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去若干年来,为了最大限度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势头,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党和政府持续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决定进行新一轮的专项斗争,并且在提法上从“打黑除恶”改为“扫黑除恶”,意味着在广度、深度、力度上的进一步加强,体现出该项斗争所具有的全面性、彻底性、综合性、协同性等特点。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党和国家决策层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提出了扫黑除恶的政治任务,旨在夯实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黑恶势力的存在乃至蔓延与这一理念和目标格格不入。黑恶势力横行一方、欺压百姓,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严重损害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公平感,破坏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是社会肌体中的一大毒瘤,必须坚决予以扫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鲜明的问题指向。近年来,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一些新动向,如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染指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如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等等。黑恶势力除了采取“硬暴力”之外,还采取“软暴力”,并且寻求组织形式的合法化,其隐蔽性明显增强。因此,必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整治,将打击锋芒指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最为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加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形成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的压倒性态势,要打早打小,加强情报收集,精确摸底,除恶务尽。对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应当重视从经济方面进行打击惩处,铲除其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地消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防止黑恶势力被扫除后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异地执行等措施,以利于排除干扰阻力,保障案件的顺利办理和司法审判的公正进行。
第二,针对黑恶势力产生和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当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保护伞”;二是将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黑恶势力为了寻求生存和发展,通过各种手段向政权部门渗透,寻求国家公职人员作为“保护伞”。由于“保护伞”的存在,一方面黑恶势力更为猖獗,更难扫除,另一方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对每一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着密切的关系。要铲除黑恶势力,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要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第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遵循依法打击的原则,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追求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的统一。之所以要强调严格依法办案,是吸取了过去由于片面追求从重从快打击严重犯罪分子而造成部分冤假错案的教训,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过程中,应当奉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强调依法办案是其中应有之义,即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不能例外。这样做有利于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坚守政策和法律底线,维护法律秩序的安定性,最终达到对涉法涉黑问题的常态化治理。
对于涉黑涉恶问题,除了开展专项斗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建立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应当以农村涉黑涉恶问题为重点,同时兼顾城市的黑恶势力预防与打击;各部门应当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应当重视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应当健全帮教管控机制,对涉黑涉恶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应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政权基础,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应当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执纪执法监督,彻底清除“保护伞”问题;应当加强公民法治教育,提高社会整体道德水准,自觉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在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建设中,需要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
首先是各部门协同管治问题。预防打击黑恶势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法委、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公检法机关、政府各部门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治安、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协同管治。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公检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行业管理存在漏洞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以利于相关部门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各有关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以利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判。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其次是加强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保障作用。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只有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预防打击黑恶势力,才能为公检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于涉黑涉恶问题,地方党委政府要有坚决的态度,支持公检法机关依法办案,尤其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更是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
最后,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举报。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最为痛恨,一个地方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为清楚,因此,可以设立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专门举报网站,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惩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协助。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既恨又怕,因此,要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以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使其积极投身于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行动之中。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行动是否取得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为深切。通过对人民群众进行社会治安满意度调查,可以敦促各部门积极作为,确保预防打击黑恶势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尊敬的☆组长、☆副组长,督导组各位成员:
按照中央和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县委、政府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目标,按照“六个全覆盖”的工作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截至目前,全县摸排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条(202-年☆条,202-年☆条),核查办结☆条,共抓获犯罪嫌疑人☆人(投案自首☆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个、团伙☆个、村霸☆名,判刑☆人,破获危害政权安全的邪教案件☆起。202-年,全县刑事案件下降☆%,恶性案件下降☆%,命案下降☆%。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安排部署抓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主任,抽调☆名业务精、能力强的干警组成工作专班,制定相关制度,配备办公设施,县财政拨付☆万元用于经费保障。二是积极统筹谋划。县委先后☆次召开常委会、领导小组会、专题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听取全县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重点,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家族势力、宗族势力染指基层政权较为严重的☆乡和☆乡,结合精准扶贫“大普查”,成立联合摸排组,开展线索摸排☆次。三是周密安排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研究,深入调研,制定印发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等配套方案,从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等全面安排部署。将专项斗争纳入202-年全县“☆☆”重点工作方案,与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推进,并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占考核比重的☆☆%。
(二)大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一是出台“系列宣传方案”。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扫黑除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通知》等,将宣传内容、形式、经费明确到乡镇和部门,共集中宣传☆次、下发宣传资料☆万余份、标语☆☆余条、道路灯杆宣传牌☆个,擎天柱宣传牌☆个。二是发放“系列套餐资料”。针对群众、机关干部、生产经营人员、职工、学生等不同的受众群体,印发应知应会手册、手提袋、漫画彩页等宣传资料,将“大道理”变成“地方话”,在公交站台、医院、影视剧院、商场超市、宾馆餐厅、KTV等人员密集场所抢占舆论宣传阵地,扩大宣传发动覆盖面。三是开展“系列宣讲考试”。举办科级干部、乡村干部、党员群众三个层次培训班☆场次,组织☆万人参加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通过微信向群众推送应知应会知识及举报渠道,激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四是启动“集中宣传月”活动。以综治宣传月为起点,通过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广场文艺演出等,巡回开展集中宣传☆场次。五是拓展新媒体宣传。在☆电视台、☆政府网设置了☆和☆栏目,《☆日报》☆版开办“扫黑除恶进行时”专栏,发布“扫黑除恶需要您的参与”公益广告,进行线上高频次、大流量宣传,受众面达到☆余万人。截至目前,在中央级媒体报道☆篇(条),在区、市级媒体刊发报道☆余篇(条)。
(三)多措并举,拓展线索摸排的深度广度。一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媒介及居民小区张贴“举报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设置举报信箱,落实专人管理,及时收集群众举报线索。二是开展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以乡村和社区为单位,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和不漏行业场所”的“四不漏”要求,深入乡村、企业,与村两委班子、经营场所业主、企业老板开展“人人见面”活动,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排查梳理近五年办理的☆万件案件,串并分析,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条。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重点部门紧紧围绕监管领域滚动摸排,每月实行线索“零报告”制度。三是线索核查办理反馈形成闭合圈。制定了“线索排查、分析研判、重要案件会商”等九项制度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流程图”,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等台账,每周梳理一批、交办一批。截至目前,分析研判案件线索☆次,分流公安机关☆条、纪委监委☆条、其他单位☆条,不具备核查条件退回☆条。
