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2023年煤矿安全员工作年度总结3篇(2023年煤矿安全主题是什么)

2023年煤矿安全员工作年度总结3篇(2023年煤矿安全主题是什么)


2023年煤矿安全员工作年度总结1

  为切实加强煤矿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根本上杜绝瓦斯隐患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20xx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XX区应急管理局于20xx年8月份对全区7家煤矿开展了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研究制定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了确保本次“瓦斯治理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我局于7月3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方式,检查时间、检查内容。要求各煤矿认真研究煤矿瓦斯治理内容并进行自查自改。

  2、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我局由廖伟牵头、杜正发带队,邀请煤矿专家从技术管理到现场管理、由地面及井下进行了深入排查,通过对通风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风设施设备、监控探头等方面进行细致排查,共查出存在的隐患及问题20条,针对各类隐患均下达了限期整改文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整改。

  二、存的`主要问题

  通过本次检查有效督促各煤矿企业加强了通风瓦斯隐患排查治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完善。例如:上官岭煤矿未按规定组织排查通风瓦斯专项事故隐患;三丰煤矿瓦斯检查制度未明确“井下各作业地点巡查检查不少于三次”等。

  2、煤矿瓦斯传感器安设不符合规定。例如:黄堂煤矿设置在-50m水平回风流中的潜水泵机电设备未安装甲烷传感器,未能实现甲烷电闭锁;永发煤矿+110m回风巷作业点未设置甲烷传感器;11013、11011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安设位置不符合要求;横岭煤矿+175水仓、+175东运输巷、+195石门掘进工作面均未设置回风侧甲烷传感器。

  3、矿井局部通风机不完善。例如:上官岭煤矿-40SW22051运输顺槽、-40SW21054回风顺槽、-170SW21采区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三丰煤矿-100水平回风顺槽工作面局部通风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

  4、回风巷道高度不够。例如:红桥煤矿-150水平车场、-118水平回风巷巷道高度不够;大金坡煤矿总回风巷有垮落现象。

  5、部分矿井瓦斯检查牌板不合格。例如:红桥煤矿-150南石门大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管理牌板不合格;。

  6、密闭不符合要求。例如:黄堂煤矿-110水平主要泵房通道井底车场的出口通路内,未设置密闭;永发煤矿+50m水平东大巷、+50m水平北大巷、+110m回风巷报废巷道未及时封闭。

  7、风门设施不可靠。例如:黄堂煤矿-110NE12采区上山组只安设一道风门;三丰煤矿-170m水平中央石门进回风之间主要风门未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未安装声光报警装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煤矿企业必须加强通风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对本次检查提出的问题,严格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

  2、加强通风、机电设施投入,严格按照瓦斯治理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通风瓦斯可靠性。

  3、夯实煤矿通风系统基础工作,完善通风系统,加强瓦斯监控,及时处理瓦斯突发情况。

  4、严格责任追究。各煤矿企业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对井下瓦斯防治整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不能履行职责的,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2023年煤矿安全员工作年度总结2

  20xx年,在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关心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全州煤炭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十届四次全委会议及区、州煤炭工业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煤矿机械化、信息化改造升级为手段,以安全培训教育为基础,全面强化监管职能,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四项工作走在了全疆前列,在全疆进行推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一、全州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情况

  (一)煤炭产销保持平衡。截止20xx年9月30日,全州共生产原煤2932、64万吨,原煤销售3124、59万吨,煤炭库存581、6万吨,预计全年生产原煤4500万吨。虽然我州煤炭产能不断提高,但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原煤产量有所下降,总体上产供需保持平稳,有力保障了昌吉州及周边地区的生产生活用煤,基础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截止目前,全州共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占自治区及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17人的17、6%,煤矿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创历史同期水平。

  二、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年初,我局就及时制定和下发了《20xx年自治州煤炭工业工作安排意见》、《昌吉州煤炭局20xx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针对20xx年煤矿事故多发,全局上下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出台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办法。先后出台了《20xx年昌吉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20xx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等12项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并与州财政局联合出台《昌吉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群众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将州政府下达的20xx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进行分解落实,层层签定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守规尽责意识

