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售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关于建立贸易关系的协议精神,在____国、____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向购方售出,购方从售方购入货物。其品名、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1、2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售方有权对所供货物数量多交或少交3%。
第二条价格
根据本合同所售出的货物价格以________计算,系____________国境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等费用在内。
第三条交货期
交货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规定。
发运站在国际铁路运单上的戳记日期视为交货期。
第四条付款
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将货款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汇至卖方指定帐户:
帐单3份
铁路运单副本
品质证明书3份
装箱单3份
第五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的品质应与双方所确认的各执一份的样品相一致,应该符合本合同附本中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售方国国家标准。
商品质量应由售方国生产者或售方国商检机关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购方在本合同供货结束后,仍将标准样品保存6个月。
第六条包装和标记
包装及标记应保证货物在运输和可能发生的换装时完好无损,同时应保护货物免受气候的影响。
包装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要求。
每件货物或货签上应以不易抹掉的颜色用____、____文印刷下列标记:
合同号
货件号
毛重
净重
包装箱尺寸(厘米)
品名及货号
运输号
收货人和发货人
包装箱高度超过1米时,应标上重心符号。
标记应符合国际货协要求并且应刷写在包装箱两侧(侧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货物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上面注明品名、货号、规格、数量、箱(包)号。
第七条发运程序
发货时,售方应随铁路运单附下列单据:
1.发货明细单2份(明细单标明合同号、协议书及附件号);
2.品质证明书1份。
3.装箱单1份。
售方应自发货之日起7天内用电报或信函将下列事项通知购方:
合同号
品名
件数
发货日期
车号
运单号
收货人
售方负责将按本合同售出的货物运达指定交货地点。
货物的所有权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或破损的责任,从货物自售方国铁路交给购方国铁路时起,即由售方转至购方。
第八条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无权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交给第三方。
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和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后,一切谈判及在此之前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来往信函均告失效。
领取进口/出口许可证由买方/卖方负责。
本合同在双方取得进口/出口许可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生产厂家):
乙方:(中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客商(包括海外客商及国内客商,下简称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海外客商。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合法问题,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与客商双方协商约定,但乙方需要和甲方沟通并争得其同意。
(3)乙方不对甲方与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甲方应严格按国家和国际的“FOBC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人工费:10元/小时人);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5.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6.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处以至少壹仟元罚款,延误需方出货期而需空运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7.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九、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货款,须事先与供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
供、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四、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
乙方:___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购进甲方下列车辆:
一、交货时间
二、交货地点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车辆预付款元,至甲方指定账号。若乙方超过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不能付清全部车款,甲方有权不退还本协议的乙方预付款,同时有权将该车安排转售给他人。
四、车辆及单位验收方式
甲方在向乙方交车时,真实准确的介绍该车的基本情况及功能、配置。乙方当场验收该车的外观。质量和随车工具。甲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该车的真实,有效,合法的下列文件正本;由国家商检部门签发的_随车商检单_、由车辆制造企业签发的_车辆合格证_及购车发票、车辆说明书、保修卡或保养手册。
五、售后服务
甲方承诺该车如出现质量问题,按随车质保卡的承诺在原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点给予维修或保养,或根据国家质量相关规定办理。
六、免责条款
如因国家政策的调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之原因,造成不能交货或不能按期交货的,甲方应将上述情况及时通知给乙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条款的,双方友好协商,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应按《_合同法》追究和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除双方协商或约定一致予以解除之外,各方不得单独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____代表。
乙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____代表。
目次
第一条合同标的
第二条技术资料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设备质量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保证
第七条不可抗力
第八条仲裁
第九条通知
第十条语言
第十一条其它条件
附件1设备技术说明书
甲方_________(供方)与乙方_______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_________份。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_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_____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_____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航运抵_________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_________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_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_________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_________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_________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___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___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_________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_________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_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_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有些情况延续_________个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_________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_________决定对于双方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语言
本合同用_________语书就。供方提供_________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其它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在_________签署,一式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于____ 市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售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关于建立贸易关系的协议精神,在____国、____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向购方售出,购方从售方购入货物。其品名、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1、2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
售方有权对所供货物数量多交或少交3%。
第二条 价格
根据本合同所售出的货物价格以________计算,系____________国境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等费用在内。
第三条 交货期
交货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规定。
