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 租赁房屋状况
1、房屋座落: 市(县) ,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或其他产权证明: )
2、房屋的建筑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
米,间数 间,公共部位与公用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 平方米。
3、装修及设施情况(附件一)。
二、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住宅 □商业 □办公 □生产用房)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按(□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套 □间)计价。
2、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租金变动条款:
4、付款方式:
5、定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须向甲方缴纳 月的租金作为定金,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五、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使用要求。
2、甲方应负责向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4、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5、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物业费 □水电费 □电话费 □煤气、闭路电视费 □宽带网 )。
6、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7、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8、其他约定:
六、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未签订续租合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物业管理费 □水电费 □电话费 □煤气、闭路电视费 □宽带网 )。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7、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约定:
七、房屋交接约定:合同期满后 天内,甲乙双方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 □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 □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2、定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多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