(四)坚持依法严惩,强势震慑黑恶违法犯罪。一是组建专业队伍。充分发挥政法队伍主力军作用,抽调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名干警组成专案组、工作队,成立涉黑涉恶案件临时党小组,建立了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对重点团伙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不断强化立案移送起诉等工作。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公检法三长”签字背书制度,签字背书☆案☆份。二是持续严厉打击。针对☆乡和☆乡部分村“两委班子”长期不健全,个别人员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缠访闹访等问题,成立联合专班,及时立案,快侦快查,破获☆☆涉嫌诈骗案件,打掉了利用家族势力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毒瘤”,有力打击震慑了“村霸”。对☆某等☆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涉恶案件依法公开宣判。截至目前,全县破获各类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人。三是坚持深挖彻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脱贫攻坚、基层反腐紧密结合起来,在乡镇开展了“五必进五必问五必查”大走访活动,开展大起底、大排查活动,全面摸排村霸、“蝇贪”等,发现线索☆条。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提级办理☆条,调查核实☆条,处理有案不查、不正确履职民警☆人。
(五)强化乱象整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一是抓治安乱点整治。围绕各类治安乱点进行集中拉网式清查和整治,开展“飓风”和扫除黄赌毒等专项行动,破获涉赌涉黄案件☆起,刑事拘留☆人,行政拘留☆人,罚款处罚☆人,严厉打击“达洼宣教团”违法活动☆起☆人,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二是抓行业乱象整治。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治安乱点专项排查核实的通知》,聚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乱象,实行一案一策,共立案☆起,移送审查起诉☆起,提起公诉☆起☆人,开庭审理☆起,一审判决☆起☆人;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户☆户☆人;集中整治市场乱象,查处以“养生理疗”为名的非法培训场所☆家,劝离群众☆余人,取缔涉嫌精神传销窝点☆家。三是抓基层组织整顿。制定印发了《☆县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资格联审办法(试行)》《☆县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负面清单》,联合审查☆名村“两委”班子成员,顺利完成了☆乡☆个村的换届选举,清理不符合条件村干部☆名,选配村党组织书记☆名,选配驻村第一书记☆名,增强村党组织的带动能力,破解了山区乡镇村级政治生态“修复”难题。
(六)加强督导检查,靠实工作责任。一是联合督导。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先后联合市扫黑办督导检查☆次,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二是县级督导。联合纪委监委、宣传部组成☆个督导组,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电话抽查、现场指导等方式,先后督导☆次,反馈问题清单☆个,督促跟进整改。三是自查自纠。制定印发了《关于对照中央督导组反馈☆、☆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指导各单位对照☆等地经验做法和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查漏补缺。同时,组织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到县扫黑办、公安局、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核查、乱象整治等集中交流学习,切实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问题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发动不全面、线索摸排不精准、社会乱象治理不彻底等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还不够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虽然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领导小组会、专题会研究安排部署,但一些部门、乡镇把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工作,工作安排部署迟缓,结合实际不紧密,督促检查少,责任传导压的不实。
二是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部分基层单位认为专项斗争只是政法机关的事,存在等、靠、推的思想。因基层缺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业培训教育资源,缺少先进经验和典型,工作人员能力有限,完成上级规定动作较多,抓创新、抓结合、抓通盘谋划、抓关键点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
三是宣传发动不全面。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网上网下同向发力不足,网上舆情,网下落地查实的经验缺乏。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行业的宣传与非法集资、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紧密结合,方式单一。典型经验、案例较少,宣传震慑效果不大,宣传方式方法创新不多。
四是线索摸排不精准。落实线索排查核查等制度有差距,线索摸排工作思考不深,线索摸排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对近五年来的信访案件、行政执法案件、干扰正常执法案件等认真“过筛子”。政法机关办案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线索核查不深不透、不实不细、核查进度迟缓、方法简单、质效不高,深挖彻查的思路不广、办法不多,没有深挖出有价值的线索。政法机关执法思想不一致,涉黑涉恶涉霸案件认定上还存在思想认识不统一等问题。
五是“破网打伞”未破零。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相关部门(单位)互相协作配合机制不完善,对于有关案件和线索中暴露出的“保护伞”“关系网”问题,虽能严格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全力侦办,但普遍存在就案论案的情况,没能达到“拔出萝卜带出泥”“刨根问底”的效果。基层单位对过去发生的腐败、治安、信访等案件,没有认真“过筛子”,对潜藏、蛰伏的一些人和事,分析研判不深不透。一些职能部门对涉黑涉恶案件仍然沿袭传统工作思维,按常规工作对待,依常规程序办理。
六是社会乱象治理不彻底。重点监管部门没有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对本系统本行业社会乱象进行梳理甄别,自然资源、交通、教育、信访、农业农村、民政、住建等行业监管单位未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整治行业乱象、规范行业执法、净化执法环境结合起来,开展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乱象彻底整治效果不佳。
七是基层组织整治不深入。基层基础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进展缓慢。部分村党组织政治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两委”班子服务意识不强、群众工作能力不足,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发动、服务群众的职能履行不到位。基层党员群众中有“公信力”的人员较少,村级后备干部力量不足,“选人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八是工作协调配合不紧密。协调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工作联动不够顺畅,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需完善。部门之间统筹协调、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协商会商等方面主动配合意识不强,汇聚各方资源、运用各种手段共同推进工作的合力不够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县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本次督导检查要求,从以下六个方面再鼓新干劲、再添新动力,不懈怠、不松劲、增实效,狠抓严管,彻底消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思想认识上再统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市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把扫黑除恶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彻查、三年长效常治”目标,紧扣“深挖根治”,举全县之力,高标准、硬措施、严要求,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责任职责上再压实。县委、政府及县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主动落实好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针对专项斗争表现出来共性、关键性问题,坚持多深入乡村随机调研、分析问题、找准症结,研究解决之策。抓牢靠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问责,对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
三是线索摸排上再深入。进一步发动全社会力量,从群众举报、旧案深挖、专项巡察、明查暗访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入手,不断拓展线索摸排的渠道,增强广度、深度和准度,广泛深挖涉黑涉恶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线索。聚焦线索问题,把案件线索处置摆上重要位置,围绕线索处置上狠下功夫,确保所有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的各类线索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应。
四是协作配合上再加强。进一步建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落实双向移送及结果反馈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着力形成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抓实见效。
五是源头治理上再下茬。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治安乱点专项整治行动,对治安问题突出和情况复杂、治安混乱的乡镇,实行挂牌督办整治,并持续强化高利放贷、赌博、集资诈骗、吸毒、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力度,全面净化治安环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六是督导力度上再加大。切实加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核实查处和督导力度,特别是对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主动对标对表中央专项督导的六个重点,加大对扫黑除恶总体工作的督导频率和深度,及时查漏补缺,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XXX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严抓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有力地打击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也建立了一系列常态化机制,现将XX法院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统筹协调解决审判中的具体问题。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刑事审判庭、法警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安全保障及协调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刑庭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效。选取多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申领工作,并加强对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找准法律适用点,组织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两部两高”《指导意见》,参加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准确把握上级最新精神,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涉黑恶案件。多次召开刑事、民商事三大专业法官会议,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的案件性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问题,民商事案件中摸排出的“套路贷”案件问题等进行专门研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罚手段,将专项斗争与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领域和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充分利用财产刑和资格刑,从严掌握取保候审和缓刑适用的条件;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通过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重点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统一执法思想,力争依法、准确、有力的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犯罪。
三是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过程中,进一步梳理案件事实,剖析黑恶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行业管理薄弱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针对目前中央督导组转交、省扫黑办交办以及已经查处仍举报不断的线索,我院认真分析研判,找到当事人进行核对询问,了解实际情况,对不符合法律和事实的举报,耐心做好举报人的工作,对举报确有问题的,及时将情况报告至县扫黑办。
