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研报告1
从近几年信访情况来看,各种非正常信访尤其是进京非访和群体性事件增长势头猛、影响恶劣、处置难度大,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如何破解非正常信访这一难题,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对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探寻了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我市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我市信访工作总体形势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多年来保持总体平稳,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但同时和全国一样,我市也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冲突等原因,在加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多,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从20xx年到20**年,各级信访总量连续攀升。
(二)我市非正常信访有关情况
我市在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中,按照中央联席办总体要求,通过采取及时劝返接回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认真规范处置工作、促进解决问题、落实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使绝大部分赴京非正常上访得到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有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多数非正常上访人员没有发生回流现象,没有发生恶性的影响大的赴京非正常上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区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的特点分析
综观我市非正常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与流转、涉军人员、民间借贷、涉法涉诉、房产纠纷等方面。其行为呈现出三个特征:
(一)频率高发,人数批次明显增加,连锁反应明显。今年非正常上访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现了此类问题解决又引发其他问题的现象。如前几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后,又连续出现退役士官、复员军官等其它涉军人员反映待遇等问题。
(二)规模较大,手段方法灵活、行动组织性强。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上访人在跟政府有关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达目的,他们往往想尽办法,严密组织,统一口径。如民办教师、涉军人员、“残疾车主”,“银行协解人员”串联、抱团集体上访的倾向非常明显。
(三)行为过激,对抗性明显增强,社会影响大。有些上访人不管自己反映问题是否有理,就直接到天安门、中南海、使馆区等场所,拉横幅、静坐、围堵大门、拦截车辆等行为进行上访。
三、非正常上访形成的原因
(一)上访人心理因素加剧进京非访
随着利益格局调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心理在广大群众中显得尤为突出。上访群众心理心态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过分强调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错误心态: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投机心理;“盲从”、“赌气”、“盲诉、盲访”心理等。再加上现实中确有一部分人以访谋生,因访得利,从而导致非正常上访逐年增多。
(二)体制的负面效应诱引进京非访
1、劝返机制的负面影响。对非正常上访,随有随接,随接随返,对减少正常上访总量效果明显。然而从实践中看,上访人产生了去北京上访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负面效应,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恶性循环。
2、考核通报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发生非正常上访后一级通报一级,为降低数量,后移名次,基层就会采取“拦”、“堵”、“截”等手段,这就给上访人造成基层党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访的错觉,以此要挟责任单位满足其过高诉求或不正当要求。
3、责任划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但在特殊时期、敏感时节,涉及到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时,强调让户籍所在地稳控,有时迫于压力,为完成稳控任务,就可能答应了一些不该答应的条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众通过非法上访能解决问题的想法,导致工作越做越被动。
(三)政府职能缺位助推进京非访
非正常访反映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基层受理过。但乡镇、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力量薄弱,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成为一句空话,导致矛盾上行。同时基层干部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确实存在方法简单、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的现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进而群众情绪失控,采取进京上访。
(四)法律遏制不力致使老户肆意非访
1、在适用法律上有难度。《信访条例》内容欠缺,导致上访秩序混乱。首先,《信访条例》没有对上访案件做终结的法律规定;其二,对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其三,对缠访、闹访、无理访等行为缺乏刚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访条例》的法律约束力,导致上访秩序混乱。处置非正常上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分散规定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且多属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则性规定。
2、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的主体不明确。非正常上访行为违犯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本应由公安处置的违法行为,但由于“三个慎用”的出台,导致公安机关不敢处置,信访部门无力处置。尤其是劳教制度取消后,老户活动更加频繁,组织更加严密。7月1日那天在北京参与非访的将近1万,对于这些老户如何教育疏导,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导致加入非访队伍的人员不断增加。
四、我市处置非正常信访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市处置进京访的一些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构建应急处置小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京工作,专门成立接访二处,主要负责群众进京上访的应急协调和处置工作。
2、精心组织,快速反应。驻京工作组成立以来,按照“遇有情况,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处置原则,发现人员失控进京,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主动到敏感地区布控,果断处置,迅速劝返。多次成功劝返,如海州区张某等6人多次进京,有两次在中南海带出,苏红酒业一批33人次进京被成功劝返。
3、全力协调,多措化解。每次发生非访以后,市驻京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向省驻京工作组及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及时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地核减。同时,对于事发单位发函交办,跟踪问效,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因处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市在处置非正常信访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稳控和处理工作难度大。一是接回难。如果上访人在北京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愿意返回,信访部门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将人接回。二是稳控难。非正常上访人员在北京发生违法行为之前,任何执法机关对他们都不能拘留、关押,采取人盯人、死看死守的方法稳控也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三是处理难。由于法律依据和证据不足,即使公安机关对非正常上访人做出拘留、劳教等处理,被处理的非正常上访人若对处理不服,就会提起公诉,而公安机关往往会被裁定为败诉,还要对非正常上访人进行赔偿,致使许多公安机关不敢依法处理。
2、现有的信访终结机制不健全。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问题确已解决并且已经三级终结的信访案件,“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而事实上,只要上访人不息诉,上级就交办,原来的终结随之成为一纸空文。尤其是对已经法律程序终结的无理非正常信访,缺乏相应的终结机制。
五、遏止非正常信访的对策思考
针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表现、发展趋势和产生的原因,笔者结合在实践中化解非正常上访的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一)创新体制,整合资源,构建一元化“信访大格局”。
化解信访矛盾的理想路径是把信访资源的整合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把信访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统一、权威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
从目前组织架构来看,市级党委政府应该转变观念,优化信访的社会环境及运行机制,根据市情,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党、政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信访部门适时协调的信访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众工作部,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的优势,全社会共同担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创新机制,完善功能,构建一体化“社会大协同”。
社会协同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涵和化解信访矛盾的主渠道。随着社会网格化管理创新模式的不断推行,结合信访矛盾网格单元化解方式的运用,可以构建以来访接待为主轴、法律咨询解答与心理咨询为辅佐的“一轴两翼”接访模式。
一是在“规范”、“畅通”中推进有序上访。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改“批示立案”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访申诉,没有领导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访条件的上访申诉,即使有领导的批示也不能立案,严防接访中的随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减信访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踪评估以及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因政策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要注重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执行中执法者不当行政原因造成信访问题时,信访工作机构要大胆行使《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制止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在“调处”、“化解”中提升社会协同效能。要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机制。探索民间组织参与信访,让非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承担起社会弱势群体与政府及司法机关间沟通、协调的功能。成立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综合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如社会义务工作者对各类信访人群的义务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社会关怀等,以形成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人民群众社会基础。
(三)创新方法,包容并蓄,构建科学化“依法大息访”。
在信访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的社会管理机制,综合体现情理交融、敬畏人民、和贵包容、法治保障相结合原则。
一要以“评”控访。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研判有关信访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误导性等潜在风险,既要防止大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也要防止忽视小信访问题而演变为大事端。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科学、慎重决策,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为不规范产生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二要依“法”息访。建议建立公开听证信访制度和必要的信访终结制度,对“两级终审”、“三级终结”的案件进行最终认定,推广无理上访户终结制度,把信访听证与规范信访秩序结合起来,实施无理上访老户终结制度。
三要依“规”惩访。面对恶意非正常上访行为,一要慎用警力,二要依法处置。慎用警力不是不用警力,从法律上界定非正常上访行为表现后,对那些在非正常上访行为中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处置,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违法必究的导向。让上访人知道非正常上访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
(四)明确导向,多元评价,构建科学化考评机制。
当前信访事项解决率偏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因此,要用好干部考核“指挥棒”,在考核干部政绩时,加大民生指标的分值设置,让干部更加注重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建设,真正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干部就该考虑什么”。
1、考评内容从注重“数量”转向“数量与质量兼顾”,以有效结案率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信访工作要立足于解决问题,不能单纯地把上访人数多少、上访重大事件多少作为考评官员的依据,而应对各地的上访情况进行有效监察和掌握,督促各地积极解决上访所反映的问题,以问题最终解决的数量和质量,来考评。
2、创新过错追究机制。过错追究,就是对因干部违法乱纪、该作为不作为而引起的群众上访,要严格追究干部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严格的扣分处理。但应明确,属于改革带来的阵痛,以及涉法案件的上访,只能是让各级干部尽量做好思想工作,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属于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应该严厉打击,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过错追究制优点体现在:一是各级干部心里服气,气顺,工作也有积极性;二是个别违法乱纪的干部也会有所收敛;三是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成,形成“爱哭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全面推进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信访矛盾不能靠“堵”更应重视“疏”。因为“堵”只能将“桥梁”变“鸿沟”,“疏”则能把“天堑”变“通途”。要建立良好、正常、规范的信访秩序,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合法的信访氛围,让信访问题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共同支持与努力。解决信访问题任重道远,信访工作制度、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不能消极等待制度完善,而是要在这个过程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探讨研究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社会调研报告2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人们的利益发生了调整,新的社会矛盾造成上访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缠访”、“闹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信访形势给构建和谐社会增加了难度。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上访案件,就当前信访现状原因、作一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造成信访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
1、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国有企业改制,金融系统推向市场,粮食系统走向社会,行政机关机构改革。这些变革,重新调整了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对人们的利益进行了再分配,同时也使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加强,部分群众的利己观念有所抬头,致使简单的问题易于复杂化,较小的事态易于扩大化,给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难度。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等社会变革原因引发的信访事件占到了信访总量的17%。
2、法律法规某些方面的滞后。一方面,表现在法律条文的滞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社会凸显了许多新事物和新情况,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增多,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越来越多,涉及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越来越多。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会滞后于新事物和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的界定和约束成为导致上访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滞后还表现在执法不严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3、认识上出现的误区。误区一:法不责众。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纠集众人上访闹事,凭借“法不责众”这个护身符逃避惩罚。“法不责众”是“腐朽、落后”的中国传统意识,它已成为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误区二:政府“管”法院。群众中一直存在文秘杂烩网着一种错误的认识:政府权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对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过其他问题,这也导致不少人信“访”不信法。误区三:以信访量来考评信访工作。目前上级对下级政府信访工作的考评,都是以上访量来衡量的,超过了规定的指标,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受到一定的处罚这种考评方式本意旨在加强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分级承担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但客观上讲,这种考评方式并不很科学,它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对现任领导有意见,就组织煽动一些人上访,让现任领导难堪,最后往往能达到“撵走”的目的。
4、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对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牵涉面广,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解决难度相当大,导致问题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没能得到妥善处理,客观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对信访问题干部中还存有畏难情绪,怕麻烦,同时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针对这些情况,缺乏有效的文秘杂烩网干部督查跟踪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盾,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二、解决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信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能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一是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统一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大决策要符合社会现实,符合实际,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想法,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尽量把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纳入低保的范围。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让下岗职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争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一是继续搞好普法工作。让公民学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问题,发生纠纷,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护文秘杂烩网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法律法规要与时代发展同步。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科学、有针对性地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文,让各级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访部门的职能,纠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群众上访总量多年居高不下,与政府及其信访部门的角色定位不准、转换不力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严格执法。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以信访的人多人少定对错,严格以法律为准绳,改变部分人“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
3、树立信访教育与信访执法相结合的观念,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有些人明知拦路抢劫是犯罪,但还是拦路抢劫;明知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还是有杀人犯。思想教育仅对讲理的人有效,仅对遵纪守法的人有效。对无理取闹的人、对别有用心的人、对图谋不轨的人无效,因此,解决上访问题时要做到区别对待。对确实有冤屈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而产生误会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会;对于别有用心、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政府大门、拦阻交通要道等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4、树立防范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观念,加快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进程。一是建立民意沟通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民意沟通。通过谈心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求,从而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架起干群“连心桥”。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超前排查人民内部矛盾,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为了克服责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凡是第一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在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对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向其他部门或系统进行交办、转送,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完善信访工作现行的考评办法,变以信访量考评为以信访过错来考评,实行严格的信访过错追究制,使各级干部心里服气,工作有积极性;使个别违法乱纪、该作为而不作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时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趁,形成“爱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社会调研报告3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市政协安排,第二调研小组一行10人,于6至7月份,深入*县和*区,进行调查、研究。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县区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区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为实现“两个确保”,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弥补了保险基金的缺口,维护了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12项救助制度,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济为基础,医疗、教育、司法、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社会效果明显。
养老保险*县应参保单位286个,实参保单位247个,占86.4%,应参保职工17653人,能正常缴费职工11661人,占66.1%;*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28个,占77.8%,应参保180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1286人,占71.1%。失业保险*县应参保单位295个,实参保单位281个,占95.3%,应参保职工1800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9100人,占50.6%;*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16个,占44.4%,应参保114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639人,占56.1%。医疗保险*县应参保单位295个,实参保单位191个,占64.7%,应参保职工22000人,正常缴费职工12000人,占54.5%;*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9个,占25%,应参保1100人,正常缴费职工516人,占46.9%。*县共有城镇居民低保对象7108人,农村低保对象3069人;全县农民“参合”19万人,“参合”率92.67%,为全省“参合”率最高县份。*区城镇居民低保对象5254人,农村低保对象3213人,没有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主要做法
*县和*区采取了多项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1、加强领导,建立完善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区推行目标责任制,将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与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完不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推行目标责任制以后,*区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进展顺利,2003—2005年连续3年在全市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中排名第一。两县区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社保工作的开展。
2、广泛宣传发动,增强社保意识。县区充分利用电视、墙体标语、公示栏和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及流程,增强社会和群众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认识。*县在新农合工作中,印发合作医疗“明白卡”12万份,编制“合作医疗就是好,农民看病能报销”等“顺口溜”万余册,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区每年都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广为宣传社保知识;邀请市有关领导、市劳动保障部门业务骨干到区大中型企业举办政策业务知识讲座,并采取致企业负责人一封信的形式,向法人代表讲解有关企业职工参保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用人单位的参保意识,引导广大职工树立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大大激发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扎实开展低保工作,努力做到“不漏保”、“不错保”。*县在县城区的朝歌镇和铁西区成立了三个居委会低保工作站,设立专职低保工作人员,分块管理城区的低保工作,形成了居委会低保工作站、乡镇、民政局三级审批的管理机制,实现了城镇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两县区建立了低保申请、审批、三榜公示、“一评三审两榜、三公开一监督”、“三对照”、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制度,规范了低保工作,严格了操作程序。坚持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取消低保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申批加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2005年以来,*县共取消低保对象800多人,新增低保对象1000多人。*区大河涧乡为解决农民看病难和因病返贫的问题,积极想办法,与郑州大学医学院和新乡医专进行合作,每年在全乡举行2次义诊,为群众、特别是特困群众提供医疗服务。今年,大河涧乡缴请30多名专家来乡里进行为期6天的义诊,并准备与郑州大学共建实验、教学基地,为群众提供长期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社会调研报告4
共青团建平县委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延伸团组织的工作手臂,加强组织与青年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不断提升共青团服务党政中心、服务青年事务、助推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建平团县委积极探索青年社会组织工作新方法,通过强化服务、增进合作、团建结合等工作理念和方法,吸引、凝聚、教育和服务各类青年社会组织,切实推进青年社会组织工作。
一、建平县社会组织的基本状况简介
近年来,建平县各级社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政府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民政部门要求,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突出培育重点,依法登记,分类指导,强化监管,着力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截止5月底在建平县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共102家,其中协会类组织43家,民非类组织59家。6月份,社会团体登记注销由民政局转至行政审批局负责,截止10月底,下半年在行政审批局新增社会团体3家,其中协会类2家,民非类1家,目前,建平县社会团体共105家。社会组织稳步发展,整体质量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已遍布市城乡,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目前建平县青年社会组织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种类繁多,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由于青年需求的多样化,青年社会组织种类较为繁多,主要包括:兴趣爱好类以及公益性质类等;而且各类青年社会组织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原本正式的、传统单一的组织模式向非正式的、自主、小型、灵活、多样的方向发展,尤其是以数量为几十人的青年社会组织居多。第二,以网络型青年社会组织为主,缺少实体化活动阵地。由于互联网的便捷性和虚拟性等特点,众多的青年社会组织都是通过互联网建立、发展、壮大,但是由于资源限制,很少青年社会组织拥有专属的活动阵地。第三,以机关、企业青年为主体,公益性青年社会组织积极活跃。随着城市整体文明素质的日益提高,关注社会问题、参与社会事业、扶助社会弱势群体,在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中实现自身价值,已经成为青年社会组织的显著特征。
