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农贸市场调研报告集合4篇(农贸市场调研报告300字)

农贸市场调研报告集合4篇(农贸市场调研报告300字)


【篇1】农贸市场调研报告

  农贸市场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在促进经济繁荣、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各种原因农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为全面、准确的掌握市区农贸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我对菜零售市场进行了一些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贸市场的现状

  农贸市场是主要用于销售蔬菜同时兼营蛋品、家禽、熟肉制品、小水产、豆制品、调味品等多种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在农副产品供应渠道多元化的进程中,农贸市场这种传统的业态仍然显示出独有的优势,市民在购买蔬菜、水产、鸡蛋等商品时,依然首选农贸市场,选择率在一半以上。这是因为农贸市场经营方式灵活,蔬菜、水产等商品新鲜程度远远高于超市。农贸市场设施简单,租金低,劳动力成本低,降低了商品的成本,蔬菜、水产不容易产生像熟肉、豆制品和调味品等商品的假冒伪劣情况,而且根据农贸市场的特点和农副产品自身特点,这种主导地位还将延续下去。

  二、农贸市场的经营状况

  所调查的农贸市场,80%以上鲜菜主要是市区周围种菜农民自产自销。十字街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大部分品种,基本都有本地蔬菜补充。

  (一)蔬菜批发环节的经营形式

  据我们了解,农贸市场中的所有的经营户从产地收货、运输、批发形成了一条龙式的经营形式,十分有利于他们掌握产销两地的消息,有利于很好地解决各个环节的矛盾,有利于形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分享,风险共担。

  (二)蔬菜的消费趋势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们膳食结构的改善特别是农民蔬菜消费行为的巨大变化,即由过去供应城市蔬菜到今天的蔬菜靠城市供应的变化,城市蔬菜的消费量连续在扩大。同时人们对蔬菜的质量、品种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应运而生的超市洗净菜,绿色无公害蔬菜、农超对接、产地直销的蔬菜不断被人们看好。

  三、蔬农贸市场存在问题

  (一)市场设施档次普遍偏低,购物环境差

  大部分市场多年来投入不足,市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脏乱差”现象严重。一是市场开办单位对市场经营业户的后续管理不够。二是缺乏完备的给排水系统,致使禽类、水产宰杀经营场所污水横流,杂物遍地,气味难闻。三是垃圾清运不及时,蔬农贸市场产生的大量垃圾不能及时清理,乱堆乱放,随意丢弃,形成许多垃圾死角。四是一些市场既是经营场所又是居住场所,出入通道行人与车辆不分,交易高峰时拥堵不堪。五是保鲜设备使用率低,大部分生、熟肉摊点都是案板晾卖,根本达不到防尘、防蝇要求。

  (二)农贸市场价格相对较高且不稳定农贸市场菜价高由来已久。初老百姓反映特别强烈,时间长了也没有得到解决,这是其一。其二是价格不平衡,一个不大的市区的价格不都一样,超市、农贸市场、早市的价格不平衡。有差价是应该的,但差价太大就是不合理了。

  四、蔬农贸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浅析

  (一)规划滞后,先天不足

  蔬农贸市场建设长期处于无规划状态。与城市建设不能同步推进,形成脱节,导致蔬农贸市场数量少、规模小及布局不合理。现有的蔬农贸市场大多因为缺乏相关标准的约束,造成了市场建设起点低,硬件设施落后,功能不完善,购物环境差等先天缺陷。

  (二)蔬农贸市场盈利水平低

  蔬农贸市场具有盈利性弱、公益性强的特点,投入大收益小,属于微利行业。受盈利水平低的影响一般的投资者投资建设蔬农贸市场的积极性不高。

  (三)相关部门对市场的支持引导、监督约束不够

  一是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发挥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在前期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同时没有预留蔬农贸市场用地,小区建成后,想建市场基本没有合适地方。二是政府对蔬农贸市场建设的扶持力度不大,缺少优惠政策及配套扶持资金的支持。三是对蔬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缺乏长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五、发展蔬农贸市场的建议

  农贸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必须以规划为指导,通过规划手段引导农贸市场建设。蔬农贸市场的建设是保证老百姓“菜篮子”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公益性,是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必然要求。政府应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一是制定优惠政策,涉及农贸市场的规划、土地、建设、验收、管理、经营等方面要给予全方位的政策优惠。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留足商业用地面积。三是建立蔬农贸市场建设专项扶持资金,并制定相关的资金使用办法,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加强对农贸市场建设招标、验收、使用等全程的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政府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篇2】农贸市场调研报告

