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上级要求对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后,我镇迅速行动,再次对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发现,我镇各单位坚决执行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涉农价格收费功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得到了贯彻。同时我镇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执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把免税、直补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保证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程义务教育
三、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解决好农民就医难的问题
我镇卫生院是省国债项目重点卫生院建设单位,20xx年上级拨付资金20万元用于改善我镇卫生院医疗条件。我镇卫生院利用该项目资金购买了救护车、30kv发电机组、b超机、微波治疗仪、新生儿暖箱、血球仪、呼吸机、儿童免疫系统、血试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器械设备,提高了诊疗水平,改善了就医环境。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我镇卫生系统认真实行上级医改政策,对药品售价进行核查,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
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双向转诊制,发现危急病人后及时转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救治,待病人病情稳定后,再转至社区卫生服务站恢复治疗。
四、实施“饮水解困”工程,确保群众饮水质量,保证群众身体健康
五、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工作,搞好劳务输出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致富本领。
六、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
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镇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经过摸底排查,我镇共有五保户405户,严格按省定标准执行,做到应保尽保,其中,院外377人,院内28人。政府资助重病户5户,资助资金4500元,贫困户36户,共落实帮扶资金5万元,为他们提供致富信息42条,慰问贫困农户30户,办理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93户,救助资金2.3万元。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我镇多方筹资30余万元新建了一个敬老院,极大改善了五保老人的生活条件。
另外,我镇坚决执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等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彻底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等现象。严格实施村财镇管,镇财政所负责各村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不合理开支一律不与入帐,由支出人自己负担,确保了村级财务支出的合理性。
镇党委、政府在从“上”抓起的同时,不忘从“下”教育,下大力气引导农民“自我减负”奔富路。一是念好“理财经”,积极引导农民“量力而行”,合理计划开支。二是刹住“人情风”,摒弃铺张浪费,引导农民不盲从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人情风”和讲场面的陋习。三是学法律,学政策,多方获取致富信息,合法生财。我镇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农民学法、用法、守法,并从中获得致富信息。四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各村群众在政府的倡导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寓教于乐,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形成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城关、稳定农村的重要举措。城关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精神,不折不扣执行有关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农收费执行情况
按照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职能部门和镇直有关部门均按照上级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为依据收费。
1、农村义务教育方面
今年,我镇各中小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书费,全镇享受一补280人,其中中学200人,每学期500元/人;小学80人,每学期375元/人,全年合计享受金额26万元,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违纪现象,深受群众及学生家长的好评。
2、农民建房土地管理方面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除正常收取耕地占用税外,没有发现违规收费情况。
3、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方面
计划生育部门除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和第38条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为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节育手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的证件办理,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另外,全镇32个行政村(居委会)60岁以上有98人独女户及双女户享受了每人每年840元补助政策、86户享受600元补贴,共计补助金额达133920元。
4、农村用电方面
农村照明用电执行0.56元/千瓦时;农业生产0.614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和其它5月份前0.78元/千瓦时,5月份后0.8013元/千瓦,没有加价收费现象。
二、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1、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
今年我镇32个行政村(居委会),9160户,补贴面积28511.893亩,全镇共发放粮补资金2523023.4元,于3月5日前兑付农户。
2、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落实情况
2012年我镇共涉及有退耕还林任务的村31个,补贴面积9064亩,(其中:每亩补助160元4511亩,每亩补助90元4553亩),补助农户3160户,10年应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31530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2011年还未发放。
3、村级补助资金落实情况
今年到目前为止,县财政下拨我镇村级补助资金114.3972万元,已发放到位。
4、农机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根据国家对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的政策,我镇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凡是购买大型农机具的农户,分别到县农机局进行了登记,按照政策进行了补助,共补助农机具78台,补助资金30万元。
三、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落实情况
今年,我镇共有22个村申报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涉及水利、道路、村容村貌整治三大项。项目投资预算额共769.3986万元,其中村民筹资共63.452万元,村民酬劳工日数90935个,拟申请财政奖补资金共122.661万元。除按照上级有关补助政策外,没有发现强行集资、推派问题,并且各村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定期进行民主理财,发挥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四、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1、减轻农民负担“公示制”落实情况
根据物价部门提供的价格信息,我们要求由物价部门牵头,在全镇32个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农监部门跟踪督查。通过公示制度的落实,使农民群众明白了价格标准,哪些应该交,哪些不应该交,哪些该交多少,有效遏制了欺诈行为的发生。
2、减轻农民负担“限额制”落实情况
