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方案设计1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等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
河南历史厚重、山川壮美、人杰辈出、物产丰富、文化灿烂、源远流长;河南是中华民族的孕育地,是炎黄子孙的根源地,这些都为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有助于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光荣革命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感受地域特色文化;有助于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助于激发学生对党、国家、人民的热爱之情,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有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会动手动脑、生存生活、做人做事,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工作目标
注重因地制宜,突出河南特色,打造具有中原风格、国家标准、国际视野的研学旅行“五个一”精品工程:建设一批层次分明、各有特色、示范引领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打造一批河南特色、主题鲜明、影响深远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培养一批志在研学、专业过硬、结构合理的研学旅行师资队伍;研发一套基层可推、一线可学、外地可鉴的精品研学旅行课程体系;建立一套责任清晰、科学规范、保障到位的研学旅行管理机制。努力形成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措施到位、运行操作规范有序、活动品质持续提升、文化氛围健康向上、学校和学生积极参与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自然性、生活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二)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三)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四)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切实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
(五)协同性原则。研学旅行是个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单位要统筹协作,分工负责,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合力,实现资源共享。
四、主要任务
(一)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统筹安排和指导。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制定学校整体方案,做到有课时、有师资;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要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灵活有效。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在正常上课时间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七到八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含中等职业学校),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每学年安排一至两次研学旅行。
(二)加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
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依托河南丰富厚重的自然和文化资源、红色教育资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综合实践基地等资源,结合区情、校情、生情,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对基地(营地)实行定期评估验收和动态管理。各基地要充分挖掘特色资源,有针对性开发基地研学旅行特色课程,力争做到“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
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为支撑,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主题相对集中、交通相对便利、体验相对丰富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各地可结合本地特色资源,打造主题式研学线路,如:围绕“老家河南”主题,结合河南的根亲文化、黄帝文化、姓氏文化等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围绕“红色河南”主题,挖掘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等“河南三大精神”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围绕“厚重河南”主题,结合我省五千年中原文明、八大历史文化名城等丰富的历史文化、世界遗产、非遗传承、博物馆藏等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围绕“生态河南”主题,利用我省丰富的绿水青山、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生态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围绕“出彩河南”主题,利用河南改革开放40年成果、科技创新、科研院所等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三)加强研学旅行课程建设
研学旅行课程是体现研学旅行教育性的核心,精心设计研学旅行课程是提高研学旅行质量的根本保证。要以教育部门和学校为主导,联合基地和研学机构,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综合实践教育的重要载体,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开发具有河南特色的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编写适合我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专题读本,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情县情市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市情省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地方课程体系。
(四)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研学旅行工作要实行校长负责制,要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作为研学旅行活动负责人。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研学旅行专业人员,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组织开展研学旅行的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后期保障和突发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辅导学生学习体验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培训纳入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学校教师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要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
(五)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信息化平台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开展研学旅行,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六)健全经费筹措机制