  城市农贸市场建设直接关系到市民日常生活的质量,是城市良性发展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规模不断扩大,人口迅速增加,城市发展速度大大加快。在城市化过程中,其城区内农贸市场布局建设、经营状况如何?怎样进行改造升级,以适应中心城区的发展,城市品质的提高?最近,,市政府牵头,联合组织物价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进行了全面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区农贸市场的现状及特点

  1、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的发展需要多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市场的建设更呼唤多种投资主体的加入。

  2、经营方式多样化。与农贸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相适应,农贸市场所有者权益实现形式也出现了多样化,即经营方式多样化。

  二、农贸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商贸部门管市场的规划布局和产业政策,而这种管理往往太宏观而使管理职责虚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管经营资格、欺行霸市、掺杂使假、短斤少两,但开展经常性巡查不够,主动对市场经营活动监督少;特别是农贸市场的业主本应负责组织市场经营活动,为经营者维护和创造安全、卫生的经营环境。

  但目前政府和有关部门并没有拿出一个规范农贸市场业主管理权限与责任的政策,受利益驱使这些业主往往注重收摊位费而忽视管理,致使市场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比较乱。工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曾经是市场的主要开办主体。目前和同类型的菜场比,我们的菜场摊位费偏低。尤其是“工商两费”取消后,市场服务中心的困难更大,收入没有增加。

  三、农贸市场管理对策

  1、建议制订《市农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突出明确业主对市场的管理职责,包括要求业主制订市场内管理公约;协助工商部门查验营业执照;进行进货查验,票证留验;制止场内经营户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场内清洁卫生;建立先行赔偿制度;协调经营者之间,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督促划行归市等,使农贸市场业主承担起场内秩序管理主体的责任,从而促进农贸市场的有序经营。

  2、建立市场管理的网络机制

  长期的工作证明,市场管理单靠突击整治是不行的,必须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场内要建立和完善市场内打假扶优维权网络和管理人员监督举报网络。这些网络是各种制度是有机结合与运作,一旦建立将充分发挥互动、连动的作用,大大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3、完善市场内打假维权网络

  建立、推行名优企业、市场主办单位、执法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等多家参与的打假维权联系制度。由执法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共同协商聘请消费者监督员,共同参与打假扶优、维权工作。将名优产品厂家引入市场,设立名优产品专柜。结合工商部门投诉电话,对投诉问题多的市场、商品展开专项整治。完善消费者举报奖励和为举报人保密制度。

  4、完善上市商品的渠道认证制度

  为保证进货渠道的合法,创建安全的消费环境,改变市场内商品渠道不清的情况,对农产品市场上销售的豆制品、熟肉制品进行试点,要求经营者提供合法的进货凭证。在试点的基础上,对市场内经营的商品全面推行索证制度。结合索证,对场内商品的厂家进行考察备案。

【篇3】农贸市场调研报告

  第一章项目背景和条件

  一、项目背景

  泸溪县辖镇。1949年为武溪镇,1950年属一区,1958年设武溪公社,1980年复镇。位于县境东南部,面积4、6平方公里,人口0、6万,距县城9公里。原为县城,1996年县府迁白沙镇。319国道经此。辖东正街、西正街、北正街、南正街4个居委会和五里州、城郊、称砣山3个村委会。农作物有水稻、玉米、蔬菜。乡镇企业有印刷厂、米粉厂、糖厂等。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武溪镇是“以农副产品集散为主的集镇”,覆盖区域广,商贸流通量大,区域内农业、农副产品资源十分丰富,其椪柑、蔬菜等产品独具特色,品质绝佳,常年来此地经营的客商络绎不绝,交易十分活跃。长期以来武溪镇没有一个规范的交易市场,集贸经营秩序零散混乱,严重阻碍了商品交流规模扩大,严重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当前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立国家“礼貌县城”活动深入展开,现有的以街为市,以路为市,占到经营,人车混乱的现状严重制约商品流通和集镇发展,已不能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群众怨声载道,当地政府面临严峻的工作挑战和舆论压力。建设一个规范的农贸市场,是带动当地农民发展生产,实现商品转化,解决集镇富余人员就业,加快城镇建设,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趋势,武溪镇农贸市场必将会建设,但是,依照以上所述,尽快尽早建设武溪镇农贸市场已是势在必行,十分必要。