由于相关制度的缺失,以及青年社会组织种类繁多导致管理上难以有效覆盖等原因,外加其非营利性、活动自治性等自身特征,大部分青年社会组织在日常的运营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包括:组织机制不够健全,管理松散;有效资源不够丰富,资金匮乏;成员组成不够稳定,活力不足;缺乏长远有效规划,发挥有限。
二、在推进青年社会组织建设的主要做法
为进一步推动青年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探索团结和带动青年工作的新路子,更广泛地联系服务引导青年,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围绕创新理念、扩大联系、培育人才、改进自身建设等,针对上述青年社会组织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团建平县委将通过强化服务、增进合作、团建结合等工作理念和方法,积极推进青年社会组织工作。
(一)建立有效地沟通联系机制
青年需求及社会组织的兴起和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变化,对它们进行引导、合作、规范和促进,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结构调整的过程。作为党联系和整合其社会基础和阶级基础的中介力量之一,团县委及时调整定位,深入贯彻。要推动青年社会组织建设,首先必须了解青年社会组织的实际需求,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因此,下一步,团委将通过各基层团组织和相关部门积极与各青年社会组织联系,通过活动交流等形式畅通沟通渠道。此外,团委还根据实际情况邀请部分优秀的社会组织领袖和骨干加入建平县青年企业家协会和建平县青年志愿者协会,以此更好地倾听青年社会组织的心声,切实为其提供针对性较强的服务。
(二)指导扶持优秀青年社会组织
针对青年社会组织缺乏有效资源这一问题,团委发挥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努力为部分优秀青年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利条件。团县委积极鼓励建平县内优秀的青年社会组织承接团组织的活动项目,并在活动过程中给予业务技能、组织管理上指导和一定的资金扶持。下一步,团县委将通过“保护母亲河”、希望工程、扶贫志愿服务等活动项目,把优秀的青年社会组织凝聚到了团组织周围让其发挥自身优势,引导其更多地参与到公益和志愿活动中,服务于建平县社会和经济发展,达到合作共赢的效果。
(三)着力培养青年社会组织的骨干力量
“骨干”是青年社会组织得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力量,也是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行运转的重要依靠。团县委将利用自身优势,以学校为阵地,定期开展各类培训和讲座,着力发掘、凝聚和培育一批热情高、能力强的青年社会组织骨干。通过专业的课程,帮助他们提高组织管理的能力,增强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专业性、规范性和公益性。
(四)为青年社会组织争取更多的政策扶持
由于青年社会组织正处在发展初期,相关的政策法规尚不完善。如何通过有形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扶持,引导青年社会组织的健康蓬勃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团县委将积极与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围绕青年就业创业、精准扶贫等方面,探索各类切实可行的政府扶持政策。
首先围绕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其次是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最后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教育难、医疗难、文化活动难和娱乐健身难等问题,培育发展好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福利事业、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强化社会组织规范管理
根据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别,加大分类规范、分类管理的力度。首先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其次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再次进一步加强年检和日常监管,强化年检工作严肃性,对2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撤消登记。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社会组织自觉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最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加强人员法律培训,加大执法力度,对社会组织的违规违法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六)探索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首先建立社会组织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提升管理协调能力,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其次组建社会组织联合会,拓宽管理服务渠道和方式,更好地为社会组织服务。是逐步建立社会组织评估机制,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逐步
形成政府管理、社会监督的新机制、新模式。最后是继续完善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备案制度,把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纳入备案范围,加强备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现如今,青年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团委开展青年工作的重要合作伙伴,建平团县委将继续发挥团组织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职能,加强与民政局、行政审批局以及各级各类青年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多方联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好培训指导工作,继续探索青年社会组织工作基本路径和工作模式,切实推动青年社会组织的发展。
社会调研报告5
根据市政协2019年工作计划的安排, 5月27日至29日,市政协社法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和部分政协委员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到靖边县、佳县和榆阳区等县区,采取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对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寓治理于服务之中,全力打造以科技信息化为牵引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良性互动。但是,目前工作当中还存在一些隐性和显性的问题,亟待进一步改善。
一、我市基层社会治理主要存在问题
(一)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内涵认识不清。有的干部把社会管理仅仅理解为社会控制,忽视了化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等基本任务,没有把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利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涵和任务。一些基层干部主动创新意识还有所欠缺,仍依赖于老经验、老办法开展工作,创新举措和办法不多。一些部门仅把人民群众当做管理对象,不尊重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和积极作用,甚至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社会公众对社会治理的认知度还不高,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有效途径不多。
(二)社会组织的活力还未有效激发。我市社会组织整体实力小、资金缺乏、内部管理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类较少,且活动开展不够,理事会的作用不明显,服务社会水平较低,经费不足,会计制度执行不严格。
(三)基层村(居)民服务和自治工作有待完善。村级组织,有行政化的趋势,任务重、工作多。“权责利”三者不统一。随着社会治理重心的下移,许多行政事务下沉到镇街、社区,镇街在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承上启下的特殊地位,担负着在本区域内发展经济、管理社会、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多重职能和巨大责任,但是现行体制下镇街承担的责任与拥有的权限出现不对等、倒挂现象,没有真正实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进展缓慢。我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进展缓慢,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相关指导文件没有出台。具体购买方式、购买程序、考核评估办法等规范性的机制没有建立,各项社会服务均有政府部门承担,极少向社会购买。在政府职能转变和购买社会服务方面很少有创新动作。
二、意见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转变工作观念,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社会治理在管理主体上,要从重政府作用、轻各方参与向更加重视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在管理方式上,要从重管制轻服务,向寓管理于服务转变,从重命令轻协商,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在管理环节上,要从重事后处理、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在管理手段上,要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手段向更加重视多措并举综合施治转变。社会管理体制是社会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要坚持党委领导,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社会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实绩档案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以及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并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财力保障。要坚持政府负责,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重点解决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使政府切实担负起应尽的社会治理责任。
(二)引导规范运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对符合规定申办社会组织的要降低登记门坎,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办事程序,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推行“费随事转”,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公益创投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积极性。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帮助社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公众投诉制度,探索建立引导机制,鼓励新型社会组织积极反哺社会、服务群众。
建议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使政府购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社会服务市场形成。要坚持社会组织协同共治,提升社会治理活力。社会协同、多元共治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是社会自治的重要主体,也是社会建设的“活力细胞”,其活跃带动作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十分突出。加快推进“四社联动”工作,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形成以社会组织为载体、城乡社区为平台、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社会服务体系,强化社会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功能。
(三)建立健全城乡基层组织社会服务系统,促进社会治理科学化。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心在基层,应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社会服务系统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一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着力创新农村治理模式。只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更好地发动群众,才能更好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才能让社会发展和创新同步前进。要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最大限度整合农村支部的组织力量、村民自治力量和新兴经济代表的积极力量,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其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协助党组织开展工作,从而成为村级党组织发展经济的助手、社区服务的帮手。二要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着力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的社区服务体系,将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把能下放的职权下放到街道和社区,使其有权管事、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探索建立以“整合资源、便民服务、扩大就业”为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安民”为目标的家庭服务中心,搭建起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和服务企业之间的桥梁,帮助群众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探索物业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努力实现资源共有、信息共享、责任明确、工作联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自治。三要有效发挥协商民主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探索社区自治新模式。探索建立社区“社会工作站”或社区民意表达室,从而有效发挥协商民主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把“社会工作站”打造成为居民的协商对话平台、利益诉求平台、矛盾化解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开辟一条新的基层社区协商民主的渠道,使街道、社区由过去的“矛盾中转站”成为“矛盾终点站”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矛盾,使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建立健全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实现社会治理常态化。要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完善思路,建立健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长效机制,努力提升社会治理的实际成效。一要加快推进农村网格化进程。逐步实现社情民意在网格中掌握、惠民服务在网格中开展、社会治理在网格中加强、矛盾纠纷在网格中化解,从而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进一步加大网格化信息平台建设,建议将村医、村教等在农村有一定知识与威望的人吸纳为网格信息员,及时发现并解决村民纠纷,预防各种矛盾的产生。二要继续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进一步深化“三个三”工程,提升“流动信访大厅”下基层活动实效,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解决在基层。探索定期召开热心市民见面交流会,增进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零距离”沟通互动交流。三要积极探索市民素质提升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采取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形式,把文明素质教育融入思想道德建设之中,融入群众文化活动之中,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文明的熏陶。要以“四社联动”活动为载体,开展文明社区、示范小区(村居)创建和邻里“守望”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增强文明素养。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对市民进行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良好人文环境的浓厚氛围。四要大力推广基层调解新模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发展,基层的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趋势。面对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调解工作,已经成为社会治理面临的一个新课题。要充分发挥村及社区干部和乡贤在基层调解中的作用,探索基层矛盾调解新路子,为基层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五要不断创新虚拟社会综合治理机制。大力提高互联网安全管理能力,建立网络舆情研判引导队伍,正确引导舆情发展走向,防止不实信息造成危害。同时,建立网上、网下一体化联动管控机制,提高发现处置、侦查打击、防范控制的能力,严防形成由网上向网下传导的社会破坏力量。
社会调研报告6
为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夯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基础,根据区政协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安排,6月中旬至8月底,区政协法制社团三胞联谊委员会牵头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张莉带领下,围绕“我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主题开展了为期二个多月的专题调研活动。调研活动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重点走访、实地视察等方式进行,同时还组织赴浙江省**市、江山市学习考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基本状况及工作成效
我区现有人口90.1万,下辖23个乡镇(街道),236个行政村。近年来,我区加大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力度,大力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制度,在推动我区新农村建设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基本状况
发展基层民主制度、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目标。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加快了法治某某建设进程。
1、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想。区委、区政府将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提高到事关某某工作大局和某某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如2015年2月16日下发了《中共某某县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某某建设的实施办法》(广发〔2015〕1号)文件,明确了大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提出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等6项措施。
2、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建设。乡村两级均成立了相应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设立了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以及群众工作站、人民来访接待中心,6个中心乡镇设有法庭,村居健全了综治维稳室、警务室、调委会、治保会建设,聘请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成立了警民联合巡防队等,基层治理预警机制健全,群众表达诉求渠道畅通。如排山镇的人民调解规范化试点、永丰街道创美小区的法治长廊、毛村镇的法治新农村、区实验小学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南屏中学的法治校园等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筑牢了干群心中的法治底线。
3、转变政府职能,优化依法行政环境。截至2014年9月,我区精简行政审批项目198项,精简率达80%,办理平均时限缩减77%以上,解决了群众办事难、手续繁问题。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主要成效
1、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加强了对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同感,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逐步增强,做到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调研中发现,如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征地拆迁等基层工作中大都能按法律程序办事。
2、农村基层法治建设成效显著。一是村“两委”班子选举过程平稳。到目前为止,我区共进行了四届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通过海选和差额投票选举直选“两委”班子,改变了过去“上级定名单,群众画圈圈”来确定村干部的方式,真正体现出了选举的民主性、公正性,真正体现了群众意愿,融洽了干群关系,从而大大减小了农村基层矛盾;二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提高了广大干群的法律素质和民主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办事能力,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目前,我区已有 个村被评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三是依法治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取得实效。信访工作方面,2013年,我县赴京非正常访访量位列全省第一,赴京正常访、赴省访访量均排列在全市前三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在全省排名靠后。光泉书记到任后,通过坚持四个原则、树立八种理念和强化十个抓手,严厉打击歪风邪气,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至2015年我区赴京访、越级访、非访数量明显下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面,由2013年全省倒数跃升至全省第53位,成为全省排名提升最快的三个县之一。今年第二季度,全区公众安全感位次前移至全省第二方阵,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有三家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四是调解委员会作用明显。区道路事故交通调解委员会每年调解交通案件达300多起,排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2015年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67宗,立案27宗,调处成功率达100%,做到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化解于基层。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调研中发现,近年我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进程明显加快,但受思想认识、利益驱动、固有观念等因素的影响,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少数干部对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认识不够高。一是少数农村干部法制意识淡薄,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法治治理新常态。部分乡村干部思想观念、思维习惯、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仍停留于过去的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民主法治意识不强,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较差,甚至有时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群众意见较大。如计划生育工作,部分基层干部不能适应新的以服务育龄妇女为主的工作导向,尤其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上,因计生与户籍管理脱钩,征收到位率大幅度降低,主动上缴者少之又少,陷入了“穷的征不着、富的征不足、贵的征不了”的艰难局面,而提请进入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程序,则由于执法程序多、耗时长,加上容易与群众产生对立面,少数干部拉不下面子,甚至用转移支付等费用垫付。二是对社会治理法治化认识上存在误区。少数基层干部错误认为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建设就是普法,仅片面强调群众知法、守法,而忽略了引导群众用法,致使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够,效果不理想。且在普法上也大都流于形式,方式单一。多数采用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有时虽然内容详细,但不贴近生活,干群不感兴趣,普法达不到预期目的,普法考试时以抄答案,甚至代考为主流,而普法的实际效果无从考核,无奖罚措施。
(二)部分群众不依法解决利益诉求。一是群众“信访不信法”。群众存在“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的思想观念误区,认为法律服务、司法手段门槛高,成本大,负担不起,习惯于依赖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解决问题。且无理访、非法访代价低廉,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小,导致群众信访随意性很大。二是政府信访压力大。三是别有用心者挑动。尤其体现在土地归属、征地拆迁、山林纠纷等涉及群体利益时,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鼓动下,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思想,违法集体上访,甚至出现过激行为。
(三)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不明显。主要体现在村居两委班子建设上,一是综合素质不高。目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班子整体文化程度不高,对党的政策宣传、贯彻能力偏低,难以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问题。由于前年报销比例大幅度下降,加上医保报销手续繁琐,办事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村居干部对政策理解不深、宣传不透,不但增加了收取参合资金的难度,且使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也下降。二是协调配合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团结”。部分村(居)两委之间、村(居)支书和主任之间各自为政,甚至相互拆台,思想和工作上存在“两张皮”,未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不办事”。三年一届的选举,时间短,部分新当选的村(居)干部业务还不甚熟悉,又将面临选举考验,致使基层干部人员不稳定,也沉下不心干事业,部分村(居)两委班子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真心实意地为群众着想,工作不主动,或者是缺乏办实事的能力,缺乏自己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创业激情与本领;三是“不公正”。部分村(居)干部民主意识不强,办事不公开,处事不公正。如近年来群众反映最多的低保问题。目前还存在城乡低保制度还不完善,管理操作还不规范,优亲厚友仍然存在的现象;保障范围确定还不科学,动态管理还没有完全实现,有一部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没有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导致部分真正生活困难的群众没有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严重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也妨碍了其在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中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
创新意识缺乏。
(四)不稳定因素扰乱社会治理法治化秩序。据有些镇、村等反映,有个别地方不法势力不同程度介入村两委选举、农村土地流转、工程招投标、农副产品流通等经济活动,通过威胁恐吓、低价下标、高价转手、垄断土地流转或工程招投标;利用复杂的农村社会关系作掩护,通过暴力、引诱、胁迫等手段操纵民主选举。由于手段隐蔽,公安、司法机关一时难以介入,易使部分不法势力逍遥法外。如随着土地价值的不断升高,近几年,邻里地界纠纷、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等涉及农村土地的纠纷和案件有上升趋势,致使解决大量的土地矛盾纠纷成为目前乡村两级工作的重头戏,如去年**镇余村村一农户因承包土地归属多次进省赴京访,当地镇村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安控和解决问题。再如对城市重点工程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漫天要价,胡搅蛮缠,导致工程进度推动缓慢,严重影响城镇化进程。更有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现象屡禁不止,城市规划执法大队有人员 名,且无节假日在巡逻,但违章建筑还此起彼伏,防不胜防。
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不适应农村政制改革的新形势,对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建设感到茫然,以致消极被动应付。二是部分农村普法教育不到位,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有的甚至流于形式。据了解,大部分群众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渠道获取法律知识。而普法资源整合不足,普法经费投入不够,区电视台、区报社、区电台至今还未建立普法平台。有部分基层干部和村民认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普法、法律服务不够。三是由于个别人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打着为民争利、为民请命的旗号,借机利用农村的矛盾纠纷,组织策划并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误入圈套,违反规定越级、多次重复上访。四是由于农村社会关系复杂,部分党组织统筹全局的能力不强,村委会成员素质较低,使一些不法势力、宗族势力乘机制造事端,严重干扰了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治理选举。
三、进一步推进我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区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区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基础性作用;对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推进体制改革,解决
基层深层次矛盾具有保障性作用。因此,必须把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常抓不懈。为此,提出以下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要全面深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为重点:一是要创新普法方式。要充分结合群众生产生活上的“法律需求”,建立多样化的普法平台,设计多样化的普法形式和载体,除媒体、横幅、宣传栏等常规宣传方式处,建议组建一支以本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某某区法制巡讲团,在城乡适当位置规划建设“法制广场”(浙江省**市的做法)、“法制家园”(**乡竹岩村正规划建设)等法制宣传硬件设施;二是要提高法治信仰。通过以案说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处理个人事务、依法理性表达个人诉求,着力在农村形成信仰法治、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夯实法治工作阵地。
建议从农村治保会、调委会等组织入手,加强组织网络建设,选优配强治保会、调委会干部队伍,选派在村里有威望、有经验、有责任心的干部和村民担任治保会、调委会委员;可借鉴排山镇的做法,健全完善治保会、调委会工作机制,明确治保会、调委会干部在平安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工作职责;探索解决报酬待遇,激发治保会、调委会队伍工作积极性,全面促进治保会、调委会组织作用的发挥。要鼓励基层建立村级“老娘舅”、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等群众性组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农村基层依法治理。要积极引导、推荐优秀法治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或驻地服务,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要统筹协调,着力帮助一些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遇到的工作人员少、工作经费紧等问题。