在“限额制”落实方面,我们要求由宣传部门牵头,订阅年度党报党刊,严格执行限额标准,即1500口人以上的大村每年度不得突破800元,1500口人以下小村每年度不得突破500元。
3、减轻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在“责任追究制”落实方面,我们要求由镇纪委牵头,农监、组织等部门参加,一旦发现涉农案(事)件需要追究责任的,决不姑息迁就。
XX镇人民政府
二〇XX年XX月XX日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围绕贯彻农村税费改革精神和中央、省、市等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开展宣传、调研和督促、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减负工作有条不紊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涉农收费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把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作为一项的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直属各单位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网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减负工作在本部门、本系统得到全面落实。
(二)认真学习,意识明确。认真宣传贯彻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年中,专门召开减负专题会议,具体研究减负工作。每季度开展业务学习,提高减负意识。对殡葬坟墓价格开展专题研究,出台了公益性墓地实行行业指导价。
(三)收费公示,透明执行。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台州市民政局网站和全市9个县(市、区)婚姻登记处均设立有收费公示栏,做到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监督电话公开,透明。如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一对结婚登记手续的工本费,从开办以来一直维持在9元,无其它任何搭车收费,并按规定为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做到收费公开、合法有据。殡仪服务价格严格按照临发改价[2009]14号、1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同时,严格落实对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体实行减负收费,保障困难群体的最大利益。
(四)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年中和年末,都要采取与监察等部门联合检查、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考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形式,把开展农民负担自查自纠和专项清理工作纳入其中,确保“减负”要求在民政工作中得到落实。
(五)重视信访,及时有效。以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无信访积案。我局认真接待处理农民信访举报案件,从1-11月份统计来看,无重复信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信访问题全部办结,及时化解农民来信来访,化解矛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二、依法开展,减负工作成效明显
(一)农村低保救助工作全面落实。截止第三度,全市农村低保对象37742户60732人,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7042万余元,与去年同比增加8.4%,巩固了应保尽保成果;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202元,月平均补差达133.8元,去年同比增加了15元;二是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继续推进。农村星光老年之家今年全市计划完成500家,截止10月底,已完成90%;三是继续开展“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结对帮扶工作,今年我局与三门县沙柳镇大周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制定了帮扶计划,为该村困难群众送上了慰问金,并专门拨出专款用于该村的老年公寓建设。四是根据省厅要求,全面推开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方式,除路桥区外全部投入运行。今年的医疗救助筹资以人均8元列支,比去年长了1元。
(二)殡葬服务收费工作规范有序。一是严格按章收费。我市殡仪馆的殡仪服务收费一直坚持按章收费,每次殡仪服务收费调整都由省市两级物价部门牵头,召开听证会。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普通服务项目收费、特需服务项目收费也均严格按省市物价、民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坚持收费项目上墙公示,在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同时还公布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丧户和社会监督。二是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收费时采用财政监制的票据,财务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管;2006年以来每年审计部门派审计人员或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市殡仪馆进行财务审计;每年由市人事局进行事业单位年检年审;同时聘请行风监督员进行经常性监督。三是减免特殊困难群体治丧费用。根据《关于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的通知》(台发改收费〔2008〕277号)的要求,全市各殡仪馆对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体实行治丧费用减免,今年来共减免遗体火化费用155具,减免金额19.5万元。
(三)大型公益救助活动有效开展。组织开展了“2010浙江福彩百万助学”大型公益救助活动。在中福在线销售厅门口举行了助学资金发放仪式,这次活动共资助了22名今年应届考上大学的特困生,他们当中大多是低保户和父母生重病,家庭十分贫寒,有相当学生有可能失去高等教育的机会,我们及时送上福彩公益金,圆了他们的'大学梦,切实减轻了负担,并进一步宣扬了民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宗旨。
(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通过加强基层民政政治建设不断减轻农民负担,落实了村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三个到位”,健全了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三个组织”,完善了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让农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贯彻落实,下阶段工作未雨绸缪
针对减负工作的新形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和健全婚登,殡葬价格及收费“公示制”,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进行通报。进一步推动温岭、玉环等地丧葬费用政府买单的落实意愿,从群众意愿、买单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台州的实际等多方面进行调研论证,加速探索推行该项制度,实实在在地减轻农民负担。
(二)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民负担日常监管机制。要把维护权益、开展财务公开和农村审计作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手段。在核定涉农收费标准时要会同同级物价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共同核定,每年坚持将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报同级农民负担监管办审查备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公示。加强和完善农民负担明察暗访制度,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及时掌握农民负担及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三是不断加强和落实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专题研究并制订实施方案,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严格按照工作步骤,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换届工作正规有序。加强对村级换届中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维护好农村经济秩序,确保农民权益,减轻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