四是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XX法院始终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线索排查、问题处置、工作开展、程序推进等事项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将相关问题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公、检、司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思想,解决认识分歧,有效形成打击合力。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机制,通过审理案件发现线索,并派专人对线索进行核查。加强台账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照专项斗争工作清单、任务清单、档案清单的要求,建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五是强化舆论引导,建立宣传报告工作制度。在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以及电子屏幕、宣传展板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对重大涉黑恶案件进展情况以及扫黑除恶打击的对象、界限范围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充分发动群众,形成强大合力。通过发布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恶案件线索,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精选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群众参与旁听。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院领导班子对上级有关文件内容的学习、精神领会抓得比较紧,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但个别干警仍然对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的整体性把握不够,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仅仅是刑庭一个部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事,工作上被动接受安排部署,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律适用存在困难。在审判实践中,黑恶势力实施惯常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是寻衅滋事,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的目的往往是经济利益,但寻衅滋事罪却没有规定财产刑予以惩罚,可能致使刑事审判达不到惩戒的有力效果。
三是疫情对审判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受上半年疫情的影响,大量案件中止审理造成下半年案件积压,加上新收案件较多,造成结案难度加大。对羁押被告人的远程开庭审理受设备影响较大,画面、声音不稳定,庭审效果达不到被告人当庭受审的效果。
四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范围还不够广,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舆论引导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担当到位。坚持党对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绝对领导,审理好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县委政法委。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意识,纠正“扫黑除恶专项争仅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错误认识,集全院之力,坚决做到扫准、扫实、扫出声威和效果。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领导职责,统筹安排、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将办案、宣传、后勤保障等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打击到位。
三是切实强化配套保障,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向内深挖潜力,向外争取支持,加大软硬件投入,保证在人财物力上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倾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时限,向县扫黑办、上级法院报送有关信息。积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力。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队伍是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的重要力量,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压实责任,以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法院队伍、有力的打击举措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级督导,既是对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推动,也是我们提升工作水平,改进不足的重要契机。我代表县委、政府作简要表态。
一、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迎接督导
此次督导,是检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区、市决策部署的“试金石”,是全国大督查前的一次“模拟考试”和“全面体检”。我们将充分认识督导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积极主动配合,全力做好督导保障服务工作
这次督导的重点内容、工作流程等,督导组的两位领导讲的已非常具体,要求也非常明确。我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支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带头承担起整改的任务,全力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督导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按照督导组的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制定迎接督导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好各方面工作,只要督导组有要求有任务,做到随叫随到,围绕重点督导的内容,主动配合,大力支持督导组开展工作,实事求是地提供资料、材料、数据,鼓励和支持群众向督导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对违反规定不配合督导工作、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督导组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督导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阻止干部群众向督导组反映问题、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以督导为契机,全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督导督查,是对我们工作的全面检查,更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难得的机会。对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一定诚恳对待、虚心接受,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做到立行立改,使督导的过程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过程。针对督导组提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拿出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决不留下“硬伤”。同时,深入分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既要整改督导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又要注重查找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决不能拖全区的后腿。
总之,我们要借本次督导督查的“东风”,提高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责任使命推进专项斗争,一往无前、攻坚克难,打出声势、打出效果,向上级组织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自20xx年1月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xx公安局多措并举,持续对黑恶势力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截至20xx年x月xx日,全局共破涉黑涉恶犯罪案件xxx起,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xxx名,批准逮捕xxx名,移送起诉xxx名,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x个,抓获涉黑涉恶类逃犯xx名,受理治安案件xx起,行政处罚xx人,全局共受理各类涉黑涉恶犯罪线索xxx条,完成回复xxx条,xx条正在核查。
通过连续的重拳出击,全x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20xx年,全局共立刑事案件xx起,同比下降xx%,查处治安案件xx起,同比下降x%,20xx年x月至x月,全局共立刑事案件xx起,同比上升x%,查处治安案件xx起,同比下降xx%。另外,20xx年度,全x公众安全感测评指数xx%,全省排名xx位,相比20xx年上升xx位,公安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数xx%,全省排名xx位,相比20xx年上升xx位。
一、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不断夯实专项斗争的保障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增强领导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后,x公安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向x委、x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传达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专项斗争的各项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组建专业队伍,增强攻坚力。x公安局党委从全局范围内公开选调了xx名业务尖子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同时指定xx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副科级干部带队,专门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以及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为适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形势,近期,全局成立了由副科级干部带队的8个核查小组,主攻线索核查,切实加大对涉黑涉恶线索深挖彻查力度。
三是不断增加经费,加强保障力。积极与x财政局协调,及时将x委、x政府研究同意每年xx万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划拨到账;通过主动向x委、x政府主要领导汇报xx等人暴力传销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件侦办情况后,又争取到了x委、x政府xx万元的涉黑恶专案经费支持;同时,x局党委在全局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调剂了xx间办公室和xx辆公务用车给扫黑除恶专业队执法办案使用,并配齐相关硬件设施,全方位保障办公办案条件。
(二)突出重点,不断压实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
一是全面广泛宣传,做浓宣传氛围。通过压实责任主体,加快浓厚线上线下宣传氛围。对内民警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为基础,进一步深化认识和提高主动性;对外通过电视、短信、微信以及x、乡级企事业单位、大街小巷、公共场所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醒目位置张贴标语、海报、《通告》等,进一步拓宽宣传面、提高知晓率、增加参与度;采取走访、送信、座谈会等方式下到村组宣传政策,鼓励群众积极检举身边黑恶犯罪,规劝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
二是广辟线索来源,做细线索收集和核查。在110举报电话和受理群众来信的基础上,通过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与x纪委、组织、信访、乡镇以及法检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涉黑恶线索双向反馈移送机制》;明确扫黑除恶专业队为线索收集核查工作的牵头单位和主力军,所有线索核查工作指定专人限期完成,特别要求对举报中提及的“人员信息、具体事件、处理结果”等情况逐一核查到位,最终调查情况报“三长”审核签字后,完成装卷归档,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三是动态完善,做优管理机制。专项斗争期间,始终秉着“边做、边总、边改”的原则,认真学习、主动查摆、落实整改、规范工作。一方面以具体案件深入剖析问题,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另一方面以上级督导和借鉴其它地区经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办法、机制等。目前,通过动态管理,统一规范了全局台帐使用、数据报送,制定了《xxx公安局扫黑除恶考评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三)聚焦问题,不断做实专项斗争的成效
一是聚焦治安状况,确保除恶务尽的方向不偏。全x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迫切需要根治的黑恶犯罪问题,严格对照xx市公安局明确的x类情形,坚持“打早打小、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的原则,对涉黑恶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目前,全局共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x个。
二是紧盯大要案件,确保专班攻坚的力度不减。主动联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专班侦破了以xx镇xx村原村支书xx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简称“xxx”专案);随后,乘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针对我x传销履打不绝且愈演愈烈的治安顽疾问题,于20xx年x月,主动与市公安局刑侦、技侦、网安、经侦等部门组建专班,一举摧毁了以xx等人为首的“天津天狮”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查处嫌疑人xx名,破案xx起,一并查封、扣押、冻结该犯罪组织大量涉案房产、现金、车辆、账号等,共计价值xx亿元,彻底斩断了幕后经济链条。目前,我x今年共捣毁传销窝点xx个,抓获传销人员xx人。
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确保依法严惩的效果。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要求法制部门全程参与涉黑恶案件的侦破,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并主动与纪委、组织、民政、信访以及乡镇等职能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沟通,相互之间建立线索移送机制、重大案件磋商机制、涉黑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等。目前,已向纪委、组织部门移送了一批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线索,向各行业监管部门发送函件共xx余件,确保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严惩取得实效。
二、存在问题
