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五篇】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五篇】


【篇1】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一)各类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坚持务实高效,力求精简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合理配置,逐步到位。

  (二)各类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应根据章程规定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是一人说了算,严格把好进人用人关。

  (三)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聘用。

  (四)自主聘任的工作人员,应依法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聘任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按照国家有关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篇2】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幼儿园实行全员聘用制,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条例》精神配置各部门工作人员,采取招聘方法择优录取。

  第二条:录取条件:

  园长:幼师大专学历有第一线丰富工作经验,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师范学校幼教专业大专学历或工作3-5年有经验的老教师,获得园长资格证书。

  教师:1、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看资料班主任评语)

  3、面试:面善大方、有亲合力、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

  4、专业技能全面:弹、唱、跳、画、讲、测试。

  保育员: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年龄25至40岁之间,有照顾孩子的经验、性格温和、有爱心、耐心、经过专业培训。

  驾驶员:驾照相符、驾龄3年以上、安全意识强。

  厨师:有厨师资格证;

  保健医生:中等医专毕业,受过儿童保健专业训练。所有任聘人员均应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不隐瞒传染病及传染病史、精神病史。

  第三条:聘用方法

  由董事会成员、各园园长组成招聘小组;招聘小组对招聘人员采取表决办法、决定录用的园长、教师、保健医生要半数以上认可,其他人员部门领导同意即可。

  第四条:解聘条件

  (一)、本园有权在试用期及聘用期内对不符合幼儿园要求、不胜任岗位

  工作的员工予以解聘(辞退),教职员工对幼儿园条件、要求不满

  意也有权要求辞职,但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递交辞职报告,

  办理好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在通知期内应尽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幼儿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因幼儿园调整无合适工作安排的;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和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哺乳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5、连续二次外部考评、内部考评排名最后的人员均为解聘对象。

  (三)、下列情形者不得辞职

  1、相关人员经济有问题正接受审查的;

  2、在幼儿园借公款、公物未还清的;

  3、幼儿园交给的任务正在进行中,不能中断的;

  4、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未处理完结的;

  5、合同期未满,无正当理由的。

  6、学年未结束前(每年6月30日前)

  (四)、对自行要求辞职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五)、幼儿园有权对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供任何补偿(含试用期):

  1、违反幼儿园管理制度、规定和教职工管理、职务行为规范;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严重失职,对幼儿园利益造成损失;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幼儿园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教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劳动能力的;

  2、教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已办理辞职或解聘者,幼儿园停交其社会保险金;

  (八)、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离开幼儿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予发工资,同时,幼儿园可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一条:幼儿园实行全员聘用制,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条例》精神配置各部门工作人员,采取招聘方法择优录取。

  第二条:录取条件:

  园长:幼师大专学历有第一线丰富工作经验,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师范学校幼教专业大专学历或工作3-5年有经验的老教师,获得园长资格证书。

  教师:1、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看资料班主任评语)

  3、面试:面善大方、有亲合力、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

  4、专业技能全面:弹、唱、跳、画、讲、测试。

  保育员: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年龄25至40岁之间,有照顾孩子的经验、性格温和、有爱心、耐心、经过专业培训。

  驾驶员:驾照相符、驾龄3年以上、安全意识强。

  厨师:有厨师资格证;

  保健医生:中等医专毕业,受过儿童保健专业训练。所有任聘人员均应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不隐瞒传染病及传染病史、精神病史。

  第三条:聘用方法

  由董事会成员、各园园长组成招聘小组;招聘小组对招聘人员采取表决办法、决定录用的园长、教师、保健医生要半数以上认可,其他人员部门领导同意即可。

  第四条:解聘条件

  (一)、本园有权在试用期及聘用期内对不符合幼儿园要求、不胜任岗位

  工作的员工予以解聘(辞退),教职员工对幼儿园条件、要求不满

  意也有权要求辞职,但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递交辞职报告,

  办理好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在通知期内应尽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幼儿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因幼儿园调整无合适工作安排的;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和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哺乳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5、连续二次外部考评、内部考评排名最后的人员均为解聘对象。