  第二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一、项目规划设计原则

  1、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选址原则。在选址及规划安排上注重老百姓的需求,不太偏太远,周边环境相对宽敞,人流进出、车辆周转有充分回旋余地。经多方论证,项目最终选址在武溪镇北正街。

  2、合理布局,精心设计的原则。新市场的设计贴合现代化市场的标准,适应当前经营要求,充分做好采光、通风、排水、消防、卫生、垃圾处理、管理、输配电、内部通道及出入口等一系列合理设计,使菜场经营和居民消费能够在一个良好的、和谐的环境中进行。

  3、适度超前,业态提升的原则。在内部结构优化设计的基础上,同时注重外围环境配套设施的同步完善,其外围有近500平方米的场地,可满足市场停车,物流运输配送等要求。

  4、发挥优势,打造特色的原则。引导成立柑桔、蔬菜等营销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与指导。把新市场建设和发展成为有地方特色的示范龙头市场,打造品牌,推动市场的健康稳步发展。

  5、规范管理,人民满意的原则。市场建成后,政府只进行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原有的蔬菜、肉食、水产、农产品、水果批发等商户全部进场经营,市场的管理既可持续原有模式,或是引进市场化的经营管理方式。进场经营后,其一更便于加强市场统一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场内经营户更容易理解和遵守;其二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由市场来管理市场,政府与老百姓的摩擦减少,政府只在关键时候进行协调,利于政府与老百姓间良好关系的构建;其三便于引进竞争机制,进一步激活市场,使市场向更加健康活跃的新型现代化市场迈进。

  二、项目建设规模

  该农贸市场占地面积4300m2.其中农贸面积2300m2.综合面积20xx2.中心通道高4米,主体工程为钢管框架结构,顶棚采用透明塑胶瓦,可设85个交易摊位,基本满足20xx人的日交易需求。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劳动定员

  一、组织结构

  项目立项后,镇政府将专门成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招商引资及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监督,项目动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与建筑承包商一齐合作,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全面协调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劳动定员

  工程施工上,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聘请相当资质的建筑单位前来施工,严把质量关,控制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达标,项目完工后,将专设机构对农贸市场的卫生日常使用实行管理。

  第四章建设工期

  思考到当地人民群众对该市场建设的迫切需要,以及市场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且该农贸市场为小型工程,施工技术不复杂,安装工程较简单,该农贸市场建设工期为11个月。

  第五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估算依据

  (1)项目估算依据省建委颁发的有关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工料表规定进行。

  (2)省建委建筑工程部发布各地市主要材料最高限价。

  (3)主要材料按当地市场平均价格估算。

  二、投资估算

  (1)主体工程为钢管框架结构,顶棚采用透明塑胶瓦,材料价格按当地市场平均价估算,造价大约300元/平方米,计126万元。

  (2)交易台及装饰为简单装修按市场的普通标准适合市场的需求每平方造价55元/平方米,计24万元。

  (3)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按估算为30万元。

  (4)其他配套设施如肉食摊位、水产品交易摊位等特殊摊位估算20万元。

  (5)店铺门面改造费80万元(其市场内共有48户,每户按照200元给予扶持改造)。

  (6)其他费用140万元。

  项目合计总投资420万元。

  三、资金筹措

  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拟采取如下办法:

  1、自筹资金120万元。

  2、地方配套200万元。

  3、申请省级扶持申请补助100万元。

  第六章效益分析与评价

  一、社会效益

  1、武溪镇农贸市场建成后,能彻底解决本镇长期以来构成的以路为市、以街为市、占道经营、人车混乱的局面,为商品经营者带给一个良好的经营场所。

  2、能促进本镇集镇建设,改善市容市貌,彻底治理市场环境,整治脏、乱、差状况。

  3、交通阻塞、人行不畅的问题得到解决,交通不安全、社会治安不稳定因素将进一步减少。

  4、为发展经济,带给方便安全的交易场所,促进农产品、林特、水产品、农副产品的交流,拓宽商品交易渠道,为加快农村产业化建设,加速实现富民强镇创造条件。

  5、促进市场规范化管理,从而使违规违法行为得到控制,推进市场经营秩序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

  6、有利于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充分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管理,控制偷税漏税,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

  7、项目建设能解决部分社会富余人员就业问题。

  二、经济效益

  该市场为国家投资公益性小型建设项目,项目属政府行为,按照“以市场养市场”的要求,本经济效益只对市场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人员工资以及还款计划和偿还潜力进行内部财务分析;不对税收,动态投资,财产折旧,收入敏感性等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七章可行性结论