(一)推进力度不够均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有少数单位领导思想认识还存在差距,个别单位专项经费还没有足额到位;另外,有少数单位领导和民警心存顾忌,怕担责任、怕领任务,所以工作仅停留在表面上,动真碰硬的线索摸排和深挖细查举措少、力度小、成效差,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全局整体工作质效。
(二)宣传发动不够深入。通过前期宣传发动,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群众参与举报、检举、揭发的热情空前高涨。但在受理的xx条线索中,线索质量大多不高,案件转化率较低,核查过程牵扯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出现上述情况的根本原因,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界定认识不清楚,主要是宣传发动工作没有做细、做实、做深。
(三)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强化部门联动是深挖根治涉黑恶犯罪的关键一环。在前期工作中,x公安局仅仅与法检部门、纪委、组织以及乡镇等一些日常业务来往密切的职能部门建立了案件磋商、情报研判、线索移送等部门联动机制,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涉及的部门多、工作的标准高、完成的任务重,因此需要与全x每个职能部门都加强联系,建立机制,规范工作。
(四)线索摸排还不够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x公安局在线索来源方面主要集中在“群众举报、上级转发、案件深挖、部门反馈”等方面,工作还停留在固有层面上,没有全面深入下去。今年是专项斗争转入深挖根治的关键阶段和进入“深水区”,更多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恶犯罪已经“洗白、变色、伪装”,原有渠道和方式发现的难度越来越大,必须深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乡镇开展有针对性摸排。
(五)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当前时期的黑恶犯罪与早期黑恶犯罪存在本质区别,主要由硬暴力向软暴力、影响力转变,由社会面向基层政权、国家公职人员渗透,导致案件发现难、深挖难、取证难、抓捕难等,多数民警缺少侦办此类案件的经验,满足不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所需。
三、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切实加强政治责任意识。以落实此次中央督导组问题反馈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警动员参战,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突出重点,强化摸排,切实做到全面精准。继续加强宣传发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结合本区域实际、突出重点、拓宽思路,延伸摸排时空,特别是组织优势警力深入到重点乡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面摸排,要在建筑业、运输业以及砂霸村霸、套路贷等领域做文章。
(三)加强学习,强化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全局干警要主动适应新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和“边做、边学、边总”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全局民警业务水平,特别是线索核查和攻坚大案能力上下功夫,再侦破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打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抓获一批涉黑涉恶人员。
(四)健全机制,强化联动,切实形成打击合力。健全联动机制,着重在“上下沟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上下真功、求实效,加快推进行业监管全覆盖,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主动整合多方力量,深挖彻查每起涉黑涉恶案件,查清“关系网”、深挖“保护伞”、铲除“利益链”,力争在“拔伞破网”和“打财断血”上取得新突破,切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统筹协调解决审判中的具体问题。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刑事审判庭、法警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安全保障及协调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刑庭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效。选取多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申领工作,并加强对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找准法律适用点,组织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两部两高”《指导意见》,参加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准确把握上级最新精神,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涉黑恶案件。多次召开刑事、民商事三大专业法官会议,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的案件性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问题,民商事案件中摸排出的“套路贷”案件问题等进行专门研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罚手段,将专项斗争与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领域和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充分利用财产刑和资格刑,从严掌握取保候审和缓刑适用的条件;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通过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重点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统一执法思想,力争依法、准确、有力的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犯罪。
三是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过程中,进一步梳理案件事实,剖析黑恶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行业管理薄弱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针对目前中央督导组转交、省扫黑办交办以及已经查处仍举报不断的线索,我院认真分析研判,找到当事人进行核对询问,了解实际情况,对不符合法律和事实的举报,耐心做好举报人的工作,对举报确有问题的,及时将情况报告至县扫黑办。
四是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XX法院始终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线索排查、问题处置、工作开展、程序推进等事项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将相关问题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公、检、司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思想,解决认识分歧,有效形成打击合力。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机制,通过审理案件发现线索,并派专人对线索进行核查。加强台账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照专项斗争工作清单、任务清单、档案清单的要求,建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五是强化舆论引导,建立宣传报告工作制度。在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以及电子屏幕、宣传展板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对重大涉黑恶案件进展情况以及扫黑除恶打击的对象、界限范围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充分发动群众,形成强大合力。通过发布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恶案件线索,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精选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群众参与旁听。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院领导班子对上级有关文件内容的学习、精神领会抓得比较紧,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但个别干警仍然对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的整体性把握不够,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仅仅是刑庭一个部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事,工作上被动接受安排部署,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律适用存在困难。在审判实践中,黑恶势力实施惯常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是寻衅滋事,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的目的往往是经济利益,但寻衅滋事罪却没有规定财产刑予以惩罚,可能致使刑事审判达不到惩戒的有力效果。
三是疫情对审判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受上半年疫情的影响,大量案件中止审理造成下半年案件积压,加上新收案件较多,造成结案难度加大。对羁押被告人的远程开庭审理受设备影响较大,画面、声音不稳定,庭审效果达不到被告人当庭受审的效果。
四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范围还不够广,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舆论引导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担当到位。坚持党对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绝对领导,审理好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县委政法委。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意识,纠正“扫黑除恶专项争仅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错误认识,集全院之力,坚决做到扫准、扫实、扫出声威和效果。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领导职责,统筹安排、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将办案、宣传、后勤保障等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打击到位。
三是切实强化配套保障,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向内深挖潜力,向外争取支持,加大软硬件投入,保证在人财物力上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倾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时限,向县扫黑办、上级法院报送有关信息。积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力。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队伍是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的重要力量,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压实责任,以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法院队伍、有力的打击举措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要“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党和政府审时度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黑恶势力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为此,必须要精准分析、因时制宜。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的诉求日益明显,黑恶势力作为平安社会的毒瘤,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秩序。同时,涉黑“保护伞”的出现助长了黑恶风气,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基于此,《通知》将这次专项斗争提到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治理、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向黑恶势力“开刀”的勇气和决心。同时,在实际运行中也利于在社会上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更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
本文将从当前黑恶势力所呈现的新特征,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当前黑恶势力的新特征
(一)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践踏民主法制,激化人民群众与基层政权的矛盾。在部分农村、城市基层,一些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等手段,逼迫、引诱国家党政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其组织的非法活动或者为其提供政治庇护和帮助,更有甚者利用组织的财力和势力进行形象包装,骗取政治资本,捞取政治光环,直接进入基层政权。
(二)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变化,黑恶势力已从传统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向物流、交通,再到非法高利贷放贷平台等领域。
