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集合11篇(医院感染管理制度2023版)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集合11篇(医院感染管理制度2023版)


第一篇: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可疑人员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便于实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内的续发和爆发。

  一、设置标准

  1临时隔离室设置应相对独立,不得设在紧靠教室、食堂以及儿童易到达的场所,采光、通风、保暖设施齐全,有独自通向园外的出口,不与其他室内区域有空气流通。

  2设立醒目的“临时隔离室”标识,门前有闲人免进等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隔离观察区域。有足够的空间供被观察的人员使用。

  3隔离室内应配备儿童床、桌椅、塑洗用具、便盆、消毒液、洗手盆、毛巾、压舌板、听诊器、手电筒、体温表、玩具、书籍、成人隔离衣等,最好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隔离室用品一人一用一消。

  4建立临时隔离室管理制度,配备适量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作人员,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5对临时隔离室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处理。如若有可疑病例或发热人员进入,需在疾病控制部门指导下,对临时隔离室进行规范彻底消毒处理。

  6同一室内不能同时安排不同病种的病例。

  二、工作制度

  1临时隔离室设置应符合标准要求,每周进行常规清洁消毒。临时隔离室由卫生保健人员具体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托幼机构内发现可疑传染病,启用临时隔离室暂为隔离,隔离人不能随意离开隔离室,在卫生保健人员的指导下,可在制定范围内活动,并尽快前往定点医院诊治。

  3隔离室的物品专用,使用后必须对墙面、地面、隔离室内物品等严格的消毒处理后方可再用,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患传染病儿童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再排入下水道。

  4卫生保健人员进入隔离室必须穿隔离衣、带工作帽和口罩,接触患者后必须及时洗手。

  5隔离室每周进行紫外线消毒一次,照射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及时进行紫外线消毒灯使用登记。

  6隔离室建立使用登记本,一旦启用必须进行详细登记。

第二篇: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奖励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认真,各项医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完成下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要求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500元,具体奖励方法见详细方案)。
  1、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医院感染病例24小时之内报院感科,无漏报。
  2、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手卫生依从性≥95%,正确洗手率≥95%。
  3、配合院感科进行每年的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现患率<10﹪。外科清洁手术切口部位感染率<0.5﹪。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样本送检率≥30%,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4、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组织学习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研究本科室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工作,有记录。每月对本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进行自查(内容:无菌技术操作、手卫生、院感病例漏报、医疗废物分类、环境卫生等),有记录。
  5、监控医师每周检查医院感染病例漏报情况;监测护士每周检查各种感染管理登记本,
  要求登记和监测项目齐全、合格、有效。
  6、医疗废物管理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执行,符合要求。
  二、罚则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出现下列问题,作为质控考核扣分依据,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扣款50~500元,具体奖励方法见详细方案。)
  1、医院感染病例每漏报1例扣个人奖金50元。
  2、按卫生部《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出现多重耐药菌不报告或不采取相应措施的;使用抗菌药物前不留标本送检。
  3、感染管理小组不能发挥监、控、管作用:每周不做院感质控自查、每月不进行院感内容知识学习、每季不开会讨论总结本科室院感管理问题的。(查记录)
  4、未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洗手方法不正确的。
  5、 医疗废物分类不清、利器盒复用或对利器不采取防损伤措施以及因此造成保洁员利器损伤的。
  6、病区卫生差(监管不到位)。
  7、医生进行外科换药时不戴口罩、帽子、无菌手套。
  8、接受上级检查时出现问题,并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示情形给予处罚。

第三篇: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结合本科室工作特点,制定本科室消毒隔离制度并落实相关消毒隔离措施。

  二、医务人员进行各种诊疗护理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洗手或手消毒、戴口罩和工作帽等。

  三、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物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四、各科室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物品应严格按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灭菌,并按要求进行相关的监测并记录。

  五、各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手卫生设施,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根据不同情况严格洗手或手消毒,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手卫生效果监测。

  六、任何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均应充分清洗干净。消毒、灭菌方法首选物理方法,如耐湿、热的物品首选压力蒸气灭菌;选择化学方法消毒灭菌时,应进行化学消毒剂浓度监测,消毒灭菌后的物品使用前用无菌水彻底冲洗干净。

  七、科室应保持环境清洁,空气清新。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1、各科室应定时通风,必要时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其他的空气净化措施。