  州煤炭局将“七条规定”作为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的主要抓手,作为治理重大隐患、防范重大事故的主要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初,我们组织全州各煤矿企业法人、矿长、总工程师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贯彻活动。煤矿企业88名矿长签订了“七条规定”承诺书,并参加了“七条规定”培训情况现场测试。在昌吉州煤炭工业(协会)工作会议上,组织参会的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播放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活动,为促进矿长更好的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州煤炭局还制作了《煤矿安全生产要求》桌牌200个、《煤矿工人应知应会安全生产手册》10000册、《致全国煤矿矿长的一封信》挂牌100幅,免费发放到各煤矿企业。在日常检查督查中,我们每到一矿都对企业法人、矿长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并采取现场发测试卷和随机询问的方式对煤矿企业中层(含中层)以上领导学习掌握《七条规定》情况进行抽查,现场发放测试卷200余份,随机抽查人员500余人次,参加考试和随机抽查询问的管理人员都能够将《七条规定》熟记于心。同时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现场调度会上,组织召开了现场经验交流会,将《七条规定》宣传贯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真正落实到煤矿企业,确保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加强诚信制度建设。

  (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州政府要求,州煤炭局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县市煤炭局用二分之一的时间到煤矿检查指导工作。今年,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加大了安全检查的力度和随机抽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全面深入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区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履盖、零容忍、严执法、见实效”的总体要求,6月至9月,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州煤炭局共检查矿井117矿次,查出各类隐患783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矿井覆盖率达到100%。

  2、严格执行“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以《昌吉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为抓手,按照昌吉州煤炭管理部门煤矿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执行“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州性的检查督查活动,并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对各煤矿抽查数量不低于6处。截至目前,我州共开展全州范围内安全检查4次,组织全州各县市煤炭管理人员交叉督查、观摩学习1次,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了密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等专项检查督查活动,共检查矿井164矿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817条,目前已整改1762条,整改率为97%。通过全面细致不间断的督查、检查,加大安全监管的强度,极大地减少了煤矿事故的发生。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工作。按照《自治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昌州安生字〔20xx〕14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制定并下发了《自治州煤炭行业20xx年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昌州煤字〔20xx〕102号)文件,明确了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为开展好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工作提供了先决条件。各煤矿企业在煤矿企业在矿办公楼、联建楼、副立井井口led屏上滚动播放了“安全基础建设年”活动主题及活动安排;在矿区、生活区悬挂了安全条幅;为“安全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4、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3月份,州煤炭局与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分局分别在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组织辖区内29处重点煤矿企业召开了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针对各矿井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95条,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结束。

  5、开展安全生产夜查暗访活动。采取“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打招呼”的方式,直接检查煤矿重点、要害和关键场所;对矿领导带班、值班值守、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加大夜查暗访工作力度,杜绝了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出现,确保了我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6、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排查,明确打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依法坚决进行予以打击。截至目前,共对5处违法违规矿井进行了行政处罚,罚金70万元。

  7、建立事故现场分析会制度。及时对煤矿发生的每一起事故进行全州通报,并召集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在事故现场召开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进行了剖析。7月18日,我局在事故矿井吉木萨尔县顺通煤矿召开了现场警示教育;9月26日,在发生“8·5”运输事故的呼图壁县东沟煤矿现场召开事故分析会。通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还原事故现场,以事故教育人,以事故警示人,汲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深入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工作。

  今年,我们聘请了区内外50名长期从事煤炭行业的专家,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昌吉州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昌吉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为了摸清全州井工矿井的安全生产现状,拨出150万元专项资金,决定将辖区内所有井工矿井均纳入“一矿一策”专家会诊范围。以查隐患为主,充分发挥专家专业特长,及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昌吉州共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矿井29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662条,已整改629条,提出专家意见及建议1440余条,为确保专家组提出的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州煤炭局根据《昌吉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四定方案,采用煤矿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及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州煤炭局监督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强基固本,筑牢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1、持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初,州煤炭局根据自治区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坚持从安全意识、投入、科技、装备、教育、管理等方面着手,持续开展标准化矿井建设活动,努力实现煤矿采、掘、机、运、通、防治水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标准化,推动煤矿专业达标、岗位达标和企业达标。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督促煤矿企业每月开展自评工作,县市煤炭局每季度对矿井达标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目前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正在进行。