(三)黑恶势力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1、黑恶势力从明显的暴力特征转向“软暴力”。早期的黑恶势力,具有明显暴力特征的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等是其最基本的犯罪形式,但从近几年盛行的校园贷、现金贷、等网络贷款平台引发的一系列追讨债务的案例来看,有的是由黑恶势力操控,进行“软暴力”催债,如言语恐吓、跟踪骚扰等,他们对违约的借款人采用在学校闹事、电话骚扰亲友等方式给借款人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借款人还钱,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2、黑恶势力已经从帮派化向公司化、企业化等表象合法的形式转变。如我院1月23日宣判的娄某、冯某等十人涉恶系列案件,被告人娄某、冯某、王某、刘某、彭某、孙某、张某、王某、邢某、于某等人为获得非法经济利益,自2017年以来,经常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以娄某垚为首要分子,冯某、王某、刘某、彭某、孙某、张某、王某、邢某、于某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多次实施违法犯罪,通过向他人发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好处费”、“实地考察费”和“违约金”等方式非法获得经济利益。为实现这一目的,上述被告人通过暴力讨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拿硬要、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等方式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被害人无家可归,甚至被逼无奈服用农药自杀,严重危害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严重破坏辖区内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3、黑恶势力的组织头目转向“幕后”。一些黑老大和涉黑组织不再直接实施暴力犯罪,有的临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流动人员作案。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需要具备的四大特征之一就是组织特征,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具备组织特征,要看该犯罪组织是否“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因此实践中,一些黑恶势力被抓获后,往往以实施犯罪的并不是组织成员来否认组织机构的稳定性,进一步逃脱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二、关于黑恶势力犯罪的情况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第14条的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三个基本特征:
(一)组织特征: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且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并且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实践中,通常聚合随机,组织松散。
(二)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以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三)危害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虽未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程度,但也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恶势力”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组织的相对固定性、行为的多次违法性、危害的社会影响性以及发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性。
根据本院历年审理刑事案件情况,以下几类案件易转为恶势力组织犯罪。
1.寻衅滋事性质的恶性犯罪事件,易转化为恶势力组织犯罪。在本院审理的恶性犯罪案件中,发现寻衅滋事案件较容易转化为恶势力犯罪。如多人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的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在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或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严重扰乱和破坏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此类危害性大,突发性和不可控制性高。
2.聚众斗殴等团伙性犯罪频繁发生,性质恶劣。
本院审理的多数聚众斗殴案件,犯罪手段凶残,影响恶劣。此类犯罪参与人数多,规模大,有时还有持械斗殴,在区域范围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多次聚众斗殴,给交通和社会秩序造成混乱。例如聚众斗殴罪。
如被告人张某哲、焦某、张某玉、许某等九人寻衅滋事一案,被告张某哲等九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通化市东昌区范围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三、法院对涉黑恶性质犯罪的司法建议
1.司法机关联动执法,强力打击犯罪分子。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民警、村级警务助理、基层党组织等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源点,并逐级上报处置。司法机关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动的,要坚决予以处置,体现法律的威严。尤其要加大对违法宗族活动的打击力度,但亦注重慎重处理群体性事件。对于被煽动人员以调解和教育为主,打击为辅。严格控制事态升级和发酵,将事态解决在萌芽状态。而对于已经涉嫌犯罪的事件,公检法要及时计入,并开展联动配合,将案件做扎实;让那些涉黑恶势力的案件在移送起诉时,能够予以有罪判决。做到在回应社会关注震慑的同时,展现法律严惩犯罪的决心。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部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力度,选派优秀干部到村委挂职,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继续推进和执行“一村一警”等模式,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基层选举的公平公正。加强图书室等农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将农民的兴趣吸引到健康丰富的娱乐休闲活动中来。
3.加大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司法机关多深入基层,送法下乡,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开展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使他们认清违法犯罪的危害,共同营造一个学法、懂法、守法并且用法的良好环境。多在校园开展法制宣传,在教育学生的同时,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达到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目的。
四、法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具体举措
1.依法履职,严格审判。法院在注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做好政治站位的同时,要依法履职,用法律手段,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的威严。对于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发现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对于移送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依法判处;做到不拔高也不降低对于涉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并在量刑时与其他普通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已经认定的危害社会安定的黑恶势力犯罪,要坚决严惩,从重处罚,铲黑恶势力犯罪的滋生土壤。
2.开展巡回审判。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不仅限于在法院机关开庭审判,还有将一些案发性高的民事案件、典型的犯罪案件拿到案发地进行开庭审判。做到以案说法,实践教育,使得以一案教育一方,积极展现法院对维护社会安定的决心。
3.强化协同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组织部、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到整治黑恶,震慑犯罪、扩大影响、鼓舞群众。建议请示报告制度,派人负责对涉黑恶势力案件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法院和政法委报告,确保案件审判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开展以来,宁江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我院立即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等重要部署会议,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集中精力,深入、细致、扎实地开展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所做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为深入贯彻市法院、区政法委关于松原市宁江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而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相关审判工作,我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宁江区人民法院院长邵浩鹏任组长,副院长关树军任副组长,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王庆德、刘东立、刘卫东,少年审判庭审判员任家民、王彦军、路平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扫黑除恶案件的审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院长关树军兼任,联络员为刘卫东。
二、大力宣传
我院依托推进会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宣讲次,依靠“两微一端”网络平台等方式突出反腐扫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为群众举报畅通渠道,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揭发黑恶势力问题线索,并严格保护线索提供者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政治站位方面,以突出“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推进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为重点,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干警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深化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宣传政策和战果,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激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同时,强化扫黑除恶相关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规范相关新闻跟帖引导工作,主动回应网民关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焦点问题。
(二)组织领导方面,以突出党组统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为重点,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以两高、两部联合颁布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部门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治边建”为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一、基本情况
自2018年1月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x公安局多措并举,持续对黑恶势力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截止2019年x月xx日,全局共破涉黑涉恶犯罪案件xxx起,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xxx名,批准逮捕xxx名,移送起诉xxx名,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x个,抓获涉黑涉恶类逃犯xx名,受理治安案件xxxx起,行政处罚xxxx人,全局共受理各类涉黑涉恶犯罪线索xxx条,完成回复xxx条,xx条正在核查。通过连续的重拳出击,全x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2018年,全局共立刑事案件xxxx起,同比下降xx%,查处治安案件xxxx起,同比下降x%,2019年x月至x月,全局共立刑事案件xxxx起,同比上升x%,查处治安案件xxxx起,同比下降xx%。另外,2018年度,全x公众安全感测评指数xx%,全省排名xx位,相比2017年上升xx位,公安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数xx%,全省排名xx位,相比2017年上升xx位。
(一)高度重视,不断夯实专项斗争的保障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增强领导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后,x公安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向x委、x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传达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专项斗争的各项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组建专业队伍,增强攻坚力。x公安局党委从全局范围内公开选调了xx名业务尖子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同时指定xx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副科级干部带队,专门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以及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为适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形势,近期,全局成立了由副科级干部带队的8个核查小组,主攻线索核查,切实加大对涉黑涉恶线索深挖彻查力度。
三是不断增加经费,加强保障力。积极与x财政局协调,及时将x委、x政府研究同意每年xx万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划拨到账;通过主动向x委、x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高雷雷等人暴力传销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件侦办情况后,又争取到了x委、x政府xx万元的涉黑恶专案经费支持;同时,x局党委在全局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调剂了xx间办公室和xx辆公务用车给扫黑除恶专业队执法办案使用,并配齐相关硬件设施,全方位保障办公办案条件。
(二)突出重点,不断压实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
一是全面广泛宣传,做浓宣传氛围。通过压实责任主体,加快浓厚线上线下宣传氛围。对内民警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为基础,进一步深化认识和提高主动性;对外通过电视、短信、微信以及x、乡级企事业单位、大街小巷、公共场所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醒目位置张贴标语、海报、《通告》等,进一步拓宽宣传面、提高知晓率、增加参与度;采取走访、送信、座谈会等方式下到村组宣传政策,鼓励群众积极检举身边黑恶犯罪,规劝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