  2、地面无明显污染时湿式清扫,当受到病原体污染时,应进行消毒处理;拖洗工具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晾干备用。

  3、墙面一般不需常规消毒,受到病原体污染时,采用适宜浓度的消毒剂喷雾或擦拭处理。

  4、病房各类用品表面应保持清洁,一床一桌一椅一抹布,使用后及时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5、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必须对床单元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八、洗衣房回收污染被服不应在各科室走廊内请点,以免造成周围环境的污染。

  九、各科室布局、流程应合理,洁、污区域划分明确,防止人流、物流交叉。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掌握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指证和方法。根据不同疾病的传播途径,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并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十、各科室应根据专业特点,在病区末端设一间或多间隔离病室;对已确诊的传染病患者,应收治于感染性疾病科;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单间隔离观察;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十一、医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出医院餐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

  十二、医疗废物处置应符合我院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

第四篇: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目的

  按照《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16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507号)等文件要求,医院设置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对于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做到不推诿、不拒收、坚持生命至上原则,在科学论证、充分做好防控防护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抢救生命。

  为规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降低发生感染的风险,保障医患安全,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需要急诊入院、待排查新冠肺炎可能的患者收治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该病区工作人员以及到该病区会诊、抢救、保洁或转运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该制度。

  三、具体要求

  (一)对于急诊患者且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时,可按照接诊疑似患者做好防护,先抢救治疗。

  (二)新收入院患者,单人单间收治,固定陪护人员,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再转入普通病区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三)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内设置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分区明确。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

  (四)医务人员进入污染区前,在清洁区穿防护用品;离开污染区时,通过缓冲间脱去防护用品,并进行手卫生。

  (五)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有明显标识,并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六)患者的诊疗、护理工作和病人的生活活动必须在病室内完成,直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至普通病区。

  (七)医护要及时对患者及陪护进行健康教育:严禁探视,不串病房,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八)医务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和消毒隔离观念,在抢救或处置不同患者时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如人员紧张无法固定专人时,在处置不同患者之间应立即进行手卫生,更换防护用品,紧急情况下可更换外层隔离衣、外层口罩和手套,避免交叉感染。

  (九)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符合隔离要求,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防止污染。

  (十)个人防护标准应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做好防护。

  1.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按照相关防护标准严格执行穿脱防护用品流程,正确穿脱个人防护用品。

  2.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防护服、手套、鞋套和胶靴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穿防护用品前、戴手套前、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立即进行手卫生。

  4.下班前进行个人卫生处置。

  5.严格执行新冠职业暴露及锐器伤防范措施。

  (十一)消毒要求:

  1.空气消毒:加强病区走廊和病室通风换气,每日至少4次;治疗室等每日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2次。

  2.地面、墙壁消毒:每日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至少2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地面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用5000mg/L含氯消毒剂的喷壶对准血渍等沿四周方向向中心喷洒;作用30分钟后用一次性毛巾清洁,用后此毛巾作医疗废物处理。

  3.物体表面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监护仪、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等(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每日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有血渍体液污染时处理同前。

  4.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应采用专门容器收集,使用5000-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2h后处理污染物。

  (十二)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护理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做好标识,密闭运送至洗衣房或消毒供应中心消毒灭菌处理。

  (十三)患者外出检查应戴外科口罩,检查完成后检查室应立即消毒;运送车辆应更换一次性床单或座椅套,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十四)确诊患者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盛装,袋外贴上“新冠”字样,一次性使用,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十五)患者排除新冠可能转入普通病区后,对其病室应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消毒。

  (十六)患者未排除新冠或已确诊新冠的患者死亡,对尸体应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制剂棉球或纱布填塞尸体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纱布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通知殡仪馆专用车辆及时火化处理。

  (十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要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单独交接。

  (十八)每日对病区医务人员的体温和症状进行监测,如有发热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则应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

第五篇: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须穿清洁的工作服,有明显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2.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3.诊疗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4.感染性疾病或不明原因疾病的患儿应单间隔离,无条件时同类疾病可同室隔离,护理人员固定、诊疗用品专用,医务人员接触患儿前应加穿隔离衣,脱掉隔离衣以后方可接触其它患儿;

