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幼儿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六篇】(幼儿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

幼儿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六篇】(幼儿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


【篇一】幼儿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食品生产上岗作业。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且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者无效。

  二、新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杜绝先上岗后进行健康检查的事件发生。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或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在企业上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四、企业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企业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五、当观察到从业人员有以下症状时,应采取暂时停止上岗从事食品生产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①腹泻;

  ②手外伤;

  ③烫伤;

  ④皮肤湿疹;

  ⑤长疖子;

  ⑥咽喉疼痛;

  ⑦耳、眼、鼻溢液;

  ⑧发热;

  ⑨呕吐。

  六、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知识培训,强化个人卫生要求。

  本企业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2、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食品生产车间须戴工作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3、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4、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5、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6、工作时严禁吸烟。

  7、工作时严禁随地吐痰。

  8、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9、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10、避免对着食品咳嗽或打喷嚏。

  11、自觉遵守卫生管理制度。

  12、抹布专用,经常搓洗、凉晒、消毒。

【篇二】幼儿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新生入园须到指定医疗机构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两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预防接种等。对离园超过三个月幼儿,返园时须重新体检。

  二、家长配合保健医建立完善的幼儿健康档案,按要求及时反馈幼儿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资料。领取借阅健康档案资料,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

  三、积极配合每天入园晨检,发现疑似传染病情况,家长有义务配合带孩子去医院诊断或隔离观察,并及时向老师反馈病情。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防治,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四、在园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儿童,每年检查1次听力;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

  五、幼儿缺勤须提前向班级老师请假,病假说明病因。请假超过三天(包括三天,节假日不算)返园须到保健室开具"三天返园健康证明"后方可进班。

  六、如幼儿患传染性疾病,须按规定离园隔离治疗21天,痊愈后须持相关医院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园。

  七、为保证幼儿在园安全,不能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入园。

  八、一日活动中教师或保育员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通知家长后,家长有义务配合接回幼儿隔离观察或去医院诊断治疗。

  九、有在园内过生日需求的幼儿,为保证幼儿饮食安全,请家长所带蛋糕及食品须在知名大品牌店购买,并提供当日购买凭证,并在食堂留样48小时。

【篇三】幼儿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餐厅、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餐厅、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到南山区卫生防疫站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餐厅、食堂主管每天要对辖区每位工作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六、餐饮、食堂工作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主管报告,患者必须由卫生部门对其作检查治疗后再作决定。

【篇四】幼儿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加强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领域的突出特长。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对业余进修或自修(本专业)成绩合格及获得有关证书者,幼儿园可负担部分费用。

  二、提倡互帮、互学,有丰富经验的教师要带徒弟,传授经验。定期举办各种培训班,如英语、声乐、舞蹈、美工等,并进行考核评比。

  三、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交流。每学期组织一次全员性的参观,并根据不同需要,送派教师到各地学习。学习结束每人要写2000——3000字的学习心得,并对全园教师进行二次培训或做1-2节观摩课展示。

  四、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师不断获取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五、每两年举行一次“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的评比。有计划的组织和选派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园内学习、外出学习、参观及培训。

【篇五】幼儿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

  2、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岗位(责任)区内卫生,随时保持整洁。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三不、三要、四坚持”。

  “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不”:不准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工作时不准戴戒指、项链、手链(镯)、耳环等饰物和涂指甲油;不准在操作场所吸烟、穿工作服进厕所及离开生产加工经营场所。

  “三要”:上班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必须全部戴于帽内;加工制作冷菜等熟食品和配餐间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

  “四坚持”:坚持卫生操作规程、坚持公用物品消毒、坚持湿式清扫、坚持漱口刷牙防口臭。

  3、工作时间不准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不随便掏耳掏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篇六】幼儿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搞好教师培训工作,完成培训任务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实施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帮助青年教师更快地适应幼儿园保教工作和管理方式,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对新分配的青年教师,开学初对其进行上岗前的培训。思想政治培训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本园规章制度等;业务培训有教学处组织,培训内容为新《纲要》、教育理念、活动设计、保教工作以及班级管理等。

  二、教师培训以参加园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参加县、市、省级培训的教师,要认真做好培训笔记,培训后,要将培训情况向全体教师进行汇报。

  三、组织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教学竞赛活动,各教研组要强化平时的帮练活动。做到在活动中培养,在活动中帮助提高。

  四、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文化进修学习,提高青年教师的文化素质,幼儿园在排课上给予支持,时间上给予保证。

  五、坚持对青年教师的听课,并及时进行讲评。

  六、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各级实验专题的研究课写实验报告,总结实验体会,写实验方案。

  七、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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