二是广辟线索来源,做细线索收集和核查。在110举报电话和受理群众来信的基础上,通过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与x纪委、组织、信访、乡镇以及法检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涉黑恶线索双向反馈移送机制》;明确扫黑除恶专业队为线索收集核查工作的牵头单位和主力军,所有线索核查工作指定专人限期完成,特别要求对举报中提及的“人员信息、具体事件、处理结果”等情况逐一核查到位,最终调查情况报“三长”审核签字后,完成装卷归档,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三是动态完善,做优管理机制。专项斗争期间,始终秉着“边做、边总、边改”的原则,认真学习、主动查摆、落实整改、规范工作。一方面以具体案件深入剖析问题,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另一方面以上级督导和借鉴其它地区经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办法、机制等。目前,通过动态管理,统一规范了全局台帐使用、数据报送,制定了《xxx公安局扫黑除恶考评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三)聚焦问题,不断做实专项斗争的成效
一是聚焦治安状况,确保除恶务尽的方向不偏。全x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迫切需要根治的黑恶犯罪问题,严格对照xx市公安局明确的20类情形,坚持“打早打小、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的原则,对涉黑恶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目前,全局共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
二是紧盯大要案件,确保专班攻坚的力度不减。主动联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专班侦破了以xx镇xx村原村支书xx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简称“xxx”专案);随后,乘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针对我x传销履打不绝且愈演愈烈的治安顽疾问题,于2018年x月,主动与市公安局刑侦、技侦、网安、经侦等部门组建专班,一举摧毁了以xx等人为首的“天津天狮”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查处嫌疑人xx名,破案xx起,一并查封、扣押、冻结该犯罪组织大量涉案房产、现金、车辆、账号等,共计价值xx亿元,彻底斩断了幕后经济链条。目前,我x今年共捣毁传销窝点xx个,抓获传销人员xx人。
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确保依法严惩的效果。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要求法制部门全程参与涉黑恶案件的侦破,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并主动与纪委、组织、民政、信访以及乡镇等职能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沟通,相互之间建立线索移送机制、重大案件磋商机制、涉黑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等。目前,已向纪委、组织部门移送了一批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线索,向各行业监管部门发送函件共xx余件,确保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严惩取得实效。
二、存在问题
(一)推进力度不够均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有少数单位领导思想认识还存在差距,个别单位专项经费还没有足额到位;另外,有少数单位领导和民警心存顾忌,怕担责任、怕领任务,所以工作仅停留在表面上,动真碰硬的线索摸排和深挖细查举措少、力度小、成效差,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全局整体工作质效。
(二)宣传发动不够深入。通过前期宣传发动,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群众参与举报、检举、揭发的热情空前高涨。但在受理的xx条线索中,线索质量大多不高,案件转化率较低,核查过程牵扯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出现上述情况的根本原因,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界定认识不清楚,主要是宣传发动工作没有做细、做实、做深。
(三)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强化部门联动是深挖根治涉黑恶犯罪的关键一环。在前期工作中,x公安局仅仅与法检部门、纪委、组织以及乡镇等一些日常业务来往密切的职能部门建立了案件磋商、情报研判、线索移送等部门联动机制,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涉及的部门多、工作的标准高、完成的任务重,因此需要与全x每个职能部门都加强联系,建立机制,规范工作。
(四)线索摸排还不够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x公安局在线索来源方面主要集中在“群众举报、上级转发、案件深挖、部门反馈”等方面,工作还停留在固有层面上,没有全面深入下去。今年是专项斗争转入深挖根治的关键阶段和进入“深水区”,更多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恶犯罪已经“洗白、变色、伪装”,原有渠道和方式发现的难度越来越大,必须深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乡镇开展有针对性摸排。
(五)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当前时期的黑恶犯罪与早期黑恶犯罪存在本质区别,主要由硬暴力向软暴力、影响力转变,由社会面向基层政权、国家公职人员渗透,导致案件发现难、深挖难、取证难、抓捕难等,多数民警缺少侦办此类案件的经验,满足不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所需。
三、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切实加强政治责任意识。以落实此次中央督导组问题反馈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警动员参战,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突出重点,强化摸排,切实做到全面精准。继续加强宣传发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结合本区域实际、突出重点、拓宽思路,延伸摸排时空,特别是组织优势警力深入到重点乡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面摸排,要在建筑业、运输业以及砂霸村霸、套路贷等领域做文章。
(三)加强学习,强化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全局干警要主动适应新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和“边做、边学、边总”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全局民警业务水平,特别是线索核查和攻坚大案能力上下功夫,再侦破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打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抓获一批涉黑涉恶人员。
(四)健全机制,强化联动,切实形成打击合力。健全联动机制,着重在“上下沟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上下真功、求实效,加快推进行业监管全覆盖,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主动整合多方力量,深挖彻查每起涉黑涉恶案件,查清“关系网”、深挖“保护伞”、铲除“利益链”,力争在“拔伞破网”和“打财断血”上取得新突破,切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
尊敬的☆组长、☆副组长,督导组各位成员:
按照中央和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县委、政府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目标,按照“六个全覆盖”的工作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截至目前,全县摸排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条(20xx年☆条,20xx年☆条),核查办结☆条,共抓获犯罪嫌疑人☆人(投案自首☆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个、团伙☆个、村霸☆名,判刑☆人,破获危害政权安全的邪教案件☆起。20xx年,全县刑事案件下降☆%,恶性案件下降☆%,命案下降☆%。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安排部署抓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主任,抽调☆名业务精、能力强的干警组成工作专班,制定相关制度,配备办公设施,县财政拨付☆万元用于经费保障。二是积极统筹谋划。县委先后☆次召开常委会、领导小组会、专题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听取全县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重点,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家族势力、宗族势力染指基层政权较为严重的☆乡和☆乡,结合精准扶贫“大普查”,成立联合摸排组,开展线索摸排☆次。三是周密安排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研究,深入调研,制定印发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等配套方案,从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等全面安排部署。将专项斗争纳入20xx年全县“☆☆”重点工作方案,与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推进,并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占考核比重的☆☆%。
(二)大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一是出台“系列宣传方案”。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扫黑除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通知》等,将宣传内容、形式、经费明确到乡镇和部门,共集中宣传☆次、下发宣传资料☆万余份、标语☆☆余条、道路灯杆宣传牌☆个,擎天柱宣传牌☆个。二是发放“系列套餐资料”。针对群众、机关干部、生产经营人员、职工、学生等不同的受众群体,印发应知应会手册、手提袋、漫画彩页等宣传资料,将“大道理”变成“地方话”,在公交站台、医院、影视剧院、商场超市、宾馆餐厅、KTV等人员密集场所抢占舆论宣传阵地,扩大宣传发动覆盖面。三是开展“系列宣讲考试”。举办科级干部、乡村干部、党员群众三个层次培训班☆场次,组织☆万人参加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通过微信向群众推送应知应会知识及举报渠道,激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四是启动“集中宣传月”活动。以综治宣传月为起点,通过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广场文艺演出等,巡回开展集中宣传☆场次。五是拓展新媒体宣传。在☆电视台、☆政府网设置了☆和☆栏目,《☆日报》☆版开办“扫黑除恶进行时”专栏,发布“扫黑除恶需要您的参与”公益广告,进行线上高频次、大流量宣传,受众面达到☆余万人。截至目前,在中央级媒体报道☆篇(条),在区、市级媒体刊发报道☆余篇(条)。
(三)多措并举,拓展线索摸排的深度广度。一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媒介及居民小区张贴“举报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设置举报信箱,落实专人管理,及时收集群众举报线索。二是开展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以乡村和社区为单位,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和不漏行业场所”的“四不漏”要求,深入乡村、企业,与村两委班子、经营场所业主、企业老板开展“人人见面”活动,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排查梳理近五年办理的☆万件案件,串并分析,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条。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重点部门紧紧围绕监管领域滚动摸排,每月实行线索“零报告”制度。三是线索核查办理反馈形成闭合圈。制定了“线索排查、分析研判、重要案件会商”等九项制度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流程图”,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等台账,每周梳理一批、交办一批。截至目前,分析研判案件线索☆次,分流公安机关☆条、纪委监委☆条、其他单位☆条,不具备核查条件退回☆条。
(四)坚持依法严惩,强势震慑黑恶违法犯罪。一是组建专业队伍。充分发挥政法队伍主力军作用,抽调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名干警组成专案组、工作队,成立涉黑涉恶案件临时党小组,建立了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对重点团伙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不断强化立案移送起诉等工作。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公检法三长”签字背书制度,签字背书☆案☆份。二是持续严厉打击。针对☆乡和☆乡部分村“两委班子”长期不健全,个别人员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缠访闹访等问题,成立联合专班,及时立案,快侦快查,破获☆☆涉嫌诈骗案件,打掉了利用家族势力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毒瘤”,有力打击震慑了“村霸”。对☆某等☆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涉恶案件依法公开宣判。截至目前,全县破获各类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人。三是坚持深挖彻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脱贫攻坚、基层反腐紧密结合起来,在乡镇开展了“五必进五必问五必查”大走访活动,开展大起底、大排查活动,全面摸排村霸、“蝇贪”等,发现线索☆条。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提级办理☆条,调查核实☆条,处理有案不查、不正确履职民警☆人。
