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工作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树立“爱老、敬老、爱病人”的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老年患者服务。
2、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令行禁止,顾全大局,自党维护医院工作秩序,面对老年患者要面带微笑、耐心细致。
3、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窜岗,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办私事。
4、按规定着装,衣着整洁,佩带胸卡,仪表端庄。
5、热情接待病人,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态度诚、一视同仁,急病人之所急,帮助病人排忧解难特别是对待老年病人,更要热心、耐心。
6、刻苦钴研,虚心好学,精益求精,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7、科室之间、同志之间应团结协作,互学互帮,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不贬低别人,不在病人面前议论其他科室或医务人员短处和过失。
8、加强修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尊、自爱自强、自重。不阳奉阴违、弄虚作假,不做有损国格人格之事。
9、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职便谋私利,不准向病人索要红包礼物,谢绝病人请吃和馈赠,不准个人收受回扣,不准私自将病人介绍到家中诊治或收礼,不准私自将病人介绍到其他医疗机构收受介绍费。
10、爱护仪器设备和一切公共财物,不准擅自将公物占为己有。
医院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一、服务理念
您的健康,是我们永恒的追求。
二、仪表仪容
美观、整洁、大方、得体。
三、服务语言
1、尊称开口,称谓患者。
2、尊重患者和家属;吐字准确(讲普通话);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缺点。
3、禁止使用推理性的语言、顶撞性语言和伤害性语言。
4、对待老年人要尊敬和善,称呼“大爷大娘”,切记直呼其名或床号,引起老年人的不愉快。
5、有的老年人由于视、听、嗅及触觉功能减退,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语言交流,护士要采用接触,手势,面部表情和身体姿势等多种方式与患者交流。
四、行为规范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严于职守,认真工作。
3、优质服务,礼貌待人。
4、尊老爱幼,弘扬美德。
五、劳动纪律
按时上岗,工作时不准干私活,不能串岗、换岗、离岗、聊天,接打电话力求语言简练,不耽误医疗服务工作。
六、执业纪律
按照国家卫健委颁发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地区实际,特制订淮安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细则―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以指导我区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1、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各乡镇有分村65岁以上老人名单,并有相应统计表,按季度动态更新。掌握老年人的中医体质辨识情况。
2、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3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90%。
1、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形成管理服务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各行政村有专(兼)职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各乡镇要按照区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开展。
3、各乡镇要设置和配备开展老年人中医药管理服务的相应的设备和条件。
4、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5、及时完成老年人中医药服务健康管理档案,完整记录相关信息。
1、10月份,全面启动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召开村医会议,安排各项工作。
2、11月份,完成辖区35%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各单位对工作进度开展情况实行周报,区卫生局实施考核,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评价。考核严格按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结果直接与经费挂钩。
参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兑现发放工作经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预防火灾事故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的管理。
9、使用取暖设备和燃气灶具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10、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二、 预防淹亡、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1、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有专人管理,经常检修。
2、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
3、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4、严禁工作人员和供养老人到江、河、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
三、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1、严禁采购和食用发霉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植物,严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
2、制做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制做凉拌食品应当严格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菜剩饭应当妥善保管,食用前仔细检查,充分加热。
3、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4、水井、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防止污染和不法分子投毒。
四、 预防煤气中毒事故
1、使用燃气灶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气,及时修理。
2、查铺时应当认真检查室内通风情况。
五、预防中暑事故
1、炎热季节,敬老院应当制定合理的外出活动安排,适当控制供养老人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
2、暑期每天供应饮用水和适量淡盐水。
3、室内注意通风。
六、 预防冻伤事故
1、在严寒季节来临之前,应当准备御寒的被装和防冻药品。
2、注意保持衣、帽、鞋、袜、手套的干燥和清洁,注意手、脚、耳、鼻的保护。
七、 严防智残和患有老年痴呆的供养老人走失。
1、为全体供养老人佩戴写有照片、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以便供养老人走失后的查找工作。
2、对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老人有约束保护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
3、敬老院要根据本院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其它事故采取相应措施。
八、预防偷盗事件发生
1、门卫、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2、院领导要做好院内全体人民的思想工作和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内部失窃现象的发生。
3、若发生失窃,要即时报警,根据损失情况,追究责任。
九、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十、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