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
受理审查法定时为15个工作日,市局承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审核
200亩以内的审核单位为市局、审批单位为市人民政府:
市局审核的项目法定时间为30个工作日(不包括论证工作时间),承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不包括论证工作时间)。
申请渔业船舶捕捞许可申请材料受理的法定时间为15个工作日,我局承诺时间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