(五)强化乱象整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一是抓治安乱点整治。围绕各类治安乱点进行集中拉网式清查和整治,开展“飓风”和扫除黄赌毒等专项行动,破获涉赌涉黄案件☆起,刑事拘留☆人,行政拘留☆人,罚款处罚☆人,严厉打击“达洼宣教团”违法活动☆起☆人,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二是抓行业乱象整治。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治安乱点专项排查核实的通知》,聚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乱象,实行一案一策,共立案☆起,移送审查起诉☆起,提起公诉☆起☆人,开庭审理☆起,一审判决☆起☆人;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户☆户☆人;集中整治市场乱象,查处以“养生理疗”为名的非法培训场所☆家,劝离群众☆余人,取缔涉嫌精神传销窝点☆家。三是抓基层组织整顿。制定印发了《☆县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资格联审办法(试行)》《☆县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负面清单》,联合审查☆名村“两委”班子成员,顺利完成了☆乡☆个村的换届选举,清理不符合条件村干部☆名,选配村党组织书记☆名,选配驻村第一书记☆名,增强村党组织的带动能力,破解了山区乡镇村级政治生态“修复”难题。
(六)加强督导检查,靠实工作责任。一是联合督导。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先后联合市扫黑办督导检查☆次,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二是县级督导。联合纪委监委、宣传部组成☆个督导组,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电话抽查、现场指导等方式,先后督导☆次,反馈问题清单☆个,督促跟进整改。三是自查自纠。制定印发了《关于对照中央督导组反馈☆、☆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指导各单位对照☆等地经验做法和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查漏补缺。同时,组织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到县扫黑办、公安局、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核查、乱象整治等集中交流学习,切实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问题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发动不全面、线索摸排不精准、社会乱象治理不彻底等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还不够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虽然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领导小组会、专题会研究安排部署,但一些部门、乡镇把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工作,工作安排部署迟缓,结合实际不紧密,督促检查少,责任传导压的不实。
二是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部分基层单位认为专项斗争只是政法机关的事,存在等、靠、推的思想。因基层缺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业培训教育资源,缺少先进经验和典型,工作人员能力有限,完成上级规定动作较多,抓创新、抓结合、抓通盘谋划、抓关键点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
三是宣传发动不全面。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网上网下同向发力不足,网上舆情,网下落地查实的经验缺乏。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行业的宣传与非法集资、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紧密结合,方式单一。典型经验、案例较少,宣传震慑效果不大,宣传方式方法创新不多。
四是线索摸排不精准。落实线索排查核查等制度有差距,线索摸排工作思考不深,线索摸排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对近五年来的信访案件、行政执法案件、干扰正常执法案件等认真“过筛子”。政法机关办案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线索核查不深不透、不实不细、核查进度迟缓、方法简单、质效不高,深挖彻查的思路不广、办法不多,没有深挖出有价值的线索。政法机关执法思想不一致,涉黑涉恶涉霸案件认定上还存在思想认识不统一等问题。
五是“破网打伞”未破零。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相关部门(单位)互相协作配合机制不完善,对于有关案件和线索中暴露出的“保护伞”“关系网”问题,虽能严格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全力侦办,但普遍存在就案论案的情况,没能达到“拔出萝卜带出泥”“刨根问底”的效果。基层单位对过去发生的腐败、治安、信访等案件,没有认真“过筛子”,对潜藏、蛰伏的一些人和事,分析研判不深不透。一些职能部门对涉黑涉恶案件仍然沿袭传统工作思维,按常规工作对待,依常规程序办理。
六是社会乱象治理不彻底。重点监管部门没有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对本系统本行业社会乱象进行梳理甄别,自然资源、交通、教育、信访、农业农村、民政、住建等行业监管单位未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整治行业乱象、规范行业执法、净化执法环境结合起来,开展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乱象彻底整治效果不佳。
七是基层组织整治不深入。基层基础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进展缓慢。部分村党组织政治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两委”班子服务意识不强、群众工作能力不足,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发动、服务群众的职能履行不到位。基层党员群众中有“公信力”的人员较少,村级后备干部力量不足,“选人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八是工作协调配合不紧密。协调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工作联动不够顺畅,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需完善。部门之间统筹协调、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协商会商等方面主动配合意识不强,汇聚各方资源、运用各种手段共同推进工作的合力不够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县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本次督导检查要求,从以下六个方面再鼓新干劲、再添新动力,不懈怠、不松劲、增实效,狠抓严管,彻底消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思想认识上再统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市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把扫黑除恶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彻查、三年长效常治”目标,紧扣“深挖根治”,举全县之力,高标准、硬措施、严要求,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责任职责上再压实。县委、政府及县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主动落实好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针对专项斗争表现出来共性、关键性问题,坚持多深入乡村随机调研、分析问题、找准症结,研究解决之策。抓牢靠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问责,对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
三是线索摸排上再深入。进一步发动全社会力量,从群众举报、旧案深挖、专项巡察、明查暗访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入手,不断拓展线索摸排的渠道,增强广度、深度和准度,广泛深挖涉黑涉恶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线索。聚焦线索问题,把案件线索处置摆上重要位置,围绕线索处置上狠下功夫,确保所有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的各类线索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应。
四是协作配合上再加强。进一步建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落实双向移送及结果反馈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着力形成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抓实见效。
五是源头治理上再下茬。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治安乱点专项整治行动,对治安问题突出和情况复杂、治安混乱的乡镇,实行挂牌督办整治,并持续强化高利放贷、赌博、集资诈骗、吸毒、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力度,全面净化治安环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六是督导力度上再加大。切实加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核实查处和督导力度,特别是对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主动对标对表中央专项督导的六个重点,加大对扫黑除恶总体工作的督导频率和深度,及时查漏补缺,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对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基层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为了全面摸排,彻底深挖,依法重拳出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羊井子湾乡党委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全乡各村、各站所,采取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对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根据调研情况,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羊井子湾乡地处金塔县城东北11公里处,共有6个行政村,6个村党支部和1个机关党支部,39个村民小组,1327户,5408人,耕地面积19256亩。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去年以来,全乡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乡、村两级迅速行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线素摸排,出手重拳打击,坚持源头治理,进一步落实推进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5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召开6次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分析研判会,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为原则,坚决摧毁打击黑恶势力。乡上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郭振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乡长王丽同志任副主任,全力做好扫黑办日常工作。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羊井子湾乡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羊井子湾乡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制度》、《羊井子湾乡扫黑除恶信息研判工作制度》、《羊井子湾乡涉黑涉恶线索保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安排两名政治素质可靠的干部定期查看举报箱。扫黑办配备保密柜等相关设备,由专人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及收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严密,责任到人。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制定宣传方案计划。制定了《羊井子湾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宣传工作方案》、《羊井子湾乡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计划》、《羊井子湾乡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增强了宣传工作主动性,明确了宣传重点、宣传计划。二是大力开展社会面宣传。在各村组主要道路和出入口,张贴《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92张,安排人员将《金塔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等资料发放至户,各村沿路沿线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7条,各村都设立了扫黑除恶固定宣传阵地,并在沿路沿线路灯杆上架设宣传标语。各村充分利用党员集中学习、召开群众会议等有利时机,传达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宣讲扫黑除恶有关精神,重点对《通告》内容进行讲解,努力夯实群众基础,争取群众的广泛拥护。同时,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等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讲,向群众讲清政策、表明态度,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不断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参与率。乡政府及各村设置专门举报箱,并及时向群众公布了举报电话,利用学生开学日、赶集日、四月八庙会等节点,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至目前,全乡累计召开会议35场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暂时没有接到群众反映涉黑涉恶情况的举报。三是加强网络新媒体宣传。利用微信连心群、QQ群,不断向广大干部群众、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等对象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规、应知应会知识、12种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典型案例等内容,延伸宣传触角,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全乡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全面梳理排查,不留死角隐患。聚焦确定的12类重点打击对象、积极组织全乡各村、乡纪委、乡党建办、乡综治办、乡司法所、乡派出所等站所,通过召开研判会、村民大会、党员大会、村班子会等会议,入户走访调查、问卷调查、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方式,结合精准扶贫、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深挖细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准确掌握本地涉黑涉恶线索,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坚持扫黑除恶同基层反腐“拍蝇”和查处扶贫领城腐败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反腐“拍蝇”,深挖打击“保护伞”,紧盯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三类重点问题,强化执纪监督监察,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坚持严打方针不放松,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形成压倒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持续发力,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见底”,进一步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气势,打出效果。经排查,我乡各级基层组织有序运转,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尚未发现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等涉黑涉恶线索。