  5.医务人员患有腹泻、呼吸道感染、皮肤有疖肿或破溃时,治愈前不得接触患儿。

  6.母亲患有急性感染性疾病时不得接触或母乳喂养新生儿;

  7.限制不必要的探视,确需探视时,探视者不得有急性感染性疾病,接触新生儿之前医务人员应指导探视者做好手卫生;

  8.科室监控小组成员应密切关注新生儿的疾病状况,一旦发现特殊感染情况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二、环境和物品管理制度

  (一)空气:保持空气清新与流通,每天上、下午开窗通风各1次,每次30分钟。通风不良时可安装空气净化消毒器。室内温度保持在22℃~24℃,湿度保持在55%~65%。

  (二)墙面和门窗: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污迹、霉斑;有明显污染时使用清洁剂或消毒剂擦拭。

  (三)地面:包括治疗室、储藏室、病房、走廊、卫生间、污物间等,每天1次使用清水或清洁剂湿式擦拭,污染时随时擦拭。

  (四)医疗器械:包括呼吸机、监护仪、输液泵、微量注射泵、听诊器、血压计等,尤其是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如仪器按钮、操作面板,每天1次使用75%酒精擦拭消毒;

  (五)诊疗物品:包括治疗台、治疗车、药品柜、病历夹、床栏杆、床头柜、电话、门把手等,每天1次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雾化吸入器、呼吸面罩、氧气管、体温表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六)床单元:患儿因出院、转科(院)、死亡等离开以后,应及时对床单元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七)办公用品,包括电话听筒和按键、电脑键盘、鼠标等,每天1次使用75%酒精擦拭消毒;

  ㈧基本原则:

  1.清洁用具,包括拖布、抹布等,必须分区使用、清洁、消毒、晾干、保存,最好以不同颜色区分,清洁区为蓝色,污染区为红色;

  2.物体表面清洁时抹布应一桌一抹一更换,禁止一桶水一抹布的清洁方式;拖布一次擦拭面积不得超过20m2,或者一病房一拖布;

  3.清洁用具使用后先使用清洁剂清洗干净,再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10分钟以上,再使用清浩流动水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4.当没有明显污染时,使用清水或清洁剂湿式擦洗即可;当有血液或体液污染时,应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当多重耐药菌流行或有医院感染暴发时,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每天至少2次。

  5.消毒时应遵循先清洁后消毒的原则,如血迹、痰迹、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应清理污物,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覆盖作用10分钟以上,再对整个区域进行有序的擦拭消毒;

  6.每日清洁消毒应有序进行,从清洁区开始,再到污染区;

  7.使用腐蚀性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一定时间后应尽快使用清水擦拭,避免对物品产生腐蚀;

  8.清洁消毒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防止病原微生物和消毒剂对健康造成的危害。

  9.医务人员应按医疗废物分类要求丢弃废物于盛装容器内,病室和各工作间废物每天清理二次,垃圾袋满3/4时随时清理。

  三、生活起居用品管理制度

  (一)奶瓶、奶嘴做到一人一瓶一嘴,使用后清水冲洗干净,集中送供应室压力蒸汽灭菌后干燥贮存,24小时更换;

  (二)新生儿使用布类,如毛巾、衣物、垫口巾等,一用一换,清洗晾干后送供应室压力蒸汽灭菌备用;

  (三)床上用品,如枕套、床单、被套等,每周更换一次,污染时随时更换;

  (四)新生儿温箱、蓝光箱等,每日或一用一清水擦拭清洁;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时,应当每周消毒一次,用后终末消毒。按《婴儿保温箱清洗消毒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四、配奶区消毒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管理

  1.配奶工作人员应当经过消毒技术培训,患者感染性疾病者在未治愈前不得参与配奶工作。

  2.配奶工作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配奶前应洗手,佩戴口罩、帽子。

  (二)配奶用品管理

  1.奶粉应保存于清洁干燥处,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注明启用时间,密闭存放;开启后保存时间根据说明书配制。

  2.取用奶粉的勺子应干燥存放,不得存放在奶粉中。

  3.配奶必须使用温开水进行配制。

  4.奶具使用后,清水冲洗干净,集中送消毒供应室压力蒸汽灭菌后干燥贮存,保存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没用使用完的应重新清洗消毒;特殊或不明原因感染患儿所用奶具优先选择一次性物品,非一次性物品必须专人专用专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5.盛放奶具的容器每日必须清洗消毒。

