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五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模式)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五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模式)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篇1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全镇推行“社区-村庄-农户”三级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制度。

  一、网格架构划分

  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建立社区-村庄-农户三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管网格。

  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社区,每个社区党委副书记为社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所有村庄。

  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庄,村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采取“两委”干部包片区,党员联户,分片负责网格内监管任务。

  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全体农户,实行“门前三包”。

  二、网格管理职责

  一级网格:做好承上启下职责,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调度汇总本社区村庄环境整治开展情况,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培育环境整治示范样板。

  二级网格:村“两委”研究落实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好星级家庭评比、保洁员评优工作。组织保洁员做好环卫一体化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抓好村庄环境整治宣传公示工作。实行包片联户制,将村庄划分成片区,由“两委”干部担任片长,由党员直接负责到农户,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合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三级网格:根据村规民约要求,开展“门前三包”:包庭院的清洁,即按照“家居美、庭院美、厨厕美、家风美”标准,抓好美丽庭院创建;包卫生清扫,即房前屋后无垃圾,无乱贴乱画,无污水乱排,无私搭乱建,杂物堆放整齐有序;包绿化管护,即积极开展房前屋后的绿化,并管护好门前村集体栽种的绿植。

  三、网格管理保障措施

  1.定人员。社区、村庄要由专门人员负责,配强工作力量,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努力打造省级清洁村庄。

  2.定职责。各村庄都要制定明确的工作清单,制定扎实的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定期调度、张榜公示、公平考核,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提升村庄美丽宜居新容貌。

  3.定奖惩。将考核结果与社区经费和保洁员工资挂钩,与各项工作奖补资金挂钩,与评先选优挂钩,做到奖惩分明,促进村貌大提升,干干净净迎小康。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篇2

  为了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就相关工作作出相应规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网格员责任

  确定村(社区)总支书、部门单位一把手是人居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各网格员(含辅警,下同)是网格区的直接负责人。

  镇对网格员的考核内容,由原来的保洁、分类,增加杂乱治理。

  二、加强示范引领,党员干部率先示范

  要求全体镇、村干部、党员是人居环境整治的模范带头者。在三月份的考核中,党员干部家庭庭院治理达到优秀等级,未达到的,要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在全镇“亮丑”。同时,对搞得好的进行宣扬。党员是本次行动的中坚力量,每个党员除了搞好自家庭院整治,还要包3-5户农户的庭院整治。

  三、激发群众热情,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农户是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要通过多种方式方法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

  (一)宣传教育。要通过广播、标语、宣传车、宣传栏、入户宣传、指导等形式,让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内容、标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标语,每组不少于3条;广播会,每周一次;宣传栏,每村一个。

  (二)卫生评比。要科学评比,真评比。把握4个要点:①条件设置;②评前宣传;③评比组织,每次评比要组织专门队伍,由村干部带队,选取不同对象参与,挨家挨户,全方位评出真实情况;④讲评,评比结果出来后,除张榜公布外,重点是要通过广播会,宣讲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三)入户督导。网格员、党员对责任区内农户逐个上门宣讲,并指导农户合理布局庭院。

  (四)继续开展“秀美农户”的评比活动。

  四、打造工作亮点,创造性地开展整治工作

  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突出打造亮点,每个村打造集房屋整治、垃圾清理、垃圾分类处理、绿化、美化、亮化、农户庭院治理等为一体的高标准示范组。此示范组要在原创示范组的基础上再打造提升。另外,每村打造一条主干村道样榜路,三个社区各打造一条1公里的样榜街。在创建亮点工作上,要拓展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绿化、美化要做到一村一风格、一路一品种、一户一风貌。

  五、加强督导指导,规范考核讲评机制

  督查、考核分阶段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期以外的时期,按日常管理机制运行,攻坚期内,要做到一周一督查一通报、一月一考核、定期讲评。镇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每周下村时间不少于4天,镇办点干部、镇派工作组每周下村督促指导时间不少于2天。