  武溪汉王镇兴建农贸市场所在地既是该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周边乡镇的物资交流中心,流动人口较多,承担着本镇和周边乡镇近3万人的商品服务。区域商品资源十分丰富,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该项目不仅仅社会效益显著,而且在经营收入保守估算的状况下,经济效益仍很可观,项目完全能够到达预测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技术规划方案合理可行,经济社会效益良好,经研究论证认为项目是完全可行的。

  第八章推荐

  武溪镇农贸市场建设对发展武溪经济,改善集镇面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都十分支持项目建设,盼望尽快实施该项目,为使这一项目顺利实施,期望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同时给有必要优惠政策,是该项目如期建设成功。

【篇4】农贸市场调研报告

  一、菜市场的租金概况

  从全区较有代表性的33个菜市场抽样调查看,市场日平均租金0.996元/每平方米,其中标准化菜市场25家,占75.8%,日平均租金1.045元;非标准化8家,占24.2%,日平均租金0.845;如以肇嘉浜路为界,浜北、浜南、中环线以外地区划分,则浜北地区9家,日平均租金1.193元;浜南地区16家,日平均租金0.975元;中环线以外地区8家,日平均租金0.80元。从中可见,地区差比较明显,浜北地区与中环线以外地区日租金平均价差近0.40元,标准化与非标准化菜市场日租金价差在0.20元。所以,如果租金不分地区、不分条件设施而制定统一标准则缺乏合理性,因此,需要有区别制定每平方米日租金的上限。

  二、菜场内摊位租金现状

  摊位租金是比较棘手的问题,摊主经营的行业不同形成不同的摊位价格。由此,我们根据不同的主副食品类别,分别对36个菜市场的猪肉、蛋品、水产(河鲜、海鲜)、蔬菜、豆制品、禽(活禽、分割禽)、水果行业的3667个摊位租金作了调查,在摊位总数中,猪肉占8.5%、摊位平均价格为1154元,蛋品占2.5%、摊位平均价格为740元,水产占15.4%、摊位平均价格中河鲜1286元、海鲜807元,蔬菜占41.7%、摊位平均价格为623元,豆制品占4.7%、摊位平均价格为928元,禽占4.6%、摊位平均价格活禽2054元、分割禽818元,水果占4.3%、摊位平均价格为1036元。在这主要的七类行业摊位中,由于经营主体的不同、地段不同,摊位所处的市口不同,摊位费的价格也存在差异。以猪肉摊位为例,浜北地段平均价格为1378元/月,浜南地段平均价格为1010元/月,中环线以外平均价格为1245元/月;同为浜北地段,猪肉摊位标准化菜市场平均价格为1420元,非标准平均价格仅为1042元;同一市场中,场内房间的猪肉摊位与一般猪肉摊位自然存在差距,这种差别同样表现在其他六类主副食品的摊位费租金上,由此可见,菜市场摊位费较为复杂,各种不平衡不能简单制定一个固定的摊位标准。

  三、设想与对策

  1、菜市场设定租金限定。菜市场的场地资源多数为公建配套的国有资源,场地的布局充分体现了以居民生活对菜市场的需求为规划原则的,对掌握管理这些资源的各个部门来讲,应充分认识到菜市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且具有支配性地位的特性,应从利民的角度考虑,而不应只将其看作是获取更多的利益的渠道。基于这一认识,凡国有的公建配套资源可以定一个统一的菜市场租金标准,该标准不得高于同一地区菜市场租金的社会平均水平。以这次抽样调查的33个菜市场平均租金价格来计,日平均租金为0.996元/平方米。尽管浜北、浜南日平均租金价差为0.218元,但年租金价差也仅2300多元。所以,我们认为区域内租金规定不宜再细分,对公建配套的菜场以每平米1.00元为区内菜市场租金最高上限,下浮不限。这对标准化菜市场具有扶持作用,租金的积累倘若以五年为计,就具有对菜市场进行再改造的能力,实现良性循环。而除此之外的社会经营者自行开辟的菜市场租金则不设规定。