  6.开水瓶每周彻底清洁去垢一次。

  (三)配奶区环境管理

  1.应保持空气清新、干燥,地面、墙面、天花板等清洁无尘。

  2.每次配奶开始前及结束后,应清洁配奶操作台。

  3.清洁拖把、抹布专室专用,配奶台抹布固定专用,每天更换消毒。

  五、新生儿沐浴区消毒管理制度

  (一)患者皮肤化脓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得接触新生儿;

  (二)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手卫生意识,指甲不超过指尖,不得配戴首饰、手表等物品;

  (三)每日沐浴前、沐浴后沐浴区应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干燥;

  (四)沐浴区温度应保持在26~28℃,水温在38~40℃。

  (五)新生儿淋浴用具每人一套,衣服、被服、浴巾、毛巾使用前应高压灭菌,并放专用柜内保管。

  (六)使用中碘酒、酒精、石腊油等盛装瓶每周更换消毒。

  (七)感染性疾病与非感染性疾病患儿应分时沐浴,应先为早产儿、非感染性疾病患儿沐浴,最后为感染性疾病患儿沐浴。沐浴方法遵照《新生儿沐浴流程》执行。

  (八)保持洗婴台整洁,洗婴后立即清理台面,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洗婴池每天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彻底刷洗。消毒后不可再在水池内清洗其他用物。

  (九)电子称每天使用后,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十)尿布和衣物用后不要随意抛在地上,以免污染地面,应分类集中于污衣袋和污物袋内。

  六、隔离室消毒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室,根据隔离要求需要佩戴帽子、口罩、手套、隔离衣。一切诊疗、护理操作均按隔离要求。

  (二)室内一切物品、器具必须专用,单独消毒灭菌,如奶具、听诊器、体温表、输液盘、治疗车等。

  (三)需送供应室清洗消毒物品,应单独用一容器盛装运送,不能于其他物品相混。

  (四)用过的被服、衣物和产生废物均放入黄色隔离袋内,出隔离室再套一黄色袋,用双层袋包扎,并署名传染,分别送洗衣房、垃圾站处理。

  (五)隔离的新生儿离室后,应对室内所用物品、器械、新生儿床、地面、空气等进行严格终末消毒。

  七、感染暴发流行处置及控制措施

  (一)科室发现感染流行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二)立即对病人分区隔离,已感染患儿安置隔离室、新收患儿安置在一病区,与已暴露患儿分开安置,诊疗用品分开配置,一切诊疗、护理操作均按隔离要求执行,认真落实洗手制度。存在严重感染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接受新患儿,并将在院患儿转出。

  (三)积极配合医开展流行调查。

  (四)采样后,组织对室内所有的物体表面、地面、床单位、医疗用品进行全面消毒处理。

  (五)密切监测发病情况,如有新发病例及时报告。

  八、消毒隔离监测

  1、病室、配药室的空气,医务人员手,物表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一次,

  2、使用中碘酒、酒精,消毒的奶瓶、奶嘴每季度进行微生物监测一次。

  3、针对监测结果,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整改。

第六篇: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在业务院长领导下,由院内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按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各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小组及兼职监控员负责日常工作。
  2、医院职工应自觉遵守医院感染管理规定,有效地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3、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或护理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不得随意简化或变更操作程序。
  4、临床医生按院内感染诊断标准对所经治的病人进行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对发生医院感染的病人应完整、准确地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兼职监控人员于每月30日对本科当月院内感染监测资料进行汇总,认真填写“院内感染月报表”,于次月6日以前报院感办。
  5、各科室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并定期进行效果监测。
  6、一旦发生院内感染暴发,科室在迅速控制感染流行的同时,应上报院感办,并严格保存检品协助采样,由院感办进行检测,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或拒绝采样。
  7、凡医院内使用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医疗卫生用品及消毒药械在购进前必须经院感办对其生产厂家进行“三证”审核,对其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合格后方可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违反本规定自行购入,对使用中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医疗卫生用品及消毒药械,院感办将继续进行监督。

第七篇: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目的

  按照《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16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xx〕507号)等文件要求,医院设置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对于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做到不推诿、不拒收、坚持生命至上原则,在科学论证、充分做好防控防护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抢救生命。