  2、全面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年初我们制定了《关于20xx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及达标验收时限。同时建立了州、县(市)局总工程师为首的全州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并委托重庆煤科院昌吉州瓦斯防治服务中心对全州所有生产矿井编制瓦斯治理防治方案。目前已对全州出现瓦斯异常的6处矿井进行了前期调研工作,其中完成了3处矿井瓦斯治理报告的编制工作,2处矿井进行了瓦斯综合治理前期基本参数测定工作。同时结合自治区的相关要求,邀请相关专家对我州5处高瓦斯矿井现场进行瓦斯能力评估工作,为煤矿企业在瓦斯防治和治理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撑。

  (六)强化措施,不断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1、加快煤炭产业优化升级方案的跑办力度。先后四次与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和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进行对接,并按照州政府要求重新进行了修改上报自治区。州政府分管领导和部分县市主要领导多次与自治区政府、发改委进行协调《方案》审批事宜,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与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跑办。

  2、强力推进煤矿关小建大工作。积极引进区内外有实力的煤炭企业(集团)对我州的小煤矿进行兼并重组,督促县市人民政府尽快确定整合煤矿项目建设业主,目前已完成5处煤矿的整合工作,11处煤矿正在进行整合,对已确定的16处小煤矿实施关闭工作,目前已彻底关闭3处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煤矿。

  3、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跟踪落实制度,我局制定了《昌吉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我们规定煤矿企业每天由带班下井领导对井下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现场排查,每天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由带班领导具体负责落实;每周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一次,排查中查出的隐患,由矿长负责落实;每月由法人组织各相关管理人员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次,隐患排查中查出的隐患,由企业法人负责落实。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治理工作。同时对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在隐患整改的各个环节上,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及时监督、规范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七)提升素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我们把安全培训作为春节后复产复工的一项指标,要求煤矿必须按规定对新工人进行全员培训,配齐配足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否则一律不得复产复工。围绕自治州将全面实施煤矿采掘机械化改造,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今年,州煤炭局筹集资金45万元,大幅度的增加州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的教学实操设备。同时,聘请昌吉州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和重庆煤科院昌吉瓦斯防治中心的专家为我们培训中心的兼职教师,做到每期班都有专家为学员授课,今年1-9月,全州煤炭行业全员培训8273人,其中:自治州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共培训安全管理人员3期157人,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2期159人,特殊工种8期393人。州矿山救护队培训煤矿兼职救护队员2期82人。积极与专业院校合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大力培养煤矿实用人才。今年在山西举办了2期90人的管理干部培训班,邀请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等3所院校的专家教授来我州,举办了2期165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通过我们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一批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了全州煤炭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八)注重防范,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转变观念,注重防范。为了防止煤矿私拆密闭或用假栅栏等方式阻止监管部门检查,隐瞒其超层越界或违法违规行为,我局按照《昌吉州煤矿密闭管理办法》,委托州矿山救护队对全州煤矿井下密闭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全州煤矿密闭动态监控网。州矿山救护队在加强战备值班和抢险救灾的同时,将事后救灾转为事前防范,大力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111次,对9处矿井所发生的事故进行了应急处置,对9处矿井成功进行了启封排放,为矿井技术服务2次,密闭专项检查63次,检查永久密闭275处,临时密闭65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73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为全州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起了重要的作用。各煤矿企业加大了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提升了功能,为建设现代化数字矿山打下了基础。

  2、修订完善了《自治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今年5月份在阜康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了一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3、多渠道采取措施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科技装备水平。督促各县市成立矿山救护中队,各煤矿完善辅助救护队。今年,州党委、政府安排3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州矿山救护队装备更新,通过政府采购,目前新装备已经到位,极大的提升了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装备水平。