  六、量化目标管理,严格奖惩措施

  攻坚期和稳固推进期,考核标准(另行文)和奖惩分别设置。

  (一)攻坚期以奖代投资金安排

  攻坚期财政安排71万元用于以奖代投。其中原财政安排季度奖励经费2万元,“四道一渠”一、二季度以奖代投经费9万元,另外财政新增投入60万元。

  (二)攻坚期奖励项目

  1、攻坚期成效奖。分三次授奖。

  第一次(3月):设一等奖3个,各奖2万元;设二等奖6个,各奖1.5万元;设三等奖10个,各奖1万元(共25万元)。

  第二次(5月):设一等奖3个,各奖1.5万元;设二等奖5个,各奖1.2万元;设三等奖8个,各奖1万元,设进步奖2个,各奖1万元(共20.5万元)。

  第三次(7月):设一等奖3个,各奖1.5万元;设二等奖5个,各奖1.2万元;设三等奖8个,各奖1万元,设进步奖2个、各奖1万元(共20.5万元)。

  2、现场创建奖。创镇级现场奖励1万元、创县级现场(单个现场)奖励2万元。

  3、先进网格员奖,设奖30个,各奖500元。

  (三)稳固推进期奖励经费安排

  1、三、四季度“四道一渠”以奖代投资金9万元。

  2、每个村、社区工作经费中抽调5000元用于以奖代投。

  3、河湖大堤整治经费6.2万元。

  4、三、四季度奖励资金2万元。

  5、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对单位和个人的所有罚款,纳入奖励经费。

  (四)稳固推进期奖励项目

  1、人居环境整治优胜单位。村(社区)优胜单位12个。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2个,各奖10000元;二等奖3个,各奖8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6000元。设进步奖1个,奖励5000元;在部门单位中设优胜单位奖3个,各奖励2000元。

  2、示范组创建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奖励8000元,二等奖奖励5000元,三等奖奖励3000元。奖励个数根据验收结果确定。

  3、“四道一渠”综合整治。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每公里550元,二等奖每公里500元,三等奖每公里400元。

  4、河湖沿线综合整治。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每公里2400元,二等奖每公里1800元,三等奖每公里1000元。

  5、先进个人奖。网格员设奖30名,各奖励500元;保洁员设奖30名,各奖励500元。

  6、“秀美农户”和“文明商户”奖。不限名额,奖牌匾一块,纪念品一份。

  (五)惩罚

  1、村、社区年度攻坚期和巩固期考核在80分以下的,定为“不合格”单位,取消其单位及办点干部、总支书评先评优资格。

  2、被县指挥部列为“黄牌警告”的单位其一把手停职专抓人居环境整治,限期未能摘牌的予以免职。

  3、被镇“黄牌警告”的单位,第一次,对一把手诫勉谈话,第二次,停职专抓人居环境整治,限期未能摘牌的予以免职。对摘牌后又被“黄牌警告”的,直接免职。

  4、网格员责任区,问题突出的,直接予以“黄牌警告”,考核中两次“不合格”类予以“黄牌警告”,第一次“黄牌警告”对其网格员诫勉谈话,第二次,免职。

  5、在各级督查、检查中,每发现一处问题达到1分扣分标准的,每处扣除网格员绩效工资100元,每季度通报及结算。

  6、社区集镇日常管理中,夜宵棚放置路面的每次每个扣除工作经费200元,放置人行道的,每次每个扣除工作经费100元,占道经营的,每次每处扣除工作经费300元。每天8:30-17:00街面垃圾严重的,每处扣除工作经费100元,上级检查扣分在3分以上的(含3分)扣除工作经费2000元,所有罚款从下拨经费中扣除。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篇3

  各社区、村庄:

  为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提升街道辖内村庄美丽宜居水平。我街道根据市相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关于网格化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整治积分制度、星级评定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督导考核制度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实施细则》。

  请各社区、村庄严格落实。

  第一则 网格化管理制度

  按照“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全街道推行“街道-管区-村庄(社区)-农户”四级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制度。

  一、网格架构划分

  建立街道-管区-村庄-农户四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管网格。

  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街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有专人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管理。