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加大经费投入,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铁路部门可根据研学旅行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供优质旅游服务。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门票按规定实行全免,公益性博物馆、科技馆等按有关规定落实门票减免政策,其它场馆门票价格在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原则上要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同时提供优质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参加研学活动的费用予以免除。银保监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
(七)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各地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完善研学旅行基地周边的公路标志标识设施,为研学旅行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研学旅行住宿的宾馆、酒店行业治安管理的指导,依法查处运行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积极为学生研学旅行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和便利。银保监部门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共青团组织要将少先队、共青团活动与研学旅行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大学生参与研学旅行服务志愿者活动。
(八)建立研学旅行科学评价机制和内涵发展机制
建立河南省研学旅行专家库,以课题研究为引领,探讨推进研学旅行工作的有效模式,研究和解决研学旅行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结合研学旅行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研学旅行评价机制,对研学旅行工作进行全面科学的考核与评价,保障研学旅行健康、有序发展。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将研学旅行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各地要注重研学旅行活动的内涵发展,定期组织开展各种研学旅行文化交流,巩固研学旅行成果。中小学校在组织研学旅行时,要以启发、引导为主,给学生提供充裕的时间和空间。研学旅行活动结束后,学生将研学的问题和成果进行梳理、提炼,并通过PPT、视频、调查报告、漫画、图表、诗画等方式进行汇报展示。学校可以通过举办研学旅行的研究报告会、征文、摄影、绘画比赛等后续活动,巩固研学旅行成果。各级教育部门要注重探索总结,加强学习交流,借鉴先进经验,推动研学旅行工作深入开展。
(九)加强研学旅行信息化管理
依托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研学旅行课程、资源等相关工作的建设与交流工作,为研学旅行活动交流、展示等提供服务。依托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汇聚研学活动生成的信息,分析评价学生研学旅行开展情况和成效,实现研学旅行分层级、分区域、全过程的信息化有效管理。
五、保障机制
(一)统筹协调,加强领导。由省教育厅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银保监、共青团和铁路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组成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各地要相应成立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小组,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指导督办。
(二)强化督导,规范管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研学旅行纳入专项督导范围,重点对研学旅行经费保障、基地建设、优惠政策、部门职能、规范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查,确保研学旅行收到实效。
(三)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地要定期总结本地研学旅行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典型经验,在稳步推进工作的同时,充分挖掘和提炼一批先进典型,以建设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验区和实验校为抓手,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及辐射作用。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积极宣传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育人效果,及时宣传好典型、好主题、好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志愿者的作用,形成研学旅行工作的家校合力,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推动我省研学旅行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方案设计2
地点:
人员:
全体师生
内容:
一二年级野餐、三四年级摘桔、五六年级野炊烧烤、幼儿班摘桔野餐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经费结算:
1.野餐由后勤中心代购食品(牛奶、面包、饼干、鸡蛋等),由班主任和后勤中心结算餐费、车费。
2.摘桔由班主任和后勤中心结算车费、桔园老板结算桔子费用,蜜桔1.5元/斤左右,贡桔2元/斤左右,每生每袋5公斤左右,可以按袋或按斤结算。
3.野炊烧烤的车费班主任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和后勤中心结算,灶台烧烤台120元/台(60元/灶)和童牧谷结算,所购食品费用向家长公示。
4.车辆统一由肖正科安排调度,物品收发由范艳、刘苗苗负责,经费结算由丁喜梅负责。
应急预案:
1.如果天气变化,活动改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联点行政管理本组活动,每组开一台小车以备急用。
3.教职工必须保持手机畅通,随时接听领导小组电话,听候校长安排。
4.活动方案上报市局,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争取各部门单位支持配合。
注意事项:
1.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按时上下车。
2.行车注意不将头手伸出窗外,有序上下车,注意刀具安全,用火安全,摘桔不要追打、攀爬,防止刺伤摔伤。
3.注意食品安全,不购买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学校领取的物品:水两桶、米、油、调料、饭盆100个/班、筷子80双/班、一次性杯子100个/班。班主任当天提前签字领取,活动结束及时归还,丢失照价赔偿。摘桔的每班领取60个袋子。
4.野炊烧烤在同一区域,为丰富食品建议每班要有烧烤的小组。班主任带组长提前准备好食材。食材要便于加工洗切。每班要有一个烧烤组。
5.及时清点人数,上下车必点,防止学生未及时上车。
6.桔子可以随意吃,但不能扔,在指定区域摘桔,保护好树木和采收的桔子,可分享给家人。
7.注意卫生,不乱丢乱扔,摘桔的每班领取60个袋子(留4个备用)。
8.家长可以参与,座位不够时家长必须自己驾车去指定地点,参与野炊烧烤的班主任要计划家长食品,家长不能擅自带走自己的孩子。
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方案设计3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以培养学生生活技能、集体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xx〕8号)《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和《毕节市教育局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毕教发〔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依托地域文化,结合学校特色,以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从校内走向校外,近距离触摸历史、感知自然、陶冶情操,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促进书本知识与社会经验的深度融合,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坚持教育为先,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和系统性,让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感受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和使命,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使研学旅行真正达到“以研促学”的教育目的。