(三)抓好制度执行落实,促进基层依法自治。
要坚持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将村规民约修订实施作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原有村规民约操作性不强、合法性不够、执行度不佳的问题,强化修订完善、教育宣传和执行落实,注重制度的刚性约束,注重文化的道德约束力量,全面陶冶民风、改善村风,提升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要加强农村文化娱乐设施建设,达到“多演一场戏,多一份和谐”、“多一个球场,少一个赌场
”的目的(浙江省**市枫桥镇的做法)。要抓好农村现有民主、法治制度的执行落实,鼓励群众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通过抓好制度执行落实来促进村级事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要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民主法治村(居)”创建的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激励基层通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来提高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四)增强法治为民意识,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基层干部直接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地发生具体行政行为,基层干部能否依法执政、依法办事,就直接影响着法律在群众中的威信,直接影响着群众对民主法治建设的信心。但在现实中,我们也看到基层干部中不学法、不懂法、不用法,甚至徇私枉法现象还大量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在碰到诸如环境污染、计划生育、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民间纠纷等难点热点问题时,还习惯于用“老路子”“土办法”去解决,甚至“卖关系”“送人情”,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导致社会矛盾增加,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需要把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以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切实增强法治意识。
(五)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维护法律权威尊严。
要针对当前全区农村群众违法行为以及导致这些行为发生的因素进行严厉的打击和调处,让群众认识到法律既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也是轻易不可触犯的“地雷”。一是要对农村群众非法闹访、缠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使他们在得不到任何好处的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要加大对干部群众私下随意卖买农村土地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依法保护好农村耕地;三是加大对农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司法不公行为所涉及工作人员的处理力度,筑好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火墙;四是加大对一些农村群众闹访、缠访事件的背后策划者(调研中发现有少数干部 、教师、律师等参与其中)的处理力度,促使他们增强社会公德意识。
(六)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强化组织队伍保障。
要更加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中把握方向、模范带头、协调各方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基层工作依法开展、基层事务依法办理、基层关系依法理顺、基层问题依法解决。要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法治教育,增强村(居)干部法治为民的意识,提升村(居)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党员在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注重保护好农村基层干部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工作积极性。
社会调研报告7
基层社会治理,是指“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序、有活力的基础运作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活动”。作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范围内的治欠保支工作,既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加强治欠保支治理,是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平安文山的刚性任务,是决胜全面小康必须同步抓好的关键环节。今年5月,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集中时间精力,组织相关股院,深入城区部分建筑企业、务工群体实地查看、沟通走访、座谈交流,经过系统梳理、研讨,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市人社局2020年1-4月治欠保支工作情况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等规定,市人社局重点开展治欠保支工作。
(一)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等规定,文山市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31个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欠薪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健全解决欠薪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明确清欠责任,加强协调,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实现欠薪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和长效治理,有效遏制欠薪违法行为。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力,有关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责任;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二)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从清欠到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一律停止工程建设。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无人社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证明》,一律不得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三)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工作开展情况
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管责任,和发改、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签署欠薪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逐步实现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共享监管信息,使拖欠方“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依法处置欠薪案件、打击使用童工现象
1—4月,开展日常巡查30户,接到投诉118件,结案115件,涉及人数877人,金额1396万元。同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疫情期间,建议来投诉人员尽量在12345、12333平台上投诉。1—4月份,平台上共接到了投诉96件。共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农民工维权手册》、《外出务工知识问答手册》、《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宣传资料600余份。出动车辆20车次,宣传人员30余人次,张贴标语2条,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
二、存在问题
治欠保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依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和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够、欠薪治理制度落实不够、恶意欠薪打击力度不够、执法力量薄弱等诸多问题,仍然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客观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和重视程度不够。中央、省、州的制度还未完全落实。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的“1号文件”,明确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突出的问题,提出各类企业应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支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得以包代管;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等诸多举措。但到目前为止,文山市用工实名制、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分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还未实现建设项目全覆盖,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且结算纠纷频发,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也还不到位。
(二)建筑行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比较突出。建筑企业原本应承担的按月支付薪酬、签订劳动合同等法定责任,最终转嫁到一些不规范的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身上,从而导致工程质量和工程款纠纷和欠薪事件的发生。其次,借用资质、挂靠经营现象较为严重,这也成为引发工程款拖欠和工资拖欠的重要原因。
(三)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基础弱化。农民工大多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出现工资拖欠时,不能理性的依法依规维权,过度依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而现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编制、执法装备等均未达到基本工作需求。
三、工作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治欠保支治理工作“大保障”。建议在“人、财、物”等方面逐步加强保障,强力推进治欠保支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一是重点推进治欠保支行业部门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县(市)、乡、村三级联治建设,积极整合人社、住建等信息资源、矛盾纠纷化解等机构,落实人手力量配备、软硬件建设资金投入,实现整体推进、联勤联动。二是健全网格化监管服务建设。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功能,健全完善市级行业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将涉及治欠保支治理职能部门的人员、资金、设施等资源下沉进网格,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逐个解决。着力加强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县(市)、乡网格管理员,加强技能培训和教育管理,严格工作质效考评,提升服务质量。
(二)推动治欠保支治理理念的“大转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是一项民生工作,也是一项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性工作,还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涉及广大劳动者切实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必须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实抓好。要推动治欠保支治理重心向社会普及、向企业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群众良性互动。一是要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为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水准的普法宣传教育,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应有之义。市人社局除了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纠纷调解等服务,还依托就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招聘,综合开展普法宣传,做到服务全方位,实现17个乡镇(街道)村委会、村小组法律宣传教育全覆盖。二是要树立“协同”理念。推动部门力量从分散游离向聚集协同转变,正视行业主管部门、法律服务行业、示范企业力量在治欠保支治理中的作用,激发社会协同活力。三是树立“参与”理念。推动基层群众从徘徊观望向共建参与转变,全面营造良好的“治欠保支治理共建共享”舆论氛围,引导企业、务工人员了解、理解、参与、支持治欠保支治理工作。四是树立“服务”理念。推动治理主体从管控打防到精细服务转变,即将治理思路从“要把治欠保支管理好”转变为“要为治欠保支服务好”,将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风险防控从“问题出现了怎么办”转变为“务工人员、企业有哪些多元需求,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来实施摸排、预防、化解等工作。思想认识到位。
(三)推进治欠保支治理模式的“大融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目标任务明确要求,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具体而言,与其他部门和社会行业依法依规实施动态监管和联合惩戒。所以:一是要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坚持企业守法、务工用法。努力推动企业、务工者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法治保障。扎实推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进基层活动。维护法律尊严。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要深入倡行德治教化。坚持以规立德。完善、推广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务工者成员的行为准则,强化规范约束,发挥明导向、正民心、树新风的积极作用。坚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倡导社会成员讲道德、守法纪,讲诚信、守承诺,正向推动企业和社会德治良性发展。三是监督开展自治服务。努力实现“企业能做的监督企业去做,务工人员能做的引导务工人员去做”,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健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企业自治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责任落实一定到位。重点要落实属地总负责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牵头责任、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总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直接支付工资责任和清偿责任。五是欠薪隐患问题的排查化解到位、认真督办。各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主管部门牵头,财政、发改、人社和工会等相关部门配合,对本行业政府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拉网式排查,做到不隐瞒、不瞒报、底数清、情况明;对已发生欠薪或存在欠薪隐患的政府工程项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挂牌督办,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责任不推诿、矛盾不上交、问题不升级,坚决杜绝越级上访,做好2019年度治欠保支各项工作。六是落实总承包企业欠薪清偿责任制。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及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管对象,尽快建立完善相关信用档案,及时汇总有关单位的信用信息,并实现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共享监管信息,使拖欠方“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推进治欠保支治理体系的“大完善”。一是要健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强化预防预警能力,有效防范矛盾风险,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调处,强化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巩固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二是加大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的打击处罚力度。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为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公安机关等相关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类案件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建立人社、住建、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密切分工协作,依法移送和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对于恶意欠薪企业,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以及以堵路、封门等非法手段讨要工资的坚决予以严惩,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专门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五)推进治欠保支治理体系手段的“大提升”。提高治欠保支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大融合、大共享、大应用思路,加强对科技信息建设统筹,发挥好大数据作用,推动广泛融合共享内外数据。积极优化治欠保支治理平台建设,为社会治安防控和监测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提高科技在企业治理的运用深度,积小安为大安。推动治欠保支治理专业化,培养一批懂电脑、懂信息、懂数据的干部队伍,提升治欠保支治理队伍科技水平。
社会调研报告8
近年来,安徽省芜湖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激发社会活力与推进智能化建设双轮驱动,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
一、 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坚持党政主导。将社会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深改组会议每年定期听取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工作汇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定期针对社会治理热点、难点、亮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升级。
二是抓好统筹结合。注重将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市域社会治理相结合,注重将社会治理工作与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精准扶贫、“放管服”改革、民生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
三是注重改革创新。市委、市政府相继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用的实施意见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推动社会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
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芜湖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市综治委专门召开了现场推进会,推动建立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使大量社会稳定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源头化解。健全多元主体参与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处服务。近三年来,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年均调解矛盾纠纷约4.5万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培育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新成立反邪教、禁毒、心理危机干预、平安信使群防群治志愿者、物业纠纷调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等6家公益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今年8月,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把加强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定期组织心理专家、村居干部、公安民警等对等重点人员开展全面深入筛查和心理风险评估,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电视专栏、微信公众号,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治安风险。
三、 坚持以大数据应用为抓手,加快推进政法综治工作智能化。
一是推进社会治安基础大数据建设。依托综治组织统筹协调的职能优势,坚决打破各部门信息壁垒,持续推进基础大数据建设应用。全面整合现有的云计算平台、综治“9+X”平台、网格化平台等各类政法综治维稳专业数据资源,构建扁平化、实战化、专业化的智能分析平台。
二是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据联网应用,全市已建成各类视频监控探头近10万个,基本实现对交通要道、重点地区、复杂场所、居民聚居区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全覆盖。
三是有效管控公共安全风险。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危险场所远程监控预警系统应用。建立加强热点区域人流量监测机制,依托全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平台,加强对重要时段热点区域人流量监测,有效预防了拥挤踩踏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是推进政法综治业务智能化应用。我市政法机关不断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司法实践。审判机关运用语音识别技术,实现庭审语音自动转写,庭审笔录完整度达95%,庭审时间缩短20%;检察机关通过语音多媒体示证系统,实现示证材料灵活展示、示证过程全程留痕;公安机关在全国首创综合运用识别、声纹和指纹“三合一”技术,探索“实名实人身份认证”项目建设,加快实现“全程数据跑,居民一趟不跑”。
四、 坚持重心下移和资源整合,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是推进四级综治中心国标化建设。按照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有效整合资源建立综治中心,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实行一体化运作,建立网格化巡查、报告、解决、督查的闭环运行体系。完善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等工作机制,让基层综治中心成为政府治理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
二是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全市群防群治工作的意见》,通过完善举报奖励等激励机制,有效将城乡群众发动起来积极参与到平安建设工作中,全市共建立各类社会治安辅助力量3.4万人。
三是积极构建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以政治为统领,探索“基层党建+”工作模式,把基层党建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以自治为基础,把基层事务的决策权交给群众。以法治为保障,发挥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以德治为引领,促进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以智治为支撑,不断拓展网上公共服务领域和内容,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社会调研报告9
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开发区(***区)工委(区委)组织部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关课题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现状
一、党建领导体制方面
(一)加强以高效运转为目标的保障体系建设
我区始终把基层党建摆在突出位置,以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为重点,着力构建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体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1、健全领导体制促落实。紧紧围绕全区大局,围绕第一要务来开展工作,确定结合点,找准着力点。工委(区委)常委会实行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措施,列出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建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适时研究制定规划纲要,每年制定工作要点、考评细则,定期督促检查,通过实施领导责任制、巡视督察制、党务问责制、述职述廉制,促落实、求实效。
2、深入调查研究促落实。强化“一线”意识,工委(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党建情况汇报,带头深入基层展开调研,每年调研时间两个月以上。强化联动意识,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着力开展重点课题调研。
3、实行以点带面促落实。建立了三级联系点:区级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内部分工,每人联系1-2个基层党委(党组);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根据部门职责,联系1-2个基层党组织;机关处室党员负责同志联系1-2个党小组。通过调研指导、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全区共建立党的先进性建设示范点29个,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11个。
4、开展创先争优促落实。在各行各业深入开展争创“五个好”党组织和“五带头”党员活动,每隔三年进行一次验收评选;每年建党纪念日命名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一般从“五个好”党组织和党员中推荐产生。在区电视台、政务网设立“党旗飘飘”专栏,宣传先进典型,营造了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5、保障人员经费促落实。选配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高的9名同志从事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占组织部行政编制总数(24名)的37.5%。配齐配强基层单位党务干部,采取党校培训、挂职锻炼、实地观摩、开展主题活动等方式,提高党务干部的务党能力。不断增加区财政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投入,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党员教育管理等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特殊事项,一事一议,据实拨付。
(二)加强以活力和谐为目标的领导集体建设
始终把提高领导水平作为核心,认真落实工委(区委)《关于加强区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决定》、常委会自身建设“九项制度”,制定了《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 加强工委(区委)班子集体领导的意见》、《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意见》,着力提高四种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活力和谐、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1、在理论学习中提高战略思维的能力。坚持集中性学习教育与日常性学习教育相结合,用科学的理论和先进的理念武装头脑,以此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一是日常性学习教育有制度、促转化、重提升。二是集中性学习教育有特色、出成效、重长远。
2、在扩大民主中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社会和谐。抓住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这个基础环节,着力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代表任期制等制度,每年定期召开通报座谈会。抓住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这个关键环节,着眼于工作职能覆盖全局、工作领域条块独立、工作任务均衡配置,合理分工,充分授权,明确请示汇报、酝酿沟通、决策执行的程序,规范工作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常委的决策力、执行力、创新力。抓住科学民主决策这个根本环节,推行决策前论证制、决策中票决制、决策后责任制,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每年开展“市民议事月”活动,建立了区、街两级社情民意收集站,广泛收集民意、集中民智。对重要干部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实行常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在全市率先成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实行规划设计票决制,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效率和公正。
3、在团结协调中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坚持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各常委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促进沟通,求同存异。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统筹工委(区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几套班子的关系,不断完善“一个核心【工委(区委)】、三个党组(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六个系统(经济社会发展、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文化、社会稳定、统一战线)”的领导体制,形成了以组织和谐为基础、行为和谐为外在表现,在共同理想信念、共同目标下和谐相处、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
二、基层班子建设方面
(一)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全力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选拔任用机制是选优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前提。为此,我们采取三项措施,全力优化队伍结构。
一是“梯队储备”。加强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优化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的基础。制定下发了《村(居)后备干部管理实施细则》,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农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后备库”,做到“三个明确”:明确选拔范围与条件。从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中选拔,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选拔懂经营、会管理的“三高三强”人才。明确选拔的程序与数量。各村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推荐,经村党支部研究,上报街道党工委考察确定。明确责任主体与管理方式。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的选拔与管理,每年对村后备干部进行两次以上集中教育培训,年终进行评议和考察,实行动态管理,把村后备干部作为农村党组织书记的“蓄水池”,着眼于长期培养锻炼。由于这些后备干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工作能力,自然成为农村党组织书记的优秀储备人选。近年来,已有277名后备干部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农村“两委”班子,其中67名担任党组织书记。
