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民政局社会组织工作总结范文六篇(民政局社会组织工作汇报材料)

民政局社会组织工作总结范文六篇(民政局社会组织工作汇报材料)


第一篇: 民政局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根据井研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规定,发布了实施情况<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 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井民经办发[2019]11号),履行部门职责。现将我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井研县共注册社会组织97个,其中社会组织48个,民营非企业49个。县民政局作为社会组织管理机关,严格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和《私营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与业务主管单位共同承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

  二、具体做法

  (一)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进一步明确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共同划分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

  (二)积极开展年检。受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组织年检推迟到7月至8月,并实施网上年检。2021年应参加97个社会组织年检,截至目前已完成年检的3个社会组织。

  (三)将党建工作纳入章程范本。目前,井研县分别设立了两个社会组织党支部,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党建工作进入社会组织评价指标,利用年度检查和变更社会组织事项,指导社会组织将党建工作写入章程,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对于新注册的社会组织,要求其签署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承诺书。

  (四)加强社会组织收费管理。今年对社会组织收费再次进行清理整治,要求社会组织严格按照《章程》规定收取会费。目前井研县任在收取会费的协会共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2个,收费标准均按照行业协会会费最低标准收取,收入均用于协会的开支。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脱钩。督促有关部门自行与本部门本单位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现社会组织独立运行,单独设账,实行社会化运作。

  二是加强业务主管单位监管力度。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对本行业的社会组织实行常态化监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社会组织依法运行。

  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篇: 民政局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2019年上半年,在上级部门的支持、领导下,紧紧围绕本局工作目标,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社会组织发展方针,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工作。

  依法开展各项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按照“政务公开、优质服务”要求,高质高量地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截止2019年6月30日,今年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3家,辖县内各社会组织年检报告书已基本发放完毕,部分社会组织已提交了年检材料。完成年检30个,并在开展了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工作,未发现存在非法社会组织。

  二、大力推进备案制度改革。

  社会组织作用逐渐凸显为加快培育、发展、规范社县社会组织,实现“人人有组织,人人有活动”的目标,减少审批环节,降低服务门槛。今年以来,大力推进备案制度改革,深入社县发动各类文体队伍、服务团队等进行备案。

  三、积极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

  为进一步扩大党在“两新”组织中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推进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多措并举,深入调查社会组织党建情况,摸清了社会组织党员、党组织组建情况,建立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台账。借助社会组织年检契机,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全面发动社会组织参与进来,动员社会组织中的流动党员“亮身份”并纳入党组织的统一管理。对于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引导他们在成立之初即树立重视党建工作、有重点地培养优秀党员的意识。指定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党建工作联络员,采取专人跟进负责制度,保证目标能够按时完成。

  四、扎实稳妥推进脱钩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重点任务。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本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工作。通过这五方面的改革,逐步取消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保障了行业协会商会独立平等的县场主体地位;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行业协会商会实行单独建帐、独立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依规建立规范用人制度,实现依章程自主选人;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褪去“官色”,成为了依法设立、自主办会的社会主体。二是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为防止“一脱就散、一脱就死”,对行业协会商会“扶上马、送一程”,增强行业协会商会的生存能力和发展后劲。

第三篇: 民政局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市民政局的支持帮助下,按照县委、政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以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作为总抓手,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做好了民政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推动了全县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xx年主要工作成绩

  1、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管理规范化、操作程序化,我们强力推行“三级民委”工作机制和长期公示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真正地做到了应保尽保。今年,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人均每月160元提高到1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人均每月72元提高到87元;一年来,累计为全县167990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3485.8万元;为52317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917.4万元。二是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再次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400元调整为25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320元调整为1500元。同时,我局全额资助全县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一年来,共资助全县五保对象4016人,资助五保户参合资金共计20.3万元,发放五保供养资金802.3万元,23393人次。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全市率先实行同步结算,帮助困难群众缓解医疗难问题,一年来,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55.8万元,救助3216人次。