(二)实践性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展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
(三)安全性原则。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确保学生安全。
(四)公益性原则。坚持公益属性,不得存在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行为,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五)规范性原则。坚持自愿原则,研学旅行要做到全程公开、透明、可监督,不得发生任何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不得带有宗教色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六)协同性原则。研学旅行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单位务必统筹协作,分工负责,改革创新,形成合力,资源共享。
三、工作目标
推进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研学旅行工作长效机制,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评选一批活动开展效果明显的研学旅行示范学校,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各部门参与协作、齐抓共管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提升中小学生核心素养。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实践教育和学校课程教育有机融合,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建构“走下课堂、走出校园、走进社会、走向未来”的研学旅行课程模式,逐步建立符合县域特色、学段特点、成长规律、切合学校实际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体系。
(二)制定研学旅行课程规划。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制定整体方案,做到有课时、有师资、有教案;把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以及春(秋)游、军训课程等统筹考虑。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研学旅行时间,每学年不少于2次,小学四、五、六年级每次1-3天,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每次1-5天的研学实践教育,一般在学期中安排,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寒暑假期间,鼓励中小学生参与主题明确的1-7天研学旅行冬(夏)令营,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组织7-15天赴境外研学旅行。
(三)完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以“行天下、学天下、研天下”为主线,以家乡、祖国、世界三个层面为路径,以地方、校本、主题课程为载体,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以县(市、区)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不同层次和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县形成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研学旅行主题精品课程。
(四)规范研学旅行实施方式。以县教育科技局和学校为主导,联合基地和研学旅行机构,将研学旅行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安全教育、团队教育、科学实践的重要载体,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旅不学”“只学不旅”或“研学旅脱节”现象。坚持目标导向、课程导向、实践导向和成果导向,采取旅游观光、学习考察、主题探究、亲身体验等方式,融专题研究、访问调查、社会服务、设计制作、同伴互助为一体。
(五)加强研学旅行课程和营地建设。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依托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综合实践基地、科普场馆、现代农庄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主题鲜明、体验丰富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营地,打造一批融历史文化、现代工业、现代科技及生态文化为一体的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实践教育网络,为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提供菜单式服务。围绕“红色之旅”“生态之旅”“文化之旅”“科技之旅”主题,打造主题“串联式”研学线路,按照一定主题,精心筛选打造1-2条面县内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成县级以上示范性综合实践或研学旅行营地3个以上。
(六)打造研学旅行实践基地。遵循研学实践教育层次性、多样性、走研性特点,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工矿企业等,探索创建“示范基地+”研学旅行教育实践基地平台,形成多层次、多维度、多领域、多类别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为广泛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为学生的研学活动留下写实记录,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研学实践教育需求。
(七)加强服务单位规范管理。县教育科技局牵头对全县研学旅行和实践教育进行归口管理,做好研学旅行服务单位的认定管理及研学基地的申报创建工作,每年3月进行申报准入。由县教育科技局牵头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准入后的服务单位提交6个左右的示范产品项目(研学旅行课程和线路),供各中小学校开展研学旅行菜单式选择,由学校与服务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具体组织实施。县教育科技局对服务单位的资质证照、制度建设、场馆设备、导师团队、课程体系和安全保障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年终评估,实行目录管理和退出机制。
(八)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鼓励各中小学校在教师专业发展、课程资源开发、学生活动组织、研学评价探索等方面与实践基地开展合作。研学旅行营地根据需要合理配置专业人员,并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及育人需要,强化工作人员培训,提升辅导学生学习体验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中小学校应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专门负责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提高研学旅行在课程开发、主题确定、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及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性。研学旅行营地须配备研学导师,研学导师必须具备教育教学、旅行组织、安全应急等专业能力。研学导师培训与认定工作由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实施。