(四)加强源头治理,遏制黑恶势力滋生。一是加强干部群众教育。组织乡、村、组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筑牢“扫黑除恶”斗争的人民防线。加强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意识,全面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素养。二是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把集中开展化解矛盾问题,清除隐患作为开展好“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对遗留信访问题,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以及群众诉求等问题,采取“拔钉子”战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参与,限期办理,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切实做好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三是抓好重点人员管控。对全乡邪教、吸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等重点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制定稳控措施,及时明确责任,进行交办,确保重点人员情报信息第一时间掌握,重点人员动态及时掌握,责任及时明确。至目前,我乡未发生赴省、市、县越级上访事件,共排查矛盾纠纷18起,且全部调解完毕。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去年以来,全乡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势开局、持续发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群众对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知晓率不高。受群众文化水平及宣传力度的限制,群众对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知晓率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全民配合意识有待一步提高。三是摸底排查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继续整顿,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
我乡将进一步细化措施,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将专项斗争抓实抓细: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使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二是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全乡各村、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发挥群众监督、举报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四是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五是确保责任到位,积极履行承诺。各村党支部书记、乡属及驻乡各站所负责人,确保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到位,宣传动员深入、线索摸排到位、排查掌握的线索均已上报相关站所核查,不存在对问题和线索置之不理、隐瞒不报的情况的,向乡党委政府作出“落实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并签订承诺书承诺。
为深入掌握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进展、群众突出感受和评价,了解专项斗争推进过程中值得关注的苗头倾向,20xx年1月,调研组深入到各县(区)、部分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调研,通过与干部群众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调研,形成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xx年以来,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个,打掉涉恶犯罪集团*个,查处公职人员*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认为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专项斗争开展一年以来,依法打击了一批涉黑恶违法犯罪份子,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好转,基层组织战斗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
二、当前我市专项斗争存在的苗头性问题
(一)黑恶势力从明显的暴力特征转向“软暴力”。目前的黑恶势力犯罪,已逐渐从具有明显暴力特征的伤害、抢劫等,转向言语恐吓、跟踪骚扰、非法拘禁等“软暴力”犯罪倾向,由明显的地面活动逐渐转为隐秘的地下活动形式。
(二)依法依规严惩黑恶犯罪。针对黑恶势力更加隐蔽化,逃避打击能力增强的特点,要不被表象蒙蔽,科学把握“打早打小”与刑法适用的关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是扫黑除恶工作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提升扫黑除恶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的要求,有助于避免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办案过程中,对于有些黑恶势力实施的“软暴力”等尚不构成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活动,要善用治安、行政等手段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定罪量刑。
(三)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向纵深推进过程中,必须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各行业主管部门除了配合打击涉黑恶犯罪外,还要治理行业乱象,从以政法部门为主,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共治、共管转变。密切关注城乡结合部、资源富集村等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农村地区的村党组织,重点抓好带富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能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正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黄赌毒”等问题整顿,确保持续改、彻底改、改到位。
(四)抓好深挖彻查,确保“破网打伞”取得新突破。要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制定好方案,讲究策略,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一案三查”,重点紧盯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上级督办的案件,政法部门、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敢于刀刃向内,确保打击和“破网打伞”同步推进,形成合力,确保除恶务尽。
(五)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统筹当前和长远,是推进专项斗争的重要原则,要把夯实根基作为重要任务,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要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夯实基层组织结合起来,组织部门除了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之外,还要带领民政等部门,指导各镇开展村“两委”干部换届选举后“回头看”,进行“党建体检”。同时,要以实际的工作检验班子,对涉及“村霸”和“保护伞”的村、队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村干部,坚决按有关规定撤换。
(六)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政法队伍,配足配强专业执法队伍力量,根据工作所需,抽调精干力量充实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同时,还要保证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的正常投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镇严格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狠抓落实,全力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全镇上下戮力同心,重拳出击,坚持“四个一”工作法,强力推进全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面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创新“一体化”。我镇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站位谋划、高规格部署、高标准保障、高要求压责,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谋划、靠前指挥、主动部署,打出了一手抓当前、一手谋长远、一手抓专项打击、一手抓源头治理的“四手”打击防范组合拳,形成了“上下一条心、工作齐出力”的良好局面,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证。今年以来,我镇每周常态化召开班子成员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同时召开了全体干部扫黑除恶专题会议☆余次,以各村为主体召开专题会议☆余次,凝聚了全镇镇村干部的共识,促进了打击工作整体向前推进。
(二)线索摸排建好“一本账”。为确保专项行动打出声威、打出实效,我镇建立了“建册立账、挂单销号”的线索摸排新模式,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集中建立统一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挂牌式督办。一是沉下身子走村入户摸排。由班子成员牵头,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深入群众,走村入户进行座谈交流,摸排线索。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摸排。结合各村实际,聚焦征地拆迁、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侵吞集体资产、民间借贷等重点领域、重点村进行集中摸排。三是深入企业一线摸排。由班子成员带队采取在企业悬桂宣传条幅、分发宣传单、与企业老板座谈、深入一线与员工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所有企业开展走访摸排,深挖细找,集中梳理。四是协调联动细致摸排。与司法所共同开展对镇区矫正人员座谈会、在集市分发资料摸排线索等活动,同时发挥各村驻村民警直接服务群众的优势,在日常走村入户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掌握好第一手资料的收集,及时报送镇扫黑办,确保线索来源的及时性。截至目前,已摸排上报线索☆条,还有☆条正在核实,已与我镇派出所沟通。
(三)宣传发动激活“一池水”。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截至目前,全镇共悬挂条幅☆余条,粉刷墙体标语☆余条,张贴公告☆余份,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余份,开展集中宣传☆余次,营造出全员上阵、全民参与的波浪式、立体式扫黑除恶宣传攻势。
(四)督促问效坚持“一竿子”。我镇把扫黑除恶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相结合,严格落实片区分包责任制,明确要求镇纪委定期督查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由镇到村,一插到底,重点查处扫黑除恶工作中软弱涣散、工作推动不力等方面问题。“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坚决把问责落到实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坚决查处、问责到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镇将调动一切可以依靠的力量,用好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高标准推进,高强度投入,高质量落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切实打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震慑声势,打出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打出政治生态的清风正气,打出☆发展的朗朗乾坤。
(一)宣传发动不歇气。进一步创新形式加大扫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在高速连接线、通☆主干道两侧空地制作鲜明立体式宣传标语,在镇区商店门市之间增加小精美宣传栏,在全镇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声势,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
(二)抓好线索摸排不松手。进一步制定完善周计划、月计划,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村庄、重点企业的走访摸排力度,深挖细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不错过任何一个问题,不漏任何一个细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实现全覆盖,发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上报。
(三)抓好协调联动不懈怠。进一步加大与公安、司法等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组织专项行动,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扫黑务净、除恶务尽,以铁的担当和雷霆手段,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政治战、攻坚战、持久战、民心战,用实际成效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