  2、优抚安置及军休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今年我县全面提高了全县优抚对象在定点医院就医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截至目前,为190余名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10万多元。二是为进一步缓解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的实际困难,依据民发﹝xx﹞27号、民办发﹝xx﹞3号文件和省市有关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完成了428名烈士子女身份的.核查认定、统计上报及数据录入工作。三是根据民发〔20xx〕110号文件精神,从20xx年8月1日起,为符合条件的2332名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四是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今年资助优抚对象参合参保资金合计9.8万元。五是“八一”前,为全县374名农村义务兵和129名城镇义务兵发放优待金3436206元。六是对132名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使他们提高了自身素质,增强了就业能力。向74名待安置期间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了生活费84360元,对17名自谋职业人员发放了自谋职业金49.5万元。七是积极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搞好服务。利用军休服务站这个平台,积极为为军休干部开展医疗、住房、文化、娱乐等多方面的服务。

  3、创新救灾工作理念,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乡、村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规程》的要求,按照“重点救助、分类发放”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将救灾款发放到困难灾民手中,真正把有限的救灾款物用到了最需要和最困难的人身上,确保了全县稳定,达到了救灾工作“五有两杜绝”的工作目标,下拨春荒救灾款30万元,共救济灾民2527户8581人,有力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活。

  4、孤儿救助工作步入新轨道。今年以来,我们会同县财政局对全县新增孤儿进行了调查及分类:父母双亡的孤儿享受50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享受350元/月。目前,全县孤儿救助共计506人,发放孤儿救助金近170万元。其中新增孤儿108人,确保了新增孤儿能及时享受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

  5、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我们积极探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新路子,不但对主动上门的救助对象提供食品、衣物、简单医疗、代为联系亲属、资助返乡等救助服务,还及时解决他们的临时生存困难,为受助人员及时返家与亲人团聚提供无偿帮助;为了解决救助人员的实际问题,xx还建设了濮阳市第一家县级流浪乞讨救助站,进一步提高了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水平。一年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0人。

  6、基层政权和地名区划工作。一是采取招商的办法,新制作安装路标牌22块。为了服务好县城综合提升工作,在政府财力困难不出资的情况下,我们采取招商合作的办法,为政通大道、人和大道两条主要道路设置安装道路标志牌22块。目前22块路标牌已全部安装完毕。二是加强管理,切实做好路标牌的维护管理工作。一年来,我局累计投资5000多元,对县城原有36块路标牌进行了维修、加固和维护,为美化县城出了一份力。三是认真做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河南分卷·濮阳篇)xx部分的编纂工作。今年4月份,国家省市业务部门相继安排部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编纂工作,截止目前,《政区大典》xx部分县本级词条已编纂完毕,共16000余字,并顺利通过市局初审。17个乡级词条也已完成初审工作,字数4万余字,正在提交市局审核。

  7、老龄事业全面发展。一是百岁老人敬老补贴由原来每月100元提高到了每月200元,今年共发放百岁老人敬老补贴4.56万元;二是全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今年以来,我们多方筹集资金30余万元为xx县康复养老中心高标准配置了医疗、康复、娱乐等设施,目前,标准床位已达到100张,入住老年人70余名;三是组织开展了慰问五保户、百岁老人、特困老人活动,中秋节、老人节、春节等重大传统节日,县四大班子领导都要亲自带领县民政局、县老龄办的同志赴乡镇敬老院、养老院和百岁老人、困难老人家中慰问,每到一处,县领导都要和老人们亲切交谈、详细询问老人们的吃、住和身体情况,并向他们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一年来,为全县21名百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5.04万元。

  8、慈善救助工作成效显著,今年我县开展了“慈善一日捐”。共接受捐款55万元。利用慈善捐款开展了“大病救助”、“庆六一爱心接力活动”和“庆“七一”救助特困党员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共资助贫困户、困难户、重病户、贫困中小学生等300余人,发放救助款15万元。

  9、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社团登记、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有序进展,婚姻登记处荣获全国规范化婚姻登记处后,管理更规范,服务更周到,截至目前全县已登记结婚8000对,登记离婚450对,补发婚姻登证件400份,合格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民政对象不断增多,民政业务量越来越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多渠道、多层次的协调不够,不能取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二)民政工作经费不足,经费不能随业务量的增加而追加,影响工作开展。