  (九)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科学管理的能力

  在完成州、县(市)及煤矿企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三级联网的基础上,督促煤矿企业逐步建立完善矿山顶板压力监测、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煤炭运输系统监控、井下温度监控以及其他有害气体监控;州瓦斯监测监控中心在为企业做好技术服务的同时,大力开展以安全监测监控检查为主的预防性安全检查,在去年27处生产矿井实现三级联网的基础上,今年州瓦斯监测监控中心对阜康市16处、吉木萨尔县1处、呼图壁县2处矿井成功实施了联网。昌吉州瓦斯监测监控中心自20xx年10月开始试运行以来,已多次监测到各类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及时向煤矿和各县市煤炭局做出预警,成功避免了伤亡事故的发生,对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煤矿企业还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的基础还不牢固;二是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监管人员少,专业力量不足;三是各县市瓦斯监测监控中心没有机构,没有人员编制,没有经费保障。四是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各县市没有矿山救援队伍。

  四、20xx年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为基础,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抓手,以整合改造建设为重点,以打造本质安全型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为目标,开拓创新,奋发图强,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强力提升煤炭工业科学发展水平,实现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进一步推动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二)目标任务

  1、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全州煤矿安全生产伤亡人数确保不突破自治区、自治州下达的控制指标,千方百计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的发生;

  2、全州煤炭生产目标:全州原煤产量突破5000万吨;

  3、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辖区内生产矿井100%达到国家三级(州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15%达到国家二级(自治区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三)重点工作

  1、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关于煤矿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以及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大随机抽查的力度,严格按照《昌吉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促进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继续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管理信息化建设为主的专家会诊工作,积极发挥专家指导和服务煤矿企业的作用。

  4、深入开展瓦斯治理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加快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全面落实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达标规划,坚决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依托重庆煤科院昌吉州煤矿瓦斯防治技术服务中心对所有生产矿井(井工)编制瓦斯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全方位的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5、扎实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积极开展“学习新标准、掌握新标准、执行新标准、达到新标准”活动,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现场达标、管理达标、动态达标为内容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行业达标。以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为机制,不断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强化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对质量标准化管理滑坡的进行诫勉约谈,限期改进。建设矿井在竣工验收时必须达到二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

  6、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严格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工作,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查处的隐患分类建档,督促煤矿企业按照“五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对隐患整改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直到整改完销号。

  7、完善全州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协助指导州矿山救护队完成国家一级资质的救护大队升级工作。坚持改革创新,采用政府购买社会劳动力的方法,依托各县市主体矿辅助救护队,组建各县市救护中队。逐步建立起以州矿山救护队为中心、各县市救护中队为主力、各煤矿辅助救护队为补充的全州矿山应急救援体系。

  8、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岗前培训,结合我州全面实施煤矿采掘机械化改造,加大对采煤司机、掘进司机和监控人员等特殊工种的培训力度,提高一线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意识和操作技能。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20xx年力争在山西省和我州各举办两期培训班,完成第一轮副矿长以上煤炭管理干部培训任务。选择专业院校举办一期委培班,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9、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各县市瓦斯监测监控中心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的问题。

2023年煤矿安全员工作年度总结3

  一季度,煤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安全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三违”现象,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总体安排,切实做好20xx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矿安全、健康、稳定发展。截止3月日矿井累计安全生产天。