  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管区,每个管区干部联系一个或多个村庄。

  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庄(社区),由村庄(社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两委”干部包片区,党员包街(巷)、联农户,分片负责网格内监管任务。

  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全体农户,实行“门前三包”。

  二、网格管理职责

  一级网格:牵头抓总,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措施,部署落实工作任务,抓好督导考核,宣传推介典型经验。

  二级网格:估好承上启下职责,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调度汇总本管区村庄环境整治开展情况,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培育环境整治示范样板。

  三级网格:村(社区)“两委”研究落实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好星级街(巷)、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组织保洁员做好环卫一体化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抓好村庄环境整治宣传公示工作。实行片长、(巷)长制,将村庄划分成片区,由“两委”干部担任片长,由党员担任街(巷)长,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合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四级网格:根据村规民约要求,开展“门前三包”:包庭院的清洁,即按照“家居美、庭院美、厨厕美、家风美”标准,抓好美丽庭院创建;包卫生清扫,即房前屋后的无垃圾,无乱贴无画,无污水乱排,无私搭乱建,杂物堆放整齐有序;包绿化管护,即积极开展房前屋后的绿化,并管护好门前村集体栽种的绿植。

  三、网格管理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班子。组建专门工作机构。成立由街道环卫分管领导任组长,由街道环卫园林所负责人、镇村服务中心负责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行政执法负责人、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人、各管区负责人、村庄负责人、桑德公司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班子队伍。配强工作力量,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努力打造省级清洁村庄。

  2、明确工作责任。街道环卫所负责对各管区村庄进行问题督查,各管区、村庄和外包环境卫生服务公司负责落实,农业、执法协助执行。各层级都要制定明确的工作清单,制定扎实的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定期调度、张榜公示、公平考核,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提升村庄美丽宜居新容貌。

  3、制定考核制度。管区考核采取积分制:

  (1)市环境整治合格村验收及10%村庄抽检被列为不合格村庄,扣3分。

  (2)平度市级以上对环境卫生、改厕、垃圾分类工作的暗访和督查,每被通报一个村庄扣3分,超过8小时(工作时间)未整改或整改完毕未上报的每拖后一天翻倍扣分。

  (3)平度市级对卫生、改厕、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每被通报一个村庄扣1分,超过8小时(工作时间)未整改或整改完毕未上报的每拖后一天翻倍扣分。

  (4)街道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卫生厕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每被通报1处问题,8小时(工作时间)内整改的不扣分;超过8小时未整改或整改完毕未上报的,扣1分;以后每拖后一天翻倍扣分;相关材料1次报备不及时,扣2分;改厕材料报备每延后一天,将加倍扣分。

  (5)环境卫生、改厕、垃圾分类、爱国卫生等工作面上推进不力的,每有一个村庄扣2分。

  村庄建立荣辱榜制度。村(居)干部、村(居)民代表及有一定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对农户进行打分评比,每月评出先进户、促进户,通过“笑脸墻”或“红黄榜”等形式公布结果,提升文明素质。

  对外包公司考核建立保洁员(分拣员)评优制度,激发他们做好日常清洁工作。将保洁员(分拣员)日常工作情况纳入环卫公司日常考评,并予以奖惩。

  第二则 民主评议制度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民主评议制度,对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保证村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及省和青岛市村务民主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村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确保决策工作科学民主有序进行,建设美丽宜居家园。

  二、民主评议范围

  村庄的建设布局、农村厕所管护、生活污水处置、生活垃圾清理、街道硬化、路灯亮化、道路绿化、湾塘整治、违建拆除规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设备、环卫保洁设施设备等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和所需经费筹集方案;环境整治依效收费制度的制定;环卫保洁人员的人数配备和报酬标准;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民主评议形式

  一般每季度评议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结合村党支部党员大会、全体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民主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外出人口多、村民会议难召集的地方,应以村民代表会议为主,同时要建立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保证村民代表会议真正体现民意。

  四、民主评议的程序

  1、民主建议。由村两委或年满18周岁的1/10以上村民联名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