  为规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降低发生感染的风险,保障医患安全,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需要急诊入院、待排查新冠肺炎可能的患者收治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该病区工作人员以及到该病区会诊、抢救、保洁或转运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该制度。

  三、具体要求

  (一)对于急诊患者且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时,可按照接诊疑似患者做好防护,先抢救治疗。

  (二)新收入院患者,单人单间收治,固定陪护人员,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再转入普通病区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三)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内设置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分区明确。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详见附件)。

  (四)医务人员进入污染区前,在清洁区穿防护用品;离开污染区时,通过缓冲间脱去防护用品,并进行手卫生。

  (五)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有明显标识,并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六)患者的诊疗、护理工作和病人的生活活动必须在病室内完成,直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至普通病区。

  (七)医护要及时对患者及陪护进行健康教育:严禁探视,不串病房,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八)医务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和消毒隔离观念,在抢救或处置不同患者时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如人员紧张无法固定专人时,在处置不同患者之间应立即进行手卫生,更换防护用品,紧急情况下可更换外层隔离衣、外层口罩和手套,避免交叉感染。

  (九)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符合隔离要求,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防止污染。

  (十)个人防护标准应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做好防护。

  1.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按照相关防护标准严格执行穿脱防护用品流程,正确穿脱个人防护用品。

  2.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防护服、手套、鞋套和胶靴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穿防护用品前、戴手套前、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立即进行手卫生。

  4.下班前进行个人卫生处置。

  5.严格执行新冠职业暴露及锐器伤防范措施。

  (十一)消毒要求:

  1.空气消毒: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病区走廊和病室通风换气,每日至少4次;治疗室等每日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2次。

  2.地面、墙壁消毒:

  每日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至少4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地面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的喷壶对准血渍等沿四周方向向中心喷洒;作用30分钟后用一次性毛巾清洁,用后此毛巾作医疗废物处理。

  3物体表面消毒:

  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等(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每日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有血渍体液污染时处理同前。

  4.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应采用专门容器收集,使用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2h后处理污染物。

  (十二)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护理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做好标识,密闭运送至洗衣房或消毒供应中心消毒灭菌处理。

  (十三)患者外出检查应戴外科口罩,检查完成后检查室应立即消毒;运送车辆应更换一次性床单或座椅套,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十四)确诊患者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盛装,袋外贴上“新冠”字样,一次性使用,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十五)患者排除新冠可能转入普通病区后,对其病室应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消毒。

  (十六)患者未排除新冠或已确诊新冠的患者死亡,对尸体应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制剂棉球或纱布填塞尸体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纱布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通知殡仪馆专用车辆及时火化处理。

  (十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要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单独交接。

  (十八)每日对病区医务人员的体温和症状进行监测,如有发热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则应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

第八篇: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严格消毒和防护下,减少并固化,活动空间减少并固化物品接触,减少并因固化人员接触----每个人:医护,其他必须工作人员,患者,陪护,事前均清晰自己的“网格”规范,自觉参与管理

  二、病房

  1. 疫情期间,陇海医院XX科病房消杀制度、物品更换制度

  2. 治疗区域消杀制度

  3. 工作区域的消杀制度

  4. 缓冲隔离管理制度

  5. 病区隔离管理制度

  6. 病房隔离管理制度

  7. 标识与宣传方案

  8. 医疗垃圾转运制度

  三、工作人员

  1. 出入病区通道及消杀管理

  2. 上下班更衣制度

  3. 饮食解决方法及注意事项(生活指导)

  4. 大小便注意事项

  5. 工作会议制度(原则上不要三人以上聚集)(查房与交接班制度)

  6. 查房制度(查房与交接班制度)

  7. 陪同专家查房制度(查房与交接班制度)

  8. 治疗操作治疗(每一种详细制度)

  9. 疫情期间关于洗手的要求(如何正确洗手及标准预防

  四、外出病区治疗的要求,原则不外出,如化验抽血在病房完成(医疗垃圾处理)必须外出如放射科,每个科室制度定制度(会接触空间和物品处理)

  五、患者

  1. 院前流行病学了解提问,了解社区无需隔离情况(电话并记录)

  2. 不可以公共交通来院

  3. 活动范围病房

  4. 饮食注意事项(生活指导)