发运站在国际铁路运单上的戳记日期视为交货期。
第四条 付款
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将货款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汇至卖方指定帐户:
帐单3份
铁路运单副本
品质证明书3份
装箱单3份
第五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的品质应与双方所确认的各执一份的样品相一致,应该符合本合同附本中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售方国国家标准。
商品质量应由售方国生产者或售方国商检机关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购方在本合同供货结束后,仍将标准样品保存6个月。
第六条 包装和标记
包装及标记应保证货物在运输和可能发生的换装时完好无损,同时应保护货物免受气候的影响。
包装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要求。
每件货物或货签上应以不易抹掉的颜色用____、____文印刷下列标记:
合同号
货件号
毛重
净重
包装箱尺寸(厘米)
品名及货号
运输号
收货人和发货人
包装箱高度超过1米时,应标上重心符号。
标记应符合国际货协要求并且应刷写在包装箱两侧(侧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货物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上面注明品名、货号、规格、数量、箱(包)号。
第七条 发运程序
发货时,售方应随铁路运单附下列单据:
1.发货明细单2份(明细单标明合同号、协议书及附件号);
2.品质证明书1份。
3.装箱单1份。
售方应自发货之日起7天内用电报或信函将下列事项通知购方:
合同号
品名
件数
发货日期
车号
运单号
收货人
售方负责将按本合同售出的货物运达指定交货地点。
货物的所有权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或破损的责任,从货物自售方国铁路交给购方国铁路时起,即由售方转至购方。
第八条 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无权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交给第三方。
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和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后,一切谈判及在此之前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来往信函均告失效。
领取进口/出口许可证由买方/卖方负责。
本合同在双方取得进口/出口许可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E 外贸合同书(易货)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售方)与________________(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________ 国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所规定的办法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索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后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___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 站:____________________ 到 站:____________________
售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购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
卖方卖出、买方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中所确定清单No1。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No1中所载明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 。
商品价格括抵____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买方国境外预付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费用。
第三条 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有效 信用证 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____。
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 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1中载明。清单No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
________到达站名称;
________卖方名称;
________买方名称;
________货件号;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净重: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 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跟单 信用证 。该 信用证 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法律上承认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________发票一式三份;
________全套买方名义下运输单;
________包装单一式三份;
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在买方国境内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买方国境外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收退还,买方应独保管其拒收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决定商品处理,商品保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 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 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1。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1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索赔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 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检查员确定数量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拒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界限商品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必需手续,应由卖方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双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其他供应商品理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 进出口 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不可抗力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 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1%;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2%,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15%。
第十三条 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对合同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在买方国境内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 海关 规费和 关税 ,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费用,由买方承担,在买方国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和分歧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 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 电话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 电话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售方)与________________(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________ 国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所规定的办法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索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后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经买双方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允许溢短_________%
2、成交价格术语:_________
3、包装:_________
4、装运唛头:_________
5、运输起讫:由_________经_________到
6、转运:允许不允许;
分批装运:允许不允许
7、装运期:_________
8、保险:由_________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___险,另加保_________险至_________为止。
9、付款条件:
买方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100%的货款用即期汇票/电汇送抵卖方。
买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过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_________天期信用证,并注明在上述装运日期后_________天在中国议讨有效,信用证须注明合同编号。
付款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时交单。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10、单据:卖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整套正本清洁提单。
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签发的质量与数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