  一、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安全责任。我矿在年初及时召开年度安全办公会,总结了去年安全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制定下发贯彻学习了《关于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一号文件”,并按“一号文件”要求签订了煤矿与各区队(科室)、区队与班组、班组与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状》,为切实做好20xx年各项安全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认真贯彻落实煤监总局[58]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活动。一是煤矿利用“LED”屏、宣传栏、横幅和班前会等广泛宣传了“七条规定”内容;二是全体人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七条规定”讲解活动,煤矿组织了专题会议安排了“七条规定”贯彻学习落实等工作,并组织5次对矿属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全员,由矿长亲自讲解宣传贯彻活动,同时组织全员签订了“矿长与职工承诺书”;三是煤矿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出台了《不连沟煤矿贯彻学习实施方案》,各科室、区队科按“实施方案”组织对“七条规定”的学习,并将学习教材、贯彻签名页、考试卷统一管理备案,同时将“七条规定”内容印制成卡片做到人手一份,相关职能科室组织对[58]号文件贯彻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并进行现场提问,确保了全员熟练掌握并能正确理解“七条规定”内容;四是煤矿出台规定并组织班组、区队(科室)对照“七条规定”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查找不足和整改活动(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完善修订了制度、规程措施,强化不安全行为管理。一是煤矿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我矿实际,修改补充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执行;二是以开展“贯彻学习集中治理”活动为契机,组织对现有全部规程措施进行修订、完善工作,并强化了规程措施执行力度;三是是按照“[52]号”文件等相关要求,严格持证上岗监督检查,强化“不安全行为”管理力度,对“三违”人员严格按规定进行教育、处罚,从而规范安全操作的行为,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煤矿、科室、区队、班组严格对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研究整治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进行整改,并做到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挂牌销号”闭环管理。有效的防范了各类事故发生。

  (五)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一是编制和不断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采取每旬定时检查与平时现场跟踪检查验收相结合方式,改进了以往单一的定期检查验收方法。二是按照“创一流”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特级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精细管理;煤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专门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检查小组,并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每月进行检查、验收、打分评级,并纳入绩效考核,确保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实现静态、动态达标。有效的促进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推进。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我矿根据年初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且严格按计划安排人员参加复训和矿内“三级”教育培训工作,严把职工准入关,确保了整体素质提高。一是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复训和培训活动,确保职工持证上岗;二是组织对自营、外委单位新入职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利用班前和定期集中学习的方式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生产技能培训,通过不同形式的教育培训,使职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有显著提高,从而增强了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七)严格落实带、值班制度,强化现场管理。一是坚持矿领导及管理人员入井带、值班制度,带、值人员、安监员坚持与工人“同上、同下”,8小时井下监督、检查、指导及时解决生产中难点问题,及时检查和督办隐患问题整改;二是利用各级人员带班、值班、跟班检查和现场日常检查与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及时查找和整改隐患问题,及时查处不安全行为。同时以F6104工作面末采、回撤、采空区密闭,F6105工作面安装、调试,F6208辅运顺槽、F6210辅运顺槽爆破、挑顶过断层等特殊施工时期等为重点,根据现场实际,详细制定和审批了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指导,确保措施执行到位,强化了现场管理,保证了施工安全。

  (八)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一是针对“春节”停产检修、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各级管理人员严格井下带班、值班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大检查、节后复工大检查和地面大检查,及时查找隐患和整改隐患问题,使得相关现场通风、供电、看护等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安全可靠。二是加强外委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煤矿组织相关科室对外委施工单位进行资质证件、人员持证情况、劳动合同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查出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确保特殊时期矿井安全。

  (九)健全应急机制提升矿井防灾抗灾能力。一是我矿编制和汇编了《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完善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连沟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全员进行贯彻学习;二是组织职能科室、救护队等区队严格井下“预防性检查”和整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安全防范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58]号、[52]号文件、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等文件、指示精神和煤矿相关工作安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认真做好培训工作,重点做好职工复训、培训和外委单位人员相关培训工作。

  (三)按照“前瞻性、客观性、适应性”等,继续补充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标准等,使其更好的规范指导安全生产管理。

  (四)继续从强化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火工爆破、机电运输、辅助运输等几方面全面排查治理入手,抓好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F6105综采工作面安装调试和工作面初采、初放等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五)按照20xx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安排,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深化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使得该项工作在巩有的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

  (六)继续规范和深化班组建设工作,通过抓好班组建设工作,提高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能力。

  (七)加强防火安全工作。春季风大物燥,是各类火灾事故的易发期,强化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加强火源、电源安全管理,落实严格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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