  5. 陪护人同患者,在诊疗过程中,陪护人尽量回避

  6. 出入院路径及办理方法

第九篇: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门诊、急诊感染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品,用后由回收站统一回收。
  3、病人用的所有用物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4、压舌板采用一人一用一灭菌,用后统一由供应室回收。
  5、建立日常清洁制度。
  6、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
  7、门诊各治疗室均应有紫外线灯管,每天照射一次。
  8、各科室桌、椅、床、地面、窗台用清水擦拭每日一次,有污染时用500mg/l含氯制剂擦拭。
  9、抢救室环境整洁,尽量控制陪客,减少室内污染,定时通风。
  10、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消毒剂用500mg/L含氯制剂。
  11、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12、病人离开抢救室后,应及时进行终末消毒,以便应急。
  13、门急诊治疗室、换药室参照相应制度,观察室参照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十篇: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门诊和急诊科(部、室)(以下简称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宣教和培训、监测与报告、预检分诊、预防和控制感染的基本措施、基于传播途径的预防措施、医疗废物处置等。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门急诊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2 医院感染监测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 368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WS/T 511—2016 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WS/T 512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
  WS/T 524 医院感染暴发控制指南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原卫生部 2003年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原卫生部 2003年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 原卫生部 2009年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原卫生部 2005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医疗保健相关感染healthcare-associated infection
  患者或就诊者在诊断、治疗和预防等医疗保健活动中所获得的感染。
  3.2
  呼吸道卫生respiratory hygiene
  呼吸道感染患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盖住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实施手卫生,并与其他人保持1m以上距离的一组措施。
  [WS/T 511-2016,定义3.4]
  3.3
  安全注射safe injection
  对接受注射者无害,使实施注射操作的医护人员不暴露于可避免的危险,注射后的废弃物不对环境和他人造成危害。
  3.4
  安全注射装置safety-engineered devices
  用于抽取动静脉血液、其他体液或注射药物的无针或有针的装置,通过内在的设计使其在使用后能屏蔽锐器,降低职业暴露的风险。
  4 管理要求
  4.1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4.1.1 医疗机构的门急诊应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全面负责门急诊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明确小组及其人员的职责并落实。小组由门急诊负责人担任组长,人员应包括医师和护士,小组成员为本区域内相对固定人员,应至少配备医院感染管理兼职人员一名。
  4.1.2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应依据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特点和门急诊医疗工作实际,制定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其要求见附录A)、计划、措施和流程,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4.1.3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宜对患者及陪同人员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
  4.1.4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应接受医疗机构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改进措施,评价改进效果,做好相应记录。
  4.2 工作人员
  4.2.1 应参加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4.2.2 应掌握并遵循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制度及流程,特别是落实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手卫生应符合WS/T 313的要求,隔离工作应符合WS/T 311的要求,消毒灭菌工作应符合WS/T 367的要求。
  4.2.3 注射、穿刺、治疗、换药、手术、清创等无菌诊疗操作时,应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4.3 设备设施
  医疗机构的门急诊应配备合格、充足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相关的设施和物品,包括体温计(枪)、手卫生设施与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卫生洁具、清洁和消毒灭菌产品和设施等。
  5 宣教和培训
  5.1 门急诊工作人员的培训
  5.1.1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应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并依据工作人员岗位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培训。
  5.1.2 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a) 门急诊医疗保健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特点;
  b) 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
  c) 基本的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如手卫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防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选择和使用等标准预防措施以及清洁消毒的方法和频率、医疗废物管理等;并依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及时更新;
  d) 有疫情发生时,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应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及技能;