  (三)、下列情形者不得辞职

  1、相关人员经济有问题正接受审查的;

  2、在幼儿园借公款、公物未还清的;

  3、幼儿园交给的任务正在进行中,不能中断的;

  4、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未处理完结的;

  5、合同期未满,无正当理由的。

  6、学年未结束前(每年6月30日前)

  (四)、对自行要求辞职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五)、幼儿园有权对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供任何补偿(含试用期):

  1、违反幼儿园管理制度、规定和教职工管理、职务行为规范;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严重失职,对幼儿园利益造成损失;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幼儿园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教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劳动能力的;

  2、教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已办理辞职或解聘者,幼儿园停交其社会保险金;

  (八)、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离开幼儿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予发工资,同时,幼儿园可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篇3】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从天津市教委获悉,市教委、市财政局近日印发《扩大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改造闲置资源举办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个学位将获5600元的奖补资金。

  《办法》指出

  扩大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是对于改造闲置资源(不含小区配套幼儿园用房)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于当年完成审批、认定、开园的,按照审批的幼儿园办学规模学位数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学位安排5600元的奖补资金。

  奖补资金自开园当年起,分两年拨付。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幼儿园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办法》规定

  各区教育局、财政局须在每年9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分别向市教委、市财政局报送奖补资金申请。

  申请内容主要是本区当年改造闲置资源扩大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总体情况,包括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所数、扩大学位情况、完成招生情况、奖补资金的拟支出方向、申报绩效目标等。

  逾期未能上报的,当年不予安排奖补资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到财政专项资金后,要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办法》要求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使用奖补资金须在政府扶持资金专户列支,不得转入幼儿园其他银行账户核算。使用奖补资金购置固定资产须分类登记入账,并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确保国有资产明晰。

  市教委和市财政局对奖补资金实施目标管理,结合各区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获得奖补资金的幼儿园,应当将项目名称、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园内公告栏予以全程公开,有条件的还可通过幼儿园门户网站公开。

  获得奖补资金的幼儿园,必须连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满3年。3年之内停止办园或不再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须全额退还奖补资金。对于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资金以及疏于管理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篇4】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一、园长职责

  1、园长负责幼儿大班的全面管理,主持工作。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大班工作计划,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4、负责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6、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管理质量。

  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观察、分析、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并认真执行。

  3、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和亲,做到耐心、关心、细心、热心,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4、认真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5、主持召开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本班其他教师和保育员共同搞好班内的工作。

  6、坚持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8、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向家长公布教育内容,以便家长心中有数,积极配合。

  9、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交换意见。

  三、教师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幼儿教学活动内容及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负责保管大型玩具和用具。每周检查一次。

  4、每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每学期要有专业教研成果。

  四、保育员职责

  1、热爱幼儿,关心、耐心、细心、热心对待幼儿,配合班主任教师,全面、细致地照顾幼儿每日生活。做好保健、教育工作。

  2、熟悉本班教育计划,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和收拾工作。协助教师组织各项活动和游戏。教师因公外出时负责本班的带班工作。根据教育要求自制玩具并协助教师搞好环境布置。

  3、严格执行安全等制度,做好幼儿的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根据天气变化,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

  4、经常观察幼儿情绪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病情及时报。班上发现有传染病要及时对玩具、用具进行消毒,对体弱幼儿要作特殊照顾。

  5、保持班内环境和设备的清洁,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熄电源。

  6、认真做好卫生包干区的卫生工作和保洁工作,每天下班前必须清倒垃圾,做到垃圾不过夜。

  五、卫生保健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省、市、区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1小时。

  3、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登记、统计。

  4、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发现疾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配合卫生部门做预防接种工作。

  6、每天保证供应充足的温度适中的开水,课间、运动后提醒幼儿饮水,培养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7、建立体弱幼儿档案,定期对体弱儿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8、教师必须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正确的确坐、立、行、走姿势,为幼儿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六、劳动纪律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上班集中思想,业务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义。