  2、民主评议。评议内容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村庄规划、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清理、村庄绿化、道路硬化等设施设备建设维护等村级重大事务的规划、建设、使用、监管等。由村党组织牵头,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党员、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3、结果公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重大事项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说明进展情况,列明存在问题,承诺整改措施。

  4、情况通报。在适当时间内,及时通报评议事项落实情况。

  第三则 整治积分制度

  为增强广大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倡树“爱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的价值导向,充分发挥村民在村庄环境整治中的主力军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积分设定

  每个家庭每季度初始分为100分,设立扣分项、奖分项。每月累计,得分超过90分的农户,有资格参加积分兑换活动。

  二、积分标准

  (一)扣分事项。

  1、农村改厕方面:厕所盖板缺失、排气管破损。

  2、生活污水方面:门前污水横流、过街道口排水沟(管)淤积堵塞。

  3、村容村貌方面:门前垃圾不及时清理、杂物乱堆放,生活垃圾不分类、乱扔乱弃,墙面乱贴乱画,线路私接乱拉。

  4、基础设施管护方面:不爱护路灯、绿化带绿植及栅栏、小广场场健身器械及护栏(墙)、村务公开栏、村委办公场所等。

  5、村庄规划方面:私搭乱建、危房不改造、残垣断壁不修整。

  (二)奖分事项。

  1、完成星级评定:创建美丽庭院或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四星和五星街(巷)的家庭,只创建当月奖分。

  2、志愿修复村庄基础设施。

  3、自发开展房前屋后绿化,只绿化当月奖分。

  4、志愿帮助村庄保洁。

  5、志愿捐助村庄公益事业建设。

  三、组织领导

  评比积分由村党支部负责,成立积分评定工作小组,由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每户建档立卡,要注意做好电子档案,拍好初始照片,每月对有扣分、奖分的农户对比拍照。每月上榜公示一次,接受民主监督。

  四、积分激励

  积极推行农户积分兑换活动,每月得分90分以上的农户,可到村委指定的超市换取家庭生活用品。每月得分都在90分以上的家庭,在房屋建设、子女上学、奖金补助、农业生产、村庄福利等方面优惠政策上优先安排。

  第四则 星级评定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实现街道干净整洁,庭院内外杂物堆放整齐,生活污水不乱排,畜禽不散养,推进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在全市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星级评定制度。

  一、星级评定目标

  全市每个村庄至少要创建一条四星清洁街(巷)和一条五星清洁街(巷),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率22%,美丽庭院示范户村庄覆盖率100%。

  二、星级评定标准

  (一)星级街(巷)标准:

  1、四星清洁街(巷)标准:整条街道保持整洁,基本无农作物秸秆、“白色污染”、畜禽粪污等生活垃圾,无土堆、草堆、石堆、粪堆等“四大堆”,农户门前杂物堆放整齐,路面基本无污水横流,排水沟基本无淤积堵塞现象。本街(巷)美丽庭院示范户达30%。

  2、五星清洁街(巷)标准:整条街道非常整洁,无农作物秸秆、“白色污染”、畜禽粪污等生活垃圾,无土堆、草堆、石堆、粪堆等“四大堆”,农户门前无杂物堆放,路面无污水横流,排水沟干净通畅。本街(巷)美丽庭院示范户达40%。

  (二)美丽庭院标准:

  1、居室美。家具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地 面无尘土污物,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房屋门窗干净,墙壁房顶无灰尘蛛网;被褥衣物叠置整齐,床单被罩窗帘门帘等干净整洁。

  2、庭院美。庭院内外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污水;庭院地面平整清洁,生产生活用具、农用资料等摆放整齐;家禽家畜圈养,圈舍整洁卫生;有条件的家庭适当栽种绿植、花草。

  3、厨厕美。厨房整洁干净,无污水,无腐烂霉变杂物;炉具、灶具、灶台清洁卫生,餐具用完及时清洗摆放整齐;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厕所建设规范、清洁干净,地面无积水、无垃圾,基本无臭。