  e) 对兼职人员培训还应包括手卫生依从性观察、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病例监测、多重耐药菌管理等。
  5.1.3 培训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新到门急诊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岗前培训;
  b) 在岗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并做好记录;
  c) 根据传染病疫情发生情况,在岗人员应及时接受针对性培训。
  5.1.4 培训效果评估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宜每次培训后进行考核或考查;
  b) 形式包括现场抽问、填写考卷、现场操作等。
  5.2 患者和家属、陪同人员的宣教
  5.2.1 可利用折页、宣传画、宣传海报、宣传视频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
  5.2.2 宣教内容宜包括手卫生、呼吸道卫生/咳嗽礼仪和医疗废物的范围等。
  5.2.3 对确诊或疑似经空气或飞沫传播疾病的患者,应进行正确使用口罩的培训;对确诊或疑似经接触传播疾病的患者,应宣教相应的隔离措施。
  5.2.4 宜对留置透析导管、经外周静脉穿刺中心静脉置管、导尿管等侵入性装置的患者和家属宣教相应的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
  6 监测与报告
  6.1 监测内容与频率
  6.1.1 可根据WS/T 312的要求,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设计并开展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病例的综合监测和目标监测,如导管相关血流感染、手术部位感染等。
  6.1.2 宜定期开展手卫生依从性的监测,至少每季度一次。手卫生依从性的监测方法宜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手卫生技术参考手册》执行。
  6.1.3 应按照GB 15982、WS/T 367、 WS/T 368和WS/T 512等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
  6.2 医疗保健相关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的流行病学调查
  医疗机构门急诊短时间内出现3例以上的症候群相似的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病例时,应参照WS/T 524的要求及时开展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并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6.3 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病例报告
  6.3.1 发现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病例应遵照本机构门急诊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病例报告制度进行报告。
  6.3.2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出现感染症状,应遵照本机构门急诊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病例报告制度及时报告。
  6.3.3 应按照《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和WS/T 524的要求及时报告医疗保健相关感染暴发和疑似暴发病例。
  7 预检分诊
  7.1 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本机构的服务特性建立相应的预检分诊制度。
  7.2 医疗机构应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7.3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7.4 医疗机构在门急诊可通过挂号时询问、咨询台咨询和医师接诊时询问等多种方式对患者开展传染病的预检;在必要时,可建立临时预检点(处)进行预检。
  7.5 预检、分诊点(处)应配备体温计(枪)、手卫生设施与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等,以便随时取用。
  7.6 医疗机构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7.7 经预检为需要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的,应将患者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7.8 医疗机构应设置醒目标识、告示、指引牌等,指引需要隔离的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至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或分诊点就诊。医疗机构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7.9 从事预检、分诊的工作人员接诊患者时,应采取标准预防的措施。如怀疑其患有传染病时,应依据其传播途径选择并使用适宜的防护用品,并正确指导患者使用适宜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8 预防和控制感染的基本措施
  8.1 手卫生
  8.1.1 手卫生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门急诊每间诊室均应设置手卫生设施,包括流动水洗手设施、洗手液、干手设施或速干手消毒剂;
  b) 可能高频率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的诊疗室如换药室、皮肤科、烧伤科、耳鼻喉科、妇科、口腔科、感染性疾病科等应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和干手设施。新建、改建的门急诊每间诊室均应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和干手设施。
  8.1.2 手卫生指征、方法和注意事项应符合WS/T 313的要求。
  8.2 个人防护用品的选用
  8.2.1 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选用个人防护用品(手套、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隔离衣和防护服等),见附录B,并符合WS/T 311的要求。
  8.2.2 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注意事项如下:
  a) 工作人员应掌握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具体穿脱方法参照WS/T 311执行;
  b) 在进行任何一项诊疗、护理操作之前,工作人员应评估人体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感染性物质暴露的风险,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注意使用适合个体型号的个人防护用品;
  c) 摘除个人防护用品时应避免污染工作服和皮肤;
  d) 如需戴手套和穿隔离衣,在不同患者诊疗操作间应更换手套和隔离衣;
  e) 使用医用防护口罩前应进行密合性测试。
  8.3 安全注射
  8.3.1 医务人员应掌握治疗和用药的指征。
  8.3.2 注射应使用一次性的灭菌注射装置。
  8.3.3 对患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患者实施注射时宜使用安全注射装置。
  8.3.4 尽可能使用单剂量注射用药。多剂量用药无法避免时,应保证“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不应使用用过的针头及注射器再次抽取药液。
  8.3.5 使用后的注射针头等锐器应及时放入符合规范的锐器盒内。
