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秸秆禁烧宣传标语)

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秸秆禁烧宣传标语)


【篇1】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进全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优化全街道空气环境质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污染,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层次和水平,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措施,狠抓秸秆禁烧禁抛,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提升空气质量。

  三、工作重点时段

  实行全年禁烧秸秆,重点禁烧时段是夏收、夏种和秋收、秋种时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敏感时段。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月上旬和9月上旬)

  街道与各村(社区)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状,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基层。组织相关科室、村(社区)召开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建立街道、村(社区)、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街道农业科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科技下村(社区)、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进行科学收割及综合利用秸秆资。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并于月上旬和9月中旬之前报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月下旬至6月下旬、9月下旬至12月下旬)

  各村(社区)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巡查、监督。街道在禁烧期间要成立由纪工委、安全环保、农业、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明确巡查责任,督导指导禁烧措施落实情况,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街道办事处汇报全街道秸秆禁烧督导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全街道公布。

  (三)总结考核阶段(7月底和12月底)

  各村(社区)认真总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秸秆焚烧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前报至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将组织相关科室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并向全街道通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层层落实

  街道办事处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安全环保、农业、派出所、财政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禁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保科科长兼任。

  各村(社区)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由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组长的秸秆禁烧禁抛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其他干部具体抓,层层抓落实。街道、村、组分别签订禁烧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加强部门联动,确保齐抓共管

  街道有关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疏堵”结合,切实做好秸秆禁烧、禁抛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全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和考核,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做好信息通报工作;农业科负责全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秸秆收储体系,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管理、调配、规范收割机作业标准,确保收割机留茬高度控制在1公分以下;派出所负责秸秆禁烧期间巡查和消防工作,对顶风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查处;城管科负责秸秆禁烧期间对焚烧枯叶和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经费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烧氛围

  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致农户一封信、报纸报道、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的出路问题。各村(社区)要贴标语、挂横幅、广播播音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义、渠道、好处、扩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巡查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在秸秆禁烧期间,各村(社区)成立巡查组,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查,并对焚烧秸秆的行为严格查处;街道由纪工委、安全环保科、农业科牵头组织成立两个督查组,分别负责xx片、玉带片秸秆禁烧工作督查。

  各督查组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村(社区)、组田块,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灭;对于焚烧秸秆的行为,有关科室要从严从速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行为严重的当事人,派出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立考核及奖惩制度,街道禁烧办对照《xx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对各村(社区)进行考核,对秸秆禁烧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发生“第一把火”或因焚烧引发严重污染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综合利用,科学处理秸秆

  街道农业科要切实推广秸秆还田,扩大硬茬播种面积,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做好秸秆的青贮、饲草加工。要在现有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规模,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基地,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市场机制。督促落实重点禁烧区域的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对暂时无法综合利用的秸秆进行有效收集,集中管理,防止发生焚烧安全事故。推动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优惠补助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的综合利用项目给予支持。

  (六)健全联系网络,及时上报信息

  秸秆禁烧期间,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及各村(社区)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协调处置秸秆焚烧事。严格执行信息畅通,对重大突发事立即上报,不得延误。在月20日至6月20日、9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各村(社区)在禁烧重点时期对辖区内每天进行巡查,于当日下午时前将巡查情况上报街道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全街道的巡查情况上报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2】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禁烧

  20xx年夏秋两季农作物收获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实行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

  (二)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1、秸秆还田。大力推广使用秸秆还田、减少化学肥料使用量,对水稻、小麦产区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对有条件的地区大力推广机械化粉碎还田。

  2、秸秆饲料化运用。鼓励牛、羊养殖场(户)发展秸秆饲料,推广秸秆直接粉碎饲喂技术,秸秆微生物发酵技术秸秆氨化技术。

  3、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可燃化利用。大力推广沼气、直燃发电和秸秆干馏、炭化和活化技术力争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20%以上,夏季小麦适宜机械作业的地块还田率要达到100%。

  (三)切实做到低茬收割。麦茬控制在15公分以内,公路沿线两侧、高压输电线路两侧及易燃易爆场所100米以及田边、路边、渠边两侧和绿化带内,严禁堆放和焚烧秸秆,对不能有效利用的秸秆,要随收随清,固定堆放点,不留燃烧隐患。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上旬)

  1、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

  2、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秸秆禁烧方面的宣传教育。

  3、建立乡、村禁烧网络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并落实工作责任。

  (二)禁烧阶段(5月至10月)

  1、成立镇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2、实行挂村蹲点干部、村支部书记负责制。

  3、各村应充分发挥禁烧工作网络作用,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坚决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大力引导农民推广秸秆还田、沼气化利用、集中存放,统一处理等综合性措施。

  (三)考核阶段(6月30日前、10月30日前)

