发生等情况。

  (三)存档备案制度。

【篇五】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各科、室、办、中心:

  为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贵州省反馈意识**县对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党办发〔**〕130号)和《**县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班巡视整改方案及责任清单》(附件4)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着力抓好中央第四巡视组、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市委督查组、县委督查组上半年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全力维护我办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班。具体成员如下:**

  整改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XX办,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整改目标

  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提升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整改措施

  (一)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1.针对“传达部署多、督查检查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和“营养星期三·学习小讲堂”学习活动平台,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政府办工作要点和机关党建特别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并严肃追究责任。

  整改时限:**年10月20日前,长期坚持

  2.针对“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上热下冷、压力传导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重安排轻落实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意识形态高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将意识形态纳入各党支部重要议事范畴和班子述职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推动全办党员干部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第一线。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3.针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纪监监督和干部考核内容不到位,在一些部门班子成员的述职材料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的内容不具体”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班子成员进一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内容和在述职报告中单独体现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管理,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干部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在“四个意识”不强,对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聚焦不够方面

  针对“新闻媒体意识形态建设主力军意识不强,主阵地作用发挥不够,媒体管控不力,为追求经济效益,把有限的人力财力倾斜到多种经营上”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始终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的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方向价值取向,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两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二是加大正面宣传,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两微”平台,提升运用新媒体开展舆论应对工作能力,积极占领新兴舆论阵地,切实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整改时限:**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在政治警觉性不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力方面

  针对“舆情事件多发,不少地方和单位不善于与媒体打交道,各级网信办主要精力放在‘灭火’上主动发声少,被动应付多,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缺乏前瞻性”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和“两微”平台积极开展正面宣传、主题宣传、成就宣传,正确引导,弘扬主流思想,占领舆论高地。二是掌握舆情处置要领,科学有效处置舆情,突出做好负面舆情线上线下处置,及时主动发声,积极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

  (四)在加强基层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统筹指导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等方面

  1.针对“在增强政治敏锐和政治鉴别力,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

  持续开展“强化政治意识·务求真抓实干”作风大整治活动,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明辨是非、去伪存真的本领和能力,准确定位定性,实事求是处理具体问题。

  (五)关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思想引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着力把理论政策学习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及党员活动日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营养星期三·学习小讲堂”干部职工学习活动,深入组织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学习教育作用。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政策理论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每周五帮扶活动日,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整改时限:**年10月20日,长期坚持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整改落实。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责任、强化事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抓紧、抓好、抓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加强日常管理。意识形态工作要全程留痕,应充分运用文字、图片、实物等作为档案资料,要有文件、方案、纪要、讲话、总结等台账做支撑。同时做好总结、迎检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核。办公室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和严肃追究责任。

【篇六】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篇七】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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