  三、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们将认真总结工作中经验与教训,查漏补缺,再接再厉,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施行)的通知》(濮政﹝xx﹞67号)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xx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清政﹝xx﹞37号),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扩面提标,把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

  (二)积极筹措资金做好xx县康复养老中心扩建、推进全县社会化养老工作,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服务好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三)做好路标牌设置和维护工作。一是争取资金,为产业集聚区及新规划修建的道路新设置安装路标牌;二是创新观念,积极探索路标牌维护管理办法,对城区内的路标牌广告位进行招商,服务好县城综合提升工作。

  (四)做好优抚工作,重点抓好散葬烈士墓搬迁工作和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五)全力做好企业下岗退伍兵、青海支边人员、青海公安二干校人员、对越反击战立功人员、68年入伍退役人员等五个方面的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大局稳定。

  (六)围绕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等工作,适时联系、协调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专项资金800万元。

第四篇: 民政局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xxxx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加政治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着力提升民政服务大局能力和为民服务能力,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充分发挥现代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层社区治理方式不断创新

  一是深化社区治理机制改革。结合我区实际,按照科学调整、便于自治、优化功能的原则,实施部分街道社区调整,全区由现有xxx个社区调整为xx个社区。二是扎实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制定“四个清单”(即:锦江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清单、可购买服务事项清单、社区工作负面清单),进一步理顺政府、社区的职责边界,减少社区过多行政事务性工作,促进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三是打造特色亮点示范社区。开展“三社联动”促进社区营造,重点打造水井坊街道锦官驿社区和双桂街道五福桥社区作为示范社区,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区服务能力和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升;重点打造双桂路牛沙路社区、龙舟路莲花西路社区、三圣万福社区作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四是规范社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社区“三资”管理与财务收支行为,保障社区“三资”安全,确保社区经费正常有序运行;对社区专项资金财务保障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使社区的报账程序有章可循。通过审计,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

  一是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在各涉老职能部门、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基层为老服务组织、以及社会企业中广泛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全区xx 个单位荣获“锦江区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光荣称号。我区x万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锦江区爱老之家服务中心和盐市口街道华诚助老服务中心被x省老龄委授予“x省第二届‘敬老文明号’”。二是扎实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在社区、小区、院落设立“日间照料中心”推进互助养老工作,在各街道建立互助养老站点xx个,开展助老探访服务xxxx人次,帮助解决困难xxx件,法律援助xx件,接受法律咨询xxx人次,纠纷调解xx件,让老人就近享受助餐、娱乐、心理慰籍等服务。三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区有x家知名养老服务企业、xx家养老服务组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xx家,xxx家社区定点服务机构。四是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实施老年人养老服务金卡服务,发放金额xxxx.xx万元,惠老人数x.x万余人;发放高龄津补贴xxxx.xx万元,惠老人数x.x万余人。

  三、社会组织监管服务规范发展

  一是抓好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建设。实施社会组织登记“三证合一”,将原来成立社会组织必须办理的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为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由民政部门核发登记证,办证时间缩短为x天,对近xxx家社会组织开展了赋码和颁发新证书工作;与区公安分局建立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个人信息核查长效机制,开展信息核查xx个批次,涉及xx余人;与区地税局建立社会组织税务信息核查机制,我区社会组织除xxxx年新登记的部分社会组织因为及时作税务登记之外,基本做到“应登必登”。二是抓好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率达xx%;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完成锦江区商业联合会等xx家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狠抓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效能,编印《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工作手册》和《养老机构行政审批工作手册》,推动我局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制化、标准化、规划化。三是推荐我区社会组织申报市级财政支持,全区xx家社会组织获得市级项目扶持资金近xxx万元。四是搭建锦江区社会组织“双创”平台。内部挖潜,通过推进社会组织脱钩、梳理社会组织品牌、推进自律诚信建设等,增强社会组织参与“双创”的能力。外部扶持,通过召开“社区基金会与社区营造”研讨会、社会组织公益活动新媒体宣传推介会、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等,优化社会组织参与“双创”的环境。