  2、上班不做私活,不擅自会亲友,不打私人电话。

  3、上班时间严禁串班,聊天,要坚守岗位,未经领导批准不能随便调班,离开孩子,如有发现,依旷工处理。

  4、不能强求家长为个人办事,如造成不良影响,要依教师职业条列处分。

  5、上班注意仪容端庄大方,不能浓妆艳抹,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耳环和手链。

  6、领操活动,上音乐课和体操时,教师要穿平跟鞋,体操课不穿裙。

  7、进入幼儿园严禁吸烟。

  七、安全检查制度

  1、教师保育员要以幼儿为中心。关注幼儿在各项活动家中的安全。

  2、上班人员一定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户外活动外出返回均要认真清点人数,家长来接孩子一定要按学校的接送程序进行,不能违返。

  3、经常检查幼儿的口袋,不让幼儿玩带玻璃、硬币等呈尖角的危险物品,以防伤害幼儿。

  4、必须妥善保管药物,喂药时要仔细核对,有毒物品由专人管理,严禁在班上存放,药物的保管和服用由医务人员负责。

  5、防止发生烫伤和中毒事故。

  6、注意房屋、场地、用具、玩具、活动器械、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每月检查一次。避免触电、砸伤和摔伤等事故发生。

  7、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加强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八、幼儿园安全防火制度

  1、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安全防火知识,学会消防栓、灭火器操作,学会保护孩子。

  2、安全检查每周一次,电路、电器、防火设备情况,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3、班级所有电器用完后,马上拔出插头,并要放置在干燥地方,以保安全。

  4、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所有电器。

  5、通道要保持畅通,孩子在室内时,不准上锁,发生火灾事故时,教师、保育员要沉着镇静,迅速从安全通道疏散幼儿,不能丢下孩子不管。

  6、经常对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幼儿懂得不能玩电插头,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大人。

  九、班级日常安全制度

  1、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2、带班时间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3、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衣着);“一交待”(向幼儿交代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讲评。

  4、不让幼儿接触电源开关、刀器、开水和火。

  8、下班前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掉电器、开关。

  9、幼儿受伤后,当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迅速护送到医院处理。

  10、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医生和园长。

  十、班级卫生工作制度

  1、每周五大扫除1次,彻底搞好班上和包干区的卫生。

  2、幼儿玩具每周用0.3%的消毒水泡15分钟,书籍阳光下晒1小时。

  3、保持室内外清洁、空气流通,每日早晨、下午起床后开窗换气。

  4、工作人员要保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

  十一、班级外出活动制度

  1、要事先熟悉活动地点的环境,了解周围是否有水塘和其它危险物。

  2、每次活动必须事先写好计划,必须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跟随照顾。

  3、出发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清点幼儿人数,编好组,检查幼儿衣物和身体。

  4、行进时工作人员应时刻走在幼儿队伍的外侧和两头。

  5、上汽车时老师必须在两头照顾,行车时,不能让幼儿探头手出窗外。下车时,必须有一名工作人员先下车接孩子。

  6、活动时,每换一个活动地点或内容都要及时提醒幼注意安全,并清点人数。

  十二、患儿、体弱儿管理制度

  1、幼儿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必须彻底消毒。患儿痊愈后经医生诊断方可回园。

  2、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要经校医务所重新检查,经医生诊断后方可回园。

  3、幼发烧38℃以上,幼儿摔伤,须送医院处理并通知家长。幼儿无其它原因长哭不安,情绪低落,也应送医院诊断并通知家长。

  4、对活动期佝偻病、贫血、身高、体重低于2个标准差及患有哮喘、营养不良,过于肥胖的幼儿要建立卡片,专案观察,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加强生活护理,适当参加活动。

  5、医务所人员为患儿、体弱儿调配营养餐。

【篇5】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管理制度《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体幼儿,对个体差异的孩子加倍爱护,使他们取的`明显的进步。

  (6)参加竞赛获奖幼儿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4、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采取一票否决制。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造成恶劣影响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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