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1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能尽早地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安全管理。
2、职责
行政本部安保部(以下简称安保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3、管理资料
3、1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对公司进行每季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抽查。
3、1、1安保部负责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全面检查。
3、1、2节前安全检查: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的节日之前进行安全大检查。
3、2定期安全检查的主要资料
3、2、1劳动保护、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景。
3、2、2安全技术、隐患整改落实情景。
3、2、3《化学品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景。
3、2、4各种电气、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
3、2、5《应急准备与响应重点范围》的安全状况。
3、2、6特殊工种作业情景。
3、3季节性安全检查:高温、寒冬、台风季节、梅雨季节的防范检查。
3、4经常性检查
3、4、1安保部必须做好每一天的安全巡逻,并做好记录。
3、4、2部门、车间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安全自查工作
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2
一、日常安全检查
1、一般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应在上班工作前,下班离岗前对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检查。
2、生产岗位上的操作工人,必须按时间、地点、路线资料进行认真巡回检查。
3、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在上班后应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对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景,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力求工作中避免事故的发生。
4、在交接班时,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也必须认真交接。接班后并作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上报作业区,同时将情景写在交接班日记上。
5、安全、技术部门应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听取群众意见,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6、各级领导每日在布置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并对所属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形式能够是现场巡回检查、在调度会议上和交接班日记上检查,夜间值班检查。检查的资料:
(1)、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2)、生产前的安全情景。
(3)、各类规章制度或注意事项执行情景。如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制,工艺控制指标和劳动纪律等。
(4)、安全设备。消防器材及防护用具的配备和使用情景。
(5)、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日的活动情景。
(6)、检修中的安全工作情景。
(7)、公司负责生产的领导应经常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二、定期安全检查
(1)、各单位和部室每周进行一次安全自查。每月月底将检查情景、隐患整改情景上报安全主管部门。
(2)、公司每月组织一次联合安全大检查。
Ⅰ、春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Ⅱ、夏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暑降温、防讯为重点。
Ⅲ、秋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火,安全防护设备和防冻保温为重点。
Ⅳ、冬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火、防爆、防毒、防雪、防滑为重点。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是群众性的安全大检查,由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岗位职责制,根据不一样的检查资料有计划地进行检查。要边检查,边改善,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经,如有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当订出计划,按期解决,务必作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3)、每逢节假日都要进行一次节日前检查,联合组织有关单位和科室参加,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四次检查,主要是检查节日的安全消防措施,如节日值班、安全保卫、消防、节日生产准备等。
三专业性安全检查
(1)、根据某些生产和特殊设备存在问题,组织专业性检查,以便重点发现某项专业和不安全问题,经过检查整改加以消除。专业性安全检查对象是:电气设备,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危险易燃易爆物品等的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按安全技术规定的资料进行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次检查登记的问题进行复查。
四、不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互检
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安全主管部门根据情景需要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抽查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互检。
五、检修前安全检查
(1)、各种设备在需要检修时,首先都要由检修中心会同设备、安全、技术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准许进入现场开展检修工作。
(2)、需要高空作业时,必须进行检查如爬梯是否保险,梯子底端有无防滑橡皮,作业面附近有无高压电源等不安全因素。
(3)、在检修中需要动火的,在检查时要检查防火措施是否可靠。
(4)、检查电器、机械装置与外界联接是否断开。
(5)、检查安全要求标记或危险标记是否都已做好。
六、检修完工后设备开工前的检查
由主管生产的厂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检修完工后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异常是重大设备和精、细设备的检查有关单位是必须参加的。检查资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检修工程是否完全结束,检修人员和检修设备是否撤离现场。
(2)、要检查检修人员所带工具是否已经全部收齐,以免工具失落在装置内或装置的某一部位而影响装置的正常运转和生产或发生设备、人身事故。
(3)、检修和新装的设备,都必须贴合质量标准,有无漏气、油现象。
(4)、有关安全装置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5)、各种管线是否畅通无阻。
(6)、电气设备电源是否接线完好、有无漏电现象,接地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接地电阻必须贴合要求。
(7)、照明、消防设备是否齐全好用。
七、隐患整改
(1)、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级管理、限期整改,职责要落实到人。
(2)、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管理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向各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管理部门。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公司领导。
(3)、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发现的安全隐患可直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各作业区接到整改通知书要认真整改,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八、考核
(1)、企管处根据本规定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安全检查的结果要列入安全评比活动资料中。
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乡网络信息化安全管理,全面掌握全乡各业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现状,及时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构建良好的网络环境,规范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制定本检查考核制度。
第二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坚持“贵在真实,重在整改”的工作原则。
第三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副职组织实施,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政府各部门。
第二章 检查方式和周期
第五条 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检查采取自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是各部门基于本办法的要求,周期性开展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检查工作可以由信息安全人员承担,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安全认证资质的机构或邀请专家承担。
(二)抽查是指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实施政府的年度信息安全检查计划,检查工作可以由部门相关信息安全人员承担,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安全认证资质的机构或邀请专家承担。
(三)专项检查是由国家主管部门具有特定目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检查工作由检查组织单位委托具有相关安全认证资质的机构或邀请专家承担。
第六条 检查周期。
政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工作。原则上可选在“两会”与国庆节前进行,检查重点为上次自查、抽查或者专项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发生变化的系统。
(一)抽查工作是与阶段性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工作相结合而开展的。
(二)专项检查工作是根据国家的阶段性重点工作或者有针对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而开展的。
第三章 检查内容和方法
第七条 检查内容可分为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
管理方面是检查安全管理要求和流程的执行情况;技术方面是检查各软、硬件系统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配置要求以及其它安全技术规范。
第八条 检查方法应采取人工与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对系统进行基线检查、漏洞扫描、渗透测试、日志审查、人员访谈、现场观察、资料查阅等,确保检查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 检查流程和要求
第九条 检查流程包括:制定计划、准备、实施、改进等四个阶段。
第十条 计划阶段。检查前,组织者应制订具体的检查计划,确定本次检查范围、重点内容、检查方法、时间安排、人员安排、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等。
第十一条 准备阶段。
(一)细化检查内容。如:检查的系统范围,检查的重点项,各个系统中增、删、改等重点操作的指令与关键词等。
(二)填写《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表》。检查表应包含依据标准、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结果、问题描述、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员签字等内容。
(三)培训。重点培训检查人员,说明检查内容和方法、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表格填写要求、问题处理方法等。
(四)配置必要的技术装备,如漏洞扫描工具、WEB扫描工具等。
第十二条 实施阶段。
(一)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
(二)检查人员、配合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检查结果。
(三)检查结束后,检查组织者编写《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报告》,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报告书签字确认后,于3日内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改进阶段。
(一)被检查部门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在7日内制订相应的整改计划及实施方案,做到“项目、措施、责任、时间和资金”五落实;
(二)整改完成后,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整改情况报告》,并提请复核。
第十四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报告》、《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整改情况报告》等相关文档,经过审批后存档。
第十五条 对于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被查部门要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及时上报至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被检查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相关要求进行改进,妥善保留有关检查结果和报告并存档。
第十六条 各种形式的检查都应获得相应授权,不得违反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应遵循对应用系统影响最小化的原则,严格控制可能带来高风险的检查方法;对于在线业务系统的评估检查时间必须避开业务高峰时期。
第五章 评价与考核
第十七条 检查考核组将按照《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各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以及整改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第十八条 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纳入审计范围,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
第十九条 在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管理制度对该部门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xx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