保险单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签发的产地证一式_________份。
11、装运通知:装运完毕,卖方应即电告买方合同号、品名、已装载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等。
12、检验与索赔:
卖方在发货前由__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书。
货物到达目的的口岸后,买方可委托当地的商品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复检。
如果发现货物有损坏、残缺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须于货到目的口岸的_________天内凭_________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书向卖方索赔。
如买方提供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
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
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应由保险公司、运输公司或邮递机构负责的,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13、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约,卖方概不负责,但卖方应将上述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14、争议之解决方式:任何因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在中国深圳。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5、法律适用:本合同之签订地、或发生争议时货物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被诉人为中国法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此规定外,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16、文字:本合同中、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释上,若有异议,以中文解释为准。
17、附加条款:_________
18、本合同共_________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卖方:_________买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乙方: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订立本协议旨在为提供及时优先的生产服务,质量优异的产品和专业高效的国际贸易配套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时间双方的合作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满双方另行续约。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订单合同,应当仔细阅读,全面理解。甲方负责人应和乙方采购人员详细沟通,对合同确认无误后,甲方应及时将订单合同盖章回传给乙方。
2、对乙方客户反馈回来的产品质量问题或产品改良要求,甲方必须严肃对待,及时拿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对于乙方提出的建议,甲方必须认真参考,并主动配合乙方的监督。
3、对于乙方贴牌产品,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在贴牌产品的生产和出货环节的监督、验货等工作,如甲方对乙方的监督、验货工作拒不配合,甲方对出货产品的质量负全责,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从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角度出发,谨慎处理与客户的关系,乙方必须专人专项专业跟踪,高效处理。
2、乙方应根据客户的要求,向甲方下发内容清晰,要求明确的订单合同;在每次下发订单合同时,乙方采购人员应和甲方负责人详细沟通,直至甲方对合同确认无误,并将订单合同盖章确认回传。
3、对客户反馈回来的产品质量问题或产品改良要求,乙方必须和甲方充分沟通,并对甲方采取的措施有建议和监督的义务。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六条、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必须审慎对待并恪守双方制定的各种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除非已征得对方正式书面授权,不得随意使用或披露属于对方所有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收益分配该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八条、违约责任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九条、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港口经营人: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作业委托人: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港口货物作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预计于 xxxx 年 x 月至xxxx 年 x 月在甲方接卸的外贸进口玉米港口作业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中转标的
1、标的数量: xx 吨。
结船数以甲方计量衡为依据的商检监重单为准。乙方提单重量或乙方单方委托的船舶水尺计量或计量器具计量等对甲方无效。港杂费结算数以乙方实际提货数量为准。
2、主要作业方式: 散来散走 。
第二条 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
(一)作业费用标准
1、包干港杂费
散来散走(船-仓-火车)包干港杂费xxx元/吨。乙方在甲方发生的其他杂项作业费按甲方发布的《港口收费规则(20xx年度)》支付。
2、堆存费:
自货物集港之日起免堆存保管费40天,41-50天按0.30元/吨·天计收,第51天起按0.60元/吨·天计收。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收。
3、乙方在甲方发生的其他作业费按甲方发布的《港口收费规则(20xx年度)》支付。
(二)结算方式
乙方在货物卸船完毕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预付 60 %港口作业费用,余款及可能产生的堆存费、杂项作业费,在最后一批货物提货前结清。
第三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提供一个安全泊位,保证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作业,并提供符合条件的库场、仓容或其他储备设施。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货物集疏港信息和船舶到离港计划,合理制定作业计划,尽力满足乙方的委托需求。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港存时间超过90天并影响甲方正常作业的,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货物进行倒仓或转栈,所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船舶未按确报准时抵港或因非甲方原因导致不能连续作业的,甲方有权对船舶计划或作业进行调整。
5、甲方对乙方货物卸船提供免费常规检验与监控,由机械或人工扦取混合样品,检验项目为水分、杂质、混粮,不提供书面检验项目质量报表。
6、甲方应妥善保管货物,若发现货物发生异常变化(如生虫、发热、结块等)危及储粮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接到通知(可为传真、电邮、QQ等方式)后2日内未做出有效处理意见,则甲方有权依据需要单方采取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玉米重量及损耗:甲方确保乙方玉米在港存储期间原来原转,并且在货物堆存期间未经过捣仓、通风、谷冷等降温处理时,出仓装车的重量与卸船商检监重数之差在2‰以内。如出于安全保粮需要,对乙方在港玉米进行捣仓、通风、谷冷等降温处理,出仓装车的重量与卸船商检监重数之差视实际情况而定。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委托甲方作业货物的作业质量进行监督。
2、乙方应在船舶到港预报日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做出船舶到港、货物接卸、仓储、疏港计划确认,方便甲方据此进行生产安排。
3、乙方在每月23日前,向甲方提交次月的集疏港计划,经甲方批复后方可作为计划内货源,由乙方协调组织调运。
4、乙方派人员到甲方办理集疏港作业手续时,要事先向甲方提供书面委托书,载明受托人基本信息、业务办理权限等事宜。
5、乙方在每批货物集疏港作业前,要向甲方提供书面作业联系单,载明具体作业要求、放货明细等内容。
6、乙方保证货物包装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无上述标准,应在保证港口作业安全和货物质量的前提下进行包装。
7、乙方保证其委托甲方中转的货物具有合法性,符合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不存在导致甲方作业人员伤害、作业设施损坏等任何因素。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时间结清作业费用,甲方有权对与应收账款等值的港存货物行使留置权(货物价值按当期市场价格估算),并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自逾期之日起,按应付费用的5‰·天计算。港存货物因留置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货物包装不符合规定或标志不清导致货物损坏、灭失、迟延交付或错运、错交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3、乙方货物中混有异物导致甲方机械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货物满足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灭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或货物接收人在接收货物时未就货物的数量、质量等提出异议,甲方对货物交付后乙方或货物接收人提出的货物损坏、灭失不负赔偿责任。
5、除另有约定外,乙方货物自集港之日起,365日内不提取的,甲方有权将该批货物作无法交付货物处理。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其他关于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未尽事宜按交通部颁布的《港口货物作业规则》等法规性文件处理。甲方发布的港口收费规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由于乙方货物质量等到原因,造成甲方作业困难及效率降低,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3、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港口作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履行期限自 20xx 年5月1日起至该批货物疏港完毕时止。
5、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