  8.4 医用物品的管理
  8.4.1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8.4.2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及时按医疗废物处理。
  8.4.3 按照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技术规范等要求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清洁、消毒或灭菌,并符合WS/T 367要求。
  8.5 环境及物体表面清洁消毒
  8.5.1 应遵循WS/T 512对不同污染程度的区域环境及物体表面进行清洁与消毒。门急诊环境按污染程度可分为以下三区:
  a) 轻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包括门急诊办公室、门急诊药房内部、挂号室内部等区域;
  b) 中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包括门急诊大厅、挂号和缴费窗口、候诊区、普通诊室、心电图室、超声科和其他功能检查室等区域;
  c) 高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包括采血室、换药室、穿刺室、注射室、耳鼻喉科诊室、妇科诊室、感染性疾病诊室、肠道门诊、发热门(急)诊、门急诊手术室、口腔科、血透室、内镜室等区域。
  8.5.2 卫生间环境及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人员在开始清洁、消毒前,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保持卫生间的环境卫生,至少每日清洁或消毒一次,遇污染时随时清洁和消毒。
  8.5.3 可使用WS/T 512描述的方法对环境清洁、消毒的依从性进行评估。环境微生物评估方法按GB 15982执行。
  8.6 空气净化
  8.6.1 空气净化措施应符合WS/T 368的要求。
  8.6.2 普通诊室首选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良可采用机械通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其他合格的空气消毒器。应根据产品特性、使用区域空间大小配置适宜的消毒器。
  8.6.3 诊治经空气或飞沫传播疾病的患者时,其诊室宜采用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或使用空气净化消毒设备。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使用负压隔离诊室。
  8.7 呼吸道卫生
  8.7.1 宜在就诊和等候就诊区域张贴呼吸卫生宣传画,发放或播放宣传资料。
  8.7.2 对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当其能够耐受时,应指导其戴口罩。
  8.7.3 应避免与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不必要近距离(<1m)接触。
  8.7.4 有呼吸道症状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需戴外科口罩。
  9 基于传播途径的预防措施
  9.1 宜早期识别有呼吸道症状、腹泻、皮疹、引流伤口或皮肤损伤等可能有活动性感染的患者。
  9.2 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遵循WS/T 311的规定,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以下相应的隔离与防护措施:
  a) 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对经接触传播疾病如肠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皮肤感染,及存在大小便失禁、伤口引流、分泌物、压疮、安置引流管或引流袋以及有皮疹的患者,应采取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b) 飞沫传播的隔离与预防:对WS/T 311中规定的情况及A群链球菌感染治疗的最初24h内,应采取飞沫传播的隔离与预防措施。宜将患者安置于房门可关闭的诊室,特别是剧烈咳嗽和痰多的患者;患者病情容许且能耐受时应戴外科口罩,并执行呼吸道卫生/咳嗽礼仪。
  c) 空气传播的隔离和预防:对WS/T 311中规定的情况及播散型带状疱疹等疾病的患者或免疫缺陷并局部患有带状疱疹的患者,应做好空气传播的隔离和预防措施。接诊此类患者的诊室宜与普通诊室分开,并将患者安置于房门可关闭的单间。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宜尽快将患者安置于负压隔离诊室。患者病情容许且能耐受时应戴外科口罩,并执行呼吸道卫生/咳嗽礼仪。
  10 医疗废物处置
  10.1 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密闭运送,相关登记保存3年。
  10.2 门急诊公共区域应放置生活垃圾桶,内装黑色垃圾袋。但特殊科室如采血室、注射室等患者可能丢弃医疗废物的区域应放置医疗废物桶,内装黄色医疗废物袋。
  10.3 门急诊换药室、采血室、注射室、耳鼻喉科诊室、妇科诊室、感染性疾病科诊室、肛肠科诊室、泌尿外科诊室等可能进行诊疗操作的房间应放置医疗废物桶,内装黄色医疗废物袋。
  10.4 普通诊室宜放置生活垃圾桶。
  10.5 放置生活垃圾桶或医疗废物桶的区域应有醒目、清晰的标识。

第十一篇: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方法》、《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消毒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业务副院长领导的医院感染管理三级网络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解决医院感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配备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3、加强对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采取前瞻性与回顾性调查相结合的综合性调查方法,定期汇总、分析监测资料,全面掌握医院感染发病率、常见感染部位、危险因素、高危科室等情况,从而有效地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当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积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遏制医院感染的流行与爆发。
  4、加强消毒管理工作,按要求定期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和环境卫生学监测。
  5、加强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管理,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
  6、切实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7、抓住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对重点部门(如内窥镜、口腔科、手术室、供应室、产房等)的医院感染管理监控。
  8、加强对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使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化,污水排放符合要求。
  9、定期对医院医务人员、后勤行政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10、将医院感染管理质量纳入医院综合目标分类管理体系中,制定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指标与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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