二是“多层嫁接”。针对有的村“缺帅少将”的实际,我们积极牵线搭桥,采取多种方式,为农村“嫁接”领路人:首先是“能人”嫁接。破除求全责备的观念,树立“谁能带头致富认准谁、谁能带领致富就用谁”的观念,打破行业、地域界限,选拔能人进村。其次是“才人”嫁接。从民营企业中选择一些懂经营、会管理并且有创业热情的“小老板”进村,发挥“鲇鱼效应”,激发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其次是高位嫁接。对一时没有合适人选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村,从街道机关在职干部中选派有领导农村工作能力、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机关干部到村任职。近年来,先后从私营企业老板、复员军人中选拔了134名文化程度较高、视野开阔、头脑灵活的党员“能人”进村“两委”班子,其中52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
三是“党员群众圈定”。在农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过程中,不仅要赋予党员群众发言权,还要赋予党员群众决定权,这样选出来的村党组织书记才能赢得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开展工作才有群众基础。在2004年、2007年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我们在制定下发的相关《实施意见》中都明确了党员群众的决定权。即村党组织书记选拔的条件、选拔范围由党员、群众根据上级制定的指导意见“圈定”,把“群众答应不答应”作为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主要衡量指标,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阶段,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都张榜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在民主评议、民主推荐阶段,各村均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推荐,其中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满意票低于50%的原则上不能推荐。
(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为切实提高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使他们真正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带头人、先进致富技术的传播人、服务农民群众的贴心人,认真组织实施了以主题教育、学历教育、思想教育及业务知识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素质提升工程。
一是“组团”受教育,提升政治素质。提高党组织书记的政治素质是农村干部素质教育工程的首要内容。早在2003年4月,我们就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新区发展我受益,我为新区做贡献”主题教育的意见》,成立了主题教育宣讲团,到各村进行巡回宣讲。主题教育宣讲团成立以来,共组织宣讲400多场次,各类培训20多次,接受培训教育的村党组织书记近6万人次,收集反馈意见230多条。
二是“出门”受教育,提升思想素质。近几年随着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较快,全区农村经济也飞速发展。与此同时,一些农村党组织书记或多或少存在“小进则满、小富即安”的思想。为此,区、街两级及时组织农村党组织书记“走出去”,到革命圣地尤其是通过“红色之旅”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从而能够“致富思源”,想想原来什么样;到经济发达地区找差距,从而能够“富而思进”,想想今后怎么办。每次外出学习,书记们都带着任务去,带着思路来。每次换届结束,我们都利用集中培训的机会,组织部分农村党组织书记赴浙江、江苏等南方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考察回来召开座谈会时,村书记没有了原先的“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工作思路更清晰了,工作热情更高了。我们将学习考察人员撰写的体会文章进行筛选,并发表在有关刊物上,反响较好。
三是“进校”受教育,提升理论素质。尽管农村党组织书记大都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但理论水平往往偏低。为提高农村党组织书记的理论素质,制定出台《加快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暂行办法》,鼓励农村党组织书记积极参加学历教育,提高自身理论素质。为保证《办法》顺利实施,采取“正反”两种激励方式。首先是“正激励”,即对参加学历教育者给予资金支持。村党组织书记通过学历教育,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的,学费报销80%,由各街道和村各负担40%。其次是“负激励”,即加强监督考核。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学历教育情况一律纳入其任期目标责任考核,五年内未达到中专以上学历的,原则上调整出村支部班子。
四是“办班”受教育,提升业务素质。为解决部分农村党组织书记“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的问题,加大了对党组织书记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的培训力度,区、街两级每年组织专门力量,抽出专门时间举办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仅2008年就培训村党组织书记340余人次。在培训内容上,按照“贴近中心、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紧密结合当前区内外的形势,围绕农村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村党组织书记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等必备的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精心设计授课内容,安排当前形势政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等专题。在培训形式上,既有老师讲授,也有现场观摩演示,还有分组讨论。同时不定期邀请一些著名的专家学者、先进人物作报告。在培训效果上,通过培训,党组织书记改进了老办法,学到了新办法,增强了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依法治村的能力。他们反映说:“参加这样的班,受到了教育,也学到了方法,挺实用。”
(三)完善约束激励机制,全方位加强管理服务。农村党组织书记尽管不是国家正式干部,但所从事工作的大多是上级部署的,面对的是广大居民群众,监督管理如果不到位,容易导致党组织书记出现“混日子、捞票子、争位子”的现象,既影响工作的开展,又影响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形象;另一方面,只有提高对农村党组织书记的服务力度,才能让管理更加到位。
一是实施入户走访座谈制,让作风“实”起来。在走访座谈范围上,主要走访退职村干部、烈军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困难户、专业户、致富户、有问题和意见的户等重点户。在走访座谈内容上,主要是传达各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调查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及解决的建议,征求群众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最后,将走访座谈了解的情况记入“民情日记”,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对群众提出的问题,都及时给予答复或说明。近年来,通过入户走访,全区农村共收集建议、批评意见980余条,已被采纳或整改890余条,其中,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560余条。
二是实施任期目标公示制度,把工作“摆”出来。在村党组织书记中实行了“目标量化、群评群议、位次考评、动态管理”的新型管理模式。首先是对目标责任分解。街道党工委在指导村“两委”成员搞好工作分工的基础上,街道与村党组织书记签订任期(年度)目标责任书。其次是对目标内容公示。将制定的任期(年度)目标在村务公开栏内向全体村民公示。公示内容不仅包括所制定的目标,还有具体要求及时限等。最后是结果运用。各街道每年分两次对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年度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创优、经济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任期目标公示制,使党组织书记思想上产生了压力,工作中增加了动力,工作的目的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
三是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质量管理体系,让工作“明”起来。2008年以来,我区借鉴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理念,在农村社区推行基层组织建设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实施“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何时干、干到什么程度”的职责分解,建立集计划、执行、检查、改进于一体的运行模式和科学考核评价体系,有效提高了基层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四是实施农村财务集中结算制度,让底子“清”起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在全区实施农村财务集中结算制度。在体制设置上,各街道分别设立农村财务结算中心,将农村财务人员、经费和财务帐的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双重管理变为由街道结算中心统一集中管理。在资金使用上,实行逐级审批的方式,严格收支程序。农村财务集中结算以后,村民对村里的财务更明白了,上访的少了,干群关系更和谐了。
三、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加强以永葆先进为目标的党员队伍建设
始终把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发展活动成果为契机,采取“1+X”模式,研究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党组织中开展“一点三化”活动,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意见》、党员发展以及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为一体的五类35项配套制度,坚持不懈地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能力、发挥党员主体作用。
1、健全落实党员经常教育机制。一是多种方式强化培训。采取“专题辅导、典型发言、现身说法、抽题考试、现场解答”等创新性方式,每年举办全区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全区城乡社区“两委”负责人培训班、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各街道党工委定期举办农村社区“两委”专题培训班。大力提高一般党员理论素养,制定下发了党员教育学习培训、理论中心组、述学考学评学三项制度。二是多个载体搭建平台。扎实开展“群众在我心上,我在群众心中”、“双学一实践”、“当先锋、做表率,我承诺、看行动”“三比一树”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示范户、为民服务代理、设岗定责等多种形式,为党员创先争优、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严格组织生活,各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定期对党员民主评议。三是多项措施落实保障。在阵地建设上,充分发挥各级党校的主阵地作用,建立了多种类型的党员教育基地。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创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星级站点”活动。在教材体系建设上,编写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镜与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读本和辅导百问》、《誓言无悔》、《一个共产党员的一辈子》、《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活动辅导百问》等辅助教材。
2、健全落实党员联系服务机制。以创建党建品牌为抓手,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建立了扶贫帮困制度。制定下发了《党员联系贫困户制度》,明确了联系人的主要职责、联系次数、工作要求和考核办法。二是推行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于今年5月26日启用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网。三是制定了农村社区“三定两帮”制度,科学划定党小组、合理定岗、因岗定责,积极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仅2010年,全区近85%的农村无职党员经过考核遴选“上岗”,累计为居民办实事好事2500余件。四是完善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实行分工负责制、局长接待日、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和公开接访等制度,连续10年实现无去省进京上访、无越级集体上访、无信访积案,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五是设立党员服务站点制度。依托区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分别设立了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下发了《关于设立党员服务站点的通知》,充分利用区街一站式服务中心、社区事务代理中心,设立党员服务窗口;在流动党员比较集中的商贸市场,建立党员服务点;在机关服务窗口单位、非公有制企业、服务性事业单位建立党员服务站。
3、健全落实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一是摸清底数全面管。广泛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亮身份”活动,印制了流动党员登记薄、党组织关系接转回执登记薄,建立了流动党员台帐和信息库,做到知个人去向、知通讯地址、知家庭情况、知现实表现、知思想动向。二是设置组织集中管。工委(区委)常委会对理顺流动党员管理体制进行了专题研究,围绕四个依托抓组建:依托街道工商所,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集贸市场设立了市场联合党支部;依托街道社区,积极探索把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楼上的做法;依托工业园区,设立了出口加工区党支部,对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企业中的党员集中管理;依托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对流入的党员进行管理。三是外出党员委托管。采取定点发、专人送、邮政寄、通知领等多种方式,向101名外出流动党员发放了《流动党员活动证》和《流动党员小读本》,党员持证到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4、健全落实党内关怀激励机制。一是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干部的补贴保障有力。农村社区干部工资报酬由社区自有资金列支,城市社区专职人员工资、补贴纳入街道财政预算。对农村社区离任干部,任职时间较短的,发放一次性退职费;任职时间较长的,除领取一次性退职费外,每月还可领取固定生活补贴。二是对老党员的补贴及时足额。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定额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4800元。三是对困难党员的帮扶及时到位。实行ABCD工作法,对家庭生活困难且无就业能力的A类帮扶对象,在政府补助的同时,从区管党费列支,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的生活救助;对生活困难且市场就业能力较弱的B类帮扶对象,直接提供政策扶持性岗位;对综合素质较高、就业能力较强的C类帮扶对象,免费提供技能培训,积极推荐就业岗位;对具备创业条件、有创业意向的D类帮扶对象,免费创业培训,发放创业资金,引导自主创业。
5、健全落实党员发展工作机制。在机构落实方面,工委(区委)组织部内设组织员办公室,各街道党工委也都配备一定数量专兼职组织员。在程序落实方面,建立和完善了发展党员理论培训制、考察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等六项制度,突出抓好“两推一公示”制度的落实,创造性地实行入党积极分子答辩制度、设计党员发展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入党志愿书》编号管理制度,每名新发展党员都有与之对应的编号。
6、健全落实党费收缴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做到收缴及时、管理规范、支出严格。一是实行党费收缴逐级登记和管控制度,明确党费收缴标准和程序,确保党费收缴到位。二是建立“一事一结”、定期对账、领导抽查“三位一体”的党费管理工作机制。党费专用账户单独设立,党费管理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账薄、银行对账单和党费收支、结存表单齐全,三表结存党费数额一致。三是实行党费使用审批制度,规范党费的使用,做到年初预算、用前预审、用后审签,每项开支都经过严格审批。
四、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方面
全区党的各级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实现了新跨越。一是经济实力大幅跃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力打造产业集群、高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循环经济“四大亮点”。二是民生工作稳步迈进。以“教、医、养、业、居”为重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新增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推进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持续实施城乡统筹就业,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率先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和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三是人居环境持续改进。“十大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城市交通、供水、排水、供热、供气、供电、通讯、数字电视等“八大系统”日臻完善,行政中心轴线、金沙滩公园改造、唐岛湾滨海公园等一批城市精品高质量完工。西海岸文化家园建设工程深入实施,区、街、居三级文化网络初步形成。成功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山东省文化建设先进区”。四是社会稳定协调并进。和谐社区建设、“平安西海岸”建设扎实推进,“六型社区”被民政部誉为“***模式”,我区被评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区,连续四年荣获“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区”,安全生产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五、物质保障体系方面
近年来,我区把建立健全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调动了广大农村干部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2007年,我区村党组织书记总报酬平均为4.2万元,最高26.4万元,最低1.3万元。同时,统筹考虑其他村干部的待遇,以村党组织书记的总报酬为基数,村主任享受95%,副书记享受90%,村其他“两委”成员原则上不高于85%或享受务工补贴。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了以下三项工作:
1、提高经济待遇,使村干部干事“有劲头”。1998年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多层次、递进式的结构补贴机制,通过健全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明确经费来源和发放办法等多种途径保证村干部的经济待遇能够落到实处。一是实行刚性基本补贴,保证村干部基本收入。全区普遍实行了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以村庄人口、工作量等要素为依据计发基本补贴的做法。村党组织书记每人每年除依照本村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数额领取补贴外,还按照村庄人口每人1-2元的标准领取工作量补贴。基本补贴按月或按季度发放,保证了村干部基本生活所需。2007年我区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补贴平均为8835元,是上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最高达2.1万元,最低数额为3066元。二是实行弹性效能补贴,鼓励村干部履岗尽责。每年年初,各街道按照全区经济社会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街道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农村干部绩效考核意见,设立效能考核基本项。2007年我区村党组织书记效能补贴平均为10308元,是上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倍;最高达到5万元,最低数额为7181元。三是实行梯度浮动补贴,引导村干部创业建功。各街道根据各自实际,对效能考核基本项以外的事项,如财源建设、招商引资和城市化建设等单独考核,年终一次性奖励。2007年,长江路街道一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因单项考核成绩突出获得19万元的奖励。
2、提高退职待遇,使村干部养老“有靠头”。为使村离任干部“老有所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实行“三项制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衔接,逐步建立了村干部退职待遇动态增长机制。一是一次性退职补贴制度。充分考虑村干部任职期间对农村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所做的贡献,自1998年以来,我区对正常离任的所有村干部,按照每任职一年发放退职时近三年年均总报酬25%的比例发放一次性退职补贴。每年总报酬为本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4倍。2008年,一名任职18年的村党组织书记退职,领到一次性退职补贴15.3万元。同时,实行“负激励”,对自动离职、被撤职的村干部取消一次性退职补贴。二是固定生活补贴制度。从1998年开始,对1994年12月31日前退职的村“三职”干部,根据职务和任职年限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目前,这项补贴已由最初的每人每月30-60元逐步提高到现在的90-180元。三是社会保险补助制度。按照参保自愿原则,积极引导村干部参加农工商、自谋职业以及农村基本养老等不同类别的社会保险。其中,对参加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村干部,由区、街和村三方按当年缴费基数8%的比例给予补助。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基层班子建设方面
(一)部分村党组织书记整体素质欠缺。据统计,新一届社区班子176名书记中高中(中专)以下文化程度的占了总数的26.13%。在工作中,有的村书记面对新形势束手无策,缺乏新思路、新办法,工作畏难发愁,长期打不开局面。还有的村干部争创一流意识不强,安于现状,工作处于“守摊子”的状况,群众满意度低。
(二)“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仍或多或少存在。受干部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方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全区仍一些村“两委”存在不和谐的问题。有的党支部书记缺乏民主意识,习惯搞“家长制”、“一言堂”,致使“两委”关系不协调、工作不配合。
(三)党群干群关系仍不够和谐。有的村党组织书记民主管理意识不足,工作方法简单,在村务、财务管理方面不公开、假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与群众积极参与村务管理的愿望相违背。有的村书记疏于对村民的教育和管理,致使少数村民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上访生事。有的村书记与群众联系沟通少,甚至“井水不犯河水”。有的村党支部书记还认为爱提意见的群众是“刺头”,不愿到群众家中走访,造成干部群众互不理解,工作难推动。
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在拓展村干部发展空间上,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难点。一是政策方面。目前选拔街道领导干部主要从在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担任领导干部受到身份的限制。二是编制方面。我区街道均已满编或超编,在没有编制空缺的情况下,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一般不予下达招聘计划,我区无法进行公开招聘。因此,从我区的实际出发,建议市组织、人事部门增加专门的编制以及制定针对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录用、选拔的相关政策。
下步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党建领导体制方面
1、充分发挥党建领导小组的谋划督导作用。我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较早,运行也比较良好。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工作要点、考核办法、考核细则,都体现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同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不管是在2008年全省基层党建先进区创建中,还是年度基层党建考核活动中,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能够充分发挥督促检查作用,较好地促进了全区基层党建工作。
2、充分发挥政策制度的激励效应。近年来,尤其是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围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我区还建立健全了党内情况通报、重大事项公开公示、请示报告、党内质询、巡视督察以及党务问责等十五项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着重采取两项措施:一是通过制度化建设促落实。按照李源潮部长提出的“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将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察;积极探索建立各级党委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报告基层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以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基层党建述职考评等各项制度。二是通过品牌化建设促落实。深入推进“凝心聚力,兴区惠民”党建品牌创建,以培育特色、提高实效为重点,实行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创新主体作用。
3、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问题上,需要明确人员和经费的保障。由于区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党代表工作办公室)办事机构无专门编制、人员配备和经费来源,大部分工作职责由工委(区委)组织部门相关处室承担,协调力度、工作精力等方面稍显不足。建议上级能够出台有关文件,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代表工作办公室配备专门的人员编制,规范机构设置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督查落实力度。
二、基层班子建设方面
(一)进一步明确抓农村党建工作责任。正如李源潮同志在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座谈会上所说:“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必须抓书记”。进一步明确抓农村党建工作的责任,是有效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的关键。既要明确县区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更要细化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还要具体落实分管领导的责任,做到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到位而不越位。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带有根本性,也有长远性。一项好的工作必须要有相应制度作保证。但制度的制定出台与深入实施是两回事。目前,各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制度很多,而且相当一部分制度很科学,很实用。但实事求是的说,很多地方“只管生孩子,不管养孩子”,制度制定出来以后,便听之任之,缺乏后续的跟踪落实,执行不力,不能有效发挥制度的作用。长此下去,造成基层对上级制订的制度失去了“敏感度”。当然,也有一些制度由于没有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没有深入基层征求意见,制度本身与实际工作脱节,造成下面无法落实。因此,既要科学制度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制度,更要下大力气抓好落实。
(三)积极探索农村治理新型模式。一是探索设立村民会议主席,采取村民代表提议、“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农村党组织推荐、党员大会讨论、村民会议选举的办法,鼓励由党组织书记兼任,负责主持村民会议,使村民会议由虚变实,重大事项决定和监督的作用发挥到位。书记主持农村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在对重大事项表决时,以村民会议主席身份主持村民会议,这样既使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村民的主体地位在居务管理中得以体现,也使书记在村务管理中的权力范围得以明确界定。二是着眼于创新农村村务管理体制,将村务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对分离,三者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协调,形成以农村党组织为核心,决策层(村民会议)、执行层(村民委员会)和监督层(监督机构)为主体的新型村务管理框架,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由侧重民主选举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转变。同时,制定村务决策、执行、监督三项规程,建立健全村务管理运行机制。这样做,可以实现三个目标:首先使决策更科学。健全村民会议制度,凡涉及到制定修改居规民约、集体改制等与村民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其它事项可由“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五步工作法”的决策程序,即提出议案(“两委”、集体经济组织联名或一定数量的村民、村民户或村民小组联名提出议案)、受理议案(农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讨论议案(党组织召集党员大会,对议案进行讨论修改;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论证)、确定议案(“两委”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书面议案)、表决议案(村民会议对议案讨论表决,并将表决结果张榜公告)。其次使执行更顺畅。村委会在执行村民会议决议前,先制定实施方案,经“两委”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分工实施,确定具体负责人员及相应的责任,必要时也可由“两委”成员分工负责。在执行过程中,村委会及时向村民通报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执行决议完成后,及时将决议实施情况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出现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或执行困难时,村委会对原决议研究提出修改性意见,提交“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需对决议进行重大调整时,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最后使监督更有力。按照“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思路,将农村事务会、财务监督小组、民主公开监督小组三个监督机构整合,在各农村设立3-5人组成的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农村“两委”成员、文书、财务管理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委会成员。监委会受农村党组织领导,对村民会议负责,对居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评判权和建议权,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督。
社会调研报告10
根据县政协2018年协商调研监督计划安排,4—5月,县政协社法委在王安琳副主席的带领下,会同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就我县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情况,深入岳阳、城北、长河源、李家、镇子、南薰等乡镇及12个行政村开展了专题调研,并赴湖北省十堰市、武汉市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成效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动平安和法治安岳建设、深化“七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及推进基层民主管理相结合,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制度,有效提升了全县农村基层法治化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基层法治责任落实。县委政府坚持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来谋划和推进,出台了《关于安岳县创建四川省法治示范县的决定》,制定了《关于安岳县创建四川省法治示范县工作方案》,对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治理工作体制机制。目前,乡村两级均成立了相应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村居健全了综治维稳室、调委会、治保会建设,聘请了法律顾问,成立了联合巡防队等,基层治理预警机制建立,群众表达诉求渠道顺畅,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落实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强化督查指导,基层组织网络完善。民政局着眼健全完善基层法治组织,加强对基层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实现了全县926个村52个社区全部依法民主选举。加强对新当选的“两委会”班子法治和党建工作培训,形成了党组织领导、村(社区)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监督委员会参与的自治机制。