  四、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截至目前,锦江区关爱援助中心共募集资金、物资价值总计xxx.xxxx万元,用于帮扶特殊困难群众xxx人次,全区xxx家爱心企业和xx家社会组织以及xxxx名爱心个人参与到中心关爱帮扶活动。二是加大慈善救助力度。与三圣街道永辉超市开展“爱心卡”慈善救助活动,对辖区内xxx名困难群众每人发放价值为xxxx元的“爱心卡”;与东光街道办事处共同设立“东光芯动力?爱心驿站基金”,募集资金xx.xx万元,为xxx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xx.xx万元;与区教育局共同设立“x教师基金”,募集资金xx万元,为我区xx名优秀教师发放教师奖励xx.x万元;与区卫计局共同设立医疗卫计精准扶贫救助项目,募集资金xx.xx万元;实施阳光圆梦帮困助学工作,为我区xx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发放帮困助学金xx.xx万元。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抓好重点区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出动工作人员xxx余人进行每日的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累计劝导街面流浪乞讨人员xxx余人次;加强困境儿童的服务管理,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为全区xxx名困境儿童实施困境儿童个案干预服务项目。

  五、民政专项服务能力切实加强

  一是是抓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相关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扎实开展“二普”工作,已完成外业采集、数据录入、资料整理等工作,将聘请专家对我区“二普”工作进行区级验收。二是开展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组织开展了“x.xx”国家减灾日和“xx.xx”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参加了省、市应急指挥体系培训和演练,组织指导街道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三是以“殡葬行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着力开展规范“微权力”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健全完善工程管理、采购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促进我区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四是继续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为全区户籍人员xxxx家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xxx万元。

第五篇: 民政局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2020年,我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民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及关心指导下,以上级相关民政会议精神为指引,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契机,充分运用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登记、强管理、抓重点,在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我局坚持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上级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规范程序、严格审批、依法登记。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社会组织941家,其中社会团体7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07家。2020年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59家,其中社会团体4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家;2020年注销的社会组织44家,其中社会团体1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家。

  (二)组织开展全县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自4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迟)开始,我局启动社会组织2019年度年检工作。我县2019年度社会组织应参检844家,其中社会团体66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84家。此次年检重点对我县各社会组织遵纪守法、建章立制、业务活动、财务状况、换届备案、变更登记、党建工作、信息公开、诚信自律活动和上年度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截止目前,已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757家,经检查审定,社会团体年检结论合格的525家,基本合格的74家,不合格的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合格的144家,基本合格的14家,不合格的0家;未参加年检的87家,其中社会团体6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6家。从年检整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社会组织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章程》规范运作,开展活动,组织机构健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总体情况较好,但同时也存在对年检工作重视不够、部分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混乱、财务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力度

  1、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长期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发布了关于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公告,同时不间断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了摸排,对举报线索及时梳理,截止目前未在我县范围内排查到非法社会组织。通过不间断采用各种形式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社会组织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开展清理整治社会组织使用领导人形象进行商业营销活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清理整治社会组织使用领导人形象进行商业营销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安溪县民政局清理整治社会组织使用领导人形象进行商业营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专班,及时采取各种清理整治措施,组织开展检查、整治工作。清理整治中共发现5家社会组织(三家社会团体、两家民办非企业)在办公场所摆放或张贴跟领导人有关的合拍照(已让其当场整改,禁止在公开场合摆放或张贴领导人的照片或跟领导人有关的合拍照),暂无发现使用领导人形象进行商业营销活动的行为。

  3、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坚决整治违规涉企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制定了《安溪县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安民〔2020〕33号),通过专项治理,清理取消各类违法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集中公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

  4、加强对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民社管函〔2020〕2号)《关于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压实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醒社会服务机构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履行安全监督有关责任,在年度检查等日常管理中强化安全管理检查,切实筑牢安全底线。5月15日和5月28日,我局联合县教育局对全县多家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开展了为期2天的复园复学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主要采取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5、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16〕81号)《关于印发安溪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审改办〔2017〕1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安溪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各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的通知》,于7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了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此次检查通过按比例随机抽取6名执法检查人员分三组对按比例随机抽取的51家社会组织(35家社会团体、16家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检查,执法检查人员采取实地查验、资料审阅、现场询问等方式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可以现场整改的问题,要求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此次双随机检查共对12家社会组织(9家社会团体、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发了12份整改意见书,截止10月31日,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已将检查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布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