  4、家风美。家庭成员仪表整洁,勤劳朴实,尊老爱幼,和睦邻里,崇尚科学,诚信友善,敬业爱岗,带头移风易俗、厉行勤俭节约,注重家风传承和家庭文化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评分达到90分的评为美丽庭院,95分以上的评为美丽庭院示范户。

  三、星级评定管理

  星级街(巷)、美丽庭院不定期评比,及时张榜公布;实行评定挂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四、星级评定验收

  由街道组织初验,管区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参与评比。

  五、评定结果应用

  评定结果与街道、村庄党员干部的工作实绩、评先选优挂钩,与农户村庄福利挂钩。

  第五则 投诉举报制度

  为保障群众民主权利,促进村级民主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问题的渠道,依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案件受理形式

  街道、管区、村三级要明确责任,由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并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号。街道在环卫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80817725。

  二、投诉举报范围

  1、农村垃圾综合治理方面: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村内“四大堆”(垃圾堆、柴草堆、土石堆、粪堆),村外三边(公路边、河边、山边)垃圾围村、山、坝等现象;

  2、农村“厕所革命”方面:厕池下沉、盖板缺失、排气筒损坏或过短等质量问题,粪液清运不及时问题;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街道污水横流、村内河塘沟渠垃圾漂浮和水体黑臭、村内排水沟堵塞和延深不够等现象;

  4、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方面:畜禽散养、粪污乱排、农药盒乱扔、秸秆乱堆等现象;

  5、村容村貌方面:残破墙体、倒塌危房、废弃宅基地杂草丛生、私搭乱建、乱贴乱画、公共设施设备(宣传栏、广场、文体设施、路灯、绿植)破坏等现象。

  三、案件受理程序

  1、登记。接到举报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按照举报件的内容、性质和责任进行分类。

  2、交办。对登记受理的案件,要及时转交到街道或村庄进行处理。

  3、承办。街道、管区、村庄按照法定程序对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对受理的举报件,事实清楚、政策明确的,当即处理;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尽快提出办理意见;需要立案的举报案件,要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并告知举报人。

  4、督办。举报中心要跟踪举报案件的办理进度,并按照办理时限要求,督促抓好办理工作。

  5、答复。对于实名举报的,要当面答复案件办理意见,取得举报人的理解和谅解,使其能够满意办理结果。对匿名举报的,要将结果在村庄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同时将办理意见及举报人满意情况报告上级机关,并做好资料立卷归档工作。

  四、案件受理时限

  1、各级接到举报件后,要在24小时内完成交办工作。

  2、承办机关在接到案件后,要在7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

  3、办理意见确定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面复举报人或张榜公示。

  4、案件办结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报告报送上级机关。

  五、案件办理纪律

  案件办理机关和经办人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要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调查核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意见;要做好复前、复中、复后沟通联系,把握举报人的真实意图,表达好办理诚意,力争其满意。

  第六则 督导考核制度

  为深入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美丽宜居新农村,根据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安排,按照公平公正、奖罚分明、常管长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制定本督导考核制度。

  一、督导考核内容

  (一)工作部署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实行顶格推进,主要领导要专题研究部署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到现场调研督导;制定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政策措施;成立专门班子,明确职责分工。

  2、加强舆论宣传。加大新闻报道力度,在各级电视台、网站、报刊上进行宣传报道,宣传先进做法,推进典型引路。创新宣传方式,在街道关键节点悬挂标语,在宣传栏上张贴环境整治公益广告,在机关微信公众号上推广街道、村庄的经验做法。通过组织志愿者、村委大喇叭广播、发放明白纸等易懂宜学的方式,宣传春季攻坚行动,介绍环境整治有关工作,宣传疫情防控、卫生健康、传染病防治法等知识,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和爱护环境的意识。

  (二)工作落实方面。

  1、实施农村垃圾综合治理集中攻坚行动。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机制,完善考核推进、村庄保洁、经费保障和分担等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街道高标准打造示范片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聚焦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河塘沟渠,开展建筑和生产生活垃圾排查,实行销号管理。