(三)强化日常管理,基层民主决策规范。围绕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全县村级事务决策从议案的提出、受理、议定和实施都纳入了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村(居)民重大事项民主议事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制度健全,档案台账齐全完备,村(居)民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意识普遍增强。
(四)强化村务公开,基层民主监督有力。全县基层村(社区)均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组建了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监督小组,实现了村务公开内容明细化、公开时间统一化、公开程序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过程动态化,确保村务决策落实有效。
(五)强化阵地建设,基层法治创建有效。县依法治县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的通知》,按照村(居)组织健全、民主建设制度完备、法治建设扎实有效、法治宣传广泛深入、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措施到位五项指标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了法治乡镇和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形成了“组织管理规范、民主制度健全、法治宣传深入、治理措施到位”的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局面,我县被国家表彰命名为“全国法治县”,城北乡柳溪村、白水乡飞山村被国家表彰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12个乡镇、36个村(社区)受到省、市、县命名表彰,筑牢了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阵地。
二、做法及启示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健全农村普法工作机制。认真制定、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村基层普法工作机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治宣传工作,村(居)民小组有法治宣传员,有“法律明白人”。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扎实开展“法律七进”“特色三进”活动,结合开展“大走访”“三下乡”“法律服务进村到户,推进法治到基层”和“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先后将《中国梦·安岳普法在行动》《农民常用法律问题解答》《青少年法律常识简明读本》等普法书籍25万余册全部免费发放到农村基层家庭。三是丰富基层法治文化。以加强村级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建设为载体,全县村(社区)基本实现了建成1个法治夜校、1个法治宣传栏或法治橱窗、1个图书角(室)的目标,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工程,先后编排法治文艺节目10余个,赴城北、岳新等乡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10余场次,建设法治文化广场10个、法治文化街道19条,建设法治农家大院、公园、小区等阵地106个,设立宣传橱窗、灯柱广告、仿古插牌等法治设施4000余个,在全县基层普遍形成了自觉学法、遵法守法、遇事找法的基层法治环境。
(二)加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全面夯实基层平安创建根基。一是做好面上治安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基层基础的首端作用,网格服务提档升级,群众对网格工作知晓率在80%以上,满意度达到85%;“雪亮工程”一期、二期114个镇村平台、515个监控点建成投用;常态开展“红袖标”治安巡防,建有“红袖标”巡防队伍2070支,开展常态和集中巡防5万余次,参加人数达30万人次。二是充分发挥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重点抓好艾滋病人、吸毒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等基层特殊人群监管工作,组织卫计、公安、民政等职能部门,及时收治好艾滋病人、收戒好吸毒人员、收容好具有肇事肇祸可能的精神病人,全力做好治安防范和农村治保工作。三是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了村级社区矫正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监督管理教育责任和矫正小组的成员责任,组织矫正人员参与村级法治教育和公益劳动,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和生活状况,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相应的社区帮扶救助。四是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和发挥村级组织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责任和帮扶作用,对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及时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帮助,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后有相应的生活保障,逐步适应社会生活,预防和杜绝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三)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夯实基层维稳保障根基。一是调解工作组织网络实现了全覆盖。全县共建成各级各类调解组织1066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4048人,建成范围涵盖家事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城市拆迁、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专业性调解组织。二是充分发挥了各类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以村(社区)调委会为依托,重点做好基层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报告、前期处置和调解参与工作,做到信息第一时间掌握、事态第一时间控制、矛盾第一时间化解,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全面遏制民转刑案件发生,最大限度维护村(社区)和谐稳定。三是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三调联动”工作实践,着力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大力拓展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升了调解员综合素质。四是创新了人民调解工作措施。先后组织开展了“矛盾化解多元推进、力促安岳大和谐”、“大下访、大化解、大稳定”等主题实践活动,真正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双无”目标。2017年,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355件,调处成功6253件,调处成功率98.1%,维护了全县基层社会大局稳定。
近年来,我县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做法和成效来看,有以下启示:一是思想认识是基础前提。只有镇乡、村干部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真心实意接受这项工作,才能为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组织领导是必要保障。只有建设一支有力的基层法治化工作队伍,全面强化对法治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才能保障工作有效开展。三是服务群众是关键内容。只有把农村基层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融入到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服务群众推行法治治理,在依法治理中强化服务举措,才能赢得群众参与,得到群众支持配合。四是真抓实干是核心措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点多面广,涉及内容宽泛,只有真真切切把每一项工作任务记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在日常工作细节中,扑下身子抓落实,才能促进工作取得实效。五是巩固提高是重要环节。只有不断巩固已有法治化工作成果、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才能确保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问题及原因
(一)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基层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不浓,依法办事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还不强。究其原因,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把依法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人治思维依然存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仍然不强。二是法治宣传仍需加强。虽然普法工作已经开展了30余年,但是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法治宣传的形式还不丰富,“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落实也不完全到位,特别是农村普法依然存在死角和盲点。
(二)基层依法自治落实不到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由于村(社区)绝大多数工作精力被非主业所占用,多数乡规民约、自治章程、四民主两公开等民主法治制度不够完善、落实不到位,有的制度甚至在制定出台后就一直停留在纸面上,没有付诸实施。有些村(社区)仍然存在村(社区)事务公开不及时、财务支出不透明等现象,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自治组织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文化层次不高、法治意识不强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民主管理、依法治理的氛围还不浓厚。
(三)基层法治力量依然薄弱。尽管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体制机制,组建了“三团两队”(即政府法律顾问团、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团、义务普法宣传队和法制文艺宣传队),但受经费、待遇等因素影响,目前全县农村基层法治队伍仍然比较薄弱,村(社区)普遍没有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主要靠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乡镇司法所以及综治维稳机构来完成,导致农村法治工作出现空档,有些村(社区)的法治工作已经出现停滞状态。
(四)基层法治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基层矛盾纠纷依法调处机制有待完善。由于缺乏应有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不健全,导致大多数“老、大、难”纠纷和缠访闹访案件难以解决,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停留在稳控上,没有从根本上依法解决问题。二是基层法治监督机制尚未形成。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责任追究的法律规定,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存在“同级监督不力、上级监督太远、自我监督落空”现象,导致许多失职、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
四、建议与思考
(一)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常态化。一是健全法治宣传机制。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成效纳入党委政府核心工作考核范畴,同部署、同量化、同考评、同奖惩。二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新建或整合法制宣传信息平台。通过编写通俗易懂的法律读本,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创建普法宣传阵地,开设农民(居民)法治学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三是壮大法治宣传队伍。可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出台政策扶持等方式,在农村和社区一线培育一批新型农民(居民)及社会名流人士组成法治宣传队伍,在农村(社区)两委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人员、广大青少年、留守人员五类人群中遴选、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
(二)推进依法自治,实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化。一是引导基层依法自治。把加强基层依法自治作为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任务,在经费使用和人才引进上给予倾斜。可由县级政府制定出台规范村(社区)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实施办法,推动依法治村、按章办事。二是充分发挥堡垒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把握方向、模范带头、协调各方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配强基层组织领头人,引领基层工作依法开展。三是打造法治示范单位。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示范单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法治创建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树立标杆。
(三)健全服务体系,实现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多元化。一是健全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设立村(居)“普法工作站”,吸收村(居)两委会成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和社会志愿者等力量,加快健全村(社区)一级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尽快形成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达到村(居)治安秩序良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二是加快服务队伍建设。通过“三官一律”进社区、基层公开招录、上级下派挂职、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法治工作者队伍。
(四)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化。积极打造和完善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选优配强调解工作队伍,落实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案代补政策及人民调解员工作津补贴,激发调解队伍工作积极性,促进调解组织作用发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的医疗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对相关纠纷的调查、评估和调解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五)强化法治监督,实现基层依法治理工作透明化。充分发挥村级民主监督中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尤其是发挥好村民、村民代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力量,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包括集体财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债权债务等方面的监督,确保基层群众能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探索建立村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推行民主管理或在推行过程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权益的村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追究其责任。
社会调研报告11
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城市基层党建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城市工作,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提出,要把城市基层党建摆在重要位置。这是厚植党的执政之基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战略选择,也是加强党对城市工作领导、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迫切要求。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城市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突破城市基层党建条块限制,构建城市党建新格局,以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城市社会治理,已经成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亟需深入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近年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建强城市基层党建重大工作中,通过理论与实践的不断探索,走出了新路,树立了样板。
一、背景与起因
云岩区是贵州省贵阳市的主城区,也是贵阳市老城的主体部分,下辖城市社区27个,城市居委会145个,共有城市社区党组织党员10140人,城镇化率接近100%,93.57平方公里的辖区面积,居住了将近100万的人口。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以及群众需求的迅速增长,城市社区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度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新的要求。突出在三个方面,一是城市社区党建呈现“条块分割”“条强块弱”的现状,主要表现在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相对成熟,楼宇、商圈、市场、街区等新兴领域党建通过近年狠抓后,也日渐欣荣,但缺少必要的组织连接形式,“条”与“条”各行其道,“块”上资源聚集乏力,单位党组织和地区党组织难以形成合力;二是区域内各领域党组织开放性、融合性不足,缺少推动横向联结、纵向联通、“跨界”联合的互动互联机制,比如,居委会是自治组织,业委会是社会组织,物业公司是经济组织,三者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且均有自身的运行规则,没有“谁听从谁”的制度,也没有“谁联系谁”的常态机制,交流上存在难以逾越的“天堑”和“鸿沟”,资源供需不匹配,一些部门“溢出”的资源,恰好是一些组织的“甘露”;三是基层党员对社区党组织的认可度降低,主要表现为“流动党员不愿找社区、单位党员不想理社区、离退休党员顾不上社区、居民党员帮不上社区”,究其原因,就是社区党组织在设计开展党组织活动时“一厢情愿”,没有结合各类党员群体的特点,让人提不起兴趣。因此,近年来,云岩区坚持问题导向,以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切入点,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区域化党建工作为主线,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创新城市社区党建组织、机制、平台建设,打造党建共同体,提升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整体效应。
二、云岩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岩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秉持“区域化、大党建”的工作理念,主动顺应城市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在谋划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同时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不断强化城市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创新联动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完善服务功能,通过组织连结、机制连通、平台连创三个维度,打造党建工作共同体,突破城市基层党建条块限制、封闭运行的模式,构建城市区域化党建“三维一体”的新格局。
(一)坚持组织连结推进高度融合,实现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同步。着力打破传统“单位建党”各自为阵、条块分割的壁垒,建立“三层三级”的区域化共建共治共商架构。一是社区共治委揽全局。以社区党委为核心,吸纳有较强影响力、在基层治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驻区单位、群团、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有一定影响力的“两代表一委员”等,组建27个社区共治委,同步制定联络服务、联席会议等制度,联结辖区300余个单位签订了共建协议,深度整合资源、集聚能量、联动左右,成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新“引擎”。二是居委会共治会筑堡垒。以居委会党组织为主体,吸收辖区物管公司、业委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个体商户等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热心人士等,组建135个居委会共治会,采取居民“议事会”“圆桌会议”等方式,抓好辖区自治工作。三是院落共治小组延触角。依托130余个“候鸟式”功能型党支部,组建院落共治小组,通过建立“党群议事亭”,召开院落共建会、坝坝会,成立小区院落党员志愿服务队、治安巡逻队、纠纷调解队等,提升小区院落党员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二)坚持机制连通扩大深度协作,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同步。遵循区域一体化原则,建立“联盟”“轮值”“联姻”机制,推动辖区各类党组织紧密联系,形成区域共驻共建“一盘棋”。一是“联盟”携手发展。在区域内推进行业统筹、领域统筹,建成大数据、旅游餐饮、医疗健康、文化文创等7类党建联盟,推行企业党建联抓、产业发展联商、先进文化联建、人才成长联育、和谐社会联促的“五联”工作法,实现党建工作协作共建,企业发展精诚合作。二是“轮值”激活动力。依托社区共治工作开展,建立“轮值”制度,区域“共治委”“共治会”成员轮流担任“轮值主席(会长)”,认领解决区域内社会治理、民生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于年底开展“轮值主席(会长)”履责情况述评,确保工作实效。截止目前,共有150余个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轮值主席(会长)”,解决问题500余个。三是“片区”联姻合作。秉持“大片区”党建工作理念,整合“区域”为“板块”,探索片区党建管理模式,将27个社区划分为6个党建工作片区,统筹党建、行政、社会资源,通过工作指定、主动认领、轮流服务等方式,推动片区党建纵横交流、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并按照痛点同解决、资源同整合、目标同实现,组织344对党组织开展“三同”党组织联姻结对,实现片区、区域党组织“跨界”合作。
(三)坚持平台连创深化广度服务,实现理念创新与方法创新同步。不断完善和丰富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辖区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一是“一站一家一中心”让企业更有获得感。整合社区、居委会、非公企业党建资源,组建“红领空间站”党支部33个、非公党建之家28个、非公经济服务中心1个,建立“社区党委+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非公企业”的共建包保制度,把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商业街区等“两个全覆盖”及惠企护企暖企工作,由社区党委“单干”转为区域“一起干”,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二是“一家三站”让党员更有归属感。在27个社区创建党员之家、党员学习站、党员活动报到站、党员志愿者服务站的“一家三站”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党组织党员“双找”、“党员家庭户亮身份”、党员“五诺”等活动,使辖区每位党员都有组织依靠,有平台干事。三是“3+x”服务平台让群众更有幸福感。面向辖区不同年龄、不同类别的群众需求,统筹区域资源,在各社区统一打造了党建文化院落、书记工作室、党员(名人)调解室等3类固定服务群众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发动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各展所长,搭建多元化服务平台,开展四点半小课堂、邻里互助“1+亲”、烛照心灵等活动,为区域群众解决现实难题,让群众更享幸福。
三、当前制约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近年来,通过积极实践和深入探索,云岩区城市党建工作不断深化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级基层党组织的紧密联系和资源整合,有效整合辖区各类资源做好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使党在城市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加强,形成了“共商、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和融冰、架桥、突围的畅通发展势头。但与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城市基层党建“一股绳”效应还没有全面显现。随着城市的高度发展和快速融合,城市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迫切需要把城市基层党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谋划推动。但实际情况是,区、街、社区三级党组织联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大党建工作思路还不够明晰,导致党建工作力度和效果层层递减。总体上看,城市基层党建不同程度存在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现象,有些区街面上推动工作的系统性不够,缺乏整体性合力。多数街道没有抓党建工作的专职部门,许多党建工作指导员“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严重不足。
二是基层党组织“龙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随着城市治理重心下移,街道所承担的社会治理任务繁重,不同程度存在人财物、责权利不对等的问题。不少街道党工委缺乏专职党建工作部门,对辖区其他治理主体缺乏有力的领导和协调,不能够充分发挥在社会治理中的枢纽型作用,从而导致社会治理绩效打了折扣。街道党工委在城市基层党建、基层治理中的“龙头”作用不能完全发挥,一些街道投入到党建工作的时间、精力受到限制,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的现象。
三是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破壁不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大多规模不大,布局分散,组织形态不稳定,行业竞争压力大,企业并购、重组、转型频繁。这些组织的从业人员接触新知识、接受新信息能力强、渠道广,普遍思维活跃、前卫,思想多元化、多样性突出。组织形态多变、人员流动性大容易导致思想不稳定,给城市基层党建带来新的教育管理难题。流动党员分布广、职业多样、身份复杂,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不强。这些问题,仅仅依靠传统的教育管理手段,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四是城区间党建资源配置分配不均衡。不同领域党组织仍处于相对封闭、相对隔离的状态,党建资源条块分割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驻区单位党组织与街道、社区党组织缺少经常的联系,不愿意参与社区党建工作,不愿意共享党建阵地资源。基层党建阵地建设中党的形象不突出,缺乏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规范。有的同志反映,一些基层群众只知道街道社工机构,不知道基层党组织。
五是基层党建工作者队伍建设还相对滞后。一些党组织书记重业务轻党建,没有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缺乏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和激情,导致基层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部分社区“两委”干部能力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没有展示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应有形象,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新兴领域党务工作人员流动频繁、队伍不稳也制约着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建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对于保持云岩区经济龙头地位、持续发挥作为贵阳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城市基层党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点,紧紧扭住服务群众和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围绕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相统一、政治引领与服务群众相统一、顶层设计与务实管用相统一,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在基层善治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提高超大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质量。
第一,强化融合联动,推动形成城市大党建格局。明确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联动的工作机制,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建立分级负责的城市基层党建责任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相关责任人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一要坚持强化区委领导谋划责任、完善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职能、提升社区党组织资源整合能力、创新网格党组织服务管理,建强区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网格党组织四级联动组织体系,形成以上带下、以下促上,上下共同发力,整体系统推进,全区“一盘棋”的“四级联动”工作格局。明确区委是城市基层党建的“一线指挥部”,街道党工委是城市基层党建的“龙头”,社区党组织是城市基层党建的“战斗堡垒”,网格党组织是城市基层党建的“前沿阵地”。二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深化街道体制改革,聚焦开展基层党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公共安全职能,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进街道各部门的职能整合与重构。通过职能整合和组织重构,赋予街道党工委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更多工作抓手,既对接市区党委政府,又对接街道辖区各类组织,强化街道党工委在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中的枢纽性作用。三要全面推行街道“大党工委”制,吸收街道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引导辖区单位参与区域管理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逐步形成大事共商、资源同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新局面和区域大管理、大服务的党建新格局。全面推行社区“大党委”制,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升格为党委,吸纳社区警务站、小区业委会、辖区物业公司、辖区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两新”组织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参与社区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帮助解决事关社区发展和居民群众的难题,构建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社区党建新格局。