  (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今年以来,为响应国家扶贫攻坚的号召,我县社会组织不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担当作为,在助力打赢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安溪县慈善总会、安溪县官桥商会等18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参与扶贫项目 26个,已实施的扶贫项目资金总额 146.6598万元,收益贫困人口数4983人。

  (五)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泉州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指引的通知》(泉民管〔2020〕15号)要求,我局委托泉州市泉大社会组织促进中心于9月15日至12月15日开展了2020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此次评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总结汇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行业专家和主管部门相结合,专家打分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评估任务。今年我县共有208家社会组织参与评估,其中获得5A级的社会组织2家,4A级的7家,3A级的79家。通过此次评估活动,有力地推进了社会组织自我发展、改进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提高了社会组织管理水平、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为今后我县社会组织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指明了方向,对促进我县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加强内部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1、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人员不足,执法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与当前所面临的形势不相适应。我局民政窗口现仅有两名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人员,其中有1名在职人员,另外一名是聘用人员,并且身兼多种业务,仅仅能应付一般的日常登记工作,面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及执法检查,执法查处力不从心,执法查处大都局限于一年一度的年检,手段单一,力度不够,导致少数社会组织基本上没有参加年检,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2、社会组织执法工作难度大。缺乏专业执法人员,联合执法缺乏相应的制度,对于查处多年未年检、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难度大,执法手段不强,效果不明显。

  3、部分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不强,工作不规范、独立性不强、活力不够,年检和相关工作安排需要多次催促才能进行。

  三、下一年工作打算

  1、抓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做好审批前的现场勘查和论证工作,做到严格审批、规范发展。依法落实年度检查制度,重点治理整顿瘫痪、半瘫痪的社会组织,采取整改提高、注销撤销等措施,改变面貌,提高质量。

  2、推进监管执法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公平、运行秩序稳定的良好局面。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行动,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履行章程、财务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各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

  3、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指导我县各社会组织开展业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自我管理能力。二是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三是继续抓好一年一次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评。四是建议依托福彩公益金设立社会组织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在全县社会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的社会组织,打造和挖掘一批有影响力有特色的品牌社会组织。

第六篇: 民政局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1、充分发挥排球发展学生身体素质的特点,培养学生的协调能力和手腕控球能力。

  对学生的排球学习主要是基本技能训练,各种形式的练习都是为了学生在教学竞赛中的合理应用。在培训中,我们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技术掌握能力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的小组:基础较好的学生为一组,其他学生为二组。学生更容易掌握不同层次的技术,进行不同层次的教学。一组学生的主要教学内容是排球垫传球、接发球、三人组合练习等;两组学生主要学习单一技术、垫球、传球、开始发球。充分调动学生在练习过程中的主动性,锻炼学生的“运动型”思维。

  2、开展比赛活动。

  为了测试学生在排球小组的学习情况,排球教学竞赛和基本技能竞赛不断在实践中与小组内部竞争。由于这些活动的发展不仅使排球协会的学生掌握了更扎实的基本技能,而且进一步提高了学生学习排球基本技能和锻炼身体的热情,发挥了良好的效果。

  3、与研究生进行友谊竞赛

  为了测试我们的教学成果,加强与研究生的友谊,我们与研究生进行了友谊竞赛。本着“友谊第一,竞争第二”的原则,我们成功地完成了与研究生的竞争,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4、观看世界杯

  为了提高同学们的排球水平,掌握专业的排球技能,我们还组织了观看世界杯活动,结束之后由技术部讲解其中的经典动作,使大家拓展眼界,掌握正确的排球技能。

  一学期排球工作在学习即将结束的时候也落下了帷幕,我们在这学期的工作中收获很多,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由于天气,经费等各方面的原因,活动办得不太成功,我们一定再接再厉,把社团办得更好。

成语首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