  2、菜市场摊位费问题。

  我们认为,应首先对租赁摊位的经营商品要有规定,也就是说,上述的猪肉、蔬菜等七类行业的品种要占一定比例。据抽样调查情况看,36个菜市场中七类行业所占摊位比例平均为81.7%,这基本符合要求。七类行业在每家菜市场的比例尽管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大同小异。如果打造一个数学模型,可以细分至每个行业的商品所占比例,但考虑地区层次、供求的差别,不宜细分规定。菜市场摊位价格制定,由于差别大,比较复杂、也比较棘手,以调查情况而言,既存在地区差、规模差、模式差、经营主体差,还存在场内摊位的市口差、品种差等等。为解决菜场内房间摊位与一般摊位的价差问题,我们考虑两个办法:(1)根据地段、标准化与非标准化制定一个基准价,允许上浮比例。据调查了解,房间摊位经营者一般租赁费在1500元/月左右,猪肉最高在1900元/月,但不具代表性。一般而言,场内房间摊位的租赁基准价定在1500元则具有可行性。考虑标准化菜市场创建成本及鼓励方向,允许其房间摊位的租赁费在基准价上上浮20%。场内一般摊位中,若以调查的平均租赁价为依据,租赁费(标准化柜台)上限分别可以设置为:猪肉摊位1000元(剔除房间租赁价)、蛋品摊位750元、水产摊位海鲜800元(河鲜均为房间)、蔬菜摊位平均价格600元,豆制品摊位920元,分割禽820元(活禽均为房间),水果摊位1050元。这一基准价,最大的不足是平均摊位价淹没了市场设施的差异与管理规范与否的区别,一些非标准化的、低于平均摊位价的菜市场从中反而得益,不利于菜市场的发展趋势。(2)由价格部门根据菜市场的运行成本,以街道为单位申报,由经委与价格部门联合成立审核小组对每一菜市场中七类主要行业的摊位费逐一审核定价。这一做法的益处是准确性适中,既能对菜市场的成本和盈余情况进行一定的控制,也能使政府为发展菜市场的支出得到更有效的掌握。

  3、菜市场的指导价。

  免去市场收费、降低市场租金、规范摊位收费标准,理应传导于菜价,最终目的是体现政府关注民生,让百姓得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将政府的利民思想转化为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考虑可以出台副食品行业指导价或菜市场指导价以此规范菜市场内的商品价格。通过区副食品行业协会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企业的职能,制定主要副食品的“今日指导价”,各菜市场可根据市场副食品市场行情,对当天的猪肉、水产和蔬菜代表品种实行最高指导价,不得突破。菜市场经营者对每个入场摊主签订《摊主公约》,以协议形式承诺此项规定。副食品代表品种的最高指导价由菜市场经营者根据市场商品行情,加适当毛利于当日公布。代表品种的毛利可作相应规定,如猪肉加10%、水产20%、蔬菜30%。此项举措可在条件较成熟的菜市场先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广。

  4、菜市场实行“一费制”。

  在我们的调查中,菜市场存在着不规范收费现象,既有行政部门的多收费、捆绑式收费,也有经营单位利用行政收费项目向摊主乱收费等。菜市场经营者对摊主分摊的费用也各行其能,因而有必要通过“一费制”的征收,实行统一。在工商管理费、电子秤检验费、除“四害”费、消防、治安联防费等由政府支付情况下,目前来看涉及分摊的费用还有水电费(按表结算)、垃圾清运费、电子秤使用费。这些费用的分摊可以实行摊主进场时的一并结算,实行进场时“一费制”收取。除此之外,不再收取任何分摊费用。另外,对于垃圾清运费,可考虑重新核定基数,从走访邻近的卢湾、闵行、长宁区的菜市场了解到,长宁的玉屏、卢湾的泰康、闵行的黎安菜市场每年“垃圾清运费”上交分别是7000元、19200元、8640元,相比之下,垃圾清运费比我们低的多,考虑到菜市场公益性的特点,可酌情降低其收费基数。

  5、菜市场的长效管理。

  菜市场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入场摊主的个人素质也有差别,导致菜场管理对象相对复杂。如果没有有效的机制,难以形成长效效果,那么,政府从民生利益考虑的资金支出,也就得不到有效落实。面对这种状况,从有效和长效管理的角度考虑,可由区经委牵头制定“区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从标准化菜市场切入,设计符合我区实际的菜市场“管理标准”运行机制,将《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通过明文规定,组织场长和市场管理人员学习,更具渗透力,使菜市场的管理有章可循,违者按照《细则》处罚,直接触及违规者利益。也可作为标准化菜市场的年终考核依据和非标准化菜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的管理标准。此外,仍需保留个别社会力量兴办的菜市场,这对区菜市场的发展和长效管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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