第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推动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同频共振。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大网格综合治理、建立大数据系统治理、大社会协同治理的基层善治新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信息化、社会化在基层治理精细化中的作用。一要在总结已有网格化管理经验基础上,建立大网格共治机制,进一步提升网格化管理效率。成立大网格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社区党委书记、网格员、党工委兼职委员、双重管理单位领导、社区单位代表、党代表和人大代表以及各科室、群团组织负责人共同参加,成为街道党工委直接领导的大网格共治协调推进平台。整合各区网格化信息系统,组建市区级网格化综合治理指挥中心,实现市级指挥中心和区级指挥平台的实时响应。赋予街道对网格化综合治理中心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做实做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中心。二要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统一数据标准,将现有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打造升级为涵盖城市综合管理各领域、各层级的综合性信息平台。深入推进街道社区信息化建设,健全信息分级别分权限的整合共享和信息安全保障制度,依法有序推动人口、公安、房屋等基础信息开放,积极推动职能部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整合共享。三要探索发展党建服务类社会组织,为基层治理创新培育多元化主体。总结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经验,合理界定购买服务的范围,探索将适合由专业化社会组织承担的党建业务或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坚持和巩固党在基层的领导核心地位,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基层治理结构由垂直的科层结构向扁平化和基层多元互动转变,使群众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推动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第三,实现圈层化发展,全面激发城市基层党建活力。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健全“一体化”共建工作机制,完善“共享化”资源整合机制,创新“融合式”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标准化”管理机制,整合机关党建、国企党建、高校党建、科研院所党建、楼宇党建、商厦党建、商圈党建、园区党建的各种资源,实现传统领域党建和新兴领域党建融合发展,同步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的全覆盖、双提高。一要加强统一部署,搭建基层共建平台,强化辖区单位、各类组织和全体成员的地缘意识、参与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街道基层党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进行谋划,做到和中央、省、市、区中心工作同轴共转、同频共振。深化辖区内各类单位、组织、社区之间的联动交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教育联管、社会治安联防、公共设施联造、困难群众联帮、社区环境联治、社区文化联办、社区文明联创、和谐社区联建等工作机制。二要探索街道辖区内各种文体、教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为辖区内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开展非营利活动提供资源支持,实现资源盘活和共享。广泛开展传统领域与新兴领域党组织之间的“结对共建”活动,并通过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以契约的形式凝聚共同推动区域发展的动力,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共建共享局面。三要以开放的思维、开放的视野、开放的形式推进不同领域党建的融合联动,把街道社区、驻区单位以及楼宇、园区、商圈、“两新”组织、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的党建工作统筹起来,把城市基层党建作为“一盘棋”来联动推进。深化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社区党组织开展经常性调研,收集和回应片区多元主体需求,对群众需求清单及时进行更新,不断提高服务群众需求的效度。四要统筹党建阵地建设,形成标准化管理推进机制。尽快出台城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制定城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标准,推进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标准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工作制度标准化。统筹推进城市党建阵地建设,加快区级党群服务中心、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党群服务站等不同层次党群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场所外观统一色调、统一标牌标识,内部统一布局、统一办公用品配备,人员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党徽,工作业务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第四,坚持固本强基,建设专业化党建工作队伍。坚持党管人才,壮大街道党建工作队伍,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党务工作者激励约束,引导党务工作者增强专业精神、提高专业能力。一要增设街道党建专职副书记,整合设置街道党建办公室,行政定编专职党建工作人员。配备党建工作指导员,并确保社区党建、园区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商圈党建等基层党建工作以及开展服务党员群众工作得到落实。二要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内育外引,广纳群贤。按照党性观念强、主业意识强、服务群众本领强、推动发展能力强、化解矛盾能力强的“五强”标准,通过“四个一批”的方式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即从社会选优招聘一批优秀党务工作者,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从社区工作者中选拔一批优秀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从离退休人员中返聘一批优秀党组织书记,形成以就业年龄段为主、老中青梯次配备合理的基层队伍结构。选派优秀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加强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治力度。三要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办法,探索建立非行政编制专职党建工作者职级序列,加快制定实施非行政编制专职党建工作者职业准入和职级晋升制度,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社会调研报告12
区委平安王益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单位能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建设平安陕西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积极抓好平安创建工作,根据《铜川市王益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2)》的文件精神,组织部高度重视,立足组织部门实际,迅速成立区委组织部平安王益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夯实措施,多点发力,有效维护全区政治社会稳定,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一)发挥职能作用。一是率先完成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推动落实全省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王益区迅速开展1镇、6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由各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员,负责本辖区政法及综治维稳工作,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是将综治维稳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考量标准。在干部酝酿时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领导干部第一政治品质来要求,将“干净干事”作为干部立身之本、创业之基,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建立综治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治各项举措落实不力,导致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做到“一票否决”。同时,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要求,在职级晋升考察环节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同时核查信访举报,对发现有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晋升职级,有效防止“带病提拔”。三是纳入目标年度考核体系。区考核办已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年度任务两项指标纳入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二)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构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一是强化保障落实。按照《关于印发铜川市加强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落实每个社区每年1.5万元党建工作经费,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和标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主导作用,防止党建工作经费“不乱用”,用得其所。二是全面推行网格党小组建设。充分借鉴红旗社区经验,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党小组建设工作的通知》(铜王组发〔2020〕49号),在全区推进“党建网格”建设,以现有社区网格为基础,依托辖区单位、居民小区、商务楼宇、社会组织等,以单建或共建形式,在每个网格中建立党小组。将20个社区划分为261个责任网格,形成了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网格党小组为主体、网格党员为支撑的三级网格组织管理体系,并将党建工作、民意征集、服务代办、矛盾化解等工作全部下沉到网格,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区20个社区261个网格,单建网格党小组77个,联建53个,辖区单位在职党员、社会组织党员和党员志愿者等共1400余名参与社区网格服务。
三是全面实行“兼职委员”。聚焦破解城市基层党建统筹协调难、资源整合难、工作推进难的问题,在全区推行驻区单位负责人担任社区“兼职委员制”,通过签订共建协议、交叉任职、人才结对培养等加强组织共建,通过共同开展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等推进活动共联,通过整合盘活信息、阵地、文化、服务等实现资源共享,构建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的党建共同体,做到组织融入、工作融入、感情融入,真正变“两家人”为“一家亲”。目前,全区已有48家驻区单位到社区担任兼职委员,共同研讨党建、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重大事项。
(三)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增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一是持续抓好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发展。紧紧围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在年初制定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细化任务目标,层层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社会组织党员队伍。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人士、党员参加各类党建主题活动。坚持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双提升、双融入、双服务”为抓手,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在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的同时,开展“党建指导员选派”、“党员微课”、“评星晋级、争创双强”和“党建引领强堡垒、争当先锋作表率”书记讲堂竞赛等主题活动8次。三是制定社会组织党组织“梯形进阶”动态考核管理制度。以“梯形进阶”分级管理制度为着力点,按照党组织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开展、党员队伍发展、党组织作用发挥、典型培树等重点内容,对每个星级党组织实施梯形动态分级管理,切实抓实抓细党组织各项工作,使每项工作看得见、推进稳、有成效。
(四)持续深化“六联六送六必看”行动。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为保障全区离退休老干部“学有组织、乐有场所、养有保障、为有平台”,区委老干局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持续深化“六联六送六必看”行动,以社区资源为依托,在云梦堤社区开展“四就近”服务试点工作,成立离退休支部及老年大学分校,为离退休老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照顾、就近发挥作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积极引导离退休老干部自觉自愿为平安建设献计献策,引导参加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周边小区的平安建设义务宣传服务,切实有效提升全社会的平安建设参与率、满意率、知晓率。
二、存在问题
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保障机制落实还不到位。目前,全区20个社区都根据网格分布和各自工作实际建立了网格党小组,但在落实保障党小组活动经费和阵地建设方面还不到位。二是单位行业系统党建融入属地工作成效不明显。各街道在推进此项工作中缺乏思路,可复制、可借鉴的办法不多,党建联席会议质效不高,兼职委员推行不力,共驻共建活动缺乏载体,双向融入互动格局未有效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发挥好网格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织密为民服务网络,延伸党建工作触角,真正变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网兜。同时,推进智慧化体系建设,切实整合现有信息化服务平台,打通壁垒,让管理服务更智慧更有效更便捷,真正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大力推动单位行业系统党建融入属地工作。针对联建共享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落实好社区“兼职委员”制,完善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与驻区单位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服务共做、活动共联,着力构建融入式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是加强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着眼明年换届,加强社区“两委”班子研判,培养接班人,为提升“红旗经验”提供人才保证。着力加强讲解员队伍建设,结合示范点打造同步推进讲解员队伍建设,为全面提升“红旗经验”注入生机和活力。
四是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强化对社会组织党员群众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不断优化党建工作环境。扎实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培育党建工作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带动效应,以点带面,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社会调研报告13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具体实施,是国家治理的中间层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旨在突出其承上启下、以城带乡的辐射作用。全会还把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这两项工作均成为当前中央高度重视的工作,且两者紧密相关、息息相通。因此,可以“枫桥经验”为特色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特色
与时俱进是“枫桥经验”不变的精神品格。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从单纯的矛盾化解的经验拓展为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从政法综治战线的经验拓展为贯穿社会治理各领域的经验,从乡村治理的经验拓展为城乡社区治理的经验。以2018年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年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纪念大会作为里程碑,“枫桥经验”从地方经验向中国经验跨越。纪念大会结束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先后被写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白皮书》等党和国家重要政策文献。据不完全统计,习总书记先后50多次强调“枫桥经验”,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可以说,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从“一镇之计”上升为“一国之策”,成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了党和国家制定政策的重要决策依据,成为了“中国之治”制度优势的有机组成部分。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可以充分利用“枫桥经验”的独特优势和品牌效应。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最大特色,是“坚持五个根本”,即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坚持把自治、法治、德治作为根本方式,努力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坚持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打造矛盾风险防控新模式;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根本支撑,努力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这“坚持五个根本”高度概括了“枫桥经验”的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核心要义。
二
新时代“枫桥经验”
与市域社会治理高度契合
新时代“枫桥经验”实际上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范畴,适用于社会治理的各个层级。因此,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范畴属性看,二者具有一致性。新时代“枫桥经验”被界定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属于社会治理的范畴,是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套社会治理方案没有层级的限定,也适用于市域。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层面的具体实施,重点针对社会治理领域,而非经济、文化、外交等领域。所以两者属性基本一致,都属于社会治理范畴。
从功能价值看,二者具有相似性。“枫桥经验”的核心功能是就地预防化解矛盾,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社会治理的最重要功能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包含十三个制度体系,其中第八个制度体系是社会治理体系,即“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可见,社会治理的功能与“枫桥经验”基本相同,都是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而且作为市域层面的社会治理,拥有解决社会治理中较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能更有效地把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控制在市域,避免矛盾向更高层级上交。
从方式方法看,二者具有同一性。无论是新“枫桥经验”,还是市域社会治理,采用的方法主要是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或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化“四化同步”。这些方式方法是传统社会治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的重要途径,因此也构成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法论。
三
坚持“枫桥经验”特色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因此,可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五大特色,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尽早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市域特征、时代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
1.坚持“党建统领”,加大市域社会治理的统筹协调。从实践针对性来看,目前地级市的统筹能力相对较弱,相较于拥有完整立法权、系统规划能力和强大人财物统筹能力的国家治理、省域治理,以及相较于一直保持良好联动传统、相对紧密推动的县域治理、镇域治理,市域层级处于较为尴尬的层级,其“中间层级”有时甚至变成“悬浮层级”。本次中央强调市域治理,其政策意图就是要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统筹功能、资源和力量,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以一市一地的现代化助推省域和国家治理现代化。
2.坚持“人民主体”,突出市域社会治理的共建共享。“枫桥经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经验,把“枫桥经验”与市域社会治理相结合,可以使市域社会治理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目前“枫桥经验”已经从乡村社会治理延伸到市域社会治理,其中包含了城市治理。城市治理比乡村治理更能集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多元化治理主体,更有利于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共体。
3.坚持“三治融合”,强调市域社会治理的综合施策。“三治融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倡导的基本方法。在治理情境更为复杂的市域层面,恰恰需要多样化的治理方法,以达到综合施策的效果。为了让“三治融合”更富有操作性、更好贯彻落实,要充分利用好地级市新获得的立法权,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三治”的各自范围、边界、清单,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在推动“三治融合”中的各自职责,不断完善市域社会善治新体系。
4.坚持“预测预防”,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的源头治理。“枫桥经验”提倡“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激化前”解决矛盾。市域层级有着相对较强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有着相对整合的信息功能平台,有着相对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能够把好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能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和风险防范在基层,控制在市域。
5.坚持“基层基础”,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的重心下沉。市域社会治理的重心依然在基层。要突出基层基础导向,从基层最小单元、最小细胞抓起,推动重心向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要充分发挥市级层面的统筹协调作用,真正实现市、县、镇三级联动和事前、事中和事后三环相扣,不断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念在市域治理情境中拓展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信访不出县,上访不出市”,牢牢守住市域安全稳定底线,有效防止矛盾风险向上传导、向外溢出。
社会调研报告14
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风险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和“重要窗口”建设添彩。
一、健全处置高效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一)健全政治安全体系。坚持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深入开展反恐怖反分裂斗争,巩固提升路地警务融合改革、人员密集场所“四联三防”建设、“xx”快速反应圈建设等工作。深化反邪教斗争,扎实推进“关爱之家”规范化建设。推进全市“智慧防线”建设,提升人民防线智慧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和合化解体系。完善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推动社会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敏感案(事)件“应评尽评”。总结提升推广我市防疫维稳工作经验。健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机制,实行信访积案和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包案化解”。深化诉源治理,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调联动,全力打造调解工作xx品牌。
(三)健全经济金融涉稳风险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健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风险回溯、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等机制,创新推动防控措施向前端治理延伸。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深化政法机关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二、健全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一)深化经常性专项打击整治。项目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入开展十大行业乱象整治,出台落实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持续推进“扫黄打非”“缉枪治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打击整治活动。完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挂牌整治机制,完善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安全防范措施,推动各类治安案件不断下降,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明显提升。
(二)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控一体的“大防控”格局。健全“精密智巡”机制,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实现对人、地、物、事、组织、网格等基础要素的精准掌控。完善市级统一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合成作战平台,提高对大要案、多发性案件的防范打击能力。健全网格综合治理体系,坚决打击遏制各类网络违法犯罪。
(三)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举措,健全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深入推进预防“民转刑”全民大行动,“民转刑”命案得到有效防范。
三、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十大标志工程、百个重点项目、千个样本点位”的“十百千”工程,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聚焦深化治理体制性机制性难题、基层基础工作短板、影响市域安全突出问题精准施策,积极探索具有xx特色、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完善“党建引领、全民参与,乡村联动、三治融合,全科网格、责任捆绑,源头管事、就地了事”的xx版新时代枫桥经验。到2022年,达到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要求。
(二)推进“一四一”工程。构建市级统筹、县级实施、乡镇(街道)主抓的工作运作机制。加强县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规范提升乡镇(街道)“基层治理x台”运作管理。总结推广抗击疫情网格管理经验做法,严格落实全科网格地方标准,持续深化网格责任捆绑制度,强力推进“党建+网格”工作,健全完善专职网格员职业保障。
(三)推进“两智融合”。一方面,依靠群众智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完善民主协商体制,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协商,画好“同心圆”。探索“群团+”工作模式,培育壮大一批社会治理领域的社会组织。健全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另一方面,突出智慧治城,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能效。加快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广应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系统,实施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推进xx市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城市大脑提升雪亮工程整体效能,加快推进网格地图和标准地址库建设,建立社会治理风险监测预测模型,提升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
(四)推进“三治融合”。加大“三治融合”模式建设推广力度,推广运用“三化十二制”“民主协商议事制度”“社区治理委员会”等社会多元参与机制,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推动法治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挖掘“和合文化”“垦荒精神”等优秀文化资源,建成一大批“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探索完善执法司法公正评价制度,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四、健全平安xx建设工作体系
(一)规范提升大平安建设机制。加强党委对平安xx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风险共防、难题共破、责任共担的部门协作“大联动”机制。完善市县乡三级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坚持和完善平安建设定期通报、重点约谈、挂牌整治等制度,完善常态化平安暗访机制,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平安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二)规范提升精准化行业监管体制。深化基层和系统平安创建工作。加强“智慧消防”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整治行动,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风险,促进多类事故持续下降。重拳整治“三无船舶”“两船”等隐患,深入实施海上“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完善环境安全管理体制,提升技术水平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全灾种、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防汛防台抢险救灾措施,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规范提升平安队伍建设。实施以“凝心聚力工程”“战斗堡垒工程”“雁阵领航工程”“素质提升工程”“品牌创优工程”等“五大工程”为主要载体的政法队伍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党组织配齐配强政法委员,完善司法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健全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的政策,完善社会治理领域专门人才培养机制,发展平安巡防队、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推动平安建设力量下沉到基层,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社会调研报告15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聚焦了我国已经进入“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现实,强调了市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对准了城市的复杂性、异质性、矛盾性,突出了市域社会治理的整体性、独特性、差异性。市域社会治理的核心命题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有生活、有品位、稳定有序、有活力的宜居宜业城市。
近年来,xx市在市域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形成了一些有特色的治理模式。例如,20xx年年初市委印发《关于实行“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作为全市“x号改革创新工程”强力推动,逐步形成“一元领导、一体运行、一网覆盖”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这套体制机制迅速响应、持续有力地做好疫情防控基础工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持续推进平安城市建设,安全指数位居全国前列;在发起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基础上推出诸多志愿服务品牌,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市共有xxxx支志愿团队的xxxxxx名志愿者参与到社区管控、关爱特殊群体等志愿服务工作中,等等。但是,与全国的基本情况一样,xx市的市域社会治理还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待提升。
城市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政治能力、居民素质、资源禀赋密切相关,既面临全球化的总体竞争,又面临本区域的复杂性,一定要处理好“系统化治理与单项问题解决的关系”“政治逻辑、市场逻辑与生活逻辑的关系”“党建引领与社会建构的关系”“城市整体与局部的权责关系”“政治、德治、法治、x与智治的关系”。这也决定了,要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的示范样本,既要立足现实,又要链接未来。