  1、认真总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效,分析不足。

  2、镇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乡。

  三、保障措施

  (一)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条幅、公开栏等方式开辟秸秆禁烧专栏,持续宣传,深入发动,造浓秸秆禁烧氛围,切实增强全社会秸秆禁烧意识。在夏秋收获时节,通过宣传车宣讲、在交通要道及人口密集区悬挂横幅、张贴秸秆禁烧通告,印制秸秆禁烧明白纸和宣传手册分发到各家各户等措施,做到禁烧政策送到门、公告贴到村、宣传资料送到户;采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宣传,聘请老党员、老干部为宣传员,做好群众特别是种植大户的思想工作;组织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宣传家长不要焚烧秸秆。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确保做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构建禁烧网络。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沈斌同志任组长,陈华、肖尧同志任副组长,镇农业产业服务中心、镇生态环卫中心、各村民委员会、三川中学、龙王小学、两河小学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生态文化中心,由喻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制定禁烧方案和奖惩措施,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驻村工作队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组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制止秸秆焚烧行为。

  (三)严格落实责任。镇与村、镇与包村干部、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片长包片、乡干部蹲点包村,村干部包到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四)加大执法力度。镇成立秸秆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日夜开展不间断巡查,确保田间作业的收割机全部带有粉碎切割装置,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公安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篇3】秸秆禁烧利用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镇20xx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xx年3月1日实施)、《颍上县20xx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颍政办〔20xx〕2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年我镇继续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禁烧期间,镇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任务要求

  (一)全面实行短茬收割。全镇所有地块农作物收割留茬高度一律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每部下地作业机械必须要有镇、村、队干部到田间地块指导,做到包保到人(附名单)。杜绝因留茬过高导致焚烧秸秆现象,切实做到“无火、无烟、无灰”。

  (二)实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将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达到80%以上作为禁烧的首要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充分利用现有农机装备,积极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不断扩大秸秆还田作业规模。因地制宜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大力推广玉米免耕直播技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要全面实行秸秆还田或综合利用,严禁焚烧秸秆。本地收割机或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否则不得开展作业,确保还田地块秸秆不能焚烧。

  (三)设立收储场所,确保打捆、转运秸秆快速离田。各行政村(居)要以行政村(居)为单位,在闲置老宅基地或农村集体用地范围内平整出一定区域,建立秸秆集中收储场,专门用于农作物秸秆的堆放和周转,禁止在田边、河边、村边、路边等处堆放秸秆。大力培育秸秆经纪人队伍,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秸秆收储运公司,建设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政府补贴、市场化推进的收储体系,逐步实现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和市场化。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打捆、转运离田秸秆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焚烧隐患。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村(居)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禁烧标语、悬挂禁烧横幅、发放“给群众一封信”、小手拉大手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以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处罚。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和土地流转大户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规定要求,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焚烧秸秆的,一律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蓄意焚烧、恶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尤其对在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镇、村两级将协调公安、环保等部门快速调查取证、实施严厉打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拘留和罚款处理,全力形成禁烧秸秆的高压态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的落实我镇全面禁烧工作目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郏德力同志为组长,镇长孙以弟为第一副组长的红星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督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严格实行镇、村(居)、组、户四级包保责任制,确保镇干部包到村(居),村(居)干部包到村民组,组干部包到农户(地块);包保范围要明确,逐人列表登记,具体到户、地亩数;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保障“五到位”。

  (二)实行禁烧保证金制度。秸秆禁烧期间,各村(居)和相关单位也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人上缴秸秆禁烧履职保证金3000元,各包村干部、村(居)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人上缴秸秆禁烧履职保证金20xx元,镇抽调人员、村(居)两委人员、监委会主任、调解员及计生专干每人上缴1000元秸杆禁烧履职保证金,队组干部每人上缴600元秸杆禁烧履职保证金,并由各包村干部负责在5月12日前集中收缴到镇财政所。禁烧保证金实行“押一返一”的政策,对午收期间没有出现焚烧火点的包保责任人,在完成“两个零火点”目标要求后,全额退还保证金并按缴纳金额进行奖励。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加大考核力度

  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目标责任考核。按照市,县要求,根据环保部门秸秆焚烧火点遥感监测情况及县、镇督查组督查结果,对全镇7个村(居)实行全面综合考核制,辖区内发现l处秸秆焚烧火点的,给予镇包村干部通报批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内警告、村(居)委会主任行政记过,扣除以上人员履职保证金的20%,包组、队组干部停职处分,扣除其履职保证金的40%;发现2处秸秆焚烧火点的,责令镇包村干部大会作书面检查,给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降为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降为副主任,扣除以上人员履职保证金的50%,包组、队组干部撤职处分,扣除其全额履职保证金;出现3处着火点的,给予镇包村干部党政纪处分,给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撤职、村(居)委会主任依法罢免处分,扣除以上人员全额履职保证金。镇抽调人员与包片干部同奖同罚。在禁烧期间,发现队组干部表现好,工作有思路,能把本区域内的禁烧工作做到“两个零目标”的,一旦村两委人员有空缺,立即填补到两委班子。镇村干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点火人并将其扭送派出所处理的,对镇村干部从轻处罚;各村(居)隐瞒不报的着火点一经发现,将对镇村包片干部从重处罚。

  (四)完善应急机制

  秸秆禁烧期间镇政府将成立督查组,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与考核,现场组织指挥灭火,做好禁烧防控工作;各村(居)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禁烧巡查队,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昼夜巡查,一旦出现火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对重点区域、薄弱地段严防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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