(九)完善研学旅行评价机制。县教育科技局将研学实践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完善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价分为收获体会、团队合作、行为习惯、调查访问、探究学习等五要素。教师评价包括课程实施过程中基本品质和基本能力两方面;基本品质包括责任心、自我专业发展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基本能力包括活动设计与规划能力、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探究与问题解决能力、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以及教育测量与评价能力等。通过自评、他评、领导评、家长评、社会机构评等,促进研学旅行质量不断提高。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学校对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教育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协作、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主体、家长支持的研学旅行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由县教育科技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金融办、县应急局和团县委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组成县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技局,委托有关学校或机构,指导开展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加强对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将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指导督办。县级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是:
县教育科技局:负责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制定配套文件,明确政策要求,组织召开协调工作会议;牵头审定学校、研学基地(营地)和承办方(以下简称服务单位)的课程;指导学校研学实践教育组织实施工作;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对服务单位的认定和评价,开展研学导师的培训工作;牵头开展示范基地(营地)、示范学校、优秀案例、优秀文章的评选等。
县委宣传部:配合县教科局做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指导、创建和管理工作。
县发改局:配合县教科局做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协调交通部门支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
县财政局:配合县教科局、县发改局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经费,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县文广局:协调文化类基地(营地)做好研学实践教育服务。根据《研学实践教育服务规范》(LB/T054—20xx),配合县教育科技局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管理,确保行业诚信。协调相关旅游景区、景点对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实行门票优惠政策,提供优质研学服务。
县交通局: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做好学生出行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道路交通出行严格执行学生票价优惠政策。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县内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食品安全监督。
县公安局:配合县教科局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学校组织研学实践教育出发前,由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配合学校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依法查处违法接送学生的行为,对研学实践教育涉及的旅馆业由属地公安部门加强安全监督。
县应急管理局:配合文广、教育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
团县委:充分发挥团委、少先队的组织优势,协助做好研学旅行;充分发挥志愿者协会、各类社团优势,协助基地(营地)做好研学实践教育优质服务。
县金融办:负责协调保险监管部门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督促保险公司认真履行保险合同,维护参保师生保险权益。
(二)强化经费保障。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对于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通过公路出行的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交通部门应根据研学实践教育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应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升优质旅游服务。鼓励保险企业开发针对研学实践教育的个性化服务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政策。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实践教育。
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根据成本合理确定食宿、交通、活动等费用,所需费用一般由学生家庭承担,相关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由学校负责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学校委托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的,由被委托方直接向参加研学实践教育的学生家庭收取相关费用。学校自行组织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的,鼓励由参加研学实践教育的学生家庭通过互联网等便捷方式直接向研学实践教育承接方支付相关费用。学校教师组织研学旅行应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应按照一定比例配备教师,教师参与组织研学旅行所需的食宿、交通、活动等费用不得分摊到学生头上,应由学校予以报销或通过社会捐赠等形式解决,且教师参与研学实践教育的食宿、交通等条件原则上应与同行学生一致,不得搞特殊化。
(三)强化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务必提前向县教育科技局报备(资料包括开展研学实践活动申请和方案、服务提供方资质资料复印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书、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保险购买凭证等),由县教育科技局告知县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取得一致许可后方可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应研究制定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研学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要落实好行前告知制度,组织开展研学实践教育行前应告知家长有关活动意义、安排、线路、费用、注意事项等信息。落实好各方安全责任,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对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船服务提供者的监督,完善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周边的公路标志标识设施,并提供合格的运输企业目录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供中小学选择;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对研学实践教育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公安部门应加强对研学实践教育住宿的宾馆、酒店行业治安管理的指导,依法查处违法运送学生的行为,并给于交通出行帮助;金融监管部门应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责任险等相关产品。
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和各县直(民办)中小学要在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本单位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工作总结材料到县教育科技局基础教育股。开展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报告即时上传,报告包括研学实践活动时间、地点、体会以及相关照片、音频和视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