第一,做好符合市域特性的顶层设计,建成现代化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长期以来,人们对城市的特性把握不清、对市域社会治理的系统性认识不足。要确定党委领导下的市域社会治理领导体制与机制,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的政治势能,建构符合直辖市特质的统领全局的社会治理政策体系,形成总体改革的浩大声势,发挥总体推进的巨大能量。要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进行全域性、全局性的顶层设计,明确市域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确立市域社会治理的战略路线,统筹谋划、科学布局,系统化、有步骤地推进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发挥直辖市立法权优势,改革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深入总结、宣传和推广我市的成熟做法并上升为制度规范,鼓励全市各领域、基层进行社会治理创新。
第二,发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作用,补齐社会治理的“社会短板”。“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是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总模型。从现实来看,党建引领在社会治理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域社会治理需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一核、两化、三步走”的路线,其中,“一核”是党的领导为核心,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统筹各层次、各方面的积极力量;“两化”是推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政治化和社会化,特别是将党的建设与社会建设充分融合起来;“三步走”中的第一步是维持基层秩序,第二步是引导社会、培育社会、撬动社会的发展,在此基础上最终迈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第三步。
要在党建引领下做好对社会力量的“赋权增能”。近年来,xx市在社会组织培育方面虽然有所进步,但是社会组织的数量和能力仍然有待提升。要下大力气,培育更多的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会工作者和居民参与能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扩大社区社会组织申请服务专项的范围,对准居民需求,撬动居民参与社会治理。
第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领域“分类确权”,建构市域社会治理的“权责体系”。在大多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的权责体系不清,各个部门散兵作战,诸多权责分散而缺乏整合。据统计,城市治理至少由九类部门牵头: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民政部门、住建部门、爱卫办、城管部门、食安办等,分别牵头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建设、社区治理、智慧城市建设和小区治理、园林城市建设、城市综合管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等等。单就社区治理一项工作,就有四十多个党政群部门与之有关。如果各个部门在具体工作中“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则不利于总体落实社会治理的理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要求,市域社会治理亟需全面梳理涉及社会治理的党政群部门权责,根据不同层级的特点分类确权,明确市级、区级、街镇三个层面的“有差异的”职能,推动基层“属地责任”转向“有限责任”,严格执行“权责清单”。推动政府与基层社会(社区)的权责体系改革,街道(乡镇)转向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主责,统一调度、安排行政执法力量,探索上级部门在区市一把手委托下“联合检查”“联合考核”,避免多头领导、职责交叉。推出并严格执行“社区准入制”,为社区减负,使基层工作聚焦社会治理。
第四,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推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互动治理。城市之治最终要落地于社区,而社区之治往往要落脚于小区。不同的小区面临不同的问题和利益诉求,一套止步于社区层面的治理模式不能面对情况复杂的小区,社会治理重心势必下移至最微观的治理单元,以小区治理为重心撬动整体社会治理改革,推进小区分类治理。与此同时,要破除过度的行政依赖和市场依赖,打破自上而下的行政逻辑、全能主义,引入“社区需求导向”机制,更多地推广项目制的方式,更多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第五,动态掌握“国家需求和居民需求”,推进社会治理的供给改革。市域社会治理的基础是抓准国家与社会的“两维需求”,在此基础上把脉问题,提出科学对策。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部门往往忙于事务性工作,对市民就业、居住、安全、环境、交往、x等六大需求无意识、缺乏认知,一些决策和行政过程存在“代理主义”,因而在治理过程中失焦、失聪、失效,做无用功。要真正理解“坚持人民性”的意义,将政治话语转换成实际行动,以人民性统领社会治理,通过大调研、大数据等技术动态、精准地掌握居民需求,全面梳理社会治理的供需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的供给改革,最终实现社会治理的“供需平衡”。
社会调研报告16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和实事工程。XX镇委、镇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着力打造人居新环境,建设优美新村镇,城乡面貌不断改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镇农村环境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庄布局规划滞后,村容村貌不容乐观。
一是有的村由于历史等原因,村庄布局规划滞后,整体布局散乱,没有综合考虑排水、排污、绿化、杂物堆放、家畜饲养等农村实际问题,存在抢占、乱占现象,给农村综合整治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二是绿化、美化不到位。大部分村没有一个统一的绿化方案,借用自然绿化,没有体现农村生态特色。三是部分村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现象比较突出,且不同程度存在乱倒生产、生活垃圾现象,影响了整治效果。
(二)工作进展不平衡,长效管理机制执行不到位。
从我镇总体看,试点村好于相对偏僻的村,经济条件好的村好于村级经济薄弱村,村级班子强的村好于班子涣散村。虽说村村设立了垃圾点,添置了垃圾箱,全镇还统一设置了两个简易垃圾填埋场,但有的村长效管理机制执行未全部落实到位。
(三)综合整治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我镇绝大部分村的主干道虽然已硬化,但有的村村内的道路硬化的不多,且排水、排污设施不完备,存在垃圾、污水乱倒乱泼现象,农村垃圾难做做到无害化处理。二是大部分村经济薄弱,工作经费短缺,保洁人员工资无法落实,极大地影响了环卫人员的积极性。
(四)宣传教育亟待加强,群众环卫意识急需提高。 目前,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存在上边热、下边凉的现象。县镇两级重视,工作力度大,但有的村干部积极性不高,还存在畏难情绪、信心不足、等待观望态度,工作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程,缺乏主动性;广大农民群众长期形成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难以改变,随意将建筑垃圾堆弃河道、生活垃圾乱扔乱倒现象普遍存在,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缺乏足够认识,“创卫靠大家”群众性、基础性工作难以深层次推进。
二、针对上述情况,对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提出以下对策
(一)加快新村规划。
高度重视新村规划工作,加快新村规划编制进程。编制新村规划要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我镇当地农民群众发展养殖、堆放柴草及农机具等生产生活实际,综合考虑道路、水沟、公厕、公共场所、公益事业设施、绿化美化等多种因素,注重体现人文特色和生态特色,做到高标准又实用,一村一特色。
(二)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开展“文明卫生家庭”评选等方法,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爱护环境意识,养成按时定点投放生产、生活垃圾的良好习惯。二是建立三级联动工作责任体系。加强环卫人员、垃圾清运车、保洁员的日常管理,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考核目标,做好垃圾清运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三是各村要聘请清扫保洁监督员,监督本村卫生保洁员清扫情况和农户门前“三包”落实情况。
(三)扩大野花组合种植面积。
针对交通要道路边杂草丛生,清理难度大、清理难彻底的情况,建议扩大野花组合种植面积,既清洁了环境又美化了环境。
(四)加大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是落实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农村环境
卫生综合整治的关键所在,应建立完善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分级负担资金筹措投入机制,确保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持续长效运行。建议:一是县政府继续积极争取省、市政府对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资金支持补助。二是县政府每年在编制财政预算时专门切出一块资金作为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专项资金。三是要支持有条件的镇、村成立民间环保机构,并设立环保专项基金账户,向社会募捐,多方筹措环卫经费,以保障工作运转。四是村民委员会要形成合理的环境卫生保洁费筹措机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每个村民、每间店铺、每家企业每月交纳的环境卫生保洁费标准,使群众自觉参与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收支公开。
(五)加强宣传教育。
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工作水平,人的素质是根本。因此,各级政府要致力于正面的舆论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影响面,努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增强公民“讲文明、讲卫生,保护环境、洁我家园”的思想意识,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第一要以发放宣传单和广播、墙报、宣传栏等形式,进村入户,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措施方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有针对性地开
展卫生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保护环境,增强卫生观念;第二要通过制定卫生公约等村规民约,规范约束个人家庭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行为,对不卫生、不文明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一定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公开曝光,有效促使群众规范个人卫生行为,以巩固垃圾处理成效。同时,要通过开展评选“优秀保洁员”、“十星文明户”、“文明卫生户”等活动来扩大群众的参与面和受教育面;第三把“讲文明、讲卫生,保护环境、洁我家园”纳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内容,从小树立环境卫生良好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第四要注重树立和推广典型,对在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的工作经验、工作成效、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加以宣传推广,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社会调研报告17
为了全面而准确地掌握全县基层团组织建设情况,增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团组织队伍建设,2011年4月至5月,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全县乡镇、企事业单位、学校中的14个重点单位团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研分析,形成如下调研报告:我先后到5个乡镇、2家企业、5所学校和部分村委会,就当前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状况进行了调研,分别与分管乡镇和村团组织的部分同志进行了座谈,并实地查看了部分村级团组织,走访了部分农村团员青年,对农村基层团组织的建设和作用发挥进行了初步了解。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14—18岁)青年4.2万人,其中共青团员6158名,其中学生团员4793名,农村团员867名,企事业单位813名。基层团委30个,其中乡镇团委11个,中学团委15个,企事业单位团委4个;团支部398个。专职团干部32名。11个乡镇团委干部平均年龄25岁,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全县171个村团总支,配备团干部171名,配备率100%,村团总支书记平均年龄28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52名,占40.3%,村级团总支书记兼职率100%。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党政加强对团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级党组织结合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将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列入乡村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有针对性地解决乡村团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乡村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调动乡村团干部工作积极性,有的乡镇制定了团干部任期目标,并将团的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有的乡镇选择经济条件好、党建工作成熟的村进行试点,采取党建带团建、先进带后进的方式,为其选配了年富力强的团总支部书记,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团内规章制度,并以点带面,推动其它村团的建设。
(二)乡镇团的建设有所改观。各乡镇把建好班子、选好书记作为工作的重点,对那些素质低、能力弱、威信差的团干部坚决进行调整,调查的11个乡镇中,团委书记年龄最大的26岁,最小的23岁,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大专以上学历5人,党员6人。乡镇团干部较可喜的变化是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发生很大转变。大多数乡镇团干部思想观念跳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等、靠、要”状态。
(三)村级团组织活动基本正常,能发挥一定作用。被调查的村团支部基本能坚持团章制度,定期向广大团员宣传、贯彻党的有关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乒乓球、篮球、文艺演出等文体活动。村团支部班子大都主动团结在村党支部周围,自觉维护党组织权威,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决议。许多村团组织积极主动带领青年致富奔小康,团干部带头致富渐成气候。
三、主要问题及原因
从总体上来说,目前农村基层团组织现状与共青团参与农业农村发展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团的基层组织网络不健全,“软瘫散”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较为突出;团的组织设置、团员的管理方式、团的活动形式等尚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转型的要求,还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传统的组织管理方式束缚,个别地方甚至还没有完成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基层团组织的服务方式、服务功能落后,在服务大局和服务青年方面无所是从;一些地方的团干部年龄偏大、素质偏低,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团员队伍的个体素质还不适应当前农村发展形势和要求,个人的发展愿望与当前的发展形势不一致等。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基层团组织重视程度减弱
随着环境和形势的变化,基层党组织对团的建设重视程度不高,精力投入不足,关心力度不够,管理措施不强,个别地方甚至放松了对团组织的建设和管理,使许多基层党组织也本着“能维持、能交代、不指望、无任务”的态度来对待基层团的工作,不给团干部交任务,不对团员青年进行教育。特别是乡镇党委在对待和评价团干部工作上,只重党政统一部署,忽视团的自身工作,一些地方单纯以完成乡镇党政安排工作好坏来看待团委书记,不看团的工作效果。有的认为只要把党政部署的工作做好了,把经济工作搞上去了,团建工作自然就会跟上来;还有的认为经济工作压力大,没有精力抓团建。由于放松了团的建设,有的乡镇团委自身建设薄弱的问题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二)团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经过调查分析,我们发现团干部队伍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党政领导思想观念不够解放,重视不够,在问卷中有68%的被问者,认为目前影响团干部培养选拔的主要原因是思想不够解放,使用不够大胆,存在着求全责备,使用上不放心的思想,具体表现在: 1、认识片面,选配不力。不少基层单位领导认为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就是选拔几个年轻人装点门面,团的工作有人负责就行了,把配备当作唯一目的。因而配备团干部不慎重,想调就调,想换就换,任免的随意性很大,选配的人员要么是综合素质差,工作能力差,要么是选配资历老的中层干部兼任,导致其对团的工作热情不高。2、求全责备,怕担风险。一些人总认为团干部经验不足、不成熟,挑不起重担,嫩了顶不住,冲了稳不住,浅了镇不住。用完人的标准来衡量年轻干部,看缺点多,看优点少;看问题多,看成绩少,总觉得年轻干部不稳重、不全面,在选拔上顾虑重重,怕担风险。由于这些思想的存在,导致团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有关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近年来,上级团委制定下发的关于团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政策性文件比较多。但从实际情况看,有一些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尚不尽如人意。从现有的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内容看,主要表现为:团内文件比较多,党团联手文件比较少;原则性意见比较多,实施细则比较少;贯彻要求比较多,执行不力时处理办法比较少,从而导致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权威不够、规范不清、职责不明、处罚不力。据统计,是党员的团委书记中,能每次或经常列席同级党委会的团委书记仅占10.5%。党委会应每年两次听取团委工作汇报,研究团的工作,但据问卷调查反映,每年研究团的工作仅一次甚至少于一次的党委占到32.0%。32.9%的团委一年只开一次民主生活会,24.7%的团委有时候一年也不开一次,甚至从来不开。 同时,我们发现,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的时间经常得不到保障,专职团干部专职不专用,兼职团干部兼职过多的现象比较普遍。由于乡村机构改革,人员压缩,因而配备的团干部兼职过多,严重影响了团的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改制过程中,一些企业撤消团委机构设置、将团委合并和归属于其他部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在培养选拔团干部上出现的困难,还表现在一些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1、团干部队伍出入口缺少畅通机制。入口不畅,不能从全社会范围广泛择优。目前我县县直单位中层干部和乡镇、街道及县级机关干部年龄结构也明显偏大,这种状态,在很大程上制约着团干部的来源。过去我县团干部大体上都是从行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选调生、复退军人、初高中毕业生中选拔,这种形式缺乏竞争择优机制,使优秀人才难以进入团干部队伍。近几年来,因推行公务员制度,准备机构改革,受身份、编制等限制,团干部队伍的入口基本堵死了,这样团干部队伍老化的趋势日益严重,全县机关、村级团干部队伍年龄呈上升趋势。出口不畅,成为团干部成长的制约瓶颈。由于一些优秀的团干部不能适时进入领导岗位,使他们不能有效得到锻炼,影响了他们的成长。团干部的转岗输送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调查中发现,团委领导班子中,除了36.4%的团干部转岗愿望比较迫切外,还有38.7%的团干部感到本单位团干部转岗很困难,即使转岗安排也不是很好。2、培养教育上缺乏多渠道机制。目前对团干部的培养教育主要分两大块,一是理论业务素质的培养,二 是实践的锻炼。对于理论业务知识的培训主要是各级各类培训班。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实际效果没有预期的好。实践锻炼仅限于交流,且刚刚起步,力度不大,满足不了我县团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各级各部门就如何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在平时多分派急、难、险、重的任务,让他们在实际岗位上增长才干考虑不多。 3、后备干部的使用上缺乏备用结合的机制。团干部后备队伍建设严重滞后,造成后备干部青黄不接,人才贫乏,在不少村和县直机关,出现了“非党非团的假书记,年近半百的老书记”的情况。在选拔后备干部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重选拔轻培养的倾向,有备用脱节的现象存在,由于备而不用的比例较高,对未来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也产生一些消极影响。 (三)团干部自身要求不严。团干部自身存在着一些成长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不足,还有一些缺点是新形势下的产物,影响了对新时期团干部的正确评价和有效使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功底不够扎实。由于一些团干部中还存在重学历轻团务、重经济轻理论、重技能轻文化等现象,轻视理论的功用,又不注意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因此,在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就显得比较薄弱。在成长过程中较少、甚至没有经历过大的政治风浪考验,在对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上比起前辈来要逊色一些。 2、急功近利,心浮气躁,工作作风上还不够扎实。一些团干部在工作上为急于出政绩、得荣誉,往往对扬名显能的事比较热衷,对眼前的、现实的成就比较看重。在工作中还往往表现为开始干劲实足,一遇困难和挫折则垂头丧气,缺乏克服困难的毅力和意志。少数团干部缺乏强烈的事业心,对分管工作业务业务钻研不够,工作消极拖拉,往往流于形式、浮在表面,离岗位要求存在一定距离。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团干部是从学校到机关,在他们的成长历程中更多的是一次次考试中的获胜者,似乎现有的成就都是靠自我奋斗的结果。这样一些年轻干部就不能正确对待组织、对待群众、对待自己,缺少一种谦虚、谦让、严格的精神和风范。 3、工作经历总体上还比较单一。据问卷调查反映,不少团干部的工作经历比较单一,从学校到机关,“从团到团”,缺乏其他岗位的锻炼。因此,在调查中发现,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团委领导班子中,有近80%的团干部希望参加挂职锻炼,丰富自己的工作经历。
(三)基层团组织建设仍然薄弱
一是乡村两级组织萎缩。近年来,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的配备多半是按照需要来考虑的,不再单独把团干部作为主要考察对象和后备力量;乡镇团干部专职不专用,致使部分乡镇团委有人无组织或有组织无人。村干部队伍精减后,行政村团支书普遍交叉兼职,既无工作压力也无工作精力,空壳支部增多。二是团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团组织有形式无内容,团员青年游离组织之外,绝大多数村团组织多年不开会、无活动,许多农村团组织变为空壳团支部,团支部书记无人当,团干部无人干,“名存实亡”甚至“名实俱亡”。三是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力,存在着制度“上墙不上心”的现象。一些相对后进乡镇团委,虽然也有各种制度,但不够规范,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力度不够,遇到问题不是按照程序制度办事,而是看人办事,决策随意,工作随意。
(四)外出务工青年增多,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徘徊不前
调研发现,农村团员流失严重,发展团员困难,团员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突出。特别是流动团员管理薄弱,多数外出流动团员游离了团组织管理,相当数量的外出归来团员的组织关系无处落实。在团组织生活不正常的情况下,农村发展团员工作也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一个村一年到头发展不了一两个团员,更有的连续几年没有发展新团员,造成农村团员数量逐年减少。由于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致使村里大部分团员思想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发挥不了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团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难以落实
有的乡镇党委把乡镇团委书记混同于一般干部,政治上关心少,工作上指导少,方法教的少,任务安排的少,相应待遇落实少,加之部分团干部兼职过多,影响了热情和积极性。乡村团干部没有政治地位也没有相应的经济补助,大部分农村团支部书记从事团的工作带有义务性质,无相应的报酬和补贴,有的乡村党组织没有真正把团干部作为党的后备力量来对待和扶持,多数乡村党组织对团的干部育而不备,备而不用,使广大团支部书记感到经济上无报酬,政治上无前途,认为团干职务没什么吸引力,团干部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问题日益突出。
(六)乡村两级无活动经费。乡村两级组织活动难,主要原因是缺活动经费。由于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实施,村委会取消了一切收费项目,除县财政转移支付的办公经费外,基本无其它收入,对村团总支的经费支持也几乎为零。乡镇团委普遍缺乏活动经费,工作不重视的,基本没有活动经费。乡村两级团组织无活动经费是导致活动开展不正常的主要原因。
四、建议
鉴于农村基层团建工作中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坚持以下团建基本原则:坚持以党建带团建,把农村基层团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整体格局;坚持以创新求发展,使农村团组织的建设、改革和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和发展的进程相适应;坚持以服务促活跃,通过拓展服务领域、延伸工作手臂、丰富活动内容焕发新的生机;坚持城乡联动,形成兼顾城乡两种特色、两种功能的工作局面。
(一)坚持党建带团建,争取党组织重视和支持
各级团组织应紧密配合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工作部署,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使党组织了解团组织,及时给团组织指路子,压担子,促使党组织将农村团组织建设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党的基层建设的总体规划,使党建和团建紧密结合。农村基层团组织应号召和带领农村团员青年围绕本级党组织的工作中心,努力成为党的农村工作的突击队,充分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以作为求地位,以此加强和改善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真正把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成为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集体。
(二)坚持一级抓一级,形成上下联动局面
县乡镇团委是区域内基层团组织的领导核心,担负着指导农村共青团工作的直接责任,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团县委是加强乡镇团委建设的关键,乡镇是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点,团县委书记是乡镇团委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团委书记是村级团组织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因此,要按照“以作为求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把乡镇团委建设摆上县级团委工作重要位置,把加强村级团组织建设作为乡镇团的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抓紧抓好。一要底子清、思路明。要把乡村团组织建设好,首要的问题是把其现状摸清楚,做到心中有数。然后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乡村团的建设的实际出发,按照基层团的组织建设“十条标准”、“四个规范化”要求和“五好”目标,提出相应的对策。二是真抓实干。实行乡镇团委联系村级团组织制度,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对那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自身建设问题较多的村级团组织,乡镇团委要帮助他们整顿提高。一些长期薄弱落后的村,乡镇团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乡镇团干部要负起对村级团干部的教育管理责任,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执行好各项制度。三是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乡镇团委要结合地方基本情况和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基层团组织建设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对责任的落实实行严格考核。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对完成年度目标的,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对完不成年度目标的,进行通报,连续两年完不成年度目标的,对乡镇负责团的工作的同志进行谈话。
(三)实施规范化管理,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1、探索实施团组织规范化管理。在团组织管理上,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将乡村团组织的职能定位在对团员青年的日常管理上,重点抓好“四个规范化”:一是组织设置规范化。努力消除乡村团组织的“空白点”,对于部分基层组织瘫痪、工作难度较大的村,团建工作可与后进乡村整顿工作一并进行。二是干部配备规范化。进一步强化乡村团干部配备,把一些德才兼备,文化层次较高的优秀党团员,选拔到团的领导岗位上来,并且尽可能地使团支部书记进入村“两委”。三是制度建设规范化。突出抓好团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和团籍管理两项工作,搞好集中交接、集中办理,杜绝“档案随身带”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团员流失。四是工作考核规范化。要建立农村团的建设“双重四关”考核机制。“双重”就是按照党建带团建的思路,实行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双重考核。“四关”即把好目标关,制定好党团考核和团内考核的目标,形成考核意见;把好签状关,对工作目标进一步量化细化,制定出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合同书,层层签订;把好考核关,按照考核意见和责任状,对团的工作进行考核,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主要依据;把好兑现关,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政策兑现相衔接,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主要依据,搞好奖优罚劣。
2、加强乡镇团委建设,关键是抓好班子。首先要配好团委书记。乡镇团委书记的配备,原则上应是党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青年工作经验、熟悉农村经济工作或基层党务工作。要根据实际确定1-2名专职或兼职团干部,把年纪轻、素质高、懂经济、事业心强的优秀青年人才选拔到团的一把手位置上来。同时要解决好乡镇团委书记的编制和待遇等问题。其次要抓好班子建设。根据乡镇大小和经济结构类型,从行政村、乡镇企业或机关分别挑选2—3名优秀团干部兼任团委副书记。团委委员的分布要照顾到各个方面,使团委班子成员在知识、能力等方面形成互补,达到结构合理、整体优化。第三是提高班子整体素质。在建立和完善乡镇团委书记上岗培训制度的同时,多渠道、多途径强化对团干部的职业、技术培训,特别是要抓好对那些素质能力不适应要求或新上岗的团委书记、副书记的培训,增强他们带领农村青年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
3、不断优化村团组织设置。村级团组织建设就其实质而言,仍然是团组织如何通过合理调整、科学设置来带动青年、凝聚青年的问题,是如何增强自我调节能力和适应创新能力的问题。要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围绕所有制结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大行政村团组织的调整、改组力度,发展和创新基层团组织设置模式。在农业经济为主的地方,要着眼于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青年组织化程度,加快产业建团步伐,依托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各种营销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专业技术协会以及专业批发市场建立团组织;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较好的地方,要着眼于提高工作的开放化、社会化程度,探索中心村、农村小康示范村团组织的建设,打破原来单纯按行政村或居住区域增强行政村团的工作与乡镇团委工作的内在衔接。从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中选拔有一技之长的“实力型”人物担任团支部书记。这部分人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同时已形成一定群体,具有相当群众基础。
(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村青年增收成材提供保障