  2、实施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升级集中攻坚行动。参考“4+N”模式,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的“五有”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改厕服务站及粪污处理设施,配齐相关人员及设备。建立街道、管区、第三方公司三级农村改厕后续化智能管护平台。积极建设示范性公厕,辖区内户籍数300户以上村庄公厕进行改建或新建,力争实现户籍300户以上村庄全覆盖。

  3、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攻坚行动。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周边的村庄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结合户户通工程,加紧推进排水沟建设,该翻修的翻修,该延伸的延伸,该新建的新建,全面完善村庄排水系统,杜绝生活污水随处乱流现象。

  4、实施村容村貌提升集中攻坚行动。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完成示范村和清洁村庄达标提升村创建任务。合理确定方式和标准,加快街道硬化,全街道基本实现村内道路“户户通”。加大村庄违建整治力度,持续拆除整治存量违建,严格防控新增违建,严密监控,即查即拆。深入开展“四清、四整、四提升”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村庄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线路私拉乱接、污水横流、畜禽散养等现象,清理湾塘垃圾乱倒、水体黑臭问题。按照“四美”创建标准,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完成全街道农村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任务。

  5、实施村庄规划治理集中攻坚行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落实村庄布局规划中有关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三)各级督查问题整改方面。

  压实责任,举一反三,采取过硬措施,抓好有关村庄厕所改造、养殖小区气味扰民、无人居住农户改厕、污水横流问题及全市改厕验未收问题,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问题整改与政策完善、制度建设相结合,把国务院和省大检查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同时,按时完成青岛市和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办抽查暗访发现的问题。

  (四)工作作风方面。

  按时参加环境整治工作有关会议,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先进典型、统计报表等材料,确保各类档案齐全规范完整。

  二、督导考核方式方法

  1、考核方式。考核分为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日常考核占70%,年终考核占30%。日常考核由街道环卫所牵头,会同其他相关站所,按照工作部署、工作落实、问题整改、工作作风四大方面工作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年终考核对五大攻坚行动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2、考核方法。定期开展工作大检查,对各项工作节点达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篇4

  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村规民约

  为切实做好本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优化人居环境,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庄(自然村、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村规民约”,请全体村民共同监督遵守。

  一、凡居住在本村庄内的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执行本村村规民约。

  二、积极参加卫生活动,参与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改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杜绝垃圾乱扔、粪便乱排,柴草杂物等乱堆、乱放现象。

  四、家禽家畜集中圈养,不得散养,狗必须拴养,死禽死畜要深埋。

  五、确保村内道路及两侧和公共场所卫生整洁,无粪堆粪坑、无散养牲畜、无私搭乱建现象、无柴草垛、无垃圾,保证道路畅通。

  六、保持河道清洁,不得将垃圾、农药瓶和农田杂草等一切杂物倒入各大小河道。

  七、自觉维护村内绿化地段的树木,不乱砍乱伐树木,保持绿化地段无杂物、无杂草、无垃圾,确保树木生长旺盛,没有枯树枝,树木及时修剪。

  八、严禁焚烧秸秆,村民有义务进行监督举报,对违反规定的农户给予相应处罚。

  九、自觉维护好村内公共设施的完好性,不得随意破坏垃圾桶、垃圾池、绿地、路灯、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

  十、村委会定期进行卫生评比,并把评比结果在公示栏上公布。被评为“不清洁”的农户给予相应处罚。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况给予50—500元的罚款处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按照本村农户家庭实有人数每人每月2元收取垃圾清运费。

  十三、本村规民约如需修改,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十四、村委会负责监督本村《村规民约》的实施,并有权对违反者采取处罚措施。

  十五、本村规民约自××年×月×日起实施。

  XX村委会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教育宣传工作,教育村民自觉遵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村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搞好村内卫生区域的划分,清扫保洁人员的调配及日常工作考核。

  三、落实每日检查制度,督促村民搞好庭院卫生,组织村保洁队伍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确保村容村貌整洁。

  四、积极组织村民植树、养花、种草、并开展护绿活动,绿化美化农村环境。

  五、积极做好村内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保持其清洁美观可用,对破坏环卫设施设备的行为进行教育和举报。