只有为农村青年提供扎实有效服务,才能调动农村青年的积极性,赢得农村青年的信任,在农村青年中树立起共青团的好形象。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协调,借力就势,争取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从组织、资金、技术、人才等多方面多为青年办好事、办实事。宣传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青年合法权益。把建立健全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作为调整农业结构、促进青年增收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重点搞好三阶段服务,即产前当向导,及时向青年介绍产业发展信息,推介最新产品、技术,引导青年以市场需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产中当保姆,加强乡村业科技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实用技术技能培训活动和“送科技”下乡“教、帮、带”活动,加大乡土科技人才培训力度,帮一级,一级带一级,把服务及时送到青年手中;产后当红娘,建立健全各类青年合作经济组织,在发挥其产前品种选择、产中技术指导作用的同时,着重搞好产后销售服务,切实解决青年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分享流通环节利润。
(五)加强教育培训,促进团的工作可持续发展
以提高素质、改进方法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团干部团员青年的教育培训。强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市场经济、科技新知识以及实用操作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团员青年和团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带领青年致富的能力。突出农村法律法规和工作方式方法的培训,教育引导乡村团干部正确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善于运用民主法制的方法和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提供服务的方法,处理同青年的关系,减少和及时化解各种消极因素,更好地团结凝聚青年。要把农村团员青年思想建设摆到重要位置,经常给他们上团课、作形势报告,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筑青年一代强大的精神支柱,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大力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组织青年学科学、用科学,依靠科技创业致富,同时要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主法制观念。
社会调研报告18
11月12至13日,宝鸡市政协副主席张田力带领市政协社法委部分政协委员,专题调研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
委员们先后深入眉县首善街道迎宾社区,金渠镇宁渠村,眉县第三医院,虢镇街道高家塄村,千渭街道铁道南社区,千渭星城养老服务中心等地进行了实地察看,与村组干部、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心声。
近年来,我市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把加强社区治理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聚焦群众需求,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走出了一条“一核多元、共治共享”具有宝鸡特色的社区治理之路。创新推行微治理机制,构建了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积极推行“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五民工作法;深化“互联网+社区”服务,建成宝鸡社区服务平台,实现了省、市、县(区)、社区四级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互联互通。
在协商座谈会上,市民政局领导汇报了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委员们围绕基层(村委会、居委会)、社区治理工作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等情况,与相关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面对面协商,共同商讨对策,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张田力指出,全市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面主动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基层人员配置不合理,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待遇低,社会治理成本高、经费不足等问题。他强调,要认真对标党中央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情况。要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导向,加强基层治理。要认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机制,补齐基层社会治理的短板。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推进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贡献政协力量。
社会调研报告19
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风险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和“重要窗口”建设添彩。
一、健全处置高效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一)健全政治安全体系。坚持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深入开展反恐怖反分裂斗争,巩固提升路地警务融合改革、人员密集场所“四联三防”建设、“xx”快速反应圈建设等工作。深化反邪教斗争,扎实推进“关爱之家”规范化建设。推进全市“智慧防线”建设,提升人民防线智慧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和合化解体系。完善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推动社会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敏感案(事)件“应评尽评”。总结提升推广我市防疫维稳工作经验。健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机制,实行信访积案和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包案化解”。深化诉源治理,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调联动,全力打造调解工作xx品牌。
(三)健全经济金融涉稳风险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健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风险回溯、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等机制,创新推动防控措施向前端治理延伸。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深化政法机关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二、健全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一)深化经常性专项打击整治。项目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入开展十大行业乱象整治,出台落实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持续推进“扫黄打非”“缉枪治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打击整治活动。完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挂牌整治机制,完善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安全防范措施,推动各类治安案件不断下降,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明显提升。
(二)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控一体的“大防控”格局。健全“精密智巡”机制,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实现对人、地、物、事、组织、网格等基础要素的精准掌控。完善市级统一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合成作战平台,提高对大要案、多发性案件的防范打击能力。健全网格综合治理体系,坚决打击遏制各类网络违法犯罪。
(三)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举措,健全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深入推进预防“民转刑”全民大行动,“民转刑”命案得到有效防范。
三、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十大标志工程、百个重点项目、千个样本点位”的“十百千”工程,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聚焦深化治理体制性机制性难题、基层基础工作短板、影响市域安全突出问题精准施策,积极探索具有xx特色、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完善“党建引领、全民参与,乡村联动、三治融合,全科网格、责任捆绑,源头管事、就地了事”的xx版新时代枫桥经验。到2022年,达到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要求。
(二)推进“一四一”工程。构建市级统筹、县级实施、乡镇(街道)主抓的工作运作机制。加强县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规范提升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运作管理。总结推广抗击疫情网格管理经验做法,严格落实全科网格地方标准,持续深化网格责任捆绑制度,强力推进“党建+网格”工作,健全完善专职网格员职业保障。
(三)推进“两智融合”。一方面,依靠群众智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完善民主协商体制,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协商,画好“同心圆”。探索“群团+”工作模式,培育壮大一批社会治理领域的社会组织。健全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另一方面,突出智慧治城,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能效。加快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广应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系统,实施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推进xx市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城市大脑提升雪亮工程整体效能,加快推进网格地图和标准地址库建设,建立社会治理风险监测预测模型,提升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
(四)推进“三治融合”。加大“三治融合”模式建设推广力度,推广运用“三化十二制”“民主协商议事制度”“社区治理委员会”等社会多元参与机制,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推动法治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挖掘“和合文化”“垦荒精神”等优秀文化资源,建成一大批“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探索完善执法司法公正评价制度,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四、健全平安xx建设工作体系
(一)规范提升大平安建设机制。加强党委对平安xx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风险共防、难题共破、责任共担的部门协作“大联动”机制。完善市县乡三级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坚持和完善平安建设定期通报、重点约谈、挂牌整治等制度,完善常态化平安暗访机制,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平安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二)规范提升精准化行业监管体制。深化基层和系统平安创建工作。加强“智慧消防”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整治行动,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风险,促进多类事故持续下降。重拳整治“三无船舶”“两船”等隐患,深入实施海上“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完善环境安全管理体制,提升技术水平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全灾种、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防汛防台抢险救灾措施,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规范提升平安队伍建设。实施以“凝心聚力工程”“战斗堡垒工程”“雁阵领航工程”“素质提升工程”“品牌创优工程”等“五大工程”为主要载体的政法队伍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党组织配齐配强政法委员,完善司法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健全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的政策,完善社会治理领域专门人才培养机制,发展平安巡防队、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推动平安建设力量下沉到基层,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社会调研报告20
一、我区信访工作概况
我区地处中心城区,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商贸、旅游、服务的中心。全区现辖6个街道、40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总人口34万。
--受理网上访53件次,同比下降74%,结案率达到100%。
二、信访工作现状
当前,信访工作总体形势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由于当前我国正处在矛盾多发的特殊社会发展阶段,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信访突出问题仍较集中,深层次的问题不断产生,不和谐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信访总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运行
除了多年积累的问题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新的信访问题仍在不断产生,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呈现,其中多数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因为社会转型而必然出现的矛盾高发期。不和谐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去化解和解决。
(二)信访问题涉及面广,结构性矛盾突出
群众信访反映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对国家发展、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小至要求解决个人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从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约占信访总量的一半,其余的问题则相对比较分散。这八个方面问题,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中多数又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带来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密不可分。这些情况充分表明,改革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突出的矛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会不断暴露,不和谐的因素还会继续产生。
(三)信访形式以走访为主,过激行为时有发生
当前,群众信访的形式呈现为多样性,有书信、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但主要的还是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从最近对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的统计数据看,在全国,群众采取书信形式信访的约占28%,采取走访形式信访的约占72%。在走访中,集体上访(指5人以上)的人次约占走访总人次的70%。不可忽视的是,集体上访的人次仍占较大比例,有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集体上访有所增加,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仍不断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还时有反复。种种情况表明,社会不和谐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还相当尖锐和激烈,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信访严峻形势的成因
在高强度地推进信访稳定工作的同时,信访稳定形势并不乐观。究其原因,相当复杂。
(一)城市化工业化的突飞猛进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城市化、工业化日新月异时期,使社会构成和社会矛盾异常复杂,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博弈在所难免,通过信访渠道维权成了弱势群体费省效速的当然选择。
(二)各类改革举措的强势到位
改革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改革是前无古人的探索,难有万全之策。大力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过改革,多数人得到了实惠,也难免有人利益受损,尤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来,使得涉改矛盾纷繁复杂。这种日积月累的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必然呈高发且难以化解之势。
(三)全能政府的无限责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在改革发展中,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
(四)决策的非科学性与变动性
领导机关决策不科学是引发政策性信访的关键因素,政策的变动性是导致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从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看,集中表现为各种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冲突,主要由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政策考虑不周引发的,与政策调整变动大、前后衔接不足、群众得到的利益和实惠相对受损有关。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适用不同政策,群众得到的经济补偿差异较大,加之群众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较高,经济利益矛盾驱使他们走上集体上访之路。领导机关在处理上访纠纷的决策不慎,也是导致上访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执行力的强弱差异
实践证明,干部执行力强,工作深入扎实,信访稳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真情为民,不少纠纷可消灭于萌芽、化解于基层,从源头上保住了稳定。反之,干部执行力弱,是导致信访稳定事项不断产生和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时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与群众形成对立或对抗;有的干部对需要关心和解决的群众利益事项久拖不决、酿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触矛盾,对群众上访采取推、拖、躲的办法,使小事情变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访稳定工作中重排查轻预防、重牵头责任轻部门联动、重接访轻走访、重出警轻处置、重批示轻靠前指挥、重稳控轻化解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六)上访群众的误解与偏见
从信访稳定状况看,相当部分涉法涉诉和政策性上访,群众从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出发,误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误解司法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一些上访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信高层领导不信基层领导、信“闹”不信“理”。每次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干部调整,都要掀起新一轮重访、缠访高潮,就是信新领导不信原领导的表现。在老上访户的示范带动下,不少上访者笃信“不闹不解决”,尤其是专选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给政府施压,从而达到大闹大解决的目的。
(七)现行信访稳定体制的缺陷
现行信访稳定工作体制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在人、事、财权不断上收的今天,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信访稳定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面对“自己生的孩子叫别人抚养,还要考核别人养得好不好”的做法十分无奈。二是接返、劝返办法不科学。按照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只要上访人员在5人以内,上访过程无过激、违法行为,就不应要求基层组织接返、劝返。然而上级有关部门只要有人上访,不问青红皂白,便要限时接人。这种体制不仅增加了信访稳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上访渠道,还给上访人员形成了政府怕上访的误导。三是信访交办程序不规范。上级组织多头交办、重复交办、乱交办现象时有发生。法院终审、信访终结的案件继续交办屡见不鲜,甲地负责的事项交给乙地办也不少见。四是不加区别地问责。建立信访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必要的。但有关规定太笼统,不区别在处理上访事件中有无失职渎职行为,只要出现不稳定事件和进京上访便“否决”、“问责”,这种是非不分的问责体制,迫使基层组织无原则地“拿钱买平安”。事实上,很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不是信访工作没到位,而是上访人期望值太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
(八)对违法上访惩处乏力
目前,重访、缠访、闹访有禁无止,与对违法上访者惩处不力有关。一是缺失规范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文件,没有及时将《信访条例》和《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信访实际具体化。二对严重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秩序的缠访行为没有制止的有力措施,以各种理由阻塞公路交通等恶性闹访案件打击不力等等,导致闹访者、缠访者气焰越来越嚣张,客观上为跃跃欲试的闹访人、缠访人壮了胆。
四、加强我区信访稳定工作的主要对策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稳定工作,以稳定保障和促进发展。除了宏观上改革全能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打造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理顺信访工作条块体制、理顺接返、劝返体制,畅通正常上访渠道、规范信访交办程序、细化问责措施等等,在我区信访稳定日常具体工作中,还要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求创新提效率
实践科学发展观,针对新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和完善受理、办理、调处、破解信访事项的程序、措施和方法,形成信息、稳控、应急、化解“一条龙”的长效机制,努力创建我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首先做好“四个坚持”:坚持“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从而提高信访案件的协调力度、调处效率和办结质量;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实行“包化解、包稳定”的责任制。做到一个信访事项、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深入基层,为民解忧;坚持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领导责任,以“联合接防、集体会诊”解决实际信访难题;坚持“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咨询解答与引导寻求司法程序解决相结合。其次抓好“四个实行”:实行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指导、检查基层和部门信访工作;实行信访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信访评估,避免埋下信访隐患,促进各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人性化;实行基层代访制度,即村委会、社区干部对辖区居民反映集中的问题采取代替居民到相关部门反映的举措,推进信访秩序的规范化、矛盾解决的程序化和干群关系的和谐化;实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每两月发一次信访通报。
(二)狠抓信访矛盾化解,保稳定促发展
把工作重心从对群众信访事项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预防化解上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定期集中排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排查与边排查边调处相结合,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的苗头动向和预警信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力争将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成本低、见效快。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切实做好源头排查、超前化解、预警研判、预案完善和妥善处置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矛盾积累、激化,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强化和改进初信初访的接待受理工作。把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作为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作为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时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利用督办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手段,对重信重访等重大信访事项办理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百姓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上;做好督办和问效,在提高案件办结质量上下功夫;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强化复查复核机构的职能,全面提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效率水平。按照“事要解决”的基本原则,多策并举,充分发挥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多种方法,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
(三)落实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创祥和顾大局
坚持和巩固已有的稳控措施和手段,确保24小时信息和联络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信访动向。对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出现越级、集体信访苗头或发生异常信访突发事件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扩大事态。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稳控工作协调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访突出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排查工作。二是坚持化解为主、以化促控,推动矛盾的有效化解。进一步就有可能出现化解转机的疑难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从而切实减少矛盾存量,推动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各责任单位根据排查名单,落实人员力量,形成“三位一体”的稳控工作小组,开展信访对象稳控工作。四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信息值班上报制度。五是在巩固提高阶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劝返对象的稳控工作,防止“回流”。
(四)致力信访历史积案及热点问题破解,重民生解民忧
总结“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年”和“区委书记暨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活动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遗留、疑难、沉积信访案件攻坚战。抽调8名优秀干部组成经济、动迁征地、综合三个专项工作组,每组配备一名信访干部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分别对分管业务的副区长负责,直接协调包案领导和职能部门。经济组设在经济计划局办公、动迁组设在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局办公,综合组设在信访调处局办公,各工作组每周向信访调处局反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由信访调处局汇总上报。抽调人员原有编制、渠道、待遇不变。专项工作组要针对17起老大难历史信访积案,一案一策、超常破解,力争调处一个是一个、化解一个是一个、清理一个是一个。同时针对现阶段热点、焦点、难点信访矛盾,重点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防范和化解工作,要组织力量,主攻难点,逐一突破。尤其是今年我区涉及城际铁路、劳动湖南扩的动迁矛盾问题,更是要前瞻思维、审慎部署、合理施行。我们自己能化解的,全力解决;需要上口或归口处理的,积极汇报、协调、配合,敦促早日办结,同时不折不扣地做好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为实现我区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创造安定祥和的局面。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尽一切努力逐步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五)强化指标考核和责任制度,抓规范看实效
结合区情,制定实施科学合理、务实完善的信访指标考核细则,考核的重点是信访案件解决和稳控工作,将其作为贯彻《信访条例》、落实上级信访稳定工作部署、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通过公开、透明的开放式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行政部门切实发挥职能、有效作为。不断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信访秩序,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信访指标考核要纳入区委、区政府总体考核体系,并把干部的信访工作绩效与干部的评先树优、提拔重用紧密地结合起来;继续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分工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及时行使信访“三项建议权”和启动“责任倒查”。敏感时期要进一步落实信访稳控责任,把信访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并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实行“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密切掌握信访动态,切实把上访人稳控在当地。尤其是敏感时期,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每日向信访局报送信息,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要坚决防止瞒报、缓报、漏报和错报。对因工作不力,信息报送不及时,导致进京非正常上访、进京集体上访、到省较大规模聚集上访和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实行“看死盯牢”稳控措施。对重点的稳控对象加大稳控力度,必要时可以实行“人盯人,二对一”的办法进行稳控,只要能收到实效,有什么办法就采取什么办法。凡是敏感时期发生进京上访的,不管什么理由,不讲任何条件,一律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目标考核实行降级排位或一票否决,决不手软。
(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强素质增实绩
切实加强信访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信访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切实强化廉政建设,加大对信访干部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将信访机关打造成一支“负责任、肯做事、能干事、干好事”的优秀的队伍。强化信访工作“全区一盘棋”理念,增强合力,加强配合,构建统一领导、权责明晰、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员参战、齐抓共管的大信访调处新格局。促进全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创造出实实在在的信访工作业绩。
五、结语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要着眼于我国基本国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有序进行。”在科学发展观对信访的指导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夯实基础,依法规范信访,加大依法治本力度,建立完善机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从而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