  六、根据《楚雄州发改委州人居办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指导意见》,收运及保洁费用按照“村民和村集体付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筹集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资金。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结合当地设施设备投入、经济发展水平和收费对象承受能力等实际,建立合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收费机制,按照家庭实有人数每人每月不少于2元确定垃圾收费标准,承担必要的生活垃圾日常保洁费用。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XX村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

  为营造清洁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决定建立“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望全村群众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执行。

  一、包卫生清洁。各农户负责房前屋后的清扫保洁,不向门外泼洒脏水和倾倒垃圾、粪便,不乱丢瓜果皮、烟头、纸屑、塑料袋及一切生产、生活垃圾,做到房屋四周无纸屑、无烟头、无瓜果皮、无污水粪便、无乱倒垃圾、无废弃物堆积、无污水溢流、无蚊蝇滋生地、无卫生死角。做到脏了就扫,把垃圾分类投放至就近的分类垃圾池内,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二、包绿化管护。各农户加大房前屋后绿化力度,适时种植树木花草,不得擅自破坏公共林木,不得在树上乱钉、乱刻、乱挂衣物和搭建临时建构筑物,不得将垃圾倒在树根底部或公共行道上,不将污水、污物倒入门前沟渠、雨水井和路面。

  三、包秩序管理。门前屋后柴草、杂物堆放整齐,做到不占道堆放杂物、建筑材料,不占道晾晒谷物,不占用人行道、公共场所停放车辆,不损坏公共设施。

  XX村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为严格执行村卫生管理制度,强化卫生保洁工作,特制定如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各村以村书记为组长、各村委委员为成员组成检查小组,每月对本村人居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考核优秀的家庭授予“星级文明卫生户”称号,挂牌奖励。

  二、检查范围:按卫生管理措施要求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每月例行检查一次,除此之外还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检查办法:定期检查,检查组成员统一集合,各组实地查看。不定期检查,接到临时通知统一集合,坚持平时检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查看后计算分数,张榜公布得分情况,并存档作为考核各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卫生工作较差的农户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XX村保洁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向村民宣传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带动村民积极参与。

  二、负责全村垃圾清运、分类工作,做好辖区内道路、河道沿线日常保洁,保持全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负责全村公共区域花草树木的灌溉及公共绿地的管护工作。

  四、督促村民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

  包秩序)责任,保持房前屋后环境干净整洁。

  五、监督村民分类、集中投放垃圾,做到垃圾入池。

  六、完成村两委交办的临时保洁任务。

  XX村清扫保洁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村委会是保洁队伍管理的主体,对保洁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管理,负责对村清扫保洁工作的组织,对清扫保洁人员工作随机开展督查和考核,月底已考核成绩作为兑现清扫保洁人员工资和续聘的依据。

  一、清扫保洁人员工资主要由扶贫项目村集体经济收益、向农户收取的保洁费用组成。

  二、清扫保洁人员工资按照聘用合同实施工资月付。其中80%作为固定工资,20%作为浮动工资,按每月考核结果发放。

  三、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发20%浮动工资,60分至80分发浮动工资的一半,80分以上发放全额浮动工资。

  四、考核细则如下:

  1、清扫保洁人员每周2次清扫主要干道(街道)两次,定时收集垃圾一次,并及时运至村内垃圾箱(垃圾池)内,做到巡回保洁,发现问题一次扣5分。

  2、村内公共场所无白色污染物、无垃圾、无卫生死角,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3、村内主干道路无遗留垃圾、无积水、无杂物,道路两边及树坑无杂草,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4、村内房屋墙面、主干道树木、电杆等无乱涂乱画,无乱吊乱挂,无随意张贴宣传品,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5、村内垃圾收集箱(台)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外溢,村民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6、沟渠内无垃圾杂物等漂浮物,发生问题一次扣2分。

  7、上级检查有问题的、村民单位有投诉的,一次扣2分。

  8、服从村委会的管理,完成临时